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用水定额规范
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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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一、饮食用水饮食用水是生活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日常烹饪、饮用等用水。
根据国家标准,饮食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个人饮食习惯和家庭成员数量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饮食用水量大约为1700次/年左右。
二、洗澡用水洗澡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淋浴和盆浴等。
根据国家标准,洗澡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个人洗澡习惯和家庭成员数量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洗澡用水量大约为1500次/年左右。
三、洗衣用水洗衣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洗涤衣物、清洗卫生间等。
根据国家标准,洗衣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家庭成员数量、洗衣习惯和衣物材质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洗衣用水量大约为1300次/年左右。
四、冲厕用水冲厕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冲刷厕所、清洁卫生间等。
根据国家标准,冲厕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水量则根据家庭成员数量、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冲厕用水量大约为900次/年左右。
五、洗车用水洗车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清洗车辆、浇灌花园等。
根据国家标准,洗车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88-2008),水量则根据车辆数量、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洗车用水量大约为300次/年左右。
六、浇花用水浇花用水是家庭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浇灌花园、绿化环境等。
根据国家标准,浇花用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GB 12988-2008),水量则根据花园面积、植物种类等因素而定。
在一般家庭中,浇花用水量大约为200次/年左右。
七、冷却塔补水冷却塔补水是工业用水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冷却设备、制冷系统等。
根据国家标准,冷却塔补水的水质应符合国家工业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GB 50661-2011),水量则根据设备型号、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
用水定额及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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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3.1 用水定额和水压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1? 居住生活用水量;2? 公共建筑用水量;3 ?绿化用水量;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5 ?道路、广场用水量;6 ?公用设施用水量;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8 ?消防用水量。
表注:2? 表注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1.5~2.5。
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表表注:2? 当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或混合水嘴有淋浴器转换开关时,其额定流量和当量只计水嘴,不计淋浴器。
但水压应按淋浴器计。
3?3.13.1.1~范》GB 15000《室3.1.33.1.9?普划分。
素,居民的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缺水区与丰水区的水费政策不同等,都对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产生影响,所以表3.1.9中生活用水定额的幅度较大,设计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定。
普通 II 类住宅是目前住宅的典型,其卫生器具的配置标准是小康家庭的代表。
通过住宅用水定额的预测分析,对确定用水定额也是十分重要的,以下的预测分析供参考:1? I类住宅的卫生器具配置标准过低,采用燃气热水器沐浴和洗衣机洗衣是一个普及的趋势,所以只配置有大便器和洗涤盆的住宅在新建的商品房中已极少见。
2? 家用洗碗机进入 II 类住宅的家庭的速度不会很快;洗碗机进入别墅的可行性大,但即使进入后对别墅的用水定额影响不大。
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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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
一、用水量
用水量是指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用水的量,包括饮用、烹饪、洗涤、洗澡、冲洗厕所等。
根据国家规定,生活用水定额标准为每人每日不大于50升,即每人每日不超过2.5升。
二、用水时间
用水时间指居民每日在不同时间段用水的量,定额标准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生活习惯制定。
一般来说,用水时间集中在早晨、中午和晚上三个时段。
三、用水地点
用水地点指居民在不同地点用水的量,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等。
根据国家规定,不同地点的用水定额标准有所不同。
四、用水原因
用水原因指居民在不同用水原因下用水的量,如饮用、洗衣、洗
澡等。
不同用水原因的定额标准也有所不同。
五、用水方式
用水方式指居民在用水时的具体方式,如手动、自动等。
不同的用水方式定额标准也有所不同。
六、水质标准
水质标准指生活用水的质量标准,包括水温、色度、浊度、pH 值等指标。
根据国家规定,生活用水水质必须符合相关标准。
七、用水计量
用水计量指对居民用水量进行计量和计费的方式。
根据国家规定,用水计量必须准确、公平、合理。
八、水表校验
水表校验指对水表进行定期检测和校准,以确保水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根据国家规定,水表校验必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以上是国家生活用水定额标准的各个方面,旨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的合理性和可持续性。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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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 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造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普通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给水设备类型室内无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从集中给水龙头取水室内有给水龙头但无卫生设备用水情况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一20~3010~222.5~2.40~6020~402.0~1.8二20~4010~252.5~2.45~6530~452.0~1.8分区三30~3520~352.5~2.60~8540~652.0~1.8四40~6025~402.5~2.060~9040~702.0~1.8五20~4010~252.5~2.045~6025~402.0~1.8室内有给水排水卫生设备但无淋浴设备室内有给水排水和淋浴设备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最高日( L/人.d )平均日( L/人.d )时变化系数85~1255~901.8~1.5130~17090~1251.7~1.495~12560~951.8~1.5140~180100~1401.7~1.495~1365~101.8~1.5140~180110~1501.7~1.495~13565~1001.8~1.5150~19120~161.7~1.485~12055~901.8~1.5140~18100~141.7~1.4室内有最高日( L/ 170~2 180~2 185~2 190~22 180~21 给水排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造用水。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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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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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生活用水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需求之一,合理规范生活用水定额对于建立节约用水的意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探讨生活用水定额要求的规范,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首先,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需要根据不同居住人口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城市和农村居民的用水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对于不同的人口规模,应制定相应的生活用水定额。
例如,对于单身居民和小家庭,可以相应降低用水定额,促使他们节约用水。
而对于大家庭或多人共同居住的情况,应设定较高的用水定额,以满足实际需求。
其次,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应考虑到季节性变化。
在夏季,人们通常需要更多的用水来洗澡、洗衣服等,而在冬季则相对较少。
因此,可以制定季节性的用水定额,在不同季节进行动态调整,以适应人们不同的用水需求。
第三,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应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是有限的,过度使用会导致水资源的浪费和短缺。
因此,生活用水定额要求在满足人们基本需求的同时,鼓励和引导人们节约用水。
可以通过设定阶梯式水价制度,即根据超出定额的用水量收取更高的水费,激励人们更加节约用水。
此外,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还应与水费收取方式相结合。
目前,大部分地区的水费采用固定费用加用量费用的方式,即每户每月交纳一定的基本水费,再根据实际用水量收取额外的水费。
可以通过适当调整水费的构成比例,提高基本水费的占比,推动居民节约用水。
同时,还可以采用智能水表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居民的用水量,精确计量用水,以进一步激励居民节约用水。
最后,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还需要加强宣传与教育。
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加大对于节约用水的宣传力度,向居民普及水资源的紧缺性和重要性,提高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节约用水的意识。
同时,学校也可以加强水资源教育,将水资源的管理纳入日常教育课程,培养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
综上所述,生活用水定额的规范对于提升节约用水意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具有重要作用。
用水定额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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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编号: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创作者:凤呜大王*3.1 用水定额和水压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1居住生活用水量;2公共建筑用水量;3 绿化用水量;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5 道路、广场用水量;6 公用设施用水量;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
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2.0~3.0L/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执行。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含食堂用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https://img.taocdn.com/s3/m/69e451df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c6.png)
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第一篇: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综合生活用水定额的相关规定如下特大城市:一区:最高日260-410L/人*d平均日210-340L/人*d二区:最高日190-280L/人*d平均日150-240L/人*d大城市:一区:最高日240-390L/人*d平均日190-310L/人*d二区:最高日170-260L/人*d平均日130-210L/人*d中、小城市:一区:最高日220-370L/人*d平均日170-280L/人*d二区:最高日150-240L/人*d平均日110-180L/人*d以上一区基本可以理解为南方地区,二区为北方地区,生活污水产量用以上数据的80-90%进行计算。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Qs=Kq1V1/1000式中:Qs——生活区污水排放量,t/d。
q1——每人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额。
V1——生活区人数,人。
K ——污水排放系数,一般为0.6~0.9,北方取小值,南方取大值。
第二篇:生活用水规定● 生活用水开关时间:早上6 : 30 —— 9 : 30中午11 : 00 —— 14 : 00下午5 : 30 —— 20 : 30● 晚上8点打开大门和后院大灯,其他灯不要长明。
2013/5/7第三篇:生活用水管理规定生活用水管理规定1.0 目的规范用水管理。
2.0 适用范围管理处工程部。
3.0 内容3.1生活用水由市政直供和2次加压两种形式供给。
生活用水设管理责任人一名,该责任人应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卫生知识。
3.2水电工应每周对加压水泵及管道系统检修一次,当日值班员每两小时一次巡查,确保水源供应不停顿。
市政停水或维修确需停水时须提前24小时以公告形式通知用户做好储水准备。
3.3整个系统应采取封闭式,以防受到污染,各水池清洗入口须加盖加锁,以确保安全,并防止非管理人员接近水源。
各透气管口要采取倒口式并加网,整个系统外围应保持干净整洁,机房每星期清洁一次,水池外部每两星期一次。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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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用水定额 第3部分 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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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生活用水
包括城镇公共生活用水和居民生活用水。
3.2 城镇公共生活用水
使用公共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服务于城镇公共生活的用水。
3.3 居民生活用水
使用公共供水设施或自建供水设施供水的,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用水。
4 生活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定额见表1。
1
40.00
教职工
80.00
住宿、无浴池
40.00
非住宿生
100.00
住宿、有浴池
650.00
三等;综合定额
400.00
二等甲级;综合定额
250.00
二等乙级;综合定额
150.00
二等以下;综合定额
2.00
门诊
10.00
以观众席座位数为基数综合 统计每日平均消耗新水量
5.00
以观众席座位数为基数综合 统计每日平均消耗新水量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河北省水利厅
DB13/T 1161.3—201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用水; ——第2部分:工业取水; ——第3部分:生活用水。 本部分为DB13/T 116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 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李哲强、杨志娟、 王静、赵晓英、徐振宇、王金成、赵 琳、郝秀峰、张文杰、谢跃峰、张殿相、张彦宏、邓晓华、马欣 华、张红梅。 DB13/T 1161.3-2015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 1161.3-2009。
用水定额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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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用水定额和水压3。
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1居住生活用水量;2公共建筑用水量;3 绿化用水量;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5 道路、广场用水量;6 公用设施用水量;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8 消防用水量.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
1。
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
1。
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
1。
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
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
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
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
9.17、3。
9.18、3。
11。
2条的规定确定.3。
1。
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
0~3.0L/ m2·d 计算.3。
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
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
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
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
9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3。
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
1。
10确定。
表 3.1。
10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堂用水.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3.1。
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3。
生活用水定额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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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
集中浴室、盥洗
集中浴室、厕所、盥洗
集中浴室、病房设厕所、盥洗
病房设浴室、厕所、盥洗
每病床每日
每病床每日
每病床每日
每病床每日
30~60
60~120
120~150
150~200
5
门诊部、诊疗所
洗手池
每病人每次
5~8
6
公共浴室
设有淋浴器、浴盆、浴池、理发室
每顾客每次
50~100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序号
建筑物
单位
生活用水定额
(最高日)
(L)
小时变化系数
1
集体宿舍
有盥洗室
有盥洗室和浴室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50~100
100~200
2
普通旅馆、招待所
有盥洗室
有盥洗室和浴室
设有浴盆的客房
设有浴盆的客房连续供应热水
每床每日
每床每日
每床每日
每床每日
50~100
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
一
二
三
四
五
集中给水龙头取水
20~35
30~50
20~40
室内有给水龙5
室内有给水龙头,有洗涤池或有洗涤池及淋浴设备
2.JGJ48—88规定了商店工作人员的饮水量每人每日2~4L。
1.热水
GBJ15—88规定了集体宿舍、旅馆、公共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幼儿园和体育场等集中供应热水用水定额,其中所列热水用水定额已包括再生活用水定额中。
用水定额河南省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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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定额河南省地方标准水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重要资源,合理利用和科学管理水资源是保障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为了合理分配和科学利用水资源,各地区都制定了相应的用水定额标准。
本文将介绍河南省地方标准下的用水定额情况。
河南省地方用水定额标准主要包括城市生活用水、农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和农业用水四个方面。
下面将逐一介绍。
1.城市生活用水: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天65升。
这包括饮用水、洗浴水、厨房用水等。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城市人口数量、生活水平、用水设施等因素。
2.农村生活用水: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为每人每天35升。
农村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相对于城市来说较低,主要是由于农村人口密度较低、生活水平相对较低等因素。
3.工业用水: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用水定额根据具体行业的需求而定,一般是以单位产值用水定额来衡量。
不同行业的工业用水定额会有所差异,同时也需要考虑到节水技术和措施的应用情况。
4.农业用水:根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农业用水定额主要根据不同农作物的生长需要来确定。
常见的农作物如稻谷、小麦、玉米等的灌溉用水定额在1800-2300立方米/公顷之间。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用水定额,河南省还根据不同地区的特点,制定了一些特殊用水定额,如旅游景区用水定额、保护性生态用水定额等。
总的来说,河南省地方标准下的用水定额是合理而科学的,考虑了各个方面的因素,既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求,又兼顾了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用水需求也在不断增大,因此,进一步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节约仍然是重要的任务和挑战。
生活用水定额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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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用水定额规范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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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生活和公共用水量 定额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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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和公共用水量定额及标准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 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 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广西、、、、、、;二区包括:、、、、天津、、、、、、、河套以东和黄河以东的地区; 三区包括:新疆、、、河套以西和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注:1 分区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1.3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GBJ15—88规定的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下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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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和公共用水量资料来源于:GBJ13—86、GBJ15—88、SHJ1060—84《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JGJ49—88、JGJ62—90、JGJ48—88 GB11730—89、GBJ13—86、GBJ15—88、SHJ1064—84、TBJ10—85 —————————————————————————————————————一生活用水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三公共建筑用水四农村生活用水五.浇洒和冲洗用水一.生活用水1.城镇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GBJ13—86规定了城镇居住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饮用、洗涤和冲洗便器等用水和居住小区内分散性公用建筑用水的用水量和水压等,是规划、设计城镇给水工程的重要依据。
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可采用下表的规定。
当居住区实际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预该规定有较大出入时,其用水定额经设计审批部门批准,可按当地生活用水量统计资料适当增减。
注:①居民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
②综合生活用水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和公共建筑用水。
但不包括浇洒道路、绿地和其它市政用水。
③特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100万及以上的城市;大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50万及以上,不满100万的城市;中、小城市指:市区和近郊区非农业人口不满50万的城市。
④一区包括: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海南、上海、云南、江苏、安徽、重庆;二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山东、宁夏、陕西、内蒙古河套以东和甘肃黄河以东的地区;三区包括:新疆、青海、西藏、内蒙古河套以西和甘肃黄河以西的地区。
⑤经济开发区和特区城市,根据用水实际情况,用水定额可酌情增加。
2.农村居民最高日用水量注:1 分区范围参照上表。
2 为计量收费供水。
2.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GBJ15—86规定了民用建筑的室内生活用水定额,其每个人每日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与GBJ13—86基本一致,唯时变化系数高于GBJ13—88的规定。
实际上居住区生活用水定额应高于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
GBJ15—88规定的住宅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按下表确定。
3.住宅建筑生活用热水定额GBJ15—88规定了每户设有淋浴设备的住宅,集中供应热水时,最高日热水用水定额为每人每日80~120,热水温度为65摄氏度。
该热水定额已经包括在住宅建筑生活用水定额中。
二.工业企业生活用水GBJ15—88、SHJ1060—84和《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规定了工业企业工作人员的生活用水量和洗浴用水量。
1.一般工业企业生活用水1.工业企业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
一般采用25—35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为3.0~2.5,用水使用时间为8小时。
2.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按下表确定,淋浴用水延续时间为1小时。
1.石油化工企业生活用水定额生活用水量应该按下列指标计算:1.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35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3 。
直接生产人员的淋浴用水指标,可采用下表的指标。
2.间接生产人员生活用水指标为30L/人.班(不包括淋浴用水),其小时变化系数为3。
间接生产人员淋浴用水指标为40L/人.班。
3.煤炭工业矿井生活用水定额1.生活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生活饮用水为15~25L/人.班,K=3.0,用水时间为每班8小时。
食堂用水为10~15L/人.餐,K=2.0,用水时间为20小时,日常用水量按全日出勤总人数每人两餐计。
2.浴室用水量按下列指标计算1.淋浴用水最大班的淋浴用水量,可按每个淋浴器的流量为540L/h计算。
淋浴的日用水量,按最大班淋浴用水量的2.5倍计算,K=1。
淋浴延续时间为每班1h。
2.池浴用水按每班使用的浴池面积乘水深0.7米计算。
三.公共建筑用水1.生活用水GBJ15—88规定了集体宿舍、旅馆、公共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幼儿园、菜市场、办公楼、学校、影剧院、体育场和游泳池的生活用水定额。
另外,再JGJ49—88、JGJ62—90、JGJ48—88等规范中,也规定了医院、旅馆和商店的生活用水定额。
集体宿舍、旅馆和其他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表下表确定。
集体宿舍、旅馆和公共建筑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注: 1. 高等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为生活用水综合指标。
2. 集体宿舍、旅馆、招待所、办公楼、中小学校均不包括食堂、洗衣房的用水量。
3.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门诊部和诊疗所的用水量不包括医疗装备、制药、厨房、洗衣房以及医院职工和病人陪同人员的生活用水。
4. 商店加工生产和空调冷却用水量可按实际需要确定。
5. 煤矿洗衣房用水按每千克重工作服用水60L ,用水时间为12h ,K =1.5。
2. 办公饮水1.JGJ67—89规定根据办公人员的生活习惯及当地气候条件供应开水、温饮水或冷饮水。
饮水量标准为1~2L/人.班,小时变化系数1.5。
适用于全国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办公建筑设计。
其他建筑中的办公用房部分可参照执行。
2. JGJ48—88规定了商店工作人员的饮水量每人每日2~4L 。
1. 热水GBJ15—88规定了集体宿舍、旅馆、公共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公共食堂、幼儿园和体育场等集中供应热水用水定额,其中所列热水用水定额已包括再生活用水定额中。
集中供应冷热水上,热水用水定额,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件,应按下表确定。
热水用水定额四.农村生活用水GB11730—89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县镇以下的农村自来水的设计与建设。
2 用水量标准与时变化系数生活饮用水量标准与时变化系数根据给水卫生设备类型、供水条件和地区条件分别按表1和表2确定。
表1 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最高日)L/人·日注:(1)本表所列用水量包括农家散养的猪、羊、禽类的饮用水量,但未包括大牲畜及集体和专业户饲养的猪、禽的饮用水量和浇庭院菜地的用水量。
(2)免费供水条件下,当龙头(包括户用与公司)安装在室外时,如排水方便,可在龙头下自由淋洗者,其用水量按有洗涤池的标准考虑。
(3)水网地区或地面水水质良好、使用方便的其他地区,设计时宜采用低值;缺管良好地面水体或生活水平较高的地区宜采用高值。
(4)定时供水者,宜采用较值。
(5)按户或按人固定收费者,设计时应按免费供水标准选用。
(6)气候分区的说明收费者,设计时应按免费供水标准选用。
(7)其他地区的农付生活饮用水量标准,可根据地区气候和人民生活习惯等具体情况,参照相似地区的标准确定。
表2 农村最高日用水量时变化系数(K时值)注:(1)工、商、副业较集中的村镇宜采用低值。
(2)人数少的小村应采用高值。
3 标准的监督执行本标准由建设和设计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各级卫生防疫站负责监督本标准的执行。
附录 A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标准气候分区详细说明(补充件)A1 第1分区第1分区包括:黑龙江和吉林的全部,内蒙古除乌拉特后旗、阿拉善左旗、阿拉善右旗、额济纳旗外和辽宁除属第Ⅱ分区的东沟等18个县、市外的地区,河北的围场、隆化、丰宁、沽源、赤城、康保、张北、崇礼、张家口市、尚义、万全、宣化、怀安、阳原、蔚县等15个县、市、山西的天镇、阳高、灵丘、广灵、大同、浑源、大同市、左云、怀仁、应县、繁峙、右玉、山阴、代县、平鲁、朔县、原平、偏关、神池、宁武、河曲、五寨、保德、岢岚等24个县、市,峡西的府谷、神木、榆林、横山、靖边、定边、吴旗等7个县和宁夏的石咀山市、平罗、贺兰、银川市、永宁、灵武、盐池等7个县、市。
A2 第Ⅱ分区第Ⅱ分区包括:北京、天津和山东的全部,河北除属第1分区的围场等15个县、市外、山西除属第1分区的天镇等24个县、市外、陕西除属第1分区的府谷等7个县和属第Ⅴ分区的旬阳等16个县、市外和宁夏除属第1分区的石咀山市等7个县、市外的地区、甘肃的古浪、天祝、景泰、永登、靖远、皋兰、永靖、榆中、兰州市、东乡、积石山、临夏、广河、和政、会宁、定西、临洮、康乐、渭源、静宁、通渭、陇西、漳县、庄浪、秦安、甘谷、武山、岷县、张家川、清水、天水市、礼县、岩昌、天水、西和、两当、徽县、成县、环县、华池、庆阳、合水、镇原、宁县、正宁、平凉、泾川、华亭、崇信、灵台等50个县、市,青海的民和、循化、同仁、贵德、尖扎、化隆、乐都、平安、互助、西宁市、湟中、湟源等12个县、市,河南除属第Ⅲ分区的沈丘等46个县、市外的地区,辽宁的东沟、庄河、盖县、新金、长海、复县、金县、大连市、锦县、锦州市、朝阳、朝阳市、锦西、兴城、喀喇沁左翼、建昌、绥中、凌源等18个县、市和江苏的沛县、丰县。
A3 第Ⅲ分区第Ⅲ分区包括:上海、浙江、安徽和江西的全部,江苏除沛县和丰县外的地区,福建除属第Ⅳ分区的福清等26个县、市外的地区、湖南除属第Ⅴ分区的桃源等25个县、市外的地区,湖北除属第Ⅴ分区的谷城等23个县、市外的地区,河南的沈丘、项城、周口市、商水、郾城、漯河市、上蔡、平舆、新蔡、淮滨、固始、襄城、郏县、宝丰、平顶山市、叶县、舞阳、西平、遂平、驻马店市、确山、汝南、正阳、息县、潢川、商城、鲁山、方城、泌阳、桐柏、信阳市、信阳、罗山、光山、新县、南台、南阳、南阳市、社旗、唐河、西峡、内乡、淅川、镇平、邓县、新野等46个县、市。
A4 第Ⅳ分区第Ⅳ分区包括:广东和台湾的全部,广西除属第Ⅴ分区的全州等15个县、市外的地区,福建的福清、平潭、莆田、仙游、惠安、永春、南安、泉州市、晋江、安溪、同安、长泰、厦门市、金门、漳平、华安、漳州市、龙海、龙岩市、南靖、永安、平和、漳浦、云霄、诏安、东山等26个县、市,云南的麻栗坡、西畴、马关、屏边、河口、元阳、金平、新平、元江、红河、绿春、镇沅、墨江、普洱、江城、临沧、景谷、思茅、景洪、勐腊、勐海、永德、镇康、耿马、双江、沧源、澜沧、西盟、孟连等29个县。
A5 第Ⅴ分区第Ⅴ分区包括:贵州的全部,四川除若尔盖、阿坝、红原、松潘、黑水、壤塘、马尔康、金川、小金、色达、石渠、甘孜、炉霍、道孚、丹尼、德格、白玉、新龙、泸定、康定、雅江、理塘、马塘、乡城、得荣、稻城、九龙、木里等28个县外和云南除属第Ⅳ分区的麻栗坡等29个县的地区,湖南的桃源、慈利、石门、桑植、大庸、龙山、永顺、沅陵、保靖、古丈、花垣、吉首、泸溪、辰溪、溆浦、凤凰、麻阳、怀化、怀化市、芷江、黔阳、洪江市、会同、靖县、通道等25个县、市,湖北的谷城、均县、十堰市、郧县、郧西、竹山、竹溪、房县、保康、神农架、兴山、巴东、秭归、长阳、五峰、建始、恩施市、恩施、鹤峰、利川、咸丰、宣恩、来凤等23个县、市,陕西的甸阳、白河、安康、平利、镇坪、岚皋、汉阴、紫阳、石泉、西乡、镇巴、汉中市、南郑、勉县、略阳、宁强等16个县、市,甘肃的康县、武都、文县、舟曲等4个县、广西的全州、灌阳、资源、兴安、龙胜、灵川、桂林市、临桂、三江、融水、融安、永福、罗城、环江、南丹等15个县、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