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中级会计实务第15章所得税
其他负债 如企业应交的罚款和滞纳金等,在尚未支付之前按照会计规定确认为费用,同时作为负债反映。税法规定,罚款和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税时可予税前扣除的金额0之间的差额,即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
【例20-13】
特殊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除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以外,对于某些特殊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其计税基础的确定应遵从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过程中取得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由于会计与税收法规对企业合并的划分标准不同,处理原则不同,某些情况下,会造成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有关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三)特殊项目产生的暂时性差异
1.某些交易或事项发生以后,因不符合资产、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未体现为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负债,但按税法规定能够确定其计税基础的,其账面价值0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也构成暂时性差异。 如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 会计: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税收:开始生产经营后5年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20-14】 2.按税法规定以后年度可弥补的亏损 【例20-15】
第十五章 所得税
第一章
掌握资产计税基础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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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掌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定;
掌握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掌握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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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第一节 所得税会计概述
所得税会计是从资产负债表出发,通过比较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产、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对于两者之间的差额分别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递延所得税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每一期间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课程资料:第31讲_其他—所得税(2)
第二部分典型例题解析【考点3】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例题1·单选题】20×3年,甲公司实现利润总额420万元,包括:20×3年收到的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因违反环保法规被环保部门处以罚款40万元。
甲公司20×3年年初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为40万元,年末余额为50万元,上述递延所得税负债均产生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3年的所得税费用是()。
A.105万元B.110万元C.115万元D.120万元【答案】B【解析】本期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不一致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10万元(50-40),即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25%=40(万元),所以本期计算应交所得税时纳税调减40万元,即甲公司20×3年应交所得税=(420-20+40-40)×25%=100(万元),确认递延所得税费用=50-40=10(万元),甲公司20×3年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应交所得税+递延所得税=100+10=110(万元)。
【做题技巧】影响损益的暂时性差异,在计算应交所得税时应当进行纳税调整,同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两者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为一增一减,最终不影响所得税费用的总额。
因此,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计算所得税费用时,可以采用简化做法,即所得税费用=不考虑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所得税税率。
承前例,甲公司20×3年的所得税费用=(420-20+40)×25%=110(万元)。
【例题2·单选题】甲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费用的核算,该公司2×18年度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已知自2×19年1月1日起,适用的所得税率变更为15%。
2×18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中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存在差异的有:本期计提国债利息收入500万元;年末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上升1500万元;年末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上升100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所得税
(一)、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开发 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 的费用。除此之外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其他支出应 予以费用化计入损益。另外税法规定,企业为开 发新技术、新产品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50%加计扣除;形成 资产的,按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账面价值 负债 计税基础
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企业 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按税 法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金额(未来 期间不得税前扣除的金额)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即未来期间企业的经济利益流出扣除不得 税前扣除的金额后,剩余部分均为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应 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账面价值<计税基础:企业的负债在未来期间可以税前扣除的金 额为负数,增加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应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影响
根据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在发生实质性 损失前不允许税前扣除。但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当有确凿 证据表明某项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减值迹象的,通过减值测 试的结果可以确认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故因为两 者的规定差异也会造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产 生差异
暂时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 同而产生的差额。产生了在未来回收资产或清偿债务的期 间内,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或减少并导致应那说的税额的变 动的情况,形成企业的资产或负债。在有关暂时性差异发 生当期,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 按税法规定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 抵减,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所得税包括企业以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第三条本准则不涉及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但因政府补助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应当按照本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计税基础第四条企业在取得资产、负债时,应当确定其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第五条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第六条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第三章暂时性差异第七条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也属于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应税金额的影响,分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第八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应税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第九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指在确定未来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导致产生可抵扣金额的暂时性差异。
第四章确认第十条企业应当将当期和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所得税确认为负债,将已支付的所得税超过应支付的部分确认为资产。
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按照本准则规定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十一条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企业应当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一)商誉的初始确认。
(二)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新会计准则下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问题探讨
上 , 照 适 用 税 收 法 规 的 要 求 进 行 调 整 , 算 出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按 计
使 财 会 人 员在 利 润 表 中准 确 填 报 所得 税 费 用 .从 而 达 到 国 家 税 收
个 经 济 接 轨 的 发 展 中 国 家 , 国 目前 还 我
没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经 济 交 易 事 项 . 者 我 或
国相 同和 类似 经济 交易 事项 才 刚刚起 步 , 经 验 还 很 少 , 还 没 有 制 定 相 应 的 会 计 标
欧 美 国 家 开 始 对 我 国 完 全 市 场 经 济 地 位 的 认 定 , 改 善 了我 国企 业 的 出 口环 境 , 促
国 际 地 位 五 、 会 计 准 则 趋 同 的 思 考 新
1 借 鉴 国 际 惯 例 与 立 足 国 情 的 关 系 、 相 结 合 我 们 提 倡 与 国 际 规 则 接 轨 , 并 不 是 地 把 西方 的东 西简单 地采 取“ 来 主义 ” . 拿 时 应 当 充 分 借 鉴 国 际 财 务 报 告 准 则 及 其 他 得
额 , 照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与 适 用 所 得 税 税 率 计 算 确 定 当 期 应 交 所 按
得税。 2、 延 所 得 税 递 递 延 所 得 税 , 指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应 予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是
利 益和企业收益 兼顾的工作要 求。 关键词 : 业所得 税 ; 企 当期 ; 延 ; 认 : 量 递 确 计
得税 的确认与计 量关 系着 国家税 款征收 和企 业收益分 配。本 文通
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征 税 收 入 或 免 税 收 入 ±按 照 会 计 准 则 计 入 损 益 但
究 开发 费 用加 计 扣 除 而调 减应 税 所 得 , 者 因业 务 或 招 待 费调 增 应 税 所 得 ,都 属 传 统 意 义 的 永 久 性 差 异 , 因 资产 、 而 负债 的 公 允价 值 计 量 而 导 致 调 整 应 税 所 得 ,因 计提 资产 减 值 准备 而应 调 增 应 税 所得 ,
3 .当期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确认 与 确 认 、转 回 递延
所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负债 ( 下 统 称 递 延 税 以
款 ) 直接 关联 。递 延 税 款 确 认 或 转 回 的原 因在 于 无
准 则计 入 损 益 的 成 本 费 用 与 按 税 法 规 定 可 以在 税 前 扣 除 的成 本 费用 的 差 额 ±其 他 需 要 作 为 纳 税 调
额 ,作 为 期 末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债 期 末应 有 余 额 ; 5 根 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产 和 递 延 所 ()
“ 延 所得税 费用” “ 递 与 当期所 得税 费用” 一样 在 得 税 负债 应 有 余 额 与 账 面 现 有 余 额 的 差 额 ,确认 新 准则 下都是 “ 所得 税 费用 ” 目的明 细科 目, 递 延 或 转 回 递 延 所 得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债 。 对 于 科 “ 所得 税 费用” 的核 算 内容是 确 认 、 回莲 延税 款 而影 与 其 相 对 应 的递 延 所 得 税 ,则 向按 其 抵 销 后 的 净 转 响 所得 税 费 用的金 额 , “ 延所 得 税 费用 ” 为一 但 递 作
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方法有哪些
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法有哪些《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所得税会计应采⽤债务法,即通过⽐较资产、负债等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定的账⾯价值与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将该差异的所得税影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所得税费⽤。
可见,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是会计处理的关键。
资产的账⾯价值⼩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价值⼤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通常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的账⾯价值⼤于其计税基础或是负债的账⾯价值⼩于其计税基础时,会产⽣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通常需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初学者来说,以上说法有点抽象,现在介绍⼀种简单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法。
如果把资产理解成正数,把负债理解成负数(即负的资产):资产:(账⾯价值-计税基础)×适⽤税率=正数,即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表⽰以后要缴纳的递延所得税。
(账⾯价值-计税基础)×适⽤税率=负数,即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表⽰以后可抵扣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负的账⾯价值-负的计税基础)×适⽤税率=(负数-负数)×适⽤税率=正数,即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负的账⾯价值-负的计税基础)×适⽤税率=(负数-负数)×适⽤税率=负数,即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上可以简化如下:(账⾯价值-计税基础)×适⽤税率=正数,即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账⾯价值-计税基础)×适⽤税率=负数,即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举例说明:1.固定资产折旧按税法规定采⽤加速折旧法5年折旧,企业按10年折旧,那么5年内会计折旧都⽐税法规定的折旧少,不管是5年内还是10年内都是(固定资产账⾯价值-计税基础)×税率=正数,则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5年后递延所得税负债逐渐减少,⾄第⼗年末减为零。
2.如果企业为研究开发新产品,符合资本化后⾄达到预定⽤途前发⽣的费⽤⽀出为120万元,开发⽀出按150%全部在发⽣当期税前扣除,则该⽆形资产账⾯价值为120万元,计税基础为零,则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造成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 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 万元,而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1000 万元之间的差额500 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交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比如,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的预计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于预计负债,在满足确认条件时,按照履行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假定企业因产品售后服务确认了100 万元预计负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者当期损益。
按照税法规定,与预计负债相关的费用,视相关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一般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类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的若干探索
、
当 期 所 得 税 的 确 认 与 计■
所 谓 当期 所 得 税 。 具体指的是以税法相关规定为依据 。 针 对 企 业 当 期实现的交易及事项 , 对需 要 向税 务 机 关 缴 纳 的 所 得 税 数 额 进 行 计 算 。 关于企业当期所得税 . 针 对 当 前发 生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 如 果 出 现会 计 处 理 不同于税务处理的情况 。 需 要 以会 计 利 润 为 基 础 , 以税 收 法 规 适 用 规 定
同主要体现 为: 第一 , 自 1月份 开始计提折 旧的一项 1 5 0 0万元 的固定
资产, 使用年 限 l O年 , 净 残 值 0, 会计处 理与税收处 理存在差异 。 前 者
允 许 税 前 扣 除 的 费用 一计 人 利 润 表 的 费 用 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予 税 前 抵扣的金额之间的差额 + , 一计 入 利 润 表 的 收 入 与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应 计 入
通 常 情 况 下 .确 认 计 量 企 业 所 得 税 需 要 建 立 在 已经 明 确 当期 所 得 税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的 基 础 之 上 。 下 面 笔 者 将 通 过 实 例 对 企 业 所 得 税 费 用 的确 认 及 计 量 进 行 分 析 说 明 。 某公 司 2 0 1 1 年 度 利 润 表 中列 举 利 润 总 额 3 0 0 0万 人 民 币 .适 用 2 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递 延 所 得 税 资产 及 递 延 所得 税 负 债 不 存 在 期
整 完 之 后 的项 目为 基 础 ,可 以 得 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以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两 个 科 目 的应 有 余 额 ; 最后 , 以 两 个 项 目的 应 有 余 额 与 账 面 上 的 实 际 金 额 进 行 比对 , 从 而 为 二 者 的 确 认 与 转 回提 供 依 据 。
《企业会计准则(16)——所得税》
4、其他负债
其他负债如应交纳的罚款和滞纳金等,一 般情况下,计税基础=账面价值。
2013年8月27日
31
(三)特殊交易中产生资产、负债计税基础的确定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对于合并中 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 计量。 以货币性资产作为合并对价 按照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为应税改组——不会 产生差异。 全部以发行的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 按照税法规定,如企业合并为免税改组——会产 生差异。 (税收上维持有关资产、负债的原账面价值,会
2013年8月27日 19
(2)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会计准则——可以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下降。 税法——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 础不会随减值准备的计提发生变化。 例:某项无形资产取得成本为160万元,因其使 用寿命无法合理估计,会计上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税法规定按不短于10年 的期限摊销。取得该项无形资产1年后。 账面价值=160万元 计税基础=160-16=144万元
2013年8月27日 14
(2)折旧年限产生的差异
会计准则——由企业按照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 况合理确定。
税 法——规定每一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3)计提减值准备产生的差异 会计准则——可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下降。 税 法——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税前扣除,计税基 础不会随减值准备的计提发生变化。
值。
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如自费用中提取的负 债)可能会涉及损益,进而影响不同期间应纳税所 得额,使得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2013年8月27日 26
1、预计负债
(1)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售后服务等确认的预计负债
074讲_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第三节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按照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一、当期所得税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其中:1.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境外应税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2.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会计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当期发生额(★★),但不包括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减少-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特别提示】如果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也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例15-15】丙公司2×17年9月取得的某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为2 000 000元,2×17年12月31日,其公允价值为2 400 000元。
丙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会计期末在确认400 000元(2 400 000-2 000 000)的公允价值变动时: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400 000贷:其他综合收益 400 000分析:账面价值为2 400 000,计税基础为2 000 000,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3)当年度发生研究开发支出5 000 000元,较上年度增长20%。
其中3 000 000元予以资本化;截至2×16年12月31日,该研发资产仍在开发过程中。
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引言在财务报表中,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费用,而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在新准则下有一些变化。
新准则强调了更准确的所得税计量,以反映企业实际发生的税收负担。
本文将讨论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变化,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新准则对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在新准则下,所得税费用的确认需要基于实际发生的税收负担。
企业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对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计算,并计提相应的所得税费用。
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企业需要考虑涉及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以及可能发生的未实现损益和可抵扣亏损。
1.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按照税收所得额进行计算的金额。
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税收负担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包括考虑税法和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
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审慎考虑各种税前收入、费用和损益的确认和计量。
2. 未实现损益的确认在新准则下,未实现损益是指企业在确认利润(或亏损)时,还没有在税法上确认的损益。
企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未实现损益进行计量,并考虑其对应的税收影响。
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企业需要同时考虑已实现损益和未实现损益。
3. 可抵扣亏损的利用在新准则下,可抵扣亏损是指企业未来可以用于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净亏损额。
企业在确认所得税费用时,需要考虑可抵扣亏损的利用情况,并进行计量。
新准则要求企业基于实际发生的税收负担来计算可抵扣亏损的金额,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所得税费用的计量新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实际发生的税收负担来计量所得税费用,以反映企业实际税收负担的情况。
在计量所得税费用时,企业需要考虑税率的变化、税收政策的调整以及未来预计的可抵扣亏损等因素。
1. 税率的变化新准则要求企业在计量所得税费用时,考虑税率的变化对税收负担的影响。
企业需要根据税法规定的税率来计算所得税费用,并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相关信息。
在税率变化时,企业需要对之前已确认的所得税费用进行调整,并将调整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应用指南一、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五条规定,资产的计税基础是指企业收回资产账面价值过程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以自应税经济利益中抵扣的金额。
通常情况下,资产在取得时其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是相同的,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法规定不同,可能产生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的差异。
比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按照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其计税基础保持不变,则产生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
假定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期末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 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二)负债的计税基础本准则第六条规定,负债的计税基础是指负债的账面价值减去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等负债的确认和偿还,通常不会对当期损益和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其计税基础即为账面价值。
但在某些情况下,负债的确认可能会影响损益,并影响不同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使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之间产生差额。
比如,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企业应于资产负债表日,分析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两者之间存在差异的,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CPA考试所得税确认与计量的特殊问题
其他资本公积” ,贷记 “ 递延所得税负债” ;调减资产价值时, 借
记 “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记 “ 资产 ” x× ,同时 ,借 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记 “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在
继后期 间合并财务报表 日,随着资产的收回,应减少递延所得税 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 ,并将 “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转
子公司资产 、负债 的账面价值 时 ,则会产生暂时性差异 。其会计
处 理如下 :在购 买 日,调增资产价值时 ,借记 “ ××资产” ,贷
记 “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同时,借记 “ 资本公积——
规为基础计算确定。 二是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 照所得税 准则规定应予确认 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和递延所得税 负债在期末应 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问的差额 ,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
( ) 三 所得税 费用的确认和计 量 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核 算所得税的情况下 ,利润表 中的所得税费用 由两个部分组成:当 期 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 一是 当期所得税 。 当期 所得税是指企业按 照税法规定计算确 定的针对 当期发生 的交易和事项 ,应交纳给税 务门的所得税金额 , 即应 交所得税 , 当期所得税应以适用 的税收法
公司资产 、负债 的计税基础不发生变化 ,调整子公 司资产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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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资本公积
的账面价值 时,则会产生暂时性 差异 。②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取得 的子公司 。对 于非 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 中取得的子公司 , 除应考虑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的差别,需要对子公 司的个别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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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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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操经验】企业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所得税核算有三个步骤:
一、计算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二、递延所得税
计算暂时性差异的影响额,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余额
①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适用所得税税率
②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期末余额×适用所得税税率
三、计算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会计是一门很实用的学科,从古至今经历漫长时间的发展,从原来单一的以记账和核账为主要工作,发展到现在衍生出来包括预测、决策、管理等功能。
会计是一门很基础的学科,无论你是企业老板还是投资者,无论你是税务局还是银行,任何涉及到资金决策(有些可能不涉及资金)的部门都至少要懂得些会计知识。
而我们作为专业人员不仅仅是把会计当作“敲门砖”也就是说,不仅仅是获得了资格或者能力就结束了,社会是不断向前进步的,具体到我们的工作中也是会不断发展的,我们学到的东西不可能会一直有。
浙江会计继续教育网上课程——新准则下所得税会计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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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所得税费用的确认与计量
一、所得税费用
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加(减):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 ×××
加(减):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 ×××
所得税费用(I/S) ×××
二、不可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出
1、设置递延税款备查登记薄,记录暂时性差异的原因、金额、预计转销期限、已转销数额等。
2、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税利润可供抵扣,应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新旧准则的衔接
1、原应付税款法
首次执行日,应调整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计算确定计税基础,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影响,同时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原纳税影响法
按调整后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比较,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冲减原已。
2020中级会计 会计 第66讲_所得税费用,所得税的列报
第三节 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考点 1.所得税费用一、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注意】只有对应“所得税费用”科目的递延所得税影响所得税费用的计算,其他不用考虑调整。
二、当期所得税税法当期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 规定计算确定的针对 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应缴纳给税务机关的所得税金额,即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税前会计利润+(本期末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上期末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期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上期末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或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当期发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期发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当期转回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其他调整。
【理解方法】暂时性差异的确认既影响当期所得税,也影响递延所得税。
【注意】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时计入 ,则该暂所有者权益不影响时性差异 所得税费用,无需进行纳税调整。
【例题•单选题】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2019年实现利润总额 1 200万元,本发生50万元,上述暂时性差异均影响转回150万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年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损益。
不考虑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2019年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A.250B.350C.325D.275【答案】B【解析】甲公司2019年应交所得税=( 1 200+150+50)×25%=350(万元)。
三、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1.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当期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不包括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的综合结果,但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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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一、所得税费用的概念
所得税费用是一个会计概念,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
根据会计基本准则规定,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费用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所得税费用是根据会计准则确定的。
从会计的角度来看,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和其他费用一样,符合费用的定义和确认的条件,所以也属于一项费用,称为所得税费用。
企业核算所得税,主要是为确定当期应缴所得税以及利润表中应确认的所得税费用。
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的情况下,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由两个部分组成: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从税法的角度来看,所得税是一种纳税义务,而不是一项费用,企业应该不把所得税作为费用的前提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缴纳所得税后,再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货成本、业务支出以及其他耗费。
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税金,是指企业发生的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税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所以,税法上没有所得税费用之说。
二、当期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是指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针对当期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应纳税额,即应缴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应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为基础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当期所得税时,对于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会计处理与税收处理不同的,应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按照适用税收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当期应缴所得税。
一般情况下,应纳税所得额可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考虑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计入利润表但计税时
不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计入利润表的费用与按照税法规定可予税前抵扣的费用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利润表的收入与按照税法规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收入之间的差额-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其他需要调整的因素
当期所得税=当期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三、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是指按照所得税准则规定,应予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期末应有的金额相对于原已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即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当期发生额的综合结果。
用公式表示即为:
递延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
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予说明的是,企业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的递延所得税,一般应当记入所得税费用,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一是某项交易或事项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由该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及其变化亦应计
入所有者权益,不构成利润表中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例如,某企业持有一项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为1000万元,会计期末,其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如计税基础仍维持1000万元不变,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500万元即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假设除该事项外,该企业不存在其他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差异,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存在期初余额。
会计期末在确认500万元的公允价值变动时: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00万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500万
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时: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125万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25万。
二是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的,该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影响合并中产生的商誉或是记入合并当期损益的金额,不影响所得税费用。
四、所得税费用的计量
企业在计算确定当期所得税(即当期应缴所得税)以及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的基础上,应将两者之和确认为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但不包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的所得税影响。
即: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收益)
仍沿用上述举例,另外,上述企业因某事项在当期确认了100万元负债,计入当期损益。
假定按照税法规定,与确认该负债相关的费用,
在实际发生时准予税前扣除,该负债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有关项目账面价值及其计税基础见下表。
假定除上述项目外,该企业其他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存在差异,也不存在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该企业当期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所得税为600万元;该企业预计在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该企业计算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及所得税费用如下:
递延所得税负债=500×25%=1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00×25%=25(万元)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125-2 5=100(万元)
当期所得税费用=600万元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600+100=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