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指南)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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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框架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宗旨

在火炬计划旗帜下,聚合发起机构创新创业资源,着眼于40000余家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的创业成长需求,以近60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为工作网点,邀请聚集形成一支创业导师团队,以一对一、一对二的辅导方式,悉心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企业家,实现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20年后全力提升孵化能力服务的新战略目标。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必要性

经过20年的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就,孵化器数量,入孵企业数量,孵化面积及其硬件环境,以及优秀的孵化服务管理经营团队,均确立了世界孵化器大国的地位。根据《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孵化器在新战略思考和新目标设立方面,确立了专业化+创业投资+创业导师的目标方向,提升孵化服务能力成为未来孵化器工作的主线。“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正是实现提升孵化服务能力的有效手段和方式。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使命

成为火炬计划的一支有生力量,承担创新创业精神和创业者

知识技能的传播者,为培育科技创业企业家奉献智慧和热情,成就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事业。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体系设计

(一)创业导师来源

导师受邀原则:

认同火炬计划和创业精神及创业者价值,能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辅导服务。充分考虑导师受邀并能持续充满热情工作的必备条件。尽可能满足目前孵化器、入孵企业对创业导师的迫切需求。

来源:

①成功的技术创业企业家;

②投资、金融专家;

③管理咨询专家;

④科技领域大学、科研院所丰富经验的实践工作者和研究者。

导师团队对创新创业精神感同身受,创业经验丰富,具备热情和奉献精神,对自己的成长过程和成功潜意识充满反哺愿望。

(二)创业导师工作

创业导师的主要工作:

①以一对一、一对二方式对创业者进行创业辅导;

②对孵化器创业联络员或咨询师等实行培训;

③对孵化器决策层进行辅导培训;

④对聚集的共性创业智慧和经验进行整理和传播;

⑤对科技创业环境建设和政府政策导向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创业导师服务

①导师团

对创业导师队伍的称谓,形成基本团队机构体系。

②秘书处

秘书处履行对所有导师的服务功能,按导师工作,设计服务流程,建立服务细则,组成服务团队。

③孵化器

孵化器作为整个火炬创业导师行动中,导师和创业者之间的有效连接点,承担着创业者推荐,配合秘书处进行信息传递和相关对导师的协助服务。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工作目标

未来五年组织1000名创业导师,采取一对一、一对二的方式,辅导3000名以上的创业者,提高创业者的创业成功率,部分杰出的创业者成为中国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创业领军人物。

培训500名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创业辅导员队伍。

通过火炬创业导师及其关联机构的资金投入,探索中国天使投资的模式和途径,带动创业投资进一步关注科技创业企业。

发起单位:“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经济部、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办公室、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共同发起。

发起单位发布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方案、构架和工作规范,负责组织火炬创业导师体系建设,指导和协调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工作。

火炬中心:组织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的方案、构架和工作规范的制定,创业辅导员的培训和相关教材的组织编写。

创业导师团:愿意为提高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培育科技企业作出贡献的、致力于帮助中国科技创业者与科技企业成长与成功的、具备良好声誉并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内科技创新领域成功的企业家、金融投资家、管理咨询专家等。

秘书处:专业为火炬创业导师提供日常服务,信息沟通,创业智慧、经验的编撰、传播以及新价值发现。研究中国科技创业环境和形势发展,对火炬创业导师计划的方针、方式和运行模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按照科技部制定的工作规范,具体组织和遴选火炬创业导师和备选创业企业;跟踪火炬创业导师计划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秘书处由火炬中心牵头,发起单位人员共同派员组成,设科技部火炬中心。

创业辅导员:科技孵化器专职为在孵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的管理人员。创业辅导员需经通过火炬中心组织的系统专业培训,并

确认资质。

创业者:具备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创业者。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导师的条件和义务

条件:

1.致力于帮助提高中国科技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愿意为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公益性服务;

2.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追求创业企业成功运作所获得的精神回报和成就感;

3.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对科技、经济、市场发展有准确的预判;

4.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或有辅导创业者成功的经历;

5.有资金资源,对适合进行投资的项目和企业,愿意率先投入,并积极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义务:

1.每位导师辅导1-2位创业者,保持与创业者的沟通交流;

2.主动了解所辅导创业者的个人及企业发展情况,并针对其困惑和问题给予指导;

3.与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组织机构沟通进展状况,提出意见

和建议;

4.对有成功预期的项目和企业,愿意风险投入,并向创业投资机构推荐。

“中国火炬创业导师行动”创业者的条件和义务

条件:

1.年龄适当,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者;

2.所办企业一般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内注册办公;

3.创业者本人有相当的发展潜力;

4.有意愿与导师就创业与管理问题进行较长时期深入交流和对话,而非寻求单纯的业务帮助;

5.创业者认同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理念,并乐于投入时间与精力;

6.创业者所领导的企业处于企业初创期和良好成长阶段。

义务:

1.创业者提交个人简历及公司介绍、个人创业经历及事业规划、火炬创业导师行动目的简述等申请资料;

2.积极主动地与导师联络交流,同时加强与其他导师的交流;

3.保证培训、与导师见面及每年2次商业计划集中研讨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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