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卡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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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贷款卡年审及要素变更报告书
申请人全称: _ 组织机构代码:贷款卡编码: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印制
贷款卡年审须知
一、贷款卡实行集中年审制。年审时间原则上定于每年的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二、贷款卡年审制度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持卡人应到发卡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自然人、境外企业、已纳入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系统的未发实卡的中小企业,可不纳入贷款卡年审工作。
三、持卡人年审时,应填妥本报告书,并提交以下材料以备审核:
(一)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其他能证明申请人身份的并经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二)年审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
(三)向税务部门提供的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各报表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原则上可不提供财务报表;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四)其他能证明变更信息真实性的材料。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报告书应用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持卡人在填写本报告书前,应先仔细阅读各表下方说明及报告书附件内容,据实填写。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经办人应分别在指定处签名(不得代签),并加盖企业(单位)公章(不得以“财务专用章”等下属部门公章替代)。
五、持卡人提交的年审材料经审验无误后,人民银行应在五日内为持卡人办理贷款卡年审手续,签发加盖行政许可专用章的贷款卡年审合格通知书,作为贷款卡年审合格,可有效使用的凭证。
六、因故未能参加集中年审的持卡人,可在非集中年审期间向当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请补年审。如连续多年未参加年审的,须逐年回溯补齐未审年度中变更的信息和财务数据。
贷款卡要素变更须知
一、持卡人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组织形式、注册资本、出资人等任意一项或多项内容,须向发卡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若为跨行政区域变更住址的,可直接向新住址所在地贷款卡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二、贷款卡要素变更申请人申请要素变更时,应将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有关变更批文复印件和原件送贷款卡管理机关审核,相关变更内容应填写于《贷款卡年审及要素变更报告书》中,并提供最新的、各报表页加盖有企业公章的季度、半年度或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须在报表上签注“与提交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一致”字样)。
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原则上可不提供财务报表;集团公司须分别提供本部报表和合并报表。
三、贷款卡要素变更申请人变更注册资本,除前款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交最新《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同时须提交原验资报告;若新增投资方,须提供投资方《代码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若股权转让,须提供股权转让协议及受让方的《代码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前述各复印件,一律按A4纸规格复印纸复印。
一、变更信息申报
说明:(1)表别:是指需变更的信息在《贷款卡(编码)申领报告书》中哪张报表上,即基本概况信息表、注册资本信息表、实收资本构成情况表、对外投资情况表、高级管理人员信息表、法定代
表人家族企业成员信息表、集团公司/母子公司信息表。
(2)具体变更情况说明:须对《贷款卡(编码)申领报告书》中各表所列信息采集项的具体要求,详细说明信息变更的情况。
(3)本表若不够,可另行附页说明。
二、借款人财务报表信息
报表年份:______ 年报表类型1:______ 报表类型细分2:______
(一)资产负债表
4
说明:表中带☆科目为合并会计报表专用;
表内主要公式:19行=(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5 + 16 + 17 + 18)行; 20行≥(21 + 22)行; 24行=(20 + 23)行; 27行=(25 – 26)行; 29行=(27 - 28)行;34行=(29 + 30 + 31 + 32 + 33)行;35行≥ 36行; 37行≥(38 + 39)行; 40行≥ 41行; 42行=(35 + 37 + 40)行;44行=(19 + 24 + 34 + 42 +43)行;59行=(45 + 46 + 47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 56 + 57 + 58)行;64行≥ 65行; 66行=(60 + 61 + 62 + 63 + 64)行;68行=(59 + 66 + 67)行;70行=(71 + 72 + 73 + 76 + 77)行;73行≥(74 + 75)行;79行≥(80 + 81 + 82)行;86行=(70 + 78 + 79 + 83 + 84 + 85)行;88行=(68 + 69 + 86)行;88行=44行
5
(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
表内主要公式:5行=(1 - 4)行;14行=(5 - 6 - 8 - 9 - 10 + 11 + 12 + 13)行;20行=(14 + 15 - 16 - 17 - 18 - 19)行;23行≥ 24行;25行≥(26 + 27 + 28 + 29)行;30行≥ 31行; 32行≥(33 + 34 + 35 + 36)行;37行≥ 38行;39行=(20 + 21 + 22 + 23 + 25 + 30 - 32 - 37)行;43行=(39 - 40 - 41 + 42)行;47行=(43 + 44 + 45 + 46)行;57行=(47 - 48 - 49 - 50 - 51 - 52 - 53 - 54 - 55 -56)行;63行=(57 - 58 - 59 - 60 - 61 - 62)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