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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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0至2002年城市与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0至2002年城市与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

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0至2002年城市与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10•【字号】冀字[2000]26号•【施行日期】2000.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00至2002年城市与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冀字[2000]26号)近年来,我省城市建设发展很快,城市功能明显改善,城市面貌变化很大,小城镇建设正在兴起。

但是,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还不适应,与先进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为加快城市和小城镇建设,提高城镇化水平,现提出全省2000至2002年城市建设和小城镇建设指导意见。

一、加强城市建设,推动城市现代化进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要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摆脱传统计划经济模式,充分发挥城市规划对土地与空间资源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作用;城镇化进程加快,推动城镇发展的一体化,要求区域城镇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的有机衔接;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实施,要求城市发展理念既注重产业集中又注重生态环境;新世纪城市应更多地体现文化内涵,要求加强城市设计,搞好城市形象工程,塑造城市特色。

(一)城市建设的基本思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以保证下世纪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优化城市功能为目标,以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和塑造城市总体形象为主攻方向,以深化改革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坚持近期与远期、内涵挖潜与扩大外延相结合,完善城市规划体系,突出城市设计,提高规划设计水平;抓住有利时机,继续加大投入,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宅建设,提高城市品位和环境质量;依法加强管理,理顺管理体制,加大整治力度,发挥城市整体功能;按省会、10个设区市、县城(县级市)和小城镇四个层次,逐级抓落实,2000年取得一定成效,二、三年内上一个新台阶。

张家口铁路地区总图研究

张家口铁路地区总图研究

张家口铁路地区总图研究蒋伟平【摘要】张家口市既有铁路为简单的丁字型布局,随着新一轮铁路建设高潮的掀起,除既有京张、京包铁路外,将有集张、准张、桑张、张唐和京张城际、大张客运专线引入,使之成为有8条铁路引入的大型铁路地区,因此,有必要对该地区的铁路总图进行专题研究.【期刊名称】《铁道标准设计》【年(卷),期】2009(000)004【总页数】3页(P19-21)【关键词】地区;铁路;总图;研究【作者】蒋伟平【作者单位】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10005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2121 既有铁路概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1.1 既有铁路概况张家口市位于河北省西北部,是历史上察哈尔省的首府所在地,自古便是京西北交通及军事要塞。

中国第一条自主修建的铁路京张线自北京北站引出,越西山经康庄,过官厅水库走怀来(沙城)、下花园、宣化,再经沙岭子、张家口南站后转向北,穿越市区,终止于张家口站。

京包铁路自北京北至张家口南段与京张铁路共线,在张家口南引出后,经孔家庄一路向西经大同转向北至集宁,再西行至包头。

既有张家口铁路地区范围西至京包线郭磊庄站,东至京张线沙岭子东站,北至张家口站。

地区内共有张家口、张家口南、郭磊庄、王玉庄、孔家庄、沙岭子、沙岭子东等7个车站,呈丁字形布局。

地区主要车站概况如下。

(1)张家口站为地区主要客运站,位于市中心,为京张铁路的终点站,尽头式布置。

设有客车和货车到发各3条,调车线2条,旅客站台2座,站修所、机务整备点各1处,有粮食专用线和煤机等多条专用线接轨。

(2)张家口南站为地区主要技术作业站(区段站),位于既有城市南部,一级二场横列式布置。

设有正线3条,到发线8条,调车线8条,旅客站台2座,车辆段、机务段各1处。

货场位于站同左。

有军专线、救援线(现作为机待线)及多条专用线接轨。

除上述两站外,其余均为中间站。

其中,沙岭子站规模较大,设有正线2条,到发线3条,调车线4条,货物线3条,旅客站台3座,有电厂专用线在车站接轨;孔家庄站其次,设有正线2条,到发线2条,货物线2条,旅客站台2座,军用站台1座,货物站台2座,另有接触网变电站和沥青、石油专用线接入。

张家口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张家口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张家口市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九月目录前言 (IV)一、自然与经济社会情况 (1)(一)自然状况 (1)(二)社会经济状况 (2)(三)土地利用现状 (3)(四)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资源潜力情况 (6)二、规划实施评估情况 (9)(一)主要规划指标历年修改变化情况 (9)(二)耕地保有量情况 (12)(三)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与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13)(四)建设用地规模执行情况分析 (13)(五)生态用地变化情况 (14)(六)节约集约用地情况 (15)(七)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15)三、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17)(一)规划调整完善的指导思想 (17)(二)规划调整完善的原则 (17)(三)规划调整完善依据 (18)四、土地利用规模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 (22)(一)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调整情况 (22)(二)农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 (24)(三)建设用地规模结构与布局调整优化 (26)(四)基础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调整情况 (30)五、“三线”划定 (31)(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划定 (31)(二)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31)(三)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33)六、土地利用分区调整优化情况 (35)(一)允许建设区调整情况 (35)(二)有条件建设区调整情况 (35)(三)限制建设区调整情况 (35)(四)禁止建设区调整情况 (36)七、对本轮规划编制过程中的错误纠正情况 (37)八、规划调整完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 (38)(一)对规划目标的影响分析 (38)(二)对土地利用布局变化的影响分析 (38)(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分析 (39)(四)对经济发展影响分析 (39)(五)结论 (40)九、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1)(一)行政保障措施 (41)(二)经济保障措施 (41)(三)优先盘活存量土地利用措施 (42)(四)加强规划宣传建立公众参与制度 (42)前言《宣化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宣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自批准实施以来,较好地发挥了战略引领和宏观管理作用。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9.29•【字号】张政办[2011]30号•【施行日期】2011.09.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张政办〔2011〕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张家口市养老服务体系“十二五”发展规划为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人口老龄化水平相适应,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冀政〔2010〕72号),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和问题(一)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加大养老服务社会化推进力度,养老机构数量和床位数持续增长,供养功能不断提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骨干,各类服务机构协调发展、多种服务形式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初具雏形。

一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初步建立。

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60岁以上老年人24.2万人纳入农村低保,占农村低保对象的72%,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

全市2.5万名农村五保对象供养待遇全面落实。

推行了农村养老保险试点,6.5万农村老年人领取了养老金。

新农合、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解决了老年人就医问题。

二是城市社区养老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建立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6个、社区养老服务站81个,街道、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逐步加快。

居家养老呼叫网络开通运营,入网户数已突破1.5万户,1500多家加盟企业进入了居家养老服务产业。

1--张家口山中城说明书10-7ok

1--张家口山中城说明书10-7ok

第一部分规划背景张家口,京西重镇、三省通衢,是典型的塞北城市,距省会石家庄市306公里,北接内蒙古自治区,南傍保定市,西连山西大同市,东南距北京仅199公里。

全市属寒温带大陆性气候、风多雨少,气候干燥,多年平均气温1.2-9.1度,坝上多年平均降水量360-400mm,坝下400-500mm,多年平均雨水蒸发量850-1200mm,干旱指数2.0-2.5,无霜期90-130d,“十年九旱”是张家口典型的气候特征。

张家口市地处内蒙古高原与华北平原过渡地带,境内地貌特殊,山地、丘陵约占三分之二,小平原、河川约占三分之一。

近年来,随着张家口市的经济快速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位于西山、东山之间主城核心区城市人口高度密集,城市用地日益紧张,且核心区内产业结构调整,部分传统产业“退二进三”,进行土地功能置换急需相应的发展空间;第二产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和支撑,必须为第二产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用地;同时,在未来二十年内,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将急剧增加,城市用地需求也相应增大。

这些因素都要求拓展城市空间,增加城市建设用地,以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

为了保证张家口市经济持速增长,开拓新的城市空间,构架新的城市格局,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张家口市对周边城镇的辐射力和吸引力,实现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张家口市政府经过认真研究,科学论证,确立了“西展东扩”、“扩城上山”,大力开发可利用浅山区,打造“宜居城市”的发展战略。

2006年以来,张家口市政府先后划拨给通泰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各类土地10块、4432.12亩,即通泰集团1~9号地和通泰物流园区;确定划拨但尚在办理确权手续的5块、约14903.5亩,即交通生态园、西山公墓原公用事业管理局“增绿添彩”景区、新园景区、大二期“增绿添彩”用地和西山产业集聚区后勤保障基地。

两项合计19335.62亩。

通泰集团公司迎合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方针,结合自身土地资源的特点和发展需要,提出了建设“山中城”项目的发展构想。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10修订)word版本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10修订)word版本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证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桥西、高新、新区、宣化、下花园区)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应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接依据,尚无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或者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内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建设部公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第六条根据主城区实际建设情况,将主城区划为两类建设区域,以不同指标控制规划及建设管理,具体划分如下:一类建设区:主城区城市外环线内纬一路以北的区域。

宣化区西至柳川河、南至洋河北岸500米外、东至胜利路、北至京藏高速区域(即旧城区)。

下花园全区。

二类建设区:第一类建设区未涵盖的其它区域。

第七条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确需变更的,按相关程序报政府批准。

第八条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发建设的原则,应尽量与周边用地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实施,不宜零星插建。

零星用地是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含居住用地与其他用地兼容);小于2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用地形状不规则、与城市道路不相连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用地。

零星用地应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整体实施的原则,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

对于无法整合的零星用地,优先实施城市绿地、道路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允许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等建设项目。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1•【字号】政办字[2010]73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字〔2010〕73号)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房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一日张家口市中心城区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实施方案根据全市三年大变样重点工程建设任务目标和我市集中供热项目建设的总体规划,我市决定逐步拆除单台容量7MW及以下燃煤锅炉,实行联网集中供热。

为完成拆除并网工程任务,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实施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能减排,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城市为基本工作目标,以促进供热行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拆除并网”工程,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实现城镇面貌“一年一大步,三年大变样”。

按照“统一政策、部门联动、属地政府负责,企业具体实施”的原则,各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相关部门或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共同做好“拆除并网”工作。

二、工作目标2010年中心城区继续加大集中供热工程实施力度,新增集中供热面积870万平方米,其中:大唐许家庄热电厂370万平米,桥东区260万平方米,桥西区240万平方米。

为完成上述任务,中心城区共需拆除或改造燃煤供热锅炉房100座,其中桥东区49座(含许家庄热电厂项目),桥西区43座(含许家庄热电厂项目),高新区8座(含许家庄热电厂项目)。

力争利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拆除中心城区内单台容量7MW(10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1.22•【字号】冀政字〔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张政呈〔2023〕3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张家口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张家口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着力建设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支撑区,打造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区、世界冰雪运动休闲胜地,发展成为京冀晋蒙交界区域中心城市。

二、筑牢安全发展空间基础。

到2035年,张家口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41.0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8.9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729.9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倍以内;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9.24亿立方米。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优化主体功能定位,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统筹农业、生态、城镇空间。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4.17•【字号】张政[2009]22号•【施行日期】2009.04.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张政〔2009〕22号)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我市“城中村”改造步伐,大力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品位和环境,深入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按照全省“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工作部署和我市的实施方案,特制定张家口市主城区“城中村”改造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文明和谐的宜居城市为目标,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的原则,加快主城区“城中村”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基本思路按照“政府引导、统一规划、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和自主开发改造等模式,加快“城中村”改造的实施。

(三)总体目标从2008年开始,利用三至五年时间完成处于城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高新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建成区内的16个“城中村”的改造。

其中有桥东区的口里东窑子村;桥西区的南茶坊村、瓦盆窑村;高新区的前屯村、老鸦庄村、上小站村、高庙村、玉宝墩村、柳树屯村、高家屯村;宣化区的南关村、教场村、观后村、庙底村、大北村;下花园区的后堡村。

主城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其它村的改造,本着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的原则逐步推开,把落后的旧村改造成为居住环境优美、市政公用设施配套齐全的现代化文明社区。

二、“城中村”改造计划主城区“城中村”改造启动期从2008年起至2010年,具体安排为:2008年启动2个村,即高新区的高庙村、桥西区的瓦盆窑村的“城中村”改造。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1•【字号】办字[2013]48号•【施行日期】2013.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办字〔2013〕4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5月21日全省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实施管理专项行动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规划执行力,严格依法管理,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水平,制定本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自2013年至2015年,在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全面开展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自查、评估和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一批城乡规划违法违规案件,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推行城乡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制度,理顺城乡规划执法体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强化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主动有效的城乡规划实施新机制。

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实施和管理水平,切实发挥规划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乡建设协调有序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一)加强监督检查。

1实施动态监测。

加强石家庄、张家口、秦皇岛、唐山、保定、邯郸6个城市的遥感动态监测,首次在承德、廊坊、沧州、衡水、邢台等5市采用遥感技术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进行动态监测,并逐步向有条件的县级市推广。

完善全省数字规划空间信息数据,开展全省城乡规划实施统计分析。

自2013年起,建立城乡规划实施统计分析半年报告制度和动态监测年度报告制度。

各设区市要参照省的做法,对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进行动态跟踪。

2开展执法专项检查。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监察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对各设区市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抽查设区市所辖县(市),具体工作方案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张家口市介绍

张家口市介绍

张家口市是河北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位于中国河北省西北部。

是北方名城,自古即为兵防重镇和进入蒙俄及东欧市场的陆路商埠。

张家口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区位优势。

张家地处京、冀、晋、蒙交界处,东临首都北京、西连煤都大同、北靠内蒙古草原、南接华北腹地,面向沿海,背靠内陆,是沟通中原与北疆、连接中西部资源产区与东部经济带的重要纽带。

目录1 地理环境2 名称起源3 行政区划4 民族及宗教5 气候1 地理环境2 名称起源3 行政区划4 民族及宗教5 气候6 历史与文化6.1 历史背景 6.2 历史沿革6.3 文化特色7 城市规划8 产业与交通9 观光游览10 著名人物11 重要历史事件11.1 中国第一条铁路京张铁路 11.2 新中国的第一座水库11.3 朱德副主席到张家口视察 11.4 张家口对外开放11.5 张北地震12 城市规划布局与规模13 资源开发13.1 土地资源13.2 矿产资源13.3 水资源张家口市 - 地理环境张家口市地处河北省西北部,跨东经113度50分至116度30分、北纬39度30分至42度10分,南北最大距离近300km、东西最大距离约228km,总面积36873平方公里。

全市总面积3686155公顷,现有耕地面积898751公顷、牧草地475873公顷、林地面积679060公顷、水面积78955公顷。

全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阴山山脉横贯中部,将全市划分为坝上坝下两个自然地理区域。

坝上高原区,自尚义县套里庄、张北县狼窝沟,到赤城县独石口一线以北的沽源县、康保县、张北县、尚义4县为坝上张北高原,属内蒙古高原南缘。

该区域面积为12480平方公里,海拔1300-1600米,南高北低,地势较平坦,草原广阔,多内陆湖泊(淖),岗梁、湖泊、滩地和草坡、草滩相间分布,是典型的波状高原景观。

南部坝下4区9县,地处华北平原和内蒙古高原的过渡带,海拔500-1200米,该区域地形复杂,山峦起伏,丘陵与河谷盆地相间分布,面积24467平方公里,河川占24.5%,丘陵占18.7%,山区占56.8%。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
的决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4.09.26
•【字号】政字〔2014〕51号
•【施行日期】2014.09.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修改、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政字〔2014〕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市直管(特管)镇人民政府:
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张家口市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2011〕第3号)要求,市政府对2014年3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327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研究决定:需保留规范性文件161件;需修改规范性文件56件;需废止规范性文件110件。

具体目录附后。

附件:1. 张家口市保留规范性文件目录
2. 张家口市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
3. 张家口市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26日附件1
附件2
张家口市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
附件3
张家口市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4.03.11
•【字号】冀建规[2014]3号
•【施行日期】2014.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冀建规〔2014〕3号)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城乡规划局,有关规划设计单位:
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城乡规划设计水平,按照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申报2013年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实施计划的复函》(冀评组办函〔2013〕31号)中确定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优秀(质)成果奖”评选项目,我厅组织开展了“2013年河北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评选活动,共评选出一等奖20项,二等奖31项,三等奖49项。

现将获奖项目、编制单位及主要编制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联系人及电话:柴红霞87805213 153****5830
附件:2013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3月11日
附件:
2013年度全省优秀城乡规划编制成果奖获奖项目名单
三等奖。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规定:“为了加强对城市规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国务院指定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上的大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东北)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东)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中)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国务院审批城市总体规划的86个城市(华南和华西)
备注:加粗城市为副省级市,下划线城市为历史上的直辖市。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10修订)word版本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2.10修订)word版本

张家口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保证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范,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桥西、高新、新区、宣化、下花园区)范围内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应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为直接依据,尚无经批准的城乡规划或者城乡规划未明确有关内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建设部公布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第六条根据主城区实际建设情况,将主城区划为两类建设区域,以不同指标控制规划及建设管理,具体划分如下:一类建设区:主城区城市外环线内纬一路以北的区域。

宣化区西至柳川河、南至洋河北岸500米外、东至胜利路、北至京藏高速区域(即旧城区)。

下花园全区。

二类建设区:第一类建设区未涵盖的其它区域。

第七条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更改。

确需变更的,按相关程序报政府批准。

第八条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成片开发建设的原则,应尽量与周边用地进行整合,统一规划实施,不宜零星插建。

零星用地是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000平方米的居住用地(含居住用地与其他用地兼容);小于2000平方米的非居住用地;用地形状不规则、与城市道路不相连等原因不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用地。

零星用地应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整体实施的原则,与周边用地整合使用。

对于无法整合的零星用地,优先实施城市绿地、道路广场等公益性建设项目;允许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危房改造等建设项目。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16•【字号】张政[2007]21号•【施行日期】2007.09.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2007]2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属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张家口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七年九月十六日张家口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主基调,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我市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跨越式发展,经市政府研究,现就张家口市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的重要意义搞好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事关张家口城市的长远发展,事关全市经济的长远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是推进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

我市是欠发达市,发展后劲不足,实现跨越式发展面临很大困难和很多问题。

通过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相关企业和项目入区,优化产业布局,积聚生产要素,培育形成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冶金机械、矿产开发、化工、物流、食品加工等主导产业,从而打造新的竞争优势、推进全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

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是落实“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的具体体现。

通过产业集聚区的规划建设,可以充分利用区内未利用地多的优势,进行技改扩模或建设新的项目,有效突破土地“瓶颈”制约。

同时,可以利用财政、税收上的支持政策,搭建平台,吸引一批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项目。

从而落实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确定的“全党抓经济,重点抓项目”主基调。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合作的意见》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合作的意见》的通知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合作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8.26•【字号】张政传[2008]3号•【施行日期】2008.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大机关正文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合作的意见》的通知(张政传[2008]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察北、塞北管理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合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衔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落实好京张两地合作的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我市与北京的合作,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请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加强与北京合作的具体实施办法,于2008年8月31日前报到京张合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王献忠,联系电话:2017855。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合作的意见》2、张家口市京张合作协调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附件1: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合作的意见北京是国家的首都,是国际化的大都市,具有极为富集的资金库、项目库、科技库、人才库、信息库。

我市处于京津冀、晋冀蒙经济圈交汇点,是沟通中原与北疆、西部腹地与东部沿海的“桥头堡”,与北京产业关联度大、资源互补性强、经济文化联系密切,地缘、业缘、人缘优势明显,合作领域广泛,合作潜力巨大。

近几年,京张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2006年以来,与北京签约经济技术合作项目378项,到位资金48.24亿元,占引进省外资金的50.02%。

但由于体制、机制、观念等方面的原因,我市与北京的合作存在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强,层面窄、水平低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全面对接与合作,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步伐,衔接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与周边地区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特提出如下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2011)【法规类别】行政区划与地名【发文字号】国办函[2011]155号【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日期】2011.12.10【实施日期】2011.12.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国办函〔2011〕155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请批准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冀政〔2011〕31号)收悉。

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张家口市是冀西北地区的中心城市,连接京津、沟通晋蒙的交通枢纽。

《总体规划》实施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张家口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

要按照合理布局、集约发展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张家口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2080平方公里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服务。

要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在严格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历史农宅的基础上,优化近郊区村镇布局,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

要加强对老城区、宣化、下花园和新区间组团式发展格局的引导,防止城市无序蔓延发展。

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张家口市上版总体规划编制于1982年,规划期限至2000年,为张家口市的城市建设起到了指导作用。

1993年张家口市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1995年5月,国务院批准张家口市对外开放,城市发展的机遇、前景等有了新的变化;京张、宣大高速公路的建设,使得张家口市对外交通条件得到较大改善,交通枢纽作用更加明显;本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建设速度的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使原有规划与城市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2000年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2008年张家口市人民政府适时启动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并通过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牵头会同其他六部委对实施评估报告和专题报告进行的审查,同意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同时指出:张家口严格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方向和目标发展,总体规划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

同时,在城市的发展过程中,由于区域背景及经济环境的变化,总体规划确定的部分目标已提前实现,部分重大基础设施的建设及用地控制考虑不足,需适时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使其更科学、合理的指导城市建设。

因此,2011年对城市总体规划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第2条规划依据本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城市用地分类与建设用地标准》(1991年3月1日)、《京津冀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8—2020年)》、《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4—2020年)、《张家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河北省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与规模核定技术原则》、《张家口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张家口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进行编制。

第3条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注重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建设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为本地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创造机缘。

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共53页文档

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共53页文档
1.1门户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2主要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3副中心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4一体化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5中心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6纽带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7枢纽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8陆港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9基地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1.10历史文化旅游城市(见定位策划篇)
2、张家口突出的三大优势
2.1交通枢纽的优势 2.2资源丰富的优势 2.3区位明显的优势
总则
3、方案的理论分析
3.1方案与推进型产业理论
所谓推进型产业就是一种优势的经济单元,它自身的成长与创新会诱导其他经济单 元的成长,它是法国经济学家佩尔鲁克斯(Penoux,1981)在他的“成长极”理论基础 上提出的。他认为,无论在大经济单元或小经济单元之中,均存在着不平等的相互影响, 从而产生不均衡现象。换言之,就是一些经济单元支配着另一些经济单元,佩尔鲁克斯 称其为“支配效应”(Dominance)。商贸物流聚集园区集市场信息,现代仓储,专业 配送多式联运和市场展示及交易批发采购于一体,面对客户的更广泛、服务辐射半径更 长、规模更大、配套服务的综合性更强。同时,将众多商贸物流企业聚集在一起,实行 专业化分工,既避免重复投资,又有效地提高商贸物流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提高商贸物 流行业的资源利用效率,更重要的是可实现产业运作的配套化和系统化,实现商贸物流 功能的集约化,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各部门、产业、企业之间的交换关系和互相依赖关 系错综复杂,商贸物流产业就是维持这个关系纽带,连接社会经济的各部分并使之成为 一个统一、有机的整体。同时,从生产过程来说,商贸物流被称为是“降低成本的最后 边界”,是降低资源消耗、提高劳动生产之后的“第三利润源”。有关资料显示,在我 国工业企业生产中,直接劳动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不到10%。而商贸物流费用占总成本 的比重约为40%。我国全社会商贸物流费用支出约占GDP的20%,美国不足10%。我国如果 能将商贸物流费用下降到GDP15%,每年将为全社会直接节约商贸物流成本2400亿元。因 此,有人把现代商贸物流看做经济运行中不可缺少的动脉系统,甚至称其为经济发展的 “加速器”。现代商贸物流区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作为第三产业的现代商贸物 流聚集园区。可以带动城市经济和第三产业的发展。所以从这个角度可以认为,商贸物 流聚集园区是一种“推进型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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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张家口市城市总体规划)张家口市都市总体规划(修改内容)
2、拟修改都市规划区界定
按照张家口都市进展的需求,都市总体规划修改的规划区范畴包括张家口市区(桥东区、桥西区、宣化区、下花园区)、万全县部分乡镇、宣化县部分乡镇、崇礼县高家营镇部分用地、怀安县左卫镇总面积约为2146平方公里。

二、都市规模
1、原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规模
近期2005年都市规划建设总用地80.0平方公里,人均95.0平方米/人。

中期2010年都市规划建设总用地82.8平方公里,人均93.0平方米/人。

远期2020年都市规划建设总用地105.0平方公里,人均95.0平方米/人。

2、拟修改都市建设用地规模
《河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对都市用地布局及土地使用规模进行了合理确定,规划到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按315平方公里操纵,其中张家口市主城区规划都市建设用地规模为124平方公里。

都市总体规划修改确定2020年张家口市主城区都市建设用地123.98平方公里,人均95.5平方米。

(其中包括北城区、中心城区、宣化城区、下花园城区。

)
三、都市空间布局结构
1、原总体规划都市空间布局
2000年版都市总体规划的文本第46条确定都市总体布局结构:
都市总体布局采取“组团式”布局结构:规划利用现主城区内形成的“一市三城”格局并将其做为都市组团实施统一规划。

主城区都市用地总体结构形状为“一中心二组团”的用地格局。

2、规划都市空间布局
都市总体规划修改将张家口市主城区空间布局结构由原先的“三组团”(中心城区组团、宣化组团和下花园组团)修改为“四组团”(北城区
组团、中心城区组团、宣化区组团和下花园区组团),四组团中中心城区组团与北城区、宣化城区、下花园城区的距离较适中,区域位置、生态宜居性较好,建议作为都市以后进展的中心区。

2000版市区规划区界定图
都市总体规划区界定图(拟修改)
2000版市区总体规划图
主城区用地规划图(拟修改)
2000版市中心区规划图
市区用地规划图(拟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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