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2018年1月)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明细)
2018年重要税收政策1、关于境处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3号公告)。
2、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3、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
4、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 。
5、关于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27号) 。
6、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
7、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
8、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9、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第15号)。
10、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
11、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 。
12、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
13、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
14、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
15、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8】44号) 。
16、关于物流企业承租用于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的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62号17、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18、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
19、关于2018年退还部分行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0号)。
20、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价值500万元以下的车辆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价值500万元以下的车辆可以⼀次性计⼊成本吗?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吗?
先来解读下⽂件
⼀、企业在2018年1⽉1⽇⾄2020年12⽉31⽇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
元的,允许⼀次性计⼊当期成本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
简称⼀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
三、做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百⼆⼗⼋条“企业根据企业所得
税法第五⼗四条规定分⽉或者分季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应当按照⽉度或者季度的实际利润额预
缴”。
因此,企业在季度预缴时仍应按照会计核算的折旧额扣除,在汇算清缴时再进⾏纳税调
整,⼀次性扣除相应成本费⽤。
这个政策并不是把资产直接作为费⽤处理,会计上,还是按原来的⽅法坐,只是在所得税汇算
时,这些资产可以⼀次性进⾏税前扣除,涉及的税会差异,在所得税汇算报表上做调整。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汇总(最新最全)一、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原则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
所谓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若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标准。
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1. 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2. 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人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3. 相哭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人直接相关。
4. 确定性原则,是指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5. 合理性原则,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二、扣除项目范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在实际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还应注意三方面的内容:第一,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K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第二,企业的不征税收人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第三,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街,不得重复扣除。
1. 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即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提供劳务、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括技术转让)的成本。
企业必须将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成本合理划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可直接计人有关成本计算对象或劳务的经营成本中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等D间接成本是指多个部门为同一成本对象提供服务的共同成本,或者同一种投人可以制造、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劳务的联合成本。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1、薪资和福利费用1.1 员工薪资1.2 五险一金1.3 奖金和津贴1.4 年终奖金1.5 其他福利费用(如健康保险、补贴等)2、投资支出2.1 设备购置费用2.2 建筑物和房地产投资2.3 研发费用2.4 合同订立费用2.5 软件购置费用3、借款利息3.1 法定利息3.2 合同约定利息3.3 银行贷款利息3.4 其他借款利息4、捐赠支出4.1 慈善捐款4.2 社会公益捐赠4.3 教育捐赠4.4 科研捐赠5、税前捐赠5.1 党费5.2 行业协会会费5.3 高校教育捐赠5.4 其他社会组织捐赠6、税前损失6.1 资产损失6.2 销售损失6.3 贷款损失6.4 其他经营损失7、税前减免7.1 科技创新税前减免7.2 稳定就业税前减免7.3 高新技术企业税前减免8、其他税前扣除项目8.1 税收滞纳金8.2 债务重组费用8.3 清理费用8.4 一次性捐赠附件:- 员工工资表- 五险一金缴纳明细- 设备购置发票- 建筑物和房地产投资合同- 研发费用报告- 借款合同及利息明细- 捐赠收据- 税前损失清单- 税前减免申请表- 其他相关凭证法律名词及注释:- 税前扣除:指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前利润乘以适用税率)时,可以将某些合法支出项目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费用。
- 薪资和福利费用:企业支付给员工的工资、福利和补贴等费用。
- 投资支出:企业为购置固定资产、进行研发、租赁建筑物等所支付的费用。
- 借款利息:企业借款所支付的利息费用。
- 捐赠支出:企业向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等进行的捐赠支出。
- 税前捐赠: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将一定金额的费用用于捐赠的行为。
- 税前损失: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
- 税前减免:企业可享受的一些特殊税前减免政策。
- 其他税前扣除项目:未被分类到具体项目中的其他可扣除的费用。
2018年使用最新版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37张表)
A105120 A106000 A107010 A107011 A107012 A107020 A107030 A107040 A107041 A107042 A107050 A108000 A108010 A108020 A108030 A109000 A109010 说明: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需要
点击了解详情:2018年企业所得税预缴、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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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表单名称
企业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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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 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 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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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 期间费用明细表 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 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
清晰了解最新相关税收新政策, 练填写37张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型财务达人;熟练掌握年中收入 综合案例讲解所得税计算,为企
点击了解详
企
表单编号
A000000 A100000 A101010 A101020 A102010 A102020 A103000 A104000 A105000 A105010 A105020 A105030 A105040 A105050 A105060 A105070 A105080 A105090 A105100 A10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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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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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
(整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完整明细表.
不可扣除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长期待摊费用
限额内可扣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8条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9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2009〕2号)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内关联方的利息)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全额扣除
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1.环境影响评价依据的环境标准体系《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
公告2018年46号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6号全文有效成文日期:2018-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现就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问题公告如下: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以下简称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一)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所称购进,包括以货币形式购进或自行建造,其中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包括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确定单位价值,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二)固定资产购进时点按以下原则确认:以货币形式购进的固定资产,除采取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间确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到货时间确认;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竣工结算时间确认。
二、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所属年度一次性税前扣除。
三、企业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其资产的税务处理可与会计处理不一致。
四、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五、企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办理享受政策的相关手续,主要留存备查资料如下:(一)有关固定资产购进时点的资料(如以货币形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方式购进固定资产的到货时间说明,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竣工决算情况说明等);(二)固定资产记账凭证;(三)核算有关资产税务处理与会计处理差异的台账。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费用类别扣除标准/限额比例说明事项(标准、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等)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期限不得超过5年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的,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任职或受雇,合理政策依据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应扣而未扣或者少扣的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置惩罚问题的通告》(国度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当年度实践产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职工人为据实扣除加计100%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人为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手艺先进型效劳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职工福利费14% 职工教育经费2.5%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8%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职工工会经费2%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条》和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4号)《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告白费和业务宣扬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注:该文件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履行)雇用季节工、临时工、据实扣除练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辨别为人为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人为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人为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贩卖或业务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当年贩卖(业务)收入;化装品制造、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企业所得税扣除项目及标准
2.1职工福利费
内容:1.内设福利福利部门相关的费用,如设备(含维护费用)、人员费用(工资及相关保险等)
2.职工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降温费、供暖费、救济费等)
3.其他福利费,如丧葬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费等
工资薪金14%
需单独设置账册进行核算,未设置的可以责令限期设置,逾期不设置可以合理核定
可选择的扣除方式:1.本企业扣除。2.将其中的部分或者全部归集至饮料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作为销售费用据实扣除,品牌持有方或管理方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额时应将上述归集至本企业的部分予以剔除,并做好以下管理:①上述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单独核算。②品牌使用方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以及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证明材料专案保存以备检查。
11.劳动保护费
合理的劳动保护费
准予扣除
12.公益性捐赠
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支出
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扣除
受捐赠单位接受捐赠资产价值确认原则
1.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算
2.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算。捐赠方应当向受捐赠方提供注明捐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的证明,如不能提供则受捐赠方不得开具公益性捐赠票据(公益捐赠票据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对个人索取捐赠票据的应予以开具)
13.总机构分摊的费用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就其中国境外总机构发生的与该机构场所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能够提供总机构开具的费用归集范围、定额、分配依据和方法等证明文件,并合理分摊
准予扣除
14.资产损失
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净损失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
科目明细员工薪资员工福利费员工教育经费员工工会经费业务款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捐献支出利息支出(向公司借钱)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钱)利息支出(规按限期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非银行公司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住宅公积金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扣除标准 / 限额比率说明事项(限额比率的计算基数,其余说明事项)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加计 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薪资14%薪资薪金总数%薪资薪金总数;超出部分,准予在此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8%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公司全额扣除软件生产公司的员工培训花费2%薪资薪金总数;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条》和税务机关代竣工会经费凭证扣除(60%, 5‰)发生额的 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 5‰;股权投资业务公司分回的股息、盈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15%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出部分向此后结转30%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公司不得扣除烟草公司的烟草广告费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数;公益性捐献;有捐献单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 不可以算限额据实(非关系公司向非金融向金融借钱的利息支出、金融公司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金融公司借钱)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公司经同意刊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同期同类范围内可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出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供给“金融企扣(非关系公司间借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状况说明”款)权益性投资 5 倍或 2金融公司债权性投资不超出权益性投资的 5 倍内,其余业 2 倍倍内可扣(关系公司内借钱)据实扣(关系公司付供给资料证明交易切合独立交易原则或公司实质税负不高于给境内关系方的利境内关系方息)同期同类范围内可同期同类可扣并签署借钱合同扣(没关系关系)权益性投资 5 倍或 2倍内可扣(相关系关系自然人)据实扣(相关系关系能证明关系交易切合独立交易原则自然人)不得扣除的借钱利息=该时期借钱利息额×该时期未缴足注部分不得扣除册资本额÷该时期借钱额不得扣除据实规定范围内罚款、罚金和被充公财物损失不得扣除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资助支出不得扣除规定范围内(“五费一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各种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据实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增补养老保险5%薪资总数增补医疗保险5%薪资总数与获得收入没关支出不得扣除不收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不得扣除包含不收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财富,不得计算对应的折花费旧、摊销扣除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专项资据实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金财富保险据实特别工种员工的人身安全险能够扣除其余商业保险不得扣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能够扣除的除外租入固定财富的租借费按租借期平均扣除经营租借租入分期扣除融资租入组成融资租入固定财富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劳动保护支出据实合理公司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不得扣除总机构管理费)公司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不得扣除金公司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不得扣除许权使用费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盈利等不得扣除权益性投资利润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未经审定准备金不得扣除固定财富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不超出最低折旧年限生产性生物财富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林木类 10 年,畜类 3 年不低于 10 年分摊一般无形财富法律或合同商定年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财富无形财富摊销限分摊不行扣除开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公司整体转让或清理时扣除不行扣除与经营活动没关的无形财富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子建筑物改建支出,按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长久待摊花费限额内可扣2、租入房子建筑物的改建支出,按合同商定的节余租借期分摊3、固定财富大维修支出,按固定财富尚可使用年限分摊4、其余长久待摊花费,摊销年限不低于 3 年财富损失实质财富损失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法定财富损失创办费能够扣除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久待摊花费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据实审计及公证费据实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财富的,据被扣附研究开发花费后基础上按研发费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用的 50%加计扣除;局申请加扣形成无形财富的,按成本的 150%摊销)税金能够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咨询、诉讼费据实差旅费据实会议费据实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切的资料工作衣饰花费据实运输、装卸、包装费等花费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借费据实水电费据实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08 年从前并入薪资,2008 年从前计入薪资总数同时缴纳个税;2008 年此后的则作交通补助及员工交通花费08 年此后的并入福为员工福利费列支利费算限额电子设施转运费据实维修费据实安全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绿化费据实5%(一般公司)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公司须转账支付,不然不行扣手续费和佣金支出15%(财富保险公司)按当年所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10%(人身保险公司)按当年所有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不得扣除为刊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相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25%今年保费收入的 25%,合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费补助司)的栽种业险种担保补偿准备(中小公司信誉1%当年年终担保责任余额担保机构)未到期责任准备(中小公司信50%当年担保费收入用担保机构)属于利润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花费在税前扣除;属于资煤矿公司维简费支出实质发生扣除;天性支出的,应计入相关财富成本,并按公司所得税法例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花费在税前扣除高危行业公司安全生产花费预提不得在税前扣支出除交易所会员年费据实单据同业公会会费据实单据信息表露费据实通告费据实其余视状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及填报说明一、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扣缴义务人的扣缴行为,提高扣缴效率,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方便扣缴义务人及时了解扣缴税款的情况而设计的一种通用申报表。
该表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以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为支付方式的各类应税所得的扣缴申报。
二、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说明(一)表头项目1、“税款所属期间”:按年度填写。
如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申报类型”:填写“一般扣缴义务人”或“非居民企业扣缴义务人”。
3、“电子钥匙签名”:填写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签名时的个人密码。
(二)表内项目1、“所得类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名称填写。
2、“所得项目”:按各类应税所得对应的收入名称填写,如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
3、“所得支付金额”:填写各类应税所得的支付金额,包括人民币和外币。
4、“所得期间”:填写各类应税所得的支付期间,格式为“年月”。
如2022年1月、2022年2月等。
5、“年所得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年所得额。
6、“应纳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应纳税额。
7、“减免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减免税额。
8、“已缴税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已缴纳的税额。
9、“抵补金额”:填写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各类应税所得的抵补金额。
(三)表尾项目1、“合计行”:对所有应税所得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是各分类数据的总计。
2、“总计行”:对全部应税所得的各项数据进行汇总,是各项数据的总计。
三、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的填报注意事项1、申报表必须按照填表说明准确、完整地填写,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023修正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1. 引言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应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的税费,税前扣除明细表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所减除的各项费用和损失的详细明细表格。
本文档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的内容及填写要求。
2. 税前扣除明细表的填写要求税前扣除明细表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填写税前扣除明细表有助于准确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以下是税前扣除明细表的填写要求:2.1 表头税前扣除明细表的表头包括表名、填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所属期间等信息。
填表单位应准确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确保识别号的完整和准确。
2.2 扣除项目税前扣除明细表中列出了各种可以扣除的项目,如工资福利费、广告费用、租赁费用等。
填表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项目下填写正确的金额或比例。
2.3 对外提供不可分割的电信服务费用对于从事电信业务的企业,需要在税前扣除明细表中填写对外提供不可分割的电信服务费用。
填表单位应将该费用的金额填写在相应的项目下,并注明其性质和具体内容。
2.4 各类损失如果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发生损失,可以在税前扣除明细表中填写各类损失,如自然灾害损失、交通事故损失等。
填表单位应详细说明损失的性质和具体发生情况。
3. 填写示例下面是一个填写税前扣除明细表的示例:- 项目 - 金额/比例 -- - - -- -- 工资福利费 - 100,000 -- 广告费用 - 50,000 -- 租赁费用 - 30,000 -- 对外电信服务费用 - 20,000 -- 自然灾害损失 - 10,000 -4. 注意事项在填写税前扣除明细表时,填表单位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填写内容应准确、清晰明了,避免模糊或难以理解的表述。
- 填写金额时应注意单位的一致性,通常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
- 对于涉及复杂情况或特殊条款的扣除项目,填表单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规和政策,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 在填写各类损失时,要提供详细的事实和原因,以确保填写的损失信息真实可信。
常见企业所得税各项费用税前扣除标准
党组织工作经费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全资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8
补充医疗保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9
业务招待费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
10
广告宣传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般企业(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
职工培训费用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7
补充养老保险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人身保险企业: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的部分,准予扣除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因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所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收入总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各项费用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第(二)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关联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内,其他行业2倍内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
据实扣除
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Nhomakorabea捐赠支出
12%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下同)。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明细表
据实 据实 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 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额同时缴纳个 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 税;2008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利费 限额 列支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据实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 5%(一般企业) 5%算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 可扣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 15%(财产保险企业) 余额的15%算限额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 10%(人身保险企业) 余额的10%算限额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 不得扣除 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 本年保费收入的25%,适用经营中央 25% 财政和地方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 种 1% 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50% 当年担保费收入 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为当期 费用在税前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 实际发生扣除; 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本,并按企业 所得税法规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在 税前扣除 预提不得在税前扣除 据实 票据 按10年分摊 据实 票据 据实 据实 视情况而定
职工工会经费
8
业务招待费
(60%,5‰)
9 10 11 12
1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30% 不得扣除 捐赠支出 12%
13
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 融企业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 (非关联企业间借款)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
可以扣除
59
研究开发费用
61
税金 咨询、诉讼费
据实 据实 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 资产的,据被扣附后基 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 础上按研发费用的50%加 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 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 的,按成本的150%摊 销) 可以扣除 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 据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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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9条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70条
开办费
可以扣除
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
低值易耗品摊销
—损失类贷款100%
(同上)
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保险公司)
25%
按不超过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的25%,适用经营财政给予保费补贴的种植业险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农业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3号)
担保赔偿准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1%
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明细表(2018年1月)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可税前扣除项目包括:
费用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
未经核定准备金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
固定资产折旧
规定范围内可扣
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第11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7-60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规定范围内可扣
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2-64条
无形资产摊销
不低于10年分摊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关村东湖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4号)
全额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4条
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的烟Biblioteka 广告费(同上)捐赠支出
12%
据实
审计及公证费
据实
研究开发费用
加计扣除
从事国家规定项目的研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扣
《企业所得税法》第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5条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号)
税金
可以扣除
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除
咨询、诉讼费
据实
差旅费
据实
会议费
企业间支付的管理费(如上缴总机构管理费)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租金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
企业内营业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9条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
所得税税款
⑴资本性支出。是指纳税人购置、建造固定资产,以及对外投资的支出。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不得直接在税前扣除,应以提取折旧的方式逐步摊销。
职工工会经费
2%
工资薪金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1条
业务招待费
(60%,5‰)
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关联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款合同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人)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同上)
利息支出(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的)
部分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该期间借款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
一般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5-67条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摊
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
不可扣除
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算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7条
不可扣除
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
不得扣除
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财产,不得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8条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据实
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5条
财产保险
据实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6条
特殊工种职工的人身安全险
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
其他商业保险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费
2.5%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2条
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款)
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8条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关联企业间借款)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提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
15%(财产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算限额
(同上)
10%(人身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算限额
(同上)
不得扣除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
电子设备转运费
据实
修理费
据实
安全防卫费
据实
董事会费
据实
绿化费
据实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电信企业)
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据实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5%(一般企业)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可扣
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0〕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59号)和《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07号)。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止,下同)。其他公益性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扣除。
不得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6条
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
按租赁期均匀扣除
经营租赁租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
分期扣除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7条
劳动保护支出
据实
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8条
(同上)
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
1%
贷款资产余额的1%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5号)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不得扣除
委托贷款、代理贷款、国债投资、应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备金以及金融企业剥离的债权和股权、应收财政贴息、央行款项等不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贷款损失准备金在税前扣除
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