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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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模型

第4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与模型



式中:K、L、D代表资本、劳动和距离;G代表外形转 化函数;Q(d)代表距离变化函数。 与公式(4—5)中与转化紧密相关的成本函数公式为:
Cd =XpPp + Kgr +LgW + Kdr + KdW (4—6)


式中:r代表租金(资本价格);W代表工资率。 当要解决时间问题时,我们可以提出相似的公式,变 换一下公式(4—5)可得:

Xc = H(Xp,Kh,,Lh)+T(Xp,Kt,Lt) Q(t) (4—7)
4.3 国际服务贸易模型—— 对传统理论的修正与发展
迪尔道夫模型 1985年,迪尔道夫率先运用H-O模型,建 立了“一种商品,一种服务”的模型, 来 探讨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在他的模型中, 迪尔道夫认为,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对服务 贸易比较优势进行分析。
1.
图4—9 生产过程的分散化

图4—10 总成本和产出
图4—11 分散后的平均成本与产出
图4—12 边际成本与产出
图4—13 总成本和产量:外国服务链的影响
3.
“生产区段和服务链”理论的不同解释 (1) 李嘉图理论的解释 (2) H-O 理论的解释 (3) 埃塞尔解释 (4) 弗农解释
4.2.1


4.2.2 时空一致性问题 这种时间和空间的幸运的独立性并不适于所有的活动。 市场上像理发业及阑尾切除手术之类的医疗服务就有很 大的不同,这里的生产和消费不是独立的,实际上是同 一活动。对于这些商品,生产和消费的结合要求时间和 空间的一致,我们不能使生产和消费之间有隔离,这样 就不是公式(4—1)和(4—2)了,我们有一个简单 的表达式: U=U[F(K,L),X] (4—3)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国际服务贸易》PPT课件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  《国际服务贸易》PPT课件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壁垒影响的 度量
• 一、一般均衡方法
• 二、局部均衡方法
• 三、对内向型管制壁垒经济影响的分析
• 可计算的一般一均、衡一模般型均是衡分方析法服务贸易壁
垒和相关政策对多部门,多国家的经济影 响。大部分的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的研究 是集中在货物贸易而不是在服务贸易和国 外直接投资。其主要原因是服务贸易的跨 境交易、国外直接投资和服务贸易壁垒的 数据比较难获得,以及一些概念难以界定。 虽然存在诸多困难,国外学者还是在这方 面做出了许多尝试,并且获得了不少的成 果。根据这些研究的特点,我们可以把它
(三)价格工具法
• 构造贸易限制价格工具的基本思想是假设 没有进入壁垒的市场价格(P*)等于边际成 本,那么有限制情况下就会有一个价格 (P)—边际成本差。如果价格差的存在不归 因于如沉没成本和在位者进入战略等因素, 那么就是政府施加壁垒所致,则根据价格 差可计算关税等值。
• Francois和Hoekman (1999)提出了一种根据 营业毛利率[(总销售收入-总平均成本)÷总 平均成本]构造的价格工具,以这种经营毛 利润率来间接推算服务贸易壁垒。一性监
及公共服务业
控、技术性标准及产
品限制
•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对服务业国内管制的态度 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主流的观点:首先承认管制在保护 消费者利益、服务质量和标准以及公共利益等方面的 作用, GATS以及几乎所有的服务贸易自由化条约都肯 定成员方政府管制和引进新管制的独立权利。但是另 一方面, GATS第VI条(国内管制条款)明确指出: 在作出承诺的服务部门,“成员方应确保影响到服务 贸易的管制是合理、客观和公正的(reasonable, objective and impartial)”。即在保证成员方自主性 管制权的同时,国内管制应最小化对服务贸易的扭曲。

国际服务贸易重点整理2024年通用-

国际服务贸易重点整理2024年通用-

编号:__________国际服务贸易重点整理2024年通用-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国际服务贸易重点整理2024年通用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合同双方的介绍1.2 合同的目的和意义1.3 合同的适用范围第二章:定义与术语2.1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2.2 通用术语解释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服务提供方的权利和义务3.2 服务接收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4.1 服务项目列表4.2 服务标准和要求第五章:服务期限与时间安排5.1 服务开始和结束时间5.2 服务期限的延长和缩短第六章: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6.1 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6.2 支付时间和方式第七章:合同的履行与验收7.1 服务提供方的履行标准7.2 服务接收方的验收标准第八章:违约责任与赔偿8.1 违约行为的界定8.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10.2 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第十一章: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界定11.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第十二章: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12.2 争议解决的司法管辖第十三章: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转让13.2 合同的附件第十四章:合同的签署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和地点14.2 合同签署人的资格和授权合同编号_________第一章:前言1.1 合同双方的介绍1.1.1 服务提供方:_________1.1.2 服务接收方:_________1.2 合同的目的和意义1.2.1 目的:_________1.2.2 意义:_________1.3 合同的适用范围1.3.1 适用范围:_________第二章:定义与术语2.1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2.1.1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_________ 2.2 通用术语解释2.2.1 通用术语解释:_________第三章: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3.1 服务提供方的权利和义务3.1.1 权利:_________3.1.2 义务:_________3.2 服务接收方的权利和义务3.2.1 权利:_________3.2.2 义务:_________第四章:服务内容与要求4.1 服务项目列表4.1.1 服务项目1:_________4.1.2 服务项目2:_________4.1.3 服务项目3:_________ 4.2 服务标准和要求4.2.1 服务标准:_________4.2.2 服务要求:_________第五章:服务期限与时间安排5.1 服务开始和结束时间5.1.1 服务开始时间:_________ 5.1.2 服务结束时间:_________ 5.2 服务期限的延长和缩短5.2.1 延长条件:_________5.2.2 缩短条件:_________第六章: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6.1 服务费用的计算方式6.1.1 费用计算方式:_________ 6.2 支付时间和方式6.2.1 支付时间:_________6.2.2 支付方式:_________第七章:合同的履行与验收7.1 服务提供方的履行标准7.1.1 履行标准:_________7.2 服务接收方的验收标准7.2.1 验收标准:_________第八章:违约责任与赔偿8.1 违约行为的界定8.1.1 违约行为的界定:_________ 8.2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8.2.1 承担方式:_________第九章:争议解决9.1 争议解决的途径9.1.1 途径:_________9.2 争议解决的时间限制9.2.1 时间限制:_________第十章:合同的变更与终止10.1 合同变更的条件和程序10.1.1 条件和程序:_________ 10.2 合同终止的条件和程序10.2.1 条件和程序:_________第十一章: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界定11.1.1 保密信息界定:_________ 11.2 保密信息的保护措施11.2.1 保护措施:_________第十二章: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12.1.1 适用法律:_________ 12.2 争议解决的司法管辖12.2.1 司法管辖:_________第十三章:其他条款13.1 合同的转让13.1.1 转让条件:_________ 13.2 合同的附件13.2.1 附件清单:_________第十四章:合同的签署14.1 合同签署的时间和地点14.1.1 时间:_________14.1.2 地点:_________14.2 合同签署人的资格和授权14.2.1 签署人资格:_________ 14.2.2 签署人授权: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甲方(服务提供方):_________乙方(服务接收方):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签字:_________(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多方为主导时的,附件条款及说明一、当甲方为主导时,增加的多项条款及说明1.1 甲方主导条款甲方作为合同的主导方,有权决定合同的履行进度和方式,但需保证不违反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国际服务贸易法律规定第一章:引言1.1 背景介绍1.2 目的和范围第二章:基本概念和定义2.1 服务贸易的定义2.2 国际服务贸易的范围2.3 相关术语定义第三章:国际服务贸易的法律框架3.1 国际协定和条约3.2 国际组织的法律框架3.3 国内法律的适用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条款和规定4.1 出口服务的规定4.1.1 贸易壁垒的减少4.1.2 出口许可的规定4.1.3 出口补贴的限制4.2 进口服务的规定4.2.1 贸易限制的规定4.2.2 进口审批的程序4.2.3 进口税费的规定4.3 跨境服务的规定4.3.1 跨境交付的规定4.3.2 跨境支付的规定4.3.3 跨境数据流动的规定第五章:争端解决机制5.1 解决争议的途径5.1.1 和解协商5.1.2 争议解决机构的仲裁5.1.3 国际法院的裁决5.2 争端解决的程序5.2.1 申请争端解决5.2.2 证据程序5.2.3 众裁程序5.2.4 裁决执行的规定第六章:国际合作和协调机制6.1 贸易促进机制6.2 经济合作机制6.3 法律合作机制第七章:监督和执法措施7.1 监督机构的职责和权限7.2 执法措施的种类和程序7.3 处罚和制裁措施第八章:附则8.1 其他相关法律的适用8.2 法律修订和补充的程序附件:附件1:国际服务贸易协定范本附件2:相关法律和政策文件1. 服务贸易:指涉及服务的进出口活动。

2. 国际协定和条约:国家之间达成的协议和合同,用于管理国际服务贸易。

3. 国际组织的法律框架:由国际组织颁布的规范和准则,用于管理国际服务贸易。

4. 国内法律的适用:各国制定的法律和规定,用于管理国内服务贸易。

5. 出口服务:指由本国提供给外国的服务。

6. 进口服务:指从外国购买并提供给本国的服务。

7. 跨境服务:指服务提供商和接受者位于不同国家的服务交付活动。

8. 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国际服务贸易纠纷的机构和程序。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范本1: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的基本规则4.1 最惠国待遇原则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不能对任何一个成员国给予比其他成员国更有利的待遇。

即使是针对一国的减税、关税配额等优惠政策,也必须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4.1.1 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于所有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

4.1.2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情况最惠国待遇原则有一些例外情况,包括自由贸易协定、关税同盟等特殊安排。

在这些协定或安排中,成员国可以对某些成员国给予更优惠的待遇。

4.2 国民待遇原则根据WTO的规定,成员国对本国企业和外国企业应给予同等待遇。

也就是说,对本国企业提供的优惠政策也应适用于外国企业。

4.2.1 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国民待遇原则适用于所有领域,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

4.2.2 国民待遇的例外情况国民待遇原则的例外情况较少,一般只允许在特定的情况下对外国企业实施限制。

4.3 贸易自由化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所有成员国遵守的基本规则之一。

根据这一原则,成员国应尽力减少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贸易限制措施,促进贸易自由化。

4.3.1 关税减让成员国通过关税谈判进行关税减让,降低进口商品的关税税率。

4.3.2 非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指的是各种非关税措施,包括进口配额、进口许可证、质量标准等。

成员国应尽量减少非关税壁垒,提高贸易自由化水平。

4.3.3 贸易限制措施贸易限制措施包括反倾销措施、反补贴措施等。

成员国在实施这些措施时应遵守WTO的规定,避免滥用。

4.4 争端解决机制WTO建立了争端解决机制,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争端解决机制具有强制性和及时性,成员国应遵守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

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1:WTO关于最惠国待遇原则的相关协议。

附件2:WTO关于国民待遇原则的相关协议。

附件3:WTO关于贸易自由化原则的相关协议。

4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刘建

4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 刘建

Convergence
IMC
4、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关系 • 相互依存 • 相互促进 • 相对独立
IMC
四、服务贸易与相近概念的界分 • • • •
服务贸易与商品贸易 服务贸易与无形贸易 服务贸易与服务业 服务贸易与国际劳务合作
IMC
• 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两者区别主要在于贸易标的 不同。前者是物品,后者是服务。后者可以不跨越 国境实现,前者则必须跨越国境。现代国际贸易主 要由商品贸易与服务贸易构成。
630万辆自行车
98万吨原油
IMC
3、国际服务贸易特点
管理的 困难性与复杂性 交易过程与生 产、消费过程 的国际性 贸易市场高度 垄断性
贸易标的具 有无形性
贸易保护 方式隐蔽性
Channel Enhancement
Value Chain Integration
Industry Transformation
• 服务与劳务的区别:首先,服务是社会分工的产物 ,是生产力发展的表现;劳务是人们将自己的劳动 能力供他人使用,是生产关系发展的表现。其次, 在生产活动中,服务生产的特点是服务生产者必须 有劳动者、生产资料,其劳动对象由消费者来提供 ;劳务生产的特点是劳务生产者仅有劳动者,其劳 动对象和劳动资料由消费者来提供。
IMC
表1: 商品产业与服务产业的分类 商品生产 农业、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石油与煤气业、公共事业 部门 (水电气)、林业、渔业
消费者服务业 服务生产 部门
招待与食品服务、私人服务、娱乐与消遣服 务、杂项服务
企业管理服务、金融服务、保险与房地产 运输与贮藏、交通与邮电、批发与零售
生产者服务业 分配服务业
IMC
• 服务贸易与国际劳务合作:劳务提供者与劳务消费者根 据合作契约开展的国际交易。在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与 国际劳动力流动共同构成国际劳务合作范畴。 • 服务贸易与服务业:前者是服务产品交换,后者是服务 产品生产部门。产业是源,贸易是流。 • 技术贸易:包括有形贸易与无形贸易。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件第四章 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课件第四章 国际贸易政策与措施

新贸易保护主义 被保护的商品范围不断扩大;
贸易保护措施多样化 ; 贸易保护措施多样化贸易保护制度转向更系统化; 各国“奖出限入”措施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出口; 贸易保护从国家贸易壁垒转变为区域贸易壁垒。
第二节 关税
一、关税的含义与作用 关税(Customs Duties;Tariff)是进出口货物经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s,NTB)是指 关税以外的各种限制进口的措施。
非关税壁垒主要可分为两大类 直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间接的非关税壁垒措施
2.非关税壁垒的特点
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 性;
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能直接达到限制进口的 目的;
可申诉的补贴,即黄灯补贴,是指允许使用的补贴,但若 该补贴对WTO成员产生了不利影响,则可对其采取磋商手 段,或动用争议解决程序或对其采取反补贴措施。
3.商品倾销
商品倾销(Dumping)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 出口商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 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 者以占领市场。
二、国际贸易政策的类型
1.自由贸易政策
自由贸易政策是指国家取消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 和障碍,取消对本国进出口商品和服务贸易等的 各种特权和优待,使商品和服务自由地输出和输 入,在世界市场上实行自由竞争与合作。
2.保护贸易政策
保护贸易最策是指国家采取措施干预对外贸易, 限制外国商品和服务的进口,保护本国市场免受 国外商品和服务等的竞争,并对本国出口商品和 服务贸易给予优待和补贴。
出口信贷的分类 卖方信贷(Supplier’s Credit) 买方信贷(Buyer's Credit)
出口信贷的主要特点 出口信贷必须联系出口项目,即贷款必须全部或 大部分用于购买提供贷款国家的出口商品; 出口信贷利率低于国际金融市场贷款的利率,其 利差由出口国政府给予补贴; 出口信贷的贷款金额,通常只占买卖合同金额的 85%左右,其余10%-15%由进口厂商先支付现 汇; 出口信贷的发放与出口信贷担保相结合,以避免 或减少信贷风险。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

06-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国际服务贸易规则及其协调------------------------------------第一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概述==================================1. 服务贸易的定义---------------------------服务贸易是指一国境内居民与其他国家或地区进行的,以提供或使用服务为目的的国际经济活动。

它包括跨境供应服务、商务旅游、跨境投资、电子商务等多种形式。

2.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重要性----------------------------------------国际服务贸易规则是确保各国在服务贸易活动中能够公平、透明地进行的重要保障。

这些规则涵盖了服务贸易的开放、市场准入、投资保护、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等多个方面。

3.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协调机制由多个国际组织和协议共同组成。

其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贸易组织、国际标准化组织等是制定和协调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机构。

第二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1. 服务贸易的开放原则----------------------------服务贸易的开放原则是指各国应当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减少限制性措施等方式,实现对外服务贸易的自由和公平。

2. 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原则------------------------------服务贸易市场准入原则是指各国应当在公平、透明的基础上,为外国服务提供者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并保护其在本国市场的合法权益。

3. 投资保护与服务贸易规则----------------------------------投资保护与服务贸易规则是指各国应当通过建立投资保护机制、推动投资自由化等方式,保护本国和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投资流动和服务贸易的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国际服务贸易)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理论

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新兴市场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02
新兴市场崛起带来的挑战
新兴市场的崛起也带来了市场竞争、文化差异、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挑战,
需要国际服务贸易各方进行深入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
03
拓展新兴市场的策略
为拓展新兴市场,国际服务贸易各方需要制定针对性的市场策略,加强
品牌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当地企业的合作。
结构优化阶段(2010年代至今)
中国政府加大对服务贸易的支持力度,推动服务贸易向高质量、高附加值方向发展,同时加强服 务贸易创新和国际合作。
中国国际服务贸易竞争力分析
优势领域
劣势领域
机遇与挑战
中国在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 贸易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同时在电 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新兴领域也 展现出较强实力。
CHAPTER
数字化、智能化对国际服务贸易影响
数字化推动服务贸易创新
数字化技术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为服 务贸易提供了更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推动了服务贸易 的创新发展。
智能化提升服务贸易效率
智能化技术通过自动化、机器学习等方法,提高了服务贸 易的自动化程度,降低了人力成本,提升了服务贸易的效 率。
中国在金融、保险、专利和特许权使 用费等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领域相对 较弱,需要进一步提升竞争力。
随着全球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和数字化、智 能化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中国国际服务贸 易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抓住机遇,加 快转型升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未来中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策略建议
推动服务业开放和创新
CHAPTER
比较优势理论
比较优势原则
一国在国际贸易中应出口具有比 较优势的产品,进口具有比较劣 势的产品,以获取贸易利益。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协议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协议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协议
第一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
第二节 主要国家、区域组织国际服 务贸易政策(略)
第一节 《服务贸易总协定》概述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有关协议旳产生 二、GATS要求旳服务贸易旳内容 三、《服务贸易总协定》旳基本原则与内容
一、《服务贸易总协定》及有关协议旳产生
例外:允许缔约方在不超出23年旳时间内免除义务, 但是要求5年后进行一次审查。
(2)透明度
每一参加方必须把影响协定实施旳有关法律、 法规、行政命令及其他决定、规则和习惯做 法,在其生效前予以公布,这也涉及其所参 加旳有关服务贸易旳国际协定等。
例外:对于任一参加方,那些一旦公布就会 阻碍其法律旳实施,或对公共利益不利或将 损害详细企业旳正当商业利益旳机密资料, 能够不予公布。
(7)市场准入。第十六条要求缔约方对服 务贸易市场准入承担详细义务,并从下列 两个方面予以规范:一是总协定第一条提 到旳四种服务方式旳市场准入,一缔约方 应根据自己承担义务计划安排中所同意旳 条件予以其他缔约方旳服务或服务提供者 以相同待遇;二是在做出市场准入承担义 务旳服务部门或分部门中一缔约方不应采 用歧视性旳限制措施,如数量配额限制。 服务总额限制、雇佣人员数量限制、服务 垄断、专营、对外国资本投资额百分比限 制以及资本出境限制等。
(8)世贸组织组员可援引例外
例外主要有下列四类:
(1)紧急保障措施。
第一,确保国际收支平衡旳例外措施。 GATS允许世贸组织组员在其国际收支或金 融地位严重恶化旳情况下,就其作出详细 承诺开放市场旳服务贸易,采用限制性措 施,或对与这种服务贸易有关旳支付或货 币转移作出限制。
第二,政府服务采购例外。GATS要求,政 府采购服务不受最惠国待遇、详细承诺及 国民待遇旳义务约束。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

第四章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四、名词解释●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 TT)简称关贸总协定,是关于关税与贸易政策的多边国际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由23个国家在日内瓦签订,1948年1月1日生效,1995年1月1日为世界贸易组织所取代。

●世界贸易组织:(WTO)是国际贸易领域最大的政府间国际贸易,它统辖当代国际贸易中货物、服务、知识产权、投资措施等领域的规则,并对各成员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贸易政策审议机制:直接隶属于部长会议或总理事会。

负责定期审议各成员方的贸易政策、法律与实践,并就此作出指导。

●知识产权:是指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

●GATS:(服务贸易总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

《服务贸易总协定》由三大部分组成:一是协定条款本身,又称为框架协定,二是部门协议,三是各成员的市场准入承诺单。

《服务贸易总协定》本身条款由序言和六个部分29条组成。

前28条为框架协议,规定了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原则和规则,第29条为附件(共有8个附件)。

主要内容包括:范围和定义、一般义务和纪律、具体承诺、逐步自由化、机构条款、最后条款等,其核心是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市场准入、透明度及支付的款项和转拨的资金的自由流动。

《服务贸易总协定》适用于各成员采取的影响服务贸易的各项政策措施,包括中央政府、地区或地方政府和当局及其授权行使权力的非政府机构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TRIMs:《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议。

它由序言和9条及1个附件组成。

其条款主要有:范围、国民待遇和数量限制、例外、发展中国家成员、通知和过渡安排、透明度、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委员会、磋商与争端解决、货物贸易理事会的审议等条款。

●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简称《知识产权协定》,是世界贸易组织管辖的一项多边贸易协定。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有七个部分,共73条。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法
• • • • 一、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二、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三、提单 四、承运人的责任
一、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一)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是承运人受托采用一种或多 种运输工具或运输方式将托运人或发货人托 运的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某一地点运至另一国 境内的某一地点的运输。 (二)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国 际航空货物运输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 *国际 货物多式联运 (三)国际货物运输法:指调整货物跨国境运输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题
• 设提单收货人栏填写的是“凭指示”的字样, 船名一栏写明“大洋号”,运费一栏写明“运 费到付”,请问关于此提单下列选项哪个是正 确的? • A.该提单是指示的、运费预付提单 • B.该提单是指示的、已装船、运费预付提单 • C.该提单是记名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 D.该提单是指示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二、 承保风险与损失
• (一)承保的风险 • (二)承保的损失
(一)承保的风险
• 1.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1)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 • 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例题
• 1、下列哪些风险属于外来风险? • A.短量 B.锈蚀 C.台风 D.触礁
• 2、运输货物的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遭遇 飓风的袭击,属于什么风险? • A.海上风险 B.自然灾害 • C.外来风险 D.意外事故
(三)国际服务贸易法
国际服务贸易法是调整服务跨国交易的各 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GATS中所列举的国际服 务贸易的是哪几项? A.美国留学生大卫在北京某小学讲授英 语课程 B.法国家乐福超市集团在中国各大城市 设立分店 C.美国某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某旅游公司组团到澳大利亚14日 游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技术贸易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技术贸易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与国际技术贸易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格局中,国际服务贸易和国际技术贸易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发展和促进国际合作的关键力量。

国际服务贸易,简单来说,就是国与国之间服务的交换。

它涵盖了众多领域,比如金融服务、电信服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旅游服务等等。

以金融服务为例,随着全球经济的融合,跨国的资金流动日益频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国际间开展业务,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

再看旅游服务,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出国旅游,这不仅带动了目的地国家的酒店、餐饮、交通等服务行业的发展,也促进了文化的交流和理解。

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得益于一系列因素。

首先,信息技术的进步使得服务的跨境提供变得更加便捷高效。

通过互联网,金融交易可以瞬间完成,远程教育能够打破地域限制,远程医疗让专家的诊断触手可及。

其次,各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促使对各类服务的需求持续增加。

再者,贸易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推进,为服务贸易的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政策环境。

然而,国际服务贸易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不同国家在服务行业的法规、标准和监管制度上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贸易壁垒和市场准入的困难。

例如,某些国家对金融服务的外资准入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或者对医疗服务的资质认证有特殊要求。

此外,服务的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也使得服务质量的评估和保障相对复杂。

国际技术贸易则是指不同国家之间技术的有偿转让和许可使用。

它包括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软件等的交易。

比如,一家科技公司可能将其拥有的某项专利技术许可给其他国家的企业使用,以获取专利使用费。

国际技术贸易对于各国的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技术引进方来说,通过引进先进技术,可以缩短研发时间,降低研发成本,快速提升自身的技术水平和生产能力,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对于技术输出方而言,则可以实现技术的价值最大化,获得经济收益,并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

但国际技术贸易同样存在诸多问题。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GATS

国际服务贸易法律制度-GA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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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让表中服务部门的分类
“肯定式清单”还是“否定式清单” 的问题
肯定式清单模式的确立对发展中国家有着极其重 要的意义 。 灵活界定 逐步放开 真正实现服务贸易的自由化,需要象GATT降低关 税那样,通过不断谈判逐步实现。
25
市场准入问题
GATS 16:待遇不低于其在服务贸易减让表中所承诺的待遇。 不得维持或采用的措施:(已作出准入承诺,明示除外) (1)以数量配额、垄断或专营服务提供者、经济需求测试的 方式,限制服务提供者的数量。 (2)以数量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服务交易或资产 总值。 (3)以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服务业务总数或以 指定数量单位表示的服务产出总量。(不包括各成员限制为 提供服务而进行的投入的措施。) (4)以数量配额或经济需求测试的方式,限制特定服务部门 或服务提供者可雇佣的,与提供具体服务所必需且直接有关 的自然人的总数。 (5)限制或要求服务提供者通过特定类型法律实体或合营企 业提供服务的措施。 (6)以限制外国股权最高百分比或限制单个或总体外国投资 总额的方式限制外国资本的参与。
27
GATS与GATT中国民待遇的区别
(一)普遍义务与特定义务:GATT国民待遇是一项 普遍适用的规则。而GATS的国民待遇属于各个成 员特定承诺的义务,国民待遇具体列入减让表栏 中,与各个服务部门或分部门的开放联系在一起。 (二)无条件与有条件:GATT的国民待遇是无条件 的。而GATS的国民待遇则是有条件的。所谓有条 件,即WTO成员在某个服务业部门、分部门或经营 活动是否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国民待 遇,通常须经过谈判确定。
21
关于境外服务提供者资格的承认
GATS 7: (1)资格:学历,履历,执照和证明。 (2)资格承认的双边或多边安排应该具有开放性。 (3)资格的自动承认应以非歧视方式实施。 (4)资格认可标准应通知服务贸易理事会。 (WTO协定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将其现行的各种 承认措施和状况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报告)。 (5)在尽可能建立在多边同意的准则基础上,适 当情况下各成员方应与有关政府间和非政府间国际 组织合作,建立和采用有关承认的共同国际标准。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第四章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
GATS对服务贸易的定义系指服务提供方式, 在本书的前面部分已涉及到。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2)第二部分——一般责任和纪律
本部分包括最惠国待遇、透明度、发展中 国家的进一步参与、经济一体化、国内规定、 对服务提供者资格的承认、垄断与专营服务、 商业惯例、保障措施、支付与转移、政府采 购、协定一般纪律与责任的例外、补贴等条 目。
• • • • 首先,它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其次,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适当的照顾。 再次,它有利于促进各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另外,GATS将一般义务与特定义务分开规范的做法,使成员方在服务贸易领域既 要遵守共同的原则和普遍的义务,又可根据本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安排服务 市场开放的步骤,使本国服务业和经济发展不致受到严重冲击。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2.成员国具体义务承诺表
根据GATS第20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国都应 制定一项承担一定义务的计划表,详细说明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范围、条件、限制及 适当时间框架等。各成员国的承诺计划表附 于GATS之后,作为其组成部分。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与区域性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1“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1986年开始的关贸总协定第八轮谈判— —“乌拉圭回合”,首次将服务贸易列为三大 新议题之一,并展开谈判,目标是为服务 贸易自由化,制定各缔约方普遍遵守的国 际服务贸易规则。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

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文档一:第四章 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4.1 背景介绍本章将介绍世界贸易组织(WTO)关于国际贸易基本规则的内容。

WTO是一个由国际社会共同组成的国际组织,致力于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多边贸易体制的建设。

4.2 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WTO的核心原则之一,意味着每个成员国都必须给予其他成员国最有利的待遇,不得对某一成员国进行歧视性待遇。

4.2.1 最惠国关税待遇在货物贸易领域,最惠国待遇体现在关税上。

WTO规定,每个成员国必须将其对一个成员国的最低关税应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的进口商品上。

4.2.2 最惠国非关税待遇除了关税待遇外,最惠国待遇还包括非关税壁垒。

WTO规定,成员国不得对进口商品和服务进行不必要的限制和歧视性待遇,以确保平等的市场准入。

4.3 国民待遇国民待遇是WTO的另一个核心原则,意味着在处理本国和外国企业时,成员国应一视同仁,不得对外国企业进行不平等待遇。

4.3.1 国民待遇对货物贸易的适用在货物贸易领域,国民待遇体现在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方面。

WTO 规定,成员国在对本国生产的商品和进口商品征收关税时,应一视同仁,不得对本国商品进行歧视性待遇。

4.3.2 国民待遇对服务贸易的适用在服务贸易领域,国民待遇要求成员国不得对本国和外国服务供应商进行不平等待遇。

即成员国在对本国服务供应商进行监管时,也同样适用于外国服务供应商。

4.4 贸易自由化贸易自由化是WTO的核心目标之一,旨在通过降低贸易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促进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

4.4.1 关税减让WTO通过谈判机制,要求成员国逐步降低关税水平,以提高市场的开放程度。

这种减让可以通过关税配额、关税率削减等形式进行。

4.4.2 非关税壁垒的减少WTO要求成员国逐步减少非关税壁垒,如进口限制、配额管制等,以促进贸易自由化。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最惠国待遇:即每个成员国应给予其他成员国最有利的待遇,不得对某一成员国进行歧视性待遇。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与框架论述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与框架论述
➢ 成员方在制定对服务贸易有重大影响的新的法律、行政法规 、命令时,或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命令作任何修改时, 应立即或至少每年一次向服务贸易理事会报告。
➢ 每一成员方在其他成员方要求提供所采取的有关服务贸易的 措施或其参与的有关服务贸易的国际协定的资料时,应立即 予以答复。
➢ 任何成员方如认为其他成员方采取的措施影响GATS的实施 ,可通报服务贸易理事会予以处理。
3.在涉及专业性服务时,每一成员方应规定适当的程 序以验证其他成员方提供专业性服务的能力。
(六) 对服务者任职资格的认可
1.一成员方可根据与有关国家签订的协定承认他国 授予学历(目前很多国家之间就相互不承认对方授 予的教育学历证明)、经历、专业资格证明或工作 许可证等,也可以采取自动认可的方式给予对方此 类待遇。
第四部分 逐步自由化
第19条 具体承诺的谈判 第20条 具体承诺减让表 第21条 减让表的修改
第五部分 机构条款
第22条 磋商 第23条 争端解决与执行 第24条 服务贸易理事会 第25条 技术合作 第26条 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关系
第六部分最后条款 第27条 利益的拒绝给予 第28条 定义 第29条 附件
第6条 国内法规 第7条 承认 第8条 垄断和专营服务提供者 第9条 商业惯例 第10条 紧急保障措施 第11条 支付和转移 第12条 保障国际收支的限制 第13条 政府采购 第14条 一般例外
第14条之二安全例外 第15条 补贴
第三部分 具体承诺
第16条 市场准入 第17条 国民待遇 第18条 附加承诺
3.服务贸易全面自由化的分歧。 ➢ 美国提出要全面自由化,日本、欧盟追随之。
➢ 欧盟的建议被接受:使市场准入、逐步自由化 与尊重各国的政策目标保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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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5)第五部分——制度条款 总协定第五部分主要阐述争端解决问题。
首先,当一参加方就影响规定执行的任何事项向另一参加方提出时, 该参加方应给予合作。其次,如果争端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 向参加方全体提出,请求仲裁。再次,参加方全体通过仲裁后,应得到 有效的实施,如果一参加方不能有效地执行仲裁,则通过所有参加方“联 合行动”对之进行制裁。在执行协定的过程中,其他措施的执行决定也是 通过“联合行动”作出的。最后,在技术合作方面,各参加方应该通过建 立的联系点进行合作,对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技术援助,应在总协定秘书 处监督下,在多边的水平上进行。
国际服务贸易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协议】
1.《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AFTA)的产生 • 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 • 主要目标:在15年之内取消三国之间的所有关 税和贸易障碍,实现商品、服务、劳动力和资 本的自由流动,以及劳工、环保标准与法律的 一体化,使美加墨发展为世界上最大的贸易集 团,实现整个地区经济的最大增长。
结果:这一阶段各方分歧很大,发展中国家要求对国际服务贸易作比
国际服务贸易
4.1“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 第二阶段 时间: 1988年12月至1990年6月 谈判历程:
1988年12月透明度、逐步自由化、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市场准入、 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例外和保障条款,以及国内规章等原则在服务 部门的运用。 1989年4月进入了“部门测试”过程;同意采纳一套服务贸易的准则,以消 除服务贸易谈判中的诸多障碍。 1990年5月GATS文本结构采纳了“亚非提案”的主张,并承认成员方发展水 平的差异,对发展中国家作出了很多保留和例外
• • • • 首先,它为服务贸易国际化、自由化及法制化奠定了基础。 其次,协定对发展中国家给予了适当的照顾。 再次,它有利于促进各国在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另外,GATS将一般义务与特定义务分开规范的做法,使成员方在服务贸易领域既 要遵守共同的原则和普遍的义务,又可根据本国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安排服务 市场开放的步骤,使本国服务业和经济发展不致受到严重冲击。
【欧洲联盟的服务贸易协议】
• 欧盟服务贸易的发展面临内部自由化和外部自 由化问题。因而,有关服务贸易的协议主要涉 及两个内容:一是成员国间在各服务部门的互 相开放和规则的统一;二是欧盟作为整体对其 他国家开放服务市场以及利益协调。
国际服务贸易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1.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服务贸易协议
(4)第四部分——逐步自由化
在服务贸易领域逐步实现自由化,是非常务实 的,这一点对于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尤为重要。
总协定第十九条第二款体现了第四条(发展中国家的更多参与)的精神。 依据这一条款,发展中国家不应该被要求承担与其发展目标和技术目标相抵 触的自由化方式,而且发展中国家的逐步自由化应根据它们的市场竞争能力 和服务出口的实际水平来掌握,而不应由假想的市场机会来评价。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6)第六部分——最终条款
总协定的第六部分主要规定了加入和接受 规则,并指出了协定的不适用状况及利益的 否定和协定的退出。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GATS的重要意义】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制定是自关贸总协定成立以来在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发展 问题上的一个重大突破,它将服务贸易纳入多边体制,标志着多边贸易体制渐趋完善。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3)第三部分——承担特定义务
GATS第三部分“承担特定义务”包括第十六 条“市场准入”、第十七条“国民待遇”和第十八 条“附加承担义务”。该部分规定了一参加方 在承担具体的服务市场开放义务时所应遵循 的一些原则。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4.1
“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与区域性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GATS的总体结构】
GATS由两大部分构成:框架协定和各缔约 方按协定第20条规定提交的具体义务承诺表。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2.成员国具体义务承诺表
根据GATS第20条的规定,每一成员国都应 制定一项承担一定义务的计划表,详细说明 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的范围、条件、限制及 适当时间框架等。各成员国的承诺计划表附 于GATS之后,作为其组成部分。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规则
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教学目的】
• 了解“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
• 熟悉《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 容 • 追踪《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 了解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服务贸易协议 • 了解TI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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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本章提要】
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4.1
“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与区域性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从1995年1月开始,在服务贸易理事会指导下, 服务贸易谈判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 • 试图在金融服务、基础电讯、海上运输服务和 自然人流动等领域改善市场准入; • 通过在保障措施、补贴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谈 判,以及对国内管制约束适时解释,来完善框 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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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3.《香港部长会议宣言》
• • • • (一)谈判目标 (二)谈判方法 (三)关注发展中国家和LDCs的利益 (四)谈判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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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后续服务谈判展望
• 发达国家成员在新一轮谈判中提出的具体承诺 感兴趣并着力推动,希望实现更大范围的市场 准人和获得更多国民待遇。 • 发展中国家成员则寄希望于新一轮谈判能够完 善GATS规则,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成员的特殊 和差别待遇应当有具体制度和规定
• 本章梳理了“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 历程,介绍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 结构及主要内容、多哈回合关于服务贸易 的谈判及进展情况,以及欧盟、北美自由 贸易区服务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4.1
“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要内容
4.3
国际服务贸易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 【案例导读】
服务贸易争端第一案—美墨电信服务争端

国际服务贸易
国际服务贸易政策
4.1
“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4.3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后续谈判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与区域性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4.1“乌拉圭回合”与服务贸易谈判
【“乌拉圭回合”服务贸易谈判的三个阶段】 • 第一阶段 时间:1986年10月27日至1988年11月 谈判重点:关于服务贸易的定义、范围,与服务贸易有关的国际
规则或协议等问题。 较狭窄的定义,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坚持较为广泛的定义;欧共体提出的折衷 意见主张不预先确定谈判范围,而是根据谈判需要对国际服务贸易采取不同 定义。多边谈判基本上采纳了欧共体的意见。
【GATS文本的主要内容】 • 1.序言
序言指出WTO全体成员国对服务贸易的认识、希望和考虑。
• 2.六个部分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为范围和定义, 第二部分为一般责任与纪律,第三部分为承担特定 义务,第四部分为逐步自由化,第五部分为制度条款,第六部分为最后条款。
• 3. 附录
(1)关于免除第二条义务的附录;(2)根据本协议自然人提供服务活动的附 录;(3)空中运输服务的附录;(4)金融服务的附录;(5)金融服务的附录 二;(6)海运服务谈判的附录;(7)电讯服务的附录;(8)基础电讯谈判的 附录。
a. 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总体目标
欧盟内部统一大市场的建立就是为了使商品、人员、服务 和资本得以在成员国间自由流通。服务市场的内部自由化是 建设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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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b.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欧盟内部统一市场的服务贸易协议大多以指令形式 出现。 (1)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 (2)运输服务贸易协议 内河和海洋航运、航空运输、陆运 (3)电讯服务贸易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4 服务贸易中的地区主义 与区域性协议
2.欧盟对外服务贸易的有关协议
欧盟在推进服务贸易内部大市场的自由化和统一化的同时,对 外偏重保护性,以防其他国家侵入统一大市场,占据过大份额。
a.对外金融服务贸易协议 对外银行业、对外保险业、对外证券业 b.对外运输服务贸易协议 海运服务、航空运输服务 c.电讯业的对外协议 d.视听服务业的对外协议
国际服务贸易
4.2 《服务贸易总协定》的 总体结构及主要内容
(1)第一部分——范围和定义
GATS对服务贸易的定义系指服务提供方式, 在本书的前面部分已涉及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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