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岗位职责)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嘿,咱今天就来聊聊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这档子事儿哈!
你说要评个甘肃的高级职称,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哟!首先呢,你得有真本事呀,可不是光靠嘴皮子说说就行的。
就好像上战场,没点硬功夫咋能行呢。
工作年限那肯定得够呀,总不能刚入行没几天就想一步登天吧!这就好比是跑步,你得一步一步跑够了里程,才有资格去冲线嘛。
业绩也得漂亮呀,你得做出点让人竖大拇指的成绩来。
不能平平庸庸的,得有点闪光点,让人一看就觉得:“哇塞,这人厉害呀!”
还有论文呀啥的,这就像是你的武器,得打磨得锋利才行。
不能随随便便写两篇就完事了,得有深度,有见解。
当然啦,品德也很重要哦!要是人品不行,就算本事再大,那也不能让你评上呀。
总不能让个品德不好的人去当高级职称吧,那不是闹笑话嘛。
哎呀,总之要评上这甘肃的高级职称,那可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呀!就像爬山一样,得一步一步地往上爬,还得小心别踩空咯。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要求挺多,但只要咱努力,还是有希望的嘛!只要咱朝着目标一步步前进,总有一天能评上的。
嘿嘿,这就是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啦,咱可得好好记住,努力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哟!就像那句话说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咱就做那个有心人,向着高级职称,冲呀!。
甘肃省卫生系列医疗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甘肃省卫生系列医疗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医疗专业人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医疗专业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结合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医疗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全省医疗行业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包括正高和副高2个层级,名称依次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分别与专业技术内部岗位等级相对应,主任医师对应一至四级,副主任医师对应五至七级。
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第四条本专业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方式,中、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方式。
其中,主治医师对应八至十级,医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医士对应十三级。
第五条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临夏州属单位)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按《甘肃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鼓励基层作出突出贡献人才按本条件标准申报评审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六条品德条件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七条评价方式。
品德考核一般应当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
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品德有问题:(一)在医疗卫生工作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1.学历要求:申请者需要具有相应的卫生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相符。
2. 临床工作经验: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年限的临床工作经验,在医院或其他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并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实践经验。
3. 学术成果:申请者需要在卫生领域内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如发表论文、获奖等。
4. 业务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较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 培训经历:申请者需要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以上就是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的主要条件,申请者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认真准备材料,并按规定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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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10•【字号】甘卫人函〔2020〕580号•【施行日期】2020.09.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度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指南》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央在甘单位及省属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2020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我委制定了《2020年度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指南》,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周宝峰 4818115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9月10日2020年度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指南依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卫生健康行业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评审类别卫生系列高级职称包括全省有效和基层有效的(医、护、技、公卫)副高级职称与正高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一)全省有效。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07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基层有效。
申报条件和要求按照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甘肃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429号)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申报要求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一)申报方式。
2020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使用“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系统",申报人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陆申报(网址/,登陆系统请使用360极速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发证、查询,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
甘肃省医护晋升政策(甘肃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 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甘肃省卫生系列中医专业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中医专业人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让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成就感、获得感,引导激励广大中医专业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奋斗,结合我省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和岗位要求,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中医专业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全省中医行业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职称,包括正高和副高2个层级,名称依次是:主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分别与专业技术内部岗位等级相对应,主任医师对应一至四级,副主任医师对应五至七级。
评价的职称在全省范围有效。
第四条本专业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方式,中、初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方式。
其中,主治医师对应八至十级,医师对应十一至十二级,医士对应十三级。
第五条县(市、区)以下基层(含甘南、临夏州属单位)高级职称单独评审,按《甘肃省基层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执行。
鼓励基层作出突出贡献人才按本条件标准申报评审全省范围有效职称,但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全省范围有效和全省基层范围有效职称。
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六条品德条件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任现职以来品德考核必须取得合格及以上等次并在单位公示。
第七条评价方式。
品德考核一般应当由单位党组织负责,以定性评价为主,尽量实现量化考核。
主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获得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道德模范等称号的,同等情况下优先推荐申报。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品德有问题:(一)在医疗卫生工作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或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的。
高级卫生资格评审条件
高级卫生资格评审条件卫生高级资格评审条件高级卫生资格考核条件1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副高级卫生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具有医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治(管)医师(医、护、技)资格,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医、护、技)工作满5年;(二)具有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主治(护理)医师(医、护、技)教师资格,从事主治(护理)医师(医、技)教师工作满5年;(3)取得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师(医学、护理技术)资格,受聘担任主治(管)医师(医学、护理技术)教师工作满5年;(四)取得医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治(护理)医师(医学、技术)资格,并受聘担任主治(护理)医师(医学、技术)教师满2年。
(五)具有医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县(不含市、区)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主治(管理)医师(医药、护理、技术)资格,受聘担任主治(管理)医师(医药、护理、技术)教师满5年,可申请评审小规模有效的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
(6)副主任护士学历可适当放宽,小规模有效学历可评定。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正高条件:第六条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医师(药学、护理、技术)资格,聘用副主任医师(药学、护理、技术)满5年的,可申请主任医师(药学、护理、技术)岗位资格。
高级卫生资格评审条件2广西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调整批复自治区卫生系列职称改革** *组:收到《关于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有关问题的.请示》。
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同意自20xx年起,卫生专业人员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执行《广《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力)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条件》第八条要求及其具体规定。
二.同意自20xx年起,卫生专业人员申请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不再符合《广《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力)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条件》第八条“申请其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任职期间须在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3个月以上”和“五、发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的要求。
2023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2023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
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如下:
一、评审条件:
1.符合卫生行业人事代表性岗位任职资格标准。
2.具有卫生高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在本职业务基础上,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累计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5年。
3.在本职业务基础上,累计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10年,其中在高级职称取得的专业领域内工作满5年。
4.本人参与过重大科研项目或临床突破性创新工作的,累计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8年(博士研究生需满7年)。
5.在卫生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和贡献的医务人员,累计从事卫生专业工作满15年(博士研究生需满14年)。
二、评审材料:
1.个人基本情况和申报表。
2.身份证、学历证书、卫生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3.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包括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任职时间、工作内容等。
4.科研成果材料,包括学术论文、专著、课题研究成果等。
5.临床技术和医疗质量管理方面的材料,包括临床技术和医疗质量管理成果、病例报告、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相关证明材料。
6.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材料,包括荣誉证书、表彰材料、自学成果等。
以上是2023年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和材料,供您参考。
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模板
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 鼓励多出成果, 多出人才, 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 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 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 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试行) 》和我省当前执行的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实际, 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 药、护、技) 师、主任医( 药、护、技) 师。
第三条本条件同时适用于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人员, 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申报临床、公共卫生、中医、口腔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技术职务的人员,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行医权。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可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 -) 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取得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资格, 并被聘从事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5年;( 二) 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 取得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资格, 并被聘从事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5年;( 三) 获得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 取得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资格, 并被聘从事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5年;( 四) 获得医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资格, 并被聘从事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2年。
( 五) 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在县( 不含市、区) 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 取得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资格, 并被聘从事主治( 管) 医( 药、护、技) 师工作满5年, 可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精通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相关学科理论知识,深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
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并能解决和处理本专业复杂疑难问题及技术难题;工作业绩显著,取得有价值的技术或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高水平的专业论文和著作;学术造诣较高,有组织、指导本专业全面业务工作和培养本专业人才的能力,是本专业学术、技术带头人;能运用现代技术获取前沿医学知识并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申报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药师、主任护师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5年内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原—1—则上不得申报。
二、在申报过程中被发现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成果,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自申报当年起,5年内不得申报。
累计两次的,终身不得申报。
通过上述手段骗取职称,撤销其职称,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报。
三、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
四、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不得申报。
第三条学历、资历条件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及以上,取得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累计5年及以上,申报专业原则上应与学历专业相一致或接近。
如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文件对学历资历条件有新规定,从其规定。
第四条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由各高级评委会相应职改办按照自治区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的要求,在年度部署文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专业能力考试条件一、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计生站、采供血机构(血、浆站)从事医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方可申报主任医师;—2—除无执业注册要求的专业外,申报主任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依法执业,申报专业原则上应与执业范围相一致。
2020年《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精品
2020年《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精品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甘职改办[1998]11号各地(州、市)人事(人事劳动)处(局)、职改办,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现将《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及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1998年10月8日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规程为了进一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加强对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管理,规范评聘工作程序,统一评聘工作步骤,建立正常的评聘工作秩序,确保职称评聘工作客观、公正,保证评审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任职资格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评审时间安排(一)全省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时间由省职改办统一规划和安排,每三年安排一次。
如无特殊情况,各高评会不得随意变更评审开会时间。
(二)各高评会所在部门和地、州、市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在规定的评审月份内,确定具体开会日期,并将评审开会时间及时通知各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早准备评审材料,做好选拔推荐等工作,于高评会开会前20天将评审材料报送高评会所在部门(单位)审核。
(三)高评会所在部门(单位)审核后,必须于开会前10天将初审通过人员的材料报送省职改办审查。
超过报送截止时间者,本次会议不再受理。
二、单位推荐(一)各单位根据上级主管部门通知收受材料的时间、内容,及时通知专业技术人员准备有关材料。
(二)单位在评审前,要清理统计本单位现有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数、已评审各级任职资格数、国家和省上下达的职务岗位数(或结构比例数)、单位已聘任职务数及各级职务的空岗数,同时将空岗数填人《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有关栏目,报上级职改办审核后,作为本次评审任职资格的数量。
(三)符合甘职改组[1996]2号文件规定破格晋升高级职务的人员,可不受本单位限额限制,申报评审高级任职资格。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1•【字号】甘卫人函〔2020〕339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健康委,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委属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考务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0年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人员凡符合评审卫生专业(含医、药、护、技、公卫)副高级以上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需报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符合《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聚焦一线贯彻落实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的“一线医务人员”免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认定为合格。
具体人员以2020年4月18日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详细信息进行统计的通知》各地各单位统计上报名单为准。
二、时间安排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8月1日,具体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一)考试报名: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8日至23日,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完成后打印《2020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为2020年6月9日至24日。
现场确认按隶属关系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辖区的县区卫生健康局或市州卫生健康委进行现场确认。
其中在兰中央和省属各有关单位、省卫生健康委所属单位报考人员在省卫生健康委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精)
卫生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充分调动卫生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年,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以上简称《条例》)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章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第二条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政策,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三条任职期内,按招聘约完成岗位职责.第四条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条例》规定。
晋升正高级卫生技术职务应具备大学本科学历。
第五条在任职期间,申报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须4次良好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须5次良好以上。
第六条符合宁政发[1997]71号、宁人劳(教)字[1998]044号和宁人劳(教)字168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
第七条外语水平符合自治区职改办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八条主任医(药、护、技)师(一)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学术发展趋势,能吸收最新科研成果并应用于实际(须提供实例),达到国内水平或填补区内空白。
(二)在我区有一定的影响和知名度,技术高超,是同行认可的专业技术带头人。
(三)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能指导急、危、疑、难病例抢救或解决处理重大复杂疑难问题,具有组织和知道本专业全面业务技术工作和培养专门人才的能力(须有本单位提供的具体解决疑难病例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实例5个人以上)。
(四)业绩成果(论文、论著、科研)。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其中2篇须发表在国内核心卫生学术期刊或国外学术期刊(均为第一作者);1篇须发表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以上卫生学术期刊(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或和著1部(本人须单独撰写5万字以上)。
3、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成过奖(不同)三等奖以上1项或省、部级二等奖1项(均为前两名完成者)。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职称评审(一)工作职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高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直各厅(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市(州)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中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厅(局)、市(州)职改办审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当于县级的单位、县(区)系列主管部门、组建了初评会的部门以及相应的中评会(代评)组织评审。
申报资格的材料报设置初评会的市(州)、县(市、区)、部门、单位的职改办审核。
(二)评审资格条件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外,还要分别符合《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答辩办法〉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5号)、《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有本专业量化评审条件的,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该专业评审条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破格晋升执行《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 [2004]4号文件)的规定。
(三)工作程序1、全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后,将确定上报人员的表格和申报材料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报送市(州)、厅(局)职改办审核;(2)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报送省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审核,省系列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原件逐一审核后,报省职改办;(3)承办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现任资格及聘任时间、业绩成果获奖证书是否符合规定的硬化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4)由主任召集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审会,承办人员汇报初审情况,联审会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向分管厅长汇报同意后,由省职改办向评委会通知拟上会人员名单;(5)评委会接到名单,组织拟评审对象答辩,通过答辩的人员再上评委会评审。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修改补充《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修改补充《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甘肃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2.04.29•【字号】甘职改办函字[2002]17号•【施行日期】2002.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修改补充《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2002]17号)各地、市、自治州人事处(局)职改办、卫生处(局),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2001年我省制定出台了《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甘职改办[2001]6号,以下简称《条件》),并在全省范围试行,得到广大卫生技术人员认可和肯定,效果也比较好。
为了进一步完善条件,根据评审过程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就《条件》中的部分条款修改补充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获科技奖励直接确定年度考核优秀和良好办法《条件》第二章第七条第二款获得省级科技奖励部分改为: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定额人员。
第三款获得地级科技奖励部分改为:获得地、厅级科技奖励的定额人员。
二、正常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科研鉴定使用《条件》第三章第十五条第二款第1项,在今后的执行中改为:作为前4名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并通过省、部级鉴定,或作为前2名完成地(州、市)、厅(局)级科研项目,并通过地、厅级鉴定,其成果已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并取得明显效益(该项条件不得累计计算)。
《条件》第三章第十六条第二款第1项,在今后的执行中改为: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已通过省、部级鉴定,其成果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并取得明显效益(该项条件不得累计计算)。
三、正常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中论文要求申报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在任现职以来由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撰稿人在省、部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或在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并编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武志等14名同志具备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武志等14名同志具备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7.10
•【字号】甘卫人发〔2020〕84号
•【施行日期】2020.07.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武志等14名同志具备卫生系列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
知
兰州大学第一、第二医院:
经甘肃省卫生技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20年1月8日会议评审通过,武志等14名同志具备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高级职称评审帮扶基层经历有关规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人。
一、兰州大学第一医院(9人)
武志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杨磊普通外科副主任医师
冯菲超声波医学副主任医师
祁泉胸心外科副主任医师
王雄骨外科副主任医师
谢莉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韩婕内分泌副主任医师
李博文儿科副主任医师
谭榜云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副主任技师
二、兰州大学第二医院(5人)
朵瑞雪风湿与临床免疫学副主任医师
康暐神经外科副主任医师
谢铎文重症医学副主任医师
胡杰杰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
甘铁军放射医学技术副主任技师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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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不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学术水平和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卫生工作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目标,根据卫生部制定的《临床医学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我省目前执行的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和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医(药、护、技)师。
第三条本条件同时适用于中医药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务的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申报临床、公共卫生、中医、口腔专业的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行医权。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二)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三)获得医学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四)获得医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2年。
(五)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在县(不含市、区)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中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可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六)申报副主任护师人员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评审小范围有效任职资格。
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六条具备医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获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并被聘从事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满5年者,可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
第七条对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是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基础和前提。
年度考核成绩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
(一)申报评审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均应在称职以上,并且至少要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
(二)对于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排在前9名;或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三等及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排在前7名;或获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及地级科技奖励一、二等奖,排在前5名者;或因专业技术成绩突出,获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授予的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省卫生厅授予的全省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者,当年可直接确定为优秀。
(三)获得地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排在前4名者;或获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者,或获地(州、市)卫生处(局)授予的本地区卫生系统卫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者,当年可直接确定为良好。
(四)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连续 3年为优秀者,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者,应解聘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至少1年以上。
年度考核成绩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高一级职务所需任职年限。
(六)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须将年度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以保证考核的真实性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公正性。
第八条卫生技术职称外语考试语种为英、日、俄、法、德、西班牙语。
1980年(不含198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医古文考试。
职称外语考试分为A、B 两个等级。
(一)申报高级职务者一般应参加A级考试。
在县(不含市、区)及县属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参加B级考试。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A”级考试:1、获得医学博士学位;2、出国留学获得医学硕士学位;3、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进修1年以上,并经组织考核外语已达到‘四会”(听、读、说、写)水平。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B”级考试。
1、获得医学硕士学位或医学研究生班毕业;2、参加国际上承认的外语考试机构组织的出国外语考试合格;3、参加国家外语六级考试合格;4、单独发表译文或出版译著累计10万以上印刷符号。
(四)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可免试外语。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外语考试成绩不及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1、年龄在55周岁以上申报正高级技术职务;2、年龄在50周岁以上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3、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从事卫生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4、获省级以上科技奖励的定额内人员,申报副高级技术职务;5、任现职以来,获地、州、市或厅局系统以上先进工作者称号。
第九条卫生技术(不含护理)人员应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操作计算机。
(一)1980年(含1980年)后参加工作的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应达到合格标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合格,可不作为否决条件。
1、1980年(不含1980年)前参加工作;2、在少数民族州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暂不要求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
1、年龄达50周岁以上;2、在县(不合市、区)和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3、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参加全国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取得证书;2、参加省人事厅、省教育厅联合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取得合格证书;3、获计算机专业中专以上学历;4、在专门的计算机室、中心从事计算机专业(含教学)工作3年以上。
第十条从事医学专业的经历是申报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一)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人员,在担任主治(管)医(药、护、技)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35周。
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在所从事专业科别的病房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0周。
(二)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的人员,在担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的时间应不少于30周。
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还必须在所从事专业科别的病房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80周。
(三)对卫生技术人员实际工作时间,所在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结果应进行公示。
第十一条申报人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申报临床副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在任现职期间诊治本专业病人不少于300例,其中书写住院病历不少于200例,甲级病历达98%以上。
门诊时数每年不少于35个工作日。
以单位审核认定的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为据。
对于临床医学外科专业中的普通外科、骨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及妇产科专业的技术人员,在任现职期间,作为术者或者第一助手完成手术不少于300台次,其中大中型手术不少于60台次,耳鼻咽喉科专业作为术者完成手术不少于 50例次,中医骨科专业作为术者或者第一助手完成手术不少于100台次,以正确规范的手术记录为据。
(二)申报临床主任医师的卫生技术人员,要求每年诊治本专业病人不少于150例,诊治病例中,复杂疑难病例不少于40%,以单位审核认定的病历首页或门诊病历为据。
对于临床医学外科专业中的普通外科、骨科、胸心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小儿外科、肿瘤外科、烧伤外科、整形外科及妇产科专业的人员,在任现职期间,作为术者或第一助手完成大、中型手术不少于150台次,其中大型手术不少于70台次。
耳鼻咽喉科专业作为术者完成手术不少于70例次,以正确规范的手术记录为据。
第十二条必须完成担任现职期内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
每年平均取得25学分,其中一类学分须达到5-10学分,二类学分须达到15?20学分,并获得《继续教育证明书》。
其中:(一)在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申报评审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任现职 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 5?10学分。
(二)在省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申报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者,任现职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项目15学分。
第十三条申报评审临床副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任现职期间,须到县以下医疗机构工作半年。
第十四条凡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受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均不允许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评审条件第十五条凡符合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基本条件,任中级职务以来,具备下列二款中的一款可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任职资格。
等或省级一、二等科技奖励;作为前2名完成人,获省级三等或地级科技奖励。
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
(二)符合下列9项中的3项。
1、主持完成列入地(州、市)、厅(局)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已通过地(厅)级鉴定、其成果已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并取得明显效益;2、作为前2名完成者,获得地级科技奖励、优秀教学成果奖中的三等奖1项,或县级一等奖2项;3、作为前2名作者在3300种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1篇;4、在省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地、州、市范围内主持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经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确认,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5、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或执笔人的本专业论文,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正刊上全文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6、正式出版有创造性、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本人完成6万字以上;7、列入组织培养计划(以组织备案的培养计划及培养总结为据),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8、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5年以上;或担任卫生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或受聘为省级本专业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1年以上;9、专业工作成绩突出,被选拔为地(州、市)以上中青年科技拔尖人才,或被确定为厅级以上学术带头人;或获省卫生厅授予的全省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地(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县(市、区)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2次以上。
以上1?3条,可累计计算。
第十六条凡符合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基本条件,任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职务以来,具备下列二款条件中的一款,可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等、省级一、二等科技奖励。
(二)符合下列9项中的3项:1、主持完成列入国家部委、省科技厅计划下达的科研项目,已通过省、部级鉴定,其成果在实际工作中采用并取得显著效益;2、作为前2名完成者,获得省级科技奖励三等奖,或地级科技奖励、优秀教学成果一、二等奖1项;3、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在3300种国际著名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论文1篇;4、在省内主持完成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经省卫生厅确认,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5、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或执笔人的本专业论文,在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正刊上全文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6、正式出版有创造性、有重要科学价值的本专业专著或译著,本人完成12万字以上;7、列入组织培养计划(以组织备案的培养计划及培养总结为据),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并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2名;8、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正、副主任委员或正、副秘书长5年以上、常务理事10年以上;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5年以上、理事10年以上;或担任卫生部专家委员会的委员;或受聘为国家级本专业学术刊物编委3年以上;9、专业成绩突出,被评为省、部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被确定为省“333”’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或获得省委、省政府授子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或获全省卫生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2次以上;或获地(州、市)党委、政府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2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