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企业能耗大数据模型及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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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资料来自《全国工商联冶金业商会统计指标解释(2007年12月)》
一.技术经济指标分类
钢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分为工序指标和综合指标两大类。
二.工序能耗指标解释指标
1. 烧结工序燃料消耗指标
烧结矿燃料消耗指标是反映人造块矿燃料消耗水平的指标。烧结矿使用的燃料有固体燃料(煤粉、焦粉)、非固体燃料两类。固体燃料一般直接加入烧结矿的混合料中,基本上参与烧结(焙烧)的全过程;非固体燃料用于点火和焙烧(球团)。各种燃料的消耗应分别统计。
烧结矿固体燃料耗用量(千克)1)烧结矿固体燃料消耗(千克/吨)=
烧结矿产出量(吨)
烧结矿煤粉耗用量(千克)
a) 烧结矿煤粉消耗(千克/吨)=
烧结矿产出量(吨)
烧结矿焦粉耗用量(千克)
b) 烧结矿焦粉消耗(千克)=
烧结矿产出量(吨)
2)烧结矿固体燃料折标煤消耗(千克标准煤/吨)=
各种固体燃料折算成标煤后的耗用量(千克标准煤)
烧结矿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烧结矿的固体燃料计算中均以干基为准,其水分化验应由质检部门核准或认可,企业按实际情况可对实物消耗量分别计算毛耗(包括各种损耗及计量溢损)和净耗。
2.高炉(生铁)工序燃料燃料消耗指标
燃料比是反映高炉冶炼1吨合格生铁所消耗的燃料量。其计算公式为:
燃料耗用总量(千克)
燃料比(千克/吨)=
生铁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燃料耗用总量是指入炉的干焦、干焦丁、煤粉、重油等燃料总量。
严格来说,焦比属于能源消耗类指标,但由于焦炭在炼铁生产中的特殊作用,特将焦比指标单列。由于高炉冶炼的铁种和使用的燃料不同,焦比(即焦耗)有以下几种计算公式:1)入炉焦比
入炉焦比是反映高炉冶炼每1吨合格生铁所消耗的干焦炭量。其计算公式为:
干焦耗用量(千克)
入炉焦比(千克/吨)=
生铁合格产出量(吨)
2)综合焦比
综合焦比是指高炉冶炼每1吨合格生铁所消耗的综合干焦(将各种燃料均折合成干焦计算)量。其计算公式为:
综合干焦耗用量(千克)
综合焦比(千克/吨)=
生铁合格产出量(吨)
3)喷煤比
喷煤比是反映高炉冶炼1吨合格生铁所消耗的煤量。其计算公式为:
煤耗用量(千克)
喷煤比(千克/吨)=
生铁合格产出量(吨)
4)人造块矿矿率
人造块矿(烧结工序的产品)使用率,是指入炉人造块矿占入炉矿石总量的百分比。它是反映高炉使用精料情况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入炉人造块矿量(吨)
人造块矿使用率(%)= 100%
入炉矿实物总量(吨)
计算说明:
1) 人造块矿包括烧结矿、球团矿。
2) 入炉矿总量包括人造块矿和天然矿。
3.转炉炼钢
炼钢,是利用不同来源的氧(如空气、氧气)来氧化炉料(主要是生铁—来自高炉)中所含杂质的复杂的金属提纯过程。
1.转炉钢金属料消耗
是指每吨转炉钢所消耗的金属料量,其计算公式为:
入炉金属料耗用量(千克)
转炉钢金属料消耗(千克/吨)=
转炉钢合格产出量(吨)
计算说明:
1) 转炉金属料消耗是指转炉炼钢过程所消耗的金属料量,包括转炉精炼耗用的金属料量;
2) 金属料量=钢铁料量+其他原料含铁量+合金料量。除有折合规定外,均按实物量计算。
①钢铁料量=生铁量+直接还原铁量+废钢铁量。其中,生铁包括冷生铁、高炉铁水、还原铁;废钢铁包括各种废钢、废铁等。凡分别管理、按类配用下列废钢铁的,在计算废钢
铁消耗指标时,可按下列统一的折合标准折合计算:
a.轻薄废钢,包括锈蚀的薄钢板以及相当于锈蚀薄板的其他轻薄废钢,按实物量×60%计算,其加工压块按实物量×65%计算;关于轻薄废钢,国家标准GB/T4223-1996中有明确规定;
b.渣钢是指从炉渣中回收的带有渣子的钢,按实物量×70%计算;经过砸碎加工(基本上去掉杂质)的渣钢,按实物量×90%计算;
c.优质钢丝(即过去所称“钢丝”)、钢丝绳、普通钢钢丝(即过去俗称“铁丝”)、铁屑以及钢锭扒皮车屑和机械加工的废钢屑(加工压块在内),按实物量×40%计算;
d.钢坯切头切尾、汤道、中注管钢、桶底钢、冻包钢、重废钢等均按实物量计算。
②其他原料含铁量=铁矿石含铁量+铁鳞(包括转炉烟罩渣)含铁量。
a.铁矿石含铁量按铁矿石用量×矿石品位×80%计算;
b.铁鳞含铁量按铁鳞用量×铁鳞品位×50%计算。
③合金料包括脱氧剂、发热剂及作为钢中成分加人的各种合金等。在计算合金料消耗时,按下列统一的折合标准折合计算:
a.作为脱氧剂、发热剂使用的粉状铁合金按50%折合计算;
b.作为原料消耗的合金按实物量计算;
c.计算硅铁、锰铁、锰硅合金的单项合金料消耗时,则要求按标准量计算、硅铁按含硅75%、锰铁按含锰6500、锰硅合金按锰+硅=82%换算成标准量。
换算时,要按不同成分的合金料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标准量。
3) 转炉金属料消耗(回炉钢水除外)应按每投一次料就算一次消耗。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锭(坯)、注余冷料等一切废钢铁,应回收交库。使用时,再办理领料手续。就地使用时,必须办理领料手续,防止漏算消耗。但回炉钢水允许不重复计算消耗。注余钢水回炉应办理前炉交库、本炉领用的手续。
4) 凡使用冷料经二次熔化再进行热装炼钢的,其炼钢金属料消耗应从冷料算起,包括二次熔化的损耗。
5) 计算消耗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单独计算消耗指标。
6) 计算转炉钢的钢铁料、其他原料含铁、合金料消耗时,其计算公式按以上公式类推,并参照以上计算说明。
2.氧气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