选煤厂机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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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2019年机电设备管理与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本厂机电设备的管理与考核,明确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作好日常机电设备的检查与维护,消除潜在的机电隐患,确保机电设备达到“零影响、热备用”安全高效运行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厂机电设备的购置、存储、运行、检查、维护、检修以及设备外委维修和各类机电检查活动的管理与考核。

三、职责

(一)总工程师负责本厂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生产技术科是本厂机电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机电设备的技术管理,机电设备以及各类材料、备用配件计划的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机电专项活动、机电检查、考核工作。

(三)安检科负责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的安全监察工作和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的安全监察工作,负责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工作。

(四)调度员负责监督各个备用设备定期轮换使用及各设备启停并安排洗选、储运车间按工艺需要在开机前试机;负责核子秤、灰分仪、皮带秤的日常校验工作;负责生产过程中的机电影响情况记录及汇报。

(五)综合办公室负责仓库帐、卡、物的管理工作,宿舍和办公楼的用水、用电,空调、电脑、网络、门卫室(大门控制系统)、厂区内照明、上下水管网系统等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企管科负责按材料计划购置合格的各种设备、检修材料及配件,及时到货并组织各方联合验收。

(七)洗选、储运车间负责生产用各类设备、电气设施、管道的操作、检修、改造、故障处理工作。

(八)机电检修包机人员负责所包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维护及故障处理。

(九)设备司机负责设备的操作、巡视及设备卫生。

四、机电设备管理领导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五、工作要求

(一)设备的软件管理

1.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全厂设备技术档案。

2.生产技术科负责建立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3.各车间负责建立本单位“包机登记表”,并报生产技术科存档。“包机登记表”内容包括设备编号、名称、使用(存放)地点、包机机修工姓名、包机电工姓名、岗位工姓名。

4.机修工、电工负责填写所包设备的“机电设备检修记录”设备司机负责填写“运行与交接班记录”,记录本的设置见附件《机电设备检修、运行记录本合并明细》。

5.设备台账及设备身份码的的建立和管理,各单位按照《选煤厂设备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6.每月24日前,车间将本单位下月设备检修计划报生产技术科审核,经分管厂领导审批后执行,检修项目完成后,由车间及生产技术科联合验收,并形成月度验收报告。

7.每月22日前,车间将本月计划完成情况,下月工作计划及亮点工程计划报至生产技术科,计划完成情况纳入当月机电考核。

8.车间每月对机电影响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每月1号将上月本车间机电影响时间分析和下月拟采取的措施报生产技术科。填报样表见附件《设备故障统计表》。

9.调度员每日8点30分之前将前一日机电影响事件的现状、处理情况报生产技术科。

10.洗选车间对所管辖的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电机接地电阻每季度测量一次,各漏电保护实验和胶带输送机的保护实验每月进行一次,每月3号前将测试记录交至生产技术科检查。

11.车间每天8点前将当日检修计划发至“梁选管理微信群”,生产技术科做好日常检修的监督、指导。

(二)设备的基础管理

1.按照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需要公司购置的设备由生产技术科负责起草购置申请、技术要求、可行性分析等材料,按流程转办公室上报。小型设备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并附简要技术要求(包含规格型号、特殊尺寸、形式、材质等要求),每月22日前报生产技术科审核。

2.设备、材料、配件到货后,由企管科组织,生产技术科、办公室、使用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组织验收时企管科附带合同及技术要求(若有),车间保留当月批复后的材料及设备购置计划,并根据到货情况做好记录。

3.生产科负责全厂机电设备的建账、建档、编号管理,车间负责现场铭牌、完好牌、责任牌、身份码的管理,车间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设备台账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

4.生产技术科每月定期组织3次全厂机电设备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副科以上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科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根据检查情况生产技术科下发《机电隐患整改通知单》,各单位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

5.车间各类设备、设施、管线改造必须提前以书面报告形式报生产技术科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6.机修工、电工、各类设备司机等经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7.所有需更换的配件应坚持交旧领新制度。仓库负责做好交旧登记。

(三)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设备检修制度》和《选煤厂机电设备完好标准》、《选煤厂安全规程》进行使用和维护。

2.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机修工、电工负责所承包设备的日常检查、保养、维修及故障处理。设备司机负责设备运转过程中的设备安全与巡视,发现故障及时汇报、记录,并做好设备卫生清理。包机人应牢固掌握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维修使用情况、安全注意事项及易损部件,每天对所包设备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包机人必须时刻清楚所包机电设备的备品、备件的数目和存放位置以及完好状态。

3.首次投入使用的新型设备,生产技术科负责制定操作规程和检修制度,车间做好培训,严格按照规程使用和维护。

4.电工对过流、跳电的设备,不得强行送电,应详细记录故障电流、查明故障原因,由调度室通知相关部门处理结束后,方可送电。

5.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每6个月检查整定一次,每年校验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6.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五月底之前进行。

7.供电系统需按《选煤厂安全规程》配备各种保护,并定期检查,固定设备外壳必需接地,接地电阻,每季度应测试一次,电阻大于2Ω的,必须立即整改或更换,漏电保护实验每月进行一次。

8.建立设备“轮检、轮用”制度,保证备用设备起到备用作用,备用设备要每5天试运行一次(备用泵每周盘转一次),每10天倒换一次,车间要做好记录备查。

(四)机电设备外委维修

1.机电设备外委修理,由车间书面上报生产技术科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企管科负责联系维修单位,由生产技术科、企管科、综合办负责考察承修单位的维修资质。生产技术科与承修单位签订维修技术协议,报分管厂领导审核、批准后,企管科与维修单位签订维修合同。

2.生产技术科、企管科、综合办负责修复前损坏程度或项目的鉴定,确定维修项目、重要维修(或更换)部件,负责修复内部隐蔽部分的验收。

3.设备到厂后,企管科组织生产科、综合办、使用单位联合验收,由使用单位对设备进行试运转,合格后方可入库。

(五)设备报废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列入报废范围。

1.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

2.国家或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淘汰设备。

3. 一次修复费用超过再买价值的60%以上(含60%)。

4.设备报废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生产技术科牵头、企管科、综合办参与鉴定,并填写设备报废登记表,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生产技术科备案,并根据实际需求定期向公司有关部室提交报废申请,按公司流程处理报废物资。

六、机电管理考核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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