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复试真题2016年至2020年持续更新中 甘政法法硕复试经验 甘政法法硕复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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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课口试真题
第一编:专业课(16年-20年)
1.表见代理的特征
(1)概念: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然没有代理权,但第三人在客观上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而与其实施法律行为,该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2)构成表见代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A:代理人无代理权。
B:该无权代理人有被授予代理权的外表或者假象。
C: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该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
D:相对人基于信任而与该无权代理人成立法律行为。
2.不作为义务的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
法律明文规定的作为义务,是不作为之作为义务的主要来源,这也是罪刑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在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都是由法律明文规定的。
这里的法律规定,是指由其他法律规定而经刑法予以认可,如果只有其他法律规定而未经刑法认可,则不能成为不作为之作为义务。
(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
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作为义务,是指一定的主体由于担任某项职务或者从事某种业务而依法要求履行的一定作为义务。
在不纯正不作为中,作为义务通常是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
它们一般都被规定在有关的规章制度中,这些规章制度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因此可以成为不作为的义务来源。
(3)法律行为产生的作为义务。
法律行为是指在法律上能够设立一定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在社会生活中,人的法律行为是多种多样的。
广义而言,不仅行为人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实施的行为,而且凡是自愿承担了某种实施一定行为或者防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义务,因而也属于法律行为。
(4)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由于行为人先前实施的行为即先行行为使某种合法权益处于遭受严重损害的危险状态,该行为人有了积极行动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就是由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由于先行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
具有不同于其他情形的特殊性,在认定由此构成的不作为时,应当充分关注先行行为与由此引起的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性。
至于先行行为的性质,在所不问。
3.诚实信用原则
4.传统四要件理论和张明楷、周光权的两阶层或者三阶层理论有什么区别
5.从宪法角度分析毕福剑事件
6.大学期间看了什么书籍?是否看过法学书籍?
7.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1)对单位犯罪一般实行“两罚”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刑法分则有特别规定只实行“单罚”的,依照规定,一般只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8.法的溯及力
法的溯及力:指新法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情和行为可否加以适用的效力。
一般说来,法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行为,不适用于生效前的行为,不应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对法生效前发生的事件,亦如此。
这就是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
9.法律保留
凡属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或者只能由法律来规定,或者必须在法律明确授权的情况下,行政机关才有权作出规定,称之为法律保留。
可分为绝对保留和相对保留两种。
10.法律的局限性
法只是众多社会调整手段中的一种,而不是唯一的。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一手段。
国家用以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除法律外,还有经济、政治、行政、思想道德、政策、纪律、习俗、舆论等多种手段。
法在社会生活调整中具有主导地位,但是并非所有的问题都可以适用法律。
诸多社会关系需要由法和其他手段并行调整,在对有些社会关系的调整中,法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而对有些社会关系而言,法并不是有效的调整手段,比如人们的思想、信仰或私生活方面,就不宜采取法律手段力加以调控。
作为一种规范,法必然具有抽象性、稳定性等特征,而现实生活中的问题却是具体的、千姿百态和不断变化的。
想制定出包罗万象、永久适用的法律只是一个幻想。
另外,法还具有保守性,它总是
落后于现实生活的变化,而立法者认识能力上的局限性也会使法律存在着某种不合理、不科学的地方。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如果没有高素质的立法者,就不可能有良好的法律。
即使是靠制定得很好的法律,也需要合适的人正确地执行和适用,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
如果没有具备良好法律素质和职业道德的专业队伍,法律再好,其作用也是难以发挥的。
另外,法律的实施还需要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支持,如果他们缺乏一定的法律意识,缺乏自觉遵守法律的思想道德风尚和习惯,法律也不可能有效实施。
法总是十分依赖其外部条件,其作用总是容易受到社会因素的制约。
主要因素有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执法机关的工作状况、各级领导干部及普通公民的法律观、传统法律文化,等等。
总之,在认识法的作用的时候,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态度,一方面要反对法律万能论,另一方面也要对法律虚无主义、法律无用论。
只有全面地认识法的作用的多样性、复杂性,才能真正推进法治事业,推社会的法治化建设。
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英语口试真题
(16年-20年)
1.介绍你的大学
2.兰州的气候能适应吗?
3.你打算考CPA吗?
4.你的本科专业和法律有什么渊源?
5.你的家乡有什么特产?
6.你的优点?
7.你对法律的看法?
8.你对法律硕士是怎么理解的?
9.你对法学感兴趣吗?
10.你对法学感兴趣吗?
11.你对兰州有什么了解?
12.你对什么法最感兴趣?
13.你对网约车的看法?
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英语口试真题
(16年-20年)
14.介绍你的大学
15.兰州的气候能适应吗?
16.你打算考CPA吗?
17.你的本科专业和法律有什么渊源?
18.你的家乡有什么特产?
19.你的优点?
20.你对法律的看法?
21.你对法律硕士是怎么理解的?
22.你对法学感兴趣吗?
23.你对法学感兴趣吗?
24.你对兰州有什么了解?
25.你对什么法最感兴趣?
26.你对网约车的看法?
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课笔试真题第一编:历年真题汇编(16年-19年)
1.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法律行为和法律事件(2019)
2.根本法与普通法(2019)
3.结合不婚主义者、丁克家庭、同性伴侣,论述对家庭的看法以及个人权利与社
会责任的看法。
(2019)
4.结合实行惩戒制度论述法律约束与道德约束的关系,并论述相应的惩罚限度、
程序。
(2019)
5.法官职业道德(2018简答)
6.法律规则逻辑结构(2018简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