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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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根据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2017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x市场监管消〔2017〕x 号),结合新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局成立“315”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李xx
副组长:张xx、苑xx
成员部门: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市场合同监督管
理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商标广告
监督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质量监督管理处、标准计量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认证
认可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安全监管处、药品
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围绕“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产品质量法》、《食品
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按照“小型分散、灵活多样”的原则,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部分企业和投诉站,采取进社区、企业、商场、超市、学校、投诉站(消费维权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分别组织开展“315”宣传咨询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开展妇女儿童消
费安全宣传活动;与xx时报社深度合作,开办《xx消费》每月专栏和“315”特刊;通过电子显示屏、布标、广告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传递消费维权新理念,倡导
网络诚信新主张,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增强法
律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无忧,健康和谐的消费环境。(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区消费者协会筹备组)
(二)召开“315”活动座谈会。围绕“315”活动重点,结合辖区特点和工作实际,组织消费者代表、消费
维权服务站、投诉重点企业等召开“315”活动座谈会。针对新常态下消费新热点、新模式、新主张,围绕投诉
难点和突出问题共同探讨研究,进行经验交流,广泛征
询建议,谋划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新举措,将消费维权关
口前移。(责任部门:各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引导活动。以宣传法律法规和普及业务知识为核心,与市检验检疫局、食品
检测等专业机构、社区管理部门共同开展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讲解《食品安全法》及食品消费常识,进口奶粉、红酒、水果、化妆品、纸尿裤等热门商品的选购知识,
共同构建食品安全消费防线;结合地域特点及重点行业
结构现状,选取与辖区主要消费类型关系密切的法律法
规进行宣讲,以案说法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各相关直属机构)
(四)开展消费体察等系列活动。以学生为切入点,采取调查问卷和征文的形式,开展“青少年消费文化考
察活动”;组织市食品工业协会、消费者代表,开展走
进“空港制造”消费体察活动;邀请大型商场、超市、
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召开“网络诚信消费无忧”年主题论坛会;与企业联合在商场、商业街、社区举办形
式灵活的维权嘉年华活动、消法知识问答、消费维权咨
询等活动。通过丰富活动内容,更新活动形式,加大消
费教育引导和商品服务监督,提高社会各界自觉履行保
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意识。(责任部门:各相关分局、消费者协会)
(五)开展对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和集贸市场的行政指导、检查工作。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及大型交易网站进
行走访、调研、开展行政指导,倡导网络诚信经营,强
化网络经营者依法履责意识,切实落实法定义务,自觉
保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网络消费者权益
保护制度;加强规范集贸市场公平秤设置与管理工作,
有效遏制市场“短斤少两”欺诈行为,切实保护广大消
费者的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市场合同监督管理处)(六)开展对直销企业及煤炭市场的专项检查工作。加强直销企业、流通领域煤炭监管工作和重点地区街道
打击传销工作,规范直销打击传销,确保燃煤品质;严
厉打击各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督管理处)
(七)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开展保健食品广告、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烟草、非法医疗广告“大检查、大排查、
大整治”行动;做好迎全运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保护消
费者合法权益。(责任部门:商标广告监督管理处)(八)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充分发挥
联席会议的作用,整合内部资源,通过多部门紧密协作,共同打造消费维权多元共治新格局,提升维权效能。(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九)开展手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手机消费行业及近年来手机消费投诉举报较集中的区域,查处
利用销售“合约机”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公平
交易权及无“3C”认证标志、不履行手机“三包”责任
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
(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颁发牌匾、业务培训等活动。对辖区新增的消费维权服务站颁发牌匾,组织开展
业务培训,有效提高消费维权服务站投诉处置工作效率。开展集中更换辖区商品交易市场消费维权提示牌工作。(责任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投诉举报中心〉)(十一)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组织流通领域儿童玩具、空气净化器、家具、一次性卫生用纸、
化肥、农药、针织内衣、家居服等商品的抽样检验;向
社会发布涂料、羽绒服、纸尿裤等14类商品质量抽检公告;向社会发布涂料、羽绒服、纸尿裤等14类商品质量抽检公告。(责任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处)
(十二)开展电子计价秤专项整治工作。对交易市场中销售、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查。在规范市场行为,加强监管的同时,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责任部门:标准计量处)
(十三)开展电梯安全进校园活动。印制宣传画册,主动与区教体委联系,走进校园向广大学生宣传电梯使
用安全知识;采用大讲堂形式,对新修订的《xx市安全
生产条例》实施宣传贯彻。(责任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