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一百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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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1•【字号】•【施行日期】2010.06.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运城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对于我市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加快建设“两基地一中心”,加快实现全面小康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按照中央、省、市工作要求,为做好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两基地一中心”目标,立足基本市情和发展阶段特征,认真开展重大问题研究,深入分析国内外形势带来的机遇和挑战,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模式,把握战略重点,明确前进方向,探索发展途径,力求使“十二五”规划成为一个具有全局视野、体现运城特色、富有前瞻性、具有指导性、体现操作性的发展规划,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按照以上思路,“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要把握五项原则:一是坚持科学发展。

全面把握科学发展观内涵,抓住重要机遇期,坚定不移地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追赶全国、全省先进地区步伐,不断增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

二是加快转型发展。

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壮大集群经济,提升产业层次,优化经济结构,推动转型发展,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三是注重协调发展。

妥善处理好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改革与稳定的关系,使发展中各个方面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1.30•【字号】运政办发〔2018〕75号•【施行日期】2018.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清单(2018年版)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市县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8〕106号)、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加快营造“六最”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8〕29号)精神,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市本级权力清单中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进行了全面查证核实,现予公开发布。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调整本部门权责清单,12月20日前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要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同步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凡未纳入清单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审批。

不得擅自增减或者变相增减行政许可事项,对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山西省县级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标准清单(2018年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梳理和完善本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按程序审定后,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根据机构改革职责调整情况,市审改办要及时对市本级权责清单进行调整,明确行使主体。

以往公布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事项与本通知不相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运城市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68项)2.运城市政府部门行政确认事项清单(81项)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1月30日附件1。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0.12•【字号】运政办发〔2018〕64号•【施行日期】2018.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外资利用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市利用外资工作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好《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7〕30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外资增长的若干意见》(晋政发〔2018〕6号)精神,加快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和开放型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深化改革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当前,全球跨国投资和产业转移呈现新趋势,我国经济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同时我市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内陆地区对外开放新高地,实现经济向更高形态发展,都需要进一步利用好外资。

因此,我们要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省促进外资增长的措施和意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地完善营商环境,加大引进外资的力度。

二、主要举措(一)加大引进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高我市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加速发展。

一是建立专业招外商引外资服务队伍,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都要安排专门单位和人员负责外资工作,尤其是招商队伍建设中要考虑人员的国际化和专业化建设。

二是多渠道加大外资招商力度。

1.要加强项目储备。

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以招商引资为手段,实行领导招商,外资专业招商队伍跟进,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合力,招大商,引外资。

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至少每年包装2—3个外资项目,力争洽谈引进1个外资项目。

2.要通过商会、协会、运商运才和驻外办事处等,利用各种资源,用足各种关系,打通各种渠道,密切接触外商,极力争取更多外商来运考察投资,加快外资项目引进。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1.30•【字号】运政办发〔2018〕7号•【施行日期】2018.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月30日运城市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改革,提高项目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和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绩效,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发〔2014〕32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76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科研项目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7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项目,是指市级财政资金予以资助的各类科研项目;所称科技活动经费是指使用市级财政资金开展科技活动的经费;所称市级财政科研资金是指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科技计划、科技专项等(以下简称科技计划)经费。

第三条各类科研项目和科技活动经费,不论其来源渠道,应当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并确保经费专款专用。

第四条市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坚持科学引领、创新驱动、遵循规律、改革创新、公正公开、规范高效的原则。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12日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字〔2014〕44号)和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运城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运办发〔2014〕43号),设立运城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金融办),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一、职能转变(一)整合的职责将原设在市政府办公厅的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全部职责,划入新组建的市金融办.(二)增加的职责1.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2.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配合指导民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发展.3.研究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2.加强股权、产权(资本)、债权等各类交易市场的培育、建设和协调服务.3.加强民间融资的引导和规范管理.4.加强对新兴地方金融组织的培育、管理和协调服务.二、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金融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配合金融管理(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货币政策落实及金融监督管理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地方金融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和工作部署;组织或者参与起草金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配合有关单位监督实施;协调解决地方金融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二)负责金融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市人民政府与金融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组织各类驻运金融机构为运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协调有关单位推进金融创新;统筹协调和落实市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牵头组织对金融部门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考核评价,落实金融机构激励措施;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有关单位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工作.(三)牵头负责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推进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指导地方金融人才队伍建设,配合有关单位考核推荐地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四)指导推进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组织协调全市企业上市的培育推荐、改制上市工作;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企业上市审核确认事项的核实工作、上市公司再融资和资产重组工作,协调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五)配合有关单位指导推进银行、证券、保险、期货、信托、金融租赁、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地方金融机构的培育发展,指导组建新的地方金融机构.(六)配合有关单位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拟订吸纳民间资金的政策、规划与措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配合指导民营银行和非银行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加强对新兴地方金融组织的培育、管理和协调服务;依法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核转报、开业批复、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县(市、区)有关单位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七)指导和推动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建立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负责各类交易场所的培育和管理,指导和推进股权、产权(资本)、债权等各类交易市场建设;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金融资讯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八)负责全市金融业的招商引资,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引进、指导、帮助金融机构入驻运城,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指导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工作.(九)负责金融发展环境建设;配合有关单位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运城信用环境;促进区域金融合作与交流;指导完善各类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拟订引进金融人才的政策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合作发展.(十)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工作.(十一)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日常工作,牵头并配合有关单位整顿与规范金融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市金融办设3个内设机构.(一)综合科(运城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办公室) 编制4名,其中工勤人员编制2名,职数2名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政务、党群、财务、督查督办、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公开、安全保密、接访协调、新闻宣传、信息发布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建立金融监督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与有关单位及实体经济组织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区域金融合作与交流,引进金融人才,指导金融机构对外开放与合作发展.参与起草金融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工作,拟订地方金融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专项激励办法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和落实市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分析金融运行形势.指导金融支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手段创新;配合有关单位引导和规范民间融资,拟订吸纳民间资金的政策、规划与措施;研究发展普惠金融,协调指导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制定地方金融机构经营管理考核办法,配合有关单位推荐考核地方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开展金融业招商引资,吸引聚集金融资源,指导金融机构合理布局,推进金融功能区、金融集聚区建设.承担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市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组织协调机制,组织指导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风险排查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单位建立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协调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与安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整顿规范金融秩序,打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地方金融发展环境建设,建立地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考核评价机制;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金融资讯等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单位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运城信用环境.(二)银行机构发展科编制3名,职数1名承担联系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协调督促各类银行机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指导组建地方银行业金融机构;承担地方银行机构的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指导民营银行的设立和发展;推进地方投融资体系建设,参与制定重大项目融资方案,配合有关单位指导协调投融资主体开展业务工作;汇总分析、考核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引进各类银行机构落户运城.(三)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科(行政审批科) 编制2名,职数1名承担联系保险业监督管理部门,协调推进保险金融机构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引进保险资金为地方经济服务;指导组建地方保险机构、其他金融机构和新兴金融组织,组织开展经营业绩考核,指导改制重组和协调服务;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保险及其他非银行金融领域;汇总分析、考核评价保险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地方经济社会支持保障情况;指导推动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加强各类交易场所的培育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股权市场、债权市场、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市场、产权(资本)市场等金融市场建设;指导协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消费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工作;引进各类保险及其他金融机构落户运城.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并指导县(市、区)主管部门做好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审查转报、开业批复、协调监管和年度评价;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发展;指导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融资性担保公司行业协会工作;指导县(市、区)有关单位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负责行政审批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四、人员编制市金融办机关行政编制为11名,工勤人员编制为2名(使用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9名行政编制、原市文物局的2名行政编制和2名工勤人员编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职数3正1副.五、其他事项(一)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市金融服务中心划归市金融办.(二)所属事业单位的调整、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六、附则本规定由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运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结束——。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情况的通报-运政办函〔2019〕1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情况的通报-运政办函〔2019〕1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情况的通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分重点项目(重大工程)推进缓慢情况的通报运政办函〔2019〕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2018年,市委、市政府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确定了191个重点项目、112个“3515”重大工程子项目。

一年来,经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大部分项目建设均已达到序时进度,部分项目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投产运行。

2018年底,市政府对全市2018年重点项目和“3515”重大工程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仍有46个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项目)没有达到序时进度。

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46个推进缓慢的项目中,属于重点项目的17个,属于“3515”重大工程项目的29个。

从所处行业看,基础设施类项目24个,产业项目22个;从工作进度看,还在办理前期手续的33个,在建项目13个;从责任主体看,市本级负责的项目17个,县级负责的项目29个(河津、稷山、新绛、闻喜没有涉及)。

存在的主要问题共分六个方面:(一)项目单位或牵头单位自身问题。

主要包括牵头单位责任意识不强、项目单位资金链断裂、项目单位设计方案缓慢、供电设施不到位等。

共涉及到13个项目:圣惠路提升改造工程(涑水街—大运高速桥)、圣惠路立交桥加固工程、北外环学苑路-安邑东路项目、运夏连接线(司马温公路—裴介)道路工程、平陆凯迪五龙山4.8万千瓦风电项目、垣曲县曙猿湾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大唐国际发电1#汽轮机组节能通流改造项目、绛县横水9.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盐湖区九鼎5万千瓦风电场建设项目、永济市牧原150万头优质生猪养殖产业化体系项目、芮城县财富立方9.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垣曲县中电投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中条山尾矿综合利用制备建筑陶瓷项目。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盐湖区人民政府,运城、空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日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改善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促进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使用集体土地并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式的成片农宅组成的村庄或街区。

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农村村民转为城镇居民,村委会改为社区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转为股份制经济,集体土地依法转为国有土地原则,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城中村改造应有利于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增加就业岗位和收入,有利于城市管理、市场化经营和居住社区化管理。

第五条城中村改造应遵循规划先行,改造跟进;因地制宜、政策引导;积极推进、注重实效的原则,统一政策、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村(组)及村民的合法权益,统筹兼顾国家、集体及投资者的利益。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成立运城市中心城区城中村改造领导组(以下简称领导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住建、发改、国土、规划、财政等市直有关单位及盐湖区、运城开发区、空港开发区等属地政府或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等六个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运城市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运城市廉租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运城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运城市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与退出管理实施细则》、《运城市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供应管理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13日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行为,根据《山西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运城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计划、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组织,按照基本住房标准建设和筹集,满足中、低收入家庭自住需要的住房。

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

第四条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分散建设与集中建设相结合、建设规模与保障需求相匹配、建设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各类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合理安排建设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和限价普通商品住房,构建多层次解决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基本需求的供应体系。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23•【字号】运政办发[2010]65号•【施行日期】2010.03.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运政办发〔2010〕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3号),设立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将原市人事局、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社局。

(二)取消的职责1、取消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制定技工学校年度指导性招生计划。

3、取消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劳动工资政策。

(三)加强的职责1、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

3、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整合职责,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4、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责,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5、加强全市促进就业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促进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6、加强全市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和协调农民工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7.18•【字号】•【施行日期】2011.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和空港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运城市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城市扩容提质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建设宜居城市的有效途径,是促进经济转型跨越发展的关键措施。

为深入开展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加快推进我市市域城镇化进程,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扩容提质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山西向东向西开放的大通道和桥头堡的战略定位,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努力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以建设宜居城市(县城)为目标,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管理为主线,实施“一建一改两治理”(即建设城市新区和基础设施,改造城中村、棚户区和老旧基础设施,开展城市容貌和人居环境专项治理,开展市政设施运营提质专项治理),力争在环境质量、聚集能力、承载功能、居住条件、风貌特色、管理服务等方面都有较大提升,逐步构筑一个适宜居住、有利发展的城镇体系。

三、工作重点(一)搞好规划设计,指导城市扩容提质中心城市要按照“百平方公里、百万人口”发展目标,加快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提高城市综合承载力。

河津、闻喜、永济要按30-50平方公里的发展目标加快城市总规和各项详规的编制,建成中心城市的卫星城市和次中心城市。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任务分解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任务分解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20•【字号】运政办发〔2018〕79号•【施行日期】2018.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任务分解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全面贯彻全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确保市委刘志宏书记对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提出的方向、定位、路径、措施落到实处,尽快把我市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战略支柱性产业,结合有关单位职责,制定了贯彻落实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任务分解,现予以印发,请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对照任务分解,认真抓好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20日全市旅游发展大会任务分解一、统筹谋划打造四大旅游板块(一)黄河板块。

充分挖掘黄河文化的博大内涵,围绕“黄河风情、民族精神”主题,推出文明溯源、寻根祭祖、非遗展示、生态观光、民俗体验等旅游业态,构建母亲黄河、龙腾黄河、多彩黄河、生态黄河的旅游景区。

主要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以项目为重点,着力推动龙门景区项目、薛仁贵故里景区项目、后土祠景区项目、吴王古渡项目、神潭大峡谷项目、圣天湖景区项目、印象风陵景区项目、周仓文化园项目、祁家河景区项目、黄河世纪曙猿湾综合开发项目等建设步伐。

力争在2019年取得较快进展。

责任部门:河津市、万荣县、临猗县、永济市、芮城县、平陆县、夏县、垣曲县人民政府,市旅发委、市文化局(二)中条山板块。

充分利用山水、生态、红色圣地等文化元素,培育四季观光、森林康养、红色教育、演艺动漫等旅游业态,构建雄奇中条山、秀丽中条山、红色中条山、古韵中条山的大旅游格局。

主要任务:各县(市、区)要结合各自实际,以项目为带动,重点打造运城盐湖康养度假区项目、运城印象袁家村项目、上海派臣婚礼综合体项目等,力争在2019年取得较快进展。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13•【字号】运政办发[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运政办发〔2009〕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切实做好建设系统安全工作,现将《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运城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了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吸取2008年以来我省我市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全面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行为,确保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继续保持全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的平稳态势,根据市政府和省建设厅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政府对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实行分类整治,强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监管主体责任。

在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掌握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数量以及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数量,深化建设系统专项整治,对证照不全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违法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停止施工;对非法营运的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齐全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和城市市政公用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监管,特别对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管。

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拓展城市魅力的实施方案

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拓展城市魅力的实施方案

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拓展城市魅力的实施方案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21•【字号】•【施行日期】2006.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中共运城市委办公厅、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拓展城市魅力的实施方案经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我市已荣获CCTV2006年度“中国十佳魅力城市”称号。

为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打造设施功能完善、文化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美、秩序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促进对外开放、吸引外商外资,辐射带动全市,推进城市化进程,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再掀城市建设管理高潮,进一步拓展城市魅力。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宣传造势,扩大知名度,增强吸引力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大声势的宣传造势。

要采取内外宣结合、多渠道渗透的方式进行宣传,为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在对外宣传上,要在国家、省主要媒体上进一步强化宣传。

大力宣传运城的历史文化和古老文明,宣传运城的城市精神和现代文明,宣传运城的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

同时,通过新闻发布会、旅游推介会、经济项目洽谈会、招商引资会走出去大张旗鼓地广泛宣传。

在宣传内容上,要以魅力城市为主题,着重宣传我市古老的根祖文化、便捷的区位交通优势、丰富的农产品资源和旅游资源、雄厚的原材料工业基础、日新月异的城市建设等优势和亮点。

在对内宣传上,运城电视台、运城日报等我市主要新闻媒体,要设专栏介绍运城,宣传我们的魅力所在,宣传运城这些年的历史巨变,宣传各条战线、各个行业的先进人物,进一步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热爱运城、建设家乡的热情。

市区的主要道路、机场、汽车站、火车站、主要出入口和各个景区周围等,都要树立起有“中国魅力城市”和魅力宣言内容的广告牌。

同时,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魅力城市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珍惜我市来之不易的“魅力城市”光荣称号,时刻以“魅力城市”合格市民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形成人人关心珍惜魅力城市、人人为魅力城市争做贡献、增添光彩的良好社会氛围。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22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22号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的通知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的通知运政办发〔2018〕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市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安排,按照运城市重点项目的选项要求,在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呈报项目的基础上,经市政府研究确定全市2018年重点项目共191项,包括在建项目56项,新开工项目90项,预备项目45项。

现将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全市重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年内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和管理办法,强化责任,明确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主动为重点项目创造良好的投资和建设环境,确保重点项目优质高效建设。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12日运城市2018年重点项目名单运城市2018年重点项目合计191项。

一、产业转型(112项)(一)战略性新兴产业1.节能环保(1)夏县众为蓝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业废物综合利用处置项目(2)闻喜县润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资源利用项目(3)临猗县恒岩建材有限公司年消耗30万吨粉煤灰、炉渣综合利用项目(4)永济市华圣铝业建设年产10万吨再生铝深加工生产线项目(5)盐湖区德道方略金属材料公司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6)运城市关铝热电公司1#、2#机组超低排放技改项目(7)平陆县三木生物质新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成型燃料建设项目2.生物产业(1)临猗县绿海农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5-乙基-2,3-吡啶二甲酸二乙酯技改建设项目(2)临猗县科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水环境改良剂复配分装项目(3)运城开发区九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灵芝粉生产项目(4)盐湖区美西林药业有限公司常山酮、盐酸替洛隆等建设项目(5)夏县好医生集团中药生产线建设项目(6)盐湖区麒源化工有限公司迁建溴素项目及新建溴靛蓝、对甲砜甲醛建设项目(7)盐湖区凡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基因样本处理产品产业化建设项目(8)芮城县维尔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物疫苗建设项目3.高端装备制造(1)运城开发区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H153高端牵引车设计开发项目(2)平陆县新环橡塑制品有限公司粉末冶金汽车零部件生产线迁建技改项目(3)绛县顺宝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高铁桥梁支座配套产品建设项目(4)永济市精益集团年产3500万件锻造铝轮毂生产线建设项目(5)运城开发区建筑产业现代化(运城)园区建设项目(6)运城开发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7)永济市中车电机有限公司建设项目①永济市中车电机有限公司中铁轻轨项目②永济市中车电机有限公司双馈发电机数字化制造项目(8)运城开发区大运汽车重卡配套产业园项目(9)临猗县变压器有限公司立体卷铁芯高效节能变压器生产项目(10)永济市立达电气配件制造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机驱动系统项目4.新材料(1)盐湖区同天翔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产八万吨高性能铝板带、箔材项目(2)新绛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年产160万吨850毫米优特带钢生产线项目(3)永济市海丰铝业年产5000吨铝模板生产线建设项目(4)河津市山西炬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万吨铝基催化新材料生产项目(5)临猗县力达纸业年产1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产品升级技改项目(6)闻喜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①闻喜县建龙2×10万千瓦煤气综合利用发电项目②闻喜县建龙冷轧板卷建设项目③闻喜县建龙精品钢产业园建设项目(7)垣曲县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①垣曲县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年产4000万平米高档建筑陶瓷项目②垣曲县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延压铜箔、5万吨铜板带、200万平米覆铜板生产线项目③垣曲县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年处理30万吨铜弃渣炼铁综合利用项目(8)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①河津市中铝公司1+3热轧生产线搬迁升级改造项目②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28万吨碳素系统挖潜创效项目③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1#、2#焙烧净化脱硫改造项目④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烧成窑收尘技术改造项目⑤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300千安电解槽节能改造项目⑥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老系统拜耳法改造项目⑦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3#机组2×30万千瓦发电机组通流改造项目⑧河津市中铝山西新材料新型压铸铝合金散热器项目(9)运城开发区制版集团其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运城BOPA双向拉伸薄膜研发生产项目(10)芮城县宏光医药公司高品质医用玻璃管项目(11)运城开发区宏晋医玻公司年产10亿一级耐水玻璃瓶项目5.新能源(1)垣曲县中电投公司20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2)闻喜县宏伟新能源有限公司10万千瓦风电项目(3)绛县九鼎天地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横水9.95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4)平陆县凯迪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五龙山4.8万千瓦风电项目(5)平陆县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4.2万千瓦风电项目(三期)(6)盐湖区恒慧凯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醇醚燃料建设项目(7)芮城县光伏领跑技术基地建设项目(二期)(8)芮城县财富立方公司9.9万千瓦风力发电项目(9)夏县中科通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0)盐湖区九鼎风电5万千瓦风电场建设项目(11)夏县天润风电有限公司泗交镇风电建设项目(四期)(12)垣曲县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项目(13)临猗县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华北分公司风电项目(14)临猗县首华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风电项目(15)平陆县天润5万千瓦风电项目(二期)(16)万荣县新佳新能源有限公司稷王山风力发电项目(17)临猗县国耀新能源有限公司3万千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6.新能源汽车(1)运城开发区大运车业有限公司新建电动三轮摩托车项目(2)运城开发区大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7.现代煤化工(1)稷山县东方资源公司利用高炉热熔渣建设年产48万吨无机纤维材料及下游产品产业化项目(2)河津市阳光焦化集团年产19万吨炭黑项目(3)稷山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煤焦油深加工联产8万吨炭黑项目(4)河津市安伦化工公司年产4万吨中间相炭微球建设项目(5)临猗县阳煤丰喜肥业有限责任公司临猗分公司每小时40000立方米空分项目(6)临猗县阳煤丰喜临猗分公司年产5万吨三聚氰胺生产线建设项目(7)稷山县诺博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4万吨内萘法制苯酐生产线建设项目(8)河津市阳光焦化集团豪仑科化工年产4万吨萘法制苯酐项目(9)稷山县汇鑫浩特纤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万吨复合纺低熔点4080纤维项目(10)临猗县翔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水煤浆添加剂及5万吨水处理剂混配生产线建设项目(11)平陆县阳煤丰喜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平陆分公司年产30万吨烧碱项目(二)现代服务业1.现代物流(1)万荣县山西省投资集团黄河金三角农产品国际交易服务中心项目(2)运城开发区电子商务产业园建设项目(3)运城市黄河金三角物流中心建设项目2.商贸会展(1)运城市万达广场建设项目(2)运城市华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润发超市MALL建设项目(3)盐湖区运城·中欣产城融合体项目(4)盐湖工业园诺维兰汽车文化广场建设项目(二期)(5)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建设项目①红星美凯龙爱琴海城市综合体项目②红星美凯龙家居商业中心项目(学苑路与舜帝街交叉口)③红星美凯龙家居商业中心项目(安邑路与河东东街交叉口)3.文化旅游(1)盐湖区袁家村·运城印象建设项目(2)风陵渡开发区黄河文化景观园建设项目(3)绛县绛北大峡谷风景区建设项目(4)芮城县恒圣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大禹渡景区提质改造建设项目(5)垣曲县曙猿湾国际休闲旅游度假区建设项目(6)运城市滨湖盐韵休闲区建设项目(7)夏县祁家河景区开发建设项目(8)万荣县后土祠旅游综合开发项目(9)运城市哑咕泉建设项目(10)运城市池神庙广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11)芮城县文化创意园建设项目(PPP)4.新一代信息技术(1)运城市2018年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运城市联通分公司物联网建设项目(3)运城市电信云计算中心建设项目(4)中国移动运城分公司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项目5.社会事业(1)运城市市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PPP)(2)临猗县联通公交公司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运城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4)运城市第二医院艾滋病综合大楼建设项目(5)运城市大运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6)运城市中心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7)运城市中医医院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建设项目(8)运城市文化艺术中心建设项目(PPP)(9)运城市中心医院工程(二期)(10)运城市武警支队机动大队建设项目(11)运城市人民路学校分校建设项目(12)运城市逸夫小学分校建设项目(13)运城市幼儿园建设项目(三)现代农业1.万荣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百万头生猪养殖体系建设工程2.永济市牧原农牧有限公司150万头优质生猪养殖产业化体系项目3.闻喜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体系建设项目(二期)4.万荣县温氏集团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5.绛县开发区鲲鹏饲料有限公司膨化饲料生产线建设项目6.夏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体系建设项目7.稷山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1)稷山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西位分公司新建200万只商品蛋鸡养殖建设项目(2)稷山县晋龙养殖股份有限公司西位分公司新建100万只商品蛋鸡养殖建设项目8.新绛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饲料厂建设项目9.夏县新大象公司种猪养殖工程(二期)10.运城市农业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二、传统产业(12项)(一)火力发电1.平陆县睿源供热有限公司2×1.5万千瓦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热电联产项目2.河津市华泽铝电公司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3.绛县大唐安峪热电厂建设项目4.风陵渡开发区大唐国际发电公司1#汽轮机组节能通流改造项目(二)煤炭河津市中煤华晋王家岭选煤厂改扩建项目(三)冶金1.永济市华圣铝业年产4万吨阳极碳素焙烧车间建设项目2.新绛县天地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70万吨精品镀锌板带、镀锌钢管项目3.河津市宏达钢铁集团轧钢厂节能、工艺改造项目4.平陆县复晟实业有限公司160万吨氧化铝项目(四)其他工业1.永济市凯通印染有限责任公司年产5000万米印染生产线整体搬迁提升改造项目2.新绛县威顿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水泥窑无害化协同处置400吨/天生活垃圾项目3.新绛县德信化工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双倍硫化黑、副产2万吨硫代硫酸钠及其他染料项目三、基础设施(67项)(一)铁路1.蒙西华中铁路(山西段)建设项目2.南同蒲铁路(侯马至风陵渡段)电气化改造项目3.运城至三门峡铁路建设项目4.河津-韩城城际铁路建设项目5.运城市高铁站停车场改造和车辆检测项目(二)公路1.垣曲县绿地城投高速有限公司闻喜东镇至垣曲蒲掌高速公路古城联络线项目(PPP)2.芮城县运城至灵宝高速公路运宝黄河大桥建设项目3.运城市沿黄(扶贫)旅游公路建设项目4.盐湖区高速西出口建设项目5.运城市省道小风线临晋镇-永济段改线工程6.阳城至运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7.闻喜至合阳高速公路临猗黄河大桥建设项目8.运城市运三高速公路三门峡公铁黄河大桥连接线建设项目9.运城市运风高速公路风陵渡黄河大桥及连接线建设项目10.永济至大荔黄河大桥建设项目(京昆高速公路联络线建设项目)11.盐湖-永济旅游公路建设项目(省道运永线段改建工程)(三)机场1.运城机场改扩建项目2.绛县军民结合航空产业园项目3.芮城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PPP)4.万荣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四)水利1.运城市小浪底引黄工程2.垣曲县李家河引水工程3.运城市排水总干渠(站北调蓄池-伍姓湖)综合治理工程(PPP)4.平陆县部官扬水改扩建工程5.运城市干河改造综合治理工程(五)电网运城电网220千伏-110千伏电压等级电网工程1.运城银湖220千伏输变电工程2.运城南平原220千伏输变电工程3.运城盐湖东郊35千伏变电站升压工程4.蒙西华中铁路牵引站(山西段)外部供电工程(六)城乡基础设施建设1.运城市城市建设项目续建及扫尾工程2.运城市盐湖区芦子沟城中村改造项目3.运城市中心城区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工程(二期)(PPP)4.运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5.运城市中银大道北延长线(建北桥-北环路)道路和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6.运城市中银大道(府东街-滨湖路)建设项目运城市城市建设项目新建工程7.运城市安邑东路(禹都大道-南同蒲铁路)道路、铁路跨线桥及地下管廊建设项目(PPP)8.运城市安邑西路道路工程9.运城市支七路(安邑路-东外环)道路工程10.运城市盐湖区张家坡城中村改造工程11.运城市滨湖路建设项目(PPP)12.运城市河东街提升改造工程(PPP)13.运城市中心城区老城区及东部新区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14.运城市舜帝街建设项目(PPP)15.运城市北环路建设项目(PPP)16.运城市城区主街道美化亮化工程(PPP)17.运城市圣惠北路提升改造工程(PPP)18.运城市河东广场地下停车场工程19.运城市货场西路建设项目(PPP)20.运城市公交车停保场建设项目21.运城市货场东路一期建设项目(PPP)22.运城市光华路道路工程23.运城市辛卓路(禹东路)建设项目24.运城市海绵示范游园建设项目25.运城市芦子沟新村东西支路建设项目26.运城市禹都公园全民健身活动体育场地建设工程27.运城市工农街、机场大道提升改造工程(PPP)28.运城市双创大厦建设项目29.运城市铺安街建设项目30.运城市铁北街建设项目(PPP)31.运城开发区舜帝街立交桥建设项目(PPP)(七)生态治理1.运城市南山生态修复及绿化提升项目(一期)2.稷山县汾河流域生态修复汾河干流稷山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3.新绛县汾河城区段综合治理项目4.运城市姚暹渠(运三高速-禹西路)综合治理工程(PPP)5.夏县白沙河城区段生态蓄水与环境修复工程(PPP)6.运城市涑水河入黄口水生态治理工程(PPP)7.运城市鸭子池水生态综合提升工程(PPP)8.运城市生态廊道(上游)综合治理项目(PPP)9.运城市永济伍姓湖入湖口湿地工程(PPP)10.运城市汾河入黄河口水生态修复及保护工程(PPP)——结束——。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1.26•【字号】运政办发[2010]12号•【施行日期】2010.0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运政办发〔2010〕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运城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运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晋字[2009]23号),设立运城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正处级建制,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取消国务院及省、市人民政府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改革完善预算和税政管理。

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

加强税政管理,严格税收征管。

(三)健全市、县(市、区)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增强地方人民政府特别是基层人民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四)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

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支出比重,合理界定财政保障范围和标准,重点增加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降低行政成本。

(五)增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宏观经济等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参与拟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各项方针政策;拟定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等;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及预算编制,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抓落实、促发展”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反馈意见》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经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市政府办公厅将省反馈意见分解到相关单位,制定了落实整改办法。

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行动,强化措施,切实抓好落实整改,实际推动各项工作。

一、经济结构方面(一)工业经济总量偏小,布局分散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此项工作由市经信委牵头落实)一是突出抓好五大战略重点。

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工业经济发展,把工业新型化放在首位,对工业经济发展大力支持,连续两年召开全市工业推进大会,对工业经济发展提出了目标和要求,并对工业园区发展给予1亿元财政资金支持。

2013年,全市规模工业经济增速13.1%,在全省排名第一。

二是坚定不移加强项目建设。

明确任务,对照目标,倒排工期,积极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土地、资金、环保、手续审批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推动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壮大。

三是加快工业园区集群化发展。

做大做强产业集群,是振兴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和优化工业布局的重大战略部署。

通过借鉴外地园区发展经验,组织园区间观摩和交流学习,园区发展步伐不断加快,成效明显,园区规模工业占全市总量工业近70%。

今年1-4月份,完成工业总产值333.8亿元,同比增长9%以上,比全市平均水平(增长2.4%)高约7个百分点。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正文:----------------------------------------------------------------------------------------------------------------------------------------------------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9月17日运城市工业经济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综合考核奖励办法为了贯彻落实全市工业推进会议精神,加速工业新型化进程,实现工业经济转型跨越,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一)考核对象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县(市、区)(工业园区)、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工业企业。

对非工业产业集群的考核,由各主管单位参照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1.县(市、区)考核内容,包括总体指标、园区和集群发展、中小企业发展三部分共21项(详见附件2)。

2.开发区考核内容,包括总体指标和集群发展两部分共22项(详见附件3)。

3.县(市、区)工业园区考核内容,包括总体指标、集群发展和园区建设三部分共19项(详见附件4)。

4.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考核内容,按照省厅(局)要求,包括有独立机构、发展规划、具备孵化功能、入驻企业不少于15家等4项。

5.工业企业考核内容,包括经济增长、财政贡献、新上工业项目、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及企业改制和上市、促进就业5部分15项(详见附件5)。

二、计分办法和考核依据(一)对县(市、区)的考核。

21项考核指标总基本分值为100分。

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总加分最高计10分,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及企业改制和上市奖励分合计最高计10分。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贯彻落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贯彻落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贯彻落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运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1.24•【字号】•【施行日期】2014.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区域经济开发正文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贯彻落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运城市贯彻落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1月24日运城市贯彻落实《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的批复》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规划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化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区域合作,加快综改试验区建设,推动运城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强化“开放合作”为先导,以推进省际交界地区协调发展为路径,以共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推进主攻产业园区化发展集群化招商为抓手,抢抓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山西综改试验区建设等国家促进中部崛起战略机遇,发挥运城牵头作用,整合区域优势资源,创新合作体制机制,协调三省四市利益关系,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加快产业分工协作,加快生态环境共建,加快公共服务一体化,通过“共商共建”、促进“共享共赢”,努力实现规划同筹、交通同网、信息同享、市场同体、产业同步、科教同兴、旅游同线、环境同治的“八同”目标,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晋陕豫黄河金三角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和山西省廉洁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安全发展、统筹发展的示范区。

(二)战略定位打造省际交界地区开放合作平台。

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合作,积极参与中原经济区、关天经济区等分工合作,加快融入和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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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一百个重点招商引资
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运城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0.15
【实施日期】2015.10.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运城市一百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有效应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健康运行,力促一批重大招商项目签约落地,根据中共运城市委、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稳增长调结构“三个一百”工作方案的通知》(运发〔2015〕1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一百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工作领导组:
组长:王俊飚副市长
副组长:王继宏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玉忠市发改委主任、招商办主任
陈林虎市发改委副主任、招商办常务副主任成员:刘广仁市招商办内资科科长
崔萍市招商办综合科科长
李小刚市招商办内资科副科长
贺伟市招商办综合科副科长
班东明市招商办科员
裴新敏市招商办科员
各县(市、区)、各开发区招商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招商办。

办公室主任:陈林虎(兼)
办公室副主任:刘广仁(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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