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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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XX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为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声誉风险可能对本行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和提升本行声誉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声誉风险系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者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风险事件系指引起本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者事件。

声誉风险管理系指监测、识别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各种声誉事件的全过程,包括本行对声誉风险的管理职责、分类、监测、报告、应急响应以及事后评估等事项。

本行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管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要求、办法和相关制度,定期分析声誉风险和声誉风险事件的发生因素和传导途径;进行声誉风险信息管理,及时记录、存储与声誉风险管理相关的数据和信息。

本行声誉风险管理目标是通过及时发现并处理与本行相关的声誉风险事件,降低本行声誉风险发生的概率,保护并提升本行的社会形象,最大程度地减少声誉风险对本行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并以此提升本行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

声誉风险管理原则(一)主动管理原则结合本行品牌建设,主动加大对声誉资产及声誉风险管理的投入,建立积极、合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和工作流程,实现对声誉风险的主动识别、监测、预警、报告、应对和评估,从而树立和维护本行良好形象,推动本行持续稳健发展。

(二)审慎管理原则本行各单位在进行重大决策、开展各项业务经营活动时,要认真贯彻审慎经营原则,充分考虑可能带来的声誉风险影响,主动采取相关措施,防范、控制和化解潜在的声誉风险。

(三)归口管理原则本行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通过风险管理委员会检查和监督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机制的有效性,授权高级管理层领导下的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负责声誉风险管理的牵头和组织工作;其他部门根据条线管理原则负责与本条线业务相关的声誉风险的日常监测和报告工作。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规定(3篇)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业稳定发展,保护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政策性银行、外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

第三条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针对可能影响其声誉的各种风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识别、评估、监测、控制和应对,以降低声誉风险对银行正常经营的影响。

第四条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银行内部规章制度。

(二)全面性原则: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应当覆盖银行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包括产品、服务、管理、人员等。

(三)前瞻性原则: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应当具有前瞻性,及时识别和应对可能出现的声誉风险。

(四)有效性原则: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声誉风险对银行的影响。

第二章声誉风险的识别与评估第五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流程。

第六条银行应当定期对声誉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外部环境:包括政策法规、市场竞争、社会舆论、经济形势等。

(二)内部环境:包括银行战略、组织结构、产品服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三)关键事件:包括重大业务、重大投资、重大诉讼、重大事故等。

(四)客户群体:包括存款人、贷款人、中间业务客户等。

第七条银行应当建立声誉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对声誉风险进行量化评估,包括:(一)声誉风险暴露度:反映银行面临声誉风险的潜在程度。

(二)声誉风险影响度:反映声誉风险对银行的影响程度。

(三)声誉风险控制能力:反映银行应对声誉风险的能力。

第八条银行应当根据声誉风险评估结果,确定声誉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三章声誉风险的监测与预警第九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监测体系,对声誉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包括:(一)监测内容:包括媒体报道、客户投诉、监管部门检查、内部审计等。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稳健稳定,根据《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1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公司通过声誉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应对和控制声誉事件,防止个体声誉事件影响行业整体声誉,消除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隐患。

注重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其职责包括:(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二)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三)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四)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发挥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工作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决策、响应和执行效率。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实施机制,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二)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三)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流程、重大外部事件的声誉风险评估及其应对预案,以及重大声誉事件的处置方案;(四)确保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应培训计划,使员工接受声誉风险教育;(五)决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决定追究对声誉风险管理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六)按照声誉风险监管的要求,落实有关监管措施。

第八条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公司声誉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声誉风险的综合建议;(二)负责公司日常舆情监测,及时识别并报告声誉风险;(三)负责公司有关声誉事件的研判与核查,提出处置声誉事件的综合建议;(四)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控制声誉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五)指导、协调、监督其他部门落实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决策;(六)存储、管理声誉风险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舆情监测与分析工作。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依据:为有效防范***银行(以下简称“我行”)声誉风险,进一步完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提升我行形象,保证我行各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下发的《*****》(****[2013] 号)文件及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声誉风险:本细则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我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我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我行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行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所有声誉事件的全过程。

第四条管理原则:声誉风险的管理原则是全员有责、动态预防、及时报告、审慎管理。

第五条管理取向:我行声誉风险管理的取向是主动防范。

即通过积极主动的预防,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将利益相关方对我行的负面评价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行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六条管理目的:我行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积极、合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以建立和维护我行的良好形象,推动我行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

第七条管理部门:我行专门设立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小组下设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

第八条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及职责:声誉风险管理小组由领导班子组成,监控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一)指导并督促制定适用于全辖的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和风险管理机制,建立并完善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二)对重大声誉风险事件按照适时适度、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原则对外发布相关信息;(三)指导培育全行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四)督促检查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五)授权并听取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开展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工作;第九条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成员及职责: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稽核监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工作,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建立和制定适用于全行的声誉风险管理具体细则、制度和要求,重要的声誉风险细则和制度提请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审批;(二)明确我行各部门、各网点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三)积极稳妥应对声誉事件,其中对重大声誉事件,相关处置措施应及时向声誉风险管理小组报告;(四)确保我行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全行员工接受相关领域知识培训,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维护我行的良好声誉;(五)每半年向声誉风险管理小组出具本行声誉风险管理书面情况报告,详细说明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和下一步防范措施。

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基金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声誉,保障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2. 设立声誉风险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声誉风险管理各项工作。

三、风险识别1. 风险识别部门应定期对公司业务、员工行为、合作伙伴等进行全面、系统的风险评估。

2. 针对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因素,如投资决策、信息披露、员工行为等,进行分类、整理和归纳。

四、风险评估1. 风险评估部门应依据风险识别结果,对各类声誉风险进行量化评估。

2. 评估方法包括:专家访谈、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等。

五、风险控制1. 针对评估出的声誉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公司经营行为;(2)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声誉风险意识;(3)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4)加强与投资者、监管部门的沟通,及时回应关切。

2. 针对特定风险,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六、风险监测1. 建立声誉风险监测机制,对声誉风险进行实时监测。

2. 监测内容包括:媒体报道、社交媒体、投资者反馈等。

3.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并采取相应措施。

七、风险报告1. 定期向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2. 针对重大声誉风险事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八、奖惩措施1. 对在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声誉风险管理规定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等处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声誉风险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声誉风险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的声誉风险管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维护单位形象和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关联单位,以及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二)责任明确、奖惩分明原则;(三)全员参与、协同配合原则。

二、声誉风险识别与评估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定期对各类声誉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

第五条声誉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法律法规风险;(二)产品质量风险;(三)服务质量风险;(四)财务管理风险;(五)信息披露风险;(六)员工行为风险;(七)合作伙伴及关联单位风险。

第六条声誉风险评估应考虑以下因素:(一)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三)风险应对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声誉风险应对措施第七条单位应针对识别出的声誉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应对措施包括:(一)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合规经营;(二)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风险意识;(三)加强信息披露,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四)加强与合作伙伴及关联单位的沟通与合作;(五)建立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声誉风险监测与报告第九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监测机制,实时关注声誉风险动态。

第十条声誉风险监测内容包括:(一)媒体报道;(二)网络舆情;(三)投诉举报;(四)行业监管政策;(五)其他可能影响声誉的因素。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对声誉风险进行评估,并向相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五、责任追究与奖惩第十二条对在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因工作失误、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声誉风险事件发生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风险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誉风险规范管理制度

声誉风险规范管理制度

声誉风险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声誉风险管理行为,保护企业声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树立企业良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包括声誉风险的评估、监控、应对和风险防范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确保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开展和落实。

第四条公司领导应高度重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明确分工,加强监督,提高责任意识,确保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五条公司应根据自身特点和行业特点,及时修订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档案,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记录,便于复查、审计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领导应组织开展声誉风险管理的培训和督导工作,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八条公司应及时总结声誉风险管理工作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效果。

第二章声誉风险的认识第九条声誉风险是指企业因不法行为、经营失误、事故灾害等原因,导致商业信誉受损、社会形象受损,从而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风险。

第十条公司应认识到声誉风险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建立正确的风险意识,切实加强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的机制和体系,认真分析和评估潜在的声誉风险,及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确保企业声誉不受损害。

第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对声誉风险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掌握最新的市场动态和风险信息,有效识别声誉风险,及早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的责任制度和奖惩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风险管理的主动性和针对性。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十四条声誉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风险防范原则。

公司应加强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建立预警机制,及时防范潜在的声誉风险。

(二)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应明确风险责任和控制措施,及时制定应对方案,确保声誉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风险监控原则。

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监控系统,及时掌握风险信息,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工作。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形象,促进公司稳健稳定,根据《保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保监发〔2014〕1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外部事件等原因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从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声誉风险,导致出现对公司不利舆情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四条公司通过声誉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应对和控制声誉事件,防止个体声誉事件影响行业整体声誉,消除影响公司声誉和形象的隐患。

注重事前评估和日常防范。

第二章组织架构和工作职责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其职责包括:(一)确定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二)配备与本公司发展战略、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三)培育本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四)根据公司治理原则其他应由董事会履行的声誉风险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发挥在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中的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工作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过程中的报告、决策、响应和执行效率。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和实施机制,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具体流程及相关岗位的职责要求;(二)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三)决定重大决策、重要业务流程、重大外部事件的声誉风险评估及其应对预案,以及重大声誉事件的处置方案;(四)确保公司制定并实施相应培训计划,使员工接受声誉风险教育;(五)决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考核结果,决定追究对声誉风险管理问题负有责任的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六)按照声誉风险监管的要求,落实有关监管措施。

第八条法律合规部是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公司声誉风险评估,提出防范声誉风险的综合建议;(二)负责公司日常舆情监测,及时识别并报告声誉风险;(三)负责公司有关声誉事件的研判与核查,提出处置声誉事件的综合建议;(四)有针对性地进行信息披露和舆论引导,控制声誉事件影响范围和程度;(五)指导、协调、监督其他部门落实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决策;(六)存储、管理声誉风险管理相关数据和信息;(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舆情监测与分析工作。

《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水平,维护、提升声誉和形象,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公司行为、从业人员行为或外部事件等,导致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媒体等对公司形成负面评价,从而损害公司品牌价值,不利公司正常经营,甚至影响到市场稳定和社会稳定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公司声誉明显受损的相关行为或活动。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银行业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所有声誉事件的全过程。

第四条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一)前瞻性原则。

公司应坚持预防为主的声誉风险管理理念,加强研究,防控源头,定期审视声誉风险管理情况、梳理工作机制流程、排查潜在声誉风险,提升声誉风险管理预见性。

(二)匹配性原则。

公司应进行多层次、差异化的声誉风险管理,与公司规模、经营情况、风险状况及系统重要性1相匹配,并结合外部环境和内部管理变化适时调整。

(三)全覆盖原则。

公司应以公司治理为着力点,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覆盖各业务条线,覆盖各部门、岗位、人员和产品,覆盖决策、执行和监督全部管理环节,同时应防范第三方合作机构可能引发的对公司不利的声誉风险,充分考量其他内外部风险的相关性和传染性。

(四)有效性原则。

公司应以防控风险、有效处置、修复形象为声誉风险管理最终标准,建立科学合理、及时高效的风险防范及应对处置机制,确保能够快速响应、协同应对、高效处置声誉事件,及时修复公司受损声誉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积极、合理、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声誉风险的识别、监测、控制和化解,以建立和维护公司良好形象,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健康的发展。

第二章治理架构第六条公司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把党的领导融入声誉风险管理各个环节。

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

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是一种为维护和提升公司信誉,防范、控制和化解可能对公司品牌价值、客户信任度及市场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而建立的系统性管理框架。

以下是构建该制度的一些关键要素:声誉风险管理目标与原则明确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即确保公司的所有业务活动遵循诚信、公平、透明的原则,防止并降低各类可能导致声誉损害的风险事件。

坚持预防为主、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及时应对的基本原则。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设立专门的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指定相关部门负责全面统筹协调声誉风险管理事宜。

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各部门以及全体员工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角色和责任。

声誉风险识别与评估制定声誉风险识别机制,对各类业务操作、客户服务、信息披露、员工行为等方面潜在的声誉风险进行全面梳理。

定期进行声誉风险评估,运用量化和定性的方法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

风险防控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内控流程、强化合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沟通与信息披露等。

建立舆情监测系统,实时关注并处理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社会舆论信息。

应急处置与危机管理制定详尽的声誉危机应急预案,明确危机发生时的报告路径、决策机制和信息发布程序。

提前演练以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在危机时刻能够迅速响应、准确发声,并有效修复受损声誉。

考核评价与持续改进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对未能有效执行声誉风险管理要求的行为进行问责。

定期审查和更新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和实践经验不断优化和完善。

培训与文化建设开展全员声誉风险管理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声誉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弘扬企业文化和价值观,营造良好的内部氛围,促进员工自觉维护公司声誉。

综上所述,一个完善的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应具有前瞻性、全面性和有效性,通过系统的风险防控措施和严格的执行监督机制,保障公司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中稳健运营,持续提升市场认可度和社会影响力。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声誉风险是指企业、组织或个人因自身行为或外部因素导致的在公众或利益相关者中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声誉风险管理是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识别、评估、监测和应对声誉风险,以保护和提升企业、组织或个人的声誉。

声誉风险管理细则是指在日常管理和决策中,制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来帮助管理者识别和管理声誉风险。

下面是声誉风险管理细则的一些重要内容。

1.识别声誉风险:企业、组织或个人应该通过全面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识别可能导致声誉风险的各种因素和场景。

可以通过定期进行声誉风险评估来确保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2.评估声誉风险:对于已经识别出的声誉风险,应该进行定量或定性分析,评估其对企业、组织或个人声誉的潜在影响程度和可能性。

评估的方法可以包括统计分析、模型建立、案例分析等。

3.监测声誉风险:建立定期监测和跟踪机制,及时了解各种声誉风险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可以通过社媒监听、舆情监测、媒体分析等手段进行监测,将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决策者。

4.应对声誉风险:针对不同的声誉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

例如,针对可能产生负面舆情的事件,可以制定危机公关预案,并及时进行公关危机处理。

另外,建立健全的声誉修复机制,对受损的声誉进行恢复和重建。

5.建立声誉管理体系:声誉风险管理应该成为企业、组织或个人整体管理体系的一部分。

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流程,加强内部人员的培训和意识教育,提高全员的声誉风险管理能力。

6.公开透明与沟通:在面对声誉风险时,要秉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向公众和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与公众和利益相关者进行积极的互动和沟通,增强声誉风险管理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8.持续监测和回顾:声誉风险管理不是一次性的活动,应该建立持续监测和回顾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风险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定期进行声誉风险评估和管理绩效评估,不断改进和完善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总之,声誉风险管理细则是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声誉风险而制定的一系列操作流程和规定。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细则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细则引言银行作为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声誉在金融行业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银行声誉风险指的是可能对银行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各种因素。

为了确保银行维持良好的声誉,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本文将介绍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的细则和重要措施。

1. 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是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的首要步骤。

银行需要识别潜在的风险,并对其进行评估。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识别方法:•市场调查和趋势分析:通过对市场的调查和趋势分析,银行可以识别出与其声誉相关的潜在风险。

例如,行业竞争激烈可能导致客户流失,国家政策调整可能导致业务受阻等。

•内部审查和评估:银行应定期开展内部审查和评估,以发现可能对声誉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问题。

例如,员工不端行为、业务流程漏洞等。

•外部评级和媒体分析:银行应密切关注外部评级机构和媒体对其声誉的评价和分析,及时意识到可能的风险。

2. 风险评估和量化在识别风险后,银行需要对风险进行评估和量化,以确定其严重程度和可能影响。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风险评估和量化方法:•影响度评估:根据风险的可能影响程度,银行可以将风险划分为不同的级别。

例如,高影响度的风险可能会对银行的声誉产生严重影响,而低影响度的风险可能只会对声誉产生轻微影响。

•概率评估:银行可以根据统计数据和历史经验,对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进行评估。

根据概率的高低,银行可以判断该风险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风险量化模型:银行可以利用风险量化模型,将风险转化为具体的数字。

例如,通过模型计算出风险对声誉的潜在损失金额。

3. 风险控制和管理风险控制和管理是银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核心环节。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风险控制和管理措施:•设立风险管理团队: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团队负责声誉风险管理,包括人员招聘、培训和职责分工等。

•建立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银行应建立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包括风险识别、评估、量化、控制和监测等环节,确保每个环节的顺利进行。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篇: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声誉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维护和提升我行的声誉和形象,依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和我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工商银行并表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风险报告制度》有关、规定以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关于银行机构声誉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是指由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商业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中所指声誉风险管理,是指根据声誉风险管理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通过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事件的妥善处臵,为实现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一)预防第一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首先是事前管理,必须坚持预防第一的原则,及时准确地识别、评估现有和潜在的各种声誉风险因素,从源头上控制和缓释声誉风险。

(二)积极主动原则。

应按照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要求,积极主动地创建、维护、巩固和提升我行的良好声誉。

处臵声誉事件时应当迅速反应,果断作为,争取主动。

(三)全局利益原则。

在管理声誉风险和处臵声誉事件时,要从全局利益出发,将声誉风险和声誉事件对我行中心工作和整体发展目标的损害程度降到最低。

(四)及时报告原则。

对于各类声誉事件,各当事机构和员工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级行直至总行如实报告,严禁各类拖延和瞒报行为。

(五)全员参与原则。

声誉风险管理涉及银行经营的各个层面和环节,全行每个机构、部门和员工都负有维护我行声誉的责任,都应该积极防范声誉风险。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行、各境内外分行、各直属学院、各直属机构、各内审分局、各控股机构等应当纳入并表范围的所有机构。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相应职责第六条董事会是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xxxxx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控本行声誉风险,提高客户管理能力和市场应对能力,维护市场信心和金融稳定,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银行业舆情分级分类报告指导意见》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有效控制;预防为主,科学决策;系统联动,统一口径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村镇银行在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村镇银行负面评价的风险。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村镇银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包括突然发生的损害村镇银行声誉、形象的各类负面新闻报道、重大失实报道等,以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声誉影响,影响正常营运的紧急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村镇银行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声誉事件。

第四条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村镇银行法人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和制定声誉风险管理机制、办法、相关制度和要求,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第二章声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五条本行董事会负责建立全行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监控全行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状况和有效性,承担声誉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

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及检查高级管理层有关声誉风险管理的职责、权限和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和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二)指定专门部门负责全行声誉风险管理,配备与本行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明确本行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和措施。

(四)确保本行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全行员工接受相关领域知识培训,知悉声誉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主动维护本行的良好声誉。

(五)培育全行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第六条成立由董事长任组长,行长任副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经理组成的声誉风险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个人声誉风险管理规定(3篇)

个人声誉风险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声誉风险管理,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信用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居住的个人,包括公民和外国人。

第三条个人声誉风险管理是指个人对其名誉、信誉、隐私等声誉相关权益的保护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个人声誉风险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个人声誉风险管理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

(二)诚信原则:个人在声誉风险管理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

(三)责任原则:个人对其声誉风险管理活动承担相应责任。

(四)保护隐私原则:个人声誉风险管理活动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第二章个人声誉风险识别第五条个人声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通讯信息等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的风险。

(二)名誉侵权风险:个人名誉遭受他人恶意诽谤、侮辱、诬告等侵害的风险。

(三)隐私泄露风险:个人隐私信息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的风险。

(四)网络谣言风险:个人被网络谣言攻击,名誉受损的风险。

第六条个人应当定期对自己的声誉风险进行识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法:(一)关注媒体报道和个人信息,了解个人声誉状况。

(二)通过搜索引擎、社交媒体等渠道,了解个人相关信息。

(三)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评估个人声誉风险。

第三章个人声誉风险防范第七条个人声誉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个人信息保护1. 建立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透露个人信息。

2. 使用复杂密码,定期更换密码。

3. 注意网络安全,防范网络钓鱼、恶意软件等攻击。

4. 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不明来源的文件。

5. 使用安全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查杀。

(二)名誉保护1. 增强法律意识,了解名誉侵权的相关法律法规。

2. 及时发现名誉侵权行为,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名誉。

3. 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正面信息,树立良好形象。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声誉风险管理行为,防范并控制声誉风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声誉风险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及社会公共利益导致的声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风险。

公司应当通过声誉风险管理,防范和控制公司的声誉风险。

第三条公司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规定,建立声誉风险管理制度,明确声誉风险的监管、管理、内部控制和风险评估等要求。

第四条公司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特性,有针对性地制定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并通过内部审计和监管等手段,不断改进和完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二章声誉风险管理的原则第五条公司应当遵守以下原则,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活动:(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者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

(二)风险评估原则。

公司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及时进行声誉风险评估,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三)预防为主原则。

公司应当通过风险管理、内控措施等方式预防声誉风险的产生。

(四)整体管理原则。

公司应当将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融入企业的战略规划和日常经营管理中。

(五)开放透明原则。

公司应当及时、公开、真实地披露声誉风险信息,并依法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应当设立声誉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声誉风险管理工作。

第七条声誉风险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政策及操作流程;(二)协调、催促公司各部门开展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三)定期开展声誉风险评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四)及时监测和分析声誉风险事件,制定应对措施;(五)及时披露和回应社会公众关切的声誉风险事件;(六)建立健全职责制、考核机制及内部告知渠道。

第四章声誉风险评估第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声誉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量化声誉风险。

第九条声誉风险评估应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业务情况及市场环境分析;(二)公司声誉风险事件概率的评估;(三)公司声誉风险事件对公司声誉价值损失的评估;(四)公司声誉风险事件对公司利润和市场地位的影响评估;(五)针对评估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

声誉风险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声誉风险合规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声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声誉风险,是指公司因经营、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问题,导致公众对公司产生负面评价,从而影响公司形象、市场份额、投资价值等的风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销售人员等。

第二章声誉风险管理原则第四条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将声誉风险管理纳入公司整体风险管理体系。

第五条坚持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加强内部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第六条坚持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的原则,强化责任追究,激励员工积极防范和化解声誉风险。

第三章声誉风险管理体系第七条建立健全声誉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声誉风险管理组织架构:设立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和决策。

(二)声誉风险识别:定期开展声誉风险识别,包括对公司内部和外部环境进行分析,识别潜在声誉风险。

(三)声誉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声誉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应对措施。

(四)声誉风险应对: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措施,包括预防、控制、化解和恢复等。

(五)声誉风险监控:建立声誉风险监控机制,实时关注声誉风险变化,及时调整应对措施。

第四章声誉风险管理职责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承担声誉风险管理责任。

(一)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1. 制定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2. 审议和批准重大声誉风险事件的处理方案;3. 监督公司各部门执行声誉风险管理措施。

(二)各职能部门负责:1. 负责本部门声誉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工作;2. 定期向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声誉风险状况。

(三)全体员工负责:1. 遵守公司声誉风险管理相关规定;2. 积极参与声誉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工作。

第五章声誉风险事件处理第九条发生声誉风险事件时,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件影响;(二)及时向声誉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寻求决策支持;(三)根据事件性质和影响,制定应对措施,包括公开回应、内部调查、整改措施等;(四)跟踪事件进展,及时调整应对措施;(五)事件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评估事件影响,改进声誉风险管理措施。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

XXXXX银行声誉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声誉风险管理,提高声誉风险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降低声誉风险事件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提升本行声誉和形象,有效维护经营活动稳健运行,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等监管要求和制度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声誉风险是指由本行经营管理及其他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本行负面评价的风险,主要包括媒体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的恶意歪曲本行形象的负面报道;本行商业秘密被媒体知悉,可能或已经进行了报道;在经营、管理或服务中出现了突发事件,引起了媒体关注或已经被媒体报道等。

声誉事件是指引发本行声誉风险的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是指造成本行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事件。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是指识别、监测和控制声誉风险和应对各种声誉事件的全过程,通过主动、有效的日常声誉风险管理和对声誉风险事件的妥善处置,以最大程度地降低对本行、利益相关方、社会公众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是本行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内容包括:做好舆情搜集、研判,排查、分析声誉风险;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职责和报告路径;制定预案,开展演练;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和信访事件;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部培训和奖惩;相关信息的管理,记录和存储;声誉风险管理后评价。

第四条声誉风险管理是本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责任。

总行各部门、各支行(含总行营业部,下同)应把声誉风险管理纳入本部门(支行)的日常工作当中,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管理责任,有效监测、识别、评估、预警、报告和处置声誉风险。

第二章管理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第五条本行声誉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声誉风险管理机制,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的声誉风险管理体系,主动、有效地防范声誉风险和应对声誉事件,维护本行社会形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声誉事件对本行、客户、同业银行、股东、投资者和银监部门等利益相关方造成的损失和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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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誉风险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管理声誉风险,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维护公司良好得声誉与稳定得客户关系,推进公司持续发展战略,现参照《商业银行声誉风险管理指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声誉风险就是指由公司经营、管理及其她行为或外部事件导致利益相关方对公司负面评价得风险。

声誉事件就是指引发公司声誉风险得相关行为或事件。

重大声誉事件就是指造成公司重大损失、市场大幅波动、引发系统性风险或影响社会经济秩序稳定得声誉事件。

第三条声誉风险管理应纳入公司治理及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遵守公司风险管理原则,执行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就是公司各类风险管理得最高级别。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第四条董事会就是声誉风险管理得最高决策机构,承担公司风险管理得最终责任,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一)审批及检查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部有关声誉风险管理得职责、权限与报告路径,确保其采取必要措施,持续、有效监测、控制与报告声誉风险,及时应对声誉事件。

(二)授权风险控制委员会为声誉风险管理常设议事机构、合规风控部为公司声誉风险日常管理机构,配备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与复杂程度相适应得声誉风险管理资源。

(三)明确公司各部门在声誉风险管理中得职责,确保其执行声誉风险管理制度与措施。

(四)培育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文化,树立员工声誉风险意识。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部分职能,主要职责包括:(一)审议由合规风控部提交得声誉风险管理方案及其她董事会授权管理;(二)对重大声誉事件进行预警与紧急部署;(三)指导合规风控部有效开展声誉风险管理日常工作;(四)董事会安排得有关声誉风险管理得其她工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声誉风险管理情况。

第六条合规风控部职责为公司声誉风险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包括:(一)关注并持续跟踪法律、规则与业务得最新变化,与监管部门保持日常得工作联系,准确把握相关变化对公司声誉得影响,适时提供声誉管理建议;(二)贯彻执行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制度,负责识别、评估、监测、咨询、报告与控制声誉风险得日常工作;(三)组织声誉风险得排查工作,指导各部门风险控制岗得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定期做好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得报告;(四)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员工进行声誉风险管理培训;(五)必要时,提请公司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对声誉风险控制提供建议等。

第七条研发创新部协助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随时关注有关贷款行业与我公司得舆论新闻,做好声誉风险监测与提示;(二)收集整理有关贷款行业、我公司得全部舆情,重点关注行业或我公司相关得负面舆情;(三)按季开展舆情研判,按照监管标准对全部舆情划分等级,出具季度舆情研判报告,对有关事件得成因与影响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应对措施;(四)依照公司安排协调媒体处理有关声誉风险事件。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八条公司根据自身实际风险承受能力,建立适合得声誉风险监测体系,对声誉事件分类分级管理,明确管理权限、职责与报告路径。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声誉风险得监测与管理。

第十条理财中心作为公司窗口部门,应高度重视公司声誉得维护,改善客户服务,确保客户得到良好得服务体验。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客户投诉机制,在审计部设立专门得客户服务投诉电话,号码为83634994,指定专人接听、记录相关投诉内容,并将投诉信息反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审计部全程监督客户投诉得处理过程,人力资源部对客户满意度等方面实施评估。

第十二条理财中心相关人员应及时记录并妥善处理与客户之间得纠纷,始终保持态度谦与,在推介理财产品时不得有虚假陈述、误导性宣传与重大遗漏;应及时向客户提示风险,引导客户详细阅读《认购风险申明书》,不得违规宣传。

第十三条研发创新部定期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与人员参加公司内部声誉风险管理培训,必要时,聘请得第三方组织进行专业培训,最大程度避免由于言语不当、误会等而引发得声誉风险。

第十四条研发创新部应加强信息发布与新闻工作归口管理,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为正常得新闻采访活动提供便利与必要保障。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门应实时关注舆情信息,及时向合规风控部报告有关公司得负面舆论,经公司研究、授权后由研发创新部负责在网站、报纸等相关媒体及时澄清虚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

第十六条各部门风险管理人员应定期了解部门所辖业务变化情况,检查业务资料,建立声誉风险工作记录,如发现客户投诉与其她可能引起公司声誉风险得事项,应及时提请经办业务人员注意,查找原因,制定具体措施,防范风险发生,并进行充分得尽职调查,形成详细得声誉风险情况报告,书面提交合规风控部,并做好实施风险预案得准备工作。

第四章报告路线第十七条各部门风险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合规风控部提交包含声誉风险管理情况在内得风险管理报告,详细报告声誉风险等制度执行、潜在风险点、风险管理意见与建议等内容。

第十八条合规风控部定期检查与指导各部门得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及时总结公司包括声誉风险在内得全面风险管理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高级管理层。

依照重点管理得原则,对重要得业务部门与人员进行重点监督。

各部门对合规风控部得声誉风险管理工作要给予支持与积极得配合,不得有任何形式得懈怠。

第十九条风险控制委员会定期召开风险控制工作会议,听取合规风控部对风险控制管理工作包括声誉风险管理工作得汇报与建议。

第二十条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舆情得外部报告机制,包括每日舆情监测报告、舆情与声誉事件得研判。

研发创新部指定专人负责每日舆情监测,实行每周舆情“零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路径上报北京银监局监管处室。

如遇负面舆情,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北京银监局,并通过电子邮件报告舆情发现及应对情况。

事态严重得,按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报告。

第二十一条合规风控部根据研发创新部提交得报告制作季度末舆情研判报告,按规定路径报送北京银监局。

第五章应急管理第二十二条应急管理原则(一)结合贷款业得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得原则。

(二)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机密以上(含机密)得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

(三)按照部门得权限与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四)坚持维护稳定得原则,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第二十三条公司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组成成员相对固定并随工作岗位变化及时调整。

领导小组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办公室。

声誉风险突发事件按照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声誉事件等级界定(一)界定原则当声誉事件等级指标有所交叉,难以判定级别时,应按相对较高一级突发事件处理。

当声誉事件随时间推移升级后,按升级后级别得程序处理。

(二)等级划分1、特别重大声誉事件(Ⅰ级)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有可能影响全国范围贷款乃至银行同业稳定,引发系统性风险得声誉事件。

2、重大声誉事件(Ⅱ级)造成公司较大经济损失或具有可预见得较大经济损失,有可能影响全省范围贷款乃至银行同业稳定得声誉事件。

3、较大声誉事件(Ⅲ级)具有可预见得潜在经济损失,有可能影响全市贷款乃至银行同业稳定得声誉事件。

第二十五条声誉事发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同时上报北京市银监局。

第二十六条声誉风险应急报告应按照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原则报告。

最先获悉声誉事件发生信息得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内按照规定向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要客观真实,不得主观臆断,报告内容要符合规范。

第二十七条应急报告内容应包括(一)声誉事件所涉及得机构、自然人、发生得时间、地点。

(二)声誉事件发生得原因、性质、等级、可能涉及得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以及事件发生后得社会稳定情况。

(三)声誉事件得发展趋势、可能造成得损失、已经及拟进一步采取得应对措施。

(四)其她与本声誉事件有关得内容。

第二十八条应急报告得时限要求:发生Ⅰ级、Ⅱ级声誉事件,在2小时内向北京市银监局报告;发生Ⅲ级突发事件,在4小时内向北京市银监局报告。

第二十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处理。

同时,在第一时间将有关情况向北京市银监局报告。

具体处置措施如下:(一)快速准确寻找负面声誉得发布者,委派专人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对声誉事件发生得时间、地点、原因、责任查证属实,以书面形式上报北京银监局,若遇时间紧急,可先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口头说明,并在第一时间提供书面材料。

(二)经查证属实,存在重大误解得,由相关人员及时对负面声誉得发布者或相关人员做出解释说明;经查实公司确为第一责任人得,应承担责任,给负面声誉发布者造成损失得,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经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授权,由研发创新部在主流报纸、网站、电视等媒体及时澄清有关事实,对负面舆情做出解释说明,必要时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现场说明。

(四)密切关注负面声誉得发展态势,采用报纸专栏、在线访谈、媒体消息、博文贴文等多种方式对负面声誉及时做出回应,第一时间出手,抢占话语权。

(五)对于特别重大声誉事件与重大声誉事件,应提前搜集证据、聘请律师,做好应诉前准备工作,并与负面声誉发布者或相关人员进行妥善协商,争取最大限度得谅解。

(六)与媒体保持密切联系,并通过直接方式对声誉事件得前因后果做出说明,关注媒体得最终报道。

(七)与同业或第三方取得联系,必要时向其寻求资金或其她方面得支持。

第三十条应急保障(一)通讯保障。

公司与北京市银监局、北京市政府、市人民银行保持通畅得通讯联系。

领导小组掌握所有成员、公司各部门得联系电话,并确保信息畅通。

所有通讯及信息共享应符合有关保密规定。

(二)文电运转。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确保与各相关部门文电运转得高效、迅速、准确、畅通,不得延误。

(三)技术保障。

确保公司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系统有足够得软硬件技术保证,对业务、财务数据信息实行定期备份与异地备份,保证有两名备用系统管理员,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因为人员缺岗而影响整个计算机系统得正常运行。

(四)安全保障。

公司办公大楼配备经警,昼夜巡查;资金柜台设置防弹玻璃;关键部位配备必要得录相及安全报警设备,确保工作场所得安全性与保密性,确保工作人员得人身安全。

第六章激励与约束第三十一条公司各部门与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得,应进行表彰与奖励:(一)严格执行外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声誉风险管理实施细则》得规定,防范声誉风险成绩显著得;(二)在识别、评估、监测声誉风险中成绩显著得;(三)举报公司声誉风险,经查证属实,对避免公司声誉与资产损失成绩显著得;(四)在声誉风险管理得其她方面成绩显著得。

第三十二条公司各部门与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得,应进行处罚:(一)隐瞒声誉事件与风险,不按规定报告,被合规、内部审计或其她部门发现或查实得;(二)违反《声誉风险管理细则》与公司其她相关规定,造成重大声誉风险得;(三)被外部监管部门发现负面舆情或声誉事件而公司相关人员仍未发现得,或被外部监管部门批评、处罚或制裁得;(四)因言语不当被新闻媒体披露造成严重不良声誉影响得;(五)因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被客户投诉,造成严重不良声誉影响,经查证属实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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