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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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建立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建立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利,使少数民族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结合国内实际情况采取的旨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一项基本政策,是我国一项非常重要的政治制度。

新疆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省级民族自治地方,也是全国5个自治区中唯一区、州、县三级自治单位俱全的自治地方。

自治区成立后,在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制定自治法规、完善地方立法等方面都做了大量的工作。

1949年新疆和平解放以后,仍延续过去的省建制。

当时,对于新疆将采用何种政治体制,如何处理与国家的关系问题等方面有过一番争论,少部分人甚至提出仿苏联实行“联邦制”,希望在新疆成立“共和国”。

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以及中共中央新疆分局的意见,对这些错误主张进行了批评,要求在新疆以各民族聚居地区为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根据民族特点和地区特点发展各民族的经济和文化。

省人民政府在大力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改善民族关系的同时,迅速开展民主改革运动,改造省以下的各级旧政权,废除封建王公制度、千百户长制度和保甲制度,建立人民的城乡基层政权。

在全疆进行普选,选出了乡、县、市、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逐渐完成新旧政权的交替,稳定了新疆的社会秩序。

有计划地培养和锻炼了一批少数民族干部,为推行民族区域自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950年全疆仅有少数民族干部3000名。

到1955年自治区成立之时,全疆少数民族干部数量已达到4.6万名。

新疆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贯彻了“慎重稳进”的方针,由小到大逐步建立起多种民族区域自治地区。

民族区域自治先从维吾尔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开始筹建。

1953年11月,从乡一级开始试点,成立了霍城县伊车嘎善锡伯族自治区(乡级)人民政府,以后相继成立了县级、州级自治单位。

1955年9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1次会议通过了《撤销新疆省建制、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议案》。

第13课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教案)——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13课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教案)——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13课当代中国的民族政策【课标要求】了解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历程,认识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历史意义。

【教学目标】1.通过学习当代中国民族政策的概况,让学生从时空观念、史料实证的角度了解其形成过程。

2.从家国情怀的角度认识当代中国实施中国民族政策的意义。

【时空坐标】【教学重难点】1.重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的原因、特点2.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的过程和意义【教学内容】知识点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微点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1.背景(1)从历史情况来说,中国长期以来是统一多民族国家。

这是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历史基础。

(2)从民族组成来说,中国有56个民族,汉族人口多,少数民族人口少,聚居区域宽广,只有在统一国家内团结互助,通力合作,才能得到共同的发展。

(3)从民族分布来说,中国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相互交错居住。

只有实行具有很大灵活性的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适应中国民族分布的特点和最大限度地满足少数民族人民的自治要求。

(4)从民族关系来说,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各民族之间形成了经济、文化、政治上的密切联系。

各民族合则两利,分则两害。

中国民族关系的特点,决定了只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才能适应并促进民族关系的协调发展。

(5)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民族问题,逐步明确提出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作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

(6)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实行团结互助”。

【微点拨】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2.标志:1954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内容①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一、引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长期实践和丰富经验的产物,旨在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

本文将探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其意义和实现的途径。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1. 实质性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了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领域的自主权利,同时保障其语言、风俗、宗教等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2. 促进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减少了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增进了国家的统一,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3. 促进区域发展和民族经济繁荣:通过自治机构的建立和少数民族代表的参政议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能有效推动区域发展和民族经济的繁荣,缩小地区间的发展差距。

4. 培养和传承民族文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少数民族提供了更多的资源和机会,促进了其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创新,以及民族语言的推广和教育。

三、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途径1. 立法保障:制定相关法律,明确和保护少数民族的自治权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

2. 建立自治机构:设立自治机构,由少数民族代表参与管理和决策,确保其意见和权益得到充分发表和保障。

3. 加强教育培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和优质教育资源,推动民族语言的保护和传承。

4. 经济发展扶持:通过财政扶持和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获得感。

四、成功案例与地方经验1. 藏族自治地方的发展:西藏自治区作为我国面积最大的少数民族自治地方之一,依托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成功实现了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发展,藏文化也得到了有效保护和传承。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成就:广西壮族自治区在区域自治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果,通过积极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民族文化的传承,提高了壮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

五、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1. 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目前,我国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仍存在差距,需要加大对这些地区的支持,推动经济的全面发展。

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宪法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现行<宪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宪法的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全国人大于1984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根据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的具体规定。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使实行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事务的制度。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区域自治首先是民族自治,即中国范围内的少数民族的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各民族在地位上应当是一律平等的,但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导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事实上的差异,同时,各少数民族又具有自身的民族特点。

因此,为了既促进少数民族地方的发展,又顾及少数民族的特点,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由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是一种有效的政策和制度。

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又是区域自治。

少数民族必须在民族自治地方范围内行使自治权,而民族自治地方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

根据少数民族聚居区范围的大小,建立不同行政级别和地位的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以区域为基础,既不同于脱离一定区域的“民族文化自治”,也不同于离开少数民族的“地方自治”,而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民族自治。

对于散居的少数民族,国家同时采取了其他方法保障他们的平等权利,照顾他们的民族特点和民族习惯。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篇1第七课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及宗教政策第二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一、教材分析本课是第三单元《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第三课,第五课的内容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六课的内容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本课的内容则是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的另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同时,由于民族和宗教问题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在本课还安排了有关国家的宗教政策的内容。

二、教学目标(一)知识目标识记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民族自治机关的主要自治权,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必要性。

根据我国国情和实践说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和优越性,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能力目标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自治权的规定,用实例说明我国民族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通过学习,正确认识我国民族政策,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观念,增强维护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点。

三、教学重点难点教学重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和优越性教学难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四、学情分析1、针对本框在教材中是第二框,通过上节课的学习,学生已经有了关于民族的一些基础知识,让学生了解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是本框的难点,通过对概念的分解加深学生的理解;3、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国情的必然选择是本框的重点,可以引导学生通过历史知识、地理知识来突破,以老师启发为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导作用;4、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同样是本框的重点,可以结合前面对民族区域自治含义的分析,帮助学生理解。

五、教学方法建构主义的学习理论认为: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是学生主动建构知识结构的过程1、这个过程依赖于学生已有的认知结构2、学生的建构活动必然受外部环境的刺激影响,从而它是一个社会建构。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民族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

2.民族自治地方的建立: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地方。

3.自治机关的组成和职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自治机关的职权包括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管理本地区的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务。

4.自治权的行使: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行使自治权时,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政策,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

5.国家的帮助和支持:国家对民族自治地方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经济、文化、教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义有以下几个方面:1.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使他们能够自主管理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和合作,减少了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3.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建设和可持续发展。

4.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和外延,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总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政府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对于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四讲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第四讲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在无产阶级专政及社会主义

条件下,才能解决民族问题。

2、民族区域自治,既能保证国家

统一又能保证少数民族自主管理

本民族内部事物的权利。
3、大国比小国更能解决问题。
客观依据
中国民自族中古区国鸦就域各片是自民战统治族争一符经后的合济,多我、各民国文民族民化族族发形展成了 国家分,布民的的族不大区平杂休域衡居戚自,、与治有小共符利聚的合于居亲中优、密国势相关互互系补。,
依据和 指导思想
四项基本原则为 指导思想
宪法为依据
坚持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
深入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做好民族 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必须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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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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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什么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中,为了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共同利益,保障民族平等、团结和多元发展,通过设立特殊的地方行政区域,授权该区域内的民族组织行使一定的自治权力,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自治条件与资源。

这一制度旨在解决民族问题,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互相尊重、合作和共同发展。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是一个国家对多民族国家规模进行政治管理和治理的一种方式。

这一制度通常是在宪法或其他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的。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实际情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可能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自治权力。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是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权益和尊严。

通过赋予地方行政区域一定的自治权力,不仅可以满足各民族对自身事务的管理需求,还可以增强各民族对国家的归属感和社会认同感,进而减少民族冲突和矛盾的发生。

一个典型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国家是中国。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由56个不同民族组成。

为了实现民族团结和共同繁荣的目标,中国政府通过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为少数民族地区设立了自治州、自治县等地方行政单位,给予这些地方在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相应的自治权力。

这一制度的成功实施,有助于缩小不同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增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与和谐。

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各民族都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保障。

制度要求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尊重和保护各民族的语言、宗教、风俗习惯等特殊文化传统,为少数民族提供平等就业、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改善民生状况。

此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为各民族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去参与国家和地方事务的决策。

在自治地方,各民族组织可以拥有一定的权力机构,通过选举或其他合法途径选派代表进入地方政府,参与决策和管理。

这种民主的参与机制有助于建立各民族之间的互信与合作,加强地方政府与民族组织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然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认识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认识

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认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中国政府根据少数民族地区的历史、文化和实际情况,保障少数民族自治权利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实施,是中国政府根据民族平等原则,保护和促进各少数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而建立的。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的自治权利。

这是因为,自治制度保障了少数民族地区领导权、自治权、财政权、立法权、人才培养和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权利。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助于促进各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由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各民族地区有了更宽松的政治和经济环境,少数民族代表也在政治和经济上得到了更加广泛的发展机会。

同时,自治制度实施也促使各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建设得到了更快、更好的发展,并且在各民族地区实现了全面的、持续的发展。

在实践中,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还存在一些挑战,包括民族主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

这些因素可能会破坏各民族地区的和谐和稳定,并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因此,中国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律、政策等措施的制定与执行,保护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有效性。

总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保护各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发展,促进各民族地区的繁荣和发展,维护国家的和谐和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
的作用。

在中国政府的长期努力下,这一制度也将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为中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历程_彬哥历史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历程_彬哥历史
(二)建国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发展(1949年10月-1984年5月)
1、建国初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实施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至1958年,在此期间,成立了一大批相当于专区、县以及区、乡的民族自治地方,极大地调动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爱国热情。
(三)新形势下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发展(1985年——现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以来,民族区域自治,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了极大的发展和完善。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包括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
◇民族法制建设方面,1984年以后,按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和授权,民族自治地方先后制定了一系列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截至2003年底,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自治条例133个、单行条例384个,民族自治地方根据本地的实际,对婚姻法、继承法、选举法、土地法、草原法等法律的变通和补充规定有68件。
195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受挫于十年“文化大革命”。恢复发展于改革开放新时期——1982年宪法、1984年民族区域自治法。进一步发展——2001年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形成和发展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我国的形成(1922年7月-1949年9月)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价值蕴涵尚未得到充分展开和有效发挥。实际上,任何好的制度要收到良好的运行效果,都是与根植于其间的社会因素良性互动的结果。因此,对如何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考虑也必然不能局限于一部自治法典,而应将其置于更广阔的背景下予以观照。
◇当前,在西部大开发、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的时代背景下,要从对西部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提出的要求的分析入手,以此反观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善之策。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本简介民族区域自治的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不由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性事务制度。

行政设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中,自治区相当于省级行政单位,自治州是介于自治区与自治县之间的民族区域,自治县相当于县级行政单位。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

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的组成和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或者单行条例规定。

行政地位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都服从国务院。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实行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负责制,分别主持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民族特色1、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

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内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也应有适当名额的代表,而且对人口较少的民族的代表名额和比例分配将依法给予适当的照顾。

3、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以及政府所属工作机构中,要尽量配备少数民族的干部,对基本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干部要优先配备。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占本地区总人口1/2或以上的,其干部构成应当与本民族人口比例大体相当;少于1/2或者更少的,一般应高于本民族人口比例。

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同步教案 第13课 当代中国民族政策

统编版高中历史选择性必修一同步教案 第13课 当代中国民族政策
1990年,中共中央提出“三个离不开”,即“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深刻阐述了中国各民族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血肉关系。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
1997年,中共十五大明确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2001年2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作出了修改。2005年5月,国务院第八十九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
第二条 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
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羁縻政策是中国古代治理边疆民族地区的一种传统手段,“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而不改其宜”……就是在少数民族承认中央统治的前提下,中央允许其有相对悠闲的政治空间,使其可以保持本民族地区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文化传统等。
——郭胜利《民国政府西北民族政策研究》
②国情条件:中国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各民族共同创造力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形成了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白皮书(2005年2)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
举措主要包括:一是把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发展摆到突出位置;二是优先合理安排民族自治地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对民族自治地方社会事业的投入;三是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四是采取特殊措施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教育事业;五是组织发达地区与民族自治地方开展对口支援;等等。

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我国的宪法确定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下由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最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现行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宪法的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全国人大于1984年制定的是根据宪法,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出的具体规定。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概念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民族自治地方,并设立民族自治机关,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自治权,使实行自治的民族的人民自主地管理本民族地方事务的制度。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主要内容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民族区域自治是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民族区域自治首先是民族自治,即中国范围内的少数民族的自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的各民族在地位上应当是一律平等的,但是,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导致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事实上的差异,同时,各少数民族又具有自身的民族特点。

因此,为了既促进少数民族地方的发展,又顾及少数民族的特点,在保证国家统一的前提下,由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是一种有效的政策和制度。

同时,民族区域自治又是区域自治。

少数民族必须在民族自治地方范围内行使自治权,而民族自治地方必须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

根据少数民族聚居区范围的大小,建立不同行政级别和地位的民族自治地方。

民族自治以区域为基础,既不同于脱离一定区域的"民族文化自治",也不同于离开少数民族的"地方自治",而是以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的民族自治。

对于散居的少数民族,国家同时采取了其他方法保障他们的平等权利,照顾他们的民族特点和民族习惯。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③自治权的内容是广泛而真实的。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进入了法制化阶段
1949 1954 1984 2001
年份
共同纲领明 确规定:各 少数民族聚 居的地区, 应实行民族 区域自治 民 区 自 被 入 法 族 域 治 载 宪 颁布民 族区域 自治法
修改民族区域自治 法,正式确立民族 区域自治制度作为 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的地位,扩大了民 族自治地方自治机 关的自治权
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 当家作主的权利
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 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 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 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 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西藏自治区成 立以来,先后6任(含现任在内)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 任和7任(含现任在内)自治区人 民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此外, 还有一批西藏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 族公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有 的还在中央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 务 。
在税收方面,全国只 有西藏一直执行比全国低 3个百分点的税收优惠政 策,而且对农牧民一直免 收各种税费; 在金融方面,西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一直实行比全国低两个 百分点的优惠贷款利率 和低保险费率政策。
BACK
对农牧民实行免费医疗,农牧民子女 上学实行免费吃住等政策。 到 2003 年 底 , 西 藏 已 有 各 级 各 类 学 校 1011 所 , 教 学 点 2020 个,在校学生达 45.34 万人, 小学入学率达 91.8% ;文盲率下 降至 30% 以下。 1985 年以来,中 央政府在内地 21 个省市建立了 西藏班(校),为西藏培养了 大中专毕业生近万人。
一.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自治机关是什么机关?
它的职权与一般的地方 地位有双重性。它的 国家机关有什么不同? 职权具有双重性,在行使 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 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核心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思解释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思解释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意思解释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重要内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就是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里,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自治机关,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主地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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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建立
1.原因
(1)中国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2)新中国实行新的民族原则: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2.目的:为了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

3.过程
(1)1949年,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2)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4.含义
民族区域自治是在中央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立自治区域和自治机关,由当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行使自治权利。

(1)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的结合。

中国范围内的少数民族,以区域为基础,实行自治;
(2)核心是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
(3)聚居的少数民族行使自治权的主体是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4)实行的前提是国家的统一和中央的统一领导。

5.实践:共成立了5个自治区、一百多个自治县(旗)。

6.意义
满足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愿望,实现了民族平等,保证了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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