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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问责制度(五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五篇)

安全工作问责制度长:副组长:成员单位:问责组职责: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问责机制,严格落实责权一致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排、指导、落实安全生产问责工作。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职责。

在安全工作问责组的领导下,负责安全问责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具体操作,建立和完善安全问责工作的各项制度、办法,并定期向安全工作问责组汇报工作情况。

第三章工作问责第五条问责范围对区队长及以上各级各类管理人员,在工作责任范围内,由于不作为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一切后果的行为进行监督预警和责任追究。

第六条工作问责(一)向责任人员发出预警的条件;1、对安全指示、各级文件、制度规定、措施规程等落实不及时,不迅速,延误工作未造成损失的;2、工作作风不扎实,入井弄虚作假,没有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造成事故的;3、隐患排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利的;4、各项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二)向责任人员提起问责的条件1、对安全指示、各级文件、制度文件、措施规程等没有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2、不认真覆行职责,工作中互相推扯皮,给安全工作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3、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致使存在重大隐患的;4、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制定具体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措施落实不到位,隐患久拖不办,整改不力,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

5、出现重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6、发生重大未遂非伤亡事故的;7、根据群众、媒体舆论和组织的检举、举报,经查证情况属实需要提起问责的;8、对上级下达的安全工作、基层和基础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等规划目标及要求没有按期实现的;9、其他需要进行问责的。

第七条安全工作问责按照下列程序进行1、对需要问责的事项,由办公室立项或由调度安全科等业务职能部门提出,移交办公室立项。

2、制定问责方案,并组织实施。

问责方案包括问责组人员构成,问责内容,所对照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等有关标准,专家建议,问责结果。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

追责问责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追责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问责。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由公司追责问责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对公司全体职工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问责。

二、追责问责范围和标准第五条追责问责范围包括:(一)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岗位职责,导致工作失误、任务未完成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四)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报告、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行为。

第六条追责问责标准:(一)对一般性违规行为,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等行政处分;(二)对严重违规行为,给予降级、撤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三)对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程序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线索收集:通过举报、检查、调查等方式收集追责问责线索;(二)线索核实: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核实,确有违规行为的,纳入追责问责范围;(三)调查取证: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四)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责任人和责任程度;(五)问责决定:根据责任认定,作出相应的问责决定;(六)问责执行:对问责决定进行执行,确保追责问责到位;(七)整改落实:对被问责对象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第八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问责公正、透明。

四、申诉和复查第九条被问责对象对问责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追责问责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第十条追责问责领导小组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并作出答复。

第十一条复查期间,追责问责决定暂停执行。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范本(六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范本(六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人员以及其他任何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级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在事故发生或事故隐患排查中未履行职责,或者在职务范围内未能保障安全生产的责任进行追究和问责的制度。

第四条本问责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问责机制,有效提高安全生产责任人员的责任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确保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维护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不得以任何借口推托责任;(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三)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四)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五)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六)及时报告、处理和调查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和危险事件,做好善后工作;(七)落实安全生产奖惩措施,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给予适当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实行惩罚。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原则:(一)事故责任追究原则:对直接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二)追究具体责任原则:事故责任追究要追究到具体人员,并追究到实际工作岗位上的责任;(三)追究综合责任原则:追究事故中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于其他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行为的,也要进行相应的问责;(四)公正透明原则:事故责任追究工作要公开、公正、透明,依法进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分如下:(一)主要负责人:指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是安全生产责任最高的层级。

问责制度(精选多篇)

问责制度(精选多篇)

xx 医院行政问责制度为切实强化行政责任、规范行政权力,推进依纪行政,根据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的原则有责必问的原则;逐级问责的原则;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体现政策的原则;从严管理,违者必究的原则。

二、问责的对象各科室主任、副主任、负责人、科室主管领导,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依照本制度问责。

三、问责的主体(一)问责事项1.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即: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主管部门和医院的决定,政令不畅的;对医院明令禁止的行为,不住手、不纠正的。

2.办事拖拉、推委扯皮。

即:对职责范围内应当办理的事项,拖着不办,顶着不办的;对医院要求及时办理的事项,敷衍塞责、推委扯皮,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3.不求进取、平庸无为。

即:对医院和卫生厅作出的重要布置及安排的工作任务,消极对待,执行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对工作拈轻怕重、讨价还价,影响整体部署安排的。

4.欺上瞒下、弄虚作假。

即:对职责内的事项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处置中隐瞒真象、歪曲事实的。

(二)问责方式1、(1)诫勉谈话;(2)取销当年评优评先资格;(3)责令作出书面检查;(4)责令公开道歉;(5)通报批评;(6)调整工作岗位;(7)停职检查;(8)劝其引咎辞职;(9)责令辞职;(10)建议免职。

以上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或者并用。

以上问责方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办理。

被问责的情形构成违反政纪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由纪检监察立案查处。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情节轻微,伤害和影响较小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诫勉谈话,取销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对行政责任人采用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的方式问责;情节特殊严重、伤害和影响重大的,对行政负责人采用责令辞职,免职的方式问责。

3、1 年内浮现 2 次以上被问责的;在问责过程中,干扰、妨碍、不配合调查的;打击、报复、陷害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采取不正当行为,拉拢、收买问责调查人员,影响问责实施的,应从重处理。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3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3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为了从严治企、规范管理,全面提升项目部的执行力、顺利实现项目部“五大控制目标,真正做到激励到位、约束到位、有错必究、失责必问,充分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

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结合项目部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责任追究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照相关管理规定和本规定条件及程序,对项目部员工和外协队因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出现失误、工作流程中断、失职、或其他过失行为,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根据工作性质、具体情节和造成后果程度等情况,按照一定程序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内部惩戒的管理制度。

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按质量安全事故规定处理,发生盗窃案件按治安保卫方面的规定执行,违反劳动纪律按劳动纪律规定有关处理。

二、问责依据:1、各岗位责任制规定的职责。

2、公司和项目部下达的各项指标和工作指令。

3、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

4、外协队以劳务合同条款、项目部规章制度、工作指令为依据。

5、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

三、问责范围。

项目部全部岗位员工,外协队,重点是各级干部和管理人员。

四、问责种类。

口头批评、通报批评、罚款、减发或者取消绩效工资、降低岗位系数、调换岗位、降职使用、引咎辞职、免职、退场。

五、问责程序和权限:1、责任追究由分管部门或者上一级领导对下一级提出责任追究意见报请项目经理或主管副经理批准后执行,重大事件问责意见提请处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即:经理—副经理—主管部门部长—本部门人员、各作业队、外协队。

2、综合考评按岗位绩效考核程序办理。

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影响程度的区分和处罚:造成影响不大,是指在、本部门造成不良影响的,口头批评,或通报批评和罚款50—____元;造成一定影响是指在项目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100—____元,或减发绩效工资,或调换岗位;造成影响较大是指在项目部内部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批评,罚款3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或降低岗位系数、或调换岗位、或降职使用;造成严重影响是指在超过项目部以外造成较坏影响,且造成一定不良后果的,罚款1000—____元,取消当月绩效工资,免职、退场。

部门履职问责制度模板

部门履职问责制度模板

部门履职问责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

第三条问责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权责对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问责对象为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五条问责方式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

二、问责内容第六条各部门及员工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以下行为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不履行职责: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二)不正确履行职责: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流程和要求履行职责;(三)滥用职权: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四)泄露公司机密:未经许可,泄露公司内部信息、客户信息等;(五)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六)其他应当问责的行为。

三、问责程序第七条问责程序分为:启动、调查、核实、处理、反馈、整改等环节。

(一)启动:对涉嫌问责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公司问责领导小组提出问责申请;(二)调查:问责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开展调查;(三)核实:调查组应当全面收集证据,核实事实,查明责任;(四)处理:根据核实结果,问责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五)反馈: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六)整改: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应当认真整改,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四、问责实施第八条问责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被问责部门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调查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

第九条问责决定应当明确具体,包括被问责对象、问责事由、问责方式、问责期限等。

第十条问责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问责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1年。

第十一条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问责领导小组申请复议。

五、问责后的管理和教育第十二条被问责部门及员工在问责期间,应当接受公司指定的培训和考核。

中国问责制度

中国问责制度

中国问责制度
中国的问责制度是指政府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违法等行为,需要接受法律、政治、道德等方面的责任追究。

其具体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 行政问责制度:政府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出现违法、失职、渎职等情况,相关部门可以采取问责措施,如责令改正、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

2. 刑事责任追究制度:政府官员如果涉嫌犯罪或违纪,相关部门可以采取刑事追究措施,如立案调查、逮捕、起诉等。

3. 行政复议制度:政府官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果涉及到权力行使方式、行政手续等方面的争议,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行政复议措施,对违法、失职、渎职等行为进行纠正。

4. 行政监督制度:政府部门对政府官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如查办问题线索、检查督察、投诉举报等,确保政府官员严格遵守法律和职责。

5. 官员资产申报制度:政府官员需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申报,防止其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者贪污腐败等行为的发生。

以上是中国问责制度的主要参考内容。

这些措施的实施,旨在加强政府官员的行为规范,减少失职、渎职、违法等不良行为的发生,保证政府的公正、廉洁和高效。

问责制度范本

问责制度范本

问责制度范本一、总则1.1 为健全内控体系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特制定本制度。

1.2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1.3 本制度坚持下列原则:1.3.1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1.3.2 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1.3.3 谁主管谁负责原则;1.3.4 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1.3.5 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二、问责的范围2.1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2.1.1 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2.1.2 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客户信息的保密事项,从而造成公司损失的;2.1.3 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和重要情况的;2.1.4 发生重大投诉、安全事故或重大案件,给公司财产和员工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2.1.5 管理不作为,导致其管理的下属部门或人员发生严重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2.1.6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后果的;2.1.7 其他应予问责的行为。

三、问责程序3.1 问责启动3.1.1 问责事项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由问责事项发生部门或上级管理部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问责申请。

3.1.2 董事会接到问责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问责程序。

3.2 问责调查3.2.1 董事会决定启动问责程序的,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3.2.2 调查组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核实问责事项,形成调查报告。

3.3 问责决定3.3.1 董事会根据调查报告,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问责决定。

3.3.2 问责决定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问责对象;(2)问责理由;(3)问责方式;(4)问责期限;(5)其他相关事项。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5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建立责任分工制度,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全体员工的安全负有最终责任。

他们应该确保公司的安全政策得到有效执行,并提供充分的投入和资源。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有责任,确保本部门的工作场所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

他们需要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并及时处理和报告事故和违规行为。

第六条直接管理员工负有责任,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并妥善处理和报告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七条全体员工要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施和设备,及时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并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

第八条对安全事故和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追责。

对责任人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九条安全责任制度的评估和改进应定期进行。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条本问责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本(2)一、背景及目的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安全生产问责制度。

该制度旨在明确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和标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

二、责任追究对象安全生产问责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的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三、问责范围和程序1. 事故责任的界定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立即组织调查,确认事故责任。

2. 问责程序(1)责任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在72小时内完成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责任人员的职位和责任等信息。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模版(5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模版(5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模版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或玩忽职守,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公司全体员工第四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追责到底。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相互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不能端正工作态度,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反各项规章制度的;3、工作不负责,严重违反安全、质量等有关规定,管理不当,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质量隐患或发生安全、质量等事故,生命财产损失的;4、在处理应急突发事件问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及时等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不良影响的;5、在工作中,对领导、同事等有打、骂行为,不服从管理,置公司利益于不顾,做影响员工团结,或有其他越轨行为的;6、所属业务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问题的。

对工作消极怠慢、积极性差,缺少团队精神,经常私下讨论一些蛊惑人心的言论的;7、在工作过程中,不能厉行节约,铺张浪费;8、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第六条、问责程序若出现以上范围内的问责情形之一,应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公司在调查清楚事实的情况下,由公司总经理召集各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与工作失误,讨论补救措施、应对策略以及问责方案。

问责制度完整版

问责制度完整版

问责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约束和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管理规定
1. 问责原则:问责制度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员工的失职行为进行追究和处罚。

2. 问责范围:问责制度适用于以下情况:
-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 工作失误、失职、渎职等行为;
- 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 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

3. 问责程序:问责程序包括以下步骤:
- 调查取证:发现员工存在失职行为后,相关部门应
立即进行调查取证,收集相关证据;
-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确定员工的责任和过错程度;
- 处罚决定:根据员工的责任和过错程度,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如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 整改监督:对受到处罚的员工,应要求其进行整改,并接受监督。

4. 问责申诉:员工如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罚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提出申诉。

四、责任追究
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解除劳动合同等。

2.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五、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

追责问责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追责问责工作,确保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职、追责谁的原则。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合同、协议关系的第三方。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层级管理、逐级负责的要求,实行分级负责、分工处理的制度。

二、追责问责情形第五条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一)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在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隐瞒等行为的;(四)未按照规定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公司整体进度的;(五)其他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

第六条第三方在履行合同、协议过程中,有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合同、协议规定等行为的,应当予以追责问责。

三、追责问责程序第七条追责问责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问题发现:各级管理人员发现员工或第三方有应当追责问责的情形,应当及时报告上级管理人员。

(二)问题核实:上级管理人员对报告的问题进行核实,确有应当追责问责情形的,应当启动问责程序。

(三)问责决定:问责程序启动后,上级管理人员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作出问责决定,可以是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

(四)问责执行:被问责人员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问责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申诉期间,问责决定照常执行。

(五)申诉处理:上级管理人员收到申诉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确有错误的问责决定进行纠正。

(六)归档:问责结束后,上级管理人员应当将问责决定和相关材料归档保存。

四、追责问责后的处理第八条被问责人员应当在问责决定生效后,认真整改,如有再犯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九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保密,不得泄露问责过程中获取的个人隐私信息。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4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4篇)

问责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公司全体干部职工正确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做到奖罚分明,更好地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

特制定本细则。

对全体人员问责与奖励实行权责并重,有错必纠,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奖励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形式、对象、范围和内容第二条问责对象:公司全体干部职工第三条问责形式:一、由普通职工行为所致的,除问责本人外,科室负责人一并连带问责;二、由科室负责人行为所致的,除问责本人外,分管副经理一并连带问责;三、由总经理或副经理行为所致的,单独问责总经理或副经理。

第四条问责的范围和内容一、没有工作计划,拖延工程进度、完不成工程任务或工作任务、消极怠工、不服从指挥、执行不力,应当问责;二、违规决策和决策失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应当问责;三、利用职权,侵占或出卖公司利益,谋取不当收入,应当问责;四、分管副经理的工作没有创造力、没有领导力、没有作为,应当问责;五、缺乏大局意识和创新意识,设臵障碍,不学习不进取造成工作失误和过错,应当问责;六、妖言惑众,唯恐天下不乱、破坏安定团结、影响公司和谐氛围,应当问责;七、未经批准,擅离职守、迟到早退、不按要求考勤、中途脱岗的或无故旷工,工作时间玩游戏、看影像,应当问责;八、作风不实、效率低下、遇到问题处理不当,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应当问责;九、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泄露公司的____情况,应当问责;十、有意损坏或唆使别人损坏公司设备财产,应当问责;十一、向客户、合作方索取报酬、财物者,应当问责;十二、其他不履职、不正确履职或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应当问责。

第三章程序、方法和责任追究第五条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下列情形,决定启动问责程序:一、职工或其他单位署名的____、投诉;二、经理办公会议决定;三、分管经理的建议;四、工作检查和考核评定中发现有应当问责的情形;五、相关人员工作渎职或损失公司利益且属实的;六、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需要启动问责程序的其他情形。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模版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追究和问责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第三条安全责任事故是指因违反相关安全规定、程序或者管理不到位,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事故。

第四条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严肃公正的原则,确保追究责任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问责的目的是惩治失职渎职行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推动安全工作质量和效果的提升。

第六条问责应当根据事故性质、情节和责任程度进行分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第七条问责应当注重程序正当性和合法性,确保被问责者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问责工作是一个重要的政治任务,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问责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问责程序第九条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确定责任。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依法依规开展调查工作。

第十一条调查组应当听取和调查事故发生地的相关人员的陈述,查阅事故现场材料,进行线索分析,做出调查结论。

第十二条调查结论应当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人及相关证据等内容,并附上相关文件材料。

第十三条调查结论应当依法报送相关部门或单位,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决定是否进一步追究责任和开展问责工作。

第十四条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根据调查结论,依法依规进行问责,并记录相关问责决定和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被问责者有权提出申诉,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事实核查,做出决定并告知申诉人。

第十六条被问责者不服问责决定的,可以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七条问责工作完毕后,相关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工作水平。

第三章问责措施第十八条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一、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等。

问责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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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度大全篇一:责任问责制度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团队执行力,促使公司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基本要求,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本款所称不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责任问责制度的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2、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3、责任核定过程与结果并重。

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在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4、公开公正原则。

问责程序公开化,力求以事实说话,坚决维护问责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第四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1、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或未就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向上级主管说明并获准而未能完成的。

2、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4、对重要工作不设置质量控制与成果检视点,或因过程管控不到位,导致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工作目标无法完成的。

5、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6、不按照集体决策执行,或违背组织程序越级干预工作,导致工作过错的。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例(四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例(四篇)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职工安全,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问责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基础制度之一,对于所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工作都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第四条本问责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企业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第五条企业应当定期对本问责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二章责任分明第六条企业领导层对整个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最终责任。

第七条企业领导层应当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企业领导层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三章问责措施第十条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相关人员,将采取适当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岗位等级、调离岗位、责令辞退等。

第十一条对于发生重大事故的企业领导层成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如果相关人员对发生的事故负有过错,应当依据事故责任界定的规定进行追责。

第十三条对于在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问题而不及时报告的相关人员,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企业对安全生产问责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执行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问责。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问责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

第十六条本问责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范例(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____《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3____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____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法律法规,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及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成都二绕a____项目分部特制定本制度。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4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4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减少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安全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责任问责对象,(一)高层管理人员:总裁、副总裁、助理副总裁、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等管理人员;(二)中层管理人员。

集团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单位、各(分)公司、车间、仓库等单位的正副职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须坚持“责任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一)违反《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____、泄漏或窃取企业(商业、技术)____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二)违反《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操作规程》等法规,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三)违反《行业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造成质量事故的;(四)因失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五)对事故处臵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六)完不成“年度经济目标、工作目标和公共目标”的。

第七条责任问责追究方式:(一)责令书面检查;(二)通报批评;(三)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四)给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处罚;(五)留用察看、辞退、开除;(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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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安全与健康,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问责制度。

第二条本问责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所有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依法接受问责。

第四条本问责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依据,对于不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员工,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问责机制第五条本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问责机制,实行全员参与、层层传导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第六条全员参与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包括: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生产经营人员、班组长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问责的内容和程度第七条安全生产问责的内容包括:违法违规行为、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落实、重大事故责任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问责的程度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严重程度综合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降职、调离岗位、终止劳动合同等。

第四章安全生产问责的程序第九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报告。

第十条对于轻微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根据事实进行调解处理;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提请企业领导组织进行问责处理。

第十一条企业领导组织根据调查报告和相关部门提供的材料,对违法违规行为当事人进行问责处理。

问责决定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其申述、申诉的权利。

第十二条当事人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领导组织提出申述或申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问责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其它涉及法律责任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本问责制度的解释权归本企业所有。

请按照实际情况对本模板进行合理修改。

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模板(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问责制度。

问责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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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各项决策和工作指令得到有效执行,明确责任归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问责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问责原则1. 公平性原则:问责应公平公正,不偏不倚。

2. 及时性原则:问责应及时进行,避免问题扩大。

3. 教育性原则:问责旨在教育和预防,非单纯惩罚。

4. 透明性原则:问责过程和结果应公开透明。

四、问责内容1. 决策执行:未按公司决策执行或执行不力。

2. 工作失误:因个人疏忽或失误导致工作错误。

3. 违反规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操作流程。

4. 效率低下:工作效率低下,影响项目进度。

5. 资源浪费:因管理不善造成资源浪费。

五、问责程序1. 问题发现:由直接上级或相关部门发现问题并记录。

2. 事实调查:对问题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3. 责任认定:根据调查结果,明确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4. 通知问责:向责任人发出问责通知,说明问责原因和依据。

5. 申诉处理:责任人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6. 结果执行:根据最终决定,执行相应的问责措施。

六、问责措施1. 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微违规或首次犯错。

2. 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规或重复犯错。

3. 罚款: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4. 降职: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可予以降职处理。

5. 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失职或违法的行为,可解除劳动合同。

七、问责记录所有问责事件应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作为员工绩效评估和晋升的参考。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九、生效日期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3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3篇)

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问责制度为了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使约束与激励并举,促进卫生院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工作根据相关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问责制是指对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的相关人员以及辖区内村卫生室主要负责人在执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过程中,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对其进行问责。

第二条问责范围:有下情形之一的,必须依照本制度问责:(一)贯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部署或执行不力;(二)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四)对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五)所管辖的卫生室出现严重违反卫生院各项制度、规定的;(八)对于在考核过程中不达标的卫生室未督促整改的;第三条问责的形式及种类(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二)通报批评;(三)留用察看;(四)调离岗位、停职、撤职、解聘;青城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范本(2)引言: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是一种重要的管理机制,可以有效地监督和管理组织的各项工作。

问责机制强调责任的追究和问题的解决,督导检查机制则着重于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

两者结合起来可以推动组织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本文将从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的定义、作用及具体操作等方面进行阐述,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份详尽的范文。

一、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的定义和作用1. 定义: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是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通过明确责任、建立相应的监督和检查机制,从而确保组织成员的工作合规、高效。

2. 作用:问责和督导检查制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责任意识的形成:问责机制强调责任追究,激发组织成员对自身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关注,促使其在工作中承担责任。

(2)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督导检查机制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协助组织成员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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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制度大全篇一:责任问责制度第一条为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团队执行力,促使公司各级、各部门负责人恪尽职守,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防止和减少过错,建立勤政、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基本要求,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工作职责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致影响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良机,或者损害公司或其他部门(同事)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本款所称不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责任问责制度的基本原则1、谁主管、谁负责;2、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3、责任核定过程与结果并重。

在问责事项发生后,不单看事情的后果,还要看在处理事情过程中的态度和行为是否及时、努力和负责。

4、公开公正原则。

问责程序公开化,力求以事实说话,坚决维护问责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第四条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1、经公司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或未就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向上级主管说明并获准而未能完成的。

2、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决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发展的。

4、对重要工作不设置质量控制与成果检视点,或因过程管控不到位,导致工作出现严重问题或工作目标无法完成的。

5、没有依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6、不按照集体决策执行,或违背组织程序越级干预工作,导致工作过错的。

7、对上级主管虚报、瞒报、迟报重要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损失的。

8、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容的;或指使、暗示下属单位或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9、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员工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改进和治理的。

10、管理职责范围内出现重大问题或隐患,没有及时发现、处理的。

11、财产管理人因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或隐患的。

12、公司认为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条问责的方式1、责令作出作出书面检查;2、告诫谈话;3、通报批评;4、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5、取消下年晋升晋级资格;6、责令辞职;7、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以上追究方式可以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

第六条经济损失责任的界定及处罚1、经济损失的界定。

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内的属工作失误;在3000-10000元的属重大经济损失;在10000以上的属严重经济损失。

2、经济处罚属工作失误的主要责任人处罚5%-20%,相关责任人处罚5%-10%;属重大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处罚5%-25%,相关责任人处罚5%-15%;属严重经济损失的主要责任人处罚10%-30%,相关责任人处罚5%-20%;第七条问责对象的问责按下列程序办理1、提出问责事项。

由公司总经理或经理办公会根据员工、客户、合作伙伴的检举、投诉、控告或工作考核评估结果、生产稽核结果、实际工作情况等提出;2、调查事项经过和结果。

根据员工管理权限由总经办或人力资源部进行调查核实,并与责任人共同分析事件原因,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后期预案;3、听取问责对象陈述。

调查人将调查结果反馈给责任人,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4、送达书面决定。

处理决定要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诉权利;5、问责沟通。

公司宣布问责决定前,由上级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与问责当事人谈话,让问责当事人从思想上受到教育,并将送达问责对象;6、问责事项宣布执行。

公司员工、生产场场长问责在公司月例会上宣布,有经济处罚的由人力资源部当场执行;生产场主任及以下问责对象在生产场周例会上宣布,有经济处罚的提前通知人力资源部参会当场执行。

所有经济处罚资金由人力资源部纳入“光大农牧快乐基金”统一管理。

7、档案管理。

问责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八条年度问责对象被问责1次的,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年度内被问责2次(含)以上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等级;年度内被问责3次或两年内累计问责4次的,给予降职降薪处理,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九条为保证问责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及各部门各项工作必须有书面的记录,便于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追溯和责任界定,对于缺乏相关记录无法准确界定责任的情况,所有相关责任人将被一起问责。

第十条本制度自二〇一四年二月一日执行,由总经办负责解释。

二0一四年元月二十五日篇二:首问责制首问责任制度一、首问责任制是指办事人员到行政部门办理有关事务,被询问到的第一位于政管理人员,应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责任的制度,被询问到的第一位行政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应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要按服务承诺及时办理,并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应提供有关资料等。

三、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责任人应主动为对方联系有关经办部门和经办责任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办事人有提出联系要求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前来佃事人员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的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经办责任人,若暂无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级予对方答复。

四、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其他责任人的事,首问现任人应主动告知联系单位,必要时应为对方联系有关责任人,被联系的有关责任人的服务责任参照本制度的第二条执行。

五、对不属于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事,首问责任人应向对方作解释,并心自己所知给予指导和帮助。

六、首问责任人对需转交有关责任人办理的事项,应及时转交,不得贻误。

七、违反本制度被投诉查有实据的,第一次予以诚勉教育;第二次予以效能告试,并责令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经告试仍不改正的,予以待岗处理。

篇三: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302号令)、(493号令)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水利部等法律法规,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问责制度)及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肃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安全生产,中铁十二局集团公司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问责(以下简称问责),是指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影响、贻误安全生产工作,导致产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对责任单位及负责人采取行政问责措施。

行政问责措施是指依照本制度,对事故单位给以黄牌警告、经济处罚和一票否决;对单位为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行政职务)、撤职处分或免职处理。

第三条制定本制度是为了在本项目部内部规范问责程序,强化责任管理。

通过问责充分调动各部室、各单位的积极性,抓住安全隐患来控制安全生产过程,最终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第四条安全生产问责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

第二章问责方式和范围第五条问责方式分为重大安全隐患问责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产生的单位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单位及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

第六条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的范围,是对隐患或事故单位及项目部中层以上人员进行行政问责。

其他责任人员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单位,根据隐患或事故的大小及程度研究决定。

第三章重大安全隐患问责第七条重大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一、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二、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三、消防安全隐患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四、火工品的使用、运输、储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五、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六、单位在生产经营区域内存在可能导致人身伤亡事故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其他重大安全隐患。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相关单位及施工队予以黄牌警告;1、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生产作业;2、在生产经营范围区域内,存在被上级单位检查出,而本项目部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3、存在群众举报经查属实,本项目部未查出或为列入整改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4、为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指标。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单位予以经济处罚,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1、对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2、年度内被上级相关单位黄牌警告两次及两次以上或被上级或业主公司通报批评的。

第八条对重大安全隐患责任人的问责1、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行作业的责任人给予留用查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2、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的责任人给予免职处理或撤职处分;3、产生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隐瞒、谎报、迟报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4、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三定”(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要求整改的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或行政记过处分。

第四章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定义、分类和定性标准:1、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山西中部引黄工程施工10标生产生活区域内发生的事故。

2、安全生产事故的分类标准,按事故是否对人造成伤害的原则,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生产活动中或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损伤或使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只是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非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在生产活动或工作中,由于管理、操作、设备缺陷等原因,造成的中断生产、设备损害等事故。

事故等级分为一级非伤亡事故、二级非伤亡事故和三级非伤亡事故。

3、安全生产事故的性质,按事故是否由人的责任所致,可定性的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在生产、建设或工作过程中(包括设计、安装、使用、维修等过程),有关人员不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不履行岗位职责,违反作业程序、规章制度、管理规定,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难以预防、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由于目前国内技术水平和条件尚不能治理的因素造成的事故。

第十一条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单位的问责一、项目部发生一起死亡1人生产责任事故:1、给予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分管领导、相关领导行政记过或行政记大过处分;2、公司的主要领导对事故单位的负责人、分管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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