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室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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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室质量管理制度
去污区工作制度
1、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对各类物品要严格检查,凡有破损缺件或感染症病人用过的物品未经科内预先处理,拒绝回收。
3、回收物品经拆包分类,包内器械用多酶清洗液浸泡。
4、物品经多酶液浸泡后,刷洗去除器械上的血垢等污染,有关节、缝隙、齿槽的器械,应尽量张开或拆卸,进行彻底刷洗,然后用流水冲净。
5、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应消毒后按常规污染物品处理。特殊感染如破伤风、气性坏疽等病人用过的物品,高水平消毒后按常规污染物品处理。
6、每三天更换各种消毒液一次,每日监测消毒液,保持有效浓度。防止消毒液污染周围环境。
7、浸泡物品所用多酶清洗液应按物品污染程度现配现用。
8、保持回收间清洁、整齐,每日用含氯消毒液擦拭工作台面二次。每日用紫外线消毒1小时并做好记。
9、在污区工作期间不准打手机。
包装间工作制度
1.物品应分类包装,同一品种或类别的物品应按顺序摆放整齐,以便于使用。
2、认真检查刀、剪是否锐利,其他器械功能是否良好,按各包装所需配齐器械,经第二人核对后进行包装,贴上包外标签,注上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期,并签名。
3.器械包装重量不超过7Kg,纤维类织物应按使用的顺序折叠排放,其外形尺寸不大于30×30×50cm,重量不超过5Kg。
4.盘、盒、器、皿类物品应单件包装,若按需要将不同类型的盘、盒、器、皿包装在一起时,则有盖的应打开,所有器皿口子应朝一个方向,器皿之间用吸湿毛巾隔开,以便蒸汽流通。
5.包布应一用一清洁一消毒,大小合适,禁用破损包布和无孔铝饭盒。
6.打包可捆扎,需松紧合适;包内放132℃压力蒸汽灭菌指示卡,包布粘贴包外标签。
无菌物品存放间管理制度
1、无菌室专人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入内。
2、进入无菌室必须进行卫生处理,洗手、换鞋、戴帽子、口罩、更衣。
3、无菌室储存的物品必须经过灭菌处理。
4、严格检查无菌包的质量:包装是否完整、启闭孔是否关闭,化学指示胶带变色是否合格。是否湿包,灭菌有效期是否正确。不合格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需重新灭菌。
5、一次性无菌物品必须在无菌室外拆除外包装,以中间层包装进入无菌室存放。
6、无菌物品必须存放无菌架上。物品摆放有序,先放先出,无过期物品。
7、灭菌包掉落地下视为污染物品。下送余下的物品视为污染物品不可再进入无菌室储存。
8、无菌物品固定基数准确,登记及时准确。数目不符时及时查找。
9、无菌室环境整洁,空气、物品表面及工作人员手细菌含量各个领域规范要求.
下收车消毒制度
1.专车、专人、专线回收物品、所有车具、用具专用。
2.下收车、污染密封箱每次使用后,用高压水枪清洗,再用1000mg/l 有效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消毒,晾干后备用。
3.车辆、物品必须定点、定位放置,摆放整齐。
4.回收器械、用品的过程中,必须保持密闭,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原则,不得污染环境和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回收污物时,必须戴口罩、围裙、手套,不得徒手操作。配制消毒液时必须戴口罩。
下送车消毒制度
1.专车、专人、专线回收物品、所有车具、用具专用。
2.清洁车、无菌车、无菌密封箱每次使用后,用高压水枪清洗,晾干后备用。
3.各类车辆、用品必须定点、定位放置,摆放整齐。
4.下送物品的过程中,必须保持车辆密闭,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原则。
无菌物品管理质量标准
1、经灭菌处理后的物品,取出应检查包裹的完整性。如有破损视为未灭菌,不能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2、物品取出时应保持干燥。包裹水分一般不超过3%(手感干燥,如潮湿则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超过6%视为湿包,应视为未灭菌。
3、取出物品时检查化学指示剂标志是否符合标准,色泽或状态未达到或可疑者,应视为未灭菌。
4、从灭菌室中取出的物品,掉落在地或放置在不洁净之处,即应视为受到污染,不能作为无菌物品使用。
5、灭菌后的无菌物品在超过规定的有效期后,应停止发放,并视为污染物品重新处理。
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管理制度
1、购进的一次性物品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合格后方可发放临时使用。
2、做好入库登记。以大包装形式存放于专用库房中,要求环境清洁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温、湿度适宜。物品柜架必须离地面20~25cm,离天花板50cm,离墙面5cm。空气每日进行紫外线消毒。
3、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按有效期顺序码放和发放。出库时有登记。
4、库存数量合理,避免出现供应不足或过期浪费现象。
5、发现不合格物品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
6、经常征求临床科室对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意见发现不合格产品和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发放并汇报医院感染管理科及设备科。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