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业委会及居委会关系
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站)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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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站)的关系福州市物业管理协会陈鹏霄社区是社会的缩影,是一个“微型社会”。
如何建设和管理好一个社区,为创见文明社区做出贡献,理顺社区管理工作中的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尤其是理顺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站)之间的关系尤为重要。
社区居委会按《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行使职责,主要管人。
物业公司则是根据合同契约为业主提供相应服务,主要管物。
物业管理与居委会关系是专业管理机制与居民自治管理机制的有机结合,双轨并行。
从我市社区文明建设的情况看,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系,从总体上看是融洽的,但也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亟待探讨和解决的。
一、物业管理的现状我市物业管理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以“创卫”工作为契机,把物业管理和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抓社区创建工作为重点,推动物业管理迅速发展。
目前,我市物业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第一,由物业管理公司委托进行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管理,约占37%;第二,由街、居进行管理,约占33%;第三,由产权单位自管的约占18%;第四,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管理的约占12%,其中由街、居开展物业管理的形式还可以分为以下四种:一是街道成立物业管理公司开展物业管理;二是以居委会为主实施物业管理;三是以居委会设立社区服务站为依托进行管理;四是居委会、社区服务、物业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
由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实施管理和由街、居进行管理的占全市住宅房屋面积70%以上,目前发展的趋向是社区物业管理逐步向专业化物业管理模式过渡,因为专业化管理能够为社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公共绿化、维修保养等各个方面提供全方位、多层次,集管理、经营、服务为一体的服务,其优点在于能依法经营,按合同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接受业主和业主委员会的监督,它对城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及落实社区管理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由街、居进行管理的模式,其优势在于:一是居委会原来就担负居民区管理责任,具有居民思想政治工作的主导权;民事纠纷调解权;政府交办的行政性工作执行权;向政府反映居民意见、要求和建议权;对物业管理公司履行的社区公共事务职责的监督权。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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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如何协调和理顺这几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然而,在物业管理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多头管理。
上述状况是由于制度上的先天不足、观念上的陈旧落后和传统上的不良影响造成的。
因此,有必要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以形成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共创和谐的物业管理局面。
一、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应该说,当前物业管理的实际运作总体上是好的,一些小区做法较为规范,比如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一般通知居委会委员参加,物业公司的重大决策通常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较为努力,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的作用,基本上形成了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工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到位,各主体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理想局面。
当然,毋庸讳言,也存在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顺、管理模式僵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紧张、居委会与物业管理职能交叉等不良现象。
论如何处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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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如何处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的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之间的关系是社区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两者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以下是一些处理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关系的建议:1. 明确职责分工: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应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
业委会主要负责代表业主的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而物业管理公司则负责日常的物业管理工作。
2. 建立沟通机制:定期召开会议,让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的成员有机会面对面交流,讨论社区管理中的问题和解决方案。
3. 制定合作规则:双方应共同制定合作规则,包括决策流程、财务管理、服务标准等,确保双方的行为都在规则框架内进行。
4. 增强透明度: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委会和业主公开其服务内容、收费标准、财务报告等信息,增强透明度,减少误解和猜疑。
5. 培养专业团队:物业管理公司应培养一支专业的管理团队,提高服务质量,赢得业委会和业主的信任。
6. 建立反馈机制:业委会应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收集业主的意见和需求,及时向物业管理公司反馈,并监督其改进。
7. 处理冲突:在出现分歧和冲突时,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必要时可以引入第三方调解或仲裁。
8. 共同规划社区发展:物业管理公司和业委会应共同参与社区的长远规划,包括设施升级、环境改善等,以提升社区的整体价值。
9. 加强法律意识:双方都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管理行为合法合规。
10. 培养社区文化:通过组织社区活动,加强业主之间的交流,培养社区文化,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通过上述措施,物业管理公司与业委会可以建立起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社区的和谐发展。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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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得关系ﻫ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就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得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得环境卫生与秩序得活动”。
ﻫﻫ《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得企业应当具有独立得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得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就是业主大会得执行机构。
ﻫﻫ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就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得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ﻫﻫ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就是一个新兴得行业 ,就是社区管理得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得切身利益 ,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与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 ,如何协调与理顺这几者之间得法律关系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得繁荣局面 ,乃就是摆在我们面前得重要课题。
ﻫ然而,在物业管理中 ,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 ,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职能交叉 ;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多头管理 .上述状况就是由于制度上得先天不足、观念上得陈旧落后与传统上得不良影响造成得。
因此 ,有必要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以形成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分工合作 ,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共创与谐得物业管理局面.一、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得问题应该说,当前物业管理得实际运作总体上就是好得,一些小区做法较为规范 ,比如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一般通知居委会委员参加,物业公司得重大决策通常征求业主委员会得意见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较为努力 ,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得作用,基本上形成了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工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到位,各主体相互协调、与谐发展得理想局面。
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居委会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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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居委会关系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和居委会是城市社区运作中至关重要的组织机构。
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业委会代表业主权益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沟通和协商,而居委会则是社区居民的组织形式,促进社区发展和居民福利。
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良好的合作关系对于社区居民的生活和社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1. 物业管理企业的职责和功能物业管理企业是负责管理和运营小区的组织机构,其职责和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小区维护与修缮:定期检查小区设施设备,维护和修缮小区公共区域,确保小区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
•安全与保安管理:安排、管理小区安保人员,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环境卫生管理:协调小区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垃圾处理工作。
•绿化及园林管理:负责小区绿化工作,保持小区绿化环境的优美和整洁。
•物业费用管理:收取物业费,合理使用和管理物业费用。
•居民服务:提供日常居住服务,解答居民的问题和需求。
2. 业委会的作用和职责业委会是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桥梁和沟通纽带,代表业主的权益和利益,其作用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是否履行职责,维护业主的权益,促进小区的和谐发展。
•与物业管理企业协商:代表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协商和沟通,解决小区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决策和管理:负责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决策小区事务,管理小区共有财产和资源。
•财务监督:对物业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物业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 居委会的作用和职责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组织形式,代表居民的利益和权益,其作用和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社区活动:策划和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庆典和志愿服务,促进社区居民的交流和融合。
•社区管理:协助政府管理社区事务,组织社区治安巡逻和环境整治工作。
•倡导居民需求:收集居民的需求和意见,反馈给相关部门,争取社区发展和福利改善。
•社区服务:提供居民服务,包括物业服务、社区医疗、法律咨询等,解决居民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
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委会关系初探
![乌鲁木齐市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业委会关系初探](https://img.taocdn.com/s3/m/e5ef237c8e9951e79b8927a3.png)
,
服 务质 量
、
服 务费 用
、
双 方 的权
的
tt
多 头 管理
,
, ,
现 象严 重
。
由于
;
;
推 行业 主 委
;
利义 务 使用
; 、
、
专 项 维 修 资金 的 管 理 与
、 、
历 史原 因
老 的居 住 小 区 普遍 存
员 会 择优 选 用 物 业 服 务 公 司 的做 法
;
;
物 业 管理 用 房 合 同 期 限
些设立 了居 民委 员会 的小区 ,居民委
员会 与物业服 务企 业之 间的矛盾 较为 突 出 , 这主要表现为 : 一是有 些居委会 , 对物业服 务 公司 的管理 工作 不支持 、不配合 ,甚至 与物
业服务公 司作 对 ,导致 物业服务公 司工作 的
开展非常 困难 ;二是有 些小 区的物业服务公 司对居 民委 员会不 理睬 ,擅作主张 ,甚至 对
汽车被盗 有的小 区雇佣 退休 工人看楼护院 , 臂缠袖章 坐在 楼道前 ,实为聋子耳朵 无济于
蠢 文l 朱燕飞
事 ;有 的小 区公用楼梯、庭院 、道路 、绿地
无人清扫 ,下水道 堵塞、污水横流 、臭气 熏
天 而又 无人 问津 。但也 有 物业 服 务公 司提
尽薹
出: 部分业 主素质差 , 自觉 遵守业主公约; 不 不讲公共卫生 , 随地倒垃圾 , 随便破坏 绿地 , 有的小 区居 民竞在 公共草坪上种起 了瓜 呆蔬 菜 :还有的业主毁坏建筑 物的承重结构进行 违法装修 、违章搭建 ,严重影响房屋质量和 其他居 民的安全 ,而物 业服 务公司却缺乏相 应的制约手段 ,往往是 通知 了、警告 了 ,一 些业主又偷偷摸模进 行了违法装修 ,其结果 也往 往是违法装修 、违 章搭 建一 目,而要拆
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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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物业管理公司、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三者的关系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条例》还规定,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行业 ,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 ,涉及到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行政管理部门等诸多主体 ,如何协调和理顺这几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合力、共同发展的繁荣局面 ,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然而,在物业管理中,出现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 ,相互掣肘;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 ,职能交叉;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之间 ,多头管理。
上述状况是由于制度上的先天不足、观念上的陈旧落后和传统上的不良影响造成的。
因此 ,有必要理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 ,以形成各主体之间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分工合作 ,相互配合 ,形成合力 ,共创和谐的物业管理局面。
一、当前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存在的问题应该说 ,当前物业管理的实际运作总体上是好的 ,一些小区做法较为规范 ,比如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时一般通知居委会委员参加 ,物业公司的重大决策通常征求业主委员会的意见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较为努力 ,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的作用 ,基本上形成了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协调工作、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相互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到位 ,各主体相互协调、和谐发展的理想局面。
当然 ,毋庸讳言 ,也存在部分小区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不顺、管理模式僵化、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关系紧张、居委会与物业管理职能交叉等不良现象。
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区别与联系
![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区别与联系](https://img.taocdn.com/s3/m/e8f7d31f6c175f0e7cd1378d.png)
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区别与联系区别:1、两者权利基础不同:居委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组织业委会自治的基础是物业所有权,业委会的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委会的设立撤销等由业主大会决定,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性质不同居委会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实质上是一种半行政性的基层自治组织业委会在法律上地位不明确,有时连诉讼主体的资格都没有,是一种特殊的基层自治组织3、经费来源不同居委会的经费由政府财政拨款业委会的经费取决于业主大会的决定,由业主自行解决。
4、对组织成员的要求不同居委会的成员多数是专职的,对居民负责业委会的成员大部分是兼职的,他们对业主负责5、工作的侧重点不同居委会工作包括宣传教育、社会福利、治安保卫、文教卫生、调解民间纠纷、就业等多项工作,即侧重于社会政治稳定业委会的工作范围仅限于五大类:公共卫生和公共次序管理、绿化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公共设备设施管理、其他居住环境管理,即侧重于业主的经济利益6、办公用房不同居委会的办公用房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解决,不一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有的是好几个小区才有一个居委会业委会的办公用房应设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由建设单位和公房出售单位免费提供联系1、都是社区管理范畴,都是基层自治组织。
2、大多数居民同时是业主,业主多数也是居民。
两者的工作重点各有侧重,但也有很多重合,在很多领域有共同合作空间3、两者在民事关系上是一种平等的关系。
居委会要支持业委会维护业主权益的工作,业委会要积极配合居委会开展社区自治工作4、居委会对业委会有知道和监督的义务,业委会在讨论小区重大事务及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时应该通知居委会参加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公司联系:1、有共同的目标,就是互相配合,支持共同营造住宅小区良好的居住环境2、物业管理企业受聘于业委会,其开展的物业管理工作要接受业委会和辖区居委会的指导和监督3、业委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有权解聘和续聘物业管理企业,并对小区内的管理工作作出决定区别:1、性质不同:业委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自治组织居委会是政府的基层组织物业管理企业是依法定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2、职责不同:业委会主要行使自治管理权利,决定有关业主共同利益的重大事项,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走向合作的良性互动: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业主)、社区居委会的互动关系研究
![走向合作的良性互动: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业主)、社区居委会的互动关系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2b34fff4910ef12d2af9e7c4.png)
色, 在社 会学里是 指与人 们的某种 社会地位 、 身份一致 的一 整套权 利 、 义务 的规范 与行 为模式 , 是人们对 具有特 定身 它 份 的人 的行为期望 , 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 的基础… 。 根据 中国《 宪法》 城 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和《 的规定 , 居 民 委 员 会 是 居 民 白我 管 理 、 自我 教 育 、 自我 服 务 的 基 层 群 众
热点 。
二 、 区居 委 会 、 主 委 员会 ( 主 )物 业 管 理 社 业 业 、 公 司 三方互 动 的 因素分 析
一
般来说 , 会互动是 指社会 上个 人与 个人 、 人与群 社 个
体 、 体 与 群 体 之 间通 过 信 息 的 传 播 而 发 生 相 互 依 赖 性 的社 群 会 交 往 活 动 。 任 何 社 会 互 动郜 足 往 一定 的情 景 、 定 的 场 所 一 中发 生 的 。互 动 和 角 色 又 密 不 可 分 , 动 是 角 色 之 间 的 互 动 。 互 角 色 的形 成 和扮 演 都 是 在 互 动 中完 成 的 。一 旦 角 色 失 调 , 就 可 能 使 互 动 中 断 , 改 变 原来 的 互 动 方 向… 因 此 , 探 讨 社 或 。 要 区居 委 会 、 主 委 员 会 ( 主 )物 业 管 理 公 司 _方 的互 动 的 业 业 、 二 关 系 , 必 要 对 者 的 在互 动 中扮 演 的 角 色 、 动 情 境 和 场 有 互 所进行分析 。 1 区居 委 会 、 主 、 业 管 理公 司 的 角 色 分 析 。所 谓 角 . 社 业 物
通过人们 的互动而产生的 , 种人际互动形式 是构成宏观社 各 会 结 构 的基 本 材 料 。 动 是 最 基本 、 普 遍 的 日常 生 活 现 象 , 互 最 是 我 们 每 个 人 最 直 接 体 验 到 的社 会 现 实l J l 着 中同经济持 。随 续 快 速 增 K和 人 们 消 费 水 平 的提 高 , 人 轿 车 的拥 有 量 也 私 速 增 长 ,停 车难 就 成 为 城 市 居 民小 区经 常 发 生 的 社 会 现 实 。 凶此 , 决 好 小 区 停 车 难 问题 , 处 理 好 与 业 主 委 员 会 和 居 解 并 民 委 员 会 的关 系 也 成 为 小 物 业 管 理 的 难 题 和社 会 关 注 的
物业、业委会、居委会“三方互动”
![物业、业委会、居委会“三方互动”](https://img.taocdn.com/s3/m/fcb57836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3c.png)
物业、业委会、居委会“三方互动”本文提要:当前,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业委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关系不是十分顺畅,甚至常常发生矛盾和纠纷;逢一些节假日,居委会、业委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三方还可以共同组织人员入户走访,了解业主情况,看望、慰问老人。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
社区是社会的组成细胞,没有和谐社区不可能有和谐社会。
物业管理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创建和谐社区是物业管理企业义不容辞的责任。
笔者认为,创建和谐社区,物业管理企业除了做好基础的服务工作外,最重要的工作还有两个方面:一是物业管理企业要处理好与业委会及居委会的关系,并能够积极解决三者之间的矛盾;二是物业管理企业要积极打造适合小区的社区文化。
一、物业管理企业、业委会、居委会“三方互动”一部运转的机器,每一个螺钉、部件、子控制系统都要行动一致,协调一致,听从一个指令。
同样,没有一个和谐、高效的社区组织核心,和谐社区就无从谈起,构建和谐、高效的社区组织核心是构建和谐社区的关键。
社区建设和管理涉及到四个方面的关系:居民(业主)、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
对居委会而言,一方面,应成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协调者,另一方面,应成为业主利益的保障者和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的监督者;对物业管理企业而言,其提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是社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业委会则代表着业主利益,是小区物业管理监管的主体。
站在构建和谐社区的高度,一定要理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相互关系,三者之间需要相互衔接、相互配合、各司其职,而形成合力,使所辖社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相处和睦、生活便利”。
例如,北京市某小区在处理居委会、业委会、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相互关系的做法颇值得借鉴。
该小区的具体做法是:建立居委会主任、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和业委会主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开一次会议,对整体性、突击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居委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如何加强指导
![居委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如何加强指导](https://img.taocdn.com/s3/m/547bb06a8e9951e79b892721.png)
居委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如何加强指导------------------共和家园叶斐居委会和业委会这两个组织都是自治组织,居委会对业委会有指导作用,对物业公司有监督作用,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三者之间只有相互协作,形成合力,才能获得双赢,才能使社区和谐。
居委会如何对业委会加强指导,如何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
首先,居委会作为社区居民的代言人,它要对社区居民、对政府都要负责,要完成政府职能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又要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活动,提高居民的自治能力,解决居民和业委会、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其次,居委会要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业委会监督管理的实施细则。
如业委会的人选,如何将遵纪守法、乐于奉献人选进业委会这将关系到今后业委会是否能正常运作。
还有筹备的成员构成,业主大会的议事细则,包括业主大会的成立与日常运作,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程序,审议议案的内容范围、决定事项方式,业委会的换届,委员的组成、任期、缺额补选、资格终止,工作经费等;又如业委会的工作细则,包括业委会成员职责,会议规则,账务管理,接受业主咨询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形式等。
推动业委会按时换届,促进业委会的依法运作。
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及各方相互协商,共治作用,建立“五位一体”的联席会议制度,每月25日是我们小区召开五方联席会议,社区党支部牵头,由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民警参加,联席会上支部、居委对小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业主的所思所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反馈给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业委会也将近期和下一步社区需要调整的设备、设施、公共部位需改造等方面的想法,在联席会上和大家做进一步的沟通,物业公司也将管理中碰到的瓶颈问题,向大家寻求帮助。
在联席会上,大家研究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群策群力,最终形成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通过联席会把居委会的职能和业委会的作用相结合起来,几年来,小区在实行封闭式管理、解聘前期物业、成功聘请新物业进驻小区并顺利运作、机动车蓝卡系统改造、增加技防设施、对临时机动车从原来的8小时内收2元现调整到3小时内5元等方面取得了成功。
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四者的关系到底是如何的
![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四者的关系到底是如何的](https://img.taocdn.com/s3/m/a4529f8327d3240c8547ef0b.png)
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四者的关系到底是如何的?之前我们所讨论的更多的是小区里业主、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三者之间的关系,其实在这三者矛盾的调和中,有一个角色也是至关重要的,那就是居委会。
居委会在业主进行罢免业委会成员、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等实践中,都起着重要的协调作用。
物业服务企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业公司,受全体业主的委托为全体业主管理全体业主的共有资产和履行物业合同约定中的其他相关义务。
物业公司前期由开发商选择,当入住的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出业主委员会后,可由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接受业主委员会及全体业主的监督。
业主委员会是根据《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约定授权,履行业主赋予的职责,代表业主们行驶权利,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履行法定的义务。
全体业主承担业主委员会努力工作或滥用职权、腐败、不作为的后果。
业主委员会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的关系,取决于合同条款的约定。
但是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监督,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居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居民会议选举产生并工作。
在与业主、物业公司有关的事情上,有两类:第一类是代表小区内的居民,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小区管理的建议和要求,但不是命令;代表小区内的居民,向物业公司提出小区管理的建议和要求,但不是命令。
这里面,居委会没有下达指令的权利,只能提意见,对于业主委员会,因为所有的费用出资方是业主,所以如何使用,权利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代表的全体业主。
对于物业公司,也只能是提出意见,物业公司原则上按照与业主们签订的物业合同行事。
第二类是根据法律或政府的委托,对小区业主们的活动及物业公司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举个例子,就像是小区物业在中秋节搞个活动,或者弄个消防安全活动,都会邀请街道办、居委会等领导莅临指导。
这里要强调的是,监督和指导,并不是领导和命令。
监督是全面的知情权,指导是对于可能产生不好后果的提出建设性意见。
这样看来,居委会在业委会、业主、物业公司之间,并没有自己的权利,最多就是提出意见。
物业管理“三位一体制”
![物业管理“三位一体制”](https://img.taocdn.com/s3/m/da1ff94fa8114431b90dd86c.png)
物业管理“三位一体制”1 居住区物业管理“三位一体”新体制物业管理“三位一体”,是指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街道居委会三者以物业管理为轴心的社区一体化关系,这是一种综合型社区物业管理新体制。
上世纪90年代初期,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政府重心下移、实施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加强社区建设稳定社会的重要战略步骤。
作为与社区建设密切相关的居住区物业管理,随着居住物权权属性质的变化,管理形态由单一性向综合性演绎。
管理的物权性质决定了管理形态。
90年代中期,居住区物业管理实践探索创新出现了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和街道居委会“三位一体”模式,曾受到上海市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及时下发文件要求普遍推广实施。
“三位一体”是居住区域物业管理走向市场演化过程中出现的物业管理形态。
2 静安区“三位一体”实施情况2.1现状上海市静安区现有居住区178个,管理面积700万平方米,根据有关规定,应成立业主委员会178个,已成立150,其中,直管售后房58个、系统售后房45个、商品房47个。
业委会运作较好的占34%、运作一般占37%、运作问题较多的占29%。
“三位一体”关系较正常的占68%、关系一般的占19%、关系不太和谐的占13%。
静安区居住区物业管理“三位一体”关系管理形态大致有三种:(1)制度型。
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业委会、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定期(半个月或一个月)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议、处理居住区物业管理问题,此类型约占26%。
(2)不固定型。
有时召集三方开会商议,有时举行单边或双边会议,形式不固定,此类型约占40%。
(3)扩展型。
突破“三位一体”格局,扩展到“四位一体”(增加房地局及房管办事处),或“五位一体”(再增加公安警署),融合了房地行政管理及治安行政管理,此类型约占34%。
1999年,上海市静安区先后实行房管所或房管所转制的物业公司房管员,担任所辖地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副主任,行使物业管理职责。
这是将物业管理与居住区社区工作相结合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物业、业委会及居委会的三者关系
![物业、业委会及居委会的三者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5c99d8baaff8941ea76e58fafab069dc502247b3.png)
物业、业委会及居委会的三者关系引言物业、业委会和居委会是社区管理和居民自治中的重要组织形式。
理解三者之间的关系对于社区管理和居民自治至关重要。
物业物业公司是负责管理和维护社区内公共设施和物业的组织。
物业公司通常由开发商或业主委托管理社区,提供各种服务,例如维修保养、安全管理、清洁服务等。
物业公司的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设施和设备管理:物业公司负责社区内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如电梯、供水系统、停车场等。
他们需确保设施正常运作,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2.安全和保安管理:物业公司应确保社区内居民的安全和安宁。
他们可能聘请保安人员,安装安全设备,定期巡视社区,确保社区内的秩序和安全。
3.环境卫生管理:物业公司负责社区内的清洁和环境卫生工作。
他们将确保公共区域的清洁,并制定垃圾分类和处理政策。
4.维修和维护:物业公司应及时处理社区内的报修问题,并负责必要的维修和维护工作。
业委会业委会是由业主组成的自治组织,其成员由社区内的业主选举产生。
业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社区内的业主维护自身权益,并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问题。
以下是业委会的主要职责:1.权益维护:业委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沟通,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他们可以代表业主提出物业服务的改进建议,解决费用争议以及其他问题。
2.管理监督:业委会可以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质量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他们可以定期与物业公司进行会议,审查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并提出合理的要求和建议。
3.信息传递:业委会负责向业主传递与社区管理相关的信息,如会议通知、费用说明等。
他们可以通过社区公告板、社区网站、微信群等渠道与业主保持联系并为业主提供服务。
4.社区活动组织:业委会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区内的各种活动,如节日聚会、志愿者活动、文化展览等,促进社区的凝聚力和居民之间的交流。
居委会居委会是由社区居民组成的基层自治组织,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
居委会的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居民自治:居委会组织和协调社区内的居民自治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6d588737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16.png)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共同拥有一定范围的物业,业主委员会管理是其所代表的业主们的物业,而物业服务企业是受委托管理业主们的物业,由此它们之间形成一定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是维护业主权利的主要机构。
在物业管理市场上,物业服务公司是供应方,业主委员会是物业管理市场的需求方,搞好物业管理,要求双方相互制约,相互配合,实行业主委员会的自治管理与物业服务公司的专业管理相结合。
目前,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存在着矛盾和分歧,正确处理好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安居乐业”的环境和实现物业的保值增值。
只用妥善处理好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物业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开展,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也就能得到保障。
关键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关系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物业管理是一种新型的服务性行业,它的职能用两句话概括起来,就是“对业主提供服务,对业主的物业进行管理”。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是被委托方和委托方的关系,是合同双方的主体。
物业服务企业,一是对业主提供有偿的各项生活服务,二是对业主的物业(房屋、附属物、设备、场地、环卫、绿化、道路等等)进行有偿的专业化管理,而这种管理的实质也是服务——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不是物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也不是管理业主的部门,它的管理职能是通过执行委托管理合同来体现的。
因此,小区管理的重大事宜,如规章制度、服务项目等,应该是由业主大会或其常设机构——业主委员会作出决策,然后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去执行、实施。
一、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的关系的概述(一)经济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之间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
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有偿服务,业主也要按合同约定缴纳物业管理费用并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
这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是通过委托合同实现的,同时,双方都是独立运作的组织都无权干预对方的内部活动。
居委会,物业,地产,居民协调会主持
![居委会,物业,地产,居民协调会主持](https://img.taocdn.com/s3/m/9c77b00b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f0.png)
居委会,物业,地产,居民协调会主持
居委会、物业和地产是社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紧密合作,共同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和便利的服务。
为了保持社区秩序和和谐,居委会和物业机构通常会与居民协调会一起合作。
居委会是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的组织,主要负责管理社区内的事务。
居委会负责协调居民之间的关系,处理物业维修和管理的问题,组织社区活动和宣传,提供社区服务等。
居委会成员通常由居民自愿担任,他们与物业和地产合作,共同解决居民的各种需求和问题。
物业公司是负责管理和维护社区建筑和设施的机构。
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保养社区的公共区域,处理居民的投诉和报修,管理小区的安全和卫生等。
物业公司与居委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提供良好的住宿环境和高品质的服务。
地产公司是负责建造和销售房屋的公司。
地产公司与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合作,共同管理和推广社区的房产。
地产公司负责房屋的建设质量和设计规划,协助居委会和物业公司解决与房产相关的问题。
居民协调会是居民自发组织的团体,旨在同居委会、物业和地产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并代表居民维护权益。
居民协调会通过定期会议和代表居民的意见反馈,与相关部门沟通和协商解决居民们的需求和问题。
协调会的主持人通常是选举产生的,他/她负责组织会议、引导讨论以及促进各方合作。
居委会、物业和地产以及居民协调会共同合作,致力于营造一个安全、和谐、舒适的社区环境。
他们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商,解决居
民的各种关切,提升社区的整体幸福感和生活质量。
最终目标是让居民享受到高品质的住宅环境和便捷的社区服务。
如何正确处理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改
![如何正确处理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改](https://img.taocdn.com/s3/m/d91ebbfb360cba1aa811da9b.png)
有效协调社区、物业与业委会的关系,促进社区和谐发展水木花都社区成立于2007年9月,地处长兴县城西,辖区面积约80万平方米,目前共有住宅楼166幢,住户2772余户,人口7856人,社区有居民小组25个,工作人员7名,社区志愿者近200人。
在街道党委及有关部门指导下,本社区坚持以人为本,在不断提高社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同时,强力推进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努力建设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人际关系和谐的新型社区。
这两年,本社区在各方面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目前已获得:“省级绿色社区”、“省级文化示范社区”、“省级社区体育俱乐部”、“省级社区示范档案室”、“市和谐社区”、“市文明社区”、“市民主法治社区”、“市科普示范社区”、“市节能减排示范社区”、“市婚育新风示范社区”、“市平安创建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这些荣誉的取得,不仅是社区工作者和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同时也得力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下面结合实际,就如何处理好社区与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作一简单介绍:一、合理定位三者职能,正确认识三者关系。
社区居委会其根本性质是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负责社区日常事务的管理,以管人为主。
主要职能是抓好社区内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户籍管理、民事纠纷调解、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劳动保障、老龄工作等工作。
此外,还要监督、指导业主委员会做好居民服务工作,及督促、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小区管理工作。
物业公司是受聘服务于住宅小区,依法经营,依照业主委员会委托合同的约定为居民提供服务,主要负责“保洁、保安、保绿、保养、保序,并按小区业主的要求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综合性的有偿服务。
物业管理以管物为主,其管理和服务是企业行为,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检查、监督、协调和指导。
业主委员会是在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在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监督下组建的。
业主委员会、物业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
![业主委员会、物业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22e0b69e7fd5360cbb1adb35.png)
业主委员会、物业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业主委员会、物业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目前,从网上报道来看,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无论在哪个城市小区都是存在,而且有的地方甚至表现得很激烈,特别是涉及到维权方面,因为法律的相关规定,致使单个业主在维权方面基本上是难以实现,而业主的维权又是日常小区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事实上对于如何维权,法律上是有规定的,但无论从哪方面出发,都有一个绕不开的组织,就是业主委员会,而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有何权益好处,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事情,今天就和网友们聊聊这个事情。
首先,如何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挺多的,而且麻烦,现在就结合我所在的小区和读者们聊聊。
在政策规定上来讲,只要条件满足就可以申请,但在执行过程中,主要涉及两方面。
一方面,要有足够的业主在申请书上的签名,签名之后公示等等,这些里边最主要的就是签名,只有人数够了,上级乡镇街道和社区所在的居委会才会派人过来指导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至少我们那个小区就是那样)。
另一方面,业主大会召开的时间,这个也是特别关键的,事实上这个才是关系到业主委员会能否顺利成立的主要原因。
比如业主所在的小区,其他程序都走完了,初次召开业主委员会的时间好像是一个周四的下午,那会基本上没几个业主去,然后街道办、社区的人来了以后,记录了一下,就走了,在这之后业主大会更是达不到召开的人数(每次召开都得上级来指导),到最后因为过了规定的时间(申请书是有期限的,过了时间就得重新开始),致使到了现在,小区内仍然没有业主委员会(业委会成立最好是在交房之后一两年内,越往后推,各个业主越没有心思整这个事情)。
其次,成立业主委员会以后,有什么好处。
一方面,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如果小区内需要进行大维修,就可以及时动用维修资金进行施工,而不是像之前一样,出了问题,物业已要召开业主大会才能动这笔钱为借口,迟迟不进行维修,同时,每个小区的维修资金其实额度都很大,这个时候产生的利息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而业委会可以代表业主对这笔钱进行合理的使用,而在没有业委会的时候,利息这笔钱到底去了哪里,估计没人清楚,也查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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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前期”开发商选择或业主大会选择等形式)受全体业主的委托为全体业主管理全体业主们的共有资产和履行合同约定中的其他相关义务。
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2.业委会根据《管理规约》、《议事规则》等约定授权履行业主们赋予的职责即代表业主们行使权利(权利不是业委会的,是全体业主的);根据《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履行法定义务。
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直接是建立与物业服务合同之上的契约关系,双方为服务者和被服务者。
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业主享受服务,支付物业费用。
业委会作为业主的代表,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3. 居委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经居民会议选举产生并工作。
在与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有关的事情,一般有两类:
一是代表小区内的居民,向业主代表即业委会提出小区管理的建议和要求,但不是命令;代表小区内的居民,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小区管理的建议和要求,但不是命令。
因为,钱不是居民们交的,是业主们交的。
怎么花这些钱,权利在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为代表的全体业主(到底什么事情又谁代表全体业主,取决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等法律文书的约定)。
物业服务企业原则上依照与业主们签署的合同行事。
另一类事情就是根据法律或政府的委托,对小区业主们的活动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活动进行监督和指导。
但,不是领导和命令。
监督,就是全面的知情(权)。
总之,各自做好各自自己的事情,之间关系要么根据法律规定,要么根据合同约定。
法律没有规定的、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的,再“合理”、再“正确”,也不是自己的权利,顶多是提出建议;法律有规定或合同文本中有约定的,属于权利的,可以放弃;但属于法定、约定义务的,必须遵守、执行。
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