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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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钢铁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某钢铁集团内部审计制度

目录目录 (1)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机构设置 (2)第三章审计范围和方式 (2)第四章职责和权限 (3)第五章审计工作程序 (5)第六章审计人员 (6)第七章内部管理 (7)第八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集团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某钢铁集团实施集团化运作基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企业的运营。

它通过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第三条集团贯彻“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求真务实”的方针,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强化内控、立足服务”的原则,在集团范围内实现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审计。

第四条集团至少应当关注涉及内部审计的下列风险:(一)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不健全,组织架构不科学、不合理,或职责分工不清,可能导致内部审计缺乏独立性和客观性。

(二)内部审计未经适当授权,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导致内部审计失败.(三)内部审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内部审计方法滞后,或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会造成内部审计质量和效率低下.(四)内部审计人员不遵守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影响审计的客观公正性,可能导致道德风险。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集团设立法务审计部,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

负责开展整个集团的内部审计工作,对集团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集团应确保内部审计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和报告审计结果时不受干扰。

第六条集团下属各单位(指集团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

华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华为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加强华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质量,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范和发现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华为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合资合作企业等内部审计工作。

三、内部审计机构1.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内部审计部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工作,并接受公司董事会的监督。

3. 内部审计部下设审计处、风险评估处、监督检查处等业务部门。

四、内部审计职责1.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准确。

2.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3.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监控,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4.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管理层和员工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确保其履行职责。

5.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项目进行审计,确保项目合规、合理。

6.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

7. 对公司及下属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五、内部审计程序1. 确定审计项目:根据公司年度审计计划,结合公司实际需要,确定审计项目。

2. 制定审计方案:根据审计项目,制定详细的审计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方法、时间等。

3. 实施审计:按照审计方案,对审计项目进行现场审计。

4. 审计报告:根据审计结果,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5. 审计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六、内部审计要求1.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公司业务和内部控制体系。

3.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4.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5.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分公司(含总承包事业部、直管项目部,下同)、集团出资或管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集团未控股但拥有实质控制权及管理的子公司(以下统称集团所属单位),其中集团控股上市公司参照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集团及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以下统称内部审计机构)对集团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促进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四条集团及所属单位应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职责权限、审计程序、审计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第五条集团及所属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或者指定履行内部审计职责的内设机构。

集团总部设立审计部,各单位应按照《关于建立健全集团所属二级单位内部审计机构的通知》(粤建集〔2020〕152号)设立相应的内部审计机构。

所属单位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或部门)不得同时履行内部审计职责。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涉及审计计划确定、审计情况报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应向本单位党委(党组)报告。

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计划、审计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应当经本单位董事会审议。

第七条集团审计部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做好年度审计计划制定、审计项目实施,避免重复审计;集团审计部采用“以上带下、交叉审计”等方式统筹安排集团审计项目的实施。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篇: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第1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规范子公司经营和保证财务数据真实、可靠,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是由公司总裁办下审计部负责实施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审计监督。

子公司层次的内部审计工作参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执行。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其控制的所有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2章审计范围及目标第9条公司对子公司内部审计涉及下列事项。

1.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

审查其财务资料的真实、合规性及有关经济活动的效率和有效性。

2.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情况。

审查其经营业绩的真实性和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为公司对其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提供依据。

3.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评审其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4.子公司总经理任期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审查其任期内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以及遵守制度的执行情况。

落实其任期届满或离任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和遗留财务问题的经济责任,评价任期内的工作效率和效果。

5.子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大修理、技改)预(概)算执行和竣工决算情况。

审计工程的概、预、决算,核实工程造价,审查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情况与基建工程的效果。

6.财经法纪审计。

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侵占公司资产,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进行专案审计,维护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秩序和财产的安全完整。

7.应公司总裁办及经营层的要求而进行的审计以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10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就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者特别事项,适时开展专项调查和分析工作,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子公司经营决策服务。

第11条内部审计机构通过实施一系列的审查和评价活动,向子公司经营层提供分析评价的建议和报告,改善子公司运营,提升子公司的管理水平,为实现子公司经营目标服务。

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子公司内部审计办法
7.对阻挠、拒绝审计和弄虚作假、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提请集团有关领导批准后,有权采取查封有关账册、冻结资财等临时措施,并有权提出追究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8.有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财经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9.对审计中发现的、需查处的重大或紧急事项,有权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第3章内部审计人员建设
第9条审计部应根据公司发展的规模、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工作的经常化、专业化的要求及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专职或兼职会计师、经济师、工程师等业务骨干,以组成集团内部审计队伍.
第10条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的过程中取得的财务收支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工作无关的工作中。
第19条其他审计。其他审计包括建设项目审计、物资采购审计等专门审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5章内部审计工作程序
第20条编制审计工作计划
根据集团的经营管理的要求和具体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审计部拟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和分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实施.
8.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审计计划和审计报告,按时完成交办的审计任务。
第8条审计部的主要权限
1.有权要求集团及各子公司按时报送财务收支计划、资金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等有关文件与资料。
2.有权检查、审核集团及各子公司的会计账目、凭证、账薄、业务记录、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资金、资产管理情况,检测财务会计电算化软件.
第6条审计部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及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7条审计部的主要职责
1.检查集团及各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其有效性、合理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五篇)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____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

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

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第五条监察审计部配备具有内审执业资格、相应业务能力的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可____抽调各单位相1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5篇)

公司企业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根据《公司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审计署《____内部审计工的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依法对全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系统审计和监督,以严肃财经纪律,促进廉政建设,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事业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任务、范围与依据第四条审计工作的任务是:确保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以及财经纪律在企业的正确执行,强化企业管理,为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范围:(一)年度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效益审计(年度审计每年进行一次,半年进行监督检查;(四)经济责任审计。

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五)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____;(六)与对境内外经济____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长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进行____;(七)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企业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八)对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进行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以审计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对国家税款的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进行审计;(十一)对企业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公司领导和上级审计机构交办的审计事宜。

第六条内部审计依据:(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二)公司规章制度,董事会决议。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

集团内部审计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集团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切实发挥内部审计部的监督和管理作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内部审计部,包括审计组织结构、审计职责、审计程序、审计报告等内容。

第三条内部审计部是集团内独立的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集团最高管理层,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及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开展审计工作,维护集团企业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审计组织结构第五条内部审计部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审计人员若干名。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设立审计组和专业组,审计组负责财务审计工作,专业组负责技术审计工作。

第七条内部审计部由主任和副主任领导,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审计职责第八条内部审计部负责对集团各单位和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和管理,包括财务审计和技术审计两个方面。

第九条财务审计主要对集团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资金、资产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技术审计主要对集团的生产经营活动、技术管理体制的执行情况,以及涉及生产、技术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根据审计任务和工作需要,制定审计计划和方案,明确审计目标、范围、内容、程序和方法。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部应当依法、规范地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结论真实、准确、全面。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对审计对象的重大和关键环节进行重点审计,提出合理和有效的改进建议。

第五章审计报告第十四条内部审计部应当按照审计规程和流程,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向集团最高管理层报告审计工作情况。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审计结论和发现,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建议落实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工作中,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公正、客观、唯恐。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部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风险,保护资产安全,促使经济活动合规、真实,根据《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是独立监督和评价集团经营活动、财务管理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的行为,以促进加强集团经营管理活动和实现集团经营目标。

第三条集团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集团公司内审部门依照本办法对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进行审计。

第四条集团公司内审部门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干涉。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的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统称第五条为集团。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

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二章第六条集团公司董事会下设内审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全面负责集团内审工作。

,集团公司设立内审管理部(简称内审部)第七条内审部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八条内审部门所需审计经费应列入预算并予以保证。

内审部代表集团公司实行审计监督。

其职责主要有:第九条9.1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起草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等;9.2 依据集团战略和工作重点,制订年度审计工作计划;9.3 负责组织实施内部审计监督,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和内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9.4 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委托社会审计事项;9.5 协助外部审计机构对集团进行审计;完成内审委员会交办的事项;9.69.7 负责审计人员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等;9.8 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和个人;9.9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审计人员第三章第十条内审部门应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审计人员。

专职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必须接受继续教育和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应当运用重要性原则,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集团母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总则一、目的为加强集团母、子公司的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法纪,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各类子公司,包括控股类子公司、参股类子公司和协作性子公司。

对于控股类子公司作全面的各项审计;对于参股类子公司,主要对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成本利润及分配的真实性、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于协作性子公司,主要对其提供的协作的事项进行调整,以及协议合同审计。

三、权限的定义荣事达集团母子公司财务管理权限中有六类权限:1、审批权:批准管理方案(制度)付之实施的权利;2、审核权:对管理方案(制度)是否符合集团相关规定进行审查;3、监控权:对管理方案(制度)执行过程进行监督、审计和调控的权利;4、奖惩权:对审计和考核结果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者进行奖惩的权利;5、提案权:提出或编制管理方案(制度)的权利;6、执行权:组织执行管理方案(制度)的权利第一章审计机构和人员1、集团公司设立审计监察委员会,是集团董事局常设性议事机构,负责领导、监督和管理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审计监察工作,保证审计监察工作的质量。

2、集团设立审计法务本部,在集团审计监察委员会和CEO指导下开展工作。

审计法务本部依照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规定,对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财务收支、制度流程和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集团管委会、董事局主席负责并报告工作。

3、审计法务本部配置若干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审计岗位所必备的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恪尽职守、保持廉洁、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4、内审人员应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严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XX集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内部审计监督,完善集团内部控制制度,优化集团各业务流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制度所指的内部审计是本着对企业负责的态度和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服务的意识,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和经济活动的原理、原则,对企业生产管理活动中的业务事项进行鉴证,对其真实性、正确性表述意见,实施监督、鉴证和评价。

其职责不仅仅是查错纠错;主要负责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方面各环节的健全性、有效性,经济活动的效益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揭示矛盾、找出差距、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建议,将服务意识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全过程,以促进企业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有序发展。

第3条内部审计的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守秘密原则。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第4条集团不单独设立审计部门,审计职能实行小组负责制,审计小组成员实行董事长指派制、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定期或不定期依照本制度行使审计职权,不受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涉。

第5条内审人员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6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7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机构职责第8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集团财务内部审计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1.制定集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编制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3.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对有关业务的经营风险测试评估;4.对公司重要岗位负责人及各权属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对集团及各权属子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对发生重大经营、财务、法律异常的子公司,及时组织进行专项审计;6.对集团及其各权属子公司的基建工程和重大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等的立项、概(预)算。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

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1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建设项目、改造、维修等工程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内容、程序与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第3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建设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验收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工程造价审计为主。

第4条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建设项目开工审计第5条建设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建设资金的筹措与保障情况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建设项目开工前审计的依据: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前审计暂行办法》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第7条审计内容:1、审查项目投资程序执行情况(1)检查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调查报告是否经过充分论证;(2)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

(3)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完整、科学。

(4)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5)设计、监理、施工、物资(含设备)供应等承建单位的资质等级、资信能力、技术服务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的要求,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6)土建项目的征地拆迁、施工现场“四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是否已准备就绪。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提高问责和减少风险,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组织机构1.集团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2.内部审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贯彻执行内部审计计划;•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实行跟踪、检查、监督;•提出合理、可行的管理建议,改进集团公司的行政管理和内控体制;•监督内部控制状况,指出存在的问题和风险;•审计报告草拟和提交审计报告。

3.内部审计部门由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负责领导,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内部审计主管负责人应该具备审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背景。

三、任务分配1.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和风险评估,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实行。

2.内部审计部门应当随时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跟踪、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内部审计计划中,明确审计范围、审计程序、审计时间以及工作人员等。

3.内部审计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应当依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对内部审查、内部核算、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的实施状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被审计部门整改。

4.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审计对象在经济、法律、会计、财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政策和法律要求,及时向董事长报告,督促该单位以其职责范围内的命令行动加以纠正。

四、工作程序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四个阶段:计划、执行、记录和监督:1.计划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按照年度执行计划,根据集团公司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管理的需要,指定审计工程,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审计目标、范围和方法等,并报董事长批准。

2.执行阶段: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审计计划和任务分配,对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审计,主要包括资金往来、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质量管理等方面的系统审核,有时还需要进行抽样检查和随机审计。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内部审计扮演着重要角色。

集团公司作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机构,为了有效监督各个子公司和部门的运营状况,制定和实施一套严格规范的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旨在探讨集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主要内容以及实施方式。

二、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1. 有效控制风险:集团公司存在着各种潜在风险,例如内部财务造假、资产侵占等。

通过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

2.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内部审计通过评估和改进内部控制体系,促进透明度和合规性,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

这对于保护股东权益、增强企业形象非常重要。

3. 支持决策和改进业务流程:内部审计在发现问题时提供相应建议,帮助高层管理层做出正确决策。

此外,审计结果还可以促进业务流程的改进与优化。

三、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内部审计组织机构集团公司应设立一个独立的内部审计部门,由专业人员组成。

该部门应与其他部门独立运作,直接向公司高层报告工作。

2. 审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应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体系、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计。

审计范围应囊括集团公司各个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

3. 审计计划与程序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计活动。

审计程序应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评价、数据分析,以及实地调研等环节。

4. 审计报告与追踪内部审计部门在完成审计后,应撰写审计报告,并向公司高层提交。

报告应准确详尽地描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跟踪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并定期向高层汇报。

5. 保密与独立性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应遵守保密协议,确保审计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同时,内部审计部门应保持独立性,避免与被审计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四、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实施方式1. 培训与教育集团公司应向内部审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与教育,使其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

对子公司进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是指公司为了管理和监督子公司的财务、经营活动以及内部控制情况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数据,帮助他们了解子公司的运营状况,并提供改进建议。

一、内部审计制度的重要性首先,内部审计制度可以帮助公司发现子公司运营中的问题和风险。

通过对子公司的财务数据、业务活动以及内部流程的审查,可以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

其次,内部审计制度可以帮助公司监督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内部审计员可以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估,如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子公司提出改进建议,提高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减少操作风险。

再次,内部审计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和效力。

内部审计员通过对子公司的审计工作,可以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和数据,帮助决策者了解子公司的真实运营状况,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减少错误决策的可能性。

最后,内部审计制度可以帮助公司提高内部整体管理水平。

通过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可以发现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二、内部审计制度的内容1.审计目标和任务: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和任务,包括发现风险、问题和不足,监督子公司的内部控制,提供决策支持等。

2.审计程序和方法:明确内部审计的具体程序和方法,包括审计计划的制定、审计对象的确定、审计程序的执行等。

3.审计人员要求:明确内部审计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包括审计人员的专业背景和资质要求,以及其它相关要求,如保密、道德和独立性等。

4.审计报告和跟踪:明确内部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提交要求,包括审计结果的总结、问题的描述、改进建议的提出等,并要求对审计结果进行跟踪和落实。

5.审计合规性要求:明确内部审计的合规性要求,包括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严禁违反道德规范,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三、内部审计制度的实施步骤1.制定内部审计策略和计划:公司应该根据子公司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明确的内部审计策略和计划,明确内部审计的目标、程序和方法。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文件制修订记录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部依法对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及经营管理等事项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五条公司内部审计部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七条公司应当依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且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

第八条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九条公司应当披露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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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审计准备 (4)第三章审计实施 (7)第四章审计终结 (11)第五章审计意见和决定 (14)第六章审计档案 (15)第七章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纪律与法律保护 (15)第八章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与评价 (16)第九章附则 (16)x x x集团公司下属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审计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制度的若干规定》,结合天能集团的工作实践,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中的公司总部是指xxx国际控股集团公司,子公司是指天能集团下属的控(参)股公司。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对子公司办理审计事项的准则,审计人员必须遵循本制度。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审计人员对子公司在实施审计项目过程中的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终结、审计意见和决定的执行,以及审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对公司总部内部审计的主要活动约定:内审管控的本质就是鉴证、评价和监督,内审管控的日常化、制度化,能够及时发现子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加以改正,使得子公司始终沿着正确的管控轨道前进。

1、稽核审计:公司总部对子公司进行控制的重要手段是进行稽核审计,稽核由公司总部和子公司财务部门内部进行。

审计分为常态审计和非常态审计,常态审计是每年组织四次定期的审计,以加强控制。

非常态审计是在特殊情况下,或者接到举报时,由公司总部随时进行审计。

内审管控的主要内容包括财务收支审计、管理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等。

2、临时审计工作组:为使子公司和公司总部在战略方向和政策上保持一致,产生充分的战略协同、管理协同效应,公司总部财务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负责向对相关子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临时审计工作组完成审计任务后就返回各岗位,需要时再回到小组。

3、预警机制:公司总部结合曲线管理建立预警系统,对于子公司的指标异动分层次处理:轻微偏差(预警);较重大的偏差(子公司高层领导随时来总部述职);严重偏差(向子公司派驻常务副总,临时接管以前总经理的职责),或进一步细分。

4、尽职与胜任调查:通过对子公司的经理层进行尽职与胜任调查,考察经理层的业绩、能力与胜任情况,通过对经理人的掌控和尽职胜任考察,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

5、立体举报机制:建立内部立体举报机制,子公司内部员工不论层级可随时向公司总部财务审计中心或子公司审计部门举报发现的问题,无论真伪,公司总部财务审计中心应立即着手进行调查真相并对属实的情况进行处理。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总部所有下属公司审计管理。

第二章审计准备第五条确定审计事项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对子公司当年的年度审计计划和公司总部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确定审计事项。

第六条组成审计组确定了审计事项后,公司总部财务审计中心牵头,定期组织抽调各子公司财务人员组成临时审计工作组,并委任审计组组长。

审计组实行审计组组长负责制,组长负责审计项目的实施工作。

审计人员应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应当明确职责,互相配合。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子公司或者审计事项有厉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收集资料审计组在编写审计方案前,应当了解子公司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并向被审计子公司和有关部门收集与审计项目有关的资料。

审计组要求被审计子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下列资料,被审单位不得拒绝:一、被审计子公司的性质、规模、经营范围等基本概况和资产情况;二、组织机构和管理层人员结构、财务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情况;三、银行帐户、会计报表、纳税鉴定、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表及其他有关的会计资料;四、会计基础工作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和工作岗位设置情况及工作情况;五、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六、公司章程、重要经济合同、协议、董事会会议纪要等;七、前次接受审计检查情况;八、宏观经济形势对被审计子公司的影响;九、其它需要了解的情况。

第八条编制审计工作方案一、审计组在实施审计之前,应当根据项目审计的要求和被审子公司情况,确定审计目标和审计重点,编制总体审计方案和具体审计计划。

二、总体审计方案是对从审计立项组成审计组到出具审计报告整个过程基本工作内容的综合规划。

具体审计计划是依据总体审计方案制定的,对实施总体审计方案所需要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所作的详细规定和说明。

总体审计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被审计子公司名称和审计事项名称;(二)审计方式;(三)审计依据、审计目的、审计范围、审计策略;(四)重要会计问题及重点审计领域;(五)预计的审计工作进度、时间;(六)审计小组组成及人员分工要求;(七)其他有关的内容;(八)编制总体审计方案的日期。

总体审计方案应当由总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重要审计事项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三、具体审计计划法应当包括具体审计项目的以下基本内容:(一)审计项目名称;(二)审计目标;(三)审计程序(包括符合性测试程序和实质性测试程序);(四)执行人和执行日期;(五)审计工作底稿的所引号;(六)其它相关内容。

具体审计计划由审计组组长负责制定。

第九条发送审计通知书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并抄送有关部门。

特殊情况,审计通知书亦可在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子公司时向被审计子公司递交。

审计通知书一式两联。

审计通知书内容包括:一、被审计子公司名称;二、审计的依据、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三、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成员名单;四、被审计子公司配合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五、审计机构公章和签发日期。

公司总部审计部门认为需要被审计子公司自查的,应当在审计通知书中明确自查的内容、要求和期限。

公司总部审计部门向被审计子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时,应当要求被审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和财务主管人员就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

作为审计证据编入审计工作底稿。

第三章审计实施第十条听取情况介绍审计组进驻被审单位后,应向其子公司领导说明审计意图,提出有关要求,并听取被审单位和财务负责人介绍情况。

主要听取被审计子公司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经营规模、范围、财务管理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根据审计事项的要求,审计组应随时调取有关资料,填写《资料登记表》,办理接收、归还手续。

第十一条实施检查审计人员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确定分工,按照具体审计计划,可运用详查、内控测评,抽样审计、计算、分析性复核、观察、询证、监盘以及计算机辅助审计等方法,审查被审计子公司银行帐户、会计凭证、帐表;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向有关人员询问调查;检查内部控制制度。

审计重点应根据不同的行业和审计种类确定,但一般应放在检查国有资产的真实、完整、保值、增值的环节上。

审计组对曾经审计的单位,应当注意利用原有的审计档案资料,并可利用经核实后的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成果。

第十二条收集证据一、审计证据是审计机构收集的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真相并作为审计结论基础的材料。

审计证据有下列几种:(一)以书面形式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书面证据;(二)以实物形态存在并证明审计事项的实物证据;(三)以录音录像或计算机储存、处理的证明审计事项的视听材料;(五)与审计事项有关人员提供的言证材料;(六)专门机构或专门人员的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七)其它证据。

二、审计人员收集审计证据,必须遵守下列要求:(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客观性;(二)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进行分析、判断,决定取舍,保证审计证据具有与审计目标相关联的相关性;(三)收集足以证明审计事实真相的证明材料,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充分性;(四)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审计证据具有合法性;(五)调查取证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在场。

三、审计人员现场收集的审计证据,应当经过审计组组长复核后,交被审计子公司有关人员、被审计子公司或者被审计子公司有关部门签名或盖章;审计人员调查取得的其他审计证据,应当注明来源,并由提供者签名或签章。

四、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对其出具的审计证据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证据或另附的材料上注明拒绝签名或签章的原因和日期。

该证据仍可作为审计证据。

五、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子公司或有关人员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应当进行核实,对确有错误和偏差的,应当重新取证。

六、审计中如有特殊需要,可以聘请专门机构或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对审计事项中某些专门问题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

七、审计组对现金、有价证券的盘点监督,对被审计子公司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的取证,以及对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审计人员办理。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八、审计组对收集的审计证据,要按审计目标的要求进行整理、归纳、分类分析和评价,以便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

九、审计组应当在编写审计报告前,对审计证据的客观性、相关性、充分性和合法性进行鉴定,发现审计证据不足或取证手续不完备时,应及时补充取证或补办手续。

第十三条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一、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应当对审计工作进行记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应记载审计人员在审计中获得的证明材料的名称、来源和时间等,并附有证明材料。

审计人员应当对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三、审计工作底稿应由审计人员根据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项目内容,逐项逐事编制形成,做到一项一稿或一事一稿。

四、审计人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被审计子公司名称;(二)审计项目名称以及实施时间;(三)审计过程记录;(四)审计标识及其说明;(五)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的评价、初步处理意见及建议;(六)编制者姓名及编制日期;(七)复核者姓名及复核日期;(八)索引号及页次;(九)其他说明事项。

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做到内容完整、真实,重点突出,如实反映被审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及财务收支情况。

审计工作底稿不得擅自删减或修改。

审计工作底稿中载明的事项、时间、地点、当事人、数据、计量、计算方法和因果关系必须准确无误,前后一致;相关的证明材料若矛盾,应当予以鉴别和说明。

六、审计底稿必须要用钢笔书写,以便保存。

七、审计工作底稿应有索引号及顺序编号八、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应保持清晰的勾稽关系。

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

审计组组长应当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复核并签名。

对需要补充和修改的审计工作底稿,应当要求审计人员进行补充和修改。

九、审计工作底稿未经公司总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向外提供。

十、审计组实施审计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总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请示汇报。

十一、审计人员结束审计后,应当统一汇总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取证材料清单,由审计组长及编制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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