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护理部供应室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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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毒供应中心组织管理制度
1、在护理部、护士长领导下,实行二级管理体制,采取集中管理的方式,对所有需要消毒或灭菌后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统一回收、清洗、消毒灭菌和供应。
2、科护士长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主管护师以上职称,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能力。
3、各级管理人员(分管院长、护理部、控感科、设备与后勤管理部门、科护士长、护士长)明确消毒供应工作管理的工作职责及权限责任。
4、了解和掌握消毒灭菌理论知识与进展,学习有关消毒技术规范、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开展消毒灭菌管理工作。
5、充分利用人力、物力、时间、信息等资源,建立物流一体化。实施物流系统中人员、设施、装备、信息等技术链接整合的专业化管理。
6、了解工作流程基本项目和步骤,掌握质量控制标准,进行全面质量检测等管理活动。
7、根据工作流程设污染器械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敷料制作、灭菌及无菌物品保管储存、下收下送、库房管理、质量检测等岗位。
8、科学合理配置工作人员并设相应的组长、质检员及总务护士。
9、各级人员均经省级专业培训合格后,持省卫生厅监制发放的培训证上岗。管理人员需经3个月的专业进修学习;管理人员和灭菌员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上岗。
10、做好物资规划,有效使用资源,合理控制医疗材料成本。
二、消毒供应中心管理制度
1、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科室工作人员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严格实施防护措施,开展物品的消毒灭菌供应工作。
2、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学习。提高消毒供应中心各级各类人员素质及业务技术水平。
3、在物品消毒灭菌及供应的全部过程中,建立标准化的工作流程,严格实行程序化管理。
4、工作人员熟悉有关消毒灭菌技术,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及质量控制标准。
5、对物品消毒灭菌供应工作全过程,实行动态质量监控与管理,通过收集客观数据,提供灭菌记录档案。对出现的偏差进行原因分析,实施质量持续改进。
6、根据各科室诊疗器物需要的种类、数量,提供高效及时的供应。
7、根据各科室工作的特点和需要,合理配置固定周转器械、物品,按以下方式供应:
(1)定额供应:根据各科室业务、工作特点和任务的需要,规定出定额供应的器材种类和数量,消毒供应中心按需定时下收下送。
(2)预约供应: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增添新的供应品种数量时,与消毒供应中心取得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由消毒供应中心供应。
(3)临时供应:遇有特殊情况,抢救病人急需某种器材时,消毒供应中心应满足临床需要供应,使用科室用后要及时如数归还。
8、对科内外固定的所有物品定期检查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各种包布、器械应专物专用,各临床科室用的器械物品如有损坏、丢失,填写报损单到采供部门报领。
9、及时填写各种登记表格,内容准确,字体工整,页面清洁并存档。
10、常规供应器材,按月造计划,向有关科室请领。凡需新添医疗器材,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做好物品请领、定位、清点、报损、发放、交班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三、消毒供应中心布局规范管理制度
1、消毒供应中心的建筑设计符合国家建设标准规定,与其规模、任务和未来功能、发展规划相适应。
2、严格划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区、无菌物品存放区三大操作区。各区域之间建立实际隔断,工作流程的路线采用单向流程,由污到洁、不得交叉逆行,形成污染逐渐递减净化的过程。
3、消毒供应中心为独立区域。由洁到污须、室内整洁无污染。
4、进入各操作区处设有缓冲间,符合人流、物流、气流洁污分开的原则。
6、工作人员办公区、生活区及更衣室、值班室、护士长办公室、物资库房、卫生处置区与清洗、包装、灭菌工作区严格分开。
四、消毒供应中心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
1、消毒供应中心基本设备配备齐全,设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清洗消毒、压力蒸汽灭菌、低温灭菌、干燥、水处理设备、操作台、放大镜、运载、储存、办公、信息、卫生等。
2、对生产用水、蒸汽、供电、通风排风、排湿排水系统及信息联络、质量管理网络系统等定期维护和保养。
3、各种设备设施须验收合格,质量检测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4、各种设备使用前应检查仪器、仪表、管道、水、电、气等是否处于功能状态。设备使用后需检查水、电、气开关是否关闭。
5、经过专业培训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操作,在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专人负责设备维护保养,不得随意调整程序。
6、每日检查各种仪器设备运行,保持清洁,每周维护保养一次,半年全面常规保养,每年校验有记录。
7、验收合格的仪器设备有运行记录及维修保养信息记录并归档保存。
五、设备安装检修质量审核和验收制度
1、仪器设备经院方招标采购,使用国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合格产品。
2、购置的医疗设备运输科室后,由采供处通知设备科验收人员、使用科室人员、设备厂家安装人员一同进行设备的验收。厂方提供验收授权书,质量检测符合验收标准。
3、根据订货合同,核对商标、标志、收货单位名称、品名、箱号、箱总件数等有关的外包装标记及批次,严格记录现场验收报告、拍照或录像并存档。
4、根据合同及配置要求,按装箱单或使用说明书上的附属器材的名称、规格、数量等逐项核对记录。出现数量或实物与单据不符的情况,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向厂方要求补发。
5、安装调试后通电试机。人员经专业培训合格后上岗,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专人负责设备维护保养,不得随意调整程序。
6、设备厂方安装人员在验收时提供以下资料:设备中标通知、中标编号、合同原件、设备配置清单、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国产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商授权书、电路图、维修手册、维修密码、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发票原件各一份。
7、验收报告由使用科室、采供处、设备科与厂商代表共同签字认可。所有与合同要求不符的情况均记录在验收报告上,并拍照或录像以备索赔,文件资料及商检、验收报告由设备档案管理人员收集整理并存档。
8、设备验收安装到位后,必须全机完好无损,技术性能完全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所有的文件技术资料、设备附属器材和零配件齐全,安装场地和使用条件符合安全用电及设备的安装使用环境的技术要求。
9、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制定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详记运行记录、维修保养信息并存档,确保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