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制氧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制氧机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制氧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氧机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2.设立制氧机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安全管理措施1.设备安全(1)制氧机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和制造,确保设备质量。
(2)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运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4)禁止使用未经检验、维修或改造的制氧机设备。
2.操作安全(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操作人员应熟悉制氧机设备的性能、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3)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4)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具备操作条件。
3.消防安全(1)制氧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消防设施、器材应完好,并放置在明显位置,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
(3)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4.安全检查(1)定期对制氧机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对操作人员、设备、环境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安全。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四、奖惩措施1.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集体,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五、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本制度由制氧机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中心供氧设备故障应急预案
中心供氧设备故障应急预案我院现有三级供氧方式。
一级:分子筛制氧机3组轮流启动,以中心供氧的方式供应全院各科室日常用氧;二级:备用汇流排设施2套,通过将氧气筒内氧气输入中心供氧通道对全院各科室进行中心供氧,汇流排机房常备满氧氧气筒≥30个,所有制氧机停机情况下可供全院同时用氧4小时;三级:临床医技科室备用满氧氧气筒35个(每个科室备用1个),供紧急情况下临时供氧。
一、编制目的为尽快解除中心供氧设备故障,防止氧气供应压力不足,确保医院正常供氧,最大程度地减少断氧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医院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参照相关规定,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
三、适用范围中心供氧机房发生故障导致供氧压力不足时。
四、中心供氧设备故障救援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职责:1.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中心供氧设备及管道,发现异常,及时检修。
2. 发生事故时,立即对故障进行紧急处置,必要时通知、配合中心供氧设备维保公司处理供氧故障。
3.负责将应急处置情况向组长汇报,必要时向上级部门汇报。
4.事后做好故障应急处置相关记录,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五、应急监测和上报氧气组工勤人员为上报第一责任人。
(一)氧气装置报警、临床报告氧压低、值班人员巡视发现故障,应立即进行巡视检查和修复,并向科长报告。
(二)故障严重或超过30分钟报警未解除,须立即通知维保方,同时报告科长。
(三)根据供氧情况通知总值班(夜间),后勤保障科科长根据情况分别报告分管领导、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向院长或上级部门汇报。
六、应急响应(一)工组人员自行进行临时处置,轻微故障立即进行排查和维修,重大故障须立刻通知维保方到场检修。
(二)故障短时间无法排除的,检查压力值,根据供氧压力开启汇流排。
(三)一组汇流排不够可开启二组汇流排供氧。
(四)立即通知供氧公司配送筒装氧气,紧急情况要求2小时内必须送到。
制氧厂设备管理制度
制氧厂设备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制氧厂作为生产氧气的关键设施,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制氧厂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必须建立一套科学的设备管理制度,以保障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稳定性。
二、设备管理责任1.总经理是制氧厂设备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设备管理工作。
2.设备主管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修等。
3.生产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操作设备,并主动报告存在的问题。
三、设备管理制度1.设备台账:建立设备的清单,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置日期、检修记录等。
2.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润滑、检查等。
3.设备故障处理:对设备故障及时排查原因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4.设备更新改造: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和技术发展需要,及时对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提高设备的性能和效率。
5.废旧设备处理:对于无法修复的废旧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四、设备管理流程1.设备检查: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设备维护:根据设备维护计划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3.设备维修:出现设备故障时,及时进行维修,保证设备的持续运行。
4.设备更新:根据设备更新计划进行设备更新,提高设备的生产能力。
五、设备管理考核1.对设备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设备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2.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激励其积极履行设备管理责任。
六、总结制氧厂设备是生产的核心,设备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保障生产安全和提升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遵守设备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制氧生产安全现场处置方案
制氧生产安全现场处置方案一、前言制氧是一项重要的生产行业,但该行业存在一定程度的危险性。
在制氧生产过程中,如突然发生事故,应根据安全现场处置方案,快速有效地处置,以确保工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文将介绍制氧生产安全现场处置方案。
二、现场处置流程1. 事故现场评估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派遣专业人员前往现场进行评估,了解事故性质、影响范围、受伤人员情况等。
同时应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工作人员迅速集合到指定地点。
2. 受伤人员救治如有人员受伤,应第一时间进行救治。
救治过程中,应根据不同程度的受伤情况给予相应的急救处理,如创口处理、止血、心肺复苏等。
同时应将伤员转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救治。
3. 隔离现场事故现场应尽快隔离,避免因人群聚集引起的更大危险。
同时应开启消防设备,防止火灾蔓延。
4. 查找原因和报告在现场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定期联系上级领导,上报处理进展情况。
同时应彻底调查事故原因,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5. 清理现场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对事故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工作,以保障现场的安全和生产秩序。
清理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预防措施制氧生产过程中应加强安全管理,以预防事故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1.按照规定进行生产操作,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定期检查制氧设备并及时维修保养,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3.强化消防安全,设置灭火器材和相关设备,并进行消防演练。
4.对存储的氧气进行分类标识,并进行经常检查和监管。
5.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在管理层面上严格要求生产的安全和质量。
四、总结制氧生产安全现场处置方案是重要的防范措施,以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转。
加强员工和管理层的安全意识,规范生产操作,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能够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
制氧中心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制氧中心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制氧中心的安全使用管理,保障职工和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制氧中心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制氧中心的安全使用管理,包括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等内容。
第三条制氧中心应当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全体职工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制氧中心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氧中心的安全工作,并接受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制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发生意外事件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六条制氧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七条制氧中心应当及时总结和分析事故原因,加强安全管理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八条制氧中心应当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
第二章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第一节制氧设备的安全使用第九条制氧中心应当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使用制氧设备,不得擅自改变操作方法或参数。
第十条制氧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制氧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方可操作。
第十二条操作人员在操作制氧设备时应当佩戴相关防护用具,做好防护措施。
第二节氧气储存和输送的安全使用第十三条制氧中心应当建立健全的氧气储存和输送管理制度,确保氧气的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氧气储存室应当定期通风换气,保证室内空气的新鲜,并严格禁止在储气室内吸烟和明火。
第十五条氧气瓶应当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充装,并做好氧气瓶的标识和储存。
第十六条输氧管道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洗,保证输氧管道的畅通和安全使用。
第十七条在使用氧气时,应当遵守氧气使用的操作规程,严禁混用或超压使用氧气。
第十八条氧气瓶的使用人员应当接受相关安全培训,并掌握氧气瓶使用的基本常识和安全用法。
第十九条氧气瓶的使用人员在使用氧气瓶时应当佩戴相关防护用具,保证操作的安全。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一节制氧操作规程第二十条制氧中心应当制定健全的操作规程,包括制氧设备的操作流程、氧气使用的规范、事故处理的流程等内容。
医院制氧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制氧间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制氧间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的管理。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制氧间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医院分管领导担任,全面负责制氧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制氧间管理人员:负责制氧间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包括:(1)制定制氧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2)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3)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4)做好制氧间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制氧间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并保持通道畅通。
2. 制氧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明火。
3. 制氧间内消防设施设备应完好有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4. 制氧间内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沙、消防水带等消防器材,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5. 制氧间内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疏散。
6.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制氧间内是否存在火灾隐患;(2)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7.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五、奖惩1. 对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制氧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医院制氧间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患者、医务人员和医院财产的安全。
请各部门、科室和全体员工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医院制氧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制氧间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医院人员及患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制氧间及其相关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消防安全责任1. 医院法定代表人为制氧间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制氧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制氧间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负责本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3. 有关科室及工作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制氧间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制氧间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2. 定期对制氧间内的电气线路、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定期对制氧间内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4. 做好制氧间的通风换气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5. 制定并落实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6. 对制氧间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检查1. 制氧间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情况;(2)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状况;(3)消防设施完好情况;(4)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5)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2.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 报告火灾情况,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3. 对火灾事故责任进行追究,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保卫科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制氧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制氧厂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1. 厂长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厂长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管理1. 厂长负责安全设施与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和维护。
2. 安全设施与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 严禁违规操作、私自拆卸或损坏安全设施与设备。
五、现场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2. 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维修、清洁等作业。
3. 严禁酒后、疲劳、带病上岗。
4. 严禁在厂区内吸烟、使用明火。
六、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向厂长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2. 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防止事故扩大。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查明责任,严肃处理。
4. 事故处理完毕后,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七、监督检查1. 厂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 各部门负责人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 员工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厂部将对举报人进行保密。
八、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厂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氧气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
氧气经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氧气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氧气经营单位的管理工作,涉及氧气的生产、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氧气生产经营活动安全可控。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四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安全生产措施的实施。
第五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第六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员工安全操作。
第七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及时整改。
第八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理准备工作。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九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标准要求,确保氧气生产过程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工艺进行合理设计,确保氧气生产过程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测,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第十二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对原材料进行严格质量管控,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十三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顺畅。
第十四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环境进行检查,确保生产场所无隐患。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五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对氧气进行严格储存管理,确保氧气库房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六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氧气库房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库房内环境卫生。
第十七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氧气储存档案,明确存放位置和数量。
第十八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储存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完好。
第十九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规范操作流程,确保氧气储存过程安全可控。
第二十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处理制度,确保废物处理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章销售管理第二十一条氧气经营单位应当合法经营,确保销售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制氧行业安全事故分析与典型设备的检验管理
发生 。
5 )安 全教育与培 训工作不足 ,有些制氧 工安 全 意识 淡薄 ,应 知应 会的安 全技 术掌握 不够 ,遇突 发 事件不知所措 。 安 全管 理应 做到全 方位 、全 天候 、全过 程 、全
3事故原因分析 .
引发 事故 的原 因 ,大 体可 以 分为 设计 制 造有 缺
装台。
须进行 年度 检查 。年度 检查 重点检 查运 行记录 ,要
求运行 过程 中保持 温度 、压 力 、流 量 、液位等 工艺 参数的 相对 稳定 ,避免 快速 大幅度 增减 空气量 、氧 气量和 氮气 量 ,防止产 生液泛 等故 障 。在年 度检查 时 对安 全附 件进行 检验 ,并 对到期 的安全 附件 进行
5 6
糊
冶金/ 山通用机械 伽 矿
|l ㈣ }I i{ l e nut1 I } 1 ii “i i |ds3I l≮ & ̄n s 事 故 占2 .%,居第二 位 。值 得指 出的是 ,氧 气管道 48 在开车过 程中极 易发生事 故 ,占氧气管 道事故总数的 4 .8 11 %;空 分装置在检修过程 中极 易发生 事故 ,占空
此 类事故总 数的2 %。 0
6导致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分析 .
1 )企 业 领导 对 安 全 重 视程 度 不 够 ,认识 不到 位 ,出现重生产轻安全现 象 ,致使安全 下达的指令 、 要 求、检查 、落实成一纸 空文 ,形成安 全管理悬挂 置
空 ,是安全 事故 的最大原 因。 2 )领导 重视 ,但 执行 监督机 制不 健全 ,致 使一
制氧行业安全事故 典型设备的检验
天津 钢铁 有 限公司动 力 厂 一o ∞1 ∞。o )殷 皓
制氧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制氧机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制氧机生产相关岗位及部门。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本制度。
第五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3.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4. 组织处理安全事故,总结事故原因,提出预防措施;5. 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生产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 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3. 定期对本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确保安全生产;4.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消除;5. 配合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七条制氧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
第九条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设备,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十条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密切观察设备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处理。
第十一条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维修、清洁等操作。
第十二条设备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操作规程、人员培训等。
第十四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无法立即消除的,应制定整改计划,并落实责任人。
第十五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章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处置。
第十七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制氧机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制氧机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制氧机在生产、运行、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泄漏、火灾、中毒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制氧机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人员疏散、伤员救治等工作。
(2)技术支持组:负责事故原因分析、设备抢修、技术指导等工作。
(3)警戒疏散组:负责现场警戒、人员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保障、通讯联络、车辆调度等工作。
(5)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上报、发布等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1. 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2. 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
3. 现场救援组负责:(1)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并送往医院。
(3)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防止事故扩大。
4. 技术支持组负责:(1)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抢修方案。
(2)组织抢修人员开展设备抢修。
(3)指导现场人员正确使用应急设备。
5. 警戒疏散组负责:(1)对事故现场进行警戒,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2)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对交通进行管制,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6. 后勤保障组负责:(1)提供应急物资保障,如急救药品、防护用品等。
(2)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3)调度救援车辆。
7. 信息发布组负责:(1)收集事故信息,及时上报。
(2)根据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五、应急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包括:(1)现场救援演练。
(2)设备抢修演练。
(3)人员疏散演练。
(4)通讯联络演练。
六、预案修订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遇法律法规、政策调整或实际操作中存在问题,应及时修订。
医院制氧站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确保医院制氧站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制氧站的生产、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制氧站站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氧站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
2. 制氧站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制氧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措施1. 设备管理(1)制氧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
(2)严禁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2. 消防安全(1)制氧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吸烟。
(2)消防设施、器材必须完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3)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3. 电气安全(1)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由专业电工进行安装、维修。
(2)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超负荷用电。
(3)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 人员管理(1)制氧站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确保生产安全。
(3)加强员工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操作技能。
5. 应急预案(1)制定制氧站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2)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第五条检查与考核1. 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对制氧站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六条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版(四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保障制氧站和输氧管道的安全运营,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制氧站和输氧管道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二、制氧站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 制氧站布局设计要求1.1 制氧站应与易燃易爆物品分隔一定距离,且周围环境应清洁无杂物。
1.2 制氧站应设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
1.3 制氧站应设有独立的通风系统,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
2. 制氧站设备管理规定2.1 制氧站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2 禁止在制氧站附近使用明火作业。
2.3 制氧站设备应设有防爆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其有效性。
2.4 禁止私自更换、撤销或更改制氧站设备。
3. 制氧站操作规定3.1 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
3.2 操作人员应佩戴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确保静电放电的安全性。
3.3 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3.4 操作人员禁止在制氧站内吸烟、使用明火或者使用易燃物品。
3.5 操作人员应了解制氧站的紧急停机程序,并在需要时能及时执行。
4. 制氧站应急措施4.1 制氧站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理程序。
4.2 制氧站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3 制氧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其有效性。
4.4 制氧站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采取灭火措施,并及时报警。
三、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1. 输氧管道设计与安装要求1.1 输氧管道应避开易燃易爆物品区域,并按照规范进行布置。
1.2 输氧管道应有足够厚度和耐高温性能,确保不易受到外界热源的影响。
1.3 输氧管道与其他管道应有足够的距离,并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因管道破裂引起的火灾事故。
2. 输氧管道日常巡检和维护2.1 输氧管道应定期进行巡检,确保管道无泄漏和破损。
2.2 输氧管道周围应保持清洁,防止杂物堆积。
制氧机故障紧急预案
一、目的为保障制氧机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理,确保氧气供应的稳定性和患者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制氧机的故障处理。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紧急预案领导小组(1)组长:单位负责人(2)副组长: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3)成员:设备维修人员、护理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等2. 紧急预案小组(1)组长: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2)成员:设备维修人员、护理部负责人、临床科室负责人等3. 职责(1)紧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预案的实施。
(2)紧急预案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故障处理工作,确保氧气供应的稳定性。
四、故障分类及处理方法1. 制氧机常见故障分类(1)电气故障:电源故障、控制电路故障、电机故障等。
(2)机械故障:泵体故障、过滤器故障、压力表故障等。
(3)工艺故障:气体纯度不足、气体流量不足等。
2. 故障处理方法(1)电气故障处理① 检查电源是否正常,如电源故障,立即通知电工维修。
② 检查控制电路是否正常,如控制电路故障,立即通知维修人员检查维修。
③ 检查电机是否正常,如电机故障,立即更换电机。
(2)机械故障处理① 检查泵体、过滤器、压力表等部件是否正常,如部件损坏,立即更换。
② 检查机械部件是否松动,如松动,立即紧固。
(3)工艺故障处理① 检查气体纯度,如纯度不足,检查吸附剂是否老化,如老化,更换吸附剂。
② 检查气体流量,如流量不足,检查管道是否堵塞,如堵塞,清理管道。
五、紧急情况处理1. 停电情况(1)立即启动备用电源,确保氧气供应。
(2)通知电工维修,尽快恢复供电。
(3)在停电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2. 机器故障(1)立即停止使用故障制氧机,避免事故扩大。
(2)启动备用制氧机,确保氧气供应。
(3)通知维修人员检查故障原因,尽快修复。
(4)在维修期间,密切观察患者病情,确保患者安全。
六、预案实施与培训1. 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预案的实用性。
制氧站安全生产管理细则(4篇)
制氧站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一、总则1. 为了确保制氧站的安全生产,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细则。
2. 本管理细则适用于所有制氧站的安全生产管理。
3. 制氧站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是减少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保障生产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4. 制氧站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全员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促进安全文化建设。
二、安全组织1. 制氧站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职业资格,并主持制氧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制氧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相应的职责和权限。
3. 制氧站应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与操作。
4.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的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5. 制氧站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安全设施1. 制氧站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器材、紧急疏散通道、防护设备等。
2. 消防器材应按照相关标准配置和维护,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3. 紧急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 制氧站应制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5. 制氧站应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和药物,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
四、生产设备1. 制氧站应根据生产需要,保养和维修生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2. 设备操作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证书和培训合格证明,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要求。
3. 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4. 设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能。
五、生产作业1. 制氧站应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职责和安全操作要求。
2. 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 作业区域应保持整洁,防止积尘、积水和滑倒等事故的发生。
4. 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作业区,防止设备被损坏或事故的发生。
六、应急处置1. 制氧站应制定健全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2. 应急预案应包括相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和通讯方式,以及紧急撤离、伤员救护等方面的内容。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安全运行,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保护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护有序、全面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五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责任由该单位的主管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落实。
第六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防火安全管理应与所在地的管理部门加强联系与合作,及时传递安全信息、协调解决问题。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经过定期检验、维修和保养。
第九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设备应按照防爆要求进行选择和使用,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设备应设置防火探测器、灭火设备等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发现并进行控制。
第十一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设备使用时,禁止超负荷、违规操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设备故障需要修复时,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三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设备周围应保持清洁,避免杂物堆放,确保设备的通风和散热。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十四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火安全知识,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记录。
第十六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保证操作安全。
第十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的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熟悉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提高灾害应对能力。
第四章消防安全第十九条制氧站、输氧管道应设置有效的火灾报警设施,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并得到处理。
制氧机突发事故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制氧车间安全生产,预防和减少制氧机突发事故造成的损失,确保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制氧车间所有制氧机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
三、事故分类及应急响应1. 事故分类(1)一般事故:制氧机设备故障,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2)较大事故:制氧机设备故障,造成1-3人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制氧机设备故障,造成3人以上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特别重大事故:制氧机设备故障,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
2. 应急响应(1)一般事故: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及时上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较大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
(3)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4)特别重大事故: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1. 应急组织(1)成立制氧车间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由车间主任担任总指挥,下设现场应急处理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信息联络组、宣传报道组等。
(2)各组成员职责:现场应急处理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理、设备抢修、人员疏散等工作。
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转运等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物资的供应、调配等工作。
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上报、发布等工作。
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宣传报道、舆论引导等工作。
2. 职责(1)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指挥部开展工作,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2)现场应急处理组:负责现场事故处理、设备抢修、人员疏散等工作。
(3)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转运等工作。
(4)物资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所需物资的供应、调配等工作。
氧气、乙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氧气、乙炔设备安全管理规定范文1. 设备及周边环境安全1.1 设备安装(1)底座:设备底座应稳固可靠,能够承受设备的压力和振动。
(2)设备间距:设备之间应保留足够的间距,以方便操作和维修。
(3)设备周边空间:设备周边应保持通畅,以防止堆积物堵塞通道。
(4)设备稳定性:设备应保持稳定,禁止在设备上堆放其他物品。
(5)电源接线:电源接线应符合规范,避免漏电和短路现象。
(6)通气和排气:设备应有适当的通气和排气装置,以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1.2 安全标识(1)设备标识:每台设备都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日期等。
(2)警示标识:在设备周围应设置相关的警示标识,以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应急标识:在设备周围应设置应急标识,以指示应急逃生通道和设备的应急关闭按钮。
2. 操作安全规范2.1 操作人员(1)操作资质:只有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才能进行设备的操作。
(2)操作程序:操作人员应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或忽视程序。
(3)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应保持专注,不得受到外界干扰或分心操作设备。
(4)禁止违规操作:操作人员不得进行超出设备规格或性能范围的操作,不得私自调整设备参数。
2.2 设备操作(1)检查设备:在操作设备之前,应仔细检查设备的各个部件是否正常,如存在故障应及时报修。
(2)启动设备:启动设备前,应按规程进行预热和检测,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操作流程:操作人员应按照规程进行设备操作,不得有过度的损耗现象。
(4)操作时间:设备应按照规定的使用时间进行操作,不得超出设备的工作负荷。
(5)设备关闭:在操作结束后,需关闭设备并彻底停止电源供应,避免安全隐患。
3. 设备维护与保养3.1 维护计划(1)定期维护:设备应有定期的维护计划,按时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2)维护记录:对设备的维护情况应进行记录,包括维护时间、维护内容等。
(3)设备检查: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4篇)
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制氧站设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制氧站设备事故的预防、应急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
第三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以预防为主,完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条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工作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技术支持和监督。
第六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强化跨部门、跨地区协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七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依法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条制氧站设备事故的责任追究应依法进行,对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惩戒。
第二章预防措施第九条制氧站设备事故预防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十条制氧站设备事故监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二条制氧站设备应严格实施设备维修和保养制度,确保设备运行良好、状态稳定。
第十三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采取技术改进和设备升级措施,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应急响应第十四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配置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材料,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抢救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七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化,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协助处置。
第十八条制氧站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情况。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九条制氧站设备事故的责任追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员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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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equipment accident management of oxygen generating station
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重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原因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
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设备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
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事故统计。
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如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
如果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继续,只计算一次。
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安排计划检修者,其事故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
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采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
设备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减少的产品所带来
的经济损失。
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立即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设备事故抢修。
设备发生事故后,要迅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设备事故分析。
事故分析是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由分管副
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意见,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奖励和考核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奖励有关人员:
(一)能及时发现重大设备隐患,避免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加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迅速排除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
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故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修;或没有采取措施而造成事故蔓延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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