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简答题

合集下载

民诉简答题

民诉简答题

民诉简答题民诉简答题1、民事诉讼的目的和任务民事诉讼目的,是指国家设立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或者结果,民事诉讼目的的理论是民事诉讼制度中的一个基础理论。

民事诉讼的过程是民事诉讼法和民事实体法共同作用的过程,设置民事诉讼程序制度的目的就在于为当事人提供充分的、完善的程序保障并在这种保障之下实现制定法所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定秩序,因此民事苏诉讼的目的应当既包括实体性目的也包括程序性目的,应是以此为基础的多个目的的统一。

实体性目的包括保护实体权利和维护法律秩序等。

程序性目的则主要是指为当事人提供程序保障,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程序利益。

民事诉讼的目的论:(1)、现代民事诉讼价值的多元化和相对性,决定了民事诉讼的目的的多重性。

(2)、民事诉讼主题的多样性也决定了民事诉讼的目的的多重性,各个诉讼主体参与诉讼时往往具有不同的目的指向,不能以法院的审判目的代替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目的。

(3)、在不同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民事诉讼制度的目的的侧重点也是不同的。

(4)、《民事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来看,对于民事诉讼的目的,立法上也是倾向于多元说的。

民事诉讼的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由此分析现行法的目的“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程序利益“确认民事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实体性目的2、法院调解的原则自愿、合法进行调解确定为一项基本原则第九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民事纠纷的特点:1民事纠纷主体之间法律地位平等。

2民事纠纷的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民事纠纷具有可处分性,即纠纷主体依法拥有对发生纠纷的民事权益的处分权。

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种类: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

民事诉讼的特点:1民事诉讼的主体由法院、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检察院构成。

2民事诉讼依靠国家强制力来解决民事纠纷。

3从诉讼对象来看,民事诉讼解决的争议是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4民事诉讼应依照严格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进行。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的特殊的社会关体系。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体同了法院审判权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有机结合。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种既分立又统一的法律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审判法律关系和争讼法律关系构成。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和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组成的。

民事诉讼上的法律事实分为两类:一是诉讼事件,二是诉讼行为。

民事诉讼法的性质:1、民事诉讼法是公法。

2、民事诉讼法是部门法。

3、民事诉讼是基本法。

4、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1、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2、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民事审判权。

3、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民事诉讼法的效力:1、对事的效力2、对人的效力3、空间效力4、时间效力各种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之间的关系?我国现行的民事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和解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

我们很难笼统地说某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最好的、最合适的方式。

事实上,作为社会矛盾之一的民事纠纷是纷繁复杂的,要想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得到有效的解决,必须针对其各自不同的特点,构建与此相适应的纠纷解决机制。

在现代社会,只有构建多元的纠纷解决机制,并使之形成协调发展的有机体,才能满足社会现实的需求。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在民事诉讼程序中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的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民诉简答

民诉简答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试简答题1、起诉的条件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3、终止、延期审理的区别(终止、中止):257——258页诉讼中止,是指在诉讼进行的过程中,由于某种法定情形的出现而使诉讼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受诉人民法院暂时裁定停止本案诉讼程序的制度。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已经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后,或者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由于出现某种法定事由,使开庭审理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从而决定推迟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虽然都是因为诉讼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而导致诉讼无法顺利进行,但二者存在明显的区别:1、延期审理仅发生于开庭审理过程中,而诉讼中止则可能于审判程序的任一阶段发生;2、延期审理只是开庭审理的延期,其他诉讼活动并不停止,而诉讼中止则导致整个诉讼程序的暂时停止;3、由于延期审理的法定事由一般发生于诉讼之中,对于何时恢复开庭审理,受诉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加以确定,而诉讼中止的法定事由主要发生于诉讼之外,何时恢复诉讼具有不可预测性,受诉法院无法控制。

4、执行异议:387页执行异议,是指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程序、执行措施方法违反法律规定的,请求执行法院予以救济的制度。

执行异议分为申请和异议两种类型,前者为积极的执行救济方法,后者为消极的执行救济方法。

所谓申请,系指请求执行机关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意思表示。

当执行机关怠于实施某种执行行为时,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请求其为之。

所谓异议,是指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同意执行机关所实施的某种执行行为,而请求执行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意思表示。

执行异议的主体: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所谓当事人,是指执行程序的执行债权人或债务人。

所谓利害关系人,是指当事人以为,其法律上的权益因执行行为而受到侵害的人,例如法院查封的标的物为第三人所有。

民诉简答

民诉简答

2.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4.二审程序与再审程序的区别
5.督促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
2,当事人申请再审与上诉的区别。

诉前财产保全与诉中财产保全的区别
给付之诉和确认之诉的区别
1、诉与反诉
2、合议制度与独任制度
3、必要的共同诉讼人与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1、民事案件的主管和管辖
2、民事判决的民事裁定
3反诉和反驳
法定代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简述民事诉讼第三人与共同诉讼人的区别
1、审判权与管辖权
2、证据保全与财产保全
3、诉讼行为与诉讼事件
简述诉讼和解与执行和解的区别
1、鉴定结论与勘验笔录
2、强制措施与执行措施
1、请求权与抗辩权
2、代理行为与代表行为
3、消灭时效与除诉期间
2、简析鉴定人与证人之区别。

3、诉讼中止与延期审理的区别何在?
1、移送管辖——管辖权的转移
2、诉讼参加人——其他诉讼参与人
3、证据——证据材料
4、中止执行——暂缓执行
5、司法救助——司法协助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与民事法律关系有何区别?
1、驳回起诉一驳回诉讼请求
2、证据能力-证明力。

3、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

4、协议管辖-选择管辖。

5、重审-再审
2、同等原则——对等原则
3、自认——承认诉讼请求
4、本证——反证
5、间接事实——辅助事实。

民事诉讼重点简答题及记忆口诀

民事诉讼重点简答题及记忆口诀

民事诉讼重点简答题及记忆口诀1、诉得三要素:当事人、诉讼标得、诉得理由诉得分类(按原告诉讼请求得内容):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变更之诉2、必须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得案件:(申群注公社)(1)涉及群体利益得;(2)涉及公共利益得;(3)人民群众广泛关注得;(4)其她社会影响较大得;(5)原告或被告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得一审民事案件。

不能有陪审员参加得案件:(1)二审案件;(2)简易程序;(3)特别程序。

3、审判人员应当回避得情形:(1)就是本案得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得;(3)担任过本案得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得;(4)与本案得诉讼代理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得;(5)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她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得;(6)与本案当事人委托得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曾经同事等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得。

4、社会纠纷解决机制理论:方式:当事人与解、人民调解、民事仲裁与诉讼;内在动力:自力救济、社会救济、公力救济;区别要义:当事人自由度、程序严格性、内容合法性。

5、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得第一审民事案件:(重涉、重影、最高确)(1)重大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得案件;(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得案件:(海标专著假域裁)a、海事海商案件;b、商标民事纠纷第一审案件;c、专利纠纷案件;d、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e、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f、涉及域名得侵权纠纷案件;g、与仲裁相关得案件。

6、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案件:(域身、失身、劳教、监禁)(1)对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得人提起得有关身份关系得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得人提起得有关身份关系得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得人提起得诉讼;(4)对被监禁得人提起得诉讼。

其她情况:(1)追索赡养费案件中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意辖区;(2)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得人提起得离婚诉讼;(3)非军人对非文职得军人提起得离婚诉讼。

民诉考试题及答案

民诉考试题及答案

民诉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法律适用平等原则B. 辩论原则C. 处分原则D. 调解优先原则答案:D2.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诉讼,代理人的权限不包括以下哪项?A.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B. 提出和解C. 代为上诉D. 决定是否接受调解答案:D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A. 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B.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C. 已经生效判决、裁定的D. 原告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答案:D4.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属于证据的种类?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推定答案:D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诉讼保全措施?A. 查封B. 扣押C. 冻结D. 拍卖答案:D6.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期限是多久?A. 5日B. 10日C. 15日D. 30日答案:C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法院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形?A. 离婚案件B. 继承案件C. 合同纠纷案件D.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答案:D8.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不包括以下哪项?A. 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C.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D. 原判决、裁定未经开庭审理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法院可以进行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A.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B. 标的额较小的案件C. 当事人双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D. 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答案:D10.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属于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的情形?A.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B. 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C. 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D. 被告经公告送达传票,期满未到庭的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A.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B. 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C. 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D. 被告经公告送达传票,期满未到庭的答案:ABD12.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证据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A. 物证B. 书证C. 视听资料D. 证人证言答案:ABCD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下,法院可以进行诉讼保全?A. 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B. 财产保全C. 行为保全D. 证据保全答案:ABCD14.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A. 发现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C.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D. 原判决、裁定未经开庭审理答案:ABC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下列哪些情形下,法院不予受理?A. 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B. 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C. 已经生效判决、裁定的D. 原告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16.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民事诉讼简答题

民事诉讼简答题

1.简述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移动的区别?1、性质不同。

管辖权转移是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了移位,而移送管辖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非管辖权;2、作用不同。

管辖权转移是对级别管辖的变通和微调,是为了使级别管辖有一定的柔性,以更好地适应复杂的案件情况。

移送管辖是为了纠正移送法院受理案件的错误,尤其是在地域管辖上的错误,使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得到正确执行;3、程序不同。

管辖权转移包括因上级法院的单方决定而转移和因下级法院报请与上级法院同意双方行为而转移两种情形。

移送管辖则仅表现为单方行为,移送法院作出移送裁定,无需经过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督促程序的特点是什么?答:督促程序的特点是:督促程序与通常审判程序比较,具有以下特别:1、适用范围的特定性,督促程序只适用于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案件,并且适用这一程序的法院只限于基层法院;2、程序的简便性,法院以督促程序处理债务纠纷案件时,不需要传唤询问被申请人,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陈述、辩论、也不需要调解和裁判;只要进行书面审查,即以支付令方式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

3、支付令的期限性,一是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支付令申请,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次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二是债务人应在收到支付令之次日起15日内自动履行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限提出的异议无效。

4、支付令的强制性,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支付令不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又不履行支付令所确定的给付义务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根据民诉法的规定,提起上诉应具备哪些条件?答:1,上诉人必须是依法享有上诉权或可以行使上诉权的人2,诉讼的对象必须是依法准许上诉的判决、裁定。

3,上诉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进行。

4,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4.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答: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5.起诉,上诉,申诉的联系诉讼,俗称打官司,是指司法机关和案件的当事人,在其他诉讼参与人的配合下,为处理案件所进行的全部活动。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一、什么是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我国司法实践中用于调整民事关系争议的法律规范。

它是我国司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 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不论当事人的身份、地位、种族、国籍等是否相同,都应受到平等对待。

在审理民事案件时,法院应保证当事人的平等参与和平等地位。

2. 公开原则:民事诉讼应当公开进行,确保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案件的了解和监督,并使司法活动更加透明、公正。

3. 公正原则:民事诉讼法要求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坚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不偏袒任何一方,确保司法决策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4. 文明原则:民事诉讼过程应文明、礼貌,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应遵守法庭秩序,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庭尊严。

5. 协调原则:在民事纠纷中,法院应积极倡导当事人和解、调解,通过和解协议解决争议,减少不必要的诉讼,实现争议的和谐解决。

三、民事诉讼的主要程序有哪些?1. 起诉阶段:起诉是民事诉讼的第一步,当事人通过起诉状将诉讼请求提交到法院,开启诉讼程序。

2. 答辩阶段:被告收到起诉状后,根据法定期限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方式作出答辩,表明自己对原告的诉讼请求的态度。

3. 举证阶段:在民事诉讼中,举证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原告和被告都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供法院进行权威的判断。

4. 审理阶段:法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核心的环节,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申请调查取证、发表辩论意见等。

5. 判决阶段:法院根据搜集到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书,对争议问题进行裁决。

6. 执行阶段:当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履行判决书的义务。

如有不履行或不服判决,可申请强制执行或上诉。

四、如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1. 诉讼费用减免:贫困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费用减免,确保他们的诉讼权益不受经济条件的限制。

2. 法律援助:需要帮助但没有足够经济能力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

民诉复习材料(简答题)

民诉复习材料(简答题)

简答题一、民事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相比,其有哪些特有特点。

1、不告不理,也称司法的被动性【英美称为“无诉即无裁判原则”】。

民事诉讼实行“不告不理”原则,亦即民事诉讼的启动必须由当事人提起,没有当事人的起诉,法院不得主动启动一审程序;没有上诉人的上诉,法院同样不得主动启动二审程序。

民事诉讼的启动始终保持着被动性,这种被动性是由司法的消极性决定的。

2、严格的规范性--民事诉讼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名语曰:没有程序的正义就没有实体的正义。

为保障实体的正义,就必须严格执行程序规范。

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整套系统完备的程序和方法,法院和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将会导致诉讼无效。

3、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过程中起重要作用。

法院的审判活动在诉讼中始终起着重要作用,对诉讼的发生、变更和消灭具有决定性意义。

这是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职能所决定的。

4、民事诉讼过程的阶段性和连续性。

民事诉讼由若干诉讼程序与诉讼阶段相互衔接、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民事诉讼程序体系。

5、解决纠纷的强制性与最终性。

[缺乏强制力的法,就如同一堆没有点燃的火,一盏没有光亮的灯(鲁道夫-冯-耶林]通过民事诉讼裁判方式解决纠纷,要求当事人履行裁判,否则另一方当事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这是民事诉讼解决民事纠纷强制性的体现。

二、简答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和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区别。

(1)起诉时人数是否确定。

前者在起诉时人数尚不能确定;后者则已经确定。

(2)适用的范围不同。

前者仅适用于诉讼标的是同种类案件;后者既可适用于诉讼标的同一的案件,也可适用诉讼标的是同种类的案件。

(3)产生诉讼代表人的根据不同。

前者的诉讼代表人是由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推选出的,或者由法院与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商定;而后者的诉讼代表人只限于当事人推选。

(4)裁判的效力不同。

前者的裁判不仅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发生效力,还对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产生预决的效力,即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裁判;而后者只对当事人发生效力。

民诉试题及答案

民诉试题及答案

民诉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项不是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A. 合法性原则B. 公开审判原则C. 调解原则D. 证据原则答案:C2.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吗?A. 可以B. 不可以C. 只有在法院的主持下才可以D. 只有在法官的见证下才可以答案:A3.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再审?A.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B.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C.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D. 所有上述情况答案:D4. 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属于当事人的诉讼权利?A. 提起诉讼B. 申请回避C. 申请执行D. 申请强制执行答案:D5.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吗?A. 可以B. 不可以C. 必须委托律师D.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答案:A6. 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不是法院的职责?A. 审理案件B. 调解纠纷C. 执行判决D. 决定是否立案答案:D7.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提起上诉吗?A. 可以B. 不可以C. 必须在判决生效后才可以D. 只有特定类型的案件才可以答案:A8.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保全措施吗?A. 可以B. 不可以C.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D. 只有法院可以决定是否保全答案:A9.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先予执行吗?A. 可以B. 不可以C.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D. 只有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先予执行答案:C10.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费用的减免吗?A. 可以B. 不可以C.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可以D. 只有法院可以决定是否减免答案:C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再审?A.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B. 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C. 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D. 原判决程序违法答案:ABCD2.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行使哪些诉讼权利?A. 提起诉讼B. 申请回避C. 申请执行D. 申请保全答案:ABCD3.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先予执行?A. 涉及人身安全B. 涉及财产安全C. 涉及紧急情况D. 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答案:ABC4.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哪些人代理诉讼?A. 律师B. 近亲属C. 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人D. 其他公民答案:ABCD5. 民事诉讼中,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保全措施?A. 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B. 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C. 法院认为有必要采取保全措施D. 双方当事人同意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但和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民诉简答题

民诉简答题
20.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
答: (1) 选民资格案件 (2) 宣告失踪案件 (3)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4) 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5) 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21.当事人申请在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 (1) 在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2)对象必须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
答: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1) 原告对自己提出来的诉讼请求及有关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2) 被告对反驳原告主张而提出的有关事实和理由,以及反诉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
(3) 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4) 共同诉讼人对其单独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其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4.执行的根据有哪些?
答: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和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3)仲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执行内容的裁决书和调解书。
(3) 必须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
(4)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
(5) 管辖应当合法
16. 撤诉与缺席判决的情形?
此题在本教材中未涉及.
17.诉讼中止与终结的情形?
答:诉讼中止的情形: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 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

民诉法简答题

民诉法简答题

1.简述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

证明标准是法院进行裁判的标准,是一种法院审判权的约束机制,在民事诉讼证明中尤为重要。

答题要点:我国民事诉讼中有三类证明标准,作答时需分点作答,适用情形需准确罗列。

相关法条:《民诉法解释》第108、109条.2. 简述我国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规则。

证明责任是民事诉讼的“脊梁”,是学习民事诉讼学科的重点和难点所在。

答题要点:(1)题目将分配规则限定于“我国”,故不需要对理论上存在的关于证明责任分配的诸多学说进行阐释;(2)教材中将证明责任的分配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考生可参照作答。

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第64条,《民诉法解释》第90、91条。

3.简述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

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事诉讼制度,包括监督程序和当事人申请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学习过程中易混淆的一项基本制度。

答题要点:(1)注意仅限于当事人申请再审;(2)准确罗列判断生效判决、裁定、判决书存在错误的十一类事由。

相关法条:《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民诉法解释》第390条、391条等。

4.简述第二审程序的性质及我国审级制度的特点。

答题要点:(1)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一审是初审,二审是终审;(2)对二审性质的认识主要包括续审主义、复审主义等,考生在作答时需区分清楚。

5.简述无需证明的事实。

答题要点:(1)无需证明的事实从学理上划分包括:诉讼上自认的事实、众所周知的事实、推定的事实、预决的事实四大类,答题时易遗漏;(2)虽然根据现有的法条(《证据规定》第10条)也能罗列出无需证明事实,但这还不足以拿满分,对于每一项免证事实还需做简要的说明和解释。

6.执行根据的构成要件定义:有权机构依法作出的、载明含有一定给付内容的权利义务关系,权利人可以据此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

特征:(1)是合法生效的法律文书;(2)给付内容明确、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构成要件:(1)必须是特定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

民诉简答题

民诉简答题
(一).撤回上诉的主体是上诉人或者其法定诉讼代理人。
(二).撤回上诉的时间是二审法院判决宣告前。
(三).是否准许,由二审法院裁定。
(四).不予准许的情形:当事人申请撤回上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双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不应准许。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法院管辖。
7. 诉的种类
(一)确认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否存在或者存在的具体状态之诉。(二)给付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之诉。 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三)变更之诉: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改变或者消灭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存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之诉。
(六)、开庭审理的程序简化(七)、审结案件的期限较短(八)、宣判方式和裁判文书的特点
3. 上诉的提起:指上诉人通过法定程序,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重新进行审理的诉讼行为。
(一).只能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上诉状原则上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提交;但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提交,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
诉讼中止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既不能提起上诉,也不得申请复议。
6. “被告就原告”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诉复习题简答

民诉复习题简答

1.民诉管辖的种类。

法院民事管辖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般可按下列标准分类: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院管辖和裁定管辖。

2)以法律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准,分为专属管辖、一般管辖和协议管辖。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2.民讼证据的分类。

1依照民事诉讼证据来源的不同,分为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

2依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3)依照提出民事诉讼证据的当事人不同和所要证明的事实不同,分为本证和反证。

3.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4.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判的效力。

上诉案件经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裁判,案件即告终结,一经宣告或送达,便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当事人必须履行终审裁判,不得再提起上诉。

2)不得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起诉,人民法院也不会受理这种起诉。

3)终审裁判所确认或变更的民事法律关系,对当事人和一切有关人员及社会均有约束力。

对有给付内容的裁判具有执行性。

未经审判监督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改变该裁判。

5论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审判人员和其他人员遇到有法律规定的情形,不得参与对某一案件的审理或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活动的制度。

回避制度是实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要求。

对象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员以及勘验人员。

法定理由: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本案当事人或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方式: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

程序:包括申请程序;审判程序和救济程序。

6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1)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案件.3)因紧急情况需要陷于先予执行的案件.先于执行的条件1) 先予执行,是指在终局执行以前,为了权利人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急需,法院裁定义务人预先给付权利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财物的措施。

民诉简答

民诉简答

简答:1.程序意义上的诉和实体意义上的诉程序意义上的诉是指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的对民事纠纷进行审判的请求。

这种请求使民事诉讼程序得以启动,是人民法院开始民事审判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实体意义上的诉是指当事人关于保护民事权益或解决民事纠纷的请求。

保护民事权益或解决民事纠纷是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程序意义上的诉是实体意义上的诉的实现方式和途径,而程序意义上的诉又必须以实体意义上的诉为基础,因为实体意义上的诉是程序意义上的诉的目的和内容,也是其意义所在。

2.诉的构成要素诉的要素是指构成一个素必须具备的因素。

诉的构成要素包括诉的主体、诉的标的和诉的理由。

(1)诉的主体:指诉讼当事人,包括原被告。

任何一个诉都必须有提出请求的一方当事人和与其相对的一方当事人,人民法院才能对案件进行审理。

诉的主体是诉的标的与诉的理由的目标和意义。

(2)诉的标的:指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并诉诸法院,要求法院对争议作出裁判时,民事法律关系才成为诉的标的。

(3)诉的理由:又称事实理由,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审判保护和进行诉讼的根据。

诉的原因又称权利产生事实,包括产生民事实质权的法律事实和产生民事救济权的纠纷事实。

诉的理由是法院受理案件和实现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前提。

3.诉的标的的意义(1)确定审判的范围;(2)确定双方当事人抗辩的对象;(3)确定诉的合并和变更;(4)既判力产生的基础:“一事不再理”。

4.诉的标的与诉的标的物诉的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诉的标的物是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在民事诉讼中任何一个诉都有诉讼标的,但不一定都有标的物(仅给付之诉中有标的物);人民法院审理诉讼标的而不是标的物;诉讼标的的变更会导致诉的变更,而标的物的变更不具有此作用。

5.诉的标的与诉讼请求诉的标的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法律关系。

民诉法简答题

民诉法简答题

民诉法简答题《民事诉讼法》简答题1、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

答:1.⾃⼒救济(私⼒救济)。

包括⾃决与和解。

是指纠纷主体依靠⾃⾝⼒量解决纠纷,以达到维护⾃⼰权益⽬的的措施。

2.社会救济。

包括(诉讼外)调解和仲裁。

是指依靠社会⼒量处理民事纠纷的措施。

3.公⼒救济专指诉讼。

是指诉请⼈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和强制执⾏程序来保护⾃⼰的权利的措施。

2、民事诉讼的特征。

答:1.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法院和诉讼参与⼈2.民事诉讼所解决的纠纷是民事纠纷3.民事诉讼有严格的程序(整个过程由若⼲个诉讼阶段组成)4.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公⼒救济)5.民事诉讼的基本的内容:⑴法院和诉讼参与⼈所进⾏的诉讼活动⑵在活动过程中产⽣的法律关系3、民事审判权的特征。

答:1.主体的唯⼀性:⼈民法院2.对象的特定性:民事案件3.启动的被动性:不告不理4.运⾏的程序性:程序正义5.⾏使的独⽴性:包括法院独⽴和法官独⽴6.对双⽅当事⼈作⽤的中⽴性:居中裁判7.解决民事纠纷结果的终局性:司法最终解决原则8.⾏使的亲历性:直接审理和⼝头审理4、诉的分类及各种类的定义。

答:根据当事⼈请求的⽬的和内容的不同,将诉划分为三种:1.确认之诉确认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某种法律关系的请求。

2.给付之诉给付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判决被告履⾏⼀定义务的请求。

变更之诉,⼜称形成之诉,是指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变更或消灭他与被告之间⼀定法律关系的请求。

5、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概念和要素。

答: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受民事诉讼法调整的,发⽣于民事诉讼过程中,存在于民事诉讼参加者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关系。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由主体、内容、客体三⼤要素构成。

1.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参加诉讼,并在诉讼中享有诉讼权利的机关、法⼈、公民或其他⾮法⼈团体。

2.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

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

民事诉讼法简答题总汇一、民事诉讼法的定义和作用民事诉讼法是我国规范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主要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该法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程序和具体规定,对于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司法机关的职责和权限,以及判决执行等方面均有详细规定。

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民事诉讼的参与主体应当平等对待,法院不得因当事人的身份、地位、财富等因素而歧视对待。

2.公正原则:争议的解决应当公正,法院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应当客观中立地进行裁决。

3.合法权益原则:法院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4.自愿原则:当事人有权自愿选择起诉或者反诉,法院不得强制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

5.适用法律原则: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适用法律的一致性和正确性。

6.合理期限原则:民事诉讼的审理期限应当合理,并尽量避免拖延。

三、民事诉讼的程序1.起诉阶段:当事人根据争议情况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立案,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2.受理阶段:法院对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材料或宣告不予受理。

3.立案阶段: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并发出立案通知书。

4.举证阶段:当事人根据法院要求提交证据,并在法庭上进行举证和质证。

5.庭审阶段: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辩论,公正审理。

6.判决阶段: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作出判决,对合理的请求给予支持,对违法行为予以制裁。

7.执行阶段:判决生效后,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自行进行强制执行。

8.结案阶段:执行完毕后,法院宣告案件结案。

四、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权利1.起诉权: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法院对其争议事项进行审理。

2.辩论权:当事人有权在庭审过程中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进行辩论。

3.举证权:当事人有权提供证据支持其主张,并有权反驳对方提供的证据。

4.申请证人出庭权:当事人有权申请证人出庭作证,提供证人证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诉简答题
1.简述我国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
答: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
2.我国公开审判制度的例外情况?
答: (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4)在法院调解程序中,当事人申请不公开调解的(5)法律另有规定的.
3.简述辩论原则?
答:是指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陈述各自主张的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原则.一方面通过辩论权,可以表明自己主张,为法院查明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依据,另一方面也是程序正义的内在要求.
4.简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答: (1) 重大的涉外案件(2)在本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5.什么是协议管辖?协议管辖的条件?
答: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纠纷发生之前或之后,以书面协议的形式约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
条件: (1)只适用于合同纠纷(2) 适用于第一审案件(3)所约定的法院必须是法定范围内的法院(4)必须采取书面形式(5)不得违背民
诉法中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原则.
6.必要共同诉讼人与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的区别?
答(1) 争议的讼诉标的不同(2) 争议的主体对象不同(3) 讼诉地为不同(4) 诉讼行为效力不同(5) 参加诉讼方式不同
7.当事人的概念及其特征?
答:概念: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结束的直接利害关系人.
特征:(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为了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或者应当受自己保护的民事权益(3) 受人民法院制裁或调解的约束
8.离婚案件委托代理的特殊规定?
答: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却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9.什么是举证责任?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分担?
答: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
(1)原告对自己提出来的诉讼请求及有关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2)被告对反驳原告主张而提出的有关事实和理由,以及反诉的事实和
理由负有举证责任.
(3)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4)共同诉讼人对其单独提出的诉讼请求及其事由负有举证责任.
(5)依法律规定举证责任可倒置.
10.证据保全的概念及其条件?
答:对证据有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法院根据诉讼参加人
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措施,对证据加以固定和保护的制度.
条件: (1) 证据有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2)证据对案件有证明作用.
11.法院调解的原则有哪些?
答: (1)自愿原则(2) 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原则(3) 合法原则
12.先予执行适用的条件?
答: (1)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 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 因紧急情况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13.强制措施的种类?
答: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
14.拘传的条件?
答: (1)必须到庭的被告(2) 经过两次传唤(3)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15.反诉的概念及其条件?
答: 是指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与本诉相关的诉.
条件: (1) 是本诉的被告对本诉的原告提出的
(2) 反诉需与本诉有联系
(3) 必须向审理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
(4) 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反诉
(5) 管辖应当合法
16. 撤诉与缺席判决的情形?
此题在本教材中未涉及.
17.诉讼中止与终结的情形?
答:诉讼中止的情形: (1) 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 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 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 其他应当中止的情形.
诉讼终结的情形: (1) 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2) 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 (3)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4) 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18.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相比有哪些特点?
答: (1) 起诉方式简便(2) 受理程序简便(3) 传唤方式简便
(4) 独任审判(5) 开庭审理的程序简化(6) 审结期限短
19.上诉的条件有哪些?
答: 上诉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对下级人民法院尚未确定的裁判,向上级法院声明不服,请求撤销或者变更该裁判的行为.
条件: (1) 必须是一审判决和裁定(2)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必须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3) 须在上诉期间(4) 须交上诉状
20.适用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
答: (1) 选民资格案件(2) 宣告失踪案件(3) 宣告公民死亡案件
(4) 认定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
(5) 认定财产无主的案件.
21.当事人申请在审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 (1) 在审的主体必须合法(2)对象必须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3)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4)须具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22.申请支付令的条件?
答:(1)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标的必须是金钱,汇票,本票,支票以及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或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义务。

(4)支付令必须能够送达债务人。

23.公示催告的概念及其申请公示催告的条件?
答: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内的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享有申请权的票据持有人
(2)具有明确合法的申请形式和理由。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24.执行的根据有哪些?
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执行内容的民事判
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和决定书。

(2)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财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

(3)仲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具有执行内容的裁决书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依法赋予强制执行能力的债权文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25.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
答:(1)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原则
(2)信守国际条约原则
(3)尊重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原则
(4)使用我国语言文字原则
(5)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
注:民诉简答共25题,考察4题,其中第一题和第十六题教材中未涉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