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客户洗钱风险程度,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高可疑交易识别效率,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客户的账户涉嫌洗钱风险或恐怖融资活动的要素和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订和采取相关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客户”包括在本行开立账户的个人和单位客户。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常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部门、支行。
第五条客户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了解你的客户”为基本原则。
严格依据本办法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等资料,在综合考虑和分析客户的地域、行业、身份、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交易目的、交易特征等各类因素及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类;(二)审慎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各部门、支行应当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结合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标准,客观、严谨地进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三)持续性原则。
及时掌握和分析影响客户风险判断的各相关要素的动态变化情况,定期结合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的动态变化情况,适时地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四)信息保密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及评定情况属内部保密信息,全行人员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六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目标:(一)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本行客户洗钱风险程度。
通过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程度的合理划分,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和风险控制程度进行全面和持续的了解和控制;(二)预防和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村镇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模版
村镇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办法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反洗钱任务,规范村镇银行客户风险分类管理,保障金融机构合
法权益,本办法制定。
第二条村镇银行应根据客户往来业务的性质、种类、规模、背景、交易特点等
因素,识别、评估、控制客户风险,并在合规管理的基础上,实现客户分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开展反洗钱相关业务活动。
第四条村镇银行应当建立完整的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并对员工进行
培训,规范员工的行为。
第二章客户风险识别和评估
第五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背景、往来业务的种类和规模、交易特点和资
金来源等因素,将客户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管理。
第六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特点,将客户分别纳入高、中、低三个风
险等级,并在客户管理系统中建立相应的风险等级标注。
第七条客户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及时更新并记录,并建立风险评估档案,便于监
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客户风险评估结果应当根据客户的往来业务情况、业务量以及高风险因
素发生的频率,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章客户分级管理
第九条村镇银行应当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对客户进行相应的分级管理。
第十条高风险客户应当纳入村镇银行重点监测对象范围,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加强对其往来资金的监控。
第十一条中低风险客户应当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实现合规经营。
第十二条客户风险评估结果应当纳入客户的征信记录,并在相关业务活动中作
为重要参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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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客户的账户涉嫌洗钱风险或恐怖融资活动的要素和特征,通过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来计量风险、评估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订和采取相关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二章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第七条指标体系概述本行洗钱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包括客户特性、地域、业务(含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行业(含职业)四类基本要素。
第十条洗钱风险评估风险子项。
(二)地域风险子项地域风险评估应衡量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与洗钱及其他犯罪活动的关联度,并适当考虑客户主要交易对手方及境外参与交易金融机构的地域风险传导问题。
该风险子项包括但不限于:1、某国(地区)受反洗钱监控或制裁的情况。
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为受联合国制裁国家(地区)。
2、对某国(地区)进行反洗钱风险提示的情况。
(1)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为中国人民银行或其他有权部门提示存在高洗钱风险国家。
(2)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为被FATF列为不合作国家和地区。
3、国家(地区)的上游犯罪状况。
(1)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为我国有关部门以及FATF发布的存在较严重恐怖活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毒品、走私、跨境有组织犯罪、腐败、金融诈骗、人口贩运、海盗等犯罪活动的国家(地区),以及支持恐怖主义活动等严重犯罪的国家(地区)。
(2)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注册地、住所、经营所在地为有权部门提示存在严重犯罪的境内区域。
4、特殊的金融监管风险。
(1)客户及其实际受益人、实际控制人的国籍、住所、注册地、经营所在地为巴哈马、百慕大、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萨摩亚群岛、巴拿马、毛里求斯等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号)
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银发号)————————————————————————————————作者: ————————————————————————————————日期: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以下统称洗钱)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以下统称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一、基本原则(一)风险相当原则。
金融机构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二)全面性原则。
除本指引所列的例外情形外,金融机构应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三)同一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赋予同一客户在本金融机构唯一的风险等级,但同一客户可以被同一集团内的不同金融机构赋予不同的风险等级。
(四)动态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五)自主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经评估论证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即可决定不遵循本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
(六)保密原则。
金融机构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二、功能(一)本指引所列风险评估要素及其风险子项是金融机构全面科学评估洗钱风险的参考指标,为金融机构划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供依据。
(二)本指引所确定的工作流程是金融机构科学整合内部各类资源,特别是发挥业务条线了解客户的基础性作用,有效评估、管理洗钱风险的必要管理措施。
(三)本指引有助于指导金融机构依据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结果,优化反洗钱资源配置。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随着金融行业的快速发展,反洗钱工作变得愈发重要。
银行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积极参与反洗钱工作,还需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和客户分类管理办法,以应对洗钱活动的风险。
一、反洗钱风险评估反洗钱风险评估是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基础。
通过对客户、产品、渠道等方面的评估,银行可以判断洗钱风险的大小,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首先,银行需要对客户的风险进行评估。
根据客户的个人或企业背景资料,银行可以了解客户是否存在洗钱风险。
例如,客户的收入来源是否合法,资金流动是否合理等。
通过分析这些指标,银行可以判断客户的洗钱潜力。
其次,银行还需要对产品的风险进行评估。
不同类型的产品存在不同的洗钱风险。
例如,信用卡、借记卡等电子支付产品可能存在被洗钱的风险,因此需要银行加强监控和防范。
而传统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产品,虽然风险较低,但也不能忽视潜在的洗钱风险。
最后,银行还需要对渠道的风险进行评估。
随着互联网和移动技术的普及,银行的业务渠道也越来越多样化,这给洗钱活动提供了便利。
因此,银行需要评估不同渠道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制定相应的反洗钱策略。
二、客户分类管理办法客户分类管理是银行防范洗钱风险的重要手段。
通过将客户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银行可以高效地管理洗钱风险。
首先,银行可以将客户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
高风险客户是指那些有较大洗钱风险的客户,比如政治人物、涉案人员等;中风险客户是指那些可能存在洗钱风险的客户,比如国际交易商、大额互联网转账者等;低风险客户是指相对风险较小的客户,比如普通个人客户、小微企业等。
通过将客户分类,银行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其次,银行还需要根据客户的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
对于高风险客户,银行应加强尽职调查,并进行更加严格的监控;对于中风险客户,银行可以采取定期审核的方式,确保客户行为的合法性;对于低风险客户,银行可以采取常规的监控手段,确保客户的账户和交易安全。
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 办法
ⅩⅩ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反洗钱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以下简称“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指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综合考虑其所在地域、所办业务、所处行业、所从事职业、客户交易规律等因素,为其划分风险等级,同时予以持续关注、适时调整,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范围为我行所有单位及个人客户。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对客户的客观评价,必须全方位了解客户特点或其账户、交易属性,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谨慎客观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二)持续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应持续关注客户基本信息及账户变化情况,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1—(三)保密性原则。
各级人员应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情况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六条总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结合全行实际,研究制定、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指导和培训;(三)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检查;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相关系统功能的开发、维护工作。
总行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负责组织本条线“了解你的客户”工作,配合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
第七条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可按照总行的相关规定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要求,组织本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并做好持续跟进;分行信息技术部协助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客户行业等判断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所必须的关键要素进行筛查、甄别及后续客户风险等级的统一调整等;分行—2—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应认真实施“了解你的客户”,配合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调整等日常工作。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之欧阳语创编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某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制度
某农村信用社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金融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洗钱活动也逐渐增多,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此问题,某农村信用社建立了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制度,以最大程度地降低洗钱风险。
二、风险分类原则1. 按身份识别风险进行分类:根据客户身份、职业、居住地等信息进行风险分类,身份可信度越高的客户风险越低。
2. 按业务特征风险进行分类:根据客户申请的具体业务特征进行分类,高风险业务的客户纳入高风险分类。
3. 按交易特征风险进行分类:根据客户的交易特征、金额、频率等进行分类,大额、频繁交易的客户纳入高风险分类。
三、客户风险分类等级1. 低风险客户:信用良好、身份真实、交易合法的正常客户,可以享受正常的金融业务服务。
2. 中风险客户:信用较好、身份真实、交易合法的客户,但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需要加强监控措施,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3. 高风险客户:信用较差、身份不明确、交易风险较高的客户,需要进行更加严格的反洗钱审查,并采取更加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风险防控措施1. 完善客户尽职调查:加强客户身份核实,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建立客户交易监测机制:建立交易监测系统,对高风险客户的交易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3. 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员工反洗钱意识,确保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执行。
4. 提供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反洗钱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
五、风险审查与评估农村信用社将定期对客户进行风险审查和评估,根据客户最新的交易记录和风险变化情况,进行动态更新风险分类。
对于持续表现较差或风险程度逐渐上升的客户,将进行更加严格的风险审查。
六、处置措施对于被认定为高风险客户的客户,农村信用社将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例如限制交易金额、增加交易审查次数、定期更新客户信息等,以确保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
七、监督与评估农村信用社将定期进行内部监督与评估,对反洗钱业务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接受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督检查。
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银行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反洗钱工作,有效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管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结合我行业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洗钱工作客户风险等级(以下简称“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指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综合考虑其所在地域、所办业务、所处行业、所从事职业、客户交易规律等因素,为其划分风险等级,同时予以持续关注、适时调整,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范围为我行所有单位及个人客户。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是对客户的客观评价,必须全方位了解客户特点或其账户、交易属性,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谨慎客观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二)持续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应持续关注客户基本信息及账户变化情况,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
—1—(三)保密性原则。
各级人员应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情况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我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六条总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结合全行实际,研究制定、完善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相关制度;(二)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的指导和培训;(三)负责全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的检查;总行信息技术部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相关系统功能的开发、维护工作。
总行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负责组织本条线“了解你的客户”工作,配合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日常工作。
第七条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可按照总行的相关规定和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的要求,组织本行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工作,并做好持续跟进;分行信息技术部协助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对客户行业等判断客户风险等级分类所必须的关键要素进行筛查、甄别及后续客户风险等级的统一调整等;分行—2—公司、零售、国际等部门应认真实施“了解你的客户”,配合分行反洗钱职能部门完成客户风险等级分类、调整等日常工作。
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附件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提高反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的防范能力,建立有效的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管理体系,规范全行反洗钱客户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全行。
各分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3 定义
4 职责分工
5管理要求
5.1实施对象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的对象为与本行发生各类业务往来的所有客户。
5.2 基本原则
5.2.1风险相当原则。
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险较高的领域采取强化的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采取简化的反洗钱措施。
5.2.2 全面性原则。
我行全面评估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的风险状况,科学合理地为每一名客户确定风险等级。
5.2.3 等级就高原则。
同一客户在我行不同机构具有不同评级结果的,采取较高的评级结果。
5.2.4 动态管理原则。
根据客户风险状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其风险等级及所对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5.2.5 保密原则。
相关部门不得向客户或其他与反洗钱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客户风险等级信息。
5.2.6 系统处理结合人工分析原则。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通过系统化处理和人工分析,实现风险评级与可疑监测的结合,实现评级过程与结果的保存与后续管理。
5.3 风险评级指标体系
5.3.1指标体系概述。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客户洗钱风险程度,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提高可疑交易识别效率,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法人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管理指引(试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管理”是指按照客户的账户涉嫌洗钱风险或恐怖融资活动的要素和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等方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制订和采取相关风险管理及控制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客户”包括在本行开立账户的个人和单位客户。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常山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部门、支行。
第五条客户风险分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了解你的客户”为基本原则。
严格依据本办法全面、准确、及时地掌握客户身份和交易记录等资料,在综合考虑和分析客户的地域、行业、身份、业务类型、经营规模,交易目的、交易特征等各类因素及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分类;(二)审慎性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各部门、支行应当勤勉尽责,充分了解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信息,结合客户洗钱风险分类标准,客观、严谨地进行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三)持续性原则。
及时掌握和分析影响客户风险判断的各相关要素的动态变化情况,定期结合客户身份、业务和交易的动态变化情况,适时地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四)信息保密原则。
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及评定情况属内部保密信息,全行人员应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六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目标:(一)全面、真实、动态地掌控本行客户洗钱风险程度。
通过对客户进行洗钱风险程度的合理划分,对客户的身份信息和风险控制程度进行全面和持续的了解和控制;(二)预防和及时发现可疑线索,有效控制洗钱风险。
银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模版
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践风险为本的反洗钱方法,指导金融机构评估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合理确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提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即人行2013【2】号文。
本办法是根据人行2013【2】号文的相关要求制定的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是指本行在日常反洗钱工作中,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者账户的属性,对客户风险进行等级划分的活动。
第三条本行以风险控制为本,在审慎经营的基础上按照以下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一)全面性原则。
综合考虑客户可能涉嫌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各类风险因素,对所有客户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二)分级管理原则。
根据客户不同风险等级,对其采取相应的风险监控措施。
(三)适时性原则。
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和客户风险等级。
(四)保密原则。
对客户身份资料、资金和交易信息、风险等级信息等予以保密,非依法律法规规定、客户同意或者因客户身份识别的需要,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村镇银行所有分支机构。
第二章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基本原则第五条村镇银行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客户风险等级管理的相关制度,统一制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并组织实施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工作,明确本行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村镇银行在制定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时,综合考虑了洗钱和恐怖融资的各种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地域、业务、行业、交易等风险因素。
第七条风险因素是指引起或增加风险发生的机会或扩大风险程度的条件,是风险发生的潜在原因。
第八条地域风险因素是指客户所属国家或地区的性质所隐含的风险因素。
根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中国人民银行等组织和机构的有关规定,客户信息中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地域的,应当予以关注:(一)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二)联合国等国际权威组织发布的制裁、禁运的国家和地区,或支持恐怖活动的国家和地区;(三)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为缺乏反洗钱法律和反洗钱监管的国家和地区;(四)贩毒、腐败或其他严重犯罪活动猖獗的国家或地区;(五)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或地区;(六)离岸金融中心;(七)其他风险程度较高的国家或地区。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惧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效劳管理方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方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惧融资和反恐惧融资管理方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展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展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可以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根底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惧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惧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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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反洗钱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建立有效的客户风险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的风险是指洗钱风险,即因未能遵循反洗钱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客户尽职调查措施薄弱,未能觉察或报告涉嫌洗钱的行为而卷入洗钱案件所带来的各类声誉风险、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三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是指机构根据客户身份、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对客户按照高、中、低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目的是根据客户不同的风险等级采取不同的识别和监控措施,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第四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范围包括预付卡的发行和受理。
第五条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审慎性原则。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对防范洗钱风险有重要意义,必须充分了解客户,提高对客户身份的识别能力,严谨地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定。
(二)风险相当原则。
应依据风险评估结果科学配置反洗钱资源,在洗钱风风险较高的领域应当采取强化反洗钱措施,在洗钱风险较低的领域能够采取简化反洗钱措施。
(三)全面性原则。
应全面考虑客户及地域、业务、行业(职业)等方面风险状况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为每一位客户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四)同一性原则。
应建立合理的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流程,引导不同不同条线(部门)参与客户风险评估工作,最终确定同一客户唯一的风险等级。
(五)动态管理原则。
应定期或不定期故居客户尽职调查情况,及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及风控措施,确保客户风险等级符合实际情况。
(六)自主管理原则。
经评估认定后,认定自行确定的风险评估标准或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效果不低于《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风险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的,可作出不遵循《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或其中某项要求决定,但应书面记录评估论证的方法、过程及结论,以备核查。
(七)保密性原则。
各部门相关人员应对客户风险等级的评定标准和评定情况严格保密,防止信息外泄。
第二章产品/业务的风险评估体系
第六条洗钱内部风险评估重点考察产品风险以及与支付业务直接相关的操作风险,包括产品属性、业务属性等要素。
并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设定各风险要素的子项。
第七条产品属性要素主要考察产品本身被用于洗钱的可能性,公司应综合考察各子项的影响,考察范围包括:
(一)客户的身份信息是否掌握全面;
(二)客户的构成范围;
(三)是否存在跨境交易;
(四)产品价值大小;
(五)赎回的难易程度;
第八条业务属性要素主要考察产品购买、赎回过程中设计是否合理,能否有效防范洗钱风险,考察范围包括:
(一)获取客户信息的难易程度;
(二)获取的客户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尽职调查是否合理;
(三)业务涵盖范围;
(四)是否允许代办;
(五)使用现金收支的概率;
(六)购买和赎回流程控制和审核;
第三章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范围及标准
第九条机构应根据客户的特点并参考以下因素对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行评定。
(一)客户的类型和背景。
客户如为洗钱罪上游犯罪多发领域的法人、自然人,则风险等级可能较高。
(二)客户活动的目的和性质。
如活动的目的和性质不明确,则风险等级可能较高。
(三)客户信息的透明程度。
如客户信息的透明程度不高,则风险等级可能较高。
(四)客户商业关系的类型和复杂性。
公司客户如为经营娱乐场所的机构、不从事实体经营的机构、现金流量高的机构、经营高价值品的机构或与大额资金有关的机构,则风险等级可能较高。
(五)是否有故意隐瞒身份识别信息的行为。
如客户故意隐瞒、错误或明显臆造填写有关身份信息,则风险等级可能较高。
第十条客户风险等级评定标准是指按照客户的特点或账户的属性,结合考虑地域、国籍、行业、职业、交易规律、交易种类偏好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风险等级的标准。
客户风险等级分为4个风险等级,1级风险最低,4级
风险最高。
第十一条客户风险等级分类:
(一)结合客户的地域、行业性质、业务类型、客户特性等实际情况,针对单位客户与个人客户进行差异化的风险评级标准。
(二)逐一对照《金融机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指引》所列的每个风险子项进行风险评估。
(三)赋予每个风险子项权重及评分,根据评分及权重赋值计算客户风险等级,计算公式为:。
(四)客户风险等级最高为100分,35分及以下为低风险,系统为一级风险;35以上65分及以下为一般风险,系统为二级风险;65分以上85分及以下为次高风险,系统为三级风险;85以上100分及以下为高风险,系统为四级风险。
(五)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户,金融机构可直接将其风险等级确定为最高,而无须逐一对照上述风险要素及其子项进行评级。
1、客户被列入中国发布或承认的反洗钱监控名单、反恐怖融资监控名单及类似监控名单的客户;
2、客户为外国政治公众人物或其亲属、关系密切人;
3、客户实际控制人或实际受益人属于钱述范围客户;
4、客户多次涉及可疑交易报告;
5、拒绝配合支付机构依法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
6、支付机构自定的其它可直接认定为高风险客户标准;
(六)详细风险划分规则参见附件1。
第四章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评定职责
第十二条业务办理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客户风险等级分类工作中的职责:(一)做好风险等级评定的前提,需要业务受理人员做好客户信息收集,要求客户提供完整、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1、商户受理:要求商户提供可证明该客户依法设立或者依法开展经营、社会活动的执照、证件或者文件,法人或者经营负责人身份证,若是委托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
2、个人客户开卡:填写开卡申请表,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性别、职业、住址、联系方式以及客户有效身份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二)根据风险等级分类标准审核评定每个客户。
客户风险等级评定的时间要求原则上自开立客户号之日起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三)系统录入:根据收集的客户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并选填客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