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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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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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甘肃广播电视大学亚盛集团分校马永久[内容提要]从法理学角度讲,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主要是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论。

本文通过对经济法的产生以及调整对象的转化和细化评析,认为“国家调制论”的观点比较适宜作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从经济法产生上探寻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得出这种社会关系由新的法律部门——经济法调整的必然性,概括出经济法的具体调整对象。

[关键词]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关系一、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经济法是一个年轻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一门新兴的经济科学,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最广泛的一类社会关系,这一重要的社会关系,自有法之日起,便是各个社会、历史类型的法律规定和调整的重要内容。

经济关系是在一定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形成、并存在与生产、交换、分配、消费各个经济环节和领域内的社会关系的总称。

在法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对经济关系不同的调整模式,即同调整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并存于一个法律部门。

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是综合一体的调整模式,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主要是民主调整模式,民法一直是这个时期调整经济关系的一个大法。

历史上行政法也调整一定的经济关系,特别在社会主义国家旧体制改革前,行政法在事实上取代了民法,几乎调整着所有的经济关系,从而形成了特有的行政法调整模式,人类社会发展到近代时期,生产更加社会化,经济关系更加复杂化,利益实体更加多元化,客观上越来越需要在保持并发挥各个社会个体独立自主性的基础上,从整体和宏观上加强对它们的经济行为的调节和经济利益的协调。

这样,就必然有相当范围、相当数量的原有的经济关系以及新生的经济关系重新整合,重新划分法律调整范围,从而形成了经济法、民法、行政法共同调整经济关系。

各个法律部门都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调整范围,但它们并不完全封闭。

不能认为一个法律部门只能调节一种社会关系;也不能绝对的说一种社会关系只能有一个法律部门去调整。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经济活动中的各类主体,包括国家、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以及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各方当事人。

下面将从不同层面对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进行浅析。

我国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和政府行为。

国家和政府在经济领域中承担着宏观调控、制定经济政策、监管市场秩序等职责,而经济法对其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制。

例如我国宪法对国家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等做出了明确规定,经济法对国家进行了宪法的具体化,对国家的发展目标、政策基础进行了法律保障。

行政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对政府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保障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我国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

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是经济法调整的重点对象之一。

企事业单位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商投资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经济法对其进行了一系列规范,保护其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行为。

例如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法规定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经营、退出等事项,为个体经济组织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国经济法调整的对象还包括经济法律关系中的各方当事人。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活动中涉及到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调整的对象则是涉及到这些关系的各方当事人。

例如合同法调整的对象是合同当事人,公司法调整的对象是公司股东、董事会成员等,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雇主和劳动者等。

经济法对各方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规范,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在探讨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时,我们必须首先理解经济法的基本含义和范围。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调整国家在干预、管理和调控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制度。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一、宏观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是指国家在调控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主要包括财政关系、金融关系和计划关系等。

1、财政关系财政关系是指国家在组织财政收入、安排财政支出以及进行财政管理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财政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财政法、税收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2、金融关系金融关系是指国家在货币发行、管理、流通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金融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金融法、证券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3、计划关系计划关系是指国家在进行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计划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计划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二、市场规制关系市场规制关系是指国家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这种关系主要包括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反垄断关系等。

1、反不正当竞争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是指国家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反不正当竞争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2、反垄断关系反垄断关系是指国家在打击垄断行为、促进竞争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对反垄断关系的调整主要是通过反垄断法等法律制度来实现。

综上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是指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这两种关系的调整都是为了保障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在实践中,为了更好地调整这些关系,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经济法律制度,加强法律实施和监管力度,以提高国家经济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及其重要性在当今社会,经济法作为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对于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是指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一系列法律制度,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经济关系、市场秩序、产权关系、企业行为等方面。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作用。

一、经济关系是经济法的重要调整对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日益复杂,经济法需要对这些关系进行调整和规范。

经济法调整了国家与市场之间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变得更加密切,经济法需要对国家的干预和市场的自由之间进行平衡,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调整了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合作关系、交易关系等都需要经济法来规范,以保障各种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还调整了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等方面进行了调整。

市场秩序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经济法需要对市场秩序进行调整和规范。

经济法需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主体有各种利益诉求和行为表现,经济法需要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经济法需要对市场环境进行调整,促进市场环境的良性发展。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市场主体的发展和经济的稳定,经济法需要对市场环境进行调整,保障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

产权关系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产权关系会影响着市场的秩序和经济的发展。

经济法需要对产权关系进行调整和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的秩序和稳定。

经济法需要对产权的归属进行调整,保护各种产权主体的权益。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权的归属和保护直接影响着市场主体的发展和经济的秩序,经济法需要对产权的归属进行调整,保护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需要对产权的流转和转让进行调整,促进产权的有效利用。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产权的流转和转让直接影响着资源的配置和经济的发展,经济法需要对产权的流转和转让进行调整,促进产权的有效利用。

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认识

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认识【摘要】:调整随想一直是经济法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它是经济法存在的根据,是经济法体系的建立,经济法律法规的指定,经济法在司法中正确运用及临近法律部门的关系和划分的基础。

国内法学界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的学说层出不穷。

近俩年学者们还提出了新的学说观点,具有百家争鸣之势。

本文主要立足市场失灵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为市场时令所产生的扭曲经济关系和政府调控所产生的经济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和社会公共利益管理关系。

【关键词】经济法调整对象市场失灵随着经济的发展,“新型”经济问题的出现,除个别以外大部分的学者都不承认经济法的存在事实,发展至今,经济法的存在性也毋庸置疑,并且中国也已然存在较为权威的学术流派。

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国家协调说”“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纵横流一说”“国家调节说”和“需要干预说”一、对经济的调整对象的观点及新定点目前,在中国最具权威的经济学派主要有六个即上述所说的最具代表性的学说,其中持“国家协调说”的学者从国家协调经济的角度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为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的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持“社会公共性经济管理说”的学者们从社会公共性的角度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为发生在政府、政府经济管理机关和经济组织。

公民个人之间爱你的以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的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持“纵横统一体说”的学者们从市场经济主体之间的内外部关系就爱那个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为是“国家机关、企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公民之间的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特定的经济关系”,持:“国家调节说”的学者们从国家主体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为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国家调节而引起的以国家乙方为主体的特定关系”持“国家调制说”的学者们从宏观调控市场桂枝的角度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定义为“郭嘉为了克服试产调节的盲目性和局限性而定制的调整需要由郭嘉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

对这些依然存在的权威性学说我们固然是要尊重的,但也不能因其权威而盲从近俩年,法学界的学者们对经济法的台哦正对象的研究和探析并没有停止,并且有很多学者都从新视角对经济大的调整随想惊醒了深入的思考,其中比较新颖的有“对象调整说”“政治经济学说”和“市场失灵说“提出“市场失灵说”的学者刘勇平认为经济调整对象的引源就是市场失灵。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要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主要包括国民经济的主体、客体和经济管理活动。

在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国家、企业和市场三个方面。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一是国家。

国家是经济法的立法者和执行者,是整个经济活动的组织者和监管者,具有对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权力和责任。

国家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经济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国家在经济法方面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宪法、行政法、财政法、税法等,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家利益的法律保障。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二是企业。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和组织者,是经济利益的实现者。

在我国,企业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而经济法则是规范和约束企业经营行为的法律,其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等,这些法律都是为了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的秩序和竞争的公平性。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三是市场。

市场是经济活动的舞台,是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是经济自由交易和竞争的场所。

在我国,市场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经济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这些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市场秩序和维护消费者权益。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国家、企业和市场三个方面,这些对象是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也是经济法规范的对象和范围。

在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这些调整对象的利益和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市场的正常秩序。

还需要加强对经济法的研究和完善,不断提高经济法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经济的稳步发展。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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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是指为了调整和管理国家经济活动而制定的法律制度的总称,是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规范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我国经济法也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

本文将从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展开谈论,分析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点和变化。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经济活动主体、经济关系、经济行为和经济制度等。

1. 经济活动主体经济活动主体是指在经济领域中开展经济活动的各种组织和个人,包括企业、农民、个体经营者等。

我国经济法对经济活动主体进行调整,主要是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运行和解散等事项,对公司经营活动主体进行了规范。

2. 经济关系3. 经济行为4. 经济制度二、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点1. 多元性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多元性体现在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广泛,包括经济活动主体、经济关系、经济行为和经济制度等多个方面。

这些调整对象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体系。

2. 动态性3. 基础性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基础性表现在经济法调整对象对经济法制度的基础性地位。

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经济法制度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对经济法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

4. 统一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变革,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也在发生变化。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对象的扩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调整对象不断扩大。

除了传统的经济活动主体、经济关系、经济行为和经济制度之外,我国经济法还对新兴经济活动主体、新型经济关系、新型经济行为和新型经济制度进行了调整。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也在不断细化。

在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公平竞争的我国经济法对各种经济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调整,保障了市场的正常运行。

四、结语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经济活动主体、经济关系、经济行为和经济制度等。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AND TRADE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钱邦睿(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南昌330013)摘要: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因此必须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确定经济法的前提和基础。

在当前的形势下,必须把国家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管理与规制关系、社会公用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关系纳入到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畴中来,成为其具体内容,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调整对象;市场经济中图分类号:D9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 (2019)02-0086-02收稿日期:2018-12-05作者简介:钱邦睿(1994-),男,江西九江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市场规制法。

一、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原因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确保经济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发挥作用的必然要求。

它也是明确经济法的前提和基础。

更重要的是,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制化是重要的一步。

同时,厘清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首先,确立经济法调整对象是界定经济法定义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都知道,一部法律要想在现实社会中起到预想的作用,达到预设的目的,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要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如果达不到此标准,该法律就不成法律,更不用说其效力大小了。

调整对象,就是某一法律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当然在经济法中也不例外,它也是经济法的重要而不可或缺的内容,因此要想有一个全面、具体、正确的经济法定义,必须明确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这也是民法等其他法律给我们的启示。

因为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经济法调整对象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所以学术界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和分析,但结果是各研究都有自己的观点,调整对象的内容没有。

相同的,也有不同的陈述,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了问题。

在中国,学术界的活跃程度固然重要,但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导致研究的混乱和模糊,甚至误导初学者。

其次,确立经济法调整的对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研究分析

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研究分析

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研究分析中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分析摘要:二十多年来,法学界一直在研究经济法调整的对象。

本文从三个时期阐述了学者们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不同看法,并加以比较,从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的角度做出了较为现实的理解。

关键词:经济法、调整对象、市场管理关系、宏观经济管理关系中国的经济法和经济法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国工作回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道路上来。

1979年6月,在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提出,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制定各种经济法律。

此后,“经济法”的概念越来越多地出现在我国的许多官方文件中,经济法的立法工作和理论研究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

经过20多年的不断探索和研究,在众多学者的辛勤努力下,我国经济法已经成为与民法、行政法并列的基础性法律部门,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

根据法理学的基本理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由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由于各种社会关系的内容和性质不同,** *调整社会关系的活动范围和方式也不同,因此不同的社会关系需要通过不同的法律规范进行调整。

当构成调整对象的一些社会关系在性质上属于同一范畴时,规范这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可以在一定意义上自成体系,从而形成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在此基础上构建完整的法律体系。

所以说法律部门的*是一个重要的标准,是法律的调整对象。

许多经济法学者正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出发,构建经济法的理论框架,形成多学派争鸣的格局。

为了便于解释,本文将中国经济法的20多年分为三个历史阶段,并分别进行解释。

一、1979年至1986年《民法通则》颁布前在经济法产生之初,在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中,*首先遇到的问题之一就是经济法是否有特定的调整对象。

对此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

一种是“否定说”,认为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即被视为经济法各种法律法规调整的经济关系,实际上分别属于行政法、民商法、劳动法等法律部门的调整对象,因此经济法没有自己的具体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国家经济管理机制三个方面。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一是市场经济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

而经济法作为对市场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制度,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

我国经济法不仅要调整市场主体的行为,还要调整市场的制度环境,包括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拓宽市场监管手段、完善市场调节机制等,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关系。

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核心,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我国经济法要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关系,如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关系、集体所有制与股份制所有制之间的合作制度等。

经济法既要保护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的合法权益,也要鼓励和规范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在调整社会主义经济关系时,经济法要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所有制结构的优化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国家经济管理机制。

国家经济管理机制是指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的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

经济法要调整的对象主要是国家经济管理机制的运行,包括国家经济计划制度、宏观经济调控制度和金融监管制度等。

经济法要规定国家的经济管理权限和责任,明确国家和市场的边界,保证国家经济管理机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经济法还要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避免国家行政干预对市场经济的不良影响。

试论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试论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试论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作者:杨超来源:《环球市场》2019年第35期摘要:我国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必须确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经济法定义的前提与基础。

在当前的形势下,必须把国家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管理与规制关系、社会公用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关系纳入到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畴中来,成为其具体内容,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调整对象;经济关系一、我国如何确立经济法的调整对象1.传统法理学的一般观点认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是法律所调整的对象,同时还应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

在理论上辨别一个法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有三个标准。

一是是否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

二是根本法即宪法的关系。

三是与其他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

以上三个问题解决清楚了,经济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也就很清楚了。

而所谓的调整对象也就是社会关系,那么什么叫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一个极大的范畴,是十分复杂、交叉与多层次的,以社会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标准,是非常空泛、开放与不确定的,因为这个标准本身还需要标准来划分。

法理学界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提出,除了调整对象外,还要适当考虑法律调整的方法,并举出人们所熟悉的例子。

2.对于传统的观点我们不应该是全盘的否定,而是应该在考虑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对其合理成分应当继承,经济法调整不同于其他事项,是一种社会关系,正是社会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正如我们所熟知的,鲁滨逊在荒岛上有活动、有行为,但不需要法律。

一旦人多了,就需要一定的规则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法律就根源于社会关系,如果没有了社会关系,法律也无从谈起。

二、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内容(一)市场主体调控关系1.市场主体调控关系是指国家从维护公共利益出发,在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和行为进行必要干预过程中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在当今社会,企业已经成了担负社会责任的主体,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全局性和社会公共性的需要,就必须对市场主体的组织及活动进行必要、适度的调控。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名词解释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名词解释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名词解释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由经济法律规范确认和保护的一定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关系。

具体来说,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经济管理关系、经营协调关系等。

在中国,关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
1. “纵横统一论”学者主张经济法主要调整社会生产和再生产领域中以各种组织为基本参加者而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2. “经济行政法论”学者主张凡具有经济性的管理关系即经济管理关系,属于经济法(经济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3. “企业中心论”学者主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企业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查阅关于经济法的书籍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信息。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

经济法简答题1、简述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p8答: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①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

这里主要指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②经营协调关系,即专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

,它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

③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

④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⑤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P16答:①两者调整范围不同。

有重合,但有基本区别。

经济法调整以生产经营管理为中心所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以交换为中心所发生的财产关系;经济法调整纵向的经济关系与一定范围的横向的经济关系,还调整经济组织内部一些重要经济关系;民法则不调整纵向的经济管理关系,也不调整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经济法也不调整民法中的平等的人身关系。

②主体构成不同。

民法中的主体分自然人与法人两类;经济法主体体系更为广泛,包括法人,也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和内部组织。

民法主体只讲平等性;经济法主体体系是成人一定的必要的层次性的。

③主旨思想不同。

民法是个人权利本位;经济法是社会责任本位。

④调整手段不完全相同。

民法主要采取民事手段,经济法则同样采取民事手段,但也运用行政手段、刑事手段,实行综合调整。

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构成要素?P25答: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有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

一个经济法律关系必须首先有参加者,参加者根据经济法律、法规,确定彼此享受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的财务,所要实现的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和广义特点?P35答:基本特征是:①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

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概念:经济法是指调整和规范经济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为了维护国民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国家集权原则下的一种法律形式,其基本内容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来规范国家经济利益、市场秩序和公众利益。

调整对象包括国家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和经济关系等。

在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及调整对象的基础上,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深入探讨:1. 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自由原则、公平原则、效率原则和监管原则。

这些原则在调整经济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中法治原则是经济法的根本原则,它要求依法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2.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国家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和经济关系。

国家经济组织是国家管理和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主体,包括国有企业、国家行政机关等;国际经济组织主要是指跨国公司、国际金融组织等;市场主体包括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关系是指市场经济活动中各主体之间的各种关联和联系。

3. 经济法的实施和监督经济法的实施需要相关的监督机制和法律手段。

国家通过立法、行政管理和司法审判等手段来实施经济法,保障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促进经济发展。

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也是保障经济法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个人理解中,经济法是国家为了维护国民经济秩序、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公共利益,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不仅是国家管理经济的法律基础,也是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

总结回顾: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国家经济组织、国际经济组织、市场主体和经济关系;经济法的实施需要相关的监督机制和法律手段。

根据以上对经济法的深入探讨,我们对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调整对象、实施和监督有了更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和其他经济成分。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一是市场经济体制。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已经逐步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规范市场竞争。

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经济法调整的重要对象之一。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我国坚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经济法既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又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保障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我国经济法不仅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还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这就成为经济法调整的重要对象之一。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

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私营经济则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在我国经济体制中占据着重要地位,经济法调整对象需要兼顾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的特点和需求,保障它们的合法权益,推动它们的健康发展。

外商投资经济也是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之一。

近年来,我国吸引外商投资的力度不断加大,外商投资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

经济法需要针对外商投资的特点和需求进行调整,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保障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其他经济成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已经与世界经济紧密相连,各种经济成分交织在一起。

经济法不仅需要适应国内经济要求,还需要符合国际经济要求,调整和保护各种经济成分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期末考试知识点总结(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我国经济法调整对象包括:①国家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管理关系即纵向经济关系。

这里主要指国家通过国家机关及其授权组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的经济管理关系。

②经营协调关系,即专指经济法所调整的那部分横向经济关系。

,它包含着经营过程中必然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

③组织内部经济关系,是指在企业等组织内部各组织之间所发生的一些重要的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

④涉外经济关系,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

⑤其他应由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

3、经济法律事实(1)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市场运行调控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和社会保障调整关系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企业内部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和自然人。

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物、经济行为、智力成果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经济职权、财产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债权、知识产权)、经济义务(履行经济职责的义务、依法从事经营的义务、接受合法监督的义务、依法纳税的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义务)(4)经济法律事实的概念:经济法律事实是由经济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客观现象。

经济法律事实是经济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直接原因。

这种现象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3、公司的概念与特征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以营利为目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特征:营利性、法人性、法定性。

5、公司的种类主要有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

其中公司制企业主要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有限性是指股东都以其出资的多少对公司负责,而没有对公司的债务清偿的无限连带责任。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经济法是指以经济活动为对象,调整经济生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随着我国市场
经济体制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也在不断变化和调整。

本文将就我国经济法
的调整对象进行浅析。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市场主体。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体系中的参与者,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等。

我国经济法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场主体的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例如《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公司的设立、组织结构、经营管理、股东权益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进一步促进了公司市场主体的发展。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经济活动。

经济活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组成部分,是人们为
了获取物质财富而进行的生产、消费、分配和交换等各种经济行为的总和。

我国经济法通
过相关法律法规,调整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规范生产、消费、分配和交换等经济活动,
保障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进一步保障了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

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还包括经济管理和监管。

经济管理和监管是指国家通过行政、
立法、司法等手段,对经济活动进行指导、规范和监督,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市场主体的
合法权益。

我国经济法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加强对经济管理和监管的制度安排和规则,加强对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经济制度的监督,保障国家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对市场垄断行为的禁止和处罚,加强了对市场秩
序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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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科毕业论文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学生姓名:***学号: ************专业班级:经济管理法律系指导教师:***2015年3月7日浅析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摘要从法理学角度讲,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主要是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一直存在着诸多争论。

对经济法的产生以及调整对象的转化和细化评析,从经济法产生上探寻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该是一切需要由国家介入干预的特殊的经济关系。

我国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必须经济法调整的对象的调整对象,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明确经济法定义的前提与基础。

在当前的形势下,必须把国家宏观调控关系、市场管理与规制关系、社会公用关系以及可持续发展关系纳入到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范畴中来,成为其具体内容,才能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调整对象;具体内容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本科毕业论文Analyses the adjusting object of economic law inour countryABSTRACTFrom the jurisprudence point of view, the standard of dividing legal department mainly object, there has been a lot of dispute over the question of the adjusting object of economic law. As well as the adjustment object of economic law transformation and refinement, explore the economic law from the economic law produces the adjustment of social relations, thought that all need regulating object of economic law should be intervened by the country's special economic relations. In the social transition period in our country, we must establish the regulating object of economic law, it is the inevitable requirement of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also a clear premise and basis of the definition of economic law. Under the current circumstances, we must put the national macroeconomic regulation and control, market management, and regulating relations, public relations and relationship into the category of economic law regulating object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become the ?Keywords: Economic law regulating object The specific content目录第1章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5)(一)经济法的含义 (5)(二)经济法的背景 (5)1经济背景 (5)2社会背景 (5)(三)经济法调整的基本原则的重要性 (6)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6)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保证公平、促进公正的重要举措 (6)3.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6)第2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6)(一)经济法的合法性原则 (6)(二)经济法的民主性原则 (7)(三)经济利益原则 (7)第三章经济法调整对象的产生 (8)(一)企业享有经营权 (8)(二)经济领域内出现了垄断现象 (9)第4章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9)(一)宏观调控关系 (10)(二)市场管理与规制关系 (10)(三)社会公用关系 (11)(四)可持续发展关系 (12)第5章我国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定位 (12)结论 (13)致谢 (14)参考文献 (15)第1章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一)经济法的含义经济法是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国家立法的具体类别和形式,它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和地方立法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经济法的活动。

经济法既是民族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法的题中之意。

经济法学科母体的二重性决定了经济法的应当遵循立法法、民族立法和经济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从而总结出适合自身特点的基本原则。

(二)经济法的背景1经济背景经济法立法有深刻的经济背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竞争,无论是公民个人还是各个民族都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加速的进程中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考验和挑战。

受到市场经济趋利性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许多的民族地区为了谋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以及在经济规律短板作用的影响下,对民族地区民族地区公民权益存在侵害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经济法立法就能够满足国家发展的重要需求。

2社会背景我国经济法的目的包括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民族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三个方面。

这也就确定了经济法的立法是根源于深刻的历史和社会背景。

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时期,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需要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各个方面的和谐构建。

民族地区公民权益也属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中一些不稳定因素的存在,社会中公民在民族关系的过程中也不断面临着劳资关系纠纷等问题和现象。

针对这些存在的会影响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的重要的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立法上做到最跟本地保证。

设立了经济法也就能够在保证公民权益过程中做好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三)经济法调整的基本原则的重要性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经济法各环节的根本性准则。

它是经济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表现,反映着立法者价值取向和法律意识以及受民族社会经济条件制约的程度。

具体来说,主要可以归结于以下几方面:1.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经济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民族地区公民,当人们遭受他人的无故侵害,却不能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或者采取的措施适当却要受到法律的责难的时候,就会明显违背法理人情。

试想,若没有经济法,当人们走不能采取反击措施,只能待不法分子发泄完毕后才能向国家机关寻求救济,如此,会导致社会秩序的何等混乱,甚至可以说是侵犯人权的。

自原始社会开始,就有了同态复仇制度来维护受害者的权益,而在现代社会面对权益被侵害,则只能立袖旁观,会是何等的可悲。

因此,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维护守法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2.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保证公平、促进公正的重要举措公平、公正的基本要求是不能偏袒任何一方,要将双方当事人放在平等的地位上看待。

若一方受到对方的不法侵害,采取适当的措施救济自身的权益,却要被判处刑罚,此时,即使侵害方也被法律所惩处,也仍然是十分不当的。

俗语有云:人不动我,我不动人;人若动我,我必动人”。

在现代法治社会,对他人的“动我”行为进行适当反击,应当得到法律的谅解,这是保证公平、促进公正的重要举措。

3.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经济法的确立和贯彻施行,能够使很多侵权、犯罪行为在当时就得到制止,最大程度上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最小程度上扩散不法行为的影响。

和谐社会要求不法行为能够在萌芽状态或初级阶段就能够得到有效的阻止,经济法的确立对和谐社会构建的作用非同小可。

第2章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一)经济法的合法性原则在我国建立起经济法调整,在依据具体国情和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是可以看到其可实施性的。

在我国有坚固的法律基础来保证经济法来解决我国公共资金的流失问题。

根据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的基本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些基本的条例就表明了公民在我国当家做主的地位。

公民在国家事务中不仅具有应尽的义务也具有可以实施的权力,权力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

作为根本大法,宪法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因此,要在国内建立起经济法调整是有法律保证的,只是需要在现行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落实一些程序和规定,做出一些调整和修改。

(二)经济法的民主性原则在我国目前现行的法律体系中,面对侵犯公共资金的主要的违法犯罪行为所能采取的出发就是刑事制裁和行政处罚,在民事经济案件中,主要依靠被侵害的一方提起诉讼。

面对这种现状,许多由公共资产流失以及民族地区公民利益被侵害的案件却不能依靠这些制裁从根本上杜绝此类问题的产生,只能在事后制裁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这无法从根本上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和人民利益的安全。

面对这些问题,建立起有效的经济法调整,实现有效和有力的行政权力实行监督,维护国家和民族地区公民的利益及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建立起经济法调整,就能在这一领域内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深刻含义,就能将人民的利益放置于最重要的位置,就能在根本的法律制度的保障下,实现从根本上来控制公共资金流失的问题。

(三)经济利益原则经济法调整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对于国家、对于人民的利益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我国经济法调整目前仍未建立,但是在发展过程中,却存在必要性和迫切性。

当前在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政府职能不断转变,行政机关在职能转变过程中,由于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行政权力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要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从“人治”到“法治”就需要重视法律法规的建立,保证民族地区公民权益以及维护公共利益。

在政府实现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在深化改革的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健全,缺乏法律制度的约束,存在着一些违法违纪的行为。

在全国范围内存在着数量较多的违法犯罪行为,这些行为会造成对国有财产、公共财产的损害,会侵害公民的个人利益、集体利益。

这些行为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健康稳健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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