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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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首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立有利于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拥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是最多的民族,而其他的少数民族人数相对较少。

在历史上,少数民族常常面临汉族文化的侵蚀和汉族人口过多的局面。

为避免少数民族文化的边缘化和消失,中国政府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各少数民族创造了保护自身文化和权益的环境。

其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我国很多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边疆和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的局限性和历史原因,导致了这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相对落后。

通过设立民族自治政府和自治机构,少数民族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他们自己的资源,制定有针对性的经济政策,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转型和发展。

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资源流入民族地区,增加就业机会,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再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一个国家的稳定和和谐的发展,源于民族之间的和睦相处和互相尊重。

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少数民族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发展自己的事务,提高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增进不同民族之间的理解和交流。

少数民族群众参与自治政府和自治机构的决策过程,能够增加他们对国家的认同感,进而促进国家的社会稳定和统一最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利于传承和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和特色。

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和传统,这些文化和传统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宝贵财富。

通过设立民族自治政府和自治机构,少数民族能够更好地保护和传承自己的文化遗产,推动古老的传统文化在现代社会得到传承和发展。

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为各民族提供了一个互相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促进了中华民族的多元文化的繁荣和发展。

总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立对于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以及传承和发展民族文化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民族自治地区提供更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资源支持,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目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优越性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之间的和谐发展。

这一制度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本文将从政策保障、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三个方面,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首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政策保障方面具有明显优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自治地方享有自主管理、自治权力和管辖范围内的自治权。

他们可以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自治条例、规章和决定,保障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文字、安全和发展。

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府是以民主、协商的方式组成,确保少数民族的代表参与政府决策和管理事务。

这使得民族自治地方能够更好地满足自身的经济、教育、卫生、文化等各方面的需求,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

其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经济发展方面也具有显著的优势。

中央政府为民族自治地方提供了各种政策和经济支持,包括财力保障、税收优惠、产业扶持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能够更好地发展本地区的经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同时,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在扶贫、就业、教育、医疗等方面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政策和措施,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福利,缩小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的发展差距。

最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文化传承方面也有重要意义。

中国拥有56个民族,不同民族之间拥有独特的语言、文字、习俗、节日和传统文化。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通过教育、文化活动等手段传承和保护这些文化遗产。

自治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学院、研究中心,开展民族语言教学和民族文化研究,加强青少年对本民族文化的了解和认同,保护和弘扬本民族的文化特色。

综上所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政策保障、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承方面都具有明显的优越性。

这一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同时,通过政策支持和经济发展,民族自治地方能够更好地满足本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监督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立法监督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作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作为我国地方立法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具有不同于其他地方立法类型的特征。

而与之相关的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监督制度在保障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协调发展方面有着不可忽略的作用。

但也应当看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监督制度仍然有着许多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下文所指涉的研究对象将聚焦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变通规定的制定权的监督;当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作为普通地方政权制定地方性法规时的立法监督问题,本文并不涉及。

一、对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监督的理论分析(一)、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监督的法理分析。

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监督的法理基础,来自于权力制约的一般原理和立法权力的自身性质。

权力制约主要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的分立与制衡,其旨趣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在近代人民主权思潮的引领下,它还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早在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们就对以权力制约原则为核心精神的立法监督理论展开了充分的理论论述,使之成为了近代西方宪政的基础之一。

洛克曾指出,如果不能对立法机关进行有效的约束和控制,这一民主的权力机关就会走向它的反面-从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变为妨害人民利益的侵略者。

孟德斯鸠对此的表述是,“任何一项分权力的滥用,都可能造成权力系统的运转故障”。

「1」美国联邦党人认为立法机关不仅掌握财权,且制定公民权利义务的准则,如以立法机关作为自身权力的裁决人,不仅违背宪法的原意,而且会损害公民的自由。

「2」由此推而论之,立法权力必须遵循权力制约原则,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必须受到严格的和实际的控制,这是现代国家权力运作的基本规则的要求,更是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能在其权域范围内正常运行的需要。

其理由是: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权担负着完善甚至是支撑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的重要使命,与此相适应,民族区域自治立法机关也成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中心;对这样一个机关及其行为施以必要的监督自然是民族区域自治立法监督的内涵所在。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加强民族团结中的地位和作用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加强民族团结中的地位和作用
从中国民族的人口状况上看,汉族人口众多,民族人口相差悬殊,少数民族人口数量呈上升态势,不具备建立联盟国家的民族人口基础和条件。
从中国民族的地理分布上看,封闭的地理环境造成各民族的原住性,复杂的地理气候条件使形成了以汉为主的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状况。
从中国民族的社会形态上看,截至解放初期各少数民族呈现着封建社会阶段、封建农奴社会阶段、奴隶社会阶段、原始公社制等多样而落后的社会形态,实现各民族社会形态的共同跨越是不可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立以汉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各少数民族在汉的帮援下通过一定的先进思想领导和自身努力实现跨越才是明智之举。
四、60年的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有力地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民族团结提供了重要保证。
民族区域自治极大的调动了少数民族大发展的积极性,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在加快推进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高度关注民生,努力让发展和建设成果惠及各族人民。2006年,内蒙古自治区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78年的301元增加到10358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131元增加到3342元。全区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由1978年的267.73元增加到2006年的7666.6元,年均增长12.7%;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78年的十多元增加到2006年的2772元,年均增长20%以上。“十五”期间,全区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01万个,其中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同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了农村牧区低保制度。“十五”期间,全区共有92万农牧民稳定脱贫,70多万城镇人口享受到低保补贴,40多万特困农牧民得到了困难补助。2005年,自治区作出“两项承诺”,即让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个人就业,考上大学的学生不能因为家庭困难上不起学,并形成长效机制。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浅谈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内容摘要】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关系客观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实践证明,它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在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我们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

【关键词】民族制度区域自治优越性绪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民族问题都是世界上多民族国家面临的一个普遍问题,它影响着各国政府和人民,世界的安宁和稳定。

世界上许多的多民族国家采用不同的民族政治制度来处理民族问题,像联邦制、民族自治等,中国则采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其前提是国家的集中统一,核心是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根本目的是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一、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因新中国作出民族区域自治这一重大历史抉择,是基于对中国国情和民族问题实际的正确把握。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

汉族人口最多,经济文化发展较快;而少数民族人口少,经济文化发展较慢。

我国民族这一构成实际决定了各民族只能团结,不能分裂;各民族只有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内互助合作,把少数民族地大物博的优势与汉族人口众多、经济文化先进的优势结合起来,相互取长补短、互通有无,才能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富强。

(一) 统一多民族的国家的长期存在,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深厚的历史基础。

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国境内各民族逐步汇合成了中华民族,我国自秦统一以来,绝大部分时间是一个统一的国家,长期存在着中央集权制度。

几千年来各民族之间相互往来,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文化,民族间长期的共同生活、共同劳动从未间断过。

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各民族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开拓了辽阔的祖国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为了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繁荣,我国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这一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

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依法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能够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各民族在政治上一律平等,共同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共同决定本地区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务。

这有助于增强少数民族的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其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民族地区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政策,合理开发利用本地资源,发展特色产业。

国家也会给予民族地区相应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帮助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

通过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地区的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再者,这一制度有利于保护和传承少数民族的文化。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可以自主开展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各民族独特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得到尊重和保护,民族文化得以传承和弘扬。

这不仅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也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和认同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在民族区域自治的框架下,各民族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促进社会的进步。

不同民族之间的交流与融合不断加深,增进了彼此的了解和信任,形成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

一是充分尊重了历史。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划分,充分考虑了各民族的分布特点、历史渊源和文化传统,具有深厚的历史基础。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2.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地方。

3.自治机关的组成和职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机关的职权包括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务。

4.自治权的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行使自治权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政策,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5.国家的帮助和支持: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使他们能够自主管理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合作,减少了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3.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总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对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浅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浅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浅析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引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后,就非常重视民族问题。

随着中国共产党的日益成熟,对中国国情认识的不断深化,逐步明确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1941年5月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颁布了《陕甘宁边区纲领》,其中规定:“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

”1945年10月23日,中央在关于内蒙工作方针的指示中指出:“对内蒙的基本方针,在目前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1946年2月18日更明确指出:“根据和平建国纲领要求民族平等自治,但不应提出独立自治口号。

”在这一方针指导下,1947年5月1日,党领导建立了我国第一个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为以后在其他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指明了方向,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后来,民族区域自治又明确载入历次宪法,成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各民族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统一领导。

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旨在保障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充分发展的自主权。

这一制度是我国多民族大家庭成功走向繁荣和富强的重要保障,也是中华民族团结和谐的重要体现。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背景、原则和实践,以及该制度对于我国多民族社会的意义和作用。

一、背景和原则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拥有56个民族,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其他55个少数民族则分布在不同的地区。

为了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我国决定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一决策的背景源于我国历史上的民族问题和国际上的民族自治实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原则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于民族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民族平等,保障各民族共同参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事务的权利;坚持统一自由,即在统一大局下,尊重少数民族自治的权利和特殊需求;坚持依法自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自治事务决策和管理;坚持团结互助,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合作和共同进步。

二、实践与成效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主要体现在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机关建设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上。

各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了自治机关,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治。

自治机关的成立和发展为少数民族提供了一个广泛参与管理事务的平台,有利于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此外,我国还制定了一系列与民族区域自治相关的政策和法律,以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

例如,实施了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加强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的生活条件;提供了语言文字保护和传承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这些政策的贯彻执行有效促进了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进步。

三、多民族社会的意义和作用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我国多民族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它有利于加强中华民族的团结和凝聚力,促进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不同民族之间的平等和谐发展,有助于避免民族冲突和分裂的发生,维护国家的和平与安宁。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内容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从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国情、是对马列主义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实践和发展、对我国民族和社会产生的重要作用三个方面论述其重大意义。

[关键字] 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自治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按照民族平等、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维护国家统一和尊重民族自治权的原则,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它的制定与实施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符合我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我们党和国家把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有其必然性的,是根据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原则,结合我国的历史条件和现实情况(民族情况)决定的。

(一)从历史情况来说,我国在政治制度方面长期存在两大主要特点:一是它的统一性,二是中央集权。

早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就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结束了长期诸侯割据的局面,统一了战乱频繁的中国,建立起了中央集权制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000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国家统一则国力强盛、民族团结、人民生活安定;国家分裂则国家衰败、民族分争、人民困苦。

我国在解放后建立民族区域自治,保持了国家的统一,符合我国的历史传统,符合我国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

(二)从现实情况来说,首先,我国有56个民族,汉族人口多,少数民族人口少,地大物博,经济文化比较落后。

这种情况决定了汉族和少数民族只有在统一国家内团结互助,通力合作,才能得到共同的发展。

第二,我国民族分布情况复杂,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特点显著,只有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适应。

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区建立与其经济、政治条件相称的不同规模的自治地方,才能适应我国民族分布的特点和最大限度的满足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要求。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必然性

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必然性

论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必然性摘要: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共产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文采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的方法,论述了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过程,论证历史的必然性并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特点进行了阐述。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和特点进行研究,可以促进民族理论的发展,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建设提供积极的借鉴。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历史必然性;国家结构形式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演变(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萌芽期: 1921 年—1937 年这一阶段,中国共产党提出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从联邦制和民族自决向民族区域自治转变。

1931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承认中国境内少数民族的民族自决权,一直承认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国脱离,自己成立独立的国家权力。

”1 1936 年,中国共产党在宁夏建立了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从理论变为实践,为中国共产党以后制定民族政策奠定了基础。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期: 1937 年—1945 年1938 年11 月,中国共产党召开了六届六中全会,强调了各民族团结抗日的思想主张,提出“团结中华各民族为统一的力量,共同抗日图存。

”1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最早提出是在1941 年5 月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中,“依据民族平等原则,实行蒙、回民族与汉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平等权利,建立蒙、回民族的自治区,尊重蒙、回民族的宗教信仰与风俗习惯。

”3根据这规定,成立了城川蒙民自治区和5个回民自治乡,将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进行了实践。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期: 1946 年—1949 年1947 年4 月27 日,内蒙古自治政府成立, 5 月1 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建立的第一个省级的民族自治区,它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成熟。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重要政治制度安排。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直积极探索并实行这一制度,以促进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为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设立体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原则,包括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优待、民族区域自主权等核心原则。

这些原则在实践中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稳定国家和地方的关系,保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增进各民族间的友好交流和互利合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其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强调了各级政府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合理结合。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力依法享受,但同时也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央的政策决策。

这种结合既保证了民族自治地方在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自主发展,又保持了国家的统一和整体利益。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权力机构的设置、财政自治、语言文字使用、民族教育、宗教信仰自由等方面。

在权力机构的设置方面,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都设有自治机关,由本民族自治地方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政府组成。

这些机关负责行使有关本地区的自治权力,包括立法、政务、司法等职能。

财政自治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等民族自治地方享有一定的财政自主权和财政管理权。

他们能够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和执行财政预算,独立管理本地区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努力保障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

语言文字使用也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国鼓励和保护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在民族自治地方,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可以作为行政、教育、审判等活动的工具,同时中央政府也提供相应的支持和保护。

民族教育是维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途径。

民族自治地方在教育方面有相应的自主权,可以开展本民族的文化、教育、科学研究等工作。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与完善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与完善论文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与完善摘要:理论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受到“第二代民族政策”的挑战,后者不符合“国家治理思维”的发展趋势;实践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存在“形高实低”的问题,是因为其经济功能被忽视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涵是其经济功能和政治功能的有机统一,处理好二者的互动关系有助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坚持和完善。

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第二代民族政策经济功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在多民族国家中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创新。

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施六十多年来,不仅实践中未能很好地发挥基本政治制度的作用,并且理论上也受到一些质疑。

本文拟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当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试图探索解决这些问题的路径。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理论上受到的挑战当前理论界有一种观点,企图弱化、甚至取消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其代表就是所谓“第二代民族政策”。

这种观点的指导思想是效仿美国的民族大熔炉模式,倡导推行淡化56个民族的观念,强化中华民族的身份意识和身份认同,推进中华民族一体化和国家认同的政策,“不允许任何族群(民族)声称是某一特定区域的族群(民族)利益、资源权利和治理权利的代表”。

该观点的立论依据是少数民族“民族意识”的强化,为民族分裂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土壤。

我们对此持不同观点:所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使少数民族‘民族意识’强化,为民族分裂主义的产生提供了土壤”的观点与“国家治理思维”的发展趋势是相违背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仅是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一种创举,同时也有着理论上的依据——国家治理思维。

从封建社会到资本主义社会,从民族国家到多民族国家,国家治理思维经历了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的”的演变历程。

人的“主体性”地位的确立对欧洲从封建社会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起到了关键作用;同样,“主体性”意识也引发了各资本主义国家内部非主体少数民族争取权利的斗争,于是,承认“他我”存在的“主体间性”治理思维开始为统治者重视。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保障少数民族平等参与国家治理、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制度安排。

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从历史背景、制度原则、实践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

一、历史背景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拥有56个民族。

长期以来,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发展相对滞后,存在差别化发展、民族矛盾等问题。

为解决少数民族问题,建立起适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55年,中国第一部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开始了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进程。

此后,国家不断完善和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先后出台了《宪法》、《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制度原则1.宪法确定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原则,保障各民族平等权利和平等地位,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2.统一领导和民族自治相结合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和地方自治相结合的制度安排。

中央政府负责民族区域自治的整体规划和管理,自治地方负责依法自治、自负盈亏、独立施行宪法法律以及自治事务。

3.民族平等和优惠政策的原则:为了促进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国家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经济援助、教育支持、文化保护等方面的措施,以确保各民族平等参与国家治理和社会经济发展。

三、实践成果1.政治权力机构: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行使自治权力,参与国家决策和管理。

2.经济发展: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给予了特殊支持和优惠政策,加大对贫困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推动了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3.文化保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各民族的文化传承和发展,重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使用,支持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习俗传统。

4.教育事业:国家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投入,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受教育水平。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连连看
B.新疆地区的学校除了教授汉
语外,还要开设民族语言课
变通执行权 文化管理自治权
C.西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务
委员会制定了220件地方性法 规和单行条例
D.在金融方面,西藏一直实行
比全国低两个百分点的优惠贷 款利率和低保险费率政策。
经济自治权
注意:
1.不是所有有少数民族的地方都实行自治,而是 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2.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
B
1、如何理解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不同点和 相同点 3、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何优越性?
D
2.2011年,19个省市对口援疆资金总规模将 超过100亿元,以后还会逐步增加。同时, 通过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渠道,中央投入 资金规模将数倍于对口援疆资金规模。这种 援助 ( ) ①有利于加快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 ②是发展新疆自治区经济的根本举措 ③是增强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政治保证 ④体现我国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①③
不包括自治乡。
3.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 府,不包括司法机关。
4.民族区域自治权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 区别于特别行政区的高度自治权。
项目
民族自治区
为了解决民族 问题
特别行政区
为了解决祖国统一的 问题
目 的
制 不同 度 点 自 治 程 度
社会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制度
一定的自治权
1、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是: 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 是我国的一项根本政治制度。 ②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少 数民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 ③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的国情 ④民族区域自治体现了我国民族平等、民族团 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原则 A、①②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④ D、③④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发展的权益。

这一制度的实施使中国成为一个多民族、多文化的大家庭,具有深远的历史渊源和实践基础。

中国是一个拥有56个民族的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之间存在着不同的语言、宗教、风俗习惯以及社会制度等,民族间的交流和融合是国家统一和繁荣的基础。

为了解决民族间的矛盾和问题,我国制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该制度规定,我国民族地区享有自治权力,自治机关享有自主权力。

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民族自治地方有权制定和实施本地区的自治权利、设立自治机构和开展自治事务,自治机构有权管理本地区的民族事务、立法、行政、司法、财政等事务,并行使监督权等。

自治机构具有行使系统内部法律、规章和政策的权力,享有规划、安排本民族事务的权力,维护本民族的合法权益。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充分尊重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民族权利,保障了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权、言论和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文化和教育权利等。

自治机关实施一切属于自己权限的行政、立法、司法等职权。

自治机关与各级政府之间保持了明确的权责划分和协调配合的关系。

自治机关制度为我国各民族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使得我国各民族间实现了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的机会。

各农牧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自治机关积极倡导和推广本地区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有力保护了地方特色,促进了民族文化的多元发展。

然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些地方政府和自治机构的领导干部在实践中存在不团结、不懂民族政策和法律的问题,导致一些民族地区的发展不够平衡、不够协调。

另外,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也带来了一些文化冲击和民族融合的问题,需要进行更加科学的管理和保护。

综上所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基石。

通过该制度的实施,各民族在传统文化的传承上得到了更好的保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合作交流也得到了更好的促进。

论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论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论新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也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列主义民族理论与中国民族和民族问题的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的总原则是: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内的,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的,遵循宪法规定的总道路前进的,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区域自治。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确立1949 年9 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其中第51条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按照民族聚居的人口多少和区域大小,分别建立各种民族自治机关。

凡各族杂居的地方及民族自治区内,各民族在当地政权机关中均应有相当名额的代表”。

从1950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标志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始在规范的道路上发展。

1950年11月初成立的西康藏族自治区,是新中国建立初期成立最早的相当于省辖市一级的自治地方。

后来随着民族地区工作的逐渐展开,民族区域自治在西北、西南、中南地区一些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始实施。

随着时间的推移,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许多民族地区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

到1952年,全国已建立了130个包括省、专区、县和县辖区等不同行政级别的民族自治地方,从中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

但同时,由于《共同纲领》过于原则,对于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缺少统一的具体规定,因此需要一部操作性比较强的法律来规范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进一步实施。

为此,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于1951年12月召开了具有全国民族代表会议性质的第二次委员(扩大)会议,着重讨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草案) 》。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全面理解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民族政策,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是少数民族人民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事务.实现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

全面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对于我们认识、理解和贯彻党和国家处理民族i可题的民族原则和政策有重要意义。

知识梳理:1民族区域自治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2民族区域自治适合我国国情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情况决定的,有着坚实的政治和社会基础。

第一,中国自秦汉以来,就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这为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社会基础:第二,我国民族以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汉族为主体,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特点适宜以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三.我国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政治认同.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符合历史的发展,又符合现实情况,合乎国情,顺乎民意,具有很大的优越性。

第一,有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和少数民族自治结合起来。

第二.有助于把国家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具体特点结合起来。

第三,有助于把国家富强和民族繁荣结合起来。

第四,有助于把各民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和热爱本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重点突破: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特色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据2克思主义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是符合我国人民尤其是少数民族自治地人民利益的正确政策,是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

具体表现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前提的,是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实质解决了国家统一和民族自治的关系:国家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各民族自治地方和全国其他行政地方一样,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为什么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目的和动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解释:
1.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拥
有众多的少数民族。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较好地满
足少数民族的自我管理和自我发展的需求,保护他们的文
化、语言、宗教和传统习俗等权益,提高他们的参与度和
自治能力。

2.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少数民族是中国社会的重要组
成部分。

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促进不同民族
之间的交流、理解和合作,提高各民族间的互信和团结,
并解决由民族差异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
的和谐稳定,推动各民族共同发展。

3.推动地方发展和繁荣:中国的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边疆和
少数民族自治区等地区。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以赋
予这些地区更大的自治权力,由地方政府和民族代表自行
管理和发展本地区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等事务,推
动地方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4.保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
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原则的体现。

通过确立自治机关和民族
事务制度、制定自治条例和自治政策等方式,加强对边疆
地区的治理和管控,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

总体而言,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为了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的权益,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地方发展和繁荣,保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

这种制度体现了中国处理多民族关系和推动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繁荣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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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摘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经历了 60多年的实践,对造福广大人民群众、维护国家稳定统一、繁荣少数民族经济文化起到了重大成效。

但仍有许多亟待完善的地方,是否能正确对待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面临的各类问题,是否正确处理好这些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

因此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视为一种随现实的变化而不断发展的制度, 对其加以修改、补充使之日趋完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能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

关键字: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
民族区域自治作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经历了从尝试到正式确立、从政策到制度的不平凡历程。

在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的过程中, 党和国家始终一贯地重视它与不断变化的国情及少数民族民情的适应, 多次对其加以补充、修改,使其在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平等权利、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 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取得了相当的成就。

但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以及社会转型的日益深化,毋庸讳言,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与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产生了一定的不相适状况。

1因此, 修改民族区域自治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于维护国家的统一与稳定,使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平等权利落到实处, 增强民族区域自治的生命力,使这一重要政治制度切实得到遵守,理顺并正确处理中央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所以,指
出现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 促进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与社情民情的适应显得既迫切又必要。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取得的成效
在党的领导关心下,民族自治地地方党委、政府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充分保障自治地少数民族人民群众宗教信仰自由和各项权利,自治地少数民族人民群众与伟大祖国一道奋发向上,民族地区各项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首先经济上取到了巨大成就。

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骄人成就,经济总量实现突破性跨越,基础设施大为改观,城乡面貌发生历史性巨变,人与自然进一步和谐。

在经济上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各民族区域自治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护和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为各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创造社会条件,各民族长期和睦相处。

而且各民族区域自治地政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不断加强,各民族区域自治地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确保少数民族受教育权的实现,并着力解决就业,社会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构筑了保障少数民族自治区全体民众的全方位保障网络。

(二)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区面临的问题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确立以来,对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繁荣少数名族地区经济文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由于国家民族区域自治法律体系尚不健全,自治条例严重滞后,立法质量不高,造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民族聚居区的社会发展严重不相适应。

再者民族自治法律
意识淡薄成为民族地区民族法制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有关国家机关对民族法律的贯彻和遵守有待加强,在少数民族中广泛存在对民族法律的不闻不问的情况。

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民族法制的宣传和教育,强化人民的民族法制意识。

第一、民族区域自治地经济发展还比较落后
虽然近些年来,在民族区域自治地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民族自治区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但是由于由于思想观念相对滞后、现代意识淡薄,温饱即安,小富即满的思想在农民的头脑中广泛存在。

2基础设施条件较差、人才培养基础落后、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基础薄弱发展基础薄弱、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等原因严重制约了民族区域自治地的现代化发展进程,和其它省份相比较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依然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

第二、民族文化教育相对滞后
半个多世纪以来,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但是相比较而言,由于自治区的民族文化教育、科技发展水平还显得非常滞后,人力资源开发、质量总体偏低,结构不合理,民族文化保护开发不够,教育教学整体水平不高。

民族文化资源的流失还制约着文化产业的发展,文化体制机制以及政策和理论创新不足,还从各个方面束缚、阻碍着自治地人民群众文化权利的实现和民族文化生产力的解放。

第三、民族宗教工作十分复杂
我国是多名族国家,少数民族区域的民族问题有多是与宗教问题相伴随的。

宗教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不但影响着个体的心理特征,而且制约着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特征。

宗教因其特定的信仰体系和结社方式,对社会政治稳定的发展具有错综复杂的影响。

在我国,宗教极端主义者、敌对势力以宗教为掩护,使西方意识形态渗透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来,有目的、有计划的占领和控制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消融和瓦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影响和同化社会主义社会中的人民,干涉宗教事务,破坏祖国统一,颠覆社会主义制度。

(三)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应着重把握的方向
“民族问题对多民族国家的前途与命运,对民族与民族之间、民族与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都具有及其深刻而重
要的影响。

在任何社会里,民族问题都是社会总问题的一个组成部分,民族问题的解决有赖于社会总问题的解决。

同时,解决民族问题又有利于解决社会总问题。

”3准确把握其发展的脉搏与趋势,在长时段与短时段兼顾的全景视野下,能动地改造现存秩序中不合理的因素,探寻出解决民族地区全面发展问题的道路和促进各民族平等、团结、可持续发展与共同繁荣的族际政治机制。

第一,自治制度的完善应重视汉族群体的权利
在大多数情况下,评判或检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否成功达到预设目标的尺度是以自治地方少数民族权利的实现为依据的,这样必然出现在事实上对居住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汉族群体的价值关怀的忽视。

3周勇:《自治与少数民族权利保护的国际新观察》,载《中国民族》,2001 年第4 期,第28-29 页。

汉族群体的权利关怀被掩盖,必然造成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这部分“相对少数”的汉族群体中失去存在的权威性和合理性。

随着少数民族群体在自治地方权益的突显,汉族的“从属性”心理体验的增强,势必激发其排他要求的增长或者产生离心倾向,甚至产生难以调和的对抗性矛盾。

第二、自治制度的完善应充分落实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法》序言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4所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完善必须充分落实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其中经济管理自治权是自治权中的物质基础和重心,也是保证自治地方经济富有内在活力和发展特色的关键所在,只有充分发展经济自主权,才能从根本上促进其他各项自主权的落实。

第四、自治制度的完善应加强党的民族政策教育
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开放的重要历史时期,各种社会矛盾错综复杂,对民族政策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要求。

民族区域自治在制度安排上要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党的民族政策教育、艰苦奋斗精神教育、民族团结教育。

不断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民族政策水平,凝聚各族干部群众的力量,激发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创业热情,这样才能为民族区域自治地的经济社会良好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切实维护民族地区社会稳定。

第五、自治制度的完善应注重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4王铁志、沙伯力主编:《国际视野中的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出版社2002 年版,第239-241 页。

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是党的民族工作和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民族地区科学发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的坚强组织保障。

5如果没有一批量足质高的少数民族的各级干部、各种专业人才和技术工人队伍,不但无法建设民族自治地方更无法体现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的权利的能力。

于是在少数民族自治制度设计上要加强源头和基础建设,不断拓宽少数民族干部的来源第,并且采取倾斜政策录用少数民族工作人员。

在此基础上切实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少数民族干部,努力造就一大批优秀少数民族领导干部。

通过60年的发展,我国成功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不断的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各民族的共同利益。

对适应民族问题长期性、复杂性有重要意义,也必定会助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各项事业向更高、更好的彼岸迈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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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富学哲.从国际法看人权[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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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史筠.民族法制研究[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
[5] 张雷军,安树昆.民族区域自治法导论[M].云南:云南大学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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