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的君_臣_法思想及启蒙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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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 95
2010年 第7期
黄宗羲的君、臣、法思想及启蒙意义
文/赵玉
摘 要:中国早期的启蒙思潮始于16—17世纪,是中国历史上封建制度日趋衰落、资本主义开始萌芽的时代。作为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对三代前后的君、臣、法思想进行了对比,揭露出现有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种种弊端,对理想的君臣关系和法律制度进行了初步的设想,并提出了“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君道思想,“为天下,非为君”的臣道思想和“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法律思想,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和空想成分,但其中所体现的民主启蒙精神可以说是划时代的觉醒。
关键词:黄宗羲;君;臣;法
中图分类号:G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0)07-0095-02一、“天下为主,君为客”的君道观
黄宗羲在论述自己理想的政治制度之前,假定了一个人类社会产生之初的自然状态“有生之初,人各自私也,人各自利也,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有公害而莫或除之。……好逸恶劳,亦犹夫人之情也。”[1]他认为在人类产生之初,人们都是自私自利,好逸恶劳、趋乐避苦的,而这就会使天下的公利没有人去兴办,天下的公害没有人去除掉。此时就需要“有人者出,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2]因此,在人类社会产生之初并无所谓的君主,君主只是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其根本职责是为天下万民排忧解难,兴利除害。黄宗羲认为这种以“天下为主,君为客”的理念是三代之前设立君主的本意。
然而,三代以后情况就有所不同了。后世的君主与三代时期为人民谋利的君主不同,他们的地位逐渐的发生了变化,君主和天下的关系也就渐渐地被颠倒了,变成了“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3]后世的君主认为天下百姓的受利或蒙害,都是由自己所掌握,把君主的利益看作是首要的,把天下人民的利益看作是次要的,他们
为了一己之私和一己之利又不惜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从而使天下的人都不敢自私,不敢自利。并且,进一步把天下视为自己的产业,传给后世子孙,让子孙也受用无穷。因此,黄宗羲得出结论说君是天下之大害。不过,黄宗羲对现有君主专制制度的批判,并不是说他真的要回到太古无君的社会,而是表明他主张实现人的私利以满足人性的需要。
黄宗羲所认同并努力构建的是一种“民主君客”的理想社会,这就必须恢复君主原本的职责,扭转几千年来君与民不合理的主客地位,要求君主视天下为万民而存在,并以人民的苦乐为第一要义,使君主成为为天下之民服务的公仆,这就类似于当今执政为民的政治理念。君民主客地位的这一转变,打破了自秦汉以来社会政治由“君”到“民”的自上而下单线垂直模式,使一元君主的专制权力变得空洞化,预示着治世的原点由“君”转向了“民”,依此建立的新型君民关系,构成了以“民”为原点的向周围辐射型的政治格局。
二、“为天下,非为君”的臣道观
既然天下与君主是主客关系,那么君臣之间也应是平等关系,遵此原则黄宗羲提出了怎样做臣以及什么样的人才是真正
谈古论今
受访者认为自己属于中产阶级。有研究者指出,大部分美国人将自己定位为中产阶级,部分上与美国对“中产阶级”的文化定义有关,是美国人的心理建构。在美国,“中产阶级”就是“普通族”的同义词,相当于中国人说的“老百姓”或“收入一般的人”,是富豪和穷人之间的一个庞大的“中间阶层”。同样,在马来西亚,认为自己在中产阶级之列的占总人口的60%,而这部分人人均年收入约在1万美元;同样在韩国,人均年收入约1万美元,尽管其中有很多人没有房子,尽管韩国工人人均负债1万美元以上,但大部分人都自认为是中产阶级看到这些数据,我们不禁想起伏尔泰的名言:即使上帝是不存在的,我们也是造一个出来。这是否也是“美国梦”得以实现的合适注脚呢?
(二)“美国梦”的启示。通过分析我们知道,在中国中产阶层的主观建构与客观实在之间不一致。这意味着社会阶层研究不能停留在根据客观指标进行分层的层面,也不能仅仅依照所谓的“普遍”性标准和原则进行,必须关照当今中国人的主观建构层面。因为根据职业及相关的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组织资本等客观变量提出的客观阶层体系与人们主观上的阶层建构之所以存在差别,是因为人们在阶层主观建构上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即使是文化资本、组织资本和经济资本对个人的主观建构的影响,也是通过他们身临其境的具体社会情景和场所、以及他们不同的参照群体而发生作用。目前中国中产阶级认同的滞后与局限势必会影响中产阶级的健康发展。由此,我们必须审慎地对待中产阶级的社会认同与自我认同,因此,重新建构中国中产阶级认同已是当务之急。
首先,在意识领域上引导社会正确认识“中产阶级”。社会学者刘玉能认为要让人们认识到中国的中产阶级应该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不再指马克思主义所有制关系意义上的阶级,而是指社会上具有相近的自我评价、生活方式、价值取向、心理特征的一个群体或一个社会阶层。一方面,要倡导积极向上、勤勉爱国的精神风貌与高尚、诚信的社会道德。强调中产阶级负有促进社会公正、民主和进步的责任,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会事务,在富有之后更多地回报社会。另一方面,社会舆论和广告媒体不可过度宣扬其经济财富和生活方式,以免将人们对中产阶级的认识引向歧路。其次,中产阶级也应该是社会普通一员。他们不应该认为自己有比别人更多的权利,但也绝不应该放弃自己拥有的平等权利。他们应该主动来维护社会秩序,平时参与公共生活和社区建设,如打义工,为各种民间事业捐款等。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多了,社会就会稳定。如果我们只以金钱来衡量中产阶级,不讲公民的权利、品格、责任,那么我们培养的,就只能是个庸俗的阶级。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作者简介:张虹(1987— ),女,湖南常德人,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系2009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社会学。
参考文献:
[1]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254—256.
[2]李培林等.中国社会分层[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3]萧新煌主编.变迁中台湾社会的中产阶层[M].巨流论文公司,1989:82—83.[4]周晓红主编.中国中产阶层调查[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