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署 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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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安全、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在开展审计监督、绩效评价、专项审计调查等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电子文件材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署及各级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审计署设立审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全署审计档案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审计档案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二)制定审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统计、销毁等工作;(四)组织审计档案的鉴定、整理、修复、数字化等工作;(五)开展审计档案管理业务培训和交流;(六)监督、检查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三章审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完整、准确。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审计项目分类整理;(二)保持文件材料的原始顺序;(三)对文件材料进行鉴定、整理、归档;(四)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应当及时、规范。
第四章审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九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变质;(三)严格执行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销毁等审批手续。
第十条审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规定程序,保障档案的合理利用;(二)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不得擅自复制、传播、出版、展示档案。
第五章审计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审计档案的鉴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据国家档案鉴定标准,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二)对档案的价值进行科学、客观、公正的鉴定。
第十二条审计档案的销毁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按照鉴定结果,确定销毁档案的范围和种类;(二)制定销毁方案,报上级机关批准;(三)在销毁前,进行登记、清点、封存;(四)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销毁。
审计档案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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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审计档案的管理,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审计结果的准确、可靠,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审计档案的定义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活动所生成、收集、留存和利用的一切物质和电子信息。
第二章审计档案管理的原则第四条法定原则审计档案管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档案合法、正当、规范地保存和使用。
第五条全面原则审计档案管理应保证所有审计活动全过程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审计计划制定、实施过程记录、审计结果报告等各环节。
第六条秩序原则审计档案管理要做到有序、规范。
要进行分类、编目,确保档案的整齐有序和易于查找。
第七条保密原则对于涉及国家安全、商业机密等敏感信息的审计档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密。
第三章审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和管理要求第八条审计档案的保存期限审计档案应根据不同类别和重要性确定相应的保存期限,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理、归档工作。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存储方式审计档案可采用物理存储和电子存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并确保存储设施安全、环境适宜。
第十条审计档案索引和检索有效的审计档案索引和检索系统对于高效查阅和利用审计档案至关重要。
应建立健全的索引体系,确保档案的检索准确、便捷。
第十一条审计档案的销毁审计档案的销毁应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批。
在销毁审计档案前,应做好备案工作,确保销毁过程可追溯。
第四章审计档案的利用和保护第十二条审计档案的利用方式审计档案可以为法律法规规定的目的,以及审计机构开展研究、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数据支持和案例参考。
第十三条审计档案的保护措施为保护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使用安全,应加强对电子数据的备份和防护,防止数据丢失或被非法篡改。
第十四条审计档案的传递和借阅审计档案的传递和借阅应明确借阅目的,确保借阅人员的资格,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和监督第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的责任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审计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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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规范审计档案工作,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审计档案的界定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或审计人员在审计或者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纸质、磁质、光盘和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历史记录。
三、审计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审计档案管理机构由审计局负责,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审计档案工作。
2. 审计档案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职责:(1)对本单位审计立卷和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统计工作;(3)定期将保管的审计档案移交到市档案馆;(4)开展审计档案工作的检查、总结、培训等工作。
四、审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审计档案的收集:审计档案的收集应做到全面、及时、准确。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文件材料,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
2. 审计档案的整理: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审计项目进行分类;(2)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进行排列;(3)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4)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五、审计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审计档案的保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霉、防光、防高温、防污染、防有害生物的“九防”要求。
2. 审计档案的利用:审计档案的利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1)查阅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同意;(2)外单位查阅档案,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并填写《查阅档案申请表》。
六、审计档案的移交与销毁1. 审计档案的移交:审计档案的移交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标准进行。
2. 审计档案的销毁:审计档案的销毁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审计局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审计科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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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审计科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科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审计科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安全保密原则;(三)完整准确原则;(四)方便利用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审计科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三)审计报告档案;(四)审计信息档案;(五)其他相关档案。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工作由审计科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要求如下:(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项目计划、审计方案、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审计整改建议等;(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包括审计程序实施过程、审计事项核实、复核意见、审计初步评价意见等;(三)审计报告档案: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附件等;(四)审计信息档案:包括审计信息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五)其他相关档案:包括审计科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学习资料等。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科档案实行集中统一保管,由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第七条档案保管应满足以下要求:(一)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防火、防盗;(二)档案柜应配备防盗锁,定期检查档案柜的完好情况;(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存状况,发现损坏、缺失等问题及时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档案查阅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需填写《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批后方可查阅;(二)查阅档案时,应保持档案的整洁、完整,不得擅自涂改、抽取、拆散档案;(三)查阅档案后,应将档案归还原位,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程序:(一)确定销毁档案的范围和种类;(二)编制《档案销毁清单》,经审批后进行销毁;(三)销毁档案时,应有两人以上在场监督,确保档案销毁彻底;(四)销毁档案后,应将《档案销毁清单》存档备查。
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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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等相关文件。
第三条公司审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内容真实、准确,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全面、完整,无遗漏。
(三)安全性原则:确保审计档案保密性,防止泄露。
(四)时效性原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审计档案。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做好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第三章审计档案管理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收集(一)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工作时,应按照审计计划,及时收集审计相关资料。
(二)审计部门应定期收集、整理已完成的审计项目资料。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整理(一)审计档案应按照审计项目进行分类,包括审计计划、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证据等。
(二)审计档案的整理应确保资料齐全、顺序合理、易于查阅。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归档(一)审计档案归档前,应进行审核,确保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
(二)审计档案归档时,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存放顺序进行。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保管(一)审计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环境中。
(二)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审计档案的查阅(一)查阅审计档案需经内部审计部门批准。
(二)查阅者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审计档案内容。
第十一条审计档案的统计(一)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统计,包括档案数量、分类、保管情况等。
(二)统计结果应报公司领导审阅。
第十二条审计档案的销毁(一)审计档案保管期满,经内部审计部门审核,确无保存价值的,可予以销毁。
审计局档案管理办法
![审计局档案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4d9f73aebb0d4a7302768e9951e79b8968026898.png)
审计局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1. 为规范审计局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和可利用性,特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审计局及其下属单位的所有档案管理工作。
二、档案分类1. 档案分为文书档案、会计档案、业务档案、科技档案等类别。
2. 各类档案应按照国家档案局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和编号。
三、档案收集1. 审计局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工作。
2. 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审计通知书、审计证据材料等。
四、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遵循系统性、完整性原则。
2. 档案应按照时间、性质、地域等标准进行分类整理。
五、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安全性,防止档案丢失、损坏。
2. 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确保档案数量与登记相符。
六、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档案信息。
2. 档案利用应通过正规渠道,填写档案利用申请表。
七、档案保密1. 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的档案,应严格保密。
2.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信息。
八、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档案保管期限进行。
2. 销毁前应进行审批,确保销毁程序的合法性。
九、档案信息化1. 鼓励采用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2. 电子档案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安全。
十、档案监督1. 审计局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2. 对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整改。
十一、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由审计局负责解释。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607fb6d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801f01f.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无缺,防止档案的遗失、损毁和篡改。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3. 系统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分类、编目、保管、利用等工作有序进行。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档案的安全,防止档案的泄露、破坏和丢失。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编号第四条审计部档案分为以下类别:1. 文书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
2. 会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底稿等。
3. 声像档案:包括照片、录像、录音等。
4. 电子档案:包括电子文档、电子表格、电子报表等。
第五条档案编号采用统一编号规则,分为分类号、年份号、流水号。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审计部各部门应按照档案分类要求,及时将各类档案收集齐全。
2. 收集的档案应确保完整、准确,不得有缺漏、伪造和篡改。
3. 收集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整理。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整理应包括以下内容:a. 档案封面:包括档案名称、类别、编号、整理人、整理日期等;b. 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码、备注等;c. 档案正文: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建议、审计通知书、审计项目计划等;d. 档案附件:包括相关证明材料、文件等。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分类、编号规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2. 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a. 档案存放地点应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b. 档案柜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柜的完好;c. 档案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安全。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部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ae8c7bf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74.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部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部所有审计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部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审计部档案由审计部档案室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级负责原则:审计部负责人对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各审计项目组负责人对本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
(三)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审计档案的特点,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阅和利用。
(四)保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确保审计档案的秘密性。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档案收集范围:(一)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等文件资料;(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审计成果;(三)审计项目相关会议记录、照片、录音、录像等资料;(四)审计项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五条审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审计项目的时间顺序、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遗漏或损坏;(三)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编制目录。
第三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六条审计档案归档:(一)审计项目结束后,审计项目组应及时将审计档案提交给审计部档案室;(二)审计部档案室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规范;(三)审核通过的档案,由审计部档案室进行归档。
第七条审计档案保管:(一)审计部档案室负责对归档的审计档案进行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二)按照档案保管要求,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如档案柜、温湿度控制器等;(三)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点,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四章档案查阅与利用第八条审计档案查阅:(一)查阅审计档案应填写《审计档案查阅申请表》,经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查阅;(二)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查阅档案时,应在档案室进行,不得擅自带走档案。
公司审计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公司审计项目档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7df5cb1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21.png)
公司审计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实现公司审计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化,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XX集团系统内部审计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审计项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公司审计项目档案的建立实行谁审计谁立卷,审结卷成,按项立卷的立卷方法。
第四条下列文件和材料应当分类纳入公司审计项目档案:(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及部门、单位领导的审批意见和部门、单位下达的行文、审计建议书以及移交处理文书等审计公文;(二)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和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审定审计报告的记录、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三)审计工作方案,检查审计意见书的落实情况和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和记录。
(四)有关审计项目的请示、报告批示和会议记录;(五)与审计项目有关的群众来信和来访记录;(六)其他按规定应归入审计项目档案的文件和材料。
第四条审计项目资料档案应当按项目立卷,一个项目立一卷或几卷,不得多项并立一卷。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资料,应当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第五条审计项目案卷内每份或每组文件材料之间的排列规则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批示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材料在前,次要文件材料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性文件材料在后。
第六条审计项目案卷内的文件和材料应以结论性文件材料、证明性文件材料、立项性文件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列。
第七条审计项目一经确定,审计组长即审计项目档案的立卷责任人。
审计项目一经实施,审计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所分任务的文件和材料。
审计终结时,立卷责任人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和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别和取舍,按立卷规则和方法进行组卷。
编目、装订后交审计机构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第八条审计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审计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催办审计项目资料归档,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审计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01da06a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c8.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业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内部审计部门及参与审计业务的各部门、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审计业务档案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审计部门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审计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真实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真实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销毁档案。
(三)完整性原则:审计业务档案应全面、完整地反映审计工作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四)安全性原则: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审计业务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
(五)利用性原则:充分发挥审计业务档案的作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审计业务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审计项目档案:包括审计方案、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整改报告等。
(二)审计工作底稿档案:包括审计证据、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分析报告等。
(三)审计其他档案:包括审计会议记录、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单、审计整改通知等。
第五条审计业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分类,分别建立档案卷宗。
(二)每卷档案应包括封面、目录、正文、附件等部分。
(三)档案封面应标明档案名称、类别、编号、归档时间、归档人等。
(四)档案目录应详细列明档案卷宗的构成及顺序。
(五)档案正文应按照审计工作过程依次排列,保持内容完整、顺序清晰。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维护第六条审计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类别,分别设置档案柜(架),实行分类存放。
(二)档案柜(架)应保持整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受潮、霉变。
(三)档案柜(架)应设置安全锁具,确保档案安全。
(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36eb426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10.png)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保证审计记录的完整与准确,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改进全国档案工作的意见》(档〔2019〕3号)以及《审计机关文件档案管理规定》(国审机字〔2018〕1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机关及其派出机构的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审计档案的管理原则审计档案应当在规定的保密范围内公开、透明、安全地管理,严格实行档案管理制度,保证审计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保密性和便捷性。
第四条审计档案的分类和归档审计档案应当按照审计对象、审计主题、审计期间等内容进行分类,分明确,查阅便捷。
审计档案归档应当按照审计文件的组成部分或者文件类型进行分类,明确设立案卷。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保存期限1.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30年,经鉴定部门鉴定的重要案卷、图纸、照片、光盘等资料的保存期限可适当延长。
2.审计机关应当结合评估和科学化数据分析,确定审计档案延长保管期限的范围和期限。
3.审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视情况对审计档案予以留存。
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和筛选审计机关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审计档案进行整理和筛选,将重要的审计记录原件、决策依据和情况说明留存,其余可进行剪贴、清理、销毁。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借阅、查阅和复制1.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室应当制定借阅和查阅审计档案的管理办法,并向审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公开。
2.外部单位和个人需要查阅审计档案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有权限的领导批准并依据审计档案查阅和复制的管理办法予以办理。
3.对于原件档案,应当在审查身份证件和申请人的申请单后,由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室保管人员直接提取查阅;对于电子档案,则应当在审查身份证件和申请单后,由审计机关计算机管理员授权,再向申请人提供复制文件。
第八条审计档案的存储设施和设备审计机关应当建立相应的审计档案中心,根据审计档案的数量和特性,建立合理的存储设施和设备,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科学管理审计档案。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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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档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审计档案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审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包括纸质、磁质、光盘等的历史记录;审计档案是单位档案的组成部分;第三条审计档案管理是指对审计档案进行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上级内部审计部门和档案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和档案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档案管理工作;第四条审计项目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范,并做到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第五条审计档案由审计组负责收集、整理、立卷,经审计组长审核后移交给派出单位的审计部门;单位内部审计人员负责审计档案的归档、保管、利用和移交等工作;第六条审计档案采取按照"年度终结年度-审计项目问题-保管期限"的方法立卷;第七条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征求意见书、被审计单位或人员对审计报告的反馈意见及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复核意见书、审计组的书面说明等审计报告形成过程中的文件材料、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及相关文件材料等;二证明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被审计单位或人员承诺书、审计工作记录、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如财务资料、经济合同、协议、会议记录、纪要、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材料等等;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主要包括上级审计部门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等;四备查类文件材料,是指除上述材料外,其他需要归档的文件材料;第八条审计档案按结论类文件材料、证明类文件材料、立项类文件材料、备查类文件材料四个单元顺序排列的规则立卷;一结论类文件材料按照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的方法进行排列;二证明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索引号对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审计证据等进行排列;三立项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四备查类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第九条审计文件资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不同审计项目不得合并立卷;第十条审计项目一经实施,审计组应及时收集本项目的文件材料;审计终结时,审计组应对本审计项目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整理、鉴别和取舍,并按立卷的方法和规则进行组卷,经审计组长复核后,交内部审计部门专人管理;第十一条审计档案卷内文件采用三点一线或无线胶装进行装订.备考表和案卷封面应填写认真、清楚;第十二条审计部门应于每年2月28日前将上一年度将所有需归档的审计资料及时集中移交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保管,并办理移交手续;第十三条审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当按照审计档案的保存价值确定,特别重大的审计事项,牵涉到移送司法机关案件的审计案卷,应当永久保存;重要审计事项、查考价值较大的档案应作30 年保存;一般性审计事项的审计案卷可作10 年保存;审计档案保管期限满后,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鉴定,销毁;第十四条借阅审计档案原则上限定在本单位内部,并应征得财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其他单位需要借阅审计档案的,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审计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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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单位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业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明确各级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二)集中管理,分散保管:档案实行集中管理,分散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三)规范收集,科学整理: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整理应科学、有序。
(四)依法保护,合理利用:依法保护档案,合理利用档案资源。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审计单位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三)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准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一)文书档案: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审计决定、审计建议书、审计信息等;(二)业务档案:包括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项目立项报告、审计项目总结等;(三)声像档案:包括审计工作照片、录音、录像等;(四)电子档案:包括审计软件、电子数据等。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二)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三)编制档案目录和索引;(四)规范档案装订。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一)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高温等条件;(二)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的保管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三)档案查阅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安全。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利用,确保档案的保密性;(二)方便查阅,提高档案利用率;(三)依法提供档案信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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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确保审计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审计资料的管理,包括审计项目文件、审计报告、审计底稿、审计记录等。
第三条审计资料的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审计资料的记录真实、准确,反映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原则:保证审计资料齐全,无遗漏,便于查阅和利用。
(三)安全性原则:加强审计资料的安全防护,防止资料损坏、丢失和泄露。
(四)便捷性原则: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利用效率。
第二章审计资料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审计资料的收集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一)审计通知书、审计授权书等文件;(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分析报告等;(三)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财务报表、会计凭证等;(四)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审计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审计项目进行分类,确保资料条理清晰;(二)对审计资料进行编号,方便查找和归档;(三)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剔除无关、无效的资料;(四)对整理后的审计资料进行归档,确保资料安全。
第三章审计资料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审计资料的保管应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审计资料库房,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设施;(二)指定专人负责审计资料的保管工作,确保资料安全;(三)定期对审计资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条审计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查阅审计资料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填写《审计资料查阅申请表》;(二)查阅审计资料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审计秘密;(三)查阅者应爱护审计资料,不得损坏、涂改、撕毁或擅自复制。
第四章审计资料销毁第八条审计资料销毁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审计资料保管人员提出销毁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二)销毁前,对审计资料进行鉴定,确认无保留价值;(三)销毁时,由两名以上人员进行监督,确保资料彻底销毁。
审计部门档案管理细则
![审计部门档案管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ba55ce49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a0.png)
审计部门档案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审计部门所有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档案管理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依法管理、优先保护、有序归档、便利利用。
第四条档案管理职责审计部门负责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具体包括: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组织档案整理、归档和借阅、保护档案安全、开展档案管理培训等。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五条档案收集审计部门应建立档案收集机制,明确负责人和流程。
收集的档案应包括审计工作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和信息,确保审计活动全程留痕。
第六条档案整理审计部门应制定档案整理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流程。
整理档案时应按照类别、时间顺序、主题等原则进行分类编制,确保档案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档案归档审计部门应对整理好的档案按照规定的分类号进行归档,建立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第三章档案的借阅与利用第八条档案借阅审计部门应建立档案借阅制度,明确借阅申请流程和审批程序。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严禁私自带离部门借阅档案。
第九条档案利用审计部门应鼓励和支持档案的利用,在保护档案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必要的档案信息和资料,满足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和其他审计工作的需要。
第四章档案的保护与销毁第十条档案保护审计部门应建立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定期进行档案检查,对损坏、丢失和无用档案进行相应的处理。
对于重要档案,应采取加密措施和备份措施,确保档案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无用或者破损的档案,审计部门应定期进行销毁,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同时应制定相应的销毁记录。
严禁私自销毁档案,违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档案管理培训审计部门应定期组织档案管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档案管理能力和水平。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制度的修订审计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修订档案管理制度,保持其与时俱进。
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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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审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阅、统计及销毁等工作,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审计公司所有审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审计档案是指审计公司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收集第四条审计档案按照以下类别进行分类:(一)审计计划类:包括审计项目计划书、审计工作方案等。
(二)审计实施类:包括审计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访谈记录、审计证据等。
(三)审计报告类: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书、审计建议书等。
(四)审计总结类:包括审计总结报告、审计工作总结等。
第五条审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及时性:审计档案的收集应与审计工作同步进行,确保档案的及时性。
(二)完整性:收集的审计档案应全面、完整,不得遗漏。
(三)准确性:收集的审计档案应准确无误,符合实际情况。
第三章档案整理与归档第六条审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类别对审计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系统性。
(二)编号管理:对整理好的审计档案进行编号,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归档规范:按照档案归档规范,对审计档案进行归档。
第七条审计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审计工作结束后,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将审计档案提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审计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三)审核通过的审计档案,由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查阅第八条审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保管:确保审计档案的安全,防止丢失、损坏、泄密等情况发生。
(二)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对审计档案进行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审计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九条审计档案的查阅应遵循以下程序:(一)查阅申请:查阅者需填写查阅申请,说明查阅目的、范围、时间等。
(二)审批:档案管理部门对查阅申请进行审批,确认查阅的合法性。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审计署10号令)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审计署10号令)](https://img.taocdn.com/s3/m/c7d93aaf71fe910ef12df8da.png)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审计署10号令)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档案管理,维护审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审计档案的质量,发挥审计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计档案,是指审计机关进行审计(含专项审计调查)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审计档案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审计机关的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审计机关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档案工作。
第四条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应当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设立档案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审计档案工作。
第六条审计档案案卷质量的基本要求是:审计项目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有效、规范,并做到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七条审计文件材料应当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
第八条审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一)结论类文件材料:上级机关(领导)对该审计项目形成的《审计要情》、《重要信息要目》等审计信息批示的情况说明、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结论类报告,及相关的审理意见书、审计业务会议记录、纪要、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等。
(二)证明类文件材料:被审计单位承诺书、审计工作底稿汇总表、审计工作底稿及相应的审计取证单、审计证据等。
(三)立项类文件材料:上级审计机关或者本级政府的指令性文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举报材料及领导批示、调查了解记录、审计实施方案及相关材料、审计通知书和授权审计通知书等。
(四)备查类文件材料: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该审计项目审计过程中产生的信息等不属于前三类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九条审计文件材料按审计项目立卷,不同审计项目不得合并立卷。
审计报告档案管理制度规范
![审计报告档案管理制度规范](https://img.taocdn.com/s3/m/64d1eccf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ac.png)
一、总则为了规范审计报告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审计报告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审计报告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书等。
三、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1. 成立审计报告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报告档案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协调工作。
2. 设立审计报告档案室,负责审计报告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3. 审计报告档案管理领导小组和档案室的具体职责如下:(1)负责制定审计报告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对审计报告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3)负责审计报告档案的鉴定、归档、借阅、移交等工作。
(4)负责审计报告档案的安全保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审计报告档案的收集:(1)审计报告档案应在审计工作结束后及时收集。
(2)收集的审计报告档案应包括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意见书等。
(3)收集的审计报告档案应真实、完整、准确。
2. 审计报告档案的整理:(1)按照审计报告档案的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整理。
(2)编制审计报告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数量、页数、形成时间、保管期限等。
(3)对审计报告档案进行编号、登记、装订。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审计报告档案的保管:(1)审计报告档案应按照规定存放于档案室,保持整洁、干燥、通风。
(2)审计报告档案的存放应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3)对审计报告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 审计报告档案的利用:(1)审计报告档案的查阅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查阅审计报告档案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权限。
(3)查阅审计报告档案时应做好登记、归还等工作。
六、档案销毁1. 审计报告档案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2. 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
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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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管理,确保审计档案的完整、规范、科学,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各相关部门,涉及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销毁等环节。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三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一)建立健全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二)负责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三)对内部审计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四)对内部审计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内部审计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一)按照内部审计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资料;(二)协助内部审计部门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三)对内部审计档案的利用、查询等事项给予支持。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内部审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内部审计计划、工作方案、报告、总结等;(二)审计通知书、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意见书等;(三)审计工作底稿、证据材料、审计访谈记录等;(四)审计项目相关的会议纪要、内部通报、文件等;(五)其他与内部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内部审计档案的整理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目录进行分类、编号;(二)对档案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确保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的一致性;(三)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连续;(四)对档案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便于查阅、利用。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内部审计档案的保管要求:(一)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归档;(二)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三)对档案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第八条内部审计档案的利用要求:(一)内部审计档案仅限于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查阅、利用;(二)查阅、利用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三)查阅、利用档案时,应填写《内部审计档案查阅登记表》,记录查阅时间、人员、目的等信息。
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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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审计档案的保存、管理,保证审计档案的完整清晰,依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审计档案是审计机关审计活动中产生的作为证明审计结果的资料的总称,包括审计成果文件、审计资料以及其他与审计有关的资料。
三、审计档案保存
1、审计机关应根据审计内容、审计时间长度以及审计重要性等制定审计档案保存标准;
2、审计档案应当分类存放,归档保管,作好相应备份;
3、审计档案应当作好完整性记载,并记录档案被查阅和移交情况;
四、审计档案安全
1、审计档案遭受外部非法侵入时,应当及时予以应对;
2、审计档案应当施加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
3、审计档案不得由审计机关人员私自处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把握和防范审计档案的真确性;
五、审计档案销毁
1、视审计档案内容属性,审计机关应制定销毁标准和工作机制;
2、审计档案必须按照规定销毁标准对审计档案进行安全销毁;
3、审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及时统一记录销毁结果;
六、审计档案转移
审计档案的转移、归档由各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经记录后交接使用。
七、违规
审计档案违反本规定,造成损失,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责任
按照本规定,各审计机关各部门负责落实审计档案管理和保存责任,共同保障审计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九、法律
本规定所涉及的问题,未尽事宜,依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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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进行排列: A、审计处理处罚决定。 B、审计处理处罚决定执行情况回执及后续审计报告。 C、审计报告问题落实、跟踪调查函。
生效日期: 20XX 年 4 月 1 日
页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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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附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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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D、审计报告。
文件编号:
XX-监-审计 003
5.6.1.2 第二单元 证明性文件材料 应的顺序进行排列: A、汇总审计工作底稿。 B、审计取证材料清单。 C、分项目审计工作底稿。 D、原始凭证及其他证据资料。 E、审计所依据的法规依据。 5.6.1.3 第三单元 立项性文件材料 料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
审 计 档 案 管 理 规 定 文件编号:XX—监—审计 003 版 本:第一版
生效日期:20XX 年 4 月 1 日 机密等级:□机密 合计页数:5 页 附件个数:无 制度正文目录:
目录 1、目的 2、范围 3、名词解释 4、职责 5、作业内容 6、注意事项 7、附件 页次 1 1 1 1 1 4 4
按与审计报告所列问题和审计评价意见相对
按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并结合文件材
A、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委托书。 B、审计方案及编制审计方案所形成的文件材料。 C、审计通知书。 D、其他。 5.6.2 各单元内文件材料排列是: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定稿在前,修改稿在后;批示 在前,报告在后;重要文件在前,次要文件在后;汇总性文件在前,原始文件在 后。 5.7 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程序: 5.7.1 审计方案经批准后,审计组组长即确定为本项目立卷人。 5.7.2 项目审计实施开始后,立卷责任人要随着审计程序各个环节的完成,及时收集本 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并认真检查每一份文件材料的内容、格式是否完整、合规, 手续是否完备,字迹是否清晰。 5.7.3 项目审计终结以后,立卷责任人要对本审计项目的全部文件材料进行系统整理, 进一步做好文件材料的鉴别和筛选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排列。 5.7.4 整理审计案卷,如遇有个别审计文件材料与行政文件或审计综合管理文件在内容 上相互交叉,难以划分时,应在保证审计档案完整的前提下确定取舍。必要时, 可在审计档案和行政文书档案中“同时立卷” 。 5.7.5 对立卷责任人整理出的项目审计文件材料,由审计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发现不 符合要求的,应责成立卷责任人进行补救。 5.7.6 检查合格后,按以下规定做好审计案卷的编目工作: A、编写页号。 生效日期: 20XX 年 4 月 1 日 页次: 3/4 附件数: 0
制度名称: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XX-监-审计 003
5.3 内部审计文件材料立卷的原则 5.3.1 归入审计案卷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专门性业务文件材 料。 5.3.2 审计文件材料的组合要遵循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内在的历史联系,区别不同 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5.3.3 审计文件的排列要符合规范化要求,一般应分为“结论性文件材料” 、 “证明性文 件材料” “立项性文件材料”3 个单元。 5.4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档案保密的规定, 确保内部审计档案的安全与完 整。 5.5 内部审计文件材料立卷的要求和方法 5.5.1 为确保审计档案中文件材料的合法、有用、有效,在案卷内容上,要做到“完整” 与“精炼” 。 A、 “完整”是指每年度审计项目的案卷、每个审计项目产生的审计文件材料、每个 审计案卷内重要文件的各项底稿及证明材料要收集齐全。 B、 “精炼”是指在立卷时要防止审计文件材料与行政文件材料混合立卷或重复立卷; 防止未经核实或未用作审计依据的文件材料进入审计案卷;防止不重要的文件 修改稿进入审计案卷。 5.5.2 为便于审计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提供利用,要做到案卷封面整洁、书写规范、文件 整齐有序、装订严密。 5.5.3 要按审计项目组成内审案卷。一般情况下,不得把几个审计项目的文件材料合并 为一卷。 5.5.4 跨年度的审计项目,在项目审计终结的年度立卷。 5.6 内部审计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规则: 5.6.1 项目审计产生的文件材料,一般应按三个单元排列:结论性文件材料在前,证明 性文件材料在中,立项性文件材料在后。 5.6.1.1 第一单元 结论性文件材料 采用逆审计程序并结合文件材料重要程度的
■一般 正文页数:4 页
总 裁 审 批
管 理 研 究 室 审 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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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投 资(XX 电器)有 限 公 司
制度名称: 审计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XX-监-审计 003 1.目的:为做好内部审计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提高审计档案的利用价值,根据公司关 于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范围: 2.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 XX 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公司的内部审计活动,各级 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必须严格执行。 2.2 发布范围:本办法发布至公司总部各中心、各部门、各分部、各级子公司。 3.名词解释: 3.1 内部审计档案:是指审计人员在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执行审计调查任务过程中直接形 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审计档案分为业务档案和文书档案。 4.职责: 4.1 内部审计机构实行审计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责任制。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 由审计组负责,文书档案由内勤组负责。 4.2 监察中心审计部、各级子公司、分部审计人员须根据本办法建立并保管审计档案。 4.3 对分部审计人员建立并保管的审计档案,中心审计部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在 进行综合审计时将档案管理作为一项检查内容纳入对基层审计人员的考核。 5.作业内容: 5.1 审计归档基础工作 5.1.1 建立审计系统相关文件夹、财务系统相关文件夹、其他系统相关文件夹。 5.1.2 项目审计资料专门归档并设立目录卷宗(装订成册、电子归档) 。 5.1.3 单独保存各月审计工作计划及月度工作总结。 5.2 归档管理的文件材料 5.2.1 中心审计部、分部监察部月度、季度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5.2.2 相关中心及分部的审计项目申请、任务书。 5.2.3 审计通知书、审计方案。 5.2.4 各类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 5.2.5 与审计项目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审计项目跟进表等。 5.2.6 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 5.2.7 其他应保留的文件资料。 生效日期: 20XX 年 4 月 1 日 页次: 1/4 附件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