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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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的辩证法规律只有三个,它们是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

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尽管辩证法的规律都是从概念的推演中抽象出来的,但是这些规律完全与客观现实的本质运动相一致,因此它们都是具有极限真理的客观规律。

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彼此之间的联系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基本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它是其中的“一”。量变质变规律与肯定否定规律是“二”。

用逻辑关系图表示,是这样的形式:

┌量变质变规律——变化规律:内部变化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

(核心规律)└肯定否定规律——发展规律:外部过程规律

否定之否定规律包含在肯定否定规律内部,属于发展的连续性具有的客观规律。

从哥德巴赫猜想的哲学证明中我们看到,对立统一规律表现得最突出,其次是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存在不存在呢?我们说,这个规律在哲学证明中也体现出来了,但是很不明显。

众所周知,现实中的矛盾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此时矛盾双方处在可以感知到的认识层次上。一种是必须通过反思才能把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它是人们直接感知不到的矛盾。

对于辩证法的规律来说,主要揭示出本质自身中的矛盾具有的特点,因此,它不是停留在具有直观性的矛盾现象上,而是上升到本质自身内部的矛盾两方面。这就是哲学规律具有的特点,上升到本质高度把握客观存在的现象联系。

在辩证法的三大规律中,基本规律、核心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他两个规律都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展开形式。因此,三者之间不是并列的关系,而是一分为二的关系。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客观存在具有的特点,任何事物内部都是矛盾的统一体,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统一规律,它需要人们进行观察和分析,因为它的认识深度从外部统一体上升到统一体内部的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比量变质变规律深入一层,相对来讲,量变质变规律的特点如果相当于认识中的直观性的话,那么对立统一规律的特点就是相当于认识中的直接性,而否定之否定规律的特点则是相当于认识中的间接性,按照康德的划分方法,它们三者依次相当于感性、知性和理性。由于否定之否定规律上升到理性高度,它的特点是隐藏在矛盾的内部,揭示了矛盾运动的本质。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在理解和认识上都具有很高的难度。

对立统一规律

又称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规律。它揭示了客观存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类思维等)具有的特点,都包含着内在的矛盾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事物内部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动力,推动事物发展。

1.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

(1)矛盾的涵义。

矛盾是指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的对立和统一及其关系。即矛盾是事物统一体内部的对立因素之间的关系。

(2)矛盾的基本属性。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

②矛盾双方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相互排斥的性质和趋势。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①同一性要受斗争性的制约,矛盾双方的共存依靠斗争维持,矛盾双方的转化要靠斗争来实现。

②斗争性要受同一性的制约,同一性规定和制约着斗争的形式、规模和范围。

(4)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

A.理论意义(辩证认识的实质)

①所谓辩证地思考问题,就是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特别是用对立统一的观点看问题。

②从对立中把握同一,从同一中把握对立。避免形而上学思想方法的绝对化和片面性。

③对任何问题都要辩证地思考,根据实际中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地或从相反方向去逆向思维,“换位思考”,以提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

B.实践意义(同一性和斗争性相互制约的原理是我们制定战略策略的理论基础)

①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着的各个方面既对立,又统一,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②我们要全面地把握事物矛盾的对立和统一两个方面,既要重视斗争的一面,也要善于调和和妥协,进而解决矛盾。

③党的十七大深入系统阐述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以及“坚持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理念,正是运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的典范。

2.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原理

(1)矛盾及其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又斗争、又统一,推动事物的运动变化,构成了事物的发展。

(2)同一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矛盾双方的同一性是事物发展的前提。

双方形成矛盾统一体,一方的发展以另一方的发展为条件。

②矛盾双方的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包含。

矛盾双方相互吸取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作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③矛盾双方的同一性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

同一性使矛盾双方相互贯通,规定着事物发展的方向,构成了事物的自我发展。

(3)斗争性对于事物发展的作用。

①促进事物的量变。

斗争性使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引起双方力量对比的变化,为质变准备条件。

②实现事物的质变。

当矛盾双方力量发展达到了极限,斗争性则突破极限,使旧的统一体分解,新事物产生。

(4)全面把握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的重要意义。

①斗争性和同一性都是矛盾所固有的基本属性,矛盾对事物发展的作用只有在两者的结合中才能实现。

②斗争性和同一性在矛盾发展的不同阶段不同条件下具有不同作用。有时同一性起主要作用,有时斗争性起主要作用。

③事物的发展既“相反相成”,又“相辅相成”。要自觉利用矛盾的这两种力量推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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