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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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国企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国企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关于国企的规定是怎样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我国境内的国有企业已经在大时代的变化之下,通过各种各样的改革手段来努力适应当今时代市场经济上的需求。

计划经济之下的国有企业经过改革以后,发展前景还是非常好的。

虽然说国有企业的直接管辖权是属于国家的,但是公司法关于国企的规定也是非常详细的,要求国有企业在运营的时候也必须遵守。

▲一、公司法关于国企的规定是怎样的?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六十七条的规定行使职权。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依照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国企分类监管分为哪几类

国企分类监管分为哪几类

国企分类监管分为哪几类根据国有资本两重性理论基础和市场化实践,国企分类可以资本配置、经营目标和定价机制,建立三维度分类标准的模型,以利于克服分类的随意性和增强科学性,以有效调整和改进国企监管的措施。

国企三维度分类标准模型国有企业三维分类框架资本构成方面,可以分析国企资本金的来源、构成和控制方式。

按照政府出资的多少及对企业的控制力强弱,可划分为国有独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等三个级别。

资本比重和结构将直接影响对企业决策的控制权,并进而影响到国企的治理结构、公众程度、价值创造方式及绩效标准等监管问题。

目标定位方面,可以分析设立企业定位及核心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还是追求社会公益、面向全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

处于两者之间的主要是指承担特殊政策职能的国企,实现政府在政治、军事、宏观调控等方面的特殊职能。

定价机制方面,可以分析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定价方式,以是否拥有完全自主的定价权判别竞争性程度。

如市场竞争形成的定价机制,调价自主权在企业,倾向于竞争性;如企业根据成本报价并接受政府核价与批准的定价机制,则更倾向于公益性。

三维度分类方式明确细分了评价标准和赋值要求,通过量化评价和聚类分析,建立量化评分细则以及指数分布状况,准确判定公益型、市场型和混合型(再细分准市场型和准公益型两类)的类型,对应不同的监管方式的组合及其监管效果。

应用三维模式进行分类,可就各类国企的监管主体、监管重点、监管方式和监管目标等方面,建立健全分类行使国有股权的,科学、完整的监管体系,增强国有资本的导向性和评价性。

国资管理机构可相应确定监管主体的权责,以及国资结构调整、战略布局、发展规划、绩效目标、考核评价和红利分配等方式。

国企实行分类监管要以“两个转变”为必要条件:一个是以服务民生和提供公共产品为主要职责的政府职能转变,另一个是国资管理机构真正以政府授权行使出资人监管职责的转变。

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能改革,要严格依据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改革监管机制,破除现行沿袭政府机构直接管理企业的种种陋习,创新科学分类方法,按类推进各种国有企业的有效监管模式。

关于国企、事业编制机构分类的详细介绍

关于国企、事业编制机构分类的详细介绍

关于国企、事业编制机构分类的详细介绍估计很多新人都不懂,这里普及一下:以企业、事业、国家机关、党派及人民团体的编制性质为标准进行分类这种分类具有管理层次上的意义,国家通过这些单位类别对整个社会进行条块管理,把所有的机构和个人都划归到某一类组织,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要在这种机构内活动,并获取国家所分配的资源。

一、国家机关编制的组织国家机关编制的组织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以及国家审判、检察机关、党派、政协、人民团体组织的机构编制。

这种机构实行高度的科层制组织形式,所花费的资源实行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制。

具体包括以下四个门类:1、国家权力、行政、司法机关组织。

国家权力机关是指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这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组织。

行政机关是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工作部门;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例如,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各级公安部门所属的公安分局、派出所。

此外,国家海关、商品检验局、公安武装部队、消防部队、交警队、刑警队、边防检查站、看守所、收容所、拘役所、监狱机构、劳改局(处)、基层税务所、市场管理所及财政所等都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编制的组织形式。

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组织,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的人民法院及所派出的人民法庭。

最高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法院和派出机关等。

国家金融机关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地方分、支行等。

2、党派组织。

党派组织包括两个部分,一是中国***各级各类组织形式。

如中央及各地工作机构,地委、区委、党组等。

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和统战部的机关组织。

二是各**党派机关组织,包括民革、民盟、民建、民进、致公、农工、九三学社、台盟等中央和地方各级工作机构。

3、政协组织。

政协组织是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4、人民团体。

人民团体也是国家机关组织,其结构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形式一致,所花费的资源也是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制。

国有企业、国营企业、民营企业

国有企业、国营企业、民营企业

鞠成江 1 产业经济学(一)国有企业国有企业: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

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

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

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行政性。

国际惯例中,国有资产投资或持股超过50%的企业即为国有企业;而中国大陆及中国台湾的国有企业,一般指单纯的国有资产投资的企业。

国有企业的分类特殊法人企业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

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

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国有独资公司由政府全额出资,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企业以社会公共目标为主,经济目标居次。

这类企业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垄断企业和资源类企业,如铁路、自来水、天然气、电力、机场等。

从经济学角度,这类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应该按边际成本或平均成本定价,以此来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而不是谋求从消费者那里攫取更多的剩余。

国有控股公司由政府出资控股,受公司法规范。

这类企业兼具社会公共目标和经济目标,以经济目标支撑社会公共目标。

这类企业主要是准自然垄断企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如电子、汽车、医药、机场等。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企业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务,而是通过向国家财政上交股息和红利,间接提供公共服务。

如果由于特殊环境,这类企业不得不履行一些公共职能,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偿。

国企怎么分级

国企怎么分级

国企怎么分级国企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由政府、党组织和社会部门出资组建,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如何对国企进行分级,从而更好地发挥其作用,是政府及其他相关机构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按资产规模划分根据国企的资产规模来对其进行划分,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一般情况下,将国企按其资产规模划分为:特大型国企、大型国企、中型国企、小型国企和微型国企。

(1)特大型国企,主要是具有超过1000亿元的单位,多由国家有限责任公司运营,有着龙头性质,这些公司可以对某些重要产业和行业发挥重要的调节和带动作用。

(2)大型国企,指资产规模在100亿元至1000亿元的企业,这些企业的运营能力强,有着较高的社会地位,一般它们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可以为国民经济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3)中型国企,指资产规模在10亿元至100亿元之间的企业,通常来讲,这些企业是行业中的主要支柱,在某个行业和市场中占有很重要的角色。

(4)小型国企,指资产规模在1亿元至10亿元之间的企业,它们主要在一些小众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某些领域有着独特的价值,他们的成功也能为行业发展提供垫脚石。

(5)微型国企,指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这类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起到种种作用,它们可以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在落实政策和服务生活中也发挥重要作用。

二、按公司组织形式分类此外,国企还可以按公司组织形式分类进行划分。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国企可以分为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几种组织形式。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政府或国家机构出资组建的公司,其董事会由国家机关任命,董事会的成员可以是政府机构或高层领导人员。

(2)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使用证券发行资金开办的公司,其股东可以自主选择,资金投入者都可以成为股东,可以拥有该公司股权。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以有限的责任出资组建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的金额及责任限度由公司章程规定,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出资者组成,经济利益可以明确分配。

国有企业不同分类方法

国有企业不同分类方法

国有企业不同分类方法
国有企业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以下是几种主要的分类方法:
1.按行政层级划分:
1)中央企业(央企):由国务院国资委或其它中央部门直接管理的企
业,通常涉及国家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和领域,如能源、通信、金
融、交通等。

2)地方国有企业(地企):由省级或以下地方政府所属国资委或其他相
关部门管理的企业,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

2.按资产权限与资本结构划分:
1)国有独资企业:全部注册资本均为国有资本构成,由国家全资拥有。

2)国有控股企业:国家持股比例超过50%,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具有控
制权。

3)国有参股企业:国家持有一定比例股份,但不占绝对控股权。

3.按行业性质和功能划分:
1)公益性和自然垄断性企业:例如军工、电力、石油、电信等行业,这
些企业在提供公共服务或产品方面具有较强的政策性特征和自然垄断
属性。

2)竞争性企业:包括工业制造、建筑、贸易等领域的企业,它们在市场
中与其他企业展开竞争。

3)金融类企业:由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监管的银行、保险、
证券等金融机构。

4)其他特殊行业企业:如烟草、黄金、铁路客货运、港口、机场、广
播、电视、文化、出版等行业,往往有特定的行业管理制度和政策要
求。

4.按规模和影响力划分:
一等国企(超大型国企或旗舰型企业):这类企业通常是行业的领军
者,规模巨大,在国内外市场上具有显著影响力,如中国石油天然气集
团、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等。

不同分类方法有助于从不同角度理解和分析国有企业的特点及作用,从而更好地指导其管理和改革工作。

全国各省是如何对国企进行功能分类

全国各省是如何对国企进行功能分类

今天再来讨论国企分类改革问题。

2015年正式颁布《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要求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都要依据国有资产监管管理的分工,进行功能分类界定。

进而开展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等五项工作。

从企业角度,明确了商业一类、商业二类和公益类的划分标准,并且将各层级的下属公司进行了归类。

对于各个省份来说,要根据本区域国有经济布局的特点,以及国企历史发展情况,分别确定本省国企功能定位的划分标准。

经过过去几年的努力,这项工作基本完成,各个省的国企分工特点明显,值得一学!知本咨询总结了一点省区的特色分类做法,给大家做个介绍。

最有经济特色的分类:上海和北京我们先来看直辖市层面的国企分类。

上海市和北京市作为经济体量非常重要的特大中心城市,两地国有企业集团具有明显的个性特点:第一,两地的一些大型国企集团,基于相对优势的地理环境和经济基础,业务规模和影响力都超出了区域范围,初步形成了跨国性、全国性业务布局,少数进入了世界500强,可以比肩企业。

第二,中心城市经济发展升级,本地国企有战略责任、直接责任,所以在支撑城市发展、特色产业等方面肩负重要责任,这一点和企业面向全国的特点有很大不同。

第三,地方国企控股的金融服务类企业占据一个相对多的位置。

由于北京和上海都是国际性的金融中心,金融市场发育领先,所以两地国企占有这个先发地缘优势,在发展中布局了多种金融服务类企业。

所以,基于这样的国企产业特点和发展背景,上海和北京两地对于国企功能界定,与企业不同,选择了自己的分类方式。

先来看上海。

上海对直接监管的42家国有企业进行了三种类别划分,第一类叫市场竞争类,第二类叫金融服务类,第三类叫做功能保障类。

上海市规定,“竞争类企业,以参与市场竞争、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不断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成为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企业集团。

”“金融服务类企业,以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风险为主要目标,优化股权、产品和区域结构,成为服务实体经济最具成效、行业综合实力领先的金融企业。

国企、外企、私企比较

国企、外企、私企比较

国企外企私企比较很多大学生和刚工作的职场新人很希望能去外企工作,因此,我决定写这样一个完整版的系统介绍的贴子,仔细分析企业之间的差异、外企之间的差异、以及怎样为进入自己喜欢的外企做必要的准备工作、并最终进入目标企业。

公司类型是按照公司的所有制形式及其导致的不同制度与文化来划分的,主要有国企、民企或私企这些不同的企业形式。

不同类型的公司在招聘的时候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在工作氛围、员工福利等方面也有许多不同的做法。

根据已有的信息,也作了一些总结。

更加具体的情况,则仍然需要自己去搜集。

总结的情况如上表所示:从上表可以看出,不同类型的企业各方面的特点是很不一样的。

例如,外企的招聘流程非常复杂和正规,而国企和民企则相对较为简单。

外企的薪水高,工作强度大;国企工作相对轻松,薪水低,但福利非常优厚等。

在招聘的时候,不同企业和机构也有不同的偏好,如果在求职的时候能充分地注意到这些因素,并对不同类型的公司进行分类比较,就能最有效地发挥自己的优势,避免自己的劣势。

比如,对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不同学历来说,政府可能十分看重其中的差别,一些外企则并不要求学历的限制。

国企分类:一等国企:国有超大型垄断性企业或政策性银行。

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国家电网、中国移动、中有色、中国五矿、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 注:这些来说一般总部非常高,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有一定差距。

应届生总部的待遇简直是理想级别的。

当然,大家的优势在于,超大型的总部一般都在北京。

其中国开行和中石化总部待遇应该是首屈一指。

二等国企: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打头的都是这一类型:中纺、中化、中建、中钢、中远、中粮、中金、中国人寿…… 注:这些企业其实与上述“一等”并没有实质性差距,而是在应届生刚进公司时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积累。

当然,待遇是准理想级。

三等国企:国资委下属或者其他委下属的其他大型国有企业、研究院、国有四接下来是外企分类:A类外企:欧美大型咨询,金融服务公司及投资银行。

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

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
1. 资产分类标准,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首先确定了资产分类
标准,即根据资产的性质、用途、价值等因素将资产划分为不同的
类别。

常见的分类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2. 资产登记和核算,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对所有资产进
行登记和核算,包括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以便
进行资产的管理和监控。

这有助于确保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资产使用和维护,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规定了资产的使用
和维护要求,包括资产的规范使用、保养维护、防止损坏和丢失等。

这有助于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资产的价值和效益。

4. 资产处置和报废,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规定了资产的处置
和报废程序,包括资产的评估、拍卖、转让或报废处理等。

这有助
于合理利用闲置资产,减少资源浪费。

5. 资产监督和审计,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要求建立资产监督
和审计机制,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和审计,以确保资产管理的合规
性和有效性。

这有助于防止资产流失和滥用,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
度和效能。

6. 资产价值评估和增值,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鼓励对资产进行定期评估,以确定资产的价值和增值潜力,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增值管理。

这有助于提高国有资产的价值,增加国企的收益和竞争力。

总之,国企资产分类管理制度是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国企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通过明确的分类标准、登记核算、使用维护、处置报废、监督审计等措施,可以提高国企资产管理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效能,进一步推动国企的发展和增值。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主要内容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主要内容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主要内容涉及四个方面,具体如下:
一、分类管理制度的建立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首要任务是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即根据国有企业所处行业,将其分为竞争性企业和公共服务企业两类,分别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

竞争性企业要实行市场化运作,遵循市场规律,自主经营;公共服务企业则要按照政府的意图和要求,重点服务社会公共利益,不能仅追求利润。

二、股权多元化改革
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的另一项重要内容是股权多元化改革。

通过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旨在让企业能够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企业效益。

具体措施包括发展社会资本,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企业上市发行等。

三、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设立
为了更好地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可以设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实现对国有企业的全面管理和指导。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旨在以资本为纽带,推动国有企业的并购重组和股权多元化,增强企业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
在国有企业分类改革战略中,监管体制的建设不容忽视。

要加强国企监管,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提高监管的有效性。

同时,要加大对国企腐败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监管部门的问责机制,确保国有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国企怎么分级

国企怎么分级

国企怎么分级
在中国,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他们的分类也会引起一些社会的关注,一般可以分为三个级别:国家重点企业、重点保护企业和基本保护企业。

一、国家重点企业
国家重点企业是指由国家认定和确定的重要国有企业,它们在审核检查、招投标、税收减免,以及财政和金融支持等方面,都享受到政府优惠政策的待遇。

一般来说,这些企业在实际运营和成本管理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具有良好的技术能力和市场地位,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对象。

二、重点保护企业
重点保护企业是指国家认为需要将资源和政策等方面专门投入
于改善企业运作状况的企业,从而引起各种服务行业的问题和涉及到社会关系的问题。

在这类企业当中,涉及到物流,建筑,采矿等行业,政府会发放一定的资金支持,帮助企业实现发展。

三、基本保护企业
基本保护企业也称为基本服务企业,是指那些比较弱小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基础条件,企业经营者希望获得政府支持,以便取得更好的发展。

一般来说,这些企业属于小型企业,他们的规模往往比较小,不具备较丰富的财力和技术能力,但他们可以从政府的一些优惠政策中受益,从而获得发展的机会。

国企的分级是为了解决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帮助
企业实现发展,实现适应市场经济的转变,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政府在改革管理机制方面要不断改进和完善,以促进国家重点企业、重点保护企业和基本保护企业的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总之,国有企业的分级是为了使企业更好的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并使社会的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均衡,更加可持续。

不断改进经营管理方式,建立完善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企业自身的力量,才能使企业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国企分类

国企分类

国企分类:一等国企:国有超大型垄断性企业或政策性银行。

如: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移动、中有色、中国五矿、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注:这些来说一般总部非常高,分公司或者子公司有一定差距。

应届生总部的待遇简直是理想级别的。

当然,大家的优势在于,超大型的总部一般都在北京。

其中国开行和中石化总部待遇应该是首屈一指。

二等国企:国资委下属的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打头的都是这一类型:中纺、中化、中建、中钢、中远、中粮、中金、中国人寿注:这些企业其实与上述“一等”并没有实质性差距,而是在应届生刚进公司时可能需要一定时间积累。

当然,待遇是准理想级。

三等国企:国资委下属或者其他委下属的其他大型国有企业、研究院、国有四大银行。

如:中国轻工业进出口、中国出国人员服务、中青旅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注:可能很多人觉得将4大银行写进去不太认可,这只是我的个人意见。

银行主要是各地区收入差异大,我这里采用平均值。

这些大公司尤其是银行需要较长时间积累个人价值,之后会有较大飞跃。

四等国企:北京市属大型国企及其他一些政府部级所有大、中型国有企业。

京仪、京东方、普天、首都机场这些国企业还是很不错的。

可能某些方面不比上述的二等和三等差。

但是相对来说,应届生刚进入这些企业的待遇可能相对差一点。

五等国企:中小型国企。

什么首信、北京锅炉厂、北京卷烟厂、北京仪表厂、北京热能装备总公司这些企业虽然在个人发展和收入上不能与前面一些相比,但是,也差不到哪里去。

我认识一个在北京锅炉厂的,一个月税后平均3500,天天上班大多数时间喝茶看报。

谁叫这些企业都在北京呢,天子脚下啊。

六等国企:东部一般国有企业。

这些地方的国有企业,大多数应届生去了都很痛苦(不包括上述前五等企业的相关企业,比如什么兰州石化等.)七等国企:中西部一般国有企业。

这个地方的国有企业,基本上管理落后、待遇不好。

(同样不包括上述前五等企业的相关企业)。

网上说自己待遇差没事干然后骂国企的人基本上来出自中西部。

国企分类

国企分类

国企按公益、功能、竞争三类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湖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这一点。

分类管理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评价和考核3月18日上午,深化国企改革座谈会在省国资委举行,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对近日发布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国有企业种类多样,《意见》明确,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在界定功能定位并分类的基础上,再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评价和考核。

公益类国有企业,包括了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管网、市政公用运营资源等重要民生领域企业。

采用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以实现公共政策性目标为主,引入行业监督和社会评价。

功能类企业,含政府投融资平台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及重要资源开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以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

竞争类企业,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国有资本有进有退。

对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保持国有控股。

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两型”先导产业,国有资本加大投入。

这类企业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承担社会责任。

突破重点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民企可投资国企根据国企改革“三十条”,此次改革的突破重点是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竞争类省属国企将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

具体目标是,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达到80%左右;培育2-3家主营业务收入过千亿、具有国际竞争力、跨国经营的大型国有控股集团。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是对国有企业相对单一的所有制结构的突破和创新,要积极推进。

”张美诚说,“湖南的改革重点是‘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

”“上市为主”,即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态。

国企级别划分标准

国企级别划分标准

国企级别划分标准
国企级别划分标准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一、按资产规模划分:
1.大型国企:拥有总资产超过1000亿元的国有企业;
2.中型国企:拥有总资产500亿元~1000亿元的国有企业;
3.小型国企:拥有总资产50亿元~500亿元的国有企业;
4.微型国企:拥有总资产在50亿元以下的国有企业。

二、按企业性质划分:
1.国有独资国企:由国有资金投入设立的属于国家财产的独资企业;
2.国有集体企业:多数股份由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企业;
3.国有股份合作企业:有一定比例的国有股份,由国有控股或主要控股的企业;
4.国有控股企业:有大部分股份由国有财产控股的企业。

三、按政府专投资比例划分:
1.战略性国企:国有资本投入资产累计占国有整体资产投入比例超过75%;
2.重点国企:国有资本投入资产累计占国有整体资产投入比例超过50%;
3.一般国企:国有资本投入资产累计占国有整体资产投入比例低于50%;
4.外资控股国企:一定比例的股份由外资控股的股份合作企业。

四、按政府决策的广度划分:
1.重点国企:由中央政府决策和监督的国有资产;
2.一般国企:由上级政府决策和监督的国有资产;。

国企分层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分层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分层分类管理制度范文国企分层分类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国有企业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经过国家投资设立或国家授权转制的、主要由国家所有或国家控股的重要经济组织。

国有企业属于国有资本的重要载体,是国家调节和控制经济的重要手段,对于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数量庞大、类型繁多,涉及到多个行业领域,管理层次复杂,面临着分层分类管理的需求。

通过对国有企业进行分层分类管理,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目标。

二、分层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国企分层分类管理制度应坚持以下原则:1. 统一性原则:国有企业分层分类管理应统一国家的宏观定位和政策导向,确保实施分类管理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2. 细化原则:国有企业分层分类管理要根据企业的规模、性质、主营业务等具体情况,细化管理要求,充分发挥企业的差异性和特色性。

3. 公开透明原则:国有企业分层分类管理应公开透明,确保管理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不当干预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4. 激励约束原则:国有企业分层分类管理要灵活运用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不同层次的管理要求,在激励措施和处罚措施上有所差异,确保激发企业内部活力和积极性。

5. 制度完善原则:国有企业分层分类管理制度应持续完善,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调整和改进,确保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分层分类管理的层次划分根据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将分层分类管理划分为以下几个层次:1. 中央层级:包括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大型国有企业,如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企业,这些企业的经营范围广泛,核心业务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对国家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

2. 区域层级:包括地方国有企业和中央企业在地方的分支机构,这些企业所属的经济领域相对较窄,业务主要集中在地方上,对地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作用。

3. 产业层级:包括各个行业的国有企业,这些企业在特定的行业领域具有竞争优势,对行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具有重要引领作用。

央企改革功能分类

央企改革功能分类

央企改革功能性分类国企一般分为:中央性企业(国资委主管)和地方性企业(地方政府领导)。

而国企改革中的重头戏就是国家112户央企的改革问题。

改革前,就得首先明晰每户央企的类别,也即首先应对112户央企进行功能性分类,这是改革的基础和前提。

中国证券报记者12月17日获悉,由国务院国资委牵头制定的关于央企功能界定分类方案的初步意见基本形成共识,未来112户央企将被分为三类,分别为一般商业类、特殊商业类、公益类(又称为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和商业竞争类),而且不同类型的央企未来的改革方向也各有重点。

一般商业类也称“商业一类”,即竞争性的企业;特殊商业类也称“商业二类”,包括石油、电力、军工等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企业;公益类是保障民生、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

次日相关记者从国资委获悉,最终版本的央企分类意见将从之前初稿意见版本中的三类变成两类,即商业类和公益类。

但是在最终版本中的特定功能类,并不是删除了,而是和之前的商业竞争类一起统称为商业类。

按照最终央企分类意见的定义,商业类央企是指以经济效益为导向,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的企业。

公益类央企的最新定义是以社会效益为导向,以保障民生、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企业,产品或服务价格必要时可以由政府制定,发生政策性亏损时政府给予补贴(如中储棉、中储粮)。

最新版本中商业类具体被分为了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

商业一类企业则主要是指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也就是之前所说的商业竞争类央企(共77家);商业二类企业主要是指主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或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经营专营业务,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也就是之前三类版本中的特定功能类(石油石化、电力、通讯等领域的18家央企以及11家军工企业)。

即使如此,凤凰财经17日报道,未来对公益保障类、特定功能类的央企,国资委的态度是国有资本要保持独资或绝对控股;对商业竞争类企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国有资本也要保持绝对控股,其他企业国有资本按照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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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分类国企按公益、功能、竞争三类分类管理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湖南省委省政府近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这一点。

分类管理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评价和考核3月18日上午,深化国企改革座谈会在省国资委举行,省国资委副主任张美诚对近日发布的《意见》进行了解读。

国有企业种类多样,《意见》明确,根据企业属性、产业特征和发展阶段,按公益、功能、竞争三个类别对国有企业实行分类管理。

在界定功能定位并分类的基础上,再对国有企业实施分类评价和考核。

公益类国有企业,包括了城市供水供气、公交管网、市政公用运营资源等重要民生领域企业。

采用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以实现公共政策性目标为主,引入行业监督和社会评价。

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

“三个允许”,即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构建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张美诚解读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引进多元股东,包括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打破所有制壁垒,让各种所有制共生共荣。

”新闻链接竞争类省管国企,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本报长沙讯湖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意见》明确,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

《意见》表示,对公益类和功能类企业,省管企业由省委管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其余省属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党委管理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其他领导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进行管理。

对竞争类国有企业,建立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省委对竞争类省管企业只任免党委书记、提名董事长人选,其余省属企业由国资监管机构党委管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产权代表包括董事、监事逐步实行聘任制,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产权代表队伍,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记者周悦新闻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准确界定不同国企功能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后,国企改革成为以城市为重点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

这标志着国企改革全面展开。

从这个历史起点至今,国资国企改革的核心一直是推动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

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去年12月19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国企分类监管的办法将尽快出台。

具体方案正在深入研究,并准备积极探索完善中央企业分类考核的办法。

外地探索上海、贵州等地已有类似举措上海去年12月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深化上海国资改革促进企业发展的意见》(“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将分类监管进一步分为三种类型:竞争型、功能型和公共服务型,根据类型进行分类监管。

今年2月23日,贵州省政府审定下发了《贵州省国资委监管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该行动计划,贵州国企将按照功能性、公共服务性、竞争性推进企业分类改革。

声音“希望通过这次改革把战略梳理好”“这一轮深化改革对湘电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历史机遇期。

实现湘电集团的整体上市,非常之重要。

湘电从事的领域比较多,产品品种规格也比较多,历史包袱和负担也比较重,所以我们希望通过这次深化改革把战略给梳理好,梳理好之后还能有战略定力,还能心无旁骛地去抓主业。

”—湘电集团董事长柳秀导“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制定执行方案”“企业是不是要发展成高度混合的所有制经济,要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操作,另外要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制定执行方案。

”—中联重科副总裁孙昌军对民营企业的大大利好“这轮改革如果能将过去专属国企的资源放开,减少人为的干预,并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是对民营企业的大大利好。

”—湖南掌尚科技有限公司CEO杜宇作者:周悦长沙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2015年12月30日来源:中国政府网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是新形势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对推动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具有重要作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划分类别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结合不同国有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现状和需要,根据主营业务和核心业务范围,将国有企业界定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其中,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为目标,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安全效益的有机统一。

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必要的产品或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商业类国有企业和公益类国有企业作为独立的市场主体,经营机制必须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必须自觉服务国家战略,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二、分类施策(一)分类推进改革。

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

其中,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

对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

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二)分类促进发展。

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其中,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完成特殊任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三)分类实施监管。

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本安全。

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其中,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层面的监管,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局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宏观调控政策。

对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分类定责考核。

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兼顾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性质,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其中,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市场竞争能力。

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考核权重,加强对服务国家战略、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以及完成特殊任务情况的考核。

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要引入社会评价。

有关方面在研究制定国有企业业绩考核、领导人员管理、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等具体方案时,要根据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提出有针对性、差异化的政策措施。

三、组织实施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与分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直接监管的企业,根据需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国有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

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本地国有企业功能类别,实施分类改革、发展和监管。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分类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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