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1)
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1)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第一章绪论1.1 引言公路路产赔偿标准是为了保护公路路产设施的法定权益,维护公路交通秩序,规范路产赔偿行为,促进公路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1.2 目的本标准的目的是明确公路路产赔偿的范围、标准及程序,确保赔偿过程公开、公正、合法。
第二章路产赔偿的范围2.1 公路路产的定义公路路产是指公路管理部门所有或者管理的设施,包括但不限于路灯、路牌、护栏、隔音屏障、标线等。
2.2 路产赔偿的范围路产赔偿的范围包括路产设施的损毁、丢失、迁移等,以及与路产设施损毁等相关的修复、清理、拆除等费用。
2.3 路产赔偿的责任主体路产赔偿的责任主体包括公路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车辆驾驶人等。
第三章路产赔偿的标准3.1 损毁路灯的赔偿标准3.1.1 损毁一只路灯的赔偿标准为10,000元。
3.1.2 损毁一组路灯(含两只)的赔偿标准为20,000元。
3.2 损毁路牌的赔偿标准3.2.1 损毁一块路牌(含支架)的赔偿标准为5,000元。
3.2.2 损毁一组路牌(含两块,不含支架)的赔偿标准为10,000元。
3.3 损毁护栏的赔偿标准3.3.1 损毁一段护栏(长度10米)的赔偿标准为5,000元。
3.3.2 损毁一组护栏(含两段,长度10米)的赔偿标准为10,000元。
3.4 损毁隔音屏障的赔偿标准3.4.1 损毁一段隔音屏障(长度10米)的赔偿标准为8,000元。
3.4.2 损毁一组隔音屏障(含两段,长度10米)的赔偿标准为16,000元。
3.5 维修路面标线的赔偿标准3.5.1 维修一处路面标线的赔偿标准为500元。
3.5.2 维修一组路面标线(含两处)的赔偿标准为1,000元。
第四章路产赔偿的程序4.1 路产损毁的发现和报告当路产设施浮现损毁时,目击者或者责任人应即将向公路管理部门报案,并填写路产损毁报告。
4.2 路产评估和赔偿公路管理部门接到报案后,将派员进行损毁评估,并按照本标准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布日期】2010.06.08•【字号】豫交[2010]47号•【施行日期】2010.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豫交〔2010〕47号)各省辖市交通运输局(委),厅直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现将《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八日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依据《公路法》、《河南省高速公路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豫政办〔2009〕69号、省编委〔2005〕27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厅党组要求和省厅2010年2月22日专题会议纪要精神,为积极推进原市级征稽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充分整合资源,切实规范管理,保持工作有机衔接,确保队伍稳定,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四个重在”的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遵循交通运输部对高速公路发展“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依法行政”和省政府“投资多元化、管理一体化”以及厅党组“管理争第一、服务创品牌”的要求,结合我省高速公路管理实际和路网特点,充分发挥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和原有路政队伍的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加强业务衔接,实现有机融合,确保队伍稳定和管理高效,提高全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水平,实现高速公路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为顺利推进各省辖市新成立路政机构人员转岗从事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成立转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范跃武成员:李卫东双培亮张宏李德华张长留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厅高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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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河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一.引言河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政府政策规定,旨在保护道路使用人和道路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规范高速公路路产赔偿的程序和标准。
本文旨在提供河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详细内容,以供相关方面参考。
二.路产赔偿的范围1. 路产赔偿的主体:路产赔偿主体包括道路使用人和道路所有人。
2. 路产赔偿的范围:路产赔偿的范围包括道路土地征收、道路绿化、道路设施等。
三.路产赔偿的程序1. 申请程序:道路使用人根据需要向路产赔偿管理部门递交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
2. 审查程序:路产赔偿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等。
3. 评估程序:路产赔偿管理部门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受影响的路产进行评估,确定赔偿金额。
4. 赔偿程序:赔偿款项由路产赔偿管理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支付给道路使用人或道路所有人。
四.路产赔偿标准1. 道路土地征收: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和征地补偿政策确定征收补偿标准。
2. 道路绿化:根据绿化工程造价进行赔偿,包括苗木费、劳务费等。
3. 道路设施:根据不同设施的功能、规模等进行赔偿,包括护栏、标志牌、路灯等。
五.附件本文档附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申请表格、赔偿标准明细表等。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道路使用人: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驾驶员或者道路使用单位。
2. 道路所有人:指高速公路的管理者或者拥有者。
3. 土地市场价格:指土地的市场交易价格。
4. 征地补偿政策:指国家或省级政府关于土地征收补偿方面的政策法规。
河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一.引言本文档旨在提供河南省高速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以保障道路使用人和道路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明确路产赔偿的范围、程序和标准,确保赔偿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路产赔偿的范围1. 道路土地征收:涉及河南省高速公路的土地征收,包括农用地和建设用地。
2. 道路绿化:涉及沿线的绿化工程,如栽种树木、草坪建设等。
2022年最新农村高速公路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实行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
(一)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
1、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二)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豫高法[1997]78号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正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豫高法[1997]78号)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受理1、人民法院受理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后称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之外,当事人还应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事故赔偿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在符合前款规定的前提下,不论公安机关进行调解的程序是否完备、对方当事人是否收到前款所述的公安机关出具文书,人民法院均应对案件进行受理。
2、当事人仅就公安机关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伤残评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当事人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双方均未报案,没有经过公安机关处理,或在公安机关处理期间,一方以扣车为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之后,一方当事人就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时对方当事人非法扣留其车辆、货物或其他财产造成损失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予以受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不予处理的,如当事人就交通事故所受损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对损害赔偿进行了调解,且当事人已经对调解书自动履行完毕,受害人以伤情发生变化需增加医疗费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赔偿的,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022年河南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
2022年河南省最新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全2022年最新的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依据是什么呢?交通事故赔偿具体的计算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看下文了解详情!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标准表
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
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X伤残系数X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X20年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X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X抚养年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X住院天数
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年)X误工时间
8、护理费=医疗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X护理天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10、交通费=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11、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X住宿时间
12、营养费=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3、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
14、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
公路赔偿标准
公路赔偿标准公路赔偿标准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受害者进行赔偿的标准。
公路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就公路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介绍。
首先,公路赔偿标准的确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在确定公路赔偿标准时,需要考虑受害者的损失情况、责任比例、保险赔付等因素,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确保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其次,公路赔偿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损失赔偿、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对于车辆损失赔偿,一般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和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同时考虑车辆保险的赔付情况。
对于人身伤害赔偿,需要综合考虑受害者的伤情、治疗费用、误工费等因素进行赔偿。
对于财产损失赔偿,需要根据财产损失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再次,公路赔偿标准的具体执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有着明确的规定,各方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依法进行赔偿,确保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公路赔偿标准的确定需要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认知和理解,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综上所述,公路赔偿标准的确定对于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确定公路赔偿标准时,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各方利益,确保赔偿标准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具体执行,加强社会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认知和理解,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
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管理办法(试行)
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05-11—1 16:36:03 信息来源:一、为了加强对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的管理,确保受损公路及附属设施尽快恢复其正常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及市财政局《关于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收缴和使用意见的函》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上公路(含县级公路)发生的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适用本办法;乡级及其以下公路参照执行.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造成公路路产损失的,应按照《北京市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标准》向公路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失赔(补)偿费(以下简称“赔(补)偿费")。
四、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费管理实行集中管理、统筹使用.五、收取赔(补)偿费须使用市财政局监制的《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银钱收据》(以下简称“收费票据”).六、赔(补)偿费收缴范围:(一)损坏公路、公路附属设施的;(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的;(三)因工程需要占用、挖掘公路的;(四)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五)在公路用地、建筑控制区内及跨越公路、修、架、埋设管线的;(六)因工程需要砍伐、移植公路行道树的.七、对赔(补)偿费收费票据实行统一管理:(一)市公路管理机构向市财政局领取赔(补)偿收费票据,并设专人管理;(二)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所用收费票据向市公路管理机构领取,并设专人管理;(三)区县公路管理机构下设的路政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要严格相互间票据领取及交款手续,建立赔(补)偿费收支台帐;(四)区县公路管理机构下设的路政管理部门应将收取的赔(补)偿费及时交到财务部门.不得截留、坐支、挪用,不得私设小金库;(五)区县公路管理机构收取的赔(补)偿费应单独立帐,按月汇交到市公路管理机构。
八、赔(补)偿费的收取:(一)赔(补)偿费严格按照《北京市公路路产损失赔(补)偿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二)根据损坏公路路产的案件中实际发生数量,收取赔(补)偿费,并应单独组卷,统一编写档案编号;(三)处理公路赔(补)偿案件,应制作、送达《北京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通知书》,并将《北京市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通知书》附案卷中。
交通-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收费
行政事业单位收费(交通-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收费)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批准文号定价形式定价部门备注1 公路路产损坏赔偿收费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2 路面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3 污染路面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4 油漆、涂料等建筑材料污染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等级公路200。
5 在公路路面上抛洒泥沙、砖、石、垃圾、铁屑、玻璃元/平方米一般公路2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等级公路50。
6 腐蚀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等级公路200。
7 废水污染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1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等级公路20。
8 损坏、挖掘砂土、砂石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20-3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二级公路取上限,三、四级公路取下限9 损坏、挖掘沥青表处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50-6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 损坏、挖掘沥青贯入式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60-8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1 损坏、挖掘沥青混凝土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100-12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等级公路150-200。
12 损坏、挖掘水泥混凝土路面元/平方米一般公路100-1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等级公路200-250。
13 车轮钢圈、履带车碾坏路面元/米一般公路10-2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等级公路20-30。
14 钢材及其他物件划伤路面元/米.一般公路5 甘价费政府省项省高等级公28 桥、涵、隧道元/延米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29 损坏钢筋混凝土桥栏杆元/延米一般公路200-4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500-100030 损坏钢管桥栏元/根300-4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31 损坏钢筋混凝土护栏柱元/米一般公路40-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80-10032 损坏管涵直径1米以下(含1米)元/米600-1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33 直径1米以上元/米1500-3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34 损坏钢筋混凝土箱涵、盖板涵(包括通道)跨径2米以下(含2米)元/米一般公路15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300035 跨径2米以上元/米一般公路15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600036 堵塞涵洞元/米一般公路20-3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40-5037 堵塞涵管、水沟元/米30-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38 在隧道上方挖土采石元立方米50-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39 交通标志、安全设施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40 红砖路缘石元/延米5-1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一般公路中二级公路取上限,三、四级公路取下限高等级公路中一级、高速公路取上限,二级专用公路取下限41 混凝土路缘石元/延米一般公路60-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100-20042 路边轮廓标元/根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100-15043 里程碑元/块一般公路50-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100-15044 公路界桩元/根一般公路50-8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80-10045 分界牌、地名牌元/块一般公路300-5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1000-150046 混凝土百米桩元/根一般公路2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高速公路2547 标志牌元/平方米8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铝合金工程级反光标志48 铝合金超工程级反光标志元/平方米12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49 铝合金高强级反光标志元/平方米15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50 铝合金钻石级反光标志元/平方米2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51 铝合金反光标志拼装牌元/平方米24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52 标志杆元/根18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水泥制品3米以下53 水泥制品3米以上元/根23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54 钢管立柱直径D75毫米-273毫米元/根3000-4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55 钢管悬臂式直径D89毫米-273毫米元/套2400-10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56 门架元/座按恢复费用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57 标线元/平方米30-8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热熔标线修复取上限58 突起路标元/只50-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金属道钉、猫眼取上限59 锥形路标元/个100[2004]397号定价标收费60 护栏板元/米4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金属制品61 护栏立柱元/根3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金属制品(含基础)62 护栏包头元/块3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金属制品63 钢缆索元/米2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64 支承架元/套22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与支柱配套65 活动护栏元/节6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66 钢筋混凝土护栏元/米6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67 诱导标志元/只6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68 防眩设施元/块200-2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金属制品取上限69 道口标柱元/根160-3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直径D80毫米-140毫米70 安全桩元/根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71 警示墩元/座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72 隔离栏栅基座元/块50-1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钢筋混凝土取上限73 隔离栏栅元/米2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钢管式隔离栏74 简装金属网状制品元/米2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75 精装金属网状制品元/米4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76 收费亭及设施[2004]397号定价标收费77 收费亭及亭内设施元/个按实际损坏的价值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78 防撞柱元/根2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79 亭外摄像机元/台按实际损坏的价值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0 亭外费额显示器元/套7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1 亭外通行信号灯元/套3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2 亭外车型分类标志元/套72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3 紧急警报系统元/套5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4 电动栏杆整机元/台按实际损坏的价值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5 电动栏杆横挡杆元/根15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6 手动栏杆元/套4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7 车辆检测器元/台35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8 车辆检测器环形线圈元/只1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89 通信井盖元/个7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0 通行井金属件元/个1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1 紧急电话元/台12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2 光缆元/盘30000元/25芯.公里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3 子管元/每处3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4 水泥电缆管道元/块32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5 管箱元/个4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6 光缆中断元/条3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7 瓷砖柱面元/平方米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8 铝塑柱面元/平方米6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9 不锈钢柱面元/平方米3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0 供电线路元/米/条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1 配电箱及线路元/套7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2 车道交通信号灯元/套8000-10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3 可变限速标志元/台按实际价值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4 可变限速标志控制器元/台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5 可变情报板元/台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6 彩色电视摄像机元/台26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7 公路绿化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8 落叶乔木元/株20*胸径(厘米)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9 常绿乔木元/株40*胸径(厘米)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10 各类灌木元/株20-8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根据树种价值赔偿111 各类花卉元/株20-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根据花卉品种赔偿112 草皮、草坪元/平方米20-4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13 其他特殊树种、植被按实际价值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1 紧急电话元/台12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2 光缆元/盘30000元/25芯.公里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3 子管元/每处3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4 水泥电缆管道元/块32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5 管箱元/个4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6 光缆中断元/条3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7 瓷砖柱面元/平方米1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8 铝塑柱面元/平方米6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99 不锈钢柱面元/平方米3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0 供电线路元/米/条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1 配电箱及线路元/套7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2 车道交通信号灯元/套8000-10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3 可变限速标志元/台按实际价值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4 可变限速标志控制器元/台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5 可变情报板元/台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6 彩色电视摄像机元/台2600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7 公路绿化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8 落叶乔木元/株20*胸径(厘米)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09 常绿乔木元/株40*胸径(厘米)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10 各类灌木元/株20-8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根据树种价值赔偿111 各类花卉元/株20-5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根据花卉品种赔偿112 草皮、草坪元/平方米20-40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113 其他特殊树种、植被按实际价值赔偿甘价费[2004]397号政府定价省项省标收费。
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
一、国家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一)、高速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72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16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由省征地事务服务处具体组织实施,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对耕地而言,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方法说明:一
级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为100%、
残 疾 11 赔 偿 金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 受害人户籍地、经常 居住地(以标准高者
二级伤残为90%,依此类推,十 级伤残为10%。受害人有多处伤 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伤残赔 偿指数为基础,每增加一处伤残 所增加的附加指数,按照所增加 伤残的伤残赔偿指数的十分之一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试行)
序 号赔偿项目
计算方法
必要证据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
医疗费发票,结合病 1.医疗费发票;
1
医疗费 历资料和医疗费清单 2.医疗费清单;
据实计算。
3.病历资料。
说明
1.医嘱确定的与交通事故损害有 关的院外购药费用应计入赔偿范 围。 2.过度医疗、挂床、贵宾医疗等 不合理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 3.对治疗必要性、合理性的争议 由侵权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偿义 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6
营养费 20元/天×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就 医 7交 通 费
市内 市外
20元/天×门诊次数或 者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乘坐长途汽车、火车 、飞机等交通工具, 按照交通费发票等据 实计算,但一般不得 超过国家一般工作人 员出差标准。
1.交通费发票等; 2.转院医嘱。
8
住院伙食补助 费
50元/天×住院天数
病历资料
残疾辅助器具 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
费
费用×器具数量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或 者司法鉴定意见书
器具配置机构意见与司法鉴定意 见不一致的,一般以鉴定意见为 准。
事故纠纷处理地或者 受害人户籍地、经常 居住地(以标准高者 为准)上一年度农村 农村居民 居民人均纯收入×20 年(受害人60周岁以上 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 少1年;75周岁以上 的,按5年计算)×伤 残赔偿系数
河南省损坏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补偿收费标准
十八条规定
200
按高温造成路 面的使用寿命
缩短赔偿
造成路面松散型 破坏
10
影响通行、有偿
未经批准的应
占有正
影响通行、有偿 路法》第四十四条、第四 占有、损害公路 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
国道按15年, 影响公路改扩建 200 省道按10年一 、设施安全、路
次性收取 容路貌有偿占用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米
平方米 平方米
米 套
5001000 7001000 15002000
200
500
200
孔径3米以上按 实价赔偿
孔径1.5米以上 按实价赔偿
孔径4米以上按 实价赔偿
破坏公路设施安 全、完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路法》第四十七条、第五
十条规定
100 隔离墩连接钢
100 管按此标准赔
立方米
17、挖掘路肩、边坡 18、挖掘土墙、护坡
立方米 立方米
19、顶管施工下穿公路
米
20、在公路下方挖掘采矿造成 公路滑坡、沉陷
50
100
包括县、乡公 路
200
破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路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300
包括县、乡公 路
20
金属屑、玻璃 屑每平方米加
20元
影响通行、破坏 路容路貌
100 150
65、损坏收费亭设施
座
66、自动升降栏杆
根
67、收费站其他公路附属设施
6001000
按恢复费用计 收
升降机损坏按 实收费
按恢复费用计 收
破坏公路附属设 施、影响正常工
作开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路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XX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重新制订《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通知粤交路[1998]38号各市、县、自治县交通局(委)、财政局、物价局,省公路局、省物价检查所:根据省人民政府颁布的《XX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的具体标准,由省公路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物价主管部门联合制发”的规定,1992年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制订的《损坏公路路产赔偿、罚款标准》(粤交公[1992]261号)已实施多年,由于材料价格、人工费、汽车台班费、机械使用费等都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进行调整;同时,根据管理的需要,有些新的项目和标准也需列补。
为了贯彻《公路法》和《XX 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我们重新制订了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处理公路路产损坏赔偿,由公路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收取的路产赔偿费由公路管理部门或交由公路经营单位用于被损坏的路产修复。
二、损坏公路路产赔偿金额,按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和与之相对应的赔偿标准计赔。
被损坏公路路产损坏程度由公路路政和公路养护部门共同确定。
如损坏路产当事人对损坏程度有异议,可向其上一级公路主管部门要求复议。
三、因建设施工需要挖掘公路和,工程完工后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不低于该段公路原有技术标准予以修复;修复后,由公路路政管理机构验收。
不修复的,应按本赔偿标准的相应项目标准计赔。
四、本赔偿标准为赔偿最高限额。
各市(地级市)交通、财政、物价部门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本赔偿标准内制定符合本市情况的赔偿标准。
五、本《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自1998年5月1日起执行。
原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联合颁发的粤交公[1992]261号文同时停止执行。
损坏公路路产赔偿标准一、标志牌(一)三角形反光标志牌1.边长130CM(高强级)2.边长130CM(工程级)3边长110CM(高强级)4.边长110CM(工程级)5.边长90CM(高强级)6.边长90CM(工程级)7.边长70CM(高强级)8.边长70CM(工程级)(二)圆形反光标志牌1.直径120CM(高强级)2.直径120CM(工程级)111213141516171819 203.直径100CM(高强级)4.直径100CM(工程级)5.直径80CM(高强级)6.直径80CM(工程级)7.直径60CM(高强级)8.直径60CM(工程级)(三)正(长)方形氢光标志牌1.高强级2.工程级(四)正(长)方形不反光标志牌1.铝板2.铁板块块块块块块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1450790930505520280145079055030021222324252627 28二、标志牌支柱(一)单柱式(二)双柱式(三)单悬臂式1.114MM(4英寸)2.140MM(5英寸)(四)双悬臂式1.165MM(6英寸)2.219MM3.245MM(五)门式(龙门架)座组座座座座座430850281033106890956013570视损坏程度确定293031323334353637383940414243 三、其它标志(一)钢管反光示警桩1.89MM(3英寸)2.114MM(4英寸)(二)水泥钢筋砼示警桩,标柱(三)公路界桩(四)百米桩(五)里程碑(水泥砼)(六)锥形交通路标1.高75CM(反光套)高50CM(反光套)2.高75CM(不反光)高50CM(不反光)(七)轮廓标1.钢筋砼柱式2.玻璃钢柱式3.附着式(八)路面标线1.热熔2.冷涂(九)突起路标根根根根根座个个个个根根块平方米平方米300350120130302801401051208510020055804044 451.道钉2.瓷标块块10010464748495051525354 55四、路面、路基(一)水泥混凝土路面(二)沥青路面(三)沙土路面(四)土质路肩或边坡(五)浆砌护坡、锥坡(六)石渣路肩(七)沥青路肩(八)水泥路肩(九)路基(未筑路面时适用(十)顶管穿过公路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平方米22015050408545100150503001、挖掘水泥路面深度超过25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25%计算;挖掘其他路面深度超过20CM的,每增加10CM,按面积增加35%计算。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一、交通事故的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要第一时间选择报警,方便日后理赔,无论是法院起诉还是私下调解,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都方便很多。
二、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按照类型可划分为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按照内容可划分为事故认定书和事故证明书。
(1)简易程序。
交通事故有以下情况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来进行处理:仅造成人员轻微伤的;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 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简易程序可一名交警处理。
(2)一般程序。
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事故认定书。
至少要两名交警处理。
(3)事故证明书(道路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无法划分责任或无法证明事故发生)。
河南省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处理事故证明书时,通常情况下会按照事故双方同等责任来计算理赔。
(4)检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
完整word版,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
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路政管理,维护高速公路路产路权,保障高速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境内的收费经营性高速公路。
第三条省辖市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办法的实施。
第四条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涵、隧道、构造物、标志牌、绿化带、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照明设施、养护施工材料以及高速公路用地等,依法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非法侵占和破坏。
第五条高速公路路产损坏赔(补)偿费是指单位或个人因损坏和占用高速公路路产而承担的,用于修复被损坏和占用的高速公路、恢复高速公路路产原有功能的费用。
有下列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应向高速公路经营管理机构缴纳路产损坏赔(补)偿费:1、修建铁路、机场、电站、通讯设施、水利工程、跨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电缆或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占用、挖掘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用地、利用高速公路设施或对高速公路路产造成损坏的;2、交通事故等原因对高速公路路产造成损坏的;3、经批准确需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铁轮车、履带车等机具,限高、限载、限宽、限长标准的超限运输车辆,为保证通行而采取的技术保护措施和修复损坏部分所发生的费用。
4、因泄露、排放、抛洒油污、沙石、玻璃、铁屑、酸类物质等对公路造成污染和损坏的;5、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河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造成公路损坏的其他行为。
第六条《河南省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补)偿收费标准》所列为单项赔(补)偿最高标准。
发生两项以上损坏的应分别计算加总。
具体估价鉴定,按照《河南省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估价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在收取损坏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赔(补)偿费前,须到市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国家规定的统一票据。
高速公路拆迁赔偿标准
高速公路拆迁赔偿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速公路的建设和改造已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高速公路建设和改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到拆迁赔偿问题。
因此,了解高速公路拆迁赔偿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高速公路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补偿费,在高速公路建设或改造过程中,需要征用一定范围的土地。
根据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对于被征用的土地,应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包括土地的基准地价、地上附着物、破坏补偿等。
2. 房屋补偿费,对于因高速公路建设或改造而需要拆迁的房屋,居民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相应的房屋补偿费。
补偿标准一般包括房屋的评估价值、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等。
3. 生活困难补助,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居民,应当给予相应的生活困难补助。
这包括临时生活补助、就业补助、医疗补助等。
4. 生产设施补偿,对于因拆迁而导致生产设施损失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生产设施补偿。
补偿标准一般包括生产设施的评估价值、搬迁费用、重建费用等。
除了以上几个方面的补偿标准外,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考虑其他可能涉及到的补偿内容,以确保被征用方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高速公路拆迁赔偿标准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不得随意变更或压低赔偿标准。
同时,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在执行拆迁赔偿工作时,应当尊重被征用方的合法权益,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好被征用方的合法权益。
总之,高速公路拆迁赔偿标准是保障被征用方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应当严格执行,并在实际操作中充分考虑被征用方的合法权益,确保拆迁赔偿工作的公平公正。
希望相关部门和单位能够加强对高速公路拆迁赔偿标准的宣传和执行,让被征用方能够得到合理、公正的赔偿,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河南省内高速收费标准
河南省内高速收费标准河南省内高速公路是连接城乡、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交通枢纽,对于车辆通行收费标准也备受关注。
根据最新规定,河南省内高速收费标准将有所调整,以更好地适应交通发展的需要,以下是具体的收费标准:一、小型车辆(含七座以下客车、轻型货车)。
1. 城市快速路,根据不同路段采取不同的计费方式,一般为按次收费或者按距离计费。
2. 高速公路,按照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为每公里0.5元至1.2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实际路段为准。
3. 收费时间,高速公路收费时间为每天7:00-22:00,超出收费时间段的车辆可享受免费通行。
二、大型车辆(含七座以上客车、重型货车)。
1. 城市快速路,按照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进行收费,一般为按次收费或者按距离计费。
2. 高速公路,大型车辆的收费标准相对较高,按照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进行收费,具体标准为每公里1.2元至2.5元不等,具体收费标准以实际路段为准。
3. 收费时间,与小型车辆相同,高速公路收费时间为每天7:00-22:00,超出收费时间段的车辆可享受免费通行。
三、特殊车辆(含军车、警车、消防车等)。
特殊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可享受免费通行政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便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核实。
四、电子收费系统。
河南省内高速公路实行电子收费系统,车辆通行时可选择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方式,方便快捷,避免排队等待。
同时,也可采用手机支付、微信支付等电子支付方式进行高速通行费用的支付。
以上即是河南省内高速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广大车主在通行时能够遵守相关规定,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管理,确保收费标准的公平合理,为广大车主提供更加便利的交通服务。
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1)
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 (1)一:一:引言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是为了保障公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的路产损失进行合理赔偿而制定的。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二:路产赔偿的范围1. 路产赔偿的定义路产赔偿是指公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因为施工、拆迁、修缮等原因造成的路产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2. 路产赔偿的类型(1) 建筑物赔偿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用途确定赔偿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房屋修缮费用等。
(2) 绿化设施赔偿根据绿化设施的种类和规模确定赔偿标准,包括树木移植费用、草坪修复费用等。
(3) 道路设施赔偿根据道路设施的性质和规模确定赔偿标准,包括路灯、交通标志牌、护栏等设施的损失费用。
三:路产赔偿标准的确定1. 赔偿标准的制定依据路产赔偿标准的制定依据包括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公路管理部门的要求。
2. 赔偿标准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类型的路产,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确定赔偿标准。
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一。
3. 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承担路产赔偿责任的主体包括相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维护单位等。
四:路产赔偿的流程1. 申报赔偿路产损失发生后,受损单位需要向公路管理部门提出赔偿申请,并填写相关的申报表格。
2. 验收评估公路管理部门将对申报的路产损失进行验收评估,确定损失的程度和赔偿标准。
3. 赔偿支付经过评估确定赔偿金额后,公路管理部门将及时支付赔偿款项给受损单位。
五:附件本文档涉及到的附件详见附件一。
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公路管理部门:负责公路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部门。
2. 施工单位:负责公路建设施工的单位,包括建筑公司、工程队等。
二:一:引言本文档旨在说明河南省公路路产赔偿标准,保障公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的路产损失得到合理赔偿。
二:路产赔偿范围1. 定义路产赔偿是指在公路建设和维护过程中,由于施工、拆迁、修缮等原因造成的路产损失,需要进行补偿。
2. 赔偿类型(1) 建筑物赔偿根据建筑物的性质和用途确定赔偿标准,包括房屋拆迁补偿、房屋修缮费用等。
高速通行费补偿标准
高速通行费补偿标准高速通行费是指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需要缴纳的费用,用来维持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维护。
由于一些原因,有时候公路出现异常,导致车辆无法正常通行。
为了保障道路用户的权益,对于因为高速公路的原因造成的通行障碍,政府在某些情况下会给予补偿。
关于高速通行费补偿标准,首先应明确补偿的目的是保障公路使用者的权益,减少用户因道路异常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补偿标准的制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并以科学的方法和数据为依据。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参考标准。
对于高速公路的施工和维护引起的通行障碍,如施工占道、路面修补等情况,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停车时间和车辆类型来确定。
每辆小型车每小时补偿20元,在高峰时段补偿30元。
这样的补偿标准既可以平衡道路使用者的经济损失,又不会过于提高政府的负担。
对于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引起的通行障碍,补偿标准应更加灵活。
可以根据灾害的程度和影响范围来确定补偿金额。
在灾害严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可以对受影响地区的车辆免费通行一段时间,或者提供特殊的通行证,减小用户的经济压力。
对于因高速公路管理和服务不周而引起的通行障碍,也应该进行补偿。
对于无故收取通行费或者通行费收取错误的情况,应当及时退还或调整收费金额,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补偿。
这样可以促使管理部门提高服务质量,同时也保护了用户的合法权益。
在制定高速通行费补偿标准时,应该注重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议。
可以通过听证会、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集用户对补偿标准的看法和意见。
这样可以使补偿标准更加科学和公正,提高用户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需要注意的是,高速通行费补偿标准应当与高速公路的建设和维护相适应,并与国家财政状况相匹配。
过高的补偿标准可能会给财政造成重压,过低的补偿标准又不能真正保障用户的权益。
在制定补偿标准时应兼顾各方利益,达到平衡的目的。
高速通行费补偿标准的制定是一项复杂而重要的任务。
应该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为指导,参考科学的方法和数据,注重用户的意见和建议,并与国家财政状况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