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入校安全管理1. 学生实践出校时,应向家长请假,并提供详细的实践计划。
2. 学校将会对参加社会实践的学生进行登记管理,确保学生离校的安全。
3. 学生在离校前需向班主任交代自己的安排和联系方式。
4. 学生参加实践活动时,要求佩戴学生证,并确保学生证的完好。
二、离校安全管理1. 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时,应提前告知家长实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2. 学生出门时,要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3. 学生不得随意接受陌生人的提供的食品和饮料。
4. 学生离校后,要随身携带紧急联系人的电话号码。
三、旅途安全管理1. 学生实践期间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避免食物中毒或肠胃病。
2. 学生在参观景点时,不得离开集体,禁止随意进入危险区域。
3. 学生要保持与队友的密切联系,不得独自行动。
4. 学生不得擅自购买或使用危险物品。
四、住宿安全管理1. 学生住宿期间要保持房间的整洁,不得堆放杂物。
2. 学生不得滋扰其他住宿同学,保持宿舍的安静。
3. 学生住宿期间要遵守宿舍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间布置。
4. 学生离开宿舍时,要确保门窗关闭,并妥善保管个人物品。
五、返校安全管理1. 学生返校时,要注意班车或公共交通工具的安排。
2. 学生回到校园后,要向班主任汇报社会实践过程和收获。
3. 学生返校后,要整理和归还借用的物品,保持校园环境的整洁。
4. 学生返校后,要与家长保持联系,及时向家长汇报返校的情况。
六、应急处理1. 学生在实践中遇到紧急情况时,要保持冷静,及时向指导老师求助。
2. 学生遇到人身或财产安全威胁时,要第一时间拨打紧急电话报警。
3. 学生在实践中遇到健康问题或意外事故时,要及时向指导老师报告。
4. 学生要遵守学校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理指南,参与演练和训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以上是小学学生社会实践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
学校和家长要共同关注学生的社会实践安全,定期检查和更新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全面培训,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实践教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实习、实训、社会调查、科技竞赛等。
三、安全责任1. 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2. 教师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实践教学安全。
3. 学生应自觉遵守实践教学安全规定,服从教师指导,提高安全意识。
4. 学校相关部门应协同配合,共同做好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四、安全管理措施1. 安全教育培训(1)新教师和实习生在上岗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全体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安全设施与器材(1)实践教学场所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志等。
(2)实验、实习、实训设备应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性能。
3. 安全操作规程(1)教师应按照实践教学大纲和操作规程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过程安全。
(2)学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践操作,不得擅自更改。
4. 事故报告与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停止实践教学,及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2)学校相关部门应组织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5. 应急预案(1)学校应制定实践教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
(2)实践教学场所应设置应急疏散通道,确保学生在紧急情况下迅速疏散。
五、监督检查1. 学校应定期对实践教学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教师应主动接受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学生应积极配合学校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实践教学安全。
六、奖惩1. 对在实践教学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学生外出实习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我校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管理,保护学生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目前的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参加实习前的安全教育与管理1.在校本科学生参加我校教学计划内的各类实习,二级学院及带队教师必须在实习开始前了解实习单位的安全要求,与实习单位相关人员就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协商并达成共识。
2.学生参加实习前,建议二级学院与学生及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签订实习安全三方责任书。
3.学生参加实习前,各二级学院要事先了解实习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资质,确保学生去实习的岗位系属于合法经营的单位。
并对实习学生进行劳动安全、交通安全和法制教育,了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督促学生严格执行实习单位的安全规定及保密规定,重视劳动安全防范,杜绝各种意外事故发生。
同时带队教师要与实习学生保持密切联系以便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处理安全事故。
4.出于安全考虑,去外地实习的学生目前只能去新冠疫情低风险地区的实习基地参加线下实习。
去外省市实习基地参加实习的学生,二级学院按规定生师比配备带队教师,统一组织安排,带队教师必须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每日做好学生实习情况记录。
由于专业特点需要去高海拔地区、地质灾害高发地区及其它具有安全隐患地区实习的,二级学院必须在实习开始前对学生做好相关安全教育工作。
二、学生参加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1.二级学院要求实习单位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学生进行有关的劳动纪律、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2.参加校外实习的学生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组织纪律,服从实习单位的工作安排,按照劳动规定实习,确保劳动安全。
学生若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而造成人身伤害的,根据实际情况由本人负责或按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学生因违反实习纪律和安全规定而造成实习单位和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实践教学质量评估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各学院、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第三条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2. 坚持以学生为主体,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 坚持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4. 坚持动态调整,不断优化实践教学体系。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四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实验教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毕业设计(论文)等环节。
第五条实验教学是实践教学的基础,应覆盖各专业课程,满足学生基本实验技能的培养要求。
第六条实习实训是实践教学的核心环节,应根据专业特点,合理安排实习实训内容和时间。
第七条社会实践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鼓励学生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应培养学生的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实施第九条实践教学由教务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评估。
第十条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实践教学目标;2. 实践教学内容;3. 实践教学时间安排;4. 实践教学考核方式;5. 实践教学资源保障。
第十二条教师应严格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进行教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十三条实践教学过程中,应注重以下事项:1. 加强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提高实践教学水平;2. 优化实践教学环境,确保实践教学条件;3. 强化实践教学过程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效果;4. 建立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及时反馈实践教学信息。
第四章实践教学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实践教学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保障学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参加实习实践教学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XX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等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是指经学校批准,各二级学院在校外有组织开展的专业见习、野外实习、采风、写生、社会实践、毕业实习实践等教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学院二级负责制。
各二级学院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四条有关职责(一)学校教务处负责初审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的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与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就学生安全等工作进行协调、沟通并落实到位。
(三)带队教师负责学生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1.认真学习、理解和掌握《XX学院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应急事故、事件处理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的基本方法、技巧,具备处置突发事件的良好心理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2.到达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后,组织学生全面了解工作区域的基本情况及食宿场所的治安、风俗习惯等有关情况,并掌握当地司法或消防机关和医院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并针对可能发生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要求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认真指导学生开展工作。
若遇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第五条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学生安全纪律要求(一)在校外实习实践教学活动期间,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私自开展野外活动。
(二)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校外实习实践教学单位的规定,请假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私自外出。
(三)尊敬师长,爱护集体财产,尊重当地民风民俗。
(四)服从带队教师管理。
事故发生时,配合带队教师及实习实践教学单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五)自觉遵守设备设施安全操作规程。
爱护、正确使用设备设施,并妥善保管。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是为了保证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实践教学计划的编制: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的要求,编制本学科实践教学计划。
实践教学计划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时间安排等。
2. 实践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学单位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践教学活动。
实践教学活动可以是实践课、实验课、实习、实训等形式。
组织实践教学活动时,要确保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学生数量适宜,保证教学质量。
3. 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建设与管理:教学单位要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实践教学场地和设备的安全、卫生和正常运行。
教学单位要定期检查和维护实践教学设备,及时修理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4. 实践教学的安全管理: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监督,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实践教学的评价与考核:教学单位要制定科学、公正、合理的实践教学评价与考核制度,对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和考核。
评价和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实践技能、实践能力和实践表现等方面。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具体制定和执行还需根据各个学校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2)是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对实践教学活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1. 实践教学计划:学校根据课程要求和教学目标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2.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学校要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3. 实践教学指导:学校和教师要给予学生实践教学活动的指导,包括实践操作技能的培养、实验设计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指导。
4. 实践教学考核评价:学校要制定相应的考核评价办法,对学生的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评价和总结。
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实习教学期间的安全,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实习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实习教学期间,包括实习教学场所、实习教学设备、实习教学活动和师生等相关方面。
第三条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
第四条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目标是保障实习教学的安全与顺利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
第五条实习教学安全管理的任务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改善实习教学条件,加强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六条学校设立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组织实习教学安全工作。
第七条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制定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
第八条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委员会还可设立实习教学安全督察组,负责对实习教学场所、设备和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学校制定实习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实习教学活动的安全要求和管理措施。
第十一条实习教学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不得进行危险性很大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实习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参加实习教学活动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十三条实习教学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十四条实习教学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使用前必须经过安全检测和维护。
第十五条学校要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包括实习教学活动记录、安全事故记录、安全检查记录等。
第四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十六条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七条实习教学活动前,学校要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防范知识和急救常识等。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为加强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实践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践教学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实践教学是指学院在校内外有组织开展的教学计划内各种实验实训教学和教学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教学调查、社会实践等教学活动。
第二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二级负责制。
由教务处、学生处、保卫科代表学校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系(部)及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三条学院职责 1.教务处实践科负责制定总的学生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2.教务处实践科负责督促、检查各系(部)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3.教务处实践科与学生处协助各系(部)对学生校外实践教学过程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4.保卫科负责定期检查实验楼等实践教学活动场所防盗措施、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运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情况以及各系(部)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设备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系(部)职责 1.各系(部)主任是本系(部)实验(实习)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系(部)实验实训中心主任、校内外实践指导老师是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2.根据本部门所属各实验实训室的特点及实际情况制订出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3.根据教学大纲制订详细的校内实验实训计划和校外实习计划,根据计划组织的实践教学活动制定详细的《学生安全防范措施方案》,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4.制定本系(部)实习(实训)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负责实习(实训)前对学生、指导教师的安全教育工作。
5.负责与校外实习单位就学生安全实习工作进行协调、沟通。
6.落实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各项措施,确保各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7.负责定期检查水、电等教学辅助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向总务处报修。
8.负责实习(实训)教学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取证工作。
学校校园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校园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有关安全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对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教育先行、明确责任、实事求是、方便操作的方针,努力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妥善处理好实习实训活动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第三条依据我校学生在学习期内有一段时间安排在校外进行实习实训I,而且点多面广的特点,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的管理必须从校内延伸到校外学生实习实训点。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参与学生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学校各专业、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都要在学校统一组织指挥下积极实习实训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四条安全意识是现代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意识是现代小学生的重要素质之一,安全教育必须列入学校实习实训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安全教育要贯彻于实习的全过程,要做到实习实训前有集中动员教育,实习实训过程中有注意事项提醒提示,实习实训结束后有安全总结。
第六条强化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服从于各用人单位的岗前培训,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法规,并在专人指导下学习并掌握有关的安全操作和技能。
第七条在按实习实训操作规程、实习实训计划进行安全教育的基础一上,还要结合每一次实习实训的特殊性,制定出相应的安全规定,并宣传到每位学生,提高学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和防范能力。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八条学生实习实训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与教师二级负责制。
由教务处在校长领导下统一负责管理该项工作,各相关教师负责具体实施与管理。
第九条就业处职责1.研究制定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环节计划审核。
3、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教学过程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4、负责督查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教师是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校内外教学实践安全管理规定
校内外教学实践安全管理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校内外教学实践已成为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
然而,教学实践活动的开展难免涉及到一些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的顺利进行,学校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校内外教学实践的安全。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校内外教学实践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班级、实验室等场所管理制度,确保师生在学校内安全无忧。
例如,学校要重视实验室安全,规定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及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教室、走廊、宿舍等地方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二,加强应急管理。
校内外教学实践中,突发事件难以避免。
学校应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应急预案。
同时,学校还应配备相关的应急设备,以应对各类紧急情况。
例如,在山野实践活动中,学校应配备急救箱、应急通讯设备等。
在多样化的教学实践活动中,学校要根据不同的情境和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第三,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教育。
学校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提醒师生注意安全、自我保护。
例如,学校可以利用班会、安全教育课程等方式,向学生宣传告示和安全警示,加强师生对安全隐患的识别和防范。
另外,学校还可以定期组织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师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规范实践活动操作规程。
学校要制定校内外实践活动的操作规程,明确实践活动的具体流程和参与方的操作规定。
例如,在实验室内进行实验操作时,学校要明确实验操作的具体流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师生按照规定进行操作,减少实验操作中的安全隐患。
第五,建立健全师生信息管理制度。
学校要建立师生信息管理制度,保护师生的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学校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对师生个人信息的保护,防止师生信息被泄露或滥用。
同时,学校也要教育师生如何正确使用电子设备、网络和社交平台,防止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第六,加强对外部合作机构的管理。
学生实践实训安全管理规定
学生实践实训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秩序,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外所有本科、研究生、继续教育学生在校内、校外进行的实践、实训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学科专业实验、毕业实、社会实践、勤工助学、文艺、体育等各类实践、实、实训活动。
第三条安全管理原则校内所有实践、实训活动必须安全第一,实践、实训活动的安全目标是要使学生在实践、实训中不发生意外事故,不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第四条管理要求学生在进行各类实践、实训活动前应当了解活动的性质、目的、方法,遵守规定并确保个人安全。
实践、实训活动应当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学生的实践实训活动进行全程监控和管理。
学校应当对各类实践、实训场所、设备等加强安全检查和维护,定期进行安全教育。
为保障学生安全,学校各级领导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机构,健全统筹协调机制。
第五条安全责任学生在参加与实践、实训活动相关的任何活动中发生意外事故,应当由学生或者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学校应当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实践、实训活动的主体责任人,强化领导责任、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二章实践、实训安全管理第六条设备安全学校应当对实践、实训设备进行有效的技术维护、保养、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
学生在使用设备前应当经过设备使用操作培训,只有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的技能和知识后才能使用设备。
第七条场所安全学校应当建立实践、实训场所安全管理责任制,包括对场所的使用、整修、消防设施的使用、消防班组的组建、消防知识宣传等方面。
第八条操作安全学校应建立健全实践、实训活动的操作规范,组织开展具有操作性的安全技能培训。
第九条紧急处理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实践、实训活动及时、准确、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制定应急预案与演练。
第十条安全教育学校应当做好实践、实训活动的安全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校外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校外实践教学的学院、专业和教师。
第三条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在学校组织下,学生到校外企业、事业单位、科研机构等场所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习、实训、参观、调研、社会服务等形式。
第四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三)坚持安全第一,确保实践教学活动安全有序;(四)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学校成立校外实践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外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院设立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学院校外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七条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审核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库;(三)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四)收集、整理校外实践教学成果,做好成果的推广和应用;(五)定期向学校汇报校外实践教学工作情况。
第八条教师担任校外实践教学指导教师,负责指导学生完成实践教学任务,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第三章实践教学基地管理第九条学校应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实践教学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库。
第十条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备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能够满足学生实践教学需求;(二)有稳定的实践教学岗位,能够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实践机会;(三)有完善的实践教学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实践教学质量;(四)有较强的实践教学指导力量,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指导。
第十一条学校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生产实习教学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障生产实习教学过程中的安全,促进实习教学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2. 生产实习教学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确保教学过程的安全性和学生的身心健康。
二、安全责任1. 生产实习教学单位应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三、安全生产教育1. 生产实习教学单位应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包括安全意识教育、安全知识培训和安全操作实训。
2. 安全生产教育应覆盖全体学生,定期进行,确保学生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场地环境安全1. 生产实习教学单位应对实习场地进行安全评估,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2. 实习场地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保证场地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3. 安全通道、紧急出口等安全设施应设置齐全,并保持畅通。
五、设备设施安全1. 生产实习教学单位应对实习所使用的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实习设备设施必须具备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紧急停机按钮等。
3. 实习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六、实习操作安全1. 学生在实习操作前应接受相关安全操作培训,了解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措施。
2. 学生在实习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实习。
3. 学生在实习操作过程中应时刻保持警觉,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七、应急处理1. 生产实习教学单位应制定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类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责任人员。
2. 学生在实习期间如遇突发情况或事故应立即报告负责人,并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理。
八、安全记录与事故报告1. 生产实习教学单位应建立安全记录制度,记录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和事故情况等相关信息。
2.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进行现场保护和救治,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
实践教学安全规章制度(3篇)
第1篇一、总则为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验课、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实践教学安全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2. 实践教学部门负责具体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处理安全事故等。
3. 教师作为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和实施者,承担实践教学安全的第一责任。
4. 学生作为实践教学活动的参与者,应遵守安全规章制度,自觉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制度(1)实践教学部门应定期对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新生入学时,实践教学部门应组织新生进行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实践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风险。
2. 安全检查制度(1)实践教学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实习实训基地等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2)教师应在上课前对实践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整改。
3. 安全操作规程(1)实践教学部门应根据实践教学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张贴在明显位置。
(2)教师应向学生详细讲解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学生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4. 应急预案制度(1)实践教学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
(2)教师应熟悉应急预案,并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5.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1)发生安全事故时,教师应立即组织学生撤离现场,并立即报告实践教学部门和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
(2)实践教学部门应组织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五、安全责任追究1.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由实践教学部门和学校安全管理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因违反安全规章制度导致安全事故的,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校外实践教学是指学校统一组织的在校外开展的专业实践课及社会实践等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实践教学活动。
为保障学校师生在校外开展实践教学活期间的人身安全,预防、控制和消除风险,维护实践教学的正常秩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原则(一)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
2.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坚持“预防为主、教育先行、管教结合、从严管理”的原则,切实把师生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践教学安全管理的组织(一)全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是在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协调、监督与管理,各二级学院领导具体负责组织与管理本单位实践教学安全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负责制定各专业实践安全管理细则,组建实习小组,推选实习组长,指派有经验、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实践指导教师。
(三)在集中性实践教学过程中,实践指导教师是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学生实践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管理,解决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实践教学过程安全管理的实施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学校、二级学院和指导教师三级负责制。
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处和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代表学校负责协调管理该项工作,各二级学院具体实施与管理。
各二级学院领导是本单位实践教学环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所指导学生实践教学活动期间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也是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一)学校职责1.实验实训中心负责制定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协调学校相关部门解决实践教学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实验实训中心、学生处和保卫处负责学生实践教学活动中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随着教育的不断发展,学校实践教学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实践教学不仅能够加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还能够让学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所学知识的应用。
然而,在实践教学中,安全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应制定一系列的安全管理规定。
一、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形成对学生安全负责的工作机制。
校长作为首席安全责任人,应制定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教师要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承担起课堂安全和实践教学安全的责任。
二、加强实践教学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在实践教学活动开始前,学校应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明晰实践教学的安全要求和规定,并提醒学生做好自我防护措施。
通过讲座、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向学生普及安全知识,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保障实践教学环境的安全学校应针对实践教学环境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定。
例如,在化学实验室、体育馆等特殊场所,必须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学校还应加强对实践教学场地的管理,确保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实践活动。
四、规范实践教学活动的管理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实践教学管理规定,明确实践教学的组织方式、时间安排和教学内容。
在实践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实验器材,严禁乱扔废弃物品等行为。
学校还应建立完善的实践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对每次实践教学活动进行记录和评估。
五、加强实践教学中的安全监管学校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此外,学校还应建立实践教学的巡查制度,定期检查实践教学环境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六、加强实践教学中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应制定实践教学中常见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等各种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
应急预案要具体明确应对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并保障学生的安全。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5篇)
实践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践教学是本科教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教学过程。
为强化实践教学育人意识,建立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实现实践教学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教学计划中的实践教学环节涵盖实验教学、课程实习、集中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内容。
第三条实践教学的任务是对学生进行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基本训练。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并掌握科学实验、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主要过程和基本方法,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学生能较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四条学校各二级学院、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要根据学校的发展建设规划和专业培养目标,制定本部门实践教学发展规划,并组织落实,确保实践环节的教学质量。
第二章实践教学的组织第五条全校实践教学工作在学校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各相关单位分工负责,协同完成。
第六条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一)制订全校的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
(二)研究制订有关实践教学工作的政策、条例、规定。
(三)审核全校的实践教学实施计划。
(四)监督、指导实践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实施。
(五)宏观控制全校的实验、实习经费,监督实验、实习经费的使用。
(六)开展实践教学检查和评估,规范实践教学过程管理。
(七)为实践教学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
第七条二级学院职责:(一)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分别构建以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的实践教学体系,明确实践教学所应达到的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各实践环节,并逐步建立完善实践教学监控体系。
(二)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以素质和能力培养为宗旨,制订并执行实践教学大纲。
(三)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组织教师编写相应的实验、实习指导手册,制订各专业的实习培养方案。
(四)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际条件做出各实践环节的经费预算,报学校财务处申请执行专项经费。
实践教学外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践教学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实践教学效果,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学院开展的所有实践教学活动,包括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志愿服务等。
第三条实践教学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教育为本,注重实效;3. 实事求是,科学管理;4. 鼓励创新,全面发展。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践教学活动由学院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实践教学计划,明确实践教学目标、内容、形式和要求;2. 负责实践教学活动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3. 指导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确保实践教学质量;4. 监督实践教学活动的安全,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5. 收集、整理实践教学成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教师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认真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确保实践教学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实践教学活动,按照实践教学要求,完成各项任务。
第三章外出管理规定第八条学生参加实践教学活动需遵守以下外出管理规定:1. 出行前,学生应向所在班级班主任或实践教学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
2. 《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应包括以下内容:(1)学生基本信息: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等;(2)实践教学活动基本信息:活动名称、时间、地点、目的等;(3)出行方式:自驾、公共交通、步行等;(4)出行人数:同行人数、同行人信息等;(5)安全措施:安全防范措施、应急联系方式等。
3. 班主任或实践教学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实践教学外出申请表》,对符合外出条件的,签署意见并报实践教学管理部门批准。
4. 实践教学管理部门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学生。
5. 学生获得批准后,应按照实践教学计划和要求,按时参加实践教学活动。
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教学实验室作为学校内重要的实践教学场所,对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验操作技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实验室中存在着一定的危险因素,为了保障实验教学的顺利进行以及师生的安全,学校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建立安全意识在教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中,首先要明确建立师生的安全意识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环。
学校要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向师生普及实验室的危险性以及应急处理方法,并制定学生入实验室前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的规定。
二、安全规范制定为了加强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学校需要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相关安全规范,包括学生进出实验室的要求、实验室内的禁止行为、实验器材的使用规定等。
同时,还需要规定实验室使用人员应进行的必要的防护和安全检查措施。
三、安全设施建设学校需要根据实验室的不同性质和使用需求,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例如灭火器、消防栓、紧急电话等,以便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应对。
此外,还需要定期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化学品管理教学实验室中经常使用各类化学品,因此,学校需要建立起完善的化学品管理制度。
包括对化学品的登记、存储和使用等方面的规定,同时还需要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和标识,以提醒使用人员注意安全。
五、实验器材管理实验器材的正确使用和管理对于实验室的安全至关重要。
学校应制定器材的领用和借用规定,规定实验器材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方法,并要求使用人员对器材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六、实验操作规程每个实验都需要严格按照相应的实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学校需要规定实验的步骤和注意事项,并鼓励师生在实验前进行充分的实验前准备工作,以减少实验事故的发生。
七、实验室的卫生与清洁保持实验室的卫生和清洁是实验室安全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学校应制定清洁工作制度,明确清洁责任人,并要求实验室使用人员定期进行卫生清理,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八、应急预案制定事故和突发事件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学校需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学校实践教学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实践教学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和效果,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开展实践教学的学院、部门及全体实践教学人员。
第三条实践教学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
实践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二)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注重实践教学的科学性、系统性、实践性和创新性;(三)坚持规范管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的有序开展;(四)坚持开放合作,拓展实践教学资源,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第二章实践教学体系第四条实践教学体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课程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环节纳入课程体系,通过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等手段,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二)专业实践教学:根据专业特点,开展专业实习、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活动,使学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创新创业实践教学:鼓励学生参与创新创业项目,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四)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志愿服务、支教等活动,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第五条实践教学体系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实践教学环节与理论教学环节相协调,形成有机整体;(二)实践教学内容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满足人才培养需求;(三)实践教学形式多样化,注重实践教学效果;(四)实践教学时间安排合理,确保实践教学活动顺利进行。
第三章实践教学组织与管理第六条学校成立实践教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实践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实践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以下工作:(一)制定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审核实践教学计划,组织实践教学活动;(三)协调实践教学资源,保障实践教学顺利进行;(四)监督实践教学过程,确保实践教学质量;(五)总结实践教学经验,不断提高实践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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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安全工作是实践教学日常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保证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前提条件。
全校所有参与教学、教学管理及教学辅助人员都必须十分重视教学安全问题,注意按安全规范实施教学及管理,确保安全教学。
为规范安全教学行为,保证教学秩序安全,特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由于实践教学类型、模式不同,实践教学内容也不同,其安全操作规范也不同。
因此,各教学单位必须根据专业实践的类型、模式和安全操作规范,制定出符合专业要求的安全教学规范,确保实践教学在安全的前提下运行。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责任制。
各教学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度。
即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是该专业安全教学与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实践教学教师是该项实践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实训实验室管理人员是该实训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安全制度制定。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教学与管理规章制度;专业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安全教学与管理规章制度;实践教学教师负责所教授教学课程的安全规范;实训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训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
第五条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学工作应遵循的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应实施安全教育三级管理制度。
即入学教育、实践教学前的安全教育以及针对实践岗位的安全教育。
新生入学教育期间,应更具专业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学生开始参加实践教学前,各系应负责组织学生针对本次实践教学的安全教育;学生到达实践现场,实践教学教师应对学生进行针对学习内容的安全教育。
第六条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学校和各教学单位二级安全教学检查制度。
除进行定期安全教育检查外,学校和教学单位应随时随地注意检查安全教育行为,无论何时何地,一旦发现违反安全教学的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报相关负责人纠正。
在没有消除安全隐患之前,不得继续正在进行的实践教学行为。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七条物品管理
各系应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法规建立教学设备及相关教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应更具国家相关法规制定特别管理规范,确保教学仪器、设备、工具及相关材料管理安全。
第八条设施管理
对实践教学场地应建立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等的常规管理措施应完备。
例如,下班前应认真检查门、窗、水、电等保持安全状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杜绝隐患。
第九条安全提示。
(1)根据实践教学场地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规定置于实践教学场地的醒目位置。
(2)根据实践教学场地的特点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火、禁烟、禁止在某装置下方站立等。
(3)根据实践教学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实训规程,并置于相关教学设备的醒目位置,提示实训操作者按规程操作。
第十条安全防护。
(1)所有教学场所都应根据消防安全规范配备消防器材。
(2)各种实践教学设备必须具有正常的安全防护装置,符合相关行业的安全运行规范。
(3)学时参加实践学习必须按规范穿戴劳动护具,否则不得进入实践学习现场。
第十一条持证上岗。
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必须具有相关实践工作的职业资格,必须熟悉相关实践教学工作的安全规范,并能够熟练运用安全工作规范进行教学工作。
第十二条规范教学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规范设施教学。
第一,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学生遵守安全工作规程;第二,检查学生着装,必须按照安全规范着装,如果有着装不合格的,应禁止参加实践学习;第三条,严格按照实践工作规程开展教学,是学生养成遵守安全规程从事工作的良好习惯;第四,严格检查学生的实践工作过程,发现问题应立即纠正,不留隐患。
第四章事故处理
第十三条现场处置。
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小事故损失。
(1)发生设备事故时,应及时切断事故设备电源。
(2)发生火灾事故时,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能力及时灭火或者组织现场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同时报警。
(3)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呼叫急救车或医疗人员现场救护。
第十四条事故报告
事故发生时,在场人员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损失持续的同时,应逐级上报事故事实,遇有人身伤害或者重大事故,应第一时间越级向校领导直接报告。
第十五条保护现场。
事故现场人员在及时处置之后,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等待专业人员调查处理事故。
第十六条安全整改。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人员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整改措施,杜绝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