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改革的通知(桂财库〔2012〕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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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0]7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0]76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正文:----------------------------------------------------------------------------------------------------------------------------------------------------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2010年9月2日川办发[2010]76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共财政的管理,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就全面推进我省公务卡改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的重要意义(一)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加强公共财政管理的必然要求。

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是公共财政建设和预算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在公务支出中减少现金使用,同时利用银行卡支付系统协助监督部门实现对公务支付的全程监控,有利于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管理和监督,有利于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有利于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打造“阳光”财政。

(二)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是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政府作为受全体纳税人委托管理国家资产和资源的主体,有责任向纳税人披露履行受托责任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实施公务卡改革,在公务支出领域引进公务卡替代现金结算,进一步规范公务消费,对于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从源头上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全面推进公务卡改革,是减少公务现金结算、规范单位财务管理的有效途径。

单位财务管理是公共财政管理的重要基础和具体体现。

使用公务卡消费和结算,可以彻底免除现金使用保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免去借款、取款、还款等大量繁琐的工作量,通过对刷卡记录的核实,确保支付行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有效避免现金支付方式下存在的用途不清、去向不明以及虚假消费凭证等问题,从而促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和高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布日期】2011.05.26•【字号】桂财办[2011]53号•【施行日期】2011.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桂财办[2011]53号)各市、县财政局,区直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财办[2011]19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各类账户管理加强财政专户管理。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通知》(财库[2011 ] 1 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我区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11 ] 4 号)要求,切实做好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对没有国务院、财政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四类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专户一律予以撤销,对同类性质多头开设的专户予以归并,对一年内没有业务往来的财政专户予以撤并。

各级财政部门要制订统一规范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专户开立、变更、撤销等审批管理程序,对违规开设财政专户的,要追究责任;要与财政专户开户银行签订规范的委托协议,明确规定双方的权、责、利等事项;各级财政部门的所有财政专户在2011 年底前要全部转归财政国库机构统一管理,并明确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的职责分工,财政专户管理的岗位设置及人员职责分工要符合内部控制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国库与财政专户之间资金调度、资金运行内控管理、档案资料保管以及定期检查报告等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财政专户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强财政专户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将财政专户纳入“金财工程”大平台系统管理,资金拨付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办理。

公务卡支付操作说明

公务卡支付操作说明

目录一、公务卡使用步骤 (2)二、公务卡报销操作说明 (3)三、公务卡有关文件 (12)四、公务卡使用知识 (23)一、公务卡使用步骤:①签协议在职职工与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签订公务卡发卡协议,申请发卡。

(选定同一家银行,可以避免查询取数困难,以及减少跨行还款交易费用)②发卡银行给所有在职职工发放628开头的标准个人公务卡③维护卡信息财务人员将所有公务卡的基础信息维护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只有预先维护好,才能查询到数据)④持卡消费单位职工自行激活公务卡,完成开卡手续,并持卡进行公务活动的消费支出。

⑤财务查询报销单位职工持消费小票与发票等到财务报销,财务人员通过支付系统内的“公务卡”模块进行报销,支付到公务卡或指定的借记卡(绑定自动还款的储蓄卡),完成还款,恢复额度。

注:单位财务部门应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并联合发卡银行组织职工进行公务卡使用培训。

二、公务卡报销操作说明2.1公务卡信息维护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录入岗】角色进入,如果用户只有一个角色,则不用选择角色,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操作页面,选择【公务卡管理】如图:选择公务卡信息维护,点击【增加】,如图:系统弹出公务卡信息录入框,如图:依次录入公务卡信息中的各项数据,点击【确定】完成公务卡的信息录入操作。

另,在发放公务卡时,可以要求发卡行提供所有发放的卡信息的电子档,以提高准确率,减轻工作量。

注意:1、如果需要大批量的录入,可以选择【导入】功能。

在使用导入时,为确保格式正确,导入顺利,可以先手工录入一条信息,再把这条信息【导出】作为模板,按此格式,编辑好全部数据后再导入到支付系统里。

如有需要帮助,请直接联系国库处(收付局)。

2、如果所发卡不是628开头的标准公务卡,请联系发卡行进行变更升级,再维护进系统。

3、此处维护的数据是供查询报销消费数据使用的卡,应全部是公务卡(贷记卡),而不是储蓄卡(借记卡)。

作为公务卡绑定的还款账户,可以在正常的收款人信息里维护。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甬财政库[2012]931号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甬财政库[2012]931号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甬财政库〔2012〕931号)市级各预算单位,市级国库集中支付各代理银行:为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市级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适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和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宁波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甬财政库〔2008〕737号)等规定,参照《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财库〔2011〕160号),决定在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市级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8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金使用量过大等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单位要从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市级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

公务卡使用管理制度市直各预算单位:公务卡制度改革是近年来我国财政财务管理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延伸,是规范现金管理的最有效手段,对提高政府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推进源头预防腐败等具有重要意义。

我市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__年全面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不断扩大,在减少预算单位现金使用、规范公务支出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目前在公务卡制度执行中,仍存在着公务消费不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或转账结算、报销时不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对公务消费进行查询确认等现象。

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财政部有关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强化公务卡制度执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制定公务卡管理实施细则各预算单位要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强化源头治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公务卡使用管理的重要性。

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抓好公务卡结算制度的落实,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要按照《南平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库〔20__〕13号)的要求,制定本单位公务卡实施细则,并于6月30日前报市财政归口业务科室备案。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目录各预算单位应严格按照《南平市市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南财库〔20__〕13号)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卡,严格执行财政部制定的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附件1),将预算单位差旅费、接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纳入强制结算目录范围。

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应优先选择在有刷卡条件的商家进行消费,大额支出继续使用转账方式结算,凡具备刷卡条件的零星支出,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原则上不使用现金结算。

三、严格审核和规范报销流程单位财务人员应及时将个人公务卡信息维护到公务卡信息系统,并按规定加强对公务卡报销事项的审核,通过公务卡信息系统查询确认公务卡消费信息,核实发票、pos消费凭条等单据是否与公务卡消费信息一致,审核无误后予以报销。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6]8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6]8号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财库[2016]8号江苏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为适应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务卡制度体系,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选择江苏省和深圳市作为试点地区。

现将《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意义我国自2007年开始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有效解决了预算单位大量提取和使用现金行为难以有效监管问题。

目前公务卡制度已成为规范公务消费支出、打造“阳光财政”的一项基础性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基于个人信用且授信额度有限的个人公务卡已不能完全满足预算单位支付结算管理需要,有必要探索推出由单位作为承债主体并能满足大额支付需要的单位公务卡。

建立单位公务卡制度,是对现行公务卡制度的丰富和完善,也是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

试点地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扎实有序做好试点准备工作试点地区应制定试点工作的时间表,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包括确定试点单位、确定发卡银行、确定卡样、制定单位公务卡服务协议、组织办卡、指导试点单位制定内部管理细则、维护公务卡支持系统、完善有关财务报销制度、进行政策宣传培训等。

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试点地区有关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确保2016年单位公务卡试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公务卡支付操作说明

公务卡支付操作说明

目录一、公务卡使用步骤 (2)二、公务卡报销操作说明 (3)三、公务卡有关文件 (12)四、公务卡使用知识 (23)一、公务卡使用步骤:①签协议在职职工与本单位的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签订公务卡发卡协议,申请发卡。

(选定同一家银行,可以避免查询取数困难,以及减少跨行还款交易费用)②发卡银行给所有在职职工发放628开头的标准个人公务卡③维护卡信息财务人员将所有公务卡的基础信息维护进国库集中支付系统。

(只有预先维护好,才能查询到数据)④持卡消费单位职工自行激活公务卡,完成开卡手续,并持卡进行公务活动的消费支出。

⑤财务查询报销单位职工持消费小票与发票等到财务报销,财务人员通过支付系统内的“公务卡”模块进行报销,支付到公务卡或指定的借记卡(绑定自动还款的储蓄卡),完成还款,恢复额度。

注:单位财务部门应制定本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办法,并联合发卡银行组织职工进行公务卡使用培训。

二、公务卡报销操作说明2.1公务卡信息维护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选择【集中支付录入岗】角色进入,如果用户只有一个角色,则不用选择角色,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操作页面,选择【公务卡管理】如图:选择公务卡信息维护,点击【增加】,如图:系统弹出公务卡信息录入框,如图:依次录入公务卡信息中的各项数据,点击【确定】完成公务卡的信息录入操作。

另,在发放公务卡时,可以要求发卡行提供所有发放的卡信息的电子档,以提高准确率,减轻工作量。

注意:1、如果需要大批量的录入,可以选择【导入】功能。

在使用导入时,为确保格式正确,导入顺利,可以先手工录入一条信息,再把这条信息【导出】作为模板,按此格式,编辑好全部数据后再导入到支付系统里。

如有需要帮助,请直接联系国库处(收付局)。

2、如果所发卡不是628开头的标准公务卡,请联系发卡行进行变更升级,再维护进系统。

3、此处维护的数据是供查询报销消费数据使用的卡,应全部是公务卡(贷记卡),而不是储蓄卡(借记卡)。

作为公务卡绑定的还款账户,可以在正常的收款人信息里维护。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17•【字号】宁政办发[2010]45号•【施行日期】2010.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二○一○年五月十七日宁政办发〔2010〕45号)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市财政局拟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市财政局2010年5月)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07〕51号)和《江苏省县级实施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苏财库〔2005〕12号)等文件确定的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全面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稳步推进区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明确改革目标,分批分步组织实施。

《财政部关于深化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财政部门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争到2010年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各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我市计划2010年全面推进城区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改革总体要求是:结合本地特点,积极创造条件,规范、稳步推进。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各区要把握好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一是要制定政策文件和配套管理办法,具体包括《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部门内部运转程序暂行办法》、《财政与代理银行关于国库集中支付相关工作的委托协议》等。

公务卡制度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公务卡制度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公务 卡制 度改 革 自首 张公务 卡 的 出现 至今 , 已经 历 了三个 制度 覆盖 到 县 乡。要 求 在进 一步 扩 大省 、市 两级 改 革覆盖 面 阶段 : 一是 公务 卡 初次 出现 , 2 0 0 5 年 招商银 行 与 中兴通 讯联 手 的 同时 , 加 大县 乡预 算 单位 改革 的推进 力度 , 确保 2 0 1 2 年年 底
不公平导致的贫富差距, 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四
Hale Waihona Puke 参考文献 : [ 1 】 倪 东 明 .当 前 中 国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研 究一 一 兼 论 社会 公 平 与经 济 发展 [ J ] . 华 北 电力大 学 学报( 社 会 科 学 版) , 2 0 1 2 ( 0 1 ) .
用的扣 缴设计 , 充分 考虑到纳税 人的实 际负担 , 维护 了有 纳税人 随着 全 民水平 的提 高 , 个人 所得 税 的收入在 不但 增 高。个
的利益 , 并 且针对性 的解决个 别纳税人 的实 际困难 , 保证 纳税人 人所得 税在 我 国的社 会经济 中 占据 着重要 的地 位 , 通过个 人所 可 以保 障生活水 平 。在扣 除的设 计 中 , 除 了对 家庭 因素 的考虑 得税不但 可 以为 国家取得财政 收入 , 还可 以调节 收入分配 , 是 缩 以外 , 还应该 对 纳税人 的教 育 、医疗 、住房 和养老 等项 目的开 小群众 收入差距 的重要手段 。但是 目前 的个人所得税 调节收入 支进行 考虑 , 随着社 会 的发展 , 虽 然人 们 的收入在 不断提 高 , 但 分 配 中依 旧存 在许 多 问题 , 通过 对我 国个人所 得税 应缴情 况存 是基 本生 活的支 出也在 不 断提高 , 所 以对 扣 除标准 的设计 业应 在 的 问题 以及原 因进行 分析 , 并针对性 采取相 应 的措施 和解决 该随着 社 会实 际情况进 行适 当调 整 , 能够 反正 出纳税 人 的实 际 方案 , 实现个人 所得税调 节收入分配 的能力 , 缩短 由于 收入分配 纳税能力 , 从而提高个 人所得税 的弹性 。

武汉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科技大学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湖北省省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管理,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级预算单位全面实施公务卡制度的通知》(鄂财库发〔2012〕16号)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我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公务卡免收年费。

第三条公务卡以我校工作人员个人名义申请开立,工作人员作为持卡人并承担相应的清偿等法律责任。

第四条我校工作人员公务卡的发卡行是我校办理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代理银行,即中国银行建一支行。

第五条为保障金融信息安全,加强对公务卡监控和管理,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统一使用专用BIN号为“628”字头的银联标准公务卡。

我校为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办理的中行公务卡采用全省统一格式、统一标记形式进行发放,由发卡行按统一规定制卡。

第二章公务卡的使用管理第六条我校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每人可申领一张公务卡。

公务卡申领程序为:申请人本人如实填写公务卡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部门审核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一并送交财务处;财务处对申请人资料进行确认,送交发卡行;发卡行按规定程序发卡。

公务卡申办成功后,经财务处确认核实,由发卡行将持卡人姓名和卡号等信息传输到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银联湖北分公司,并录入本行公务卡支持系统。

第七条公务卡实行实名制。

持有公务卡的我校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的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持卡人应及时归还公务卡项下银行欠款。

新增的需办理公务卡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办理申领手续。

因离职、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应按要求清理公务卡项下的债务,停止公务卡使用。

公务卡日常对账由持卡人自行负责。

如公务卡遗失,持卡人应尽快拨打中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66-95566挂失,或到中行办理书面挂失。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推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推行中的问题及对策

2023年7月第26卷第14期中国管理信息化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Jul.,2023Vol.26,No.14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推行中的问题及对策卞 青(扬州市财政综合管理服务中心,江苏扬州225000)[摘 要]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推广使用公务卡,有助于更高效、更顺利地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此基础上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效率,并有效控制单位运行成本。

文章从公务卡的概念和作用入手,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具体对策,以期为行政事业单位管理者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卡;财务管理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23.14.051[中图分类号]F81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23)14-0155-030 前 言行政事业单位推广使用公务卡,可方便公务人员办公,切实提高财务工作效率,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顺利实施。

实际上,公务卡推广使用过程中还面临一系列困难,如一些公务人员对公务卡缺乏正确认识,使用积极性不高;公务卡结算流程比较复杂;缺乏良好的使用环境,以及监管不严等。

对此,行政事业单位需要在推行使用公务卡的过程中注重解决相关问题,以更顺利、广泛地推广使用公务卡,充分发挥公务卡的优势。

1 公务卡概述公务卡指的是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所持有的一种信用卡,以在公务办理过程中更方便地结算,主要用于会议费、差旅费等小额现金支付与报销。

通常情况下,公务卡会有一定额度透支信用[1]。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推行公务卡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若选择现金结算方式,就需要工作人员出行携带现金,行政事业单位还需要专门进行现金管理与保护,这会增加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风险,并且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公务办理期间要预先提取现金,之后在现金规划时还要展开现金核算,整体流程比较烦琐,容易增加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和单位管理成本。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5.07•【字号】桂政办发[2008]53号•【施行日期】2008.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5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八年五月七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行公务卡制度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流量与现金风险,简化预算单位财务结算与报销流程,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税务总局、银监会、外汇局关于促进银行卡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05〕10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3〕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银行卡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7号)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9〕17号)的有关规定,参照《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

推行公务卡制度必须坚持公共财政改革方向,以公务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逐步实现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健全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方式的通知【模板】

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方式的通知【模板】

关于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方式的通知各处(室)、系(部)、中心(馆):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扩大公务卡的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XX市财政局《关于实施市直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汕市财〔2012〕51号)规定和上级最近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再次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一、凡目录规定的公务支出项目,应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或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下同),原则上不再使用现金结算。

二、依据汕市财〔2012〕51号文,我市规定的强制结算目录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我院上述公务支出都应适用公务卡结算。

三、如有下列情况,可暂不使用公务卡结算:1.在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公务支出。

2.在县级及县级以上地区不具备刷卡条件的场所发生的单笔消费在1000元(含)以下的公务支出。

3.按规定支付给个人的支出。

如确需用现金支付给临时聘用人员的费用,确需用现金支付的培训费、劳务费、讲课费、咨询费等,在职人员的加班费一般应合并在工资中支付。

4.签证费、快递费、过桥过路费、出租车费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现金结算的支出。

5.确因工作需要,长期出差、出国等导致持卡人不能在公务卡结算期限内返回单位办理报销手续的支出,原则上应选用银行转账等方式结算。

6.确实不能进行公务卡结算的其他支出。

四、2016年1月1日起,凡属《市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中规定的支出项目但不符合可暂不使用公务卡条件的,必须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否则不受理报帐。

情况特殊的,有关经办人员应对其业务进行说明,并由报账人填写《现金或现金转帐支付情况说明书》,由部门领导、计划财务处和学院领导签批后方可进行报销。

五、凡公务卡结算业务在报销时需附相关交易凭条(刷卡小票)。

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审计厅等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审计厅等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审计厅等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审计厅•【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豫财库[2012]41号•【施行日期】2012.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省审计厅、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豫财库〔2012〕41号)省直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省级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管理,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切实减少公务支出中的现金提取和使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32号)、《河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库〔2007〕14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省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必要性我省公务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来,改革覆盖面迅速扩大,公务卡发卡量快速增长,对减少预算单位现金支付结算、规范公务支出的政策效应逐步显现。

但同时也存在公务卡使用范围偏窄、使用率不高的问题,“有卡不用”现象较为普遍。

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严格规定预算单位公务支出中必须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务卡使用率,充分发挥公务卡制度优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源头预防腐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实施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二、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一)所有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省级预算单位,都应严格执行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

木垒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木垒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木垒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06•【字号】木县政办发[2012]165号•【施行日期】2012.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木垒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木县政办发〔2012〕165号)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减少现金支付,提高公务支出的透明度,打造阳光财政,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2012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改革的重要意义公务卡改革是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

推行公务卡改革制度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延伸,是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的内在要求,是进一步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是源头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举措。

实行公务卡管理制度改革,在预算单位公务支出领域引入银行卡管理,可以减少现金使用,方便预算单位公务支出用款,提高单位现金管理和报销的工作效率,促进惩防体系建设。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公务卡改革是在国库单一账户制度的基础上,以现代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通过“银行授信额度、个人持卡支付、单位报销还款、财政实时监控”的管理方式,将预算单位原使用现金支付结算的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支出,改由使用公务卡进行支付结算,以减少现金结算,规范预算单位支付业务,完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推行公务卡改革遵守以下原则:要有利于完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实现公务卡制度与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机衔接,保证财政资金在最终支付前保留在国库中。

要有利于加强财政动态监督,实现财政部门对单位零余额账户还款信息和公务卡消费明细信息的动态监控,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规范预算执行。

要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进一步提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效率,推动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

自2001年我国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以来,各地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工作,不断扩大改革范围,逐步建立起新型预算执行管理运行机制,确立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在财政财务管理中的核心地位。

但从当前改革进展情况看,部分地区特别是市县级仍然存在改革进展不平衡、改革措施不到位、改革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明显制约了财政国库管理体系的完善和新制度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按照2011年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提高对改革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是我国预算执行管理制度的根本性变革,是现代财政管理领域一项历史性重大制度创新。

改革后形成的新型财政资金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有利于从根本上保证财政收支信息反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构建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制度屏障。

在看到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面临着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有的地区仅选择几个预算单位和一少部分财政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改革没有全面推开;有的地区改革措施不到位,没有按照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实施,没有充分发挥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优势;还有极个别地区在公务卡制度改革方面等待观望,影响了这项改革在全国的推广进度。

由于一些地方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不到位,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近几年接连发生几起财政资金安全案件,留下了深刻教训。

因此,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履行政府受托责任的高度,从构建公共财政体系框架的角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不移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

二、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覆盖到所有预算单位。

省级、地市级、县级以及具备条件的乡级所属预算单位,凡没有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于2012年底前执行到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工作的通知》

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规范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加强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根据我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山西省财政厅预算单位公务卡应用推广实施方案》及《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卡,是指省级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

第三条省级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5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试点阶段,因银行卡受理环境等因素影响,可以采取公务卡结算方式为主,现金结算方式为辅的并行模式。

随着银行卡受理环境的不断改善,预算单位应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减少现金的支出。

第四条与公务卡管理有关的信息维护、财务报销、银行划款和动态监控等业务,通过财政国库管理系统中的公务卡管理子系统办理。

第五条持有公务卡的工作人员(以下统称持卡人)应当妥善保管公务卡,规范使用公务卡办理公务支出支付结算业务,并及时向所在单位财务部门申请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条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依托公务卡管理系统,认真审核公务卡报销事项。

对于批准报销的公务卡消费支出,应当按规定时间,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向公务卡的还款手续。

第二章发卡银行的选择及公务卡标准第七条公务卡的发卡银行(以下简称“发卡行”)是指省财政厅按照《山西省财政厅预算单位公务卡应用推广实施方案》要求,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

预算单位在确定的公务卡代理银行范围内,自行选择一家代理银行作为本单位公务卡发卡行。

试点阶段,为确保公务卡的正常使用,预算单位必须选择本单位所在的零余额账户开户银行作为本单位公务卡代理银行。

随着公务卡的推广,发卡行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开户行可不为同一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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