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
采矿证办理流程
采矿证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
1. 申请人应当具备采矿权的法定条件,包括符合国家规定的矿业权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等。
2. 申请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采矿技术、管理和资金等条件,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采矿活动。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人需准备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采矿权许可申请书》、《矿业权人资格证明》、《矿业权人信用证明》等。
2. 申请人还需提供与矿区有关的地质勘查报告、矿山设计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当地地方政府矿产主管部门。
2. 矿产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并公示受理情况。
3. 矿产主管部门对受理的申请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进行公告,并征求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4. 矿产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对公告期间内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申请进行审批。
四、审批程序。
1. 矿产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审批,并依法颁发采矿权许可证。
2. 申请人在领取采矿权许可证后,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领取采矿权证书。
3. 申请人在取得采矿权证书后,需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采矿权义务,开展采矿活动。
五、监督管理。
1. 矿产主管部门将对已颁发的采矿权许可证进行监督管理,确保采矿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2. 矿产主管部门将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申请人在开展采矿活动时,需主动接受矿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工作。
六、结束语。
通过以上流程,申请人可以顺利办理采矿证,开展合法的采矿活动。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遵守相关规定,确保采矿活动的合法合规。
同时,矿产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采矿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
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
1. 申请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采矿权。
2. 申请单位应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采矿条件和技术能力。
3.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保护环境和生态资源的能力,并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采矿活动。
二、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表,填写申请表格,如《采矿权许可证申请表》。
2. 申请单位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3. 采矿权证书,提供已获得的采矿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采矿地块图纸,提供采矿地块图纸及地理位置、地质情况等相关资料。
5.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交经过环境保护部门审核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6. 其他相关证明,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关的资质证明、技术方案、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单位向当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2.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受理。
3. 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进行评审,对评审合格的申请进行公示。
4. 公示期结束后,矿产资源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
四、领取许可证。
1. 申请单位携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矿产资源管理部门领取采矿许可证。
2. 领取采矿许可证后,申请单位需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并签署相关协议。
3. 申请单位应当遵守采矿许可证规定的采矿范围、采矿量、采矿期限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采矿许可证,不得违规操作。
2. 申请单位应当及时了解和掌握采矿许可证办理流程和相关政策,确保申请材料的准备和提交工作。
3. 申请单位应当配合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审批工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评审和公示工作。
4. 申请单位应当严格履行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各项义务,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六、结束语。
办理采矿许可证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办理,确保采矿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划定矿区范围审批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申请;3、选址;4、公示;5、审批;6、批复。
要件: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划定矿区范围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4、经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及批准书(备案意见书)原件一份;5、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6、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7、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新建矿山、增划资源矿山提交);8、其他资料。
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二、采矿权新立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招拍挂出让;3、竞得;4、公示;5、完成相关资料编制;6、申请;7、审批;8、签订出让合同;9、缴纳相关规费;10、发证。
要件:1、采矿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登记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4、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工商)5、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一份(划定矿区范围与采矿登记一并申请的可不提供);6、占用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书、占用储量登记表原件一份;7、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准书原件一份;(环保)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10、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一份(非煤矿山提交);(安监)11、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准文件原件一份(涉及水土流失的提交);12、经审查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原件一份;13、其他文件资料。
采矿权申请及审批要件
采矿权申请及审批要件采矿权是指国家授予的在一定矿区内,开采、利用、生产矿产资源的权利。
为了保护矿产资源,避免采矿过程中可能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对采矿权的申请和审批要求十分严格。
本文将介绍采矿权申请及审批要件。
一、采矿权申请要件1. 申请人资格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规定,申请采矿权的个人须为中国公民,申请采矿权的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依照法律法规有权具有矿业权益的单位。
2. 采矿权申请书申请人必须填写采矿权申请书,该书必须详细说明具体矿产资源类型、矿产资源所在地、矿区大小等具体内容,以及申请人的信息。
3. 矿产资源勘查资料申请人必须提供经过勘查的矿产资源报告,该报告必须包括矿床规模、资源量、品位、采矿条件、矿石性质、市场前景等详细内容。
4. 申请人的资质证明申请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注册登记证明、税务登记证明、开户许可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等。
5. 缴纳申请费用申请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采矿权申请费用,该费用的金额会根据矿区面积、矿产资源丰度等情况而有所不同。
二、采矿权审批要件1. 是否超出国家保护目录范围国家对于部分地区的矿产资源进行了保护,申请人必须确定所申请的矿产资源是否在保护目录范围内。
2. 矿山安全与灾害防治情况申请人必须提供矿山安全与灾害防治方面的基础信息,包括矿山工程勘察报告、地质监测报告、矿山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等。
3. 矿山环境保护与资源合理利用申请人必须提供矿产资源的环境保护方案及详细阐述资源的合理利用方案,同时详细阐述矿山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防范措施。
4. 是否存在权属争议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矿产资源所属权证明,避免可能存在的权属争议,否则将会影响采矿权的审批。
5. 是否符合工业政策申请人必须根据国家工业、环保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矿床开采方案的编制,并提交。
采矿权办理流程
采矿权办理流程一、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采矿权的单位或个人首先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有良好的信誉等。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矿业主管部门提交相关申请文件,包括申请书、申请表、资质证明等。
矿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进入下一步流程。
二、选择矿业权类型。
根据不同的矿产资源类型,申请人需要选择相应的矿业权类型,包括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采矿权转让等。
在选择矿业权类型时,申请人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选择的类型符合实际情况。
三、提交勘查开发方案。
申请人在获得矿业权之后,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勘查开发方案。
该方案应包括勘查范围、勘查方法、勘查期限等内容,申请人需要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进行详细规划,并提交给矿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四、开展勘查工作。
获得勘查许可证的申请人可以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勘查工作,包括地质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化探勘查等。
在勘查工作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勘查开发方案的要求进行,确保勘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申请采矿权许可证。
在完成勘查工作并确定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人可以向矿业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许可证。
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的采矿权许可证申请文件,包括采矿权许可证申请表、勘查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矿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将颁发采矿权许可证。
六、履行相关手续。
获得采矿权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包括土地使用手续、环保手续、安全生产许可等。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履行相关的税务申报、缴纳采矿权使用费等手续,确保合法合规开展采矿活动。
七、开展采矿活动。
获得采矿权许可证并完成相关手续后,申请人可以组织开展矿产资源的采矿活动。
在采矿活动中,申请人需要严格按照采矿权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确保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合法合规开展采矿活动。
八、监督检查和评估。
矿业主管部门将对申请人的采矿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采矿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
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一、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二)程序1.采矿权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2.采矿权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3.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审查申报材料;4.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依照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权许可证。
(三)要件A.申请矿区范围预留:1、新设立矿山企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提交以下资料:(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企业名称使用权的证明(复印件4份);(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含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坐标、储量及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等);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原件4份);(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比例尺1:2000-1:10000,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矿区平面范围,以开采起止标高标注开采深度);(4)经储量认定机关批准的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原件1份,复印3份);(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原件1份);(6)矿山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7)电子报盘。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矿区范围的申请和审批(一)矿区范围的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应按《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批、发证权限和地矿部对省(区、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采矿权审批、发证的授权,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审查。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2)地质工作概况;(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拟申清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
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砖瓦砂石、粘土的,应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三)划定矿区范围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组织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
下一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应协助登记管理机关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书面调查意见。
经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同意开采的,划定矿区范围并下发审批意见;不同意开采的,说明理由,将申请资料退回。
审批机关在划定矿区范围时,应依据以下原则确定:1、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2、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要与申请开采的储量相适应;3、矿山建设体现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方针;4、保护已有探矿权、采矿权人利益。
申请人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其地面投影或地表塌陷区与已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或有其他影响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批矿区范围时应以不影响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权益为原则。
采矿权办理流程
采矿权办理流程采矿权办理流程是指依法获得采矿权的一系列程序和手续。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采矿权办理流程。
一、了解政策法规要办理采矿权,首先应该了解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政策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等。
二、取得资格审查申请办理采矿权之前,需要先取得资格审查。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投资规模和经济实力,同时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三、确定矿产资源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申请人需要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预测。
这一步骤需要申请人通过各种手段,包括申请入矿现场进行采样分析、查阅相关资料等,确定矿产资源的储量和品位。
四、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在确定矿产资源后,申请人需要填写《采矿权申请书》,并准备相应的申请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资金来源证明、矿产资源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
五、材料审核和现场勘察申请提交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安排现场勘察。
现场勘察是对矿产资源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和验证,以核实申请人提交的矿产资源储量和品位等信息是否真实可靠。
六、发布采矿权许可证经过审核和现场勘察后,相应的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策。
如果符合要求,则会颁发采矿权许可证,允许申请人开展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七、签订合同和缴纳费用获得采矿权许可证后,申请人需要与相关部门签订采矿合同,并按照规定缴纳采矿权费用和使用费用。
合同签订和费用缴纳是保证合法行使采矿权的重要环节。
八、开始采矿活动在合同签订和费用缴纳完成后,申请人可以正式开展矿产资源的开采活动。
在开采过程中,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义务,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
九、定期报告和年检申请人在获得采矿权后,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开采情况,并接受年度审核和检查。
这是为了确保采矿活动符合规定,并为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做出具体的监管。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采矿权办理流程。
实际的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和矿产资源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办理流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政府相关部门了解和咨询。
采矿权出让审批流程
采矿权出让审批流程采矿权出让审批流程采矿权是指国家依法授予的矿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
在我国,采矿权的出让需要经过一系列的审批流程,以确保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本文将介绍采矿权出让审批流程的相关内容。
一、前期准备首先,要确定矿产资源的类型。
不同类型的矿产资源在采矿权出让审批流程中的要求和流程也不尽相同。
其次,需要对矿产资源进行勘探。
勘探包括地质勘探、资源勘探、技术勘探和经济勘探等。
勘探结果将被用于制定矿山规划和开采方案,且对后续审批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最后,需要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该方案应涵盖矿区内采矿资源的类型、规模、预计储量、开采条件、采矿方式、保障和改善矿区生态环境的措施等相关内容。
二、申请当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后,需要向所在地的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提交采矿权出让申请。
申请材料应包括:1. 采矿权申请书。
需要详细说明采矿范围和采矿权期限等内容。
2. 矿产资源勘探报告。
勘探报告应包括地质、资源、技术和经济勘探内容的综合分析报告,勘探报告应有资质鉴定。
3.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 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该文件应包括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评估和预测,以及环保措施的设计和建议。
5.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相关证照。
6. 矿山开采许可证。
7. 申请人的资质证书。
需要提供具备同等或相近矿种开采经验和技术能力的开采经验证明和技术能力证书。
8. 经济实力证明。
需要提交申请人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申请人在资本市场上的上市公司情况、投资人或股东的人力、物力、财力等情况。
9.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的材料。
三、初审当申请材料提交齐全后,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初审。
初审的内容主要是查看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条件。
如果材料齐全、符合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审批流程。
四、现场勘查和审核在完成初审之后,矿产资源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现场勘查和审核申请材料。
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审批程序
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审批程序采矿权人办理采矿许可证,首先要向办理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县级以上国土资源局、厅部)申请划请矿区范围,经审定划定矿区范围后,再申请办理采矿登记。
一、拟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审批程序一)由采矿权人按《云南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所规定,向有审批发证权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拟定矿区范围报告;2、经过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3、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图;4、地质剖面图;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6、矿区探矿权证明材料。
7、出具申请人工商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矿山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批复文件;8、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申请材料应提交一式五份。
二)受理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收料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三)审批采矿登记管理机关自决定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做出同意或不同意划定矿区范围的决定。
属省级、地、州、市级审批发证的,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知拟建矿山所在县级进行初审。
县国土资源局在收到上级登记管理机关初审通知及申报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意见,填写《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初审意见表》,报地(州、市)国土资源乙。
属省级审批发证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应在收到县级初审及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报省级审批机关。
超过规定期限不提出意见上报的视为同意。
四)经审查同意划定矿区范围的,由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向申请人下达《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并抄送矿山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及其他有关部门,经审查不同意划定矿区范围的,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退回申请材料。
二、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审批程序一)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在批准的矿区范围预留期限内,按规定完成有关工作后,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办理采矿权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矿区范围图。
3、矿区地质剖面图;4、矿区范围公告示意图;5、矿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6、采矿权申请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采矿登记发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
采矿登记发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采矿登记发证是指在时限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采矿企业和矿业权人,依据有关规定提交有关材料,获得采矿许可证书或有关登记证明的过程。
采矿登记发证是保证采矿企业和矿业权人合法经营的必要程序。
本文将详细介绍采矿登记发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程序。
一、采矿权申请材料1、采矿权申请书:申请采矿权的申请书应该简明扼要,注明申请人或申请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同时应注明所申请的采矿权的名称、类型、矿种等相关信息。
2、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同时还需提供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便进行核对。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申请人景区要求依法设立的企业要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以证明其合法经营。
4、地勘报告:地勘报告是指已获得的开采权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储量、品质、科研保护应用价值等方面的信息。
5、工程设计方案:包括污染防治、设备配置、生产工艺流程等详细信息。
二、审核流程采矿权的审批主要由国土资源局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审批流程为:1、申请审查:国土资源局需要评估附近的自然环境、社会和经济因素,才能够审批申请。
2、公示:国土资源局在本地方媒体上公示初审结果,意见和建议反映在采矿权许可证的决定中。
3、许可证颁发:若申请人符合国土资源局的审批标准,则颁发采矿权许可证。
4、其他手续:此外,申请人还需要到相关税务、环保、水利等部门登记手续。
三、结语采矿登记发证是保证采矿权人依法合规经营的必要程序,也是国土资源局与其他相关行政部门进行监管管理的前提。
应当及时了解有关权威部门的政策和规定,详细查看申请材料要求,准备好齐全、规范的申请材料,确保能够顺利获得采矿权许可证。
最新采矿权采矿权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最新采矿权采矿权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示例文章篇一:《最新采矿权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一、采矿权申请流程1. 前期准备- 首先呢,得有一个明确的开采计划。
这就好比盖房子之前得有个设计图一样。
你得知道自己要开采什么矿,在哪里开采,开采的规模大概是多少。
比如说我想开采金矿,那我得先确定这个金矿的大概位置,是在深山里呢,还是比较靠近城镇的地方。
这时候我就得去做很多调查工作,就像侦探破案一样,要搜集各种线索。
- 还有啊,得有相应的资金证明。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采矿需要很多钱的,像买设备啊,雇工人啊。
如果没有足够的钱,那这事儿可就干不起来了。
我要是跟相关部门说我要采矿,但是拿不出钱来,人家肯定不会答应的呀。
这就像你去商店买东西,你得有足够的钱才能把东西带走,采矿也是这个道理。
- 企业法人资格也是必不可少的。
你得是一个合法的企业,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就像一个小团体得有自己的规则一样。
没有这个资格,就像一个没有身份的人,谁能放心让你去采矿呢?2. 申请登记- 接下来就是要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啦。
这些材料可多着呢,包括刚才说的开采计划、资金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等等。
这就像给人家交一份自己的简历一样,得把自己的情况都清清楚楚地写上去。
要是材料不齐全,就像简历没写完整,人家怎么能全面了解你呢?说不定就把你的申请给驳回了。
- 在提交申请的时候,还得按照规定填写各种表格。
这些表格上的内容可不能随便乱填,都得是真实准确的。
要是填错了或者造假,那可就麻烦大了。
这就好比考试的时候作弊一样,一旦被发现,肯定是要受到惩罚的。
3. 受理审查-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后,就会开始受理审查啦。
他们会仔细查看你提交的材料,看看是不是符合要求。
这个过程就像是老师批改作业一样,一点点地检查。
如果发现有问题,他们可能会让你补充材料或者修改内容。
这时候你就得积极配合啦,要是不配合,就像学生不听老师的话一样,那肯定是不行的。
- 他们还会对开采区域进行实地勘查呢。
采矿权审批流程步骤
采矿权审批流程步骤采矿权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法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国家所有的矿产资源享有的占有、开采和收益的一种特别法上的物权。
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关于采矿权审批流程,希望你们喜欢!采矿权审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一、采矿权审批事项采矿权审批: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延续、注销、转让、变更。
二、采矿权审批的依据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三、采矿权审批程序四、采矿权审批的受理条件(一)采矿权审批--划定矿区范围:1.申请划定矿区范围报告;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3.地质地形图及矿区范围图;4.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有资质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附图、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探矿权申请采矿权的)或储量核实报告及附图、评审意见书、备案证明;5.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6.县(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7.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矿山企业名称通知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验原件);8.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提交勘查许可证及勘查出资人证明材料;9.其他材料;10.如委托他人办理的,须由单位或自然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单位为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自然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书还需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授权委托书要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除授权办理具体事务外,还包括是否代为签收文书、变更或撤回申请。
(二)采矿权审批--申请:1.采矿权申请登记报告;2.采矿权申请登记书;3.以地质地形图或地形图为底图按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矿区范围圈定的矿区范围图(比例尺不小于1/1万);4.经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竞卖活动获取采矿权的《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或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批准的《划定矿区范围申请审批书》及矿业权申请人缴纳采矿权价款的凭证;5.有资质单位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矿产资源储量报告》、《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并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备案;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验原件)。
矿山开采证办理流程
矿山开采证办理流程矿山开采证是矿业企业进行矿山开采活动的必备证件,是依法取得矿产资源利用权的重要凭证。
办理矿山开采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程序和审批,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矿山开采证办理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资格审查。
首先,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矿产资源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包括申请表、矿业权证书、矿业权转让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矿产资源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资质、技术、经济实力等方面的评估。
二、项目可行性研究。
通过申请资格审查后,申请人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矿产资源储量、品位、开采方法、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研究报告需要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保矿山开采活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
三、环境影响评价。
在项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申请人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矿山开采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需要提交给环保部门进行审查,确保矿山开采活动不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四、土地使用审批。
矿山开采活动需要占用一定的土地资源,申请人需要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审批。
审批程序包括土地使用规划、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确保矿山开采活动的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五、矿业权出让。
经过前期审查和评估后,申请人可以向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矿业权出让,取得矿山开采证。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矿业权出让金,并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
六、矿山开采证颁发。
经过前期程序的审查和审批后,矿产资源主管部门会颁发矿山开采证给申请人,标志着申请人取得了矿山开采的合法资格。
矿山开采证的颁发是对申请人资质和项目可行性的认可,也是对矿山开采活动合法性的保障。
总结:矿山开采证的办理流程需要经过申请资格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土地使用审批、矿业权出让等程序。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审批,确保矿山开采活动合法合规。
矿山开采证的颁发是对申请人资质和项目可行性的认可,也是对矿山开采活动合法性的保障。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一、依据《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1号令)、《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辽宁省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暂行规定》(辽国土资发[2007]239号)二、程序审查—复核—审核—签批三、要件(一)划定矿区范围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2、《划定矿区范围申请登记书》。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
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证明。
5、地质勘探报告及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6、探矿权人申请划定矿区范围的,还应提交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7、申请采取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还应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8、申请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还应提交国务院或者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并提交省或者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开发的文件。
9、除第7项规定的情形外,应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通知书。
10、外资投资开采矿产资源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复印件)11、其他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二)新立采矿权登记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以拐点标定,并附国家直角坐标和矿区面积)。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专家审查意见。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开采黄金矿产资源的,还应提交有关部门颁发的《黄金矿产准采证》(复印件)。
6、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书(复印件)。
7、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
8、申请以协议方式出让采矿权的,还应提交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采矿权价款确认书、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包括企业分期缴纳的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申请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采矿权的,竞得人或中标人还应提交招标拍卖挂牌公告、采矿权成交确认书、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采矿权价款缴纳凭证等有关材料。
9、《占用矿产储量登记表》。
10、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批准意见。
11、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专家评审意见。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采矿权审批事项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实行四级审批登记管理制度。
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有:国家和省两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审批登记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
包括:新设立采矿权登记,延续采矿登记,变更采矿登记、注销采矿登记。
采矿权审批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国有矿山企业开采矿产资源,应当按照国务院关于采矿登记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
开采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矿产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时,应当持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
开采特有矿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审批和采矿登记。
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开办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矿山企业及个体采矿的审查批准、采矿登记,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3、《安徽省矿产资源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依法申请、经批准后办理登记、有偿取得探矿权、采矿权。
第十九条规定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一)国务院《矿产资源开采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可供开采的矿产储量规模为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二)省规划矿区内的矿产资源;(三)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审批的矿产资源。
开采前款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为小型的矿产资源,由行署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矿产储量规模为小矿、零星和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矿产资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采矿登记程序及要件新建矿山采矿登记工作程序1、拟采用市场方式出让采矿权的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进行地质勘查工作或向原探矿权人收购地质成果资料。
采矿许可证如何办理流程
采矿许可证如何办理流程
1. 申请材料的准备
- 填写完整的《采矿许可证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 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采矿权出让收费凭证。
- 矿山开采方案及矿区范围坐标成果文件。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
-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2. 申请与受理
- 向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
- 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3. 审查与批准
-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实地考察和评审。
- 对符合条件的,批准采矿许可证申请。
4. 缴费与领证
- 按规定缴纳采矿许可证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 领取采矿许可证。
5. 年检与延续
- 每年需接受采矿权年检。
- 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按期办理延续手续。
办理采矿许可证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操作。
相关单位要做好资料准备,积极配合审查工作。
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审批服务指南
采矿权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审批服务指南概述“采矿权”是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享有开采矿藏、矿石的专有权。
在我国,采矿权拥有者应先向当地政府申请、经过审批机关批准,并凭批准文件在省级或市级地质矿产部门注册登记,其采矿权才能生效。
本文将介绍采矿权的设立、变更、延续、注销登记审批服务指南。
一、采矿权设立的审批服务指南1.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取得采矿权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探矿权或者已经发现矿产资源,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有足够的资金和生产管理、环境保护、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技术力量;2.必须具有从事确定采矿范围和设计矿区内设施设备的条件;3.具有矿井等所需设施,以及与采矿活动相适应的综合利用能力;2.审批流程(1)提交申请采矿权设立申请应由采矿权申请人向最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矿产局”)或者设区的市政府(以下简称“市矿产局”)递交书面申请。
(2)初审收到申请书后,矿产局应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矿产局对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并公告征求意见。
(3)公示在勘查结束后20天内,矿产局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继续审批;如有异议,则进行调查取证。
(4)核准矿产局受理申请时,应提交申请审核报告,并报送上一级地方政府矿产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矿产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审核报告后,应当在60日内进行核准,发给采矿权证书。
(5)备案核准通过后,颁发采矿权证书,同时每年要以书面方式备案。
二、采矿权变更的审批服务指南1.申请条件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管理条例》规定,采矿权变更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与现有采矿权不同,变更内容实质性的;2.变更情况发生在有效期内;3.通过矿产权评估,确认变更后的采矿权具有合理性和价值;2.审批流程(1)提交申请采矿权变更申请应由采矿权持有人向原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以下简称“省矿产局”)或者设区的市政府(以下简称“市矿产局”)递交书面申请。
2024年采矿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年采矿许可证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哎呀呀,2024 年采矿许可证的申请可不能马虎哟!这流程和注意事项那是相当重要啦!
先说这申请流程,就像走一条精心规划的道路一样。
首先呀,您得准备齐全各种材料,什么矿山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等等,一个都不能少哟!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武器弹药得备齐喽。
然后呢,向相关部门递交申请,这一步可得仔细认真,千万别出错呀!接下来就是等待审批,这过程就像等待丰收的果实慢慢成熟。
再讲讲注意事项,可千万要留神啦!比如说,您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这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有虚假信息,那可就麻烦大啦!还有啊,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有丝毫的侥幸心理,这就像开车不能闯红灯一样。
另外,和审批部门的沟通也很关键哟,及时了解进展,有问题及时解决。
您想想看,要是在申请过程中粗心大意,能顺利拿到许可证吗?当然不能啦!这就跟盖房子基础没打好会倒塌一样。
而且,注意环境保护也是重中之重,不能只想着采矿赚钱,把咱们的家园给破坏了。
总之啊,2024 年采矿许可证的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一定要牢记在心,别等出了岔子才后悔莫及。
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去做,这样才能顺利拿到许可证,开展合法合规的采矿活动哟!。
开采铁矿办理手续流程
开采铁矿办理手续流程一、前期准备在开采铁矿之前,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申请方需要明确自己的开采计划,包括开采的地点、规模以及时间等。
接下来,申请方需要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开采铁矿的政策和限制。
同时,还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开采铁矿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最后,申请方需要进行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确保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办理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方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开采计划书、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土地使用权证明等。
这些材料需要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准备。
2. 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方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或机构。
通常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将材料递交给当地的自然资源局或矿产资源管理部门。
3. 审核和评估:一旦申请材料递交后,相关部门或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审核的内容包括开采计划的合理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真实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合法性等。
4. 批准手续:如果申请材料通过了审核和评估,相关部门或机构将会颁发开采铁矿的批准手续。
批准手续通常包括开采许可证、环境保护许可证以及土地使用证等。
申请方需要根据颁发的批准手续,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应费用。
三、办理手续1. 办理开采许可证:申请方需要根据批准手续,向当地的自然资源局或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开采许可证。
办理开采许可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身份证明、批准手续等,并缴纳相应的费用。
2. 办理环境保护许可证:为了保护周边环境,开采铁矿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申请方需要向环保部门申请环境保护许可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并完成相关的环保审查。
3. 办理土地使用证:申请方需要根据土地使用权证明,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证。
办理土地使用证时,需要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如土地使用权证明、批准手续等,并缴纳相应的土地使用费。
四、施工和监管1. 施工准备:在办理完相关手续之后,申请方可以开始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这包括招聘工人、采购设备、搭建工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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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审批程序和要件
一、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一)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内的矿产资源;
(二)领海及中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的矿产资源;
(三)外商投资开采的矿产资源;
(四)本办法附录所列的矿产资源。
开采石油、天然气矿产的,经国务院指定的机关审查同意后,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开采下列矿产资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一)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以外的矿产储量规模中型以上的矿产资源;
(二)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登记的矿产资源。
开采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矿产资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管理办法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矿区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所涉及行政区域的共同上一级登记管理机关审批登记,颁发采矿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在审批发证后,应当逐级向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地质矿产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二)程序
1.采矿权申请人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2.采矿权申请人提交有关材料;
3.县国土资源局组织人员实地检查、审查申报材料;
4.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依照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价款,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权许可证。
(三)要件
A.申请矿区范围预留:
1、新设立矿山企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提交以下资料:(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取得企业名称使用权的证明(复印件4份);
(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含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坐标、储量及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资源综合利用方案等);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原件4份);
(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比例尺1:2000-1:10000,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矿区平面范围,以开采起止标高标注开采深度);
(4)经储量认定机关批准的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原件1份,复印3份);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原件1份);
(6)矿山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电子报盘。
2、已设立的企业申请划定矿区范围预留提交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
(2)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内容与新设立企业划定矿区范围一样(原件,4份);
(3)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比例尺1:2000-1:10000,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矿区平面范围,以开采起止标高标注开采深度);
(4)储量认定机关批准的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原件1份,复印份);
(5)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勘查许可证复印件;探矿权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原件1份);(6)矿山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申请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审查意见(原价1份,复印件3份);
(7)电子报盘。
B、采矿权新立申请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矿区范围图(图上应标出矿体分布及设计的井巷设施或露天开采最终开采境界)(原件4份);
3、有相应资格单位编制的矿山设计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件1份,复印件3份);
4、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证明,含资金证明,设备清单,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4份);
5、开采矿产资源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3份);
6、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告及安全生产临督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7、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地质报告及储量认定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8、矿山所在县(市、区)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申请的矿区范围内矿业权设置情况的审查(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原件,2份);
10、申请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采矿权的,还应报采矿权评估、确认的有关资料(评估确认工作在划定矿区范围预留后凭划定范围批文委托评估机构进行采矿权评估);
11、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于桂国土资办[2002]15
号文规定的小矿、零星分散矿除外)(原件1份,复印份3份);
12、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13、《采矿权申请人申请登记记书》的电子报盘。
C、采矿权变更
1、变更矿区范围或开采方式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变更后的矿区范围图,图上应标注原矿区范围界线及变更后矿区范围界线(原件,4份);
(3)变更采矿登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变更后生产安排和资源利用方案等(原件,4份);
(4)变更开采方式的,提交开采设计或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
件,复印件3份);
(5)变更开采方式的,提交安全生产临督管理部门对拟建工程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告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6)原采矿许可证、副本;
(7)扩大矿区范围的,应提交扩大部分储量资料,并经储量审查、认定
2、变更主要开采矿种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报送下列资料:(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矿山地质报告(资料)及储量认定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上一年度生产产量报表(复印件,4份);
(4)变更采矿登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变更后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等(原件,4份);
3、变更采矿权人名称的(属于转让的,先办转让审批后方可办变更采矿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有关部门的批准更名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3)变更后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4)企业章程(原件1份);
(5)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4、经依法批准转让采矿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1)《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采矿权转让审批机关批准转让的批复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分);
(3)受让人填写的《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4)受让人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4份);
(5)受让人提交的有资格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件,4份);
(6)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D、采矿权延续
须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到采矿登记机关办理延续
登记手续。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2、上一年度矿山企业年检合格报告(原件1份,复印件3份);
3、上一年度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发票复印件(4);
4、矿山保有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认定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5、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6、延续采矿登记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延续登记的理由,矿山生产和储量利用情况,保有储量和现有生产能力,申请延续开采的年限和依据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原件,4份);
7、矿山安全、环保方面的批文或有关证照(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4份);
8、有相应资格单位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原件1份,复印件3份);
9、采矿权申请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4份);
10、《矿山企业占用矿产储量》申请登记表(原件4份);
11、矿山所在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申请人申请办理延
续登记的审查意见(原件1份,复印件3份);
12、电子报盘;
13、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资料。
E、采矿权注销
(1)停办或关闭(闭坑)矿山储量核实报告及储量认定机关的批准文件(原件1份,复印件3份);
(2)《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原件,4份);
(3)停办或关闭矿山的申请报告。
内容包括矿山停办或关闭的原因,矿山开采现状及储量利用情况,剩余保有储量及其保护措施,矿山安全防范措施,土地复垦及环保措施等(原件,4份);(4)有关部门对停办或关闭矿山的批准文件、图件(原件,1份);
(5)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四)时限
自接到申请之日起40日内做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
决定并通知采矿权申请人。
准予登记的,采矿权申请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权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