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
辨证法基本原理:三大规律
辨证法基本原理---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质量互变规律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
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
辩证法三大基本规律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方法论之一,它揭示了世界的基本规律,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工具。
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和事物的发展规律。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和外部之间,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和发展的动力。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对立面和斗争,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矛盾不仅存在于宏观层面上的社会、经济、政治等领域,也存在于微观层面上的个体、物体等方面。
矛盾普遍性的一个重要表现是事物的全面性。
事物的每个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事物的每个要素都有着相对独立性和相互关联性。
例如,社会上的阶级矛盾、个体身心的矛盾、自然界的各种矛盾等,都体现了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
矛盾的对立面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转化,在一定条件下实现了对立面的统一。
矛盾的对立面既相互斗争又相互联结,通过斗争和联结实现了对立面的转化和发展。
对立统一规律是矛盾普遍性的根本表现,是世界上一切事物互相联系、互相作用、互相依赖的基本规律。
这个规律不仅适用于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也适用于自然界的各种现象。
比如,正反矛盾、量质矛盾、原因结果矛盾、主体客体矛盾等,都体现了对立统一规律。
事物的发展规律。
事物的发展不是简单的线性推进,而是螺旋式的、飞跃式的、曲折的,通过阶段性的变革和质变实现了事物的持续发展。
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辩证地前进,不断解决矛盾和固有矛盾的过程。
事物的发展规律体现了事物的历史性、发展性和多样性。
事物的发展是辩证的,既包含量变的连续性,也包含质变的突变性;既包含旧事物的转化,也包含新事物的产生。
事物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各个方面的发展是不均衡的,正是这种不平衡推动了事物的不断前进。
总结起来,辩证法的三大基本规律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
矛盾普遍性揭示了事物内部和外部存在的对立面和斗争的现象;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对立面一方面相互制约和斗争,另一方面相互依赖和联结的现象;事物的发展规律揭示了事物的历史性、发展性和多样性。
[哲学历史]否定之否定
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他自身的辩证否定实现的。
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统一。
当肯定方面居于主导地位时,事物保持现有的性质、特征和倾向,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并居于矛盾的主导地位时,事物的性质、特征和趋势就发生变化,旧事物就转化为新事物。
否定是对旧事物的质的根本否定,但不是对旧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变革和继承相统一的扬弃。
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阶段,都是对前一阶段的否定,同时它自身也被后一阶段再否定。
经过否定之否定,事物运动就表现为一个周期,在更高的阶段上重复旧的阶段的某些特征,由此构成事物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周期性螺旋式上升和波浪式前进的发展过程,体现出事物发展的曲折性。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否定之否定-简介否定之否定辩证法有三大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如何认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衡量一个人哲学思想水平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一个人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深度。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作为极限真理,它的特点就是纯粹的绝对性,没有任何相对性在其中。
当然,不要忘记这种纯粹的绝对性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它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认识领域,或者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它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理论观点。
我们知道,在哲学上,本质内部也是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
对本质的现象直接概括出来的观点属于知性层次,对现象的本质进行间接的反映得出的观点属于理性层次。
知性层次和理性层次,这是上升到本质内部进行的划分。
知性层次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之间保持直接的联系,具有同一性。
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对立统一规律unity of opposites law of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思想的形成与发展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已具有关于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思想。
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
《老子》提出“反者通之动”这一命题,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基本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同一和斗争。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同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的同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③矛盾的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任何矛盾统一体的存在都是有条件的;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是指它的普遍性,无条件性。
矛盾的斗争性不仅存在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而且也存在于新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④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矛盾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矛盾双方互相渗透,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了条件;矛盾的斗争性导致矛盾双方力量对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以致最终造成矛盾统一体的破裂,致使旧事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结合实际,谈哲学三大规律的内涵
结合实际,谈哲学三大规律的内涵结合实际,谈哲学三大规律的内涵?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之中,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是质变的基础和必要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事物发展的形式和形态。
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新事物否定旧事物然后被更新的事物否定,一切事物都是如此“螺旋式”向前发展。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即事物的发展表现为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新事物是不可战胜的。
这个三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质量与量变得关系
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 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 结果。 •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 辟道路。 •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 征。 •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 “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 • “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 的发展。
涵义:
• 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 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 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 精确化。 •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适度原则是实 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 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 断。 •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质变和量变与个人道德提升
马原第八小组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目录
• • • • •
量变质变规律 涵义 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 方法论意义 具体运用和体现
量变质变规律: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 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 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 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 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 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 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 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 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 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 动的实质。
贯穿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贯穿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作者:宫永秀来源:《神州·中旬刊》2013年第01期摘要: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有三个,分别是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此处我们主要介绍其中之一的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也为人们的行为思想提供着重要的借鉴和指导意义,并寓于实践之中贯穿了几乎整个哲学。
关键词:规律对立统一实践说哲学中的辩证法规律之一,有必要先提一下规律在哲学中的定义,它的概念描述是这样的: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中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
规律没有好坏之分,它的存在和发生作用是有条件的,规律的客观性集中表现为它的不可抗拒性。
规律是客观的不等于说人们在规律面前无能为力,换言之,人们能认识和利用规律。
规律有着以上的性质和特征,当然辩证法规律也不例外,而属于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之一的对立统一规律亦是如此。
下面系统阐述下这一规律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以及它的意义所在。
一、对立统一规律的形成发展在哲学发展的初期就有关于对立面的斗争和转化的思想。
在中国古代,《易经》用阴阳两种力量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的发展变化,当然这些受之于太阳月亮运行和四季更替的启发;《道德经》中提出的“反者道之动”这一命题,也概括了矛盾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后世的哲学家常用分合、两一、参两、相反相成等概念表达事物对立面既统一又斗争的思想。
在欧洲,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于“始基”的思想中已包含有对立统一的思想;赫拉克立特提出“相反者相成:对立的统一”,并认为一切都是经过斗争产生的;亚里士多德则讨论了一系列范畴对立统一的关系。
在近代,黑格尔第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指出“一切事物本身都自在地是矛盾的”,“矛盾则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马克思、恩格斯批判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吸取了他的辩证法思想,创立了唯物辩证法,也创立了对立统一规律的科学形态;其后,列宁第一次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对立统一规律进行了全面深刻的论述,并提出了一系列在具体工作中分析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
对立统一
对立统一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出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领域的任何事物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事物内部矛盾推动事物发展。
1地位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2内容对立统一规律包含以下基本内容:①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
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统一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的性质,斗争性表现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性质。
②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统一是对立面双方的统一,它是以对立面之间的差别和对立为前提的。
矛盾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统一性之中。
斗争是统一体内部的斗争,在对立面的相互斗争中存在着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
斗争的结果导致双方的相互转化,相互过渡。
否定之否定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如何认识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这是衡量一个人哲学思想水平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一个人对辩证法的理解和认识深度。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作为极限真理,它的特点就是纯粹的绝对性,没有任何相对性在其中。
当然,不要忘记这种纯粹的绝对性也是有前提条件的,它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的认识领域,或者说,在认识论中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属于极限真理,它们是不会发生变化的理论观点。
我们知道,在哲学上,本质内部也是分为两个不同层次的。
对本质的现象直接概括出来的观点属于知性层次,对现象的本质进行间接的反映得出的观点属于理性层次。
知性层次和理性层次,这是上升到本质内部进行的划分。
知性层次的特点是直观性,它与现象之间保持直接的联系,具有同一性。
在现实中知性层次解释的辩证法很容易被人理解,因为它具有可以被人们感知到的现象作为实例加以说明。
理性层次的特点是间接性,它与现象之间没有直接性的联系,二者之间具有对立性。
因此,理性层次的辩证法往往不容易被人理解。
因为它需要通过反思间接地认识到。
知性辩证法与理性辩证法相比,它的特点是直观性和通俗性。
理性辩证法的特点是间接性和深刻性。
知性辩证法属于初级本质的辩证法,理性辩证法属于二级本质的辩证法。
它们二者共同构成了辩证法内部的两个环节。
如果我们用哲学的语言将二者区分开来的话,那么,知性辩证法把握的是不同质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理性辩证法把握的是同一质内部的对立统一关系。
不同质,分别体现在外部,如偶数与奇数分别是不同性质的整数,它们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同一质,则进入到内部,如奇数内部分为两种:一种是不能再分解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素数,一种是能够分解成若干个素数因子之积的奇数,我们称它为积数,即数学上的奇合数。
[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帮助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实例
[对立统一规律的例子]帮助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实例篇一: 帮助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实例1、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
()列宁称之为“螺旋式上升”,毛泽东称之为“波浪式前进”、“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
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例如,种子到果实再到种子,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又如中国的民间谚语,“物极必反”是第一否定,“否极泰来”则是否定之否定。
再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原始社会是公有制,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又将是公有制(不是原始社会的物质匮乏的公有制,而是经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发展后,物质极大丰富的公有制),这也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2、下列命题蕴涵着中国传统哲学中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思想是( ) A、“不平不陂,无往不复”B、“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C、“荣枯代谢而弥见新”D、“和实生物” 我选AD A句中两个“不”,不难理解B两个引号中只各有一个“不” C循环,没有绕到“否否”上D句中的“和”便是“否否”,必然归宿是“肯定”,也就是句中的“生物”(动势强劲,显见辩证法),句中“实”我不知道3、下列例子中表现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是(A、B、C、D、E)A、冰——水——汽B、光的微粒说——光的波动说——光的波粒二像说C、团结——批评——团结D、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与辩证法自发的结合——近代唯物论与辩证法的分裂——现代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自觉结合E、麦粒——植株——麦粒E为什么也对麦粒—植株—麦粒植物的生长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可请看麦子的生长过程:麦粒做为种子,在所需要的条件具备之后,如适宜的土壤、一定温度和水分,它就会发芽。
辩证法三大极限真理
辩证法三大极限真理引言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方法,旨在通过对事物的矛盾运动进行分析和思考,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和本质。
辩证法三大极限真理是对事物运动发展的深刻认识和把握,包括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和矛盾的转化。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也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任何事物都存在着各种矛盾的存在和运动,这是因为事物自身的内在矛盾体现了事物发展的需求和动因。
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无论是自然界还是社会世界都充满了矛盾。
在自然界中,矛盾体现为物质的矛盾和运动的矛盾。
物质的矛盾是指物质存在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而运动的矛盾则是物质内在对立面的相互作用和斗争。
例如,水的矛盾体现为液态和固态之间的相互转化;生命的矛盾体现为生物的出生和死亡。
在社会世界中,矛盾体现为阶级和阶级之间的矛盾、利益的矛盾、人民群众与敌对势力的矛盾等。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特殊性指的是每个事物的矛盾是独特而独立的,不可复制和替代的。
每个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属性、特点和矛盾运动的规律,不同事物之间的矛盾是不同的。
矛盾的特殊性反映了事物发展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在自然界中,不同物质之间的矛盾体现为物质的差异和相互作用的不同方式。
例如,金属的矛盾体现为导电性和热传导性的特点;动物的矛盾体现为运动和感知的能力。
在社会世界中,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矛盾体现为不同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
例如,劳动者与资本家之间存在着劳资矛盾,农民与地主之间存在着农地矛盾。
矛盾的转化矛盾的转化是指矛盾在发展中的变化和转化过程。
事物在内部矛盾的作用下,经过一定阶段的发展和斗争,最终实现了矛盾的解决和转化。
矛盾的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它是事物发展的最终目标和结果。
在自然界中,矛盾的转化体现为物质形态和属性的变化。
例如,水的矛盾体现为液态和固态之间的相互转化;生命的矛盾体现为生物的出生和死亡。
在社会世界中,矛盾的转化体现为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的变革。
例如,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变,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
贯穿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州 Βιβλιοθήκη 贯 穿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
宫永秀
贵州师范大学 贵州 贵 阳 5 5 0 0 0 1
矛盾的斗争 性不仅存在 于每个具体矛盾运动的始终 , 而 摘要 :在哲 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 的辩证法规律有三 件性。 个, 分别是 对立统一规律 、 质量 互变规律 和否定之 否定规律 。 且也存在 于新 旧矛盾交替的过程中。 此 处 我 们 主 要 介 绍 其 中之 一 的 对 立 统 一规 律 ,它 是 唯 物 辩 证 ( 四) 矛盾双方既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发展。 法的根本规律 ,也为) ' - - 4 f ] 的行为思想提供 着重要的借鉴和指 矛盾 的同一性是矛盾存在和发展的前提 ,矛盾双方互 相 导意义 , 并寓于实践之 中贯 穿了几乎整个哲学。 渗透 , 贯通为矛盾的解决准备 了条件 ; 矛盾 的斗争性导致矛盾 关键词 : 规律 对立统一 实践 双 方力量对 比和相互关系不断变化 ,以致最 终造成矛盾统 一 体 的破裂 , 致使 旧事 物被新事物所取代 。 三、 对 立统一规律 的意义所在 说哲学中的辩 证法 规律之一 ,有必要先提 一下规律在哲 从理论上看 , 对 立统 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 的实质和核心 。 学 中的定义 , 它的概念描述是这样的 : 规律 就是 事物运动过程 第一 , 对立统一规律揭 示了事物运动 、 变化 、 发展 中固有的 、 本质 的、 必然 的 、 稳定的联系。规律没有好坏之分 , 具体表现在 : 它的存在和发生作 用是 有条件 的 ,规律 的客观性集 中表现为 的根本原 因在于事物 内部的矛盾性 ,科 学地 解释了事 物发展 它的不可抗拒性。规律 是客观的不等 于说人们 在规律面前无 的道路 、 方向 、 形式等 问题 。 第二 ,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 能为力 , 换言之 , 人们 能认识 和利用规律 。 系和发展 的根本 内容 ,事物普遍联 系的实质 就是 事物之 间由 规律有着以上的性 质和特征 , 当然辩证法规律也不例外 , 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 的矛盾体系 ;事物发展的实质 就是新 而属 于唯 物辩 证法基本 规律 之一的对立统 一规律亦 是如此 。 事物扬弃 旧事物 的过程 ,它体现着事物内部 肯定方 面与否定 下面系统阐述下这 一规 律的形成 和发展过程 以及 它的意义所 方 面的对立统一 的关系 。 第三 , 对立统一是 唯物辩证法全部规 在。 律 和范畴的实质 , 质量互 变规律是对立统一关系 , 否定 之否定 规律也是 , 唯物辩证 法的所有范畴都体现着对立统一 的关 系。 对立统—规律的形成发展 在哲 学发展 的初期 就有关 于对 立 面的斗 争和转 化 的思 对 立统 一规律 提供 了理 解唯 物辩证法其 它规 律和 范畴 的钥 想。 在 中国古代 , 《 易经》 用阴阳两种力量 的相互作用解释事物 匙 。第 四 , 唯物辩证法是 世界 观又是方法论 , 而对 立统一规律 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 对 的发展变化 ,当然 这些 受之于太 阳月亮运行 和四季更替的启 提供 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 , 发; 《 道德经》 中提 出的“ 反者道之 动” 这一命题 , 也概括了矛盾 立 统一规律揭示 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 ,任何事物内部都 是 的存在及其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 ; 后世 的哲学家常用分合 、 两 矛盾的统一体 , 矛盾是 事物发展变化 的源 泉 、 动力 , 是唯物 辩 参两 、 相反相成等概 念表达事物对 立面既统 一又斗争的思 证 法的实质 和核心 。 想。 在 欧洲 , 古希腊米利都学派关 于“ 始基” 的思想 中已包含有 对立统一规律作为普遍意义上的规律贯穿和融入 了整个 哲学就其根本内容来说可分 为 自 然部分 、 社会部分和人 对立统一 的思想 ;赫拉克立特提出 “ 相反者相成 :对立 的统 哲学 , 相应 的规 律即 自然规律 、 社会规律 和思 维规律 , 并认 为一切都 是经过 斗争产生的 ; 亚里 士多德 则讨 论 了 的思维部分 , 系列范畴对立统一的关系 。 而这其 中都 贯穿着对立统一规律 。 在近代 ,黑格尔第 一次以唯心主义的形式系统地 阐述 了 自然界的优胜劣汰也就是统一 。社会形态的每一次更替 对立统 一规律 , 指出 “ 一切事物本身 都 自在地是矛盾 的 ” , “ 矛 无 不是 量变 达到临界点促成质变的结果 ,体现着质量互变规 而其 中所揭示的量和质 、 量变和质变 的关系实质上是对立 盾则是 一切运动 和生命 力的根源 ” ; 马克思 、 恩格斯批判 了黑 律 ; 格尔 的唯心主义体系 , 吸取 了他 的辩证法思想 , 创立 了唯物辩 统一的关系 。量变 和质变这两种状态的运动及其相互交替都 证法 , 也创立 了对立统一规律 的科学形态 ; 其后 , 列 宁第 一次 是 由事物内部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运动引起的。历史的发展 螺旋式上升 ,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前进 提 出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 毛泽东 在《 矛 趋势是波浪式前进 、 这一曲一折一前进 , 也就是否定之否定规 盾论》 中对对立统一规律进行 了全面深刻 的论述 , 并提 出了一 性 与曲折性 的统一 , 律的体现 ; 但其 中所揭示的肯定 和否定 、 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实 系列在具体工作 中分析和解决矛盾的思想方法 和工作方法 。 质上也都是对立 统一 的关 系,否定之否定不过是事物 由其 内 二、 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根本规律 ,亦称对立面 的 在矛盾所规定的 自身运动 的必然形式。 统一 和斗争 的规律或矛盾规律。 它揭示 出自然界 、 社会和思想 对立统一规 律蕴 于实践之 中贯穿 了整个哲学 ,作为被论 领域 中的任何事物 以及事物之间都包含着矛盾性 ,事物矛盾 证过的系统的科 学理论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有重要的实践指 导价值 , 从这些高度概括的历史与现实 中不难看 出。 认识和学 双方 又统一又斗争推动事物的运动 、 变化和发展 。 习这一规律并用其指 引我们 的思想和进一步实践 ,对于整个 对立统一规律包含 以下基本 内容 : ( 一) 对立面的 同一和斗争。 社会的进步有着重要 的作用 ,对于我们个人 的发展也 同样具 同一和斗争是矛盾双方所固有的两种属性 ,同一性表现 有价值 。 为对 立面之 间具有 相互依存 、 相互渗透 、 相互 贯通的性质 , 斗 参考文献 : 争性表现 为对立面之间具有相互排斥 , 相互否定的性质 。 [ 1 】 李秀林. 辩证 唯物 主义和历 史唯物主义原理[ M】 . 中国人 民大 学出版社 , 2 0 0 4 . ( 二) 矛盾 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的。 [ 2 】 陈先达 , 杨 耕. 马克思主义 哲学原理[ M】 . 中国人 民大 学 同一是对立面双方 的同一 ,它是 以对立面之 间的差别和 2 0 1 0 . 对立 为前提 的。 矛盾 的斗争性寓于矛盾的同一 性之中。 斗争是 出版 社 , 统一体 内部 的斗争 ,在对立面的相互 斗争 中存在着双方 的相 [ 3 】 袁贵仁. 马克 思主义哲 学原理[ M】 . 北京 出版社 , 2 0 0 0 . 作者简 介 : 宫永秀 ( 1 9 8 6 . 7 _) - 。 河北沧州人 , 贵 州师范大 互依存 , 相互渗透。斗争的结果 导致双方 的相互转 化 , 相互过 渡。 学 历史 与政治 学 院 2 0 1 1 级 马 克思 主义 基本 原理 专业研 究 ( 三) 矛盾 的同一性是相对的 , 矛盾 的斗争性是绝对的。 生, 方 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 矛盾 的同一性是指它的条件性 ,任何矛盾统一体 的存在 都是有条件 的; 矛盾的斗争性 的绝对性是指它 的普遍性 , 无条
否定之否定是什么意思
问题:否定之否定是什么意思?答案: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哲学的基本规律之一。
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表明了事物的发展不是直线式前进而是螺旋式上升的。
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原理对人们正确认识事物发展的曲折性和前进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扩展资料:概念辩证法有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作为辩证法三大规律之一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它在辩证法发展史上经历的过程恰恰与这一规律的本质完全吻合,真正体现出了“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的特点。
换句话说,在哲学史上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发展过程的特点就是否定之否定。
具体说来,整个发展过程经历了:现象(A)、否定(B)、否定之否定(新现象,非A非B)的过程,这一特点与否定之否定规律自身具有的规定性恰好保持了一致性。
相互联系规律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
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动态平衡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
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自从黑格尔提出这一规律以来,只有马克思才真正从本质高度把握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其他的哲学家普遍都没有能够上升到本质的高度,而是停留在肤浅的表象上。
内涵我们将围绕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内涵以及人们对它的认识和理解的变化过程,详尽地阐述这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重要地位。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基本内容
辩证法三大规律的基本内容
辩证法三大规律包括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辩证法三大规律是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黑格尔全面有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对辩证法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1、对立统一规律: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科学体系的实质和核心。
2、量变质变规律: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量变到一定程度引起质变,产生新质,然后,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3、否定之否定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是事物内部的肯定和否定两方面矛盾斗争的结果,是事物自我发展的过程,但是否定并不是全盘抛弃,而是“扬弃”,是克服和保留的统一。
自然辩证法笔记
自然辩证法笔记1.天然自然:是指人类尚未认识到的那部分自然和人类观测所及的那部分自然。
包括:在空间上人类尚未观测到的总星系之外的那个无限的宇宙世界以及基本粒子以下的未知的微观领域;构成人类生存环境的宏观世界中尚未被人类了解的自然事物和自然过程以及尚未探明的规律和特征。
2.人工自然:也称第二自然,指社会化的人能从自然界获得维持自己生存所需要的物质条件,通过有目的应用科学技术及各种物质手段在干预和改造天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属于人的自然。
它包括人所支配和改造的自然环境及自我改造的自身。
3.两种自然的联系:天然自然是人工自然的基础,人工自然是由天然自然转化而来;人工自然的产品是人们根据一定的自然规律,有的甚至是直接模拟自然,自然物质的物质的结构和功能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因而无论是天然自然还是人工自然都服从统一的规律。
两种自然的区别:天然自然早在人类出现以前就存在着,并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而人工自然则是随着人类出现,通过人再产生出来的;天然自然的存在物是自然界赋予人的东西,而人工自然的存在物则是人的智慧的物化,是人有目的、有计划的创造出来的,凝结着人的创造性,体现着人类的能动性,显示了科技的巨大功能和作业;天然自然是无限的,人工自然是有限的。
4.为什么辩证法取代了行而上学?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关系。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
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
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辩证法三大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述同辩证法相对立的世界观或方法论。
它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看世界,认为一切事物都是孤立的,永远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这种增减或变更的原因不在事物内部而在于事物外部。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对立统一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核心在唯物辩证法中,对立统一学说作为其实质和核心,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理解事物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关键。
.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指出:“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
”列宁认为,对立面的统一,就是承认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相互排斥的、对立的倾向。
把辩证法简单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
那么,我们怎样理解对立统一学说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呢?1. 对立统一学说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
对立统一就是矛盾,即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整个世界就是一个普遍联系的有机整体。
而这种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就是事物内部和事物各要素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关系。
没有对立统一就没有普遍联系,就没有丰富多彩的物质世界。
2. 对立统一学说揭示了事物变化发展的内在动力唯物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矛盾着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
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既离不开事物的内部矛盾,也离不开事物的外部矛盾。
事物的内部矛盾,作为事物变化、发展的源泉,决定着事物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位原因;外部矛盾则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必要条件,它通过促使事物内部矛盾双方情况的变化而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即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它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原因。
可见,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源泉、内在动力就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3. 对立统一学说是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一系列范畴的中心线索,是理解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唯物辩证法的规律和范畴,都是从不同侧面说明联系和发展的,而揭示联系和发展的最深刻本质的对立统一规律必然贯穿于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和范畴之中。
事物为什么会发生量变和质变?为什么会辩证的否定?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事物内部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
[整理]帮助理解对立统一规律实例
1、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上升的,而道路却是迂回曲折的。
列宁称之为“螺旋式上升”,毛泽东称之为“波浪式前进”、“前途光明,道路曲折”。
之所以说总趋势是前进的,正是因为否定不是“抛弃”,而是“扬弃”,是在肯定一部分的基础上再发展,是集中了前两个阶段的积极成果后的更加完善。
而之所以说发展是曲折的,是因为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矛盾斗争推动的。
例如,种子到果实再到种子,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又如中国的民间谚语,“物极必反”是第一否定,“否极泰来”则是否定之否定。
再如,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原始社会是公有制,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是私有制,社会、共产主义社会又将是公有制(不是原始社会的物质匮乏的公有制,而是经奴隶、封建和资本主义发展后,物质极大丰富的公有制),这也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
2、下列命题蕴涵着中国传统哲学中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思想是( ) A、“不平不陂,无往不复”B、“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C、“荣枯代谢而弥见新”D、“和实生物”我选AD A句中两个“不”,不难理解B两个引号中只各有一个“不” C循环,没有绕到“否否”上D句中的“和”便是“否否”,必然归宿是“肯定”,也就是句中的“生物”(动势强劲,显见辩证法),句中“实”我不知道3、下列例子中表现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是(A、B、C、D、E)A、冰——水——汽B、光的微粒说——光的波动说——光的波粒二像说C、团结——批评——团结D、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与辩证法自发的结合——近代唯物论与辩证法的分裂——现代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自觉结合E、麦粒——植株——麦粒E为什么也对麦粒—植株—麦粒植物的生长过程,是一个从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
为什么这么说呢?这可请看麦子的生长过程:麦粒做为种子,在所需要的条件具备之后,如适宜的土壤、一定温度和水分,它就会发芽。
此时,麦粒本身被否定了。
代替它的是从它内部生长起来的麦苗。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
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对立统一规律┤(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
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
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
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
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
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
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
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1)矛盾的涵义。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
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②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①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②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A.理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①所谓辩证地思考问题,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②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
避免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③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向思维,“换位思考”,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B.实践意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①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我们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的一面,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进而解决矛盾。
③党的十七大深入系统阐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以及“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理念,正是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典范。
2.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原理(1)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事物的发展。
(2)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双方形成矛盾统一体,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②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包含。
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构成了事物的自我发展。
(3)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促进事物的量变。
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引起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质变准备条件。
②实现事物的质变。
当矛盾双方力量发展达到了极限,斗争性则突破极限,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事物产生。
(4)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要意义。
①斗争性和同一性都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矛盾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
②斗争性和同一性在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作用。
有时同一性起主要作用,有时斗争性起主要作用。
③事物的发展既“相反相成”,又“相辅相成”。
要自觉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发展。
(5)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指导实践,正确把握和谐对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和谐包含着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思想,强调矛盾的同一性。
②和谐并不否认矛盾的斗争性的作用。
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双方的绝对同一。
和谐是在不断解决矛盾中实现的。
③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差异,化解冲突,创造“双赢”,促进发展。
3.矛盾转化的原理①矛盾推动事物发展是通过矛盾的转化实现的。
②矛盾转化是矛盾同一性的最高形式。
③矛盾的转化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④创造有利条件促使事物向进步的方向转化是主体的任务。
⑤否认转化,用凝固的观点看事物是形而上学。
不讲条件空谈转化是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4.内因外因辩证关系原理①内因即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
外因即事物的外部联系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位的原因。
②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
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③它是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方针的重要哲学基础。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涵义。
①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
②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中的不同矛盾以及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自有其特点。
③由于矛盾的特殊性,矛盾具有多种解决形式。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即一般和个别、绝对和相对的关系。
①一般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即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事物)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
②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即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不包含普遍性的特殊性是没有的。
③个别包括一般,一般不能完全包括个别。
共性不能代替个性,个性具有共性容纳不了的内容。
④一般和个别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对于不同的层次和范围)。
(3)方法论意义。
这一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
①认识事物就是认识事物的矛盾。
认识事物不仅是把握现象,而是分析其内部的矛盾关系,分析事物矛盾内部的对立因素的关系和作用。
②“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指分析事物的矛盾就要深入到分析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
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统一,研究矛盾的普遍性才能发现事物发展的一般原因。
研究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事物存在的特殊本质。
③分析事物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不仅是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基础。
理论是从具体实践中概括出来的共性,而具体实践则表现为个性。
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6.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和矛盾分析方法(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
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同,这就是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
(2)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方法的实质。
①一方面,它是有两点的重点论(即辩证法的全面观)。
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以及主次之间的辩证关系,不能只看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
②一方面,它又是有重点的两点论。
重点论就是在看到两个方面的同时,必须分清主次,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因为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规定的,不要把两者等量齐观,更不能主次颠倒。
③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以重点论为补充。
坚持两点论,反对形而上学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折衷主义均衡论。
质量互变规律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因矛盾引起的发展过程和状态、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
1.涵义①质――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质通过属性表现;把握质是认识的基础、实践的起点。
②量――事物的规模、程度、运动速度的快慢、颜色深浅等可量化的规定性;把握量是认识的深化和精确化。
③度――事物保持其质的量的界限。
适度原则是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
④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
⑤质变――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
⑥量变和质变的区分标志――是否超出度。
2.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原理①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②质变不仅可以完成量变,而且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③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变的特征。
④割裂量变质变辩证关系的两种形而上学:“激变论”和“庸俗进化论”。
“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庸俗进化论”――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
它们割裂了量变质变的辩证关系,否认了事物的发展。
3.方法论意义⑴、要坚持适度原则由于量变只有在一定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事物才能保持其原有的性质,所以,当我们需要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时,就必须把量变控制在一定的限度之内。
做事情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坚持适度的原则。
⑵、要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