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管理委员会章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餐厅管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性质
伟创力有限公司食堂管理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是在行政部领导下,开展食堂监督管理的员工组织,成员由各部门推荐的代表组成.
第二条,宗旨
为广大员工服务维护员工利益,引导文明就餐,规范餐厅服务,营造良好饮食环境,协调行政、员工。餐厅,管理好餐厅的卫生、服务,创建美好,安全的就餐环境。发挥好委员会在行政,餐厅与员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二章组织
第三条委员会最高的权利机关识全体委员会
第四条委员会挂靠人力资源部,有负责行政后勤工作人员指导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执行委员二名,委员根据公司部门规模及需求而定。
第六条委员会下设立办公室,在委员会大会闭会期间,有办公室代行其责,办公室成员由委员会全体委员选举产生。
第七条委员会职责:
1、拟定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工作;
2、每月召开餐委员会议,做工作报告,并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上报行政管理部,抄
送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3、委员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对公司伙食和餐厅卫生行使民主管理和民
主监督的职能;
4、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熟悉、掌握食品卫生方面的法规和相关知识,本着对公司,餐厅,
和个人负责的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肯定餐厅地工作成绩和如实反映存在的问题;
5、建立检查制度和登记制度,主要对餐厅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设备卫生和食品卫生进行
监督;对饮食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
6、有责任对就餐人员的不良行为进行监督,对不遵守公共卫生和公共道德的人和事进行纠
正、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7、配合公司文明建设,积极在员工中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养成文明就餐的习
惯,对于就餐时不遵守公共次序,损坏公物的行为进行批评、监督;
8、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选传食品卫生和健康知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员工的宣传解释
工作;
9、对委员进行综合考评并作出奖励、批评、开除等;
10、共同搞好日常执勤、活动及会议等,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问题;
第三章职能
第八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
1、定时了解餐厅菜肴供应情况,及时监督食堂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
2、了解食品卫生、环境卫生情况,不定期组织检查;
3、根据标准化菜单,检查操作情况
4、及时召开相关部门与员工之间的座谈会,发放民意调查表格,了解民意,反馈信息
5、做好食堂与员工、后勤、快餐公司之间的多方面沟通,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6、设意见本和投诉电话,及时了解、监督食堂制定的饭菜质量合理
7、维护就餐秩序,有权对违反员工用餐管理制度或无理取闹、扰乱就餐秩序的员工进行批
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相关条款向有关部门反映
8、大力提倡文明就餐行为,提倡勤俭节约,合理饮食,尊重劳动
9、提高食堂工作的透明度
第四章委员
第九条成员资格
1、公司员工,热爱伟创力电子有限公司,热心为员工服务,身体健康,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工
作热情的员工
2、热于奉献,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具有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参加活动
第十条成员基本要求
1、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承认、遵守、维护本章程
2、责任心强,工作积极认真,态度端正
3、思想道德高尚,待人和善,团结合作,有较强的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4、服从组织安排,顾全大局,认真完成任务
第十一条成员义务
1、全心全意为员工就餐服务
2、积极参与餐厅管理
3、委员不享有特权,有义务带头遵守餐厅就餐秩序和公司有关规定,并及时收集和反馈员
工的意见,加强食堂、员工及委员会之间的交流和联系,对食堂工作人员饮食卫生进行监督,要切实负责,为委员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成员权利
1、有对饮食工作行使检查的权利
2、有代表员工对食堂问讯的权利
3、有权利监督”委员会”(委员任职周期为一年,任期满后召开全体委员会议进行重新选举任
职)
第十三条委员会成员(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决定)
组长: (1名)
副组长: (1名)
宣传委员: (2名)
监督委员: 由生产车间员工代表组成)
成员名单:
第十四条办公室成员(3—4人)
(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决定)
第五章工作制度
第十五条例会制度
1、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2、食堂办公室每周跟踪委员会会议下达的工作进度,总结日常中的问题上报委员会。
3、不定期召开不同内容的工作会、座谈会。
4、因故不能到的,应事先请假,无故不到或迟到的将被提出批评。
第十条奖惩制度
1、委员会内部实行严格的奖惩考核制度。
2、对工作负责的成员在年底给予奖励。
3、对有突出贡献或成绩突出的成员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4、对工作不负责,有违纪现象的成员给予点名批评或令其退出。
5、成员表现采取自评和组长初评相结合。
6、组长表现有成员评定后行政部审定。
7、会员表现和出勤率情况将记录在案并公开量化。
8、奖励数额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行政部主持发放。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委员组成人员每年通过选举调整一次。
第十八条未尽事宜通过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和执行。
第十九条委员会接受行政部的工作指导。
第二十条本章程修订和解释在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2008年月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