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
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招标及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加强内部控制,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用材料设备采购、服务性招标和工程招标。
第三条公司采购部负责全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管理和各类招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招标、采购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诚信、择优、效率的原则和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第二章招标第五条公司下列项目必须实行招标:1、一次性购买在 2万元(含)以上的材料、设备;2、单项在 10万元(含)以上的工程;3、服务类项目;第六条因政策、法规规定或受其他条件限制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需报公司领导批准可免于招标。
标的物估算价值未达到第五条金额要求的由物控部自行组织询价,询价单价需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预算部、工程部、项目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应配合物控部完成招标和询价所用的技术和商务资料提供工作。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10万元(含)以下工程(材料设备为2万元)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3 家,10万元以上(材料设备为2万元以上)工程邀请的企业应不少于 5 家。
服务类招标均需在3家以上。
第八条公司招标应遵循以下流程:招标文件编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含考察拟投标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考察报告)、发售招标文件(含答疑、踏勘等)、投标人投标、开标、评标(含商务标评审和技术标评审,相关部门提交评审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报批、定标、签订合同。
第九条项目部或工程部应将材料、设备采购计划提前2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工程招标计划应提前40个工作日报采购部招标。
并附招标项目范围、技术要求、数量清单、施工或供货日期等要求,预算部价要求及结算方式,以便采购部合理地安排招标时间,保证招标工作质量。
1、简单材料为5个日历天;2、技术较复杂的设备为7个日历天;3、建筑安装工程、需要二次设计的专项工程等为15-20个日历天。
第十七条招投标费用1、物控部招标时,可根据标的额的大小向投标人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最高不应超过每份300元,售后不退;2、工程招标中,需向投标人发放设计图纸的,可根据图纸的数量酌情收取图纸保证金,投标人完整地返还图纸的,全额退还;3、招标时,应按不超过标的额的 0.5%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且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本文档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指导物资招投标活动的管理,促进公平竞争、保障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效率性。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组织进行物资招投标活动的所有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招投标流程
1. 确定需求
初步确定物资需求
制定采购预算
完善招投标方案
2. 准备招标文件
制定招标公告
编制招标文件
审查招标文件
3. 发布招标公告
在指定的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向潜在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 4. 投标报名
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验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5. 开标评标
公开开标
进行标书评审
产生中标结果
6. 签订合同
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
7. 结算支付
审定结算
支付货款
四、注意事项
1. 诚实守信
在招投标活动中,参与各方应诚实守信,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
2. 公平竞争
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操纵市场价格或排斥
竞争者。
3. 合规操作
所有招投标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操作
的合规性。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行为,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
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止招投标资格、责任追究等。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并不定期进行修订更新。
对于未尽事宜,可参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处理。
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引言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确保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本制度旨在规定公司物资采购和招投标的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相关人员参与的物资采购和招投标活动。
三、物资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确认•需求提出部门将物资采购需求填写在公司内部采购申请单上,并提交给采购部门。
2. 采购计划制定•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并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3.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对已注册的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进行询价。
4. 报价和谈判•已选择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提供报价,并与采购部门进行谈判,确保价格和交货条件等方面的协商。
5. 招标公告发布•如果采购需求的价值超过公司规定的招投标门槛,采购部门将发布招标公告,向更多的供应商公开采购需求。
6. 招标文件准备•采购部门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说明、技术规范等。
7. 招标文件发布•采购部门将招标文件发送给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并设置截止日期接收投标文件。
8. 投标文件评审•采购部门组织评审委员会对接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
9. 中标通知和合同签订•采购部门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并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正式的合同。
10. 供应商管理•采购部门进行供应商绩效评估,监督供应商履行合同和交付物资。
四、采购及招投标的原则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参与采购和招投标的各方在竞争中得到公平待遇,没有任何歧视。
2. 公正原则•采购过程和结果应该是公正的,没有任何不当干预和偏袒。
3. 透明原则•采购过程应该透明,各方能够了解采购的规则和程序。
4. 效率原则•确保采购和招投标的程序和流程简洁、高效,提高采购效率。
五、采购及招投标的风险控制措施1. 信息保密•采购部门要确保采购需求的信息保密,避免信息泄露引起不必要的竞争和影响。
2. 风险评估•采购部门要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材料招投标技术管理规定
材料招投标技术管理规定为了确保企业原材料的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保证生产质量和生产进度的顺利进行,保证材料按规定要求施工,特别建立本制度。
1、原材料控制(1)、供应商资质审查企业质量管理、采购部门应组织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对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管理水平、营业情况等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被纳入企业的供应商列表,视为合格供应商。
对于未通过审核的供应商,企业应向供应商说明审核结果,并原则上不再与该供应商合作。
(2)、供应商定期评估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定期对供应商进行绩效评估,具体绩效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供货及时性、材料质量、服务质量等。
根据评估结果,对绩效不佳的供应商实施惩罚措施,对绩效优秀的供应商实行优惠政策,以此激励供应商优化经营,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2、材料稳定优选(1)、材料选择原则企业根据产品的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选择符合要求的原材料进行生产。
在选择材料时,优先考虑符合环保要求、价格合理、质量稳定、供货及时的可靠供应商所供应的材料。
(2)、材料样品审批企业采购部门在确认原材料选择方案后,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应的样品,并对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测和化验分析。
审核通过的材料样品方可用于实际生产中使用。
3、材料储存及生产(1)、物料接收物料接收是材料供应的第一环节,应对物料进行校验和审批,检验合格后方可接收并送至仓库储存。
(2)、物料储存存储原材料前,应确定材料的特性及需要满足什么储存条件。
对不同材料,在仓库储存的要求也不同,应特别注意防潮、防晒、防虫等。
储存时间的长短、储存温度、湿度等均对储存效果有影响,应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的安排。
(3)、物料使用在使用材料时,应按照相应的规定、标准、工艺流程等进行使用。
当检验发现材料不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不良材料不被使用并及时排除或返修。
(4)、成品检测生产后安排次数量进行抽样,由检测人员进行性能检测,秉承未检测合格绝不出库原则。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活动,保障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工程物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
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工程建设项目日益增多,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已成为工程建设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规范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和效益,加强对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的管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也符合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物料需求:在工程物料采购中,需求是首要环节。
需求提出应明确所需物料的种类、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技术指标。
在筛选供应商时,应充分考虑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因素,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采购流程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所有供应商一视同仁。
采购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付款方式、交货期、质量标准等条款。
招投标流程:招投标流程应包括以下环节:招标公告发布、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公告发布、签约等。
招标公告应提前一定时间发布,以便潜在投标人了解招标信息。
投标时应接受电子投标和纸质投标两种方式,确保投标过程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开标应公开进行,确保所有投标人能够参与并监督开标过程。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对投标人的报价、技术方案、商业计划等进行综合评估。
中标公告应公示中标结果,以便社会监督。
签约时应再次核实中标人的资质和履约能力,确保合同顺利履行。
投标要求:投标人应提交以下材料:报价单、技术方案和商业计划。
报价单应详细列出各项费用及总报价,并附有费用构成说明。
技术方案应包括物料的技术要求、设计方案、工艺流程等内容,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实力。
商业计划应包括企业的资质、业绩介绍、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信息,以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措施。
评标标准:评标标准应包括以下内容:报价的合理性、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商业计划的稳健性、供应商的资质和信誉等。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部文件水建管[2002]585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现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二〇〇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管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14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项目符合《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与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采购。
国家和水利部对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项目重要设备、材料的一次性采购。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重要设备是指:直接用于项目永久性工程的机电设备、自动化设备、金属结构及设备、试验设备、原型观测和测量仪器设备等;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用于本项目施工的各种施工设备、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等;使用本项目资金购置的服务于本项目的办公设备、通讯设备、电气设备、医疗设备、环保设备、交通运输车辆和生活设施设备等。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材料是指:(一)构成永久工程的重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硅粉、抗磨材料等;(二)用于项目数量大的消耗材料,如油品、木材、民用爆破材料等。
第六条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实施行政监督。
内容包括:(一)监督检查招标人是否按照招标前提交备案的项目招标报告进行招标;(二)可派员监督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活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三)接受招标人依法备案的项目重要设备、材料招标采购报告。
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制度
工程材料招标采购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工程材料的采购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招标采购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以达到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1.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标过程的监督管理。
2. 设立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答疑、评标等工作。
3. 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专业技术人员和财务、法律等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投标文件。
三、招标范围和条件1.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2. 参与招标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或销售资质,并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四、招标程序1. 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指南、合同条款等。
2. 发布招标公告:通过官方网站、行业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招标信息。
3. 投标报名:供应商按照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缴纳投标保证金。
4. 答疑和修改:对投标单位的疑问进行解答,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和补充。
5. 开标和评标:在规定时间内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6. 中标公示:公布中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评标标准和方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文件的技术、价格、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评分。
2. 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度,所有评分结果应当公开并接受监督。
六、合同管理1. 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任何变更都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2. 对于违约行为,应依照合同条款进行处理,确保各方权益不受侵害。
七、监督和责任1.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招标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经招标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可适当调整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行为,保证采购公正、公平、公开,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标。
第四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采购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
第五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程序合法、规范、透明。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第六条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应当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
第七条招标公告应当发布在本单位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采购项目名称;(二)采购项目概况;(三)投标人资格条件;(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五)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六)其他应当予以公告的内容。
第八条招标文件应当详细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数量、质量、交货期、价格等内容,投标人应当据此编制投标文件。
第九条投标文件应当包括投标书、投标保证金等内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公开、公正、公平,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三章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第十一条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应当被拒绝。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到指定账户。
第十四条投标保证金应当在评标结束后及时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的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评审第十五条投标文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被拒绝。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全面、公正、公平的评审。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制度(试行)为规范公司材料采购行为,加强对材料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工程质量,有效控制材料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招标采购原则招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正常招标活动。
二、材料范畴本制度所称的材料包括一切用于建筑工地的主要施工材料、零星材料、周转材料等。
三、招投标组织材料招标采购工作,由材料处组织实施。
材料处负责起草、制定和发放、收集投标文件,组织考察供应商和开标评审,起草和签订合同,依据采购合同的规定,完成日常采购等工作。
财务处、预算处、督查处、土建公司、办公室作为材料招标采购的协助和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参与供应商的洽谈、开标评审、供应商考察、材料采购合同会签等事务,确保材料采购做到程序公开、价格透明。
四、招投标流程1、采购需求的提出:由公司预算处根据公司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提出各项目所需用到的各类材料的清单,包括材料名称、规格型号、预算数量等,同时将材料预算清单发给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土建公司、办公室或房产公司.2、材料处负责根据预算处提供的材料预算清单或者在没有预算处提供的材料预算清单的情况下参照其他在建工程的材料使用需求,明确所需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相关技术参数后,提前开展所有材料的招投标活动,确保材料能够满足项目施工需要,由材料处采购人员负责编写《招标简章》(附件一),明确所需招标采购材料的相关信息,然后将招标简章报材料处、财务处、督查处等处室的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进行审批.3、招标简章经审批后,由采购员负责向各供应商进行发布,并督促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向材料处递交报价单,报价单必须用书面形式,必须列明产品信息和供应商信息,产品信息包括:材料名称、品牌、产地、规格型号、单价(是否含税)等信息,供应商信息具体如下:(1)如果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经营户的,必须在报价单列明供应商名称、联系电话、地址、授权业务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2)如果供应商是个人的,必须在报价单上列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签字并盖章,同时须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在收集供应商报价单的同时须收集供应商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材料处负责建立供应商档案,同时将上述资料复印件给财务处备案。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公司各开发项目顺利进行,有效控制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规范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工作,提高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招标工作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有项目在执行材料设备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中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招标工作。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小组。
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工程管理的副总经理担任。
组员由公司财务总监、项目主管、项目部经理、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等组成。
第五条如招标小组成员不能参加招标工作的,由组长或总经理另行委派其他人员参加。
第二章招标第六条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下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项目发包由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自行组织招标,公司项目主管代表公司招标小组参加。
第七条涉及金额5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配套工程、安装工程、装修装饰工程等项目发包由公司招标小组按照本办法组织招标。
第八条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下的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服务咨询等项目的招标工作,由项目部按照本办法自行招标。
定标后将有关材料送公司项目主管。
第九条涉及金额10万元以上的工程设计、材料设备采购、物业中介、宣传推广、模型制作、服务咨询等项目的招标工作,由公司招标小组按照本办法组织招标。
第十条由项目部组织、公司项目主管参加的招标,其责任由项目部承担;由公司招标小组组织的招标,其责任由招标小组承担。
第十一条招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或委托制定发包、采购计划;二、收集承包商信息、确定备选承包方;三、拟订、审批招标文件;四、备选承包商投标报价。
第十二条公司项目部各自按照年、季、月度分别编报发包、采购计划,送至公司项目主管汇总后,上报公司招标小组。
第十三条年度发包、采购计划应当于上年12月1日之前报送至公司项目主管,公司招标小组在30天之内提出审核意见。
一、季度发包、采购计划应于3、6、9、12月的15日之前报送至公司项目主管,公司招标小组在15日之内提出审核意见。
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1.1 编制依据与目的 (2)第二章采购招投标程序 (3)1.1.1 招标公告发布 (3)1.1.2 信息发布 (3)1.1.3 资格审查 (4)1.1.4 投标邀请 (4)1.1.5 投标文件递交 (4)1.1.6 投标文件接收 (5)第三章:投标人与评标专家管理 (5)1.1.7 投标人资质要求 (5)1.1.8 投标人资质审查 (5)1.1.9 评标专家选取 (5)1.1.10 评标专家管理 (6)第四章: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 (6)第五章:开标、评标与中标 (8)1.1.11 开标时间与地点 (8)1.1.12 开标程序 (8)1.1.13 开标要求 (8)1.1.14 评标程序 (8)1.1.15 评标方法 (9)1.1.16 中标结果公布 (9)1.1.17 中标通知书 (9)1.1.18 中标结果通知 (9)第六章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 (9)1.1.19 合同签订 (9)1.1.20 合同履行 (10)1.1.21 合同变更 (10)1.1.22 合同解除 (10)1.1.23 合同终止 (11)第七章质疑、投诉与监督 (11)1.1.24 质疑处理 (11)1.1.25 投诉处理 (12)1.1.26 监督管理 (12)1.1.27 违规处理 (12)第八章采购招投标档案管理 (13)1.1.28 档案归档范围 (13)1.1.29 档案归档要求 (13)1.1.30 档案保管 (14)1.1.31 档案查询 (14)第九章采购招投标信用管理 (14)1.1.32 信用评价体系构建原则 (14)1.1.33 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14)1.1.34 信用评价方法 (15)1.1.35 信用奖励措施 (15)1.1.36 信用惩戒措施 (15)第十章:附则 (15)1.1.37 本办法由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5)1.1.38 本办法的修改,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修改意见,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公布。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合于国有企事业单位、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其他需要进行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评价。
第四条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的程序包括需求确认、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投标者资格审查、标书评审、中标确定、合同签订等环节。
第二章需求确认第五条采购单位应制定明确的工程物资采购计划,明确采购规模、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等。
采购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确定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比选等。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内容。
招标文件应包含项目背景、采购内容、技术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合同条款等。
第三章招标公告及投标者资格审查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将招标公告发布在政府指定媒体或者采购平台上,确保泛博潜在投标者能够获得招标信息。
第九条投标者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经验证明、财务状况等,以证明其具备参预投标资格。
第十条采购单位应对投标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投标者的资格是否符合要求。
对符合要求的投标者,采购单位应及时通知其进入下一轮评标环节。
第四章标书评审及中标确定第十一条采购单位应组织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评审内容包括技术方案、价格等。
第十二条评标专家应按照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形成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十三条采购单位应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进行商务谈判,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及履行第十四条采购单位应与中标人签订工程物资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支付方式等。
【采购制度】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WORD6页)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资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保证物资质量,杜绝物资采购中的舞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及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物资招标采购的范围:1、正式招标范围:除业主提供产品外,工程项目和企业生活物资需用总量或金额超过一定数量的大宗材料。
即钢材200吨及以上、木材100立方米及以上、水泥1000吨及以上、有集中供应条件的砂石料1000立方米以上、其它材料单项品种采购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生活及其他各类物资采购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单项周转材料月租金超过3万元及以上。
低于上述标准有条件的也应招标采购。
2、询价意向招标采购范围:除正式招标范围以外的小批量采购及低值易耗品等C类物资。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招标的组织: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原则上由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分公司直管的工程项目原则上由其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公司所属公司管的工程项目一般由所属公司直接组织实施。
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投资超过两亿元的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应派人参加,子、分公司管的工程项目投资超过五千万元的大宗物资招标采购,子、分公司业务部门应派人参加。
第四条询价意向招标的组织:一般由基层项目部组织,即:集团公司直管工程项目由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组织实施,子、分公司直管的工程项目由其派出的项目部组织实施。
子公司所属公司管的工程项目由所属公司组织实施。
第五条物资招标、询价意向招标要组成由项目主要领导负责,物资、财务、技术、计划、及上级业务部门人员参加的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的组织领导和评审工作,具体工作由项目物资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集团公司直属项目部及子、分公司所属公司、项目部实施招标时,应将招标计划、方案、招投标文件分别对口上报集团公司设备物资部和子、分公司物资主管部门事先审定,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将评审结果报审后履行签订合同手续,事后将招标全套资料上报审批单位一份备案。
材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材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流程,确保采购活动的透明、公正,并最大程度地实现采购合理性、节约性和效益性,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材料采购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内部项目、外部合作项目等。
三、定义和缩写1.材料采购:指公司在项目过程中为满足工程建设、产品生产或其他需求,向市场购买所需的材料或设备的活动。
2.招标:指公司公开向市场发布采购需求,接受供应商报价并选择合适供应商的过程。
3.投标:指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公司提交供应材料的价格和条件。
4.招标文件:指由公司编制并发布给供应商的文件,包括需求描述、技术要求、合作条件等内容。
5.评标:指公司对供应商提交的投标进行评估,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的过程。
四、招投标流程1.需求分析阶段–项目负责人确定项目的材料需求,并编制需求清单。
–项目负责人与采购部门沟通,明确采购目标和要求。
–采购部门根据需求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发布阶段–采购部门将招标公告发布在公司的内外部渠道,确保公告广泛传播。
–招标公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需求描述、技术要求、招标文件领取方式和截止日期等。
3.投标准备阶段–供应商根据招标公告要求,领取招标文件。
–供应商仔细研读招标文件,并准备投标所需的相关资料。
4.投标提交阶段–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准备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指定方式和截止日期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部门。
5.评标阶段–采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后,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进行评估。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标准,对每个投标进行评分,并确定最终的中标供应商。
6.中标公告阶段–采购部门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供应商,并公示中标结果。
–如果有异议,供应商可以提出申诉。
7.合同签订阶段–中标供应商和公司签订合同,并明确各方的权责和合作条件。
五、其他要求1.所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必须保密,不得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活动,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工程物料采购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须知、技术规格、投标报价、合同条款等内容。
第六条招标文件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保文件内容的完整、准确和合法性。
第七条采购部门应在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应包括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核,确保投标单位的合法性和资质条件。
第三章投标与开标第九条投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第十条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商务条件等内容,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在开标现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进行开标。
第十二条开标应公开进行,邀请相关部门及监督机构参加。
第四章评标与中标第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选出符合采购需求的中标单位。
第十四条评标委员会应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评标过程、评审结果、中标单位等内容。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根据评标结果,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谈判内容应包括合同价格、交货期、质量要求等内容。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与中标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合同内容应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一致。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公司应设立招投标监督机构,对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八条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招投标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内容全文大家看过吗?下文是小编收集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欢迎阅读!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重要材料、设备(以下简称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建委)是本市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
市建委委托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区、县建委依照职责,负责本辖区内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市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须在北京市建设工程材料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材料交易中心)进行。
对材料交易中心的管理和监督,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规定。
第五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的采购必须按品种分别进行招标。
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包括建筑钢材、水泥、各类墙体材料、建筑给排水管材及用水器具、建筑涂料及粘结剂、散热器、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内外墙、地砖)、建筑石材。
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设备包括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线电缆及开关)、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防盗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立体停车库、擦窗机。
市建委对上述品种进行调整时,须及时公布。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重要材料设备应当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一) 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的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台重要设备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重要材料设备;(三)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项规定,但建设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四)全部或部分使用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建设项目中,政府投资或者国家融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工程材料招投标管理制度
工程材料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材料招投标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类工程项目的材料招标工作,涉及到工程材料采购的项目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材料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并最终选定合适的供应商,确保工程材料的质量和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培训相关人员,提高全员遵守制度的意识和能力。
第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依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惩处。
第二章招标准备第六条在招标开始前,各部门应当明确工程项目的需求,编制详细的招标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供应商资格审核标准等。
第七条招标人员须具备相关资格证书,对于招标工作具有一定的经验和能力。
第八条招标人员应当及时了解市场行情,掌握工程材料的价格走势和相关政策法规,为招标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第九条招标前,应当根据工程项目具体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筛选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名单。
第十条对于潜在的供应商,应当与其建立信任合作关系,了解其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等相关情况。
第十一条招标人员应当及时更新招标材料,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三章招标流程第十二条招标开标前,招标人员应当准备充分,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招标开标应当公开、透明,准确记录开标过程,保留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招标评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结果应当公正、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招标失败后,应当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说明招标失败的原因。
第十六条招标成功后,需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落实后续的交付计划。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七条招标工作应当建立监督机制,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确保招标工作的规范执行。
第十八条对于招标中出现的问题,应当及时解决,确保工程材料的供应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招标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高工作的管理水平。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材料、设备招投标活动,明确职责分工,推行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有效降低项目成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合理低价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规避招投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材料、设备包括建筑、部品生产用各类材料、辅料、燃料、机械、运输设备、生产及动力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电子设备、工具器具、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等实物形态资产。
生产用实物资产确认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1年,价值在5000元以上;非生产用实物资产确认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2年,价值在2000元以上。
第四条公司及二级单位材料、设备采购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材料、设备进行集中统一招标。
第六条各二级单位成立招标小组,负责评审招标文件和分包方合同文本、审核投标人资格、评审和设定招标控制价格、组织开标、评标、编写评标报告、拟选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组长:董事长或总经理副组长:公司主管招采副总经理成员:合同预算部门、财务管理部门、计划采购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等相关部门招标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招投标工作。
第七条职责(一)招标领导职责1.组长职责:负责材料、设备采购招标的实施决策,签发招标采购规章制度、审批招标计划、招标结果等。
2.副组长职责:协调组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工作,审批招标计划、评审招标文件、主持招标工作,将招标结果报招标组长最终审批。
(二)成员职责1.合同预算部门(1)建立分包分供合格名录库、分包分供价格信息库、定期颁发内部控制价格,为招标采购设置控制价格提供依据;(2)编制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文件、合同文本、评标办法、推荐投标人;(3)负责设置材料、设备采购控制价格,报招标小组审核;(4)负责向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书面答复;(5)组织招标小组评审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6)组织开标、评标。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
物资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The Management Measures for Material Procurement Bidding1.Purpose and Scope1.1 PurposeXXX。
ce procurement costs。
ensure the quality of purchased products。
and comply with nal bidding ns。
company material procurement management system。
and price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the company's actual n。
following the principles of openness。
fairness。
impartiality。
and integrity。
this management method is XXX.1.2 Scope1.2.1 This system stipulates the management res for the n structure。
bidding scope and methods。
bidding。
tendering。
bidding opening。
bid n。
and bid award of company material procurement bidding management.1.2.2 This system applies to the company and its subsidiaries.2.XXX and ns2.1 Centralized ProcurementRefers to the way in which the company'XXX variety。
quantity。
and amount.2.2 Self-ProcurementRefers to the way in which the company and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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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的材料招标采购行为,降低材料采购成本,保证材料质量,并结合我集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招标采购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时邀请对象不能少于三家。
第四条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子、分公司、集团直属项目经理部,下同)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小组,负责本级或下级单位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工作,并对重大招标项目进行评审;大宗材料采购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集团所属各单位及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围第六条凡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物资,必须采用招标形式确定合格供。
招标材料的围包括:一、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及砼预制品、沥青及其添加剂、地材、房屋建筑及其相关材料;二、构成工程实体的专用材料:预应力高强钢丝、钢绞线、缆索等、锚具、伸缩缝、桥梁支座、波纹管等;三、虽不构成工程实体但占成本较大的其它材料(各种油料、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品)和施工用转材料(指集团批准购入的)等;四、根据分包合同约定属分包队采购的具备招标采购条件的材料,项目经理部可统一组织,并收取适当的管理费。
第七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招标采购(或不再招标)。
一、没有形成买市场的材料;二、工程临时需要补充的材料或工程急需的材料;三、独家代理、专有、专利等特殊材料且无其他合适材料代替的;四、甲供材料或业主指定个别厂家供应的材料(甲指材料);五、已履行招标采购的材料,其后还需增加供应量,若市场价格无变化,可不再重新招标,直接续签合同。
第三章招标程序、文件与组织第八条招标前项目合同部负责提供拟招标材料的需用数量,工程部负责提供相应的质量要求(技术规),物资部提供详细的市场调查资料和编制招标计划。
第九条集团所属各单位、项目经理部的物资部作为招标组织机构,负责招标业务的具体工作。
包括:组织人员编制招标文件、发出投标邀请书、发售招标文件(可通过网络或光盘发售)、接收投标书、开标、进行评标前的准备工作、答疑和澄清、发中标通知书等。
各级单位的大宗材料招标采购小组负责参与评标、定标等工作。
第十条招标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容: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包括招标单位名称、地址和联系式,项目名称及工程简介,招标材料围、数量、交货时间等;二、投标人须知:包括招标文件说明、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对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技术规书、商务规书、报价要求等;三、投标书格式;(见本)四、主要合同条款(必要时可附合同本);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一条参与招标的人员要坚守原则,不得向任投标单位泄露潜在的投标人名称、标底(如有)等需要的容,避免出现串标和影响公平竞争。
第十二条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但允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容应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不论投标结果如,招标人均不承担投标人的任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费用。
第四章开标和评标第十四条开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程序和围进行。
采购材料可比性强的,采取公开开标式;采购材料可比性较差的,招标人可与每个投标人单独进行谈判或采用厂家不参加的开标形式。
第十五条开标前应对标书进行密封性检查,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时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相关问题,投标人的回答将被记录存档并作为评标时参考资料。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由各级单位的大宗材料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
评标分为商务评标、技术评标和标价评标三部分,各部分分值根据所招标材料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七条评标的原则:商务部分,具备垫资能力、在其经营围之(代理商提供了代理证明)、全面响应标书中的容等;技术质量部分,质量达到并满足标书要求、有生产可证、质检报告书等材质证明资料、在合理的公差围(根据招标材料性质确定优选正负公差)、要求提供的样品合格等;标价部分,报价较低且合理者。
计算投标报价时,以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为依据,即含材料出厂价、运杂费、装卸费、保险费、利润及税金等等一切费用组成。
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必要时可派人对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并写出考察报告。
要求厂家提供的澄清函和降价函可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十九条中标原则,一般中标原则为合理低标者为中标候选人。
对于技术含较高的材料应主要考虑技术部分的容,选择合理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条评标报告,容包括:时间、地点、招标容、各投标厂家情况介绍,招标评标情况及评标结果(后附各厂家签认的开标记录及详细的单价对比表)等等。
评标报告中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报本单位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最终确定中标人。
第五章审定及授予合同第二十一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并重新招标。
对于出现的串标或以其他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经核实可宣布中标无效,另选中标人。
第二十二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投标人白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在约定的时间应和招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签订合同。
第二十三条投标人应交纳一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应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若未要求中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可采取预留部分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招标人、评标人员弄虚作假、泄露标底或其它要求的行为,除招标结果无效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集团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材料招标文件本2.大宗材料招标采购评标报告(模板)附件:****高速公路**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招标人:年月目录招标说明(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写)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书格式投标邀请书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技术规要求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工程量清单第四部分合同格式(使用集团合同本)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招标说明由招标单位自行编写,主要容应包括:1_工程概况(简要的)2.招标材料说明3.材料标准4.中标原则5.……投标邀请书致:**************1.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是经*******业主公开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承建标施工,因施工需要,现对进行招标采购,根据贵的合作意向,经我单位研究决定,现邀请你单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容,对上述材料采购进行投标。
2.工程概况:(由招标单位填写)3.招标围:本次招标容为的生产、运输及其它一切相关服务。
采购清单和供货期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
4.标书发售时间、地点:请凭本邀请书于年月日时至年日时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收取成本费人民币******元/套,售后不退。
(是否收费由招标人自定)注:可采用通过网络或光盘的形式发售标书。
5.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不组织现场考察。
6.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传真等形式提交文字质疑,提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提交的文字质疑须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开标会前递交,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递交到开标会现场(地址:)的指定位置。
8.开标时间、地点:招标人定于年月日时,在地点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不多于人)。
若未前来出席开标会,则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9.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人民币元/标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或银行保函形式(具体采用哪种由招标人确定)。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投标保证金是否收取由招标人自定)(注: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招标人:招标人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日期:投标人须知1.项目说明:本次招标项目为采购,交货地点为:写明具体地点,交货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2.投标人资格及强制性条件(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业主或监理的要求选择或增加):(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省(部)级颁发的生产可证和产品质量证明书;(3)具有3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历;(4)生产供应能力满足本项目的要求;(5)在近五年无产品质量或产品供货面的诉讼案件;(6)在公路建设中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7)所供材料必须是市场信誉高,质量稳定的品牌产品;(8)通过了GB/T19001:2008/IS09001:2008、GB/T2400-2004/IS014001:2004、GB/T28001-2001质量体系、环保及职业健康安全的认证;(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0)银行信用等级AAA级及以上。
(11)已是业主指定的材料市场准入围的厂家。
(12)如是销售供应商应取得生产厂家的委托书.3.现场考察和投标费用:本次招标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考察;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标(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一个月一次性无息退还。
5.投标文件有效期:天6.投标文件的份数、签署与装订:(是否要求提供电子版标书由招标人自定)(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正本份,副本份。
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应分别打印装订,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亲笔签名(包括投标文件中其他要求签名的地)。
标书容如有修改,需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改动处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封面上需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统一密封在一个外层封套中。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2)在外层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采购投标文件。
在年月日时之前(北京时间)不得。
8.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必须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送至(或邮寄至) ,迟到的投标文件不予签收。
9.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将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在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现场核实确认开标结果(厂家不参加的开标会,这条需修改)。
10.评标标准(由招标人确定是否写入标书中)招标人将按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满分为1 00分,各部分分值为:标价部分分值(满分分)技术和商务部分分值(满分分)11.中标通知书的发放开标后天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结果(对未中标的通知形式由招标人自定),投标人在核实开标结果后以传真的式回函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