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城杯评奖细则

合集下载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55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55号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南府发〔2013〕5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22日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桂战略的决定》(桂发〔2009〕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2〕56号)、《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南发〔2010〕3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长质量奖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

授予本市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广西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第三条市长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坚持自愿申请,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的原则。

第四条市长质量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4个,有效期为4年,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可以空缺,获奖企业或组织在获奖之日起4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该奖项。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市长质量奖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并设立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榕城杯创优策划书3篇

榕城杯创优策划书3篇

榕城杯创优策划书3篇篇一榕城杯创优策划书一、活动主题“榕城杯”创优活动二、活动目的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四、活动地点[活动地点]五、活动组织1. 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名称]2. 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名称]3. 支持单位:[支持单位名称]六、活动内容1. 评选环节:设立多个评选项目,包括创新企业、优秀组织、杰出个人等。

通过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各奖项的优胜者。

2. 展示环节:将评选出的优秀成果进行集中展示,包括创新产品、优秀项目、社会贡献等。

通过展览、论坛、路演等形式,向社会各界展示榕城市的创新实力和发展潜力。

3. 颁奖仪式:举办盛大的颁奖仪式,对获奖企业、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邀请政府领导、专家学者、企业家等出席活动,共同见证这一荣耀时刻。

4. 主题活动:举办一系列主题活动,如创新创业论坛、企业家峰会、技术交流会等,为参与者提供一个交流合作的平台。

同时,还将举办文艺演出、美食节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

七、活动宣传1. 媒体宣传: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 线下宣传:在城市主要街道、商业中心、公共场所等地设置宣传展板、海报、横幅等,广泛宣传活动信息,吸引更多市民关注和参与。

3. 网络宣传:利用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开展线上互动活动,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和影响力。

4. 口碑宣传:通过邀请知名人士、企业家、专家学者等作为活动的代言人或嘉宾,借助他们的影响力和号召力,提高活动的公信力和美誉度。

八、活动预算1. 评选费用:包括专家评审费、公众投票平台搭建费等,预计[X]万元。

2. 展示费用:包括展览场地租赁费、展示设备租赁费等,预计[X]万元。

3. 颁奖费用:包括奖杯、证书、奖品等费用,预计[X]万元。

4. 主题活动费用:包括论坛、峰会、交流会等活动的场地租赁费、嘉宾出场费等,预计[X]万元。

南宁科德桥市政金杯奖创优策划书

南宁科德桥市政金杯奖创优策划书

南宁市科德路跨心圩江桥工程创市政“金杯奖”策划书1.0工程概况南宁市科德路跨心圩江桥工程,位于南宁市高新区,是南宁市高新区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工程西接科德路,东到鲁班路。

建成后将大大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减轻高新区交通压力,促进经济发展。

1.1工程规模及结构形式:该工程总投资4128.81万元,桥全长225.5米。

共有桩基础76根,桥台2座,矩形墩12根,圆柱形墩12根,现浇箱梁3联,砼12000立方米,钢筋2635吨,钢绞线157吨;桥面沥青砼路面 6250 平方米,装饰钢拱架82吨。

上部构造:主桥结构为2×45m变截面连续梁,中支点梁高2.8m,边支点及跨中梁高2.1m。

西引桥(第一联)为2x25m二跨一联预应力混凝土等截面连续箱梁桥,为等宽直线桥。

东引桥(第三联)为3x25m三跨一联预应力混凝土等截面连续箱梁桥,为等宽直线桥,共分三联。

下部构造:桥墩采用矩型独柱墩与圆型独柱墩,下设承台接钻孔灌注桩,桥台采用桩柱式台。

墩设C60型伸缩缝,桥台设C80型伸缩缝。

支座采用GPZ (Ⅱ)盆式橡胶支座。

桥台后设8米长搭板。

1.2工程特点:1、设计与施工的主要要求:(1)、桥梁的混凝土光感度、平整度及线条顺直度对设计与施工的主要要求:该桥梁位于南宁市高新区内,过往的车辆与行人比较多。

混凝土均采用大面积、大体积的清水混凝土,对桥梁底板与侧面等1.1万平方米的大面积外露混凝土的平整度、光感度及线型要求极高。

箱梁底模与腹板外模均采用122×244竹模板拼装。

平整度:混凝土底板控制在3mm/2m内,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控制在2mm内;光感度:蜂窝、麻面面积不超过结构同侧面积的1%,混凝土要求没有明显的施工缝且颜色均匀一致。

桥梁混凝土均采用南宁市质量可靠的商品混凝土公司生产的商品混凝土。

(2)、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对设计与施工的主要要求:桥梁的箱梁为现浇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工程量大、施工工序繁杂。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20年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获奖论文及作者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20年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获奖论文及作者的通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20年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获奖论文及作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南府办〔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扬2020年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获奖论文及作者的通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为加快我市科技创新,促进学术繁荣发展,营造人才成长的良好氛围,鼓励和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努力拼搏,勇攀科技高峰,根据《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奖励办法》(南府办〔2013〕171号)和《2020年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评选实施细则》,经评选,《STAT3-induced upregulation of lncRNA MEG3 regulates the growth of cardiac hypertrophy through miR-361-5p/HDAC9 axis(STAT3通过lncRNA-MEG3/miR-361-5p/HDAC9轴调控心肌肥厚的发生)》等3篇论文获一等奖,《饲料脂肪水平对红罗非鱼稚鱼生长及肌肉脂肪酸组成的影响》等10篇论文获二等奖,《南宁市城市供水水源系统布局与思考》等20篇论文获三等奖。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以上获奖论文及作者予以表扬。

希望我市广大科技工作者以获奖论文作者为榜样,继续发扬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努力创造科技新成果,为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0年南宁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获奖论文及作者名单2020年10月30日附件。

城市容貌“--杯”竞赛考核标准.doc

城市容貌“--杯”竞赛考核标准.doc

城市容貌“**杯”竞赛考核标准城市形象竞赛评定标准1、施工现场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设置相应标志,采取交通分流措施。

统计2分,发现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

责任部门:市政建设管理部门责任单位:所有施工单位2、车辆容量和外观城市所有行驶车辆,车辆容量干净,车体完好,得5分,发现一辆不洁车辆扣0.5分。

责任部门:综合部门责任单位:xx总公司3、市政设施各类市政设施、交通设施,油漆、修补、整治达到整洁标准,计3分,有一处达不到标准扣0.5分。

责任部门:xx责任单位x: xxx4、 101公交道路:xx道路-→xx道路-→环城北路-→xx道路-→xx 北路-→xx道路)对城市公交的车貌和车内卫生进行整改、出租车,计1分,若发现一个车容差或车内卫生差,扣0.5分。

责任部门:综合部门责任单位:xxx公司5、城市入口视野开阔,卫生整洁,绿化整洁美观,建筑和谐,无垃圾堆积,行道树、路灯、广告牌与环境协调,4分,抽查4次,环境差,每处扣1分。

责任部门:综合办公室责任单位:xx办公室6、出入口设施管理设施齐全、标志清晰、道路畅通、无乱放、无占道,计4分。

抽查4个出入口,发现1个问题,扣1分。

责任部门:xx责任单位x: xxxx场所7、城市照明工程7-1照明布局丰富多彩的照明,合理的色彩搭配、整体效果好,扣4分,效果差,适当扣分。

责任部门:综合部门责任单位:xxxxx7-2城市路灯照明率符合要求,计1分,照明率达到98%以上,计1分,路面明亮,计1分。

责任部门:xxxx责任单位:xxxxx7-3灯箱广告户外广告灯箱整洁美观、画面清晰、内容健康文明,扣1分。

b城市主干道沿街建筑、大型商业娱乐设施等公共建筑有明亮的灯光,丰富了城市夜景,计2分。

如果发现一处不完整,将扣0.2分。

责任部门:综合部门责任单位:xxxx8、污水处理大中型城市必须建设污水处理项目,已建成项目必须正常运行。

小城市应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计2分。

如果他们不符合要求,就不会被评分。

小学四项竞赛及示范班评比细则模版

小学四项竞赛及示范班评比细则模版

小学四项竞赛及示范班评比细则模版一、评比目的与原则1.评比目的:通过评比活动,激励和培养学生在小学四项竞赛(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方面的兴趣与能力,发现和树立优秀的示范班级。

评比活动旨在提升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竞争意识,促进学习成绩的提高,同时也能够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和交流能力。

2.评比原则: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评比过程中,应当确保所有班级都有公平竞争的机会,评选出的优秀班级应该是符合评比标准的班级,评比结果应该公开透明。

二、评比活动安排1.时间安排:评比活动一般在学期末进行。

评比活动的时间应当合理安排,不影响正常的学习进度。

2.评比步骤:(1)报名阶段:在评比活动开始前,每个班级需要进行报名,提交班级信息和报名表。

(2)初评阶段:初评阶段由评委组成的评审团进行初步评选,对报名班级进行初步筛选,选择出符合要求的班级进入复评阶段。

(3)复评阶段:复评阶段由评委组成的评审团对进入复评的班级进行现场观察和面试,综合考虑班级学习成绩、竞赛成绩、班级管理、班级活动等方面的表现,确定最后的评选名单。

(4)颁奖阶段:评选出的示范班级将在评比活动结束后进行颁奖仪式,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评比细则1.学习成绩方面:(1)期中期末成绩表现。

(2)小学四项竞赛的成绩。

(3)小测验和作业的完成情况。

2.班级管理方面:(1)班级纪律的管理。

(2)班级规章制度的落实。

(3)组织安排班级集体活动。

(4)学生在课堂上的纪律表现。

3.班级活动方面:(1)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竞赛和活动。

(2)班级组织的特色活动和社区服务等。

4.团队合作方面:(1)学生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2)班级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3)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合作与协调。

四、评比标准1.学习成绩方面占比30%。

2.班级管理方面占比20%。

3.班级活动方面占比20%。

4.团队合作方面占比30%。

五、奖励措施1.评选出的示范班级将被授予示范班级荣誉。

2.对班级里的优秀学生个人也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榕城杯评选汇报材料

榕城杯评选汇报材料

榕城杯评选汇报材料一、评选背景榕城市是一个充满活力和创造力的城市,以其丰富的文化遗产和独特的城市风貌而闻名。

为了进一步推动榕城市的发展,突出城市的特色和创新能力,我们决定举办榕城杯评选活动,以表彰在不同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个人和组织,并促进城市的发展和进步。

二、评选标准榕城杯评选活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以下标准评选获奖者:创新能力:1.获奖者需要在自己的领域内具备出色的创新能力,能够通过独特的思维和创造性的方法解决问题和取得突破。

社会影响力:2.获奖者在所从事的领域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能够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并能够为他人树立榜样。

持续发展:3.获奖者在事业发展中能够持续取得进步和成就,并具备个人的成长潜力和追求卓越的能力。

贡献度:4.获奖者在城市的发展中有着较大的贡献,可以是在经济、教育、文化、环境等方面做出的重要贡献。

三、评选流程公示阶段:1.我们在榕城市的各大媒体平台发布评选公告,征集推荐对象,接受公众的推荐和提名。

初审阶段:2.根据初审标准和要求,组织专业评委对收到的推荐对象进行初步筛选和评估。

复审阶段:3.通过初审的候选对象进入复审阶段,由专业评审团进行深入评估和打分,选出最终的候选获奖者。

公示投票阶段:4.将候选获奖者名单公示在榕城市官方网站和各大媒体平台上,接受公众的投票选择,公众的投票结果占总评选得分的一部分。

评选结果公布:5.根据评审团评分和公众投票结果,确定最终的获奖者名单,并在榕城市举行颁奖典礼,颁发榕城杯奖章和荣誉证书。

四、评选类别榕城杯评选活动共设立了以下几个类别:创业创新类:1.针对在创业和创新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个人和组织,如优秀企业家、创业导师、创新项目等。

公益慈善类:2.表彰在公益慈善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如慈善捐赠、社会公益项目、志愿者服务等。

教育科研类:3.推选在教育和科研领域具有突出成就和影响力的个人和组织,如杰出教育家、优秀科研团队、创新教育项目等。

南宁市建设工程结构杯评比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结构杯评比办法

南宁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企业争创优质建设工程,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活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是我市建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的荣誉奖,也是申报我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的必备条件之一。

原则上每年度评选一次,一个单位工程只评选一次。

第三条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部门指导、协会组织、专家评审、社会监督”的原则,以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评优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结构质量的实际情况进行评选。

第四条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以下简称市质安协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凡属市质安协会会员单位的建筑施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

第二章申报及评选条件第六条参加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选的工程必须是新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园林建筑工程项目以及特定的其它工程项目。

第七条工程建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

第八条工程规模:(一)住宅工程:建筑面积为2000㎡及其以上(市辖县建筑面积在1500㎡及其以上)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二)公共、工业建筑:建筑面积为2000㎡及其以上的单位或子单位工程;(三)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虽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在社会上有一定的影响、有纪念意义,且建筑结构独特,工程质量特别好的,本着严格控制的原则也可以申报。

第九条参加评选的工程应具备如下条件:(一)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要求。

(二)在地基与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发生过直接经济损失100万以上的质量事故。

(三)主体结构质量验收时间在本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

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实施与相关质量问

福州市榕城杯优质工程质量评价标准的实施与相关质量问
分解到各岗位,各岗位有基本落实制度,并落实执行实施一般的 判定方法 质量目标——在施工前确定,随工程进展不断完整和改进 质量技术措施——在施工前提出具体可操作过程到验收每个程序,
每个环节都要有,但重点环节、部位要有重点措施,自身较弱项目 或通病要有针对性,提出各部位、系统应根据所订目标来制定措施
操作规程
工作标准
基本试验 方法标准
方法标准 现场检测
建筑工程 优良工程标准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1.1.2 五个评价单元
建筑工 程项目 (单位 工程)
地基桩 基工程
结构 工程
屋面 工程
装饰 装修 工程
安装 工程
地基 工程 评价 标准
桩基 工程 评价 标准
混凝土 钢结构 工程 工程 评价 评价 标准 标准
序号 评价项目
评价单元
地基 及
桩基 工程
结构 工程
屋面 工程
装饰 装修 工程
安装 工程
1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 10
10
10
10
10
2 性能检测
35
10
10
10
10
3 质量记录
35
10
10
10
10
4 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
15
10
10
10
10
5 观感质量
5
60
60
60
60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1.1.4 三个档次标准分值
① 只有主要项目的 ② 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公司统一制定,工程项目没有补充内 ③ 一些制度只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有关管理制度中规定,没有专门文件规定
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1.2.2 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配置 项目与内容 建筑施工质量验收系列标准及其他国家、行业标准

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奖(市优良工程)评审办法

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奖(市优良工程)评审办法

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奖(市优良工程)评审办法榕建质协(2004)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落实“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决定在全市开展创福州市建筑工程《榕城杯》奖(以下简称《榕城杯》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榕城杯》奖是全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凡在我市辖区内已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且符合本办法所规定的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均可参加评选。

第三条《榕城杯》奖由主承建单位申报,由福州市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协会(以下简称市工程质协)组织评审。

《榕城杯》奖每年评审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度各一次。

申报的项目上半年度竣工时间为当年的6月30日之前,下半年度竣工时间为当年的12月31日之前。

工程核验时间:上半年度截止到当年7月31日,下半年度截止到次年的1月31日。

第二章评审组织(略)第三章申报条件和评选范围第七条参加《榕城杯》奖的评选工程,必须是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并经竣工验收的新建工程。

主要包括:一、住宅和公共建筑工程:1、单位建筑面积在2000m2以上;2、县(市)地区单体建筑面积在1500m2以上;二、工业建筑工程(含单层、多层工业厂房、仓储等工程),单位建筑面积在3000m2以上(不含生产设备安装)。

三、其他特殊建筑工程,设计新颖、技术先进、质量水平高、社会效益号者,可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第八条工程设计合理、先进,工程建设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无结构隐患和使用功能缺陷。

第九条住宅初装修工程,外立面、外墙、外门窗、屋面工程和公共部位(门厅、走道、楼梯间、电梯间)及公用设施、设备等必须按审批设计图纸施工到位。

楼地面及厕浴、厨房墙面找平层做完,厕浴间防水层做完。

室外部分的散水坡、明沟应按设计施工到位。

属于二次装修或带商场办公场所的单体住宅工程以及商务写字楼工程应按审批的图纸施工全部到位,并经验收。

广西区创优工程申报流程及资料

广西区创优工程申报流程及资料
申报材料: 1.《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申报表》原件二份; 2.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复印件各一份; 3.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岗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4.提供能反映工程施工期间主要部位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的电子版彩照10张,并附文字说明。10张彩照必 须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现场全貌、当前形象进度、工地大门、洗车平台、扬尘措施、材料堆放、现场住宿及生 活垃圾分类等。
上半年5月13日,下半年10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
形象进度在主体30%以上,且外墙面装饰尚未完成、脚手架 尚未拆除。
5
广西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广西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协会 5月/11月截止申报,6月/12月评审,逾期不再受理。
1、已通过当地市安全文明工地;2、基坑已全部施工完 成;3、脚手架尚未拆除;4、实名制通道正常运行。
每年组织一次,5月31日前受理AAA级安全诚信评价申请。 已通过省级示范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每年9月20日前受理申报 每两年评选一次
申报工程原则上应是省(部)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 程。
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以上使用没有 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南宁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
广西建筑业联合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
中国建筑业协会绿色施工分会
17
鲁班奖
中国建筑业协会
细节筑造放心家园
Reassuring Home By Overall Details
5月申报/10月评审,工程主体结构完工,装饰和机电工程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完成后,主体结构施工70%之前的工程
完成70%以后开始验收
开始申报;
广西每年开展两次
5月/11月资料申报 6月/12月现场检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2003年1月8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已经2002年12月27日的政府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企业争创优质工程,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企业质量管理总体水平的提高,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以下简称“邕城杯”奖)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凡建设地点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工程项目均可参加评比。

第三条“邕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评选上一年度的“邕城杯”奖。

第四条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企业,可自愿申报。

属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的,亦可由建设单位(业主)申报。

第五条“邕城杯”奖的评选工作由南宁市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六条“邕城杯”的评选范围是:新建的工业、民用建筑项目、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和其它工程项目。

工程项目的评选规模要求如下:(一)住宅工程项目:1、建筑面积在30000m2及其以上且设施配套的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

2、建筑面积在2000m2及其以上的单体住宅。

(二)公共、工业建筑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2000m2及其以上。

申报“榕城杯”优质工程评审须知(1)

申报“榕城杯”优质工程评审须知(1)

申报“榕城杯”优质工程评审须知一.《榕城杯》优质工程评审程序流程项目申报 1. 符合申报条件与法定建设程序的新、扩建工程(详见福州市建设信息网榕建筑{2008}88号)。

注:未获得福州市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的工程,不得参予市“榕城杯”优质工程奖评选。

(摘自榕建安[2011]24号文)2. 施工单位原则上应在上部工程(+0.00以上)施工一个月内(且多层建筑结构进度不超过总层数一半)按单位工程填报《榕城杯》优质工程申报表一式两份,送市工程质协秘书处(申报表上应盖施工企业公章);3.由市工程质协汇总每个月申报的“榕城杯”工程项目一览表,并于次月5号前报备市城乡建委。

结构抽查 1. 工程质协秘书处抽定结构专家3名到现场抽查结构工程质量;2. 专家组按《榕城杯》优质工程评价标准五项评价项目进行结构工程质量抽查;3. 专家组当场整理评价记录并反馈评价意见,指导项目部落实整改;4. 项目部应按专家提出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15日内提交“整改实施备案表”反馈须经项目总监复查认可并签字盖章。

工程核查 1. 单位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填报《竣工核查登记表》,并将此表与竣工资料送市工程质协秘书处;2. 工程质协秘书处抽定核查组长1名、专家3名(土建、安装各2名)到现场进行质量评价;3. 专家组按《榕城杯》优质工程评价标准五项评价项目进行竣工工程质量评价;4. 专家组当场整理质量评价记录、反馈质量评价意见和提出须整改的问题;5. 施工单位应在7日内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填报《工程质量整改反馈单》并附照片反馈给竣工核查组组长(注:须经项目总监复查认可,并签字盖章);6. 工程质协秘书处汇总核查情况后将拟推荐的评审项目上报市建委,由市建委视情况进行抽查评价。

项目评审 1.工程质协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下半年)评审委员会。

质协秘书处负责根据专家组意见和市建委抽查情况,并将拟推荐的项目经征求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单位意见(无异议)后,汇总成表提交评审委员会;2.市工程质协召开评审委会对经过专家组核查评价的《榕城杯》项目进行评审。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正文:----------------------------------------------------------------------------------------------------------------------------------------------------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并驻市各建筑施工企业:《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已经市政府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办法为鼓励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建筑业企业争创优质建筑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的样板施工现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企业质量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以及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一)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奖是市级建筑工程质量奖。

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活动,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建设局负责实施。

(二)成立“南宁市建筑工程质量‘邕城杯’评比领导小组”(简称评比领导小组,下同),组长由市人民政府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市建设局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各县(郊)及南宁华侨投资区建委(建设局)、市建筑管理处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三)评比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建设局组织市、县(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

二、申报办法(一)申报单位资格:凡在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含县、郊,南宁华侨投资区)注册登记,并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南宁市外地施工企业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建筑工程承包企业,均可为申报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届广西住宅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届广西住宅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届广西住宅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23.12.14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首届广西住宅设计
大赛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首届广西住宅设计大赛的通知》(桂建设〔2023〕6号)安排,我厅举办了首届广西住宅设计大赛。

经组织专家评审,共评选出金奖3名、银奖8名、铜奖11名、入围奖4名,现将获奖项目名单予以公布。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大力提升住房品质、建设好房子”的要求,指导勘察设计单位充分发挥建筑设计先导作用,不断加强住宅设计创新,逐步形成具有新时代桂风壮韵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设计更多品质更优、人民群众满意的好房子,推动全区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首届广西住宅设计大赛获奖项目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4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评奖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评奖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评奖办法的通知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评奖办法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精神,现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最佳组织奖评奖办法》和《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项目评奖办法》,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最佳组织奖评奖办法》2.《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项目评奖办法》2012年8月10日附件1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最佳组织奖评奖办法第一条评奖宗旨为表彰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成绩突出的参展团组,进一步发挥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以下简称发明展)促进发明创造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动全民发明创造活动的作用,开展发明展最佳组织奖评奖活动。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62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项名称和数量奖项名称:第×届广西发明创造成果展览交易会最佳组织奖(以下简称最佳组织奖)。

评奖数量:每届发明展最佳组织奖8个。

第三条申报范围组团参展的设区市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单位)。

第四条授奖条件及评分标准(一)出色完成组织工作(实行百分制,指标分值30分,下同)。

积极组织发明创造成果参展,参展项目较好反映本市(系统)的发明创造水平、项目覆盖面广;积极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发明展序厅展示项目并入选;积极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成果推介、项目对接洽谈等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发明展组委会各项参展规定,模范遵守展会工作要求。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五象工程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五象工程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五象工程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18•【字号】南办发[2008]83号•【施行日期】200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五象工程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办发〔2008〕83号)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开发区,各人民团体,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南宁市“五象工程奖”评选奖励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8月18日南宁市“五象工程奖”评选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五象工程奖是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南宁市文艺、新闻、社科类的最高奖。

第二条五象工程奖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导向性、权威性、公正性的原则。

通过评奖,鼓励和调动文艺、新闻、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南宁市多出优秀作品和人才,推动南宁市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第三条五象工程奖每两年开展一次评奖。

第二章奖项设置和总量第四条五象工程奖包括五象工程文艺奖、五象工程新闻奖、五象工程社科奖三个类别。

第五条每届设奖名额共25个。

其中,五象工程文艺奖设奖名额10个,五象工程新闻奖设奖名额7个,五象工程社科奖设奖名额8个。

第六条五象工程奖可以空缺,每届五象工程奖各类别的实际获奖名额由五象工程奖评奖委员会确定。

第三章参评对象、范围和条件第七条参评对象、范围(一)五象工程文艺奖的参评对象及范围:1.南宁市市属各单位的文艺工作者创作的,在国内各级报刊杂志发表(有统一刊号)、转载或由正式出版部门出版的文学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民间文学等书籍均可参评(单篇的诗、短篇小说、散文以及系列丛书等不参加评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检查评分细则(试行)
来源:南宁市建筑管理处发布时间:2010-10-25 15:55: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评选与管理办法》(南建管[2009]19号)的规定及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评优的有关标准,制定本检查评分细则。

第二条凡申报“邕城杯”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均按照本检查评分细则实施。

第三条检查评分内容:
1、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观感质量。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外观质量及实测实量。

第四条检查数量及方式:
1、建筑工程:屋面工程全数检查,装饰装修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电气安装、通风与空调工程,首层、顶层必须检查;多层建筑中间楼层随机抽一层,高层、超高层建筑中间楼层随机抽查不少于两层(地下室必检),所抽到的楼层中,不同功能的房间都要检查。

1)质量控制资料评定:按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已在市级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工程不需再复查资料,资料评定采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评定,非市级监督机构监督的工程一律复查资料,重新评定。

2)观感质量评分:依据国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对已竣工的工程实体进行评分。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视道路、桥梁、排水等工程竣工后的情况,随机抽查。

1)外观质量评分:按检验评定标准对实体质量进行评分。

2)实测实量评分: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进行实测实量评分。

3)质量保证资料评分:已在市级监督机构办理竣工验收备案工程不再复查资料,资料评分采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评分,非市级监督机构监督的工程一律复查资料,重新评分。

第五条检查评分除按本检查评分细则实施外,还应按《南宁市“建设工程邕城杯”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检查评分细则以外的其它内容进行检查。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六条检查人员现场抽查时应做好记录,对抽查项目的质量状况进行详细记载。

检查人员按实际检查情况计算出评分,多人用同一检查评分表,按算术平均值记取,综合统计检查评分表评分,得出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

第七条入选“邕城杯”奖的单位工程条件:
1、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中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性检测资料应完整,其他质量记录应基本完整,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达到85分及其以上。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分达到85分及其以上。

第八条具备下列特色的工程可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适当加分,加分只限一次。

1、获得部、省级及其以上科技进步奖,以及使用节能、节地、环保等先进技术获得部、省级奖的工程可加0.5~3分。

2、获得部、省级科技示范工程或使用先进施工技术并通过验收的工程可加0.5~1分。

3、“市优质结构”奖综合得分率达90%及其以上的工程可加0.3分。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的,应报评审委员会终止其“邕城杯”奖参评的资格:
1、经查实,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材料的。

2、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耗能高的产品及民用建筑挥发性有害物质含量释放量超过国家规定的产品。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柱、墙、梁、板等主要受力构件混凝土强度及砌体强度达不到原设计图纸标准,采取降低设计强度等级或加固补强措施的。

4、现浇结构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的。

5、地下工程、屋面、外墙面防水出现渗漏,产生超过标准的不均匀沉降、超过规范规定的结构裂缝的。

6、经查实,发生质量、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5、建设部《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规定》
6、南宁市景观亮化工程验收评定暂行办法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景观工程质量评价可参照本细则道路和排水工程质量评价执行,独立安装工程、园林工程质量评价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本细则由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1.评分表.rar
南宁市“建设工程质量邕城杯”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p-1262790994.html。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