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施工评标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5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及其职责
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评标工作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和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下,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
1.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依法组建。
1.3评标委员会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报告评审意见,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前两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
2.评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2.3七部委2003年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2.4《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2.5《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
2.6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
2.7省、市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其他有关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 评标专家守则
3.1所有参加评标的专家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则、规定,遵守有关工程招标投标的保密制度;如有违反者,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2参与评标专家:
1)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密;
2)必须公正、不得循私;
3)必须科学、不得草率;
4)必须客观、不得带有成见;
5)必须平等、不得强加于人;
6)必须严谨、不得随意马虎。
4.开、评标程序
4.1开标程序:
4.1.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出示其身份证。
4.1.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监理服务承诺书附表中的主要内容。
4.1.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对唱标情况进行签名确认。
4.2评标程序:
4.2.1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
4.2.2投标文件综合评审;
4.2.3完成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5.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标准:投标文件中没有出现任一种属于招标文件所列出的废标或无效标书或显著差异(或保留)或重大偏差条款。
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后按废标处理:
5.1.1投标文件所列投标人名称、项目(总监)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或项目(总监)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
5.1.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1.3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工期的;
5.1.4投标报价不在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内的;
5.1.5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1.6由投标人填写的“监理服务承诺书”及附表无盖单位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其余投标文件内容未按要求每页盖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达10%以上的(不含间隔页的等于或少于10%内的,可由投标人现场或书面承诺中标后予以补正,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则按废标处理,并且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以后参加招标人的招标项目投标);若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的;
5.1.7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1.8投标文件的修改处无盖校对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私章)的,或无加盖单位公章。
5.1.9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
5.1.10无有效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时无有效授权委托证明书的,
5.1.11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的。
6.评标细则
6.1由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查(见表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再进行综合评审。符合性审查不进行详细打分,标准只有通过与不通过之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评审时,对每个不通过评审的具体项目须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说明。
6.2综合评审采用百分制评分法,主要对投标人的监理实施方案(50%)、驻场监理机构及公司实力证明材料(17%)、企业及项目监理业绩(10%)、企业信誉(3%)、监理报价(20%)五个方面进行评议(见表2)。
6.2.1监理实施方案(满分50分)
根据投标人的监理实施方案是否可行,能否充分体现投标人对所投工程项目的理解,总体方案及具体操作应行之有效,能够充分体现投标人在工程的进度、质量、计量与支付、现场协调(含与村民、运营单位的协调)管理、合同管理(变更、索赔延期、调价、处理合同纠纷等)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充分、可靠、针对性强的特点进行评分。
评审项目根据符合程度打分,完全满足要求的得满分,部分满足要求的酌情打分,不符合要求或未填写为0分。
6.2.2驻场监理机构及公司实力证明材料 (满分17分)
监理人员机构以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历和能力能否满足本工程监理任务需
要的程度来评分,满分17分。
6.2.3企业及项目监理业绩(满分10分)
主要考虑投标人2006年9月1日以来,已独立承接的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达到本项目资质等级最低要求的项目数量及企业以往工程获奖情况进行评分。
6.2.4企业信誉(满分3分)
根据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评定,满分3分。
6.2.5监理报价(满分20分)
6.2.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是:若项目工程概算与所报监理费率的乘积与监理报价不一致时,以所报的监理费率为准,修改监理报价,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监理报价为准,并修改监理费率。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有效投标报价,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6.2.5.2以投标报价的平均价为评标参考价。
6.2.5.3当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20分;投标有效报价与评标参考价之差,每上偏差2%扣0.5分,每下偏差2%扣0.25分,最多扣20分。
6.3综合评分要求
6.3.1评委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议,作出个人评价。
6.3.2评委按照个人评议情况对各分项内容进行各自记名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