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传染病管理制度及发热、肠道门诊和预检分诊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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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规范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规,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制定的有关传染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和规定。

二、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条例,建立和健全医院疫情管理和报告制度,组织制定各项疾病预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做好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和报告工作,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查重)工作,定期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科室做好医院传染病管理和报告工作。

四、每天收集全院纸质传染病报告卡,审核填报内容并登记,保证内容完整且正确;核实报告卡内容后按规定时限进行网络报告。每天对本院报告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查重。

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疫情漏报自查工作。

六、每月在全院通报上月疫情报告情况(包括疫情动态,迟报、漏报的检查结果,并做出奖惩通告)。

七、每年至少开展2次院内医务人员的传染病诊疗、报告及防控知识的培训。

八、所有资料要分类收集、装订成册,实行归档管理。

九、医院传染病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制定传染病报告工作程序,明确各相关科室在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二)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培训、质量管理和自查等制度。

(三)负责对本单位相关医务人员进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和信息报告管理技术等内容的培训。

(四)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的日常管理、审核检查、网络报告(数据交换)和质量控制,定期对本单位报告的传染病情况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汇总和通报。

(五)制订院内预检分诊、肠道门诊和发热门诊制度并组织落实。

(六)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就诊结核病人的管理及转诊等工作。

(七)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情调查和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考核与评估,并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消毒等疫情处置工作。

(八)接受及开展有关传染病诊疗、报告及防控知识的培训。

(九)按照要求做好本院传染病自查与奖惩工作。

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二、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为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三、每天都要删除重卡。

四、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五、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罕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六、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七、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八、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九、疫情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账号和密码。

十、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诊断、报告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严格执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依法依规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负责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要求的落实。

二、临床医生要认真学习《现行法定报告管理传染病诊断标准汇编(2008版)》及新发传染病诊疗方案,确保能正确诊断传染病。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门诊日志和住院登记等,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报告传染病管理科相关工作人员。

三、报告病种

(一)法定报告传染病,分甲、乙、丙三类,共39种。

1、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共2种。

2、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共26种。

3、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共11种。

4、国家卫生计生委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和需要开展应急监测的其他传染病,包括新发、境外输入的传染病。

(二)其他传染病

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按照乙类、丙类管理的其他地方性传染病和其他暴发、流行或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三)不明原因肺炎和不明原因死亡等特定目的监测的疾病。

四、传染病管理科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卡的收集、审核、上报、订正和每天查重工作,每季度和每年的疫情资料分析(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五、责任报告人发现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按照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于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或数据交换。

六、医院各门诊要建立健全门诊日志,发现传染病疫情要准确登记,并及时填报传染病报告卡。

住院部临床各科室要建立出入院登记薄,对本科所有入院传染病病人进行详细登记,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实验室和放射科应根据检查结果,对所有阳性检测结果反馈给临床医生,由临床医生根据传染病国家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如诊断为传染病,按照规定及时上报。

七、对报告病人诊断变更、病人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卡片类别选择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发现漏报的传染病,应及时补报。

八、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应内容完整、准确、规范,字迹清楚。

九、本院任何人员不得瞒报、漏报、谎报、缓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传染病疫情。

附:传染病疫情报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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