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最佳实践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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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最佳实践案例”

商务部关于印发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函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一段时间以来,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探索、勇于创新,在贸易便利化、投资体制改革、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应好、具有一定系统集成特点的做法。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成效较为突出的4个案例,编撰形成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最佳实践案例”。现予以印发,供各地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过程中借鉴。

国务院自由贸试验区工作

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7年7月17日

自由贸易试验区新一批“最佳实践案例”

目录

案例1:“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案例2:“企业专属网页”政务服务新模式

案例3:集成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案例4:关检“一站式”查验平台+监管互认

案例1

“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改革审批方式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使企业办证更加便捷高效,以解决“先照后证”后市场主体办证难的问题。

一、主要做法

按照《国务院关于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批复》,2016年4月1日起,在浦东新区全面实施《上海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所涉116项行政审批的改革举措。2016年4月1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确保上海依法开展先行先试改革措施。

(一)分类推进行政许可事项改革。

按照易操作、可管理的要求,从与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中,选择频次较高、改革后效果比较明显的事项,先行开展改革试验,按不同情况,分类推进。对企业能够自主决策的经营活动,取消行政审批,或改为备案管理;对暂时不能取消审批的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方式,实行告知承诺制;对不适合采取告知承诺制的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流程,公开办事程序,提高审批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特定领域,继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加强风险防范。

(二)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坚持监管先行,积极探索创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以更好的“管”来促进更大力度的“放”。

一是强化后续监管。重点从取消的审批所涉及行业入手,根据行业发展特点,通过采用市锄制调节、形成现代市场体系、制订统一的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加大事中检查事后稽查处罚力度等措施,及时转变监管方式,把该管的事管住管好。

二是突出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强调市场主体对本单位的生产经营承担主体责任,对未履行主体责任导致的后果负责。通过细化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主体责任体系、管理制度等,明确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范围,建立健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评价体系。

三是加强综合监管。按照“多种监管手段整合运用、多个政府部门联手治理、多方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的综合监管思路,进一步强化法律支撑、源头治理、属地管理,认真把好企业准入关,积极开展市场检查、生产基地检查等,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推进综合监管工作。

四是提高监管效率。推进标准化管理,明确审查内容、审查要求、审查方法、判定标准等;明确内部审查原则上“一审一核”制或承办、审核、决定三级审批制。消除重叠机构和重复业务,打破处室界限,建立跨部门业务合作机制等。

(三)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在转作风、提效能、强服务方面进行突破,不断提高政府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一是提高透明度。编制发布办事指南,详细列明审批所需材料、要求、程序等内容,使申请人能一次性提交符合审批要求的申报材料,避免多次往返咨询或反复提交材料,节约企业运营成本,使企业对审批结果有合理预期。

二是改进窗口服务。推进行政服务窗口的形象、用语、技能、业务等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收件凭证、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咨询服务、AB角工作制、节假日办理等服务制度。

三是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网上告知、公示、咨询、查询、反馈等网上服务方式。推动实施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强化权力网上运行,做到大小有界、公开透明、全程受控、网上留痕。

四是推行“靠前”服务。对于选址定点、现场勘察等基础工作,在受理之前提前开展,向申请人告知结果信息并提供服务指导,避免或降低企业再次整改的可能性,节省企业经营成本。

(四)着力加强制度保障。

对于涉及调整管理方式的改革举措,从可操作性入手,细化工作环节,形成相关制度,确保改革举措顺利落地。

一是重构行业管理制度。从取消准入条件、放宽准入要求、制定准入标准等方面入手,调整完善一批行业领域的市场准入,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取消行政审批的事项,重新构建管理制度,如二手车交易市场管理、微生物菌剂应用环境安全管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等,制定出台相关管理制度后予以实施。

二是健全备案管理制度。对于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逐项研究制定备案管理办法,明确备案的条件、内容、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报送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备案示范文本,明确对行政相对人从事备案事项的监督检查及处理措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

三是完善告知承诺制度。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行政审批,逐项制定和下发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和告知承诺办法,明确需要行政相对人承诺的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内容,对于属于企业内部事务的原则上通过告知承诺来落实,同时强化行政审批告知承诺的批后监管。

二、实践效果

据统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证照分离”改革试点事项共受理申请50796件,发放许可证50202件;37项事项的改革举措已扩展至全上海市实施,有些改革举措已被国家有关部委直接采纳并在全国推行。根据对市场主体的抽样调查,认为“证照分离”改革后注册企业便利程度和企业经营便利程度高、较高的企业,分别占到87%和85%。从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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