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招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九章特许经营招标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节教学,学生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建设需要办理特许经营招标的初步能力。
一、特许经营招标概念
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主体,投资主体在项目所在地组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在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内独家经营,经营期满后无偿把项目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
采用特许经营的目的,主要是缓解政府当前对公共事业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建设而资金不足的困境,引进民间资本,以双赢的目的达到公共事业的发展。
特许经营适用范围:城市公用事业、城市公共交通、航空、通信、电力等设施和解困房、经济适用房等。
二、特许经营招标类型
特许经营招标类型较多,本书仅介绍基础设施相关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具体介绍如下几种招标类型:
1.BOO模式招标(建设一经营一拥有或不移交)
适用新建项目特许经营融资招标。政府通过招标选定的投资主体拥有项目的完全产权,项目由投资主体全权负责融资、建设、经营和拥有。特许经营投资人在项目建设、运营期间不得损害项目周围环境和其他公共利益、社会利益。
2.BOT模式招标(建造—运营—移交)
适用新建项目特许经营融资招标,BOT模式招标是目前在基础设施中最为常用的招标模式。政府通过招标选定的投资主体(项目公司)与政府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协议规定的范围和时间内,投资主体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投资主体在运营过程中可向招标人或得益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3.BT模式(建造—移交)
适用新建项目特许经营融资招标,BT模式是BOT模式的衍生品。
政府为了解决短期资金建设困难,把把公共事业设施、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投资主体,由投资主体(项目公司)负责投融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投资主体把项目的使用、占有权移交给政府,政府根据回购协议规定,通过分期回购方式支付回购款给投资主体。
4.TOT 模式(运营、维护和移交)适用于已建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政府通过招标选定的投资主体出资购买已经建成的项目设施资产或已经存续的企业的股权,负责项目的基础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运营期满后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投资主体在项目运营期间向招标人或受益用户收取相关费用。
三、特许经营招标要素
1. 特许经营招标条件
a.特许经营必须获得政府的批准;
b.特许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项目类型;
c.项目实施方案已获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方案一般包括参与特许经营的投
标人应具备的条件、特许经营的框架协议、项目建设期和回购期、投资回报率和服务价格的预测、政府的承诺及回购地保证措施。
2.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 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
七条规定,参与特许经营投标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⑴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⑵有相应的注册资本金和设施、设备;
⑶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
⑸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⑹有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
⑺地方性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经营协议是特许经营招标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必须取得政府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26 号《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特许经营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⑴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及有效期限;
⑵产品和服务标准;
⑶价格和收费的确定方法、标准以及调整程序;
⑷设施的权属与处置;
⑸设施维护和更新改造;
⑹安全管理;
⑺履约担保;
⑻特许经营权的终止和变更;
⑼违约责任;
⑽争议解决方式;
(11)双方认为应该约定的其他事项。
4.特许经营招标评标因数
特许经营的评标因数应根据项目的基本情况、要求等因数进行考虑,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设立:项目的建设管理方案、项目的实施技术方案、项目的融资方案、项目的投标报价、项目协议响应方案、项目的运营和维护方案、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的移交
方案、技术培训方案、其他承诺等。
5.特许经营招标注意事项
①特许经营招标的中标公示期为20 日;
②特许经营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与招标人草签项目协议,然后中标人在项目地注册成立项目公司,招标人与项目公司签署包括特许经营协议在内的项目协议。
③特许经营招标的中标人或设立的项目公司不一定是项目的直接施工单位,这有几种情况:
a.中标人或项目公司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和能力的,招标人可在招标文
件中
阐明,投标前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中标人可作为项目直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b.若中标人或项目公司不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和能力的,项目公司应按
照国
家《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公开重新选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参与单位。
c.招标人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阐明,中标人或项目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公开重新选定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相关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