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版地税发票票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3.06.03•【字号】粤国税发[2003]101号•【施行日期】2003.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2003年6月3日粤国税发[2003]10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决定对普通发票进行换版,在全省(不含深圳)全面推行使用。
现通告如下:一、新版普通发票启用时间从2003年7月1日起全省全面启用销售应税货物和应税劳务使用的新版普通发票。
在此之前已接收到新版普通发票的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发放使用。
二、新版普通发票种类新版普通发票共设七类22种,分别为:(一)“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有5种版式。
(二)“广东省加工修理修配统一发票”有4种版式。
(三)“广东省收购统一发票”有7种版式。
(四)“广东省粮食销售统一发票”有2种版式。
(五)“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统一发票”有2种版式。
(六)“广东省其他收入统一发票”有1种版式。
(七)“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有1种版式。
三、新版普通发票的号码位数均改为8位数,字体为新式罗马字体。
四、新版普通发票一律套印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监制章。
五、继续保留使用的普通发票种类继续保留使用的发票包括:一是已经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实施统一管理的部分行业性普通发票,包括:“广东省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广东省出口商品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广东省粮食收购发票”。
二是报经批准由各地级市国税局监制印有企业名称的发票和其它特殊行业的发票和票据。
六、取消旧版普通发票的种类在启用和继续保留上述新版普通发票的同时,取消原由各市(地级以上,下同)国家税务局监制监管的下列旧版普通发票,包括:(一)“广东省××市商品销售发票”;(二)“广东省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发票”;(三)“广东省××市代销业务发票”;(四)“广东省××市拍卖典当行销售发票”;(五)“广东省××市矿产品销售发票”;(六)“广东省××市农林牧鱼产品销售发票”;(七)“广东省××市砖瓦灰石沙和工业用泥发票”;(八)“广东省××市书店销售发票”;(九)“广东省××市工业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十)“广东省××市汽车摩托车维修业发票”;(十一)“广东省××市粮食饲料加工发票”;(十二)“广东省××市拍卖典当行收购发票”;(十三)“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发票”;(十四)“广东省××市其他收入发票”;(十五)“广东省××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十六)“广东省××市收购发票”。
发票样张
附件1:浙江省地税发票样本(2010年版)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二O一O年十月新版地税发票样本的使用说明1.新版地税发票样本规定了我省地税发票的种类、规格、使用范围、版面设计要求等事项,是各级地税机关和地税发票定点印制企业鉴别、印制地税发票的范本。
2.新版地税发票样本收录的地税发票按行业和用途分为9大类38种,涉税管理凭证1种。
确因业务需要增加新的票种的,省局将另行发文明确。
3.新版地税发票的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印色为棕色;记账联,印色为蓝色;存根联,印色为黑色。
各联次排列为:通用机打发票: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记账联,第三联为存根联;通用手工发票:第一联为存根联,第二联为发票联,第三联为记账联;通用定额发票为存根联和发票联,其中有奖定额发票增加兑奖联;单联式通用机打发票为发票联;各级地税机关需要增减联次的,须报省地税局批准。
4.地税发票印制时,其名称、规格、内容、字体、字号、印色、联次等均应与新版地税发票样本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改。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经行政许可后允许在发票上加印单位名称。
5.通用手工发票每本按25份装订;通用定额发票,每本按50份装订;卷式发票为每卷100份。
6.为了便于公众识别地税发票真伪,在新版地税发票背面印制了防伪措施说明及该票的适用范围,并公布真伪查询网站(含手机查询网站)和咨询电话。
7.新版地税发票采用物理性防伪技术和高科技防伪技术相结合的防伪措施印制。
所有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统一收款收据的收据联,发票换票证的换票联均使用防伪纸印制。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采用喷码技术印制的发票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自开)、《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自开)、《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代开)等票种的发票号码除外)。
8.新版地税发票样本实施后,全省所有地税发票的代码由浙江省税务票证管理中心统一编制。
发票模板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小写) 备 注 销货单位:(章)
¥30,473.71
收款人:
深圳增值税专用发票
此联不作报销、扣税凭证使用
购 货 单 位 密 名 称: 深圳市XXXX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 4403000002312X 码 深 地 址、电 话:圳市宝安区X区厂房X栋02层 0755-0000000 开户行及帐号: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园支行 755919000000000 区
NO
开票日期: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模具费 包装费
规格型号 N988Z N988Z
单位 PCS PCS
数量 1
16587
单价
金额
税率 17% 17%
税额 3632.48 795.33
21367.521 21367.52 0.2820513 4678.38
合
计
##########
¥4,427.80
价税合计(大写) ⓧ叁万零肆佰柒拾叁元柒角壹分
复核:
开票人:
新版普通发票鉴别真伪小知识
新版普通发票鉴别真伪小知识
防伪特征
(一)防伪纸张。
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发票背涂为紫色或绿色,背面印有“S(GS)Z”,或“深圳国税”及“税徽”等防伪图案,此图案在正面受力的情况下不脱落;
(二)防伪油墨。
监制章使用防伪油墨印制,在紫外灯下呈现橘黄色反映。
票面上印有无色荧光的版面面额标识,在紫外灯下呈现黄色反映。
(三)电子防伪识别技术。
在票面印有含特殊防伪油墨的面额标识或专用标识,以及50元、100元定额发票的面额标识(阿拉伯数字),可以通过专用电子仪器识别。
网上真伪验证
使用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在完成开票信息导出并成功报税到国税局后,持票人可以登录到国税的网站进行发票真伪查询。
1、打开深圳国税局网站主页(),点击页面顶端的“办税服
务厅“或者是点击页面左下方“特色专题”中的“New普通开票软件专栏”
2、在页面左下方点击“查询区”里面的“发票真伪查询”
3、在“发票真伪查询”页面输入开票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
击“查询”。
4、如果查询的发票是通过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系统进入输入校验码的页面,输入校
验码,点击“查找”。
5、如果发票信息真实,页面会显示你的发票信息,备注显示为“正常票”。
发票真伪鉴别技巧
发票真伪鉴别技巧一、广东省内发票真伪鉴别技巧1. 广东省(不含深圳)地税通用普通发票的辨识1.1. 透光检视法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发票联使用广东省地方税收专用发票防伪纸印刷,透光可见黑白水印图案,其中黑色水印为“GDLT”英文字母,白色水印为税徽。
黑色水印线条周围纸质较薄而透明、白亮,白色水印线条周围纸质较厚而不透明、灰黯。
1.2手指触摸法手指轻夹发票联滑动触摸,可感觉对黑水印有浮凸感,对白水印有凹陷感。
1.3. 小水珠滴触法将细小水珠滴触在发票联的水印线条上,若为发票原纸,则纸张逐渐吸水变湿;若是以油墨印刷方式仿造水印的伪造纸,则水珠被油墨阻隔留存在纸面上。
1.4. 发票监制章识别法发票联采用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墨色为大红色,荧光反应为橘红色光。
1.5. 温变油墨识别法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使用广东省地税专用温变油墨印刷“LT”图案。
常温下图案呈翠绿色,用手指夹纸摩擦或对图案加温时变成黄色,回复常温后图案变回翠绿色。
常温时图案呈翠绿色温变后图案呈黄色1.6. 喷码印刷识别法新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发票代码的第8位、第12位以及发票号码采用特殊数码喷印技术印刷,号码上虚下实。
1.7. 发票正面印刷字体识别法上下两行“发票”中的“票”上面的票最上面一横与下面分开;上下两行“代码”中的“码”子,下面的“口”最左下角不出头。
1.8. 定额发票背面印刷字体识别法“违”字采用了特殊印刷。
2. 广东省(不含深圳)国税通用普通发票的辨识2.1 防伪纸张特征及适用范围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用纸仍然采用干式复写背涂黑纸外,其它省国税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均采违用带“SW+广东国税”专用水印标识的防伪纸,纸张背面都有粉红色双重防伪线条,其效果图如下:2.2 防伪油墨特征及适用范围特征:防伪油墨在紫外灯下显桔红色。
适用范围:2.2.1 发票联、抵扣联、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监制章;2.2.2 通用手工发票的发票联发票号码和定额发票发票号码。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10.06.30•【字号】粤地税发[2010]89号•【施行日期】201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地税发[2010]89号)各市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结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和我省推广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以及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略)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略)3.《行业类别设定打印内容一览表》(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6月30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以下简称142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以下简称648号文件)精神,结合《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综合改革方案》和我省推广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以及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我省地方税收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简并票种方案(一)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的发票我省正在实施地方税收发票管理综合改革,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上线工作正在全面推进,按照把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打造成我省地税发票专业开票系统的思路及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的有关精神,需扩大发票在线应用系统的开票范围并对现行票种进行简并。
再见了,深圳开具餐饮纸质发票!刚刚通知全电发票来了!7月18日正式执行!
再见了,深圳开具餐饮纸质发票!刚刚通知全电发票来了!7月18日正式执行!01“全电发票”来了!7月18日起正式执行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湖北省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2年7月18日起,深圳开具餐饮电子发票133.一180.8一9⒉0.7李生!同步湖北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在这之前:自21年2012月1日开始,广东省(不含深圳)、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一省一直辖市一个自治区,开始进行全电发票开票试点,即这三个省级行政区域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开具全电发票,当然,这三个省级税务机关管辖的纳税人,也可以接受本省试点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2022年5月10日开始,四川省纳入全电发票受票试点范围;2022年6月21日开始,北京市、江苏省、山东省(不含青岛)、浙江省(不含宁波)、深圳市等五省市纳入全电发票受票试点范围;2022年6月21日开始,广东省(不含深圳)、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互相接受对方试点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2022年7月18日起,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河北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陕西省、重庆市等九省市纳入全电发票受票试点范围。
至此,全国可以开具全电发票的省份仍为3枚:广东省(不含深圳)、上海市和内蒙古自治区。
折叠票,电子发票,卷票样式
1、从版式上看,我国现行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共有三种:折叠票、卷票和电子普通发票。
2、折叠票的名字听起来很生疏,其实它就是我们平时最常见的类型:
3、卷票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2号新推出的一种发票类型,自2017年1月1日开始启用了,共有两种规格,样子是这样的:
4、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4号推出的,自2016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它的样子,相信大家都见过了,和折叠票的版式大同小异:
5、以上三种发票,抬头均有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字样,它们都是从增值税管理新系统开出的,都要执行增值税发票管理的相关要求。
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要求,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需要完整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
要注意卷票和国税通用机打发票的区别
6、最近刚刚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将折叠票的发票代码由原来的10位调整为12位。
用一张图来表示,就是这个意思:
7、为什么要这样调整呢?总局在44号公告解读中说了: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
国地税合并后,一文掌握五花八门的普通发票
国地税合并后,一文掌握五花八门的普通发票作者:李泠泠 导师:廖娟国地税合并,纳税人享受金税三期纳税便利的同时税务监管也会越来越高效、严格,增值税发票管理走向信息化,专用发票统一版本相对容易辨识,今天小编就聊一聊五花八门的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普通发票按是否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分为两大类: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票样:✓ 增值税普通发票(1) 增值税普通发票(平推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平推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发票普通发票(各省不同版本)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通用定额发票客运限额发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2)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3)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普通发票(1)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包括单联、两联和四联3种(2)通用机打发票(卷式)(3)通用定额发票,分别有伍角、拾元(内含1至10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5种面额(4)客运限额发票上述票样是旧发票监制章,国地税合并后,发票开具有以下几点重要变化:➢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各省(区、市)合并挂牌之后印制的普通发票,一律使用新发票监制章:✓国、地税合并挂牌前印制有原发票监制章的旧版发票,使用到2018年12月31日。
➢汇总开具发票,须有清单或者小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项目种类较多,无法在同一份增值税发票上详细列明,可以汇总开具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打印《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清单》或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购买方的入账凭据。
普通发票:凭购物清单或小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如实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为企业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如实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全称。
✓购买方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非企业性单位、个人消费者和个体工商户或者国外购买方,暂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为个人,应填写个人真实姓名,但无需提供其他身份证明信息。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4.09.28•【字号】深国税告[2004]20号•【施行日期】2004.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通告(深国税告[2004]20号2004年9月28日)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管理,便于普通发票统一识别和查询,提高普通发票的防伪性能,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国税函〔2004〕5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通发票的实际使用情况,我局决定对普通发票进行换版,现将有关发票换版事宜通告如下:一、从2004年11月1日起,我局将全面启用新版普通发票,旧版普通发票(含企业衔头发票,下同)可同时使用至2004年12月31日。
从2005年1月1日起,旧版普通发票一律停止使用,并限于2005年4月1日前,将尚未验销的旧版普通发票(含未使用完的空白发票)向主管税务机关缴销,逾期未缴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二、新版普通发票式样的调整我局统一印制的新版普通发票共有16种:“广东省深圳市商品销售发票”、“广东省深圳市加工修理修配发票”、“广东省深圳市水电销售专用发票”、“广东省深圳市收购发票”、“广东省深圳市其他收入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广东省深圳市拍卖典当行销售发票”、“广东省深圳市废旧物资销售发票”、“广东省深圳市粮食销售发票”、“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深圳市对外加工修理装配发票”、“海洋石油企业专用发票”、“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发票换票证”、“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没收假发票凭证”和“销货清单”。
同时,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普通发票的版式进行了调整:(一)所有千元版、万元版、十万元版和百万元版普通发票票面式样改为“裁剪式发票”,十元版、百元版、电脑版普通发票以及企业自印衔头发票维持原来式样不变。
中国各个地区发票票样及鉴别方法
鉴别方法链接
鉴别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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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100元)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100元)(有奖) 河南省出租汽车机打发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陕西省XX市饮食娱乐服务业定额发票 陕西省XX市定额专用发票 山东省XX市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通用发票(卷) 山东省××市客运出租车专用发票(卷式)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发票(卷式一联、有奖)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 青岛市出租汽车专用客票 四川省**市(州)税控收款机有奖发票 四川省**市(州)出租汽车定额发票 江西省**市出租车定额发票(15元版) 江西省**市服务业发票(剪裁式) 江西省邮电通讯业发票 江西省**市定额发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无奖)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有奖)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无奖)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千元版) 浙江省地税发票样式 福建省XX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机打) 福建省XX市邮电通信业卡类销售定额发票 福建省XX市服务业有奖定额发票 福建省XX市地方税务局服务业及其他行业手工发票 福建省XX市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福建省XX市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福建省货物销售普通发票手写版(拾万元、万元版、仟元版、佰元版) 福建省货物销售普通发票(电脑版) 厦门市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统一票据式样的补充通知》文件的决定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统一票据式样的补充通知》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公布日期】2003.11.06•【字号】深地税发[2003]938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新发布《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等21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03年11月6日深地税发[2003]938号)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修订和重新发布市政府及各工作部门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深府办〔2001〕98号)的要求,我局对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需要继续执行的规范性文件作了必要的技术性修改。
现决定将《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广东省保险业免征营业税具体险种的通知》等215件规范性文件重新发布。
我局2001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未重新发布的,今后不再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统一票据式样的补充通知(1999年1月1日深地税发[1999]19号)各分局:市局以深地税发〔1998〕457号转发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修改广东省道路旅客运输统一票据式样的通知》(粤交运函〔1998〕1971号),为进一步明确我市道路旅客运输统一票据式样,现补充规定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原所有客票票面上的“(票价)含保险费、公路基金及代收过桥(渡)费”字样取消。
二、“站上补充客票”和“随车金额客票”这二种剪裁式发票除取消上述字样后,“票价”两字重新调整字距和位置(见附件)。
三、原其它定额客票继续使用。
附件:“随车金额客票”和“站上补充客票”样式(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衔头发票式样的通知
1 / 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衔头发票式样的通知
【法规类别】发票管理
【发文字号】深国税函[2008]16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08.11.10
【实施日期】2008.11.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企业衔头发票式样的通知
(深国税函〔2008〕162号2008年11月10日)
各区局,各基层分局:
为提高企业衔头发票的防伪能力,强化企业衔头发票管理,经研究,市局决定统一全系统企业衔头发票的纸张与式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琳琅满目,耳目一新:以后的发票长这个样子
琳琅满目,耳目一新:以后的发票长这个样子前几天,我们看到广东省局就全电发票的进一步试点工作发布了公告,这个公告最大的亮点是公布了全电发票的最新票样,包括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票样,和以前电子发票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今天何博士带您一起来看看。
01稀土发票发票左上角标注“稀土”汉语拼音的两个首字母XT,与稀土发票有关系的文件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稀土企业等汉字防伪项目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3号)02建筑服务发票左上角标注“建筑服务”字样,票面增加“建筑服务发生地”和“建筑项目名称”栏次,备注栏增加“土增税项目编号”和“跨地(市)标志”。
有关文件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0号)。
03旅客运输服务左上角标注“旅客运输服务”,票面增加了“出行人”“有效身份证件号”“出行日期”“出发地”“到达地”“等级”“交通工具类型”等栏次。
我推测增加这些信息跟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有关,具体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04货物运输服务发票左上角标注“货物运输服务”,票面增加“运输工具种类”“运输工具牌号”“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名称”等栏次,基本上与现行发票关于货物运输备注栏的要求一致,具体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9号)。
05不动产销售发票左上角标注“不动产销售服务”(建议,此处应将服务二字删除,不动产销售不属于“服务”),票面增加“产权证书”“面积单位”等栏次,备注栏增加“不动产单元代码”“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等栏次,可见全电发票对于不动产销售发票的开具要求更高。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的通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公布日期】2002.05.23•【字号】深国税告[2002]5号•【施行日期】200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关税,税收征管正文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的通告(深国税告[2002]5号2002年5月23日)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我市“免、抵、退”税以及出口商品发票的管理,我局决定于从2002年6月1日起,在我市启用新版《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从2002年6月1日起,在我市范围内,凡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企业,出口货物时必须开具新版《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不能开具旧版《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或旧版《企业衔头出口商品发票》(以下简称旧版出口商品发票),上述企业尚未使用完的旧版出口商品发票应于7月31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缴销,逾期未缴销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新版出口商品发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深圳市国税局各区、分局发售,上述企业应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购领。
二、除上述第一条规定外的其他企业出口货物时,仍可继续使用旧版出口商品发票。
三、为统一发票式样,我局暂不受理企业申请印制《企业衔头出口商品发票》。
四、新版《深圳市出口商品发票》的特征:(一)每套发票共分七联,分别是存根联、发票联、出口单位记帐联、税务机关存根联、海关存查联、外汇管理局存查联、第七联用途由企业自定。
(二)发票的规格为:21X29cm 。
(三)发票的税务机关存根联用无碳防伪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内含“SW”字样;(四)发票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监制章及发票号码,在紫光灯下呈红色荧光反映;(五)取消发票左上角“国税”字样,在税务机关存根联和海关存查联的“出口专用”方框中采用微缩文字“国税”印制,用10倍放大镜可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