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设计要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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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设计规范要点
建筑物的退让距离
参照文件: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建筑物后退 道路红线
建筑高度
≥40
道路宽度
≥20,<40
<20
≤24 8 5 3
>24 12
大城市8,中小城市10 大城市8,中小城市10
基地出入口
1. 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建筑基地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不宜小于75° 2. 各类建筑基地出入口位置距离城市主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80米,距离次干道交叉口不宜小于50米,距离桥隧
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其他道路不小于5米。
3
4.1 设计规范要点
面积计算规定
镇江规划局 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通知
阳台、露台
在建筑主体结构内的凹阳台,按照全面积计算容积率;在建筑主体结构以外的阳台,按照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二 分之一计算容积率,阳台进深大于2.1米的按照全面积计算容积率。
坡道起止线的距离,不宜小于30米。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出入口宜设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3. 建筑物沿街部分长度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应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
防车道。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沿街,应设置连通接到河内元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距离不宜超 过80米。
4
4.1 设计规范要点
停车配建
参照文件: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本案停车配比按省规执行。 句容不得做机械车库。 5
4.1 设计规范要点
其他
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J11-2005) 《电力用户业扩工程技术规范》(DB32/T1008-2007
江苏省电力公司《配电网技术导则实施细则(试行)》 参照文件
总目录
一.土地分析 二.市场分析 三.项目定位 四.设计方案 五.成本分析 六.运营开发 七.交易模式
1
4.1 设计规范要点 4.2 规划条件解读 4.3 土地价值分析 4.4 方案比选 4.5 初步设计方案 4.6 示范区设置 4.7 产品要素级配
4.1 设计规范要点
日照与间距要求
参照文件: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 日照时长:
11层及以下住宅
12层及以上住宅
按照日照间距计算公式
日照影响分析
11层及以下住宅间距计算: 住宅建筑的建筑间距计算公式:L=L1+L2 其中L=建筑间距
L1=日照间距 L2=遮挡建筑遮阳点至该建筑背阳面外墙的距离
住宅建筑的日照间距计算公式:L1=i*H 其中L1=日照间距
i=日照间距系数(南京 1.33,扬州1.35,徐州1.44 句容 1.37)
建筑物后退 蓝线
沿河道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后退蓝线最小距离不得小于8米;尚未划定蓝线的,在符合河道保护相关要求的前提 之下,后退河道上口线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10米。在设防洪堤河道两侧建筑物后退距离还应符合防洪有关规定 。
建筑物后退 沿公路的建筑物,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路段两侧,按照后退城市规划道路红线要求执行;在其余路段 城市公路 两侧,后退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不小于30米,后退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非高速公路的
飘窗
窗台高度(窗台面与室内地面的高差)大于0.45米、平均进深(自墙体外边线至飘窗外边线)小于0.6米、结构 净高(窗台面至飘窗顶板底)小于2.1米的飘窗不计建筑面积; 窗台高度小于0.45米或平均进深大于0.6米,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建筑面积; 如结构净高大于2.1米的,等同于落地飘窗,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全面积。
H=建筑的计算高度
2
住宅建筑之间平行布置的最小间距 遮挡建筑
建筑类别
高层
被
遮 小高层
挡
建
多层
筑
低层
高层 小高层 多层
40
30
20
40
20
15
40
20
12
40
20
12
低层 18 12 12 6
住宅建筑山墙最小间距
高层
小高层
高层
15
15
小高层
15
13
多层
13
9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低层
13
9
多层 13 9 8 6
低层 13 9 6 6
阳台、入户花园、设备平台、飘窗、按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的,累计水平投影面积不得超过套内建筑面积的 百分之二十。
设备平台
有顶盖、不封闭的设备平台、入户花园,符合以下条件的,按水平投影面积二分之一计算建筑面积,计入容 积率指标。套内建筑面积小于140平方米的,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6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40平 方米的,其水平投影面积小于10平方米。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全面及计入容积率指标。
一般住宅的居室(卧室、起居室或厅)应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 间不低于3小时(含旧区改建项目内的新建住宅);(句容)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时间段不宜超过2个时段,每个 时段不宜小于30分钟; 计算起止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北纬32度04分(南 京),采样间距为0.3米,时间间隔1分钟,窗台高度0.9米
新建居住区供配电设施规划设计导则 第一条:居住区配电室设置原则: 居住区配电室应满足低压供电半径不大于150m
常用选配经验值
户数 ≤130 130-320 320-500
适用户数的配电面积
长m
宽m
面积㎡
14
8
112
15
8
120
18
10
180
与开关站合建面积 154 168 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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