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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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英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Foreign trade law

中英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Foreign trade law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英文对照)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4月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办法

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办法

边民互市贸易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边民互市贸易政策,促进全区边民互市贸易健康、规范发展,营造成本低、效率高、服务好、环境优的互市贸易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经依法批准设立的边民互市贸易区(以下简称互贸区),自治区边民(边境地区所在地盟市居民)和对方国家边民进入互贸区按照规定的品种、数量、金额等进行互市贸易活动。

边境地区的商店、供销社等企业在互贸区与边民进行商品交易活动,按照边境贸易进行管理。

第三条各职能部门在对边民互市贸易履行监管职责过程中,应坚持依法监管、高效便民、文明服务、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互贸区设立第四条互贸区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

第五条设立互贸区应符合以下条件:(一)互贸区应设在陆路、界河边境线20公里以内(对气候恶劣、自然条件差、情况确实特殊的边境地区,互贸区可就近设在边境口岸或其附近地区,具体地点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商直属海关决定并报海关总署、商务部备案);(二)互贸区应有明确的界线;(三)互贸区的场所和监管设施符合海关要求,互市贸易业务必须在按相关规定设立审批并注册登记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内开展;(四)互贸区出入境边防检查场地、查验设施及现场标志标识符合边防检查工作要求;(五)互贸区应具备封闭管理条件和相应管理设施。

第六条拟开放互贸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开展可行性调研,形成建设方案,商属地海关、边防检查部门同意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互贸区建成开放由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验收,验收工作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海关、边防检查等部门及自治区相关单位参加。

互贸区验收合格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对外开放和正式运营的批准文件,有关单位按职责开展互贸区管理工作。

互贸区扩大开放的审批、验收、批准程序按照申请开放程序执行。

第三章互贸区管理第七条互贸区管理委员会是互贸区的管理协调机构,协同相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互市贸易和市场业主的管理、指导,并建立规范的符合互贸区管理实际的信息化管理平台。

电大《经济法概论》第十五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电大《经济法概论》第十五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第十五章對外貿易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以( )为基本框架、以其它相关条例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了我国货物、技术和服务进出口管理的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

A.《对外贸易法》B.《海关法》C.《外汇管理条例》D.进出境检疫、检验的相关法律2.()是我国关税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

A.《海关法》B.《对外贸易法》C.《外汇管理条例》D.《纺织品协议》3.对原产于与我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征税。

A.普通税率 B.优惠税率 C.暂定税率 D.低税率4.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为基础的( )为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A.批发价格B.零售价格C.货价D.到岸价格5.《反倾销条例》于()颁布。

A.2001年11月26日B. 2002年11月26日C.2003年11月26日D. 2002年1月1日6.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低于其( )的出口价格进入我国市场.A.正常价值B.固定价值C.到岸价格D.完税价格7.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之日起不得超出( ),特殊情形下可延长至9个月.A.4个月B.9个月C.6个月D.1年8.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 )作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A.商务部B.外交部C.外贸部D.国务院9.根据《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A.专向性B.专业性C.强制性D.固定性10.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 )A.5年B.15年C.2年D.4年11.( )是世界贸易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最多边贸易制度的基石.A.最惠国待遇原则B.国民待遇制度C.非歧视原则D.普遍优惠制度12.我国承诺逐步放开贸易经营权,在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 )内,除国家专营商品外,所有我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业务.A.5年B.3年C.1年D.8年13.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 )A.国家专营贸易管理B.配额管理C.许可证管理D.目录管理二、多项选择题1.构成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框架的主要法律及条例包括( )A.《对外贸易法》B.《海关法》C. 《外汇管理条例》D. 进出境检疫、检验的相关法律E.《关税条例》2.我国对货物进出口被告统一的管理制度,货物分为()A.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B.限制进出口的货物C.自由进出口的货物D.附加条件进出口的货物E.附期限进出口的货物3.在国内产业受到进口产业的损害时,国家可以分别采取( )A.反倾销措施B.反补贴措施C.保障措施D.关税措施E.严禁进口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服务贸易是指通过( )方式提供的服务.A.跨境提供B.境外消费C.商业存在D.自然人存在E.消费者与提供者的实际流动5.经常项目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 )A.贸易收支B.劳务收支C.单方面转移D.各类贷款E.证券投资6.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 )A.对列入法宝检验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B.对出口食品卫生检验C.对出口危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D.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冻食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E.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7.( )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A.进口产品存在倾销B.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C.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D.后果严重E.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威胁8.下列( )情形下,终止反倾销调查.A.申请人撤销申请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C.倾销幅度低于2%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可忽略不计E.商务部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9.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 )A.征收临时反倾销税B.要求提供保证金,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C.要求提供保函, ,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D.要求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E.建立关税壁垒10.构成补贴须具备两个要素,即( )A.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B.接受都获得的利益C.受补贴企业的数量D.企业受补贴的数额E.企业受补贴的比例11.符合以下( )条件时,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可以适当延长.A.按照《保障措施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B.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C.已经履行有关对外通知、磋商的义务D.延长后的保障不严于延长前的措施E.一项保障措施期限及其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12.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在性质上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救济,其区别主要为()A.当事人不同B.申诉对象不同C.实体规则或审查标准不同D.处理争议的程序不同E.复议、审判机构不同13.反倾销措施包括()A.临时反倾销措施B.价格承诺C.反倾销税D.关税壁垒E.贸易壁垒14.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审查的事项有( )A.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B.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C.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D.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E.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三、判断分析题。

00043经济法概论课程考试说明(定稿).docx

00043经济法概论课程考试说明(定稿).docx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课程考试说明一、本课程使用的教材、大纲《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课程指定使用的教材为《经济法概论》(附大纲),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组编,刘文华主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 年版。

二、本课程的试卷题型结构及试题难易度1、试卷题型结构表。

课程000043课程经济法概论(财经类)代号名称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合计每题11351010分值题数308461150合计30812301010100分值2、试卷按识记、领会、简单运用、综合运用四个认知层次命制试题,四个认知层次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大致分别识记占20% 、领会占 30% 、简单运用占 30% 、综合运用占 20% 。

3、试卷难易程度大致可分为“容易、中等、偏难”。

根据课程的特点,试卷中不同难易度试题所占的分数比例大致为,容易占30 分、中等占 50 分、难占 20 分。

三、各章分数的大致分布章次内容分值第一章法学基础及相关知识2第二章经济法基础理论6第三章企业法4第四章公司法10第五章合同法20第六章工业产权法12第七章反不正当竞争法6第八章产品质量法6第九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6第十章税法6第十一章金融法2第十二章劳动法6第十三章自然资源、能源、环境法4第十四章会计、审计法2第十五章对外贸易法、 WTO 规则4第十六章经济争议解决制度4合计100四、各章内容的重、难点第一章法学基础理论和相关经济法律制度1、法的本质、法人的成立。

2、代理的法律特征。

3、所有权的四项权能、所有权与债权的区别。

第二章经济法基础理论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

3、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的理解。

第三章企业法1、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内部领导制度。

2、中外合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3、破产原因、破产宣告。

第四章公司法1、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特征、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制度、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制度、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公司上市的条件。

国际贸易法学课件第十五章区域性贸易协定

国际贸易法学课件第十五章区域性贸易协定
例》(TRB)
第四节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
一、NAFTA概述 (一)NAFTA的产生 (二)NAFTA的特点 (三)NAFTA与其他协议的关系 1、NAFTA与GATT的关系 2、NAFTA与FTA的关系 (四)NAFTA的基本结构 二、货物贸易规则 (一)关税措施 (二)国民待遇和非关税措施 (三)原产地规则 (四)敏感商品贸易和政府采购规则 三、投资措施 (一)投资及外国投资者 (二)投资待遇 (三)实绩要求 (四)资金转移 (五)保留现存的不符措施
四、服务贸易措施 (一)范围 (二)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 (三)市场准入及其限制 (四)职业服务与商务人员暂时入境 (五)部门服务业开放 五、NAFTA争端解决机制 (一)NAFTA第20章一般争议解决程序 1、范围 2、协商、斡旋、调解、调停 3、仲裁小组裁决 4、采取报复措施 5、国内实施程序 (二)投资争议解决程序:国际仲裁 1、提出仲裁请求 2、仲裁规则的选择 3、仲裁庭的组成 4、仲裁裁决
第一节 概述
一、区域性为成立关税联盟或自由贸 易区而订立的临时协议的安排。 二、多边贸易体制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 系
第二节 亚洲及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文件
一、概述 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基本原则:全面性、与WTO一致性、可比性、
(三)反倾销与反补贴税事项的审查与争议解决 1、审查的性质和审查事项 2、专家小组的建立及审查范围 3、专家小组 4、特别异议程序 5、专家小组审查保障制度 六、北美自由贸易区环境和劳工保护措施及其争议解决 (一)《北美环境合作协议》 1、基本义务 2、机构安排 3、争议解决和报复 (二)《北美劳工合作协议》 1、目标 2、主要义务 3、机构设立 4、协商、争议解决
非歧视性、透明度、维持现状、自由化时间表、灵活性、合作原则 三、单边承诺与集体行动计划 (一)单边行动计划 (二)集体行动计划 1、服务贸易 2、投资 3、产品的标准化 4、通关手续 四、经济和技术合作 五、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4年4月6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04年4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八条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12.10•【文号】国务院令第332号•【施行日期】2002.01.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贸易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已经2001年10月31日国务院第4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2001年12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货物进出口管理,维护货物进出口秩序,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以下简称对外贸易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从事将货物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或者将货物出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贸易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国家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国家准许货物的自由进出口,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货物进出口贸易。

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口的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对货物进出口设置、维持禁止或者限制措施。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

第六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货物进出口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七条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依照对外贸易法和本条例的规定,主管全国货物进出口贸易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货物进出口贸易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货物进口管理第一节禁止进口的货物第八条有对外贸易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禁止进口。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进口的,依照其规定。

禁止进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国营贸易管理规定(3篇)

国营贸易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营贸易管理,规范国营贸易行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营贸易,是指在对外贸易活动中,国家授权企业或者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品种、数量、价格等条件,统一经营或者垄断经营特定商品的行为。

第三条国营贸易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战略需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二)公平竞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三)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四)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

第四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营贸易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营贸易管理工作。

第二章国营贸易品种管理第五条国营贸易品种由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市场供求状况和产业发展要求,按照以下程序确定:(一)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国营贸易品种建议;(二)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国营贸易品种包括以下类别:(一)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商品;(二)关系国际收支平衡的重要商品;(三)关系国内市场供应的重要商品;(四)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要商品。

第七条国营贸易品种的调整,按照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八条国营贸易企业或者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营贸易品种目录执行,不得擅自经营国营贸易品种。

第三章国营贸易经营主体管理第九条国营贸易经营主体包括以下类型:(一)国家授权企业;(二)国家授权机构;(三)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经营主体。

第十条国家授权企业或者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三)具有稳定的经营规模和良好的信誉;(四)具备从事国营贸易所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五)符合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国家授权企业或者机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取得国营贸易经营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限制进口的货物
有对外贸易法第十六条第$ 一% 四% 五% ! $ ! $ !
六% 七% 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货物 " 限制进口 # 其他法律 ! 行政 $ ! $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
法规规定限制进口的 ! 依照其规定 " 限制进口的货物目录由国务院外经贸主管部门会同国务 院有关部门制定 # 调整并公布 " 限制 进 口 的 货 物 目 录 ! 应当至少在实施前 $ 在 %天 公 布 & 紧急情况下 ! 应当不迟于实施之日公布 " 第十一条 国家规定有数量限制的限制进口货物! 实行 配额管理 & 其他限制进口货物 ! 实行许可证管理 " 实行关税配 额 管 理 的 进 口 货 物 ! 依照本章第四节的规定 执行 " 第十二条 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 由国务院外 以下统称进口配 经 贸主管部门和国务院有关经济 管 理 部 门 ’ 额管理部门 (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划分进行管理 " 第十三条 对实行配额管理的限制进口货物! 进口配额 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 )月 * %日 前 公 布 下 一 年 度 进 口 配 额 总 量" 配额申请人 应 当 在 每 年 +月 %日 至 +月 * %日 向 进 口 配 额管理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进口配额的申请 "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在每年 % ,月 * %日前将下一年度 的配额分配给配额申请人 "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需要对年度配额总量进行调 整! 并在实施前 $ %天予以公布 " 第十四条 配额可以按照对所有申请统一办理的方式分 配" 第十五条 按照对所有申请统一办理的方式分配配额 的! 进口配额管理部门应当自规定的申请期限截止之日起 ,

国内外贸易与进出口制度

国内外贸易与进出口制度

国内外贸易与进出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企业的国内外贸易与进出口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提高企业对外经济合作的效率和经济效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国内外贸易与进出口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条贸易合规要求1.企业应遵守国家对外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严禁从事违法违规的贸易行为。

2.企业应遵从国际贸易准则,不得从事任何侵害国际公平贸易的行为。

第四条进出口许可证申请1.企业在进行国内外贸易与进出口活动前,必需依照国家规定自动申请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

2.企业应供应真实、准确的申请料子,并依照相关程序提交给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企业在取得进出口许可证后,应依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相应的贸易活动,不得超范围从事其他贸易。

第三章进口规定第五条进口商品备案1.企业在进行商品进口前,应依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备案相关进口商品信息。

2.企业应供应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并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进口操作。

第六条进口报关1.企业在从海关进口商品时,应依照国家规定进行进口报关手续。

2.企业应供应真实、准确的报关料子,并依照报关程序进行操作。

第七条进口关税和进口税收1.企业在进行商品进口时,应依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应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税收。

2.企业应依照海关要求,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原产地等信息,确保关税的正确计算。

第八条进口质量和检验监管1.企业在进行商品进口时,应遵守国家相关质量和检验标准,确保进口商品的安全和质量。

2.企业应依照海关要求进行商品质量和检验监管手续,有效防止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

第四章出口规定第九条出口商品备案1.企业在进行商品出口前,应依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备案相关出口商品信息。

2.企业应供应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并严格依照备案内容进行出口操作。

第十条出口报关1.企业在向海关出口商品时,应依照国家规定进行出口报关手续。

世界贸易组织

世界贸易组织
第十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WTO)
•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特征: 自动性、同一性、相互性和普遍性。 • 最惠国待遇原则的例外: 主要有四种情形: 一是以关税同盟和自由贸易区等形式出现的区域经济安排, 在这些区域内部实行的是一种比最惠国待遇还要优惠的 “优惠制”,区域外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无权享受; 二是对发展中成员实行的特殊和差别待遇(如普遍优惠 制); 三是在边境贸易中,可对毗邻国家给予更多的贸易便利; 四是在知识产权领域,允许成员方就一般司法协助国际协 定中享有的权利等方面保留一些例外。
第十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WTO)
第一节 WTO的产生、宗旨和职能
一、WTO的由来——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1.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产生 世界贸易组织的前身是1947年成立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缩写为 GATT),在世界贸易组织正式运行之前,关税与贸易总 协定是协调、处理国家间关税与贸易政策的主要多边协定。 GATT从194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到1995年1月1日世界 贸易组织正式运行,一直以“临时适用”的形式存续了47 年。截至1994年底,GATT共有128个缔约方。
第十五章 世界贸易组织(WTO)




第二节 WTO的基本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
• 非歧视原则(Non-discrimination)主要包括最惠国待遇 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一) 最惠国待遇原则 • 最惠国待遇原则本质上意味着一成员平等的对待其他成员, 在不同成员之间实施非歧视待遇。这是一成员方在处理与 其他各成员方贸易关系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之一。 • 最惠国待遇(Most 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MFNT)是 指:一成员方将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领域给 予其他任何国家的优惠待遇,立即和无条件的给予其他各 成员方。在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待遇的实质是保证市场竞 争机会均等。

大学市场经济学经典课件第十五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对外开放

大学市场经济学经典课件第十五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对外开放

第三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外 开放的多渠道
一﹑对外贸易 二﹑对外资金交流 三﹑对外科技交流 四﹑对外人员交流

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对外开放的多元化

一﹑对不同国家﹑地区的开放
– (一)巩固和发展港澳地区﹑日本﹑美国和 欧盟市场 – (二)努力开拓东欧﹑俄罗斯及独联体各国 市场 – (三)大力开发和培育发展中国家市场
二﹑对外开放的长期性和多样性 根据邓小平思想,1984年10月党的 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 改革的决定》。正式把对外开放定为我 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就该国策的基 本内容而言,包括了两个方面:其一, 时间的长期性;其二,内容的丰富性。

第二节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外 开放的多层次
一﹑经济特区 二﹑沿海开放城市 三﹑沿海经济开发区 四﹑沿江和内陆城市开放区 五﹑沿边对外开放
二﹑对世界不同经济组织的开放 三﹑对区域经济组织的开放

第十五章 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对外开放
我国经济上的对外开 放适应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 大趋势,也有利于建立和发 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第一节 对外开放是我国一项长 期基本国策

一﹑我国对外开放的必要性
– (一)只有实行对外开放,才能获得国际分 工基础上带来的经济利益。 – (二)必须实行对外开放,才能分享世界科 技革命的成果。 – (三)实行对外开放,有利于摆脱贫困落后。 – (四)实现我国经济跳跃式发展必须实行对 外开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2016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6.11.07•【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施行日期】2016.11.07•【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4年4月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修订根据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对外贸易经营者第三章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第六章对外贸易秩序第七章对外贸易调查第八章对外贸易救济第九章对外贸易促进第十章法律责任第十一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对外贸易秩序,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对外贸易以及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是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和国际服务贸易。

第三条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依照本法主管全国对外贸易工作。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鼓励发展对外贸易,维护公平、自由的对外贸易秩序。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缔结或者参加关税同盟协定、自由贸易区协定等区域经济贸易协定,参加区域经济组织。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等待遇。

第七条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类似措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国家或者该地区采取相应的措施。

经济法概论判断分析题与答案

经济法概论判断分析题与答案

经济法概论判断分析题第一章、基础理论知识1、法律是公平的,它既属于统治阶级,也属于被统治阶级。

错2、原始社会没有法律。

对3、法律作为俄一种社会现象,属于历史的范畴对4、法是统治阶级全部意志的体现错5、企业组织的经济义务就是对消费者、用户的义务。

错6、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是社会的基础法。

错第二章、民法基础知识●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所有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错●精神病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错●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可以放弃的错●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错●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诉讼时效期间暂停计算错●无权代理行为经本人追认后,本人一般不能反悔对●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权利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即归于消灭错●在财产所有权的四项权利中,占有权是最根本的权利错●财产所有权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错●在债的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对●侵权行为是产生债的最大量、最主要的法律事实错●法律规定和行政命令是债的终止的最基本、最正常的原因错第三章、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按生产资料所有制性质可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错●企业的首要权利是企业的资产的处置权错●国有企业是国家和政府管理的企业错●国有企业厂长(经理)必须由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错●国有企业监事会的核心工作是监督企业的经营决策错●个人独自企业解散的,必须首先清偿所欠税款错●普通合伙企业的主要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错●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日期就是合伙合同的签订日期错●外资企业就是外国企业错●破产财产就是破产企业的财产错●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可以结案对第四章、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最一般的特征是法定性、发人性和组织性对●按照公司财产责任形式,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错●我国《公司法》调整的是所有公司内部、外部的组织管理关系和财产经营关系错●董事会是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的公司内部常设机构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错●国有独自公司的董事会是股东的常设执行机关错●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公司财产对●公司提取公积金的目的是偿还所欠外债和增加职工福利错第五章、证券法律制度●证券法本质上是“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对●证券法是实体法与程序法的结合对●金融债券是由政府依法发行的债券错●溢价发行就是按高于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对●注册制与核准制是完全对立的两种证券发行审核机制错●证券包销分为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对●世界证券交易所有两种形式:公司制与会员制对●证券公司是我国证券市场中的主要中介机构对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对●电视中的广告就是要约错●承诺的撤回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对●撤销权期间为诉讼时效期间错●我国《合同法》把违约责任规定为无过错责任对●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驶其到期债权以致影响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对●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对●合同履行,即所谓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是合同目的的体现和要求,是整个合同法的核心对第七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仿冒他人商品包装装潢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错●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以外完成的发明创造是非职务发明创造错●《商标法》规定,药品、香烟必须适用注册商标错●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也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对●发明专利权期满,专利权人如果想继续得到法律保护,可以申请续展错●专利权可以转让,但专利申请权不得转让错●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专利局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对●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任何人都可以想侵权人所在地或者侵权行为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控告或检举。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第三版)第03篇服务贸易规则及案例

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第三版)第03篇服务贸易规则及案例

第二节 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一)金融服务附件的协议范围
—界定金融服务及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范围
金融服务具体包括内容:详见教材205页 金融服务提供者的范围:
一成员方希望提供或正在提供金融服务的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但不包括政府机构。
第二节 金融服务贸易规则
(二)部长会议《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 解》的协议范围
GATS第5条允许成员方可以参加双边 或多边服务贸易自由化协议,但这类协 议必须适用于众多的服务部门,并不得 事先规定排除某一提供方式;在市场准 入与国民待遇方面实质性取消歧视。
四、服务贸易的基本规则
(六)对限制竞争行为的约束 《服务贸易总协定》第8条“垄断及专营 服务提供者”和第9条“商业惯例”对限 制竞争的行为作出了约束。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签订的背景
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序言部分概括 了进行服务贸易谈判应考虑的三个方面: 第一,通过建立一个服务贸易原则和规则 的多边框架,以进一步扩大服务贸易。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签订的背景
第二,所有成员为了实现国内政策的目 标,有权对其境内服务的提供制定和实 施新的规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成员方 由于其发展水平的制约,应有实施该项 权利的特殊需要。
五、世贸组织成员可援引的例外
1.紧急保障措施
指世贸组织成员在由于没有预见到的变化, 或由于某一具体承诺而使某一服务进口数 量太大,以至于对本国的服务提供者造成 严重损害或产生严重损害的威胁时,可以 部分或全部地中止此承诺以减缓或消除损 害。
五、世贸组织成员可援引的例外
2.为保障国际收支平衡的例外条款
三、WTO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及范围
(二)范围 3.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 包括:建筑物的一般建筑工作,民用工 程的一般建筑工作,建筑物的安装与装 配工作,建筑物的完善与装饰工作,其 他服务。

世界经济史(第五版)第十五章 自由贸易与世界经济的形成

世界经济史(第五版)第十五章  自由贸易与世界经济的形成

第一节 自由贸易与世界市场扩大
二、英国的自由贸易进程
随着工业资产阶级的不断壮大,自由贸 易和保护贸易斗争的焦点集中到《谷物法》 上。1815年通过的《谷物法》限制或禁止 谷物进口,以保证国内谷物的价格水平。
第一节 自由贸易与世界市场扩大
二、英国的自由贸易进程
1846年《谷物法》废除。代表重商主义的 《航海法令》也在1849年受到限制,到1851 年,该法被彻底废止。 19世纪五六十年代,格莱斯顿执行了坚定的自 由贸易政策。1860年实行了英国对外贸易完全 自由化的第一个预算,废除大部分食品关税, 所有来自英国领地进口品享受的优惠税率也被 废除了,只有蔗糖和糖果进口税依然是重要的 财政收入来源。
第一节 自由贸易与世界市场扩大
二、英国的自由贸易进程
自由贸易的第一个胜利是哈斯基森在1823— 1825年改革了海关税则。1823年后,随着财政 状况有所改观,贸易大臣哈斯基森降低了许多 制成品、原料和消费品的关税,取消了原来构 成英国财政制度主要基础并严重束缚国内贸易 的许多消费税,特别取消了不准丝织品进口的 禁令。
再其次,政府对对外贸易中的干预减少, 制定调整国际经贸关系的法律规范和统一有 关各方都能接受的贸易惯例。
最后,在保险业方面的统一性也取得了进 展。
第二节 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
三、金本位和国际金融制度的发展
1717年英国铸币厂总管伊萨克·牛顿爵士将金 价定为3英镑17先令10.5便士,这是英国金本位的 开端。这个比价一直延续到1931年,其中1797年 至1819年和1914年至1925年中断过。英国实行金 本位的原因是白银贬值。到18世纪末期,白银已经 从英国流通中消失,英国走向了事实上的金本位制 。
第二节 世界经济体系的形成

第十五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第十五章  对外贸易法律制度  《经济法》PPT课件

第一节对外贸易法概述
• 五、对外贸易经营者
• 通过法律的形式明确对外贸易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对 于发挥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对外贸易交往过程中的积极性 与主动性,保护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不可 低估的作用。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外贸经营者 的合法权利主要有: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对外贸易代 理权;依法平等取得进出口单证的权利;公平竞争的权 利;成立和参加进出口商会的权利;平等享受优惠待遇 的权利;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请求权;自主使 用外汇的权利。根据《对外贸易法》的规定,外贸经营 者的义务主要有:依法经营义务;依法结汇义务;依法 申报义务;公平竞争义务;其他义务,如对外贸易经营 者必须信守合同、保证货物质量、完善售后服务等。
第一节对外贸易法概述
• 六、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 我国《对外贸易法》确定了下列基本原则,这些基本
原则是对外贸易法主体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制定其他 对外贸易法律规范的基础,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政策 和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 • (1)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依法维护公平的、 自由的外贸秩序的原则。 • (2)鼓励发展对外贸易,发挥地方积极性,保障对 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自主权的原则。 • (3)平等互利的原则。我国根据平等互利原则,促 进与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往来。 • (4)对等原则和最惠国、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节对外贸易基本法律制度
• 二、国际服务贸易管理法律制度 • (一)国际服务贸易概述
•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议》的 规定,国际服务贸易包括4项内容: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 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 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 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 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我们可以 把国际服务贸易划分为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 自然人流动四个大类。国际服务贸易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 成部分,也是近年来增长幅度较大的部分。世界贸易组织 的法律框架与我国《对外贸易法》均将服务贸易纳入其调 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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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对外贸易法律制度(一)单选1、以(a )为基本框架、以其他相关条例为补充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成了我国货物、技术和服务进出口管理的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

A、《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D、进出境检疫、检验的相关法律2、(a )是我国关税制度的重要法律依据。

A、《海关法》 B 、《对外贸易法》 C 、《外汇管理条例》D、《纺织品协议》3、对原产于与中国未订有关税互惠协议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按照( a )征税。

A、普通税率B 、优惠税率 C 、暂定税率 D、低税率4、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b )为完税价格。

A、批发价格 B 、零售价格 C 、货价 D、到岸价格5、《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于(a)颁布。

A、2001年11月26日 B 、2002年11月26日 C 、2003年11月26日D2002年1月1日、6、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 a )的出口价格进入中国市场。

A、正常价值B 、固定价值 C 、到岸价格 D、完税价格7、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实施之日起不得超出( a ),特殊情形下可延长至9个月。

A、4个月 B 、9个月 C 、6个月 D、一年8、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间,可以向( a )做出改变价格或者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

A、商务部 B 、外交部 C 、外贸部 D、国务院9、根据《反补贴条例》进行调查、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必须具有( a )。

A、专向性 B 、专业性 C 、强制性 D、固定性10、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不超过( d )。

A、5年 B 、10年 C 、 2年 D、4年11、( a)是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中最重要的基本原则和义务,是多边贸易制度的基石。

A、最惠国待遇原则 B 、国民待遇原则 C 、非歧视原则D、普遍优惠制度12、中国承诺逐步放开贸易经营权,在中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的(b )内,除国家专营商品外,所有中国企业都有权进行货物进出口。

A、5年 B 、3年 C 、1年 D、8年13、国家可以对部分货物的进出口实行(a )。

A、国营贸易管理 B 、配额管理C 、许可证管理D、目录管理二、多选1、构成我国对外贸易法律制度框架的主要法律及条例包括(abcd )A、《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C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D、进出境检疫、检验的相关法律。

E、《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条例》2、我国对货物进出口实行统一的管理制度。

货物分为(abc )A、禁止进出口的货物、 B 、限制进出口的货物C 、自由进出口的货物D、附加条件进出口的货物E、附期限进出口的货物3、在国内产业受到进口产品的损害时,国家可以分别采取(abc )A、反倾销措施、 B 、反补贴措施 C 、保障措施D、关税壁垒E、严禁进口4、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定,服务贸易是指通过下述几种方式提供的服务(abcd )A、跨境提供 B 、境外消费 C 、商业存在D、自然人存在E、服务产品的流动5、经常项目指国际收支中经常发生的交易项目,包括(abc )A、贸易收支、B 、劳务收支、 C 、单方面转移等D、各类贷款E、证券投资6、法定检验的范围包括:(abcde )A、对列入该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 B 、对出口食品的卫生检验;C 、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D、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E、对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7、(abce)是采取反倾销措施的必要条件。

A、进口产品存在倾销 B 、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E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威胁C 、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D、后果严重8、下列情形下,终止反倾销调查(abcde )A、申请人撤销申请;B 、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C 、倾销幅度低于2%;D、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可忽略不计和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

E商务部认为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

9、临时反倾销措施包括(abcd )A、征收临时反倾销税、B 、要求提供保证金、C 、保函D、其他形式的担保,其数额不得超过初步裁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E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10、构成补贴须具备两个要素(ab )A、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 B 、接受者获得的利益C受补贴企业的数量D企业受补贴的数额、E企业受补贴的比例11、符合(abcd ),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可以适当延长:A、按照保障措施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保障措施对于防止或者补救严重损害仍然有必要;B 、有证据表明相关国内产业正在进行调整;C 、已经履行有关对外通知、磋商的义务 D、延长后的措施不严于延长前的措施。

E一项保障措施的实施期限及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12、国内程序救济和多边程序救济在性质上是两种根本不同的救济,其区别主要(abcde )A、当事人不同 B 、申诉对象不同 C 、实体规则或审查标准不同D、处理争议的程序不同E复议、审判机构不同13、反倾销措施包括(abc )A、临时反倾销措施、B 、价格承诺 C 、反倾销税D、关税壁垒E追溯征收反倾销税14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审查的事项(abcde )A、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B 、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 C 、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D、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E被调查产品的库存情况;三、判断分析1、外贸法律制度以外汇管理条例为主,还包括其他法律。

(ⅹ)2、对禁止进出口和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实行目录管理,由国务院外经贸管理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ⅹ)3、只有危害了对外贸易秩序,外贸主管部门就可以采取贸易限制措施。

(ⅹ)4、在对外贸易经营活动中,不得实施以低价销售商品、串通投标、发布虚假广告、进行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ⅹ)5、进口货物自进境起到办结海关手续止,出口货物自向海关申报起到出境止,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自进境起到出境止,应接受外贸主管部门监管。

(ⅹ)6、进出境货物的完税价格,由税务机关依法确定。

(ⅴ)7、出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ⅹ)8、境内机构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可以不调回境内,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存在境外。

(ⅹ)9、对于须经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未经检验,不得销售,但可以使用(ⅹ)10、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一定损害或者产生一定损害威胁,或者对建立国内产业造成可能的阻碍。

(ⅹ)11专向性补贴指“进口的产品直接接受出口国家或地区给予的任何形式的补贴”。

(ⅹ)12、世界贸易组织就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

(ⅹ)13、对于限制进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许可证管理。

(ⅹ)第十六章环境法律制度(一)单选1、( d )分类方式在环境管理中较为常见。

A、根据环境要素的形成B 、依据环境要素的不同C、依照环境的功能的不同D、依照环境范围的大小不同2、(b)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

A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B 、环境保护基本法C、综合性环境立法D、部门环境法3、(a )是指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自己的污染和破坏行为负责。

A、环境责任原则 B 、公众参与原则C、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4、我国目前将(a )城市划定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

A 47个B 、30个 C、15个 D、10个5、( a )是指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者超过国家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按照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根据规定征收一定的费用的制度。

A、排污收费制度 B 、“三同时”制度C、限期治理制度D、环境影响评价制度6、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制定于( a )A、1987年 B 、1990年 C、1995年 D、2004年7、我国于1987年制定、并于( a )修改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A、2004年 B 、2001年 C、2003年 D、1999年8、我国于1996年10月通过了( a )。

A、《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B 、《大气污染防治法》C、《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D、《水污染防治法》(二)、多选1、依据环境要素的不同,可以将环境分为(abcde )等。

A、大气环境、B 、水环境(湖泊环境和河流环境)、C、海洋环境、D、土壤环境、E、生物环境(森林环境、草原环境)2、我国环境法保护的重点在于(abcd )A、社区环境、B 、村镇环境、C、城市环境、D、区域环境。

E、室内环境3、我国环境法体系由下列几个部分组成(abcde )A、宪法中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B 、环境保护基本法C、综合性环境立法D、部门环境法、E、环境标准4 、我国对“预防为主”原则的贯彻落实体现在(abce )A、全面规划、合理布局B 、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管理C、生产预防D、污染者付费E、并不排斥治理5、“污染者”既包括(abcde )A、国有企业,B 、集体企业、C、私营企业、D、个人E、外资企业6、环境保护责任原则完整地表述为(abcd )A、污染者付费、B 、利用者补偿、C、开发者保护、D、破坏者恢复E、环境责任原则等同于环境法律责任7、环境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abcd )A、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B 、“三同时”制度C、排污收费制度D、限期治理制度E公众参与制度8、“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abc )A、主体工程同时设计、B 、同时施工、C、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D、同时销售E、同时服务9、关于防治环境污染,我国目前主要颁布了哪几部法律?(abcd)A、大气污染防治法B 、水污染防治法C、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D、环境噪声污染法E、液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0、《水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abcd )A、加强水污染防治的流域管理 B 、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C、划定水保护区D、加强对城市污水的集中治理等E、同时投产使用11、下列内容哪些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内容?(abcde )A、实行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B 、实行总量控制区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制度。

C、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D、划定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等E、企业应当采用能源利用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12、为了避免“先污染后治理”,国家在经济工作中必须注意对环境进行保护,可采取的措施是(abc )A、将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B 、国家应当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C、建立具体的制度加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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