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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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流程

鉴定条件:

1、属于济南用人单位员工;

2、职工发病应在一年以上(恶性肿瘤除外),诊断明确,并经住院系统治疗后病情相对稳定。

鉴定所需资料:

1、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

2、身份证;

3、单位申请;

4、个人申请;

5、病历原件,例如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等;

6、诊断报告;

7、省精神卫生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精神病患者需提供);

8、省精神卫生中心作出的智商检测结论(弱智患者需提供);

9、病理诊断报告单(肿瘤病人需提供)。

鉴定流程: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可。

【温馨提示】:

1、凭缴费单据领取《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用人单位于查体15日后到济南市市中区六里山路46号104室领取结论。

2、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济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再次鉴定不服的,自收到鉴定结论起15日内可以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申请病退的职工应按照《劳动能力鉴定查体通知书》规定的指定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查体。

咨询专区

一、单位一员工被查出患有恶性肿瘤,需办理病退,不知如何进行职工因病劳动能力鉴定?

【回复】:申请人携带身份证、《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表》、个人申请、病历原件等资料前往济南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即可。

二、办理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是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在济南办理因病劳动能力鉴定收费标准为350元一次,咨询电话12333。

三、对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可以再次申请鉴定吗?【回复】:可以,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向济南市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对再次鉴定不服的,自收到鉴定结论起15日内可以向山东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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