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补充案例
补充案例
补充案例1:“富山海轮”与波兰所属塞浦路斯船籍的集装箱船碰撞案——涉外民事关系的认定参见齐湘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第2—3页;详细案情可参见罗昌平:《“富山海轮”2亿元赔付悬念重重》,载中国商报网:http://www.cb/shshshow.asp?n_id=6650,2006年6月5日访问。
【案情介绍】2003年5月31日格林尼治时间10点30分(北京时间18点30分),在距丹麦博恩霍尔姆岛以北4海里的海域,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所属的“富山海轮”与一条波兰所属塞浦路斯船籍的集装箱船相撞,外轮撞到“富山海轮”左舷一、二舱之间,导致生活舱突然大量进水,“富山海轮”沉没,船上27名船员获救。
“富山海轮”船员离船前,封闭了船舶上所有的油路,避免了原油外溢造成严重的海域污染。
“富山海轮”载有6.6万吨化肥,货主是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货物保险金额为870万美元。
“富山海轮”船体保险金额为2050万美元。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富山海轮”船体、货物的独家保险人。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承保后,进行了再保险。
“富山海轮”运载的货物出险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迅速与国际再保险经纪人和再保险人取得联系,启动应急理赔程序,聘请律师等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分析事故原因,勘验定损,协助船东开展救助。
“富山海轮”出险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于2003年6月6日决定预付赔款7000万人民币。
“富山海轮”船体与货物保险金额为2920万美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计赔付金额在2亿元人民币左右,创我国国内海损赔付之最。
【法律问题】本案涉及哪些民事关系?根据我国的法律,这些民事关系是否是涉外民事关系?【参考结论】“富山海轮”海难事件引发一系列的民事关系,主要有:(1)“富山海轮”与波兰所属塞浦路斯籍集装箱船相撞引发的侵权损害赔偿关系;(2)“富山海轮”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运输合同标的灭失赔偿关系;(3)“富山海轮”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标的物遇险灭失赔偿关系;(4)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保险标的物遇险灭失赔偿关系;(5)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外国再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货物买卖再保险关系;(6)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与再保险公司海损理赔后,与肇事责任方的代位求偿关系;(7)“富山海轮”原油泄漏造成环境污染引起的侵权关系。
第六章 行政立法
第六章行政立法案例导入:南京江宁区美亭化工厂长杨春庭于2003年3月接到通知,该化工厂要拆迁,但在补偿数量上存在严重分歧,原因在于双方所依据的法律根据不同,政府根据1996年发布的《江宁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应补偿130万,而原告杨春庭根据现行的《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应得到补偿是400多万。
经研究发现,1996年发布的《江宁县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被媒体称之为地方政府规章)是依据1996年3月《南京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制定的,然而该办法已于2000年3月废止。
上面提到的南京市的有关规章是根据2000年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的。
原告于2003年4月23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政府行政立法不作为之诉,状告南京市江宁区政府不按上位法规及时修改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致使自己损失惨重。
南京市中院依据有关规定将此案移交江宁区法院审理,2003年5月26日江宁区人民法院向原告发出受理通知书,并于2003年6月12日作出裁定,驳回起诉。
理由是政府发布的1996年《江宁县城镇房屋差遣管理办法》是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被行政诉讼法排除在司法审查之外,同时向江宁区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1]由于该案件被定位于“首例”,近来多被媒体关注,更重要的原因是该案涉及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行政立法已成为中国法治进程中的难点,行政不作为也是行政法学的新领域,所以对行政立法不作为的研究会给中国法治建设以深远的影响。
本文试图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该案:行政机关有立法权吗?权力与责任有什么关系?行政立法的特征和形式是什么?行政立法如何控制?第一节行政立法概念一、行政立法的含义(一)概念广义——泛指行政性质的立法。
凡是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并发布行政法律规范的活动。
狭义——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颁布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即行政机关立法。
本文采用狭义,即行政立法是指法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制定国家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案件补充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李某将位于该市某区的一套房产出售给张某,成交价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张某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购房款50万元,剩余50万元在房屋过户后支付。
然而,张某在支付了50万元购房款后,由于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支付剩余购房款,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
李某遂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支付剩余购房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 房屋买卖合同一份;2. 银行转账记录一份,证明张某已支付了50万元购房款;3. 房地产登记机构出具的证明,证明房屋过户手续尚未办理。
被告张某在答辩期内未提出答辩,也未提交任何证据。
二、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张某已支付了50万元购房款,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李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认为,张某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剩余购房款,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张某支付原告李某剩余购房款50万元;2. 被告张某支付原告李某逾期付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自2018年6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张某承担。
三、案件补充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以下情况:1. 原告李某在起诉前曾与被告张某协商解决此事,但张某拒绝支付剩余购房款及逾期付款利息;2. 原告李某在起诉后,曾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法院未予支持;3. 被告张某在诉讼过程中,未如实陈述事实,存在虚假陈述的行为。
第六章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案例
三、巴塞尔协议 III
• 1、背景 • 《巴塞尔协议II》原定于2008年正式全面实施 ,然而2007年爆发次贷危机使人们意识到构建 金融监管框架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 2007年,爆发的次贷危机,诸多资本充足率达 到8%的金融机构的倒闭暴露出金融市场的缺陷 和金融监管的漏洞,是人们对当时的资本监管 制度的有效性提出质疑。 • 在此背景下,巴塞尔委员会于2009年以《巴塞 尔协议II》为基础经过改革完善,制定了《巴 塞尔协议 III》。
• 1、在《巴塞尔协议II》的基础上,重新界定了资本的 范围,细化了资本分类,新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 个方面: • 主要内容 • A对银行资产中最高质量的组成部分——普通股给予了 更高的关注。 • B清晰的界定和区分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 • 《巴塞尔协议 III》简化了二级资本,并取消附属二级 资本和专门用于满足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三级资本,以 确保吸收市场风险的资本与吸收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的 资本质量是相同的。 • C剔除了原来一级资本中所包含的优先股和混合工具( 创新型工具、非创新型工具和非累积永久优先股),
• 商业银行资本的构成(有三种分类法) • 一 商业银行资本=股份资本+债务资本+其他资 本 • 其中 • 股份资本=优先股份+普通股份 • 债务资本=资本期票+资本债券 • 其他资本=银行盈余+银行储备 • 银行盈余=营业盈余+资本盈余+留存盈余 • 银行储备=资本储备+放款与证券损失储备
• 二 商业银行资本=一级资本+二级资本 • 其中:一级资本(永久性资本)=普通股份+不偿还优 先股份+营业盈余+资本盈余+留存盈余+资本储备+放 款与证券损失储备 • 二级资本(非永久性资本)=偿还优先股份 +资本期票 +资本债券 • 注:在银行总资本中,二级资本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 50%
【第六章市场营销案例分析】
【第六章市场营销补充案例】酒类市场细分:女士专用酒流行起来据一位业内人士介绍,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年轻人越来越崇尚个性化的生活方式,女性尤其是年轻女性饮酒的人数在不断增加。
根据一项调查显示,近三年来,中国各大城市中时常有饮酒行为的女性人数正在以每年22%的速度增长,各种国产的、进口的、专门针对女性的酒类品种目前已达到几十种。
一位啤酒经销商介绍,由于饮酒的女士数量增长很快,各种女士酒近来不断上市。
仅在最近一段时间,燕京啤酒集团推出了无醇啤酒,吉林长白山酒业也出了“艾妮靓女女士专用酒”,还有台湾烟酒公司研制成功一种功能性饮料五芝啤酒,其出发点很大程度上也是针对女性市场的。
此外还有哈尔滨泉雪啤酒有限公司推出的有保健功能的含“肽”啤酒,也推出营养概念,抢占女性啤酒市场。
业内专家介绍说,目前国内市场上的各种女士酒大约有40种,都是近来才出现的,预计还会有更多类似的酒出现。
思考题:1、上面这一案例中啤酒市场的细分标准是什么?其细分方法是什么?细分步骤如何?2、燕京啤酒集团的无醇啤酒、吉林长白山酒业的“艾妮靓女女士专用酒”、台湾烟酒公司的一种功能性饮料——五芝啤酒和哈尔滨泉雪啤酒有限公司的有保健功能的含“肽”啤酒各个是针对什么目标市场及其目标市场的什么需要?市场细分显机遇,均分江山建奇功日本泡泡糖市场年销售约为740亿日元,其中大部分为“劳特”所垄断。
可谓江山惟“劳特”独坐,其他企业再想挤进泡泡糖市场谈何容易。
但江崎糖业公司对此却并不畏惧。
公司成立了市场开发班子,专门研究霸主“劳特”产品的不足和短处,寻找市场的缝隙。
经过周密调查分析,终于发现“劳特”的四点不足:第一,以成年人为对象的泡泡糖市场在扩大,而“劳特”却仍旧把重点放在儿童泡泡糖市场上;第二,“劳特”的产品主要是果味型泡泡糖,而现在的消费者的需求正在多样化;第三,“劳特”多年来一直生产单调的条板状的泡泡糖,缺乏新型式样;第四,“劳特”产品价格是110日元,顾客购买时需多掏10日元的硬币,往往感到不便。
法律的补充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张先生与李女士是多年的邻居,两家原本关系融洽。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两家因小区公共绿地使用问题产生了纠纷。
张先生认为,绿地属于小区公共财产,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和维护;而李女士则认为,绿地靠近其住宅,她有权独占使用。
双方争执不下,遂将纠纷诉至法院。
二、案情分析1.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小区公共绿地是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以及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益。
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3. 案件分析:(1)关于小区公共绿地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因此,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2)关于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在此案中,李女士认为绿地靠近其住宅,有权独占使用,但这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相悖。
李女士不能仅凭地理位置的便利性侵犯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公共绿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李女士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李女士停止侵犯公共绿地,并赔偿张先生因此遭受的损失。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简单,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解决邻里纠纷、维护业主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本案的一些启示:1. 明确业主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明确了业主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共有部分的权益,为业主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六章-补货及退货作业管理
到2天。像商品的进货费用占整个商品成本的比例,沃尔玛一般在3%,而行业平均比例在4.5%至5%。
沃尔玛的商品损耗也比整个市场水平要低3%。
而华联超市在越库配送方面刚刚起步,自动补货系统的推广面还不大,商品周转期超过15天。显然,要 缩短这些差距,上海华联超市还需付出加倍的努力。
案例思考:
1、为什么需要补货?补货的作用和意义是 什么?
第六章 补货及退货作业管理
第一节 补货作业管理
学习目标: 1、知识目标: 1)掌握补货作业的概念 2)能够辨别整箱补货、整托补货和货架之间的补货等三种补货方 式 3)能够区分批次补货、定时补货和随机补货等三种补货时机 2、能力目标: 1)熟练掌握在整箱补货、整托补货和货架之间的补货等三种补货 方式下的补货作业流程; 2)能够根据配送中心的客户订单信息以及拣货时间分布状况,运 用补货技术来合理选择补货时机。
图6-2流动货架前面拣货
图6-3流动货架后面补货
(三)补货作业方式
2.整托补货
(1)地板至地板的整托盘补货
较适合体积大 或出货量多的
物品
至
补
出
补
货
货
货
区
保管区:地板 平置堆叠托盘
动管区:地板平 置堆叠托盘
保管区:地板 平置堆叠托盘
图6-4 地板至地板的整托盘补货
(三)补货作业方式
2.整托补货
2、什么是自动补货系统?
案例分析:
1、华联超市建立自动补货系统是一种补货策略, 其目的和意义在于提高补货效率,缩短补货时间, 降低补货成本,更好地满足客户的订货需要。
2、华联超市的自动补货系统是建立在供应商信息 系统和销售信息系统共享基础上的,它的自动补货 系统组成包括供应商补货系统、门店互联网信息管 理系统、货品条码及电子标签拣选系统。
2023版一级造价案例第六章勘误
2023版一级造价案例第六章勘误
摘要:
1.第六章概述
2.勘误的具体内容
3.影响及解决方案
4.总结
正文:
一、第六章概述
2023版一级造价案例第六章主要涵盖了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这一章节对于考生理解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出版后,发现了一些印刷错误和遗漏,影响了考生的学习和理解。
二、勘误的具体内容
1.页面错误:在第六章的第11页,原文中“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本方法”标题应为“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法”。
2.内容遗漏:在讲解合同管理部分,原文遗漏了关于“合同履行管理”的内容,应在相关部分补充说明。
3.数据错误:在工程造价计算实例中,有一处数值出现错误,应予以更正。
三、影响及解决方案
1.针对页面错误,建议考生在使用教材时,自行更正或在老师的指导下进
行。
2.对于内容遗漏,建议考生参考其他教材或教学资料,以全面了解相关知识点。
同时,在学习和复习过程中,注意总结和整理遗漏的部分。
3.关于数据错误,考生可在学习过程中,自行更正并进行比对,以确保对知识点的掌握。
四、总结
尽管2023版一级造价案例第六章存在一些勘误,但总体来说,这一章节仍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和指导意义。
因此,在学习和备考过程中,考生应充分挖掘教材的价值,同时注意补充和巩固相关知识点,以确保在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
组织行为学第六章补充作业参考答案
《组织行为学》第六章补充作业参考答案一、判断改错题(先判断对错,对错误的要加以改正)6.1组织只是群体的总称,它不是管理的一种职能。
答:错,组织既是群体的总称,也是管理的一种职能。
6.2组织结构是要将组织的个体和群体以分散的方式去完成工作任务。
答:错,组织结构是将组织的个体和群体结合起来去完成工作任务。
6.3组织机构是否设置合理是衡量组织成熟程度和有效性的重要标志。
答:对。
6.4工作设计是指为了有效地达到组织目标,而采取与满足工作者个人需要有关的工作内容、工作职能和工作关系的设计。
答:对。
6.5敏感性训练是通过结构小组的相互作用改变行为的方法。
答:错,改为:敏感性训练是通过无结构小组的相互作用改变行为的方法。
二、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并将答案题号填入题后的括号内)6.1.大型组织拥有的成员一般在多少人左右?(C )A、3——30人B、30——1000人C、1000——45000人D、45000人以上6.2.帕森斯是从哪个角度来划分组织类型的(A)A、社会功能B、成员受益程度C、对成员的控制程度D、成员人数6.3. 要帮助领导者对组织的一切“变化”做出有效管理的设计理论是( D )。
A 分化—整合组织结构B 项目组织设计C 距阵式组织设计D 自由型组织结构6.4. 下面哪一个不是组织的基本要素?(A)A、人际关系B、协作关系C、共同目标D、信息沟通6.5. “熵”能测量环境的什么特性? ( B )A 稳定性B 有序性C 复杂性D 不确定性6.6. 我们平常所说的企业精神实质上是一种( A)。
A 价值观念B 职业道德C 组织信念D 组织情感6.7. 一个造纸厂的商业环境最能反应组织环境的哪一特性?( A)A 稳定性B 有序性C 复杂性D 不确定性6.8.不能用现成的规范和程序解决所遇到的问题,而需要专业管理人员对环境有深入的洞察力和丰富的知识。
这类环境是( D )。
A 简单—静态环境B 复杂—静态环境C 简单—动态环境D 复杂—动态环境6.9.艾桑尼是从哪个角度来划分组织类型的?(C )A、社会功能B、成员受益程度C、对成员的控制方式D、成员人数6.10. 以组织结构为中心的变革措施主要是:( D )。
运用监督学的相关知识,任选教材第四、五、六章末尾的其中一个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运用监督学的相关知识,任选教材第四、五、六章末尾的其中一个案例进行详细分析
本文将从第六章末尾的案例——李连杰的高三学生的监督学习中进行详细分析,以探寻例子中所蕴含的监督学习的实践价值。
首先,李连杰所采取的是监督学习,即在引导学生们学习过程中,老师们根据
学生的表现作出及时的反馈,协助学生们更好地理解、掌握所学知识。
例如,老师在授课过程中,及时补充新知识、让学生做相应的习题,告诉他们收获的是什么,要让他们明确地意识到自己的学习表现。
老师们也会根据学生的表现加以不同的鼓励,让他们更有动力地学习。
其次,李连杰采取的是监督学习也有一个显著的特征,那就是强调“过程”。
因为监督学习比较注重的是教师的辅导,以及学生的学习进程,而与结果比较不怎么重要,甚至可以说是不太重要的。
所以,老师们会根据学生按照学习计划和内容展开学习,过程中及时反馈学生的行为,同样也重视学生的心理状态,尊重学生的学习习惯。
最后,监督学习的一个根本目的,是要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形成学生的学习
自制力。
李连杰对学生采取的是监督学习,由此可见他对其学生非常重视,除了严格要求学生们在课上用功,还要求他们从自身以学习自制,自我规范,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形成认真学习的态度。
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监督学习不仅仅是教师一味地强调教授什么,而是要求
学生辅助学习,要求学生能够把握学习过程,自觉地把每一个学习环节掌握好,同时在老师的指导下,发展学生的学习自制力,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案例
第一篇国际贸易术语例1 FCA与FOB术语的比较我国北京A公司拟向美国纽约B公司出口某商品5000箱,B公司提出按FOB 新港成交,而A公司则提出采用FCA北京的条件。
试分析A公司提出上述成交条件的原因。
要点:1 可以提前转移风险:采用FCA术语,当卖方在北京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风险即可转移,而采用FOB术语,货物在装运港新港越过船舷时才能转移。
2 可以提早取得运输单据,从而提早交单结汇,减少利息损失,提高资金周转率。
例2 贸易术语选择不当致损案我国西南地区某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项出口合同,以FOB上海条件出口一批药材,为尽快将货物运到上海港装运,该公司采用汽车进行运输。
但不幸的是运输途中出现了车祸,无法赶上原定的装船日期。
该公司与美方联系,要求延展装运期,美方同意,但同时要求货物价格降低10%并坚持不让步,最后我方只好接受对方的要求,损失达到了数万美元,试分析我方在选择贸易术语上的失误。
要点:西南该公司失误在于选择了只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FOB术语,则只能在装运港上海越过船舷后风险才能转移,要多承担从西南内陆城市到上海的一段风险。
如选择适用各种运输方式的FCA术语,则可在内陆指定地点货交承运人后即转移风险。
(原理同例1)例3 CFR术语下装船通知的重要性我某公司按CFR术语与英国A客户签约成交,合同规定保险由买方自理。
我方于9月1日凌晨2点装船完毕,受载货轮于当日下午起航。
因9月1、2日是周末,我方未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
3日上班收到买方急电称:货轮于2日下午4时遇难沉没,货物灭失,要求我方赔偿全部损失,试分析此案例。
要点:卖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为买方漏保是卖方未及时履行发装船通知所致,卖方不能以货物已经越过船舷为由拒绝赔偿。
(见教材38页)例4我某公司向某外商按CIF出口一批草编制品,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我方按规定期限装船,后该轮第二天在海上航行中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光,外商要求我方出面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索赔,否则要求我方退还已经支付的货款,试分析外商的要求是否合理,我方应如何处理此事?要点:外商的要求不合理。
第六章门机安全事故案例
第六章门机安全事故案例一、门座式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析:大风吹袭,门机出轨机毁坏事故经过:某港一10t门座式起重机,司机在未上紧夹轨器的情况下离机去“方便”。
此时,狂风突起,以46m/s的风速吹向起重机而来,将若大个门机吹走20余米且车速逐渐加快,压碎“铁鞋”,门架的两条支腿由台车上坠落至地面,行走驱动机构被甩出数米之远,其两条支腿及其运动机构亦被扭转变形,部分走轮脱轨掉道,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分析:(1)司机离机后未上紧夹轨器,亦未楔紧“铁鞋”,是这次事发的主要原因。
特别是在港口地区,风大、起重机高,而且迎风面积大,随时有被吹走的可能性。
(2)运行机构制动器制动不良,如制动器调得较紧,在某种程度上可缓解此次事故发生。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1)起重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门座式起重机不仅具备夹轨器“铁鞋”,而且应在其运行区域内设几个锚柱,特别是其停车处,在长时间停车之际(夜间〉,应用铁链把其锁固在锚柱上。
(2)司机离机时间,必须把起重机楔住或锚定住,不得存在侥幸心理,以跨被风吹走。
二、一起门机运行倾覆事故案例事故类别:机械伤害发生时间:2006年6月28日发生地点:××电站消力池伤亡情况:死亡5人严重级别:重大伤亡事故[事故经过]1、事故基本情况 6月28日上午,位于基坑的MQ600B门机负责3#机尾水扩散段混凝土浇筑任务,入仓砼罐为6m3卧式砼罐。
浇筑前,仓面指挥人员首先对起吊大钩进行了28m内回转半径的确定,然后开始浇筑。
上午浇筑砼约100m3,12:00时3#机基坑吊装压力钢管,因场地限制,MQ600B门机暂停作业。
14:10时MQ600B门机恢复浇筑,为了使沙浆能分散得更好,指挥人员要求调整扒杆角度,第一罐2m3砂浆顺利入仓。
14:30,门机司机在没有行走门机、没有将已经变幅的扒杆回复到正常位置就转到受料点受料,并提升第二罐砼,在砼罐起升到距离地面8~9m时门机倾斜,并迅速倾覆。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课后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正式版)
经济法概论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第一章案例分析题(P72)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
教材第52页大纲样题的第4l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1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
第二章案例分析题(P94)参考答案参考答案参见指定教材第55页至56页。
教材第52页至53页大纲样题的第42题案例分析题和本章最后的案例分析题一模一样,大纲样题第42题的标准答案在教材第55页至56页。
本章补充材料:.20l0年01月份考试真题的第42题A有限责任公司有股东甲、乙、丙3人。
因股东人数较少和公司规模较小,决定不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和一名监事。
执行董事由甲股东担任,并兼任公司经理;监事由公司的财务主管担任。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答:(1)A公司不设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决定合法。
因为A公司股东人数较少,而按照法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甲股东担任执行董事并兼任公司经理合法。
因为法律规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3)财务主管担任监事,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财务主管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而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4)如果甲作为执行董事决定以本公司的财产为本公司股东乙提供担保,该决定不合法。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据此,A公司能否为股东乙提供担保,应由甲、乙、丙三人共同决定,甲一人无权单独作出决定。
第四章案例分析题(P131)参考答案教材案例题1的答案:(1)该发函是要约。
第六章民事诉讼当事人
第六章民事诉讼当事人第一节当事人概述一、当事人的概念、特征1、概念、特征、认定:2、当事人的范围:(1)狭义当事人:原告、被告。
(2)广义当事人: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
3 、当事人的称谓当事人在不同诉讼阶段有不同称谓。
二、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一)诉讼权利能力1.概念:2.民事权利能力和诉讼权利能力的区别:诉讼权利能力又称当事人能力,是指能够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上的资格。
如果一个主体有资格成为当事人,有资格享有民事诉讼权利,承担民事诉讼义务,那么这样的主体就具有当事人能力。
这个概念与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非常相近的。
所谓民事权利能力是指一个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那么同样的道理,诉讼权力能力也是说的一种资格,他有资格当当事人,但他不一定能够亲自进行诉讼事务。
因此诉讼权利能力强调的是一种资格,而不是一种亲身行使的一种能力。
3.范围:自然人、法人和其他非法人组织(二)诉讼行为能力1.概念:2.范围:(三)民法与民诉关于主体资格的重大差别法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例题】关于诉讼行为能力的说法,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A.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人,不能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B.有无诉讼行为能力是决定当事人能否亲自进行诉讼活动的惟一条件C.公民的诉讼行为能力终于死亡、宣告死亡和宣告无行为能力D.民事诉讼行为能力分为无诉讼行为能力、限制诉讼行为能力和完全诉讼行为能力三、正当当事人1.概念2.特点:(1)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2)对争议案件享有诉的利益;(3)受法院裁判的约束。
《大学物理学》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一等奖)
《大学物理学》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一等奖)一、案例主题科学思维方法二、结合章节第六章交变电磁场第二节电磁感应定律三、案例意义可以通过电磁感应定律让学生理解科学思维方法。
其具体案例意义如下:(1)学生通过课前预习了解科学家在科学发现的过程中百折不挠的精神,战胜困难的勇气,思考和发现问题的方法。
(2)旨在培养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对事物本质认识的能力。
(3)侧重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
(4)让学生了解所学知识在实际中的应用。
四、案例描述第一阶段:采用同伴教学法教学模式,学生分组交流课前预习内容。
各组推荐一名代表讲述准备的内容,重点讲一个内容,其他同学可做补充。
每组讲完后,学生之间互动。
这一过程主要是检查学生课前准备的情况,了解学生归纳问题、分析问题的能力,以便有针对性的讲解和训练。
第二阶段:教师对学生的讲解进行点评和分析,然后师生互动。
重点讲述以下几点:(1)讲述奥斯特发现电流的磁效应后,引导学生思考问题,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以及解决未知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2)介绍法拉第的生平和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现象的过程,把电磁感应定律产生的背景、认识过程和方法以及科学家做出的不懈努力融入到教学内容中,培养学生追求真理,探索科学精神,学会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形成正确的科学观。
第三阶段:教师讲述主要概念与公式,测试学习效果,进行师生互动。
重点讲述以下几点:(1)由感应电流的方向判定作为切入点,介绍楞次得出“楞次定律”的过程,如何揭示电磁现象是符合能量守恒规律的,引导学生学会如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抓住事物的本质探索问题。
(2)从安培环路定理与感生电动势两个公式形式入手,讲述两种场产生的机制、区别和关联,尤其是感生电动势的数学表达式所表达的内涵,引领学生学会如何把所学的知识建立起内在联系,领会物理概念和公式的内涵,掌握正确认识问题的方法。
第四阶段:课后作业(1)从法拉第发现电磁感应定律的过程中你获得哪些启示?(2)通过稳恒磁场安培环路定律和感生电场对比,你学会了哪些认识问题的方法?设计意图:通过课前和课堂两个阶段的学习,学生会在认识上有一定的提高,会有新想法和认识,在这个基础让学生总结所学的知识内容,使他们的头脑中对物理定律的逻辑性、历史性和实用性有一个清晰的脉络,在如何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等方面得到提高。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案例,分章节案例
(详细讲稿附详细案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第六章第七章串讲绪论案例一、美国教师教“蚯蚓”陈钟梁在《文汇报》上撰文介绍自己在美国旁听的一堂自然常识课,读来颇受启发。
一上课,老师说这节课上“蚯蚓”,请同学们准备一张纸,上来取蚯蚓。
同学们捏着纸片纷纷上讲台盛蚯蚓。
许多蚯蚓从纸片上滑落下来,学生们推桌子挪椅子地弯腰抓蚯蚓,整个教室顿时乱作一团,老师却一言不发,站在讲台旁冷眼旁观。
课后老师对我说,上了一节“蚯蚓”课后,假如连蚯蚓也抓不住,那么这节课还有什么意义。
了第二个教学环节:请同学们仔细观察,蚯蚓的外形等有什么特征,看谁能把它的特点最后补充完整。
经过片刻的观察,学生们踊跃举手。
蠕动,说明它的生命力很强。
科学献身的精神。
同学,我远不如你!”案例二、王承书的追求1961年的春天,钱三强在他的办公室里静静地等待着王承书。
他要向王承书谈一件他思考已久的事情。
1960年,中国的核武器研制刚刚起步,而苏联突然撤走了全部专家,并带走了全部资料。
以生产浓缩铀为目标的气体扩散厂,只留下一堆机器和厂房。
苏联专家临走时甩下一句话:“你们的这个扩散厂只能是一堆废铜烂铁了。
”看来,我们只能依靠自己的科学家来解决这一高科技领域中的大难题了。
选谁来担当这一重任呢?钱三强思来想去,最后认定王承书是最佳人选。
但王承书是研究理论物理的,并且在稀薄气体的研究领域中已取得了许多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在国际理论物理学界也已颇有名气。
钱三强心里清楚,让这样一位科学家离开自己已付出20多年心血的领域,就如同让一位建筑师推倒自己刚建起的大厦一样,是需要做出重大牺牲的。
门吱呀一声开了,王承书站在了钱三强的面前。
沉默了一会儿,钱三强轻声问:“你愿意隐姓埋名一辈子吗?”“我愿意!”王承书几乎是不假思索地说出了这掷地有声的三个字。
“好!那你去搞浓缩铀的理论和技术,为中国的扩散工厂上马铺路搭桥。
”从此,王承书便从国际、国内的物理学术的舞台上消失了。
自那以后,她在国内外所有的学术刊物上再没有发表过一篇论文,不仅公开的,就连内部刊物和工作报告上,她也从不署名。
教科版高中信息技术第六章信息集成与信息交流教案全
第六章信息集成与信息交流一、教材分析1、地位和作用教材的前面两章目的是使学生熟练掌握信息获取和加工的基本技能和方法,而学生掌握的这些技能和方法都是独立的、零散的。
本章目的是在学生已经熟练掌握信息获取和加工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实践活动培养学生信息的集成、发布和交流的能力;进一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把各种独立、零散的信息和素材集成形成一个综合的作品;并能够把信息集成的作品发布和交流。
因此本章是前章内容的延续、提高和加深。
2、主要内容本章主要通过三个方面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技能和方法的能力。
信息集成:根据信息集成的一般过程,利用适当的工具把各种信息集成为表达某个主题的作品,着重介绍以网站形式来集成信息。
信息发布:通过恰当的信息发布途径和方法,把信息集成的结果发布,着重学习在网络上进行信息的发布。
信息交流:了解信息交流的多种类型,选择适当的信息交流工具和他人交流信息,着重介绍通过网络途径进行信息交流的基本方法。
3、新旧教材的对比旧教材着重于技术的学习,主要学习网页制作工具FrontPage 2000的各种操作技能和方法,对信息发布的操作进行了简单介绍,基本没有关于信息交流的内容。
新教材首先要求掌握信息集成的一般过程,然后选择适当的工具来进行信息的集成。
信息集成的工具可以是多种多样的,教材主要以FrontPage 2000 为例来进行信息的集成。
在集成过程不仅仅需要注意技术性的问题,更重要的是使学生亲历信息集成的过程和方法。
新教材对信息的发布和交流也作了详细的描述,尤其加入了信息交流部分的内容,这是旧教材中所没有的。
信息交流(尤其是通过网络进行的信息交流)是新教材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些内容更接近学生的日常生活,更有利学生信息素养的提高。
由此可见,新教材既注重信息同时也兼顾技术,两者并重。
二、教学目标知识与技能1、了解信息集成的基本概念;2、了解常见的信息集成工具;3、掌握一种基于网络进行信息集成的工具(本章以FrontPage 2000为例)的基础操作;4、了解信息发布的类型;5、掌握网络信息发布的基本方法和过程;6、了解信息交流的意义;7、了解常见信息交流的基本方式;&掌握通过网络进行信息交流的常见方法。
补充方案案例
补充方案案例在业务运作或项目执行的过程中,常常会遇到需要补充方案的情况。
补充方案的目的是为了在原有计划无法完全满足需求或出现问题时,提供一种适当的解决办法。
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介绍一个补充方案的制定过程。
案例背景:某公司计划开发一款新型智能家居产品,以满足市场对于家庭智能化的需求。
在产品设计和研发初期,公司团队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和时间表。
然而,随着实际开发的进行,团队逐渐发现原有计划存在一些问题,导致项目的推进受到了一定的阻碍。
补充方案的制定过程:1. 确定问题点:首先,团队需要明确当前计划存在的问题点。
通过与相关人员的讨论和项目进展情况的分析,团队确认了以下问题:a) 原有计划过于理想化,导致实施难度增加;b) 项目进度滞后,无法按照最初的时间表进行;c) 资源分配不合理,导致研发效率下降。
2. 分析原因:团队进一步分析了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
他们发现,主要原因是在项目启动初期对市场需求以及开发难度的评估不准确,同时也未考虑到研发人员的实际情况。
3. 制定补充方案:为了解决当前问题,团队制定了以下补充方案:a) 重新评估市场需求和竞争状况,调整产品设计;b) 优化项目进度安排,将任务分解并给予明确的时间节点;c) 调整资源分配,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研发效率。
4. 实施与监控:一旦补充方案制定完成,团队开始着手实施新的计划。
同时,为了保证项目能够按照预期顺利进行,团队设立了监控机制,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和效果,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补充方案的效果:经过补充方案的实施和团队的共同努力,项目的整体进展和效果得到了较大的改善。
a) 产品设计经重新评估后更贴近市场需求,受到了消费者的积极反馈;b) 项目进度得到了明显加快,能够按时交付;c) 资源分配的优化使得研发效率提升,减少了浪费和重复工作的发生。
结论: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补充方案在项目实施中的重要性。
在遇到问题和困难时,通过制定适当的补充方案,能够及时解决困扰项目推进的难题,取得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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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题一
【背景资料】
某省重点工程项目计划于2004年12月28日开工,由于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
于2004年9月8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A,B,C,D,E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
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2004年9月20^22日购买了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中规定,10月18日下午4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月10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C企业于10月18日下午5时才送达,原因是路途堵车。
10月21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7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1人、公证处1人、招标人1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4人。
评标时发现E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单位公章。
评标委员会于10月28日提出了书面评标报告。
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
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11月10日招标人向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问题】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朋理由
2. C企业和E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理由。
3.请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外,说明理由。
4.请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
6.合同签订的日期是否违短?说明理由。
【答案】
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的做法不妥当。
因为该项工程属省重点工程项目,依据有关规定应该进行公开招标。
如果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当取得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
2. C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标书。
因为C企业的投标文件是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才送达,为无效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E企业的投标文件应属无效标书。
因为E企业的投标文件没有法人代表签字和委托人的授权书。
3.该项目的开标工作存在以下不妥之处。
(1)在10月21日开标不妥,招标投标法中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所以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10月18日下午4点开标。
(2)开标由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开标的做法不妥当,按照有关规定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
4.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存在如下问题:
(1)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当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妥,因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2)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有公证处人员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不可参加评标委员会;
(3)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只有4人不妥,因为按照规定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由7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必须要有5人或5人以上。
5.招标人确定A企业为中标人是违规的,在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时,因投标报价已经作为评价内容考虑在得分中,再重新单列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依据显然不合理,招标人应按综合得分先后顺序选择中标人。
6.合同签订的日期违规。
按有关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即招标人必须在12月10日前与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案例题二
【背景资料】
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
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得保。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l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开标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
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问题
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
解析:
问题1
(1)“业主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确,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2)“业主要求采用邀请招标”不正确;理由:因该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相关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
(3)“业主提出的仅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不正确;理由:资格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信誉、技术、拟投入人员、拟投入机械、财务状况等。
问题2
(1)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2)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原投标文件)有效。
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
不能变更(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因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或28天)(或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天(或28天)内继续有效)。
(4)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5)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因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书。
问题3
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
问题4
(1)该项目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按招标文件和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合同价格应为8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