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十项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有关法律和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建议,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市教育科技局严禁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中小学校长及民办学校、培训机构负责人
二、整治内容
暑假期间教师有偿补课、参与民办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机构有偿补课、介绍生源获取报酬等突出问题。
三、有关安排及要求
1.整治期限:8月1日-31日
2.宣传动员阶段(8月1日-3日):以校通过各种有效手段传达到每一位教师。
3.学校自查阶段(8月1日-3日):以校开展自查自纠。
4.检查抽查突查阶段(8月1日-31日):教科局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检查抽查突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仍然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要重点打击。发现违规的教师按政纪处分的顶格规定处理,所在学校的书记、校长按政纪处分的顶
格处理。
5.总结反馈阶段(8月29日-31日):各校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反馈,形成报告上报教科局。
6.各民办培训机构及民办学历学校要规范办学行为,不得雇佣在职教师代课,不得委托在职教师介绍生源,不得委托在职教师做宣传,不得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提供场地设施。如有违规行为,从重从严查处。
7.延伸巩固阶段(开学后):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并作为今后的常态化工作抓实抓细,露头就打,反弹必惩,形成高压态势。
8.各校书记、校长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守土有责,守土履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