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证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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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考证,政府买单——个人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申请指南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4〕128号),切实做好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目前仅限于个人补助申请,具体申请指南如下:

一、申请者条件:

1.个人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②非全日制在校生;③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④取得培训项目补贴目录内的资格证书;⑥持有广东省区域内制发的社会保障卡;⑦持有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2.资格证书必须是2014年5月1日后发放的证书(根据证书上的发证时间)

3.申请者不限户籍。凡在粤务工人员考取了相应资格证书即可申请。

4.此优惠政策不可以与广州市户口培训券政策同时享受。

二、申请流程:

1,注册并登录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系统地址:http://>网上业务直通车>人才工作>广东省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网上申报系统)( 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ldl.do )2,填报申请补贴指标信息,获取补贴指标

3,在信息系统中录入补贴申请信息

4,提交信息系统验证

5,系统验证通过的现场提交书面材料

6,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部门审核

7,审核同意的,公示

8,公示无异议,确定为补贴对象,汇总相关情况,制定资金拨付方案

9,财政部门复核,复核同意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补贴资金

三、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需要提交的书面材料

①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申请表;

②身份证(居住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③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提供“证书验证”栏目的个人证书验证信息页面打印件);

④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⑤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银行账号。

四、附:各培训项目补贴金额

1、人力:三级1600,二级一级:2000

2、企培:三级2200,二级一级:2500

3、劳动关系协调师:三级1000,二级一级1200

4、公共营养师:三级2800,二级3000

5、汽车维修钣金工:三级3300,二级3500

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财政省直管县(市)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规定,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6月9日

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提升我省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促进劳动者稳定转移就业,根据《印发广东省区域劳动力转移规划(2012-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2〕6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粤府〔2013〕2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13〕12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安排用于减免劳动力培训费、提升劳动者技能、促进劳动者就业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管理坚持规范管理、严格审批、权责明确、绩效优先、公平公开、强化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职责。

(一)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职责:

1.及时组织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申报专项资金补贴,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严格审核。

2.严格按照技能晋升培训实施方案开展技能晋升培训工作,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认真组织绩效自评等。

3.根据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资金管理,对有关凭证严格审核,确保支付金额、内容以及相关资料、凭证的真实、合规和完整。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职责:

1. 会同省级财政部门对技能晋升培训补贴资金进行清算,组织专家对竞争性分配资金项目进行评审。

2.根据清算和评审结果,通过集体研究等程序及时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送省财政部门审核,并履行分配方案公示、报批、信息公开等手续。

3.加强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及时了解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以及项目验收等情况,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等。

4. 按规定编制专项资金的年度绩效目标。

第五条财政部门职责。

(一)市、县(市、区)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协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项目审核、申报和绩效自评等相关工作。

2.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审核拨付资金;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以及管理情况开展检查,加强资金监管。

(二)省财政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专项资金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组织资金预算编制及执行。

2.协同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对申报补贴进行专家评审或审核。

3.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的专项资金安排方案进行审核,并及时下达专项资金。

4.加强对专项资金拨付、使用的监管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六条用款单位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和年度申报指南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培训教育机构、行业组织或企业要严格履行培训协议,按照培训项目的要求开展技能晋升培训,配备合格的师资、设备和场地,保障培训质量。用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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