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
拍卖规则与竞买须知
炉霍县安心工程B区58间铺面竞卖规则与竞买须知本竞卖规则及竞买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由炉霍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制定,仅适用本场竞卖会(请各位竞买者认真阅读):一、本着公开竞卖、公平竞争、公正成交、诚实信用的原则,竞卖过程符合法律程序,竞卖结果受法律保护。
竞卖按照单个标的以顺序现场竞价竞卖(如:标的2、标的3至标的61),本公司就竞卖标的向竞买人提供的相关说明及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在竞拍前敬请竞买人到现场考察标的实际情况,对竞卖标的的质量及有关资料进行详细了解并作出明确判断,本公司不能保证竞卖标的的质量,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竞买人举牌应价则表示认可本次竞卖会的竞买规则及竞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
二、竞买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和法人自然人。
三、办理登记手续,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非法人代表办理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企事业单位须加盖公章;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四、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公共秩序,竞卖进行期间各持牌竞买人之间不得交头接耳、不得起哄戏闹,不得阻挠其他竞买者竞价,不得阻碍竞卖人进行正常的竞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有关责任。
五、竞买方在本公司领取竞买登记表,并将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和填写好的竞买登记表一并交本公司办公室,同时向本公司交纳单个标的肆万元保证金(竞买多个标的需缴纳保证金为:4万×标的数量)即可获得“安心工程B区58间铺面竞卖会”的竞买资格,由本公司开出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领取竞价号牌并登记。
如果是代理人,须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件(或复印件)和委托书。
如竞得竞卖标的,保证金将转作定金或充抵价款;因竞卖标的撤拍或竞买不成,在竞卖会后由本公司不计利息退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重庆市南川区人民政府批准,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南平镇神龙峡组团红山村分区加油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相关公开出让竞买须知如下: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人本宗地出让人为重庆市南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具体组织公开出让交易由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承办。
二、遵循的原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控制指标要求南平镇神龙峡组团红山村分区加油站地块1.地块位置:南川区南平镇红山村1组(东邻南永公路、南邻集体耕地、西邻集体耕地、北邻集体耕地)。
2.建设用地面积:1981㎡(约2.97亩)。
3.规划指标:容积率不得大于1。
海绵城市规划条件:地块年径流污染物去除率不低于50%。
用地性质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具体规划指标按南川规资条件〔2021〕0002文件执行。
土地出让年限40年。
4.用地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
5.土地出让年限:40年。
6.土地出让起始价:342万元,每亩单价115万元。
竞买保证金342万元。
四、竞买范围及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以及凡在我区欠缴土地出让价款、造成土地闲置等违约行为的除外)。
(二)竞买申请人需提交购地资金和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金融机构资信评级A级以上或证明申请人资信状况良好的证明。
(三)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需要成立新公司的,新公司必须是竞买申请人的全资子公司,且竞买申请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相应权利义务由新公司承接。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
北京市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相关规范一、背景介绍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所有权保留,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一种方式。
北京市作为中国的首都和经济中心,土地资源有限,因此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进行招标、拍卖和挂牌等方式进行管理,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公平竞争。
二、招标方式1. 招标范围:招标适用于土地面积超过一定规模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招标条件:招标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招标程序:招标程序包括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环节。
三、拍卖方式1. 拍卖范围:拍卖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拍卖条件:拍卖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拍卖程序:拍卖程序包括发布拍卖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竞拍保证金缴纳、竞拍现场、竞拍结果确认等环节。
四、挂牌方式1. 挂牌范围:挂牌适用于土地面积较小、市场需求不高的项目,具体规模由市规划国土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挂牌条件:挂牌参与方需要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行业经验等。
3. 挂牌程序:挂牌程序包括挂牌公告发布、报名资格审核、挂牌期间的咨询与洽谈等环节。
五、规范要求1. 信息公开: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公开,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招标文件、竞拍结果等。
2. 公平竞争: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应当确保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方式限制竞争者的参与。
3. 诚信约束:参与招标、拍卖、挂牌的各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串通等不正当手段。
4. 法律监管:招标、拍卖、挂牌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重庆土地交易中心拍卖规则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行为,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重庆市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办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拍卖规则。
第二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土地交易方式。
竞买人是指参加竞买拍卖标的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竞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第三条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对拟出让地块在《重庆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之日起的20天内为竞买申请时间,如参加竞买申请单位为3家或3家以上的,可采取拍卖方式交易。
第四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由拍卖师主持。
土地交易底价(保留价)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确定。
有保留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拍卖前由拍卖师宣布该标的具有保留价,竞买人竞价未到保留价的不能成交。
第五条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买号牌,号牌上的号码为竞买人的竞买代码,拍卖会上只认可竞买号牌。
竞买号牌不能丢失或借予他人,否则后果自负。
第六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时,拍卖师将宣布竞买人最低加价的幅度,竞买人应按拍卖师要求应价或叫价,否则应价或叫价无效。
拍卖会上,竞买人一经应价或叫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或叫价时,其应价或叫价即丧失约束力。
土地使用权竞价时加价幅度可由拍卖师根据现场情况进行调整。
第七条拍卖师对每个最新有效叫价均以一定的时间间隔重复提示,拍卖师三声报价,若仍无人再加价即以击槌成交。
拍卖师击槌是土地使用权成交的法定表示,击槌之后的任何竞买叫价无效。
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在付清相关综合价金后,可在交易现场与我中心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
第八条竞得人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竞买人应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时间内与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出让须知》、《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条款,按期、如数缴纳竞买价金并承担其他义务,如有违约则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挂牌现场竞价规则
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场竞价规则一、现场报价规则1、凡报价者,必须是公告期间提供有效《竞买申请书》,获得竞买资格者。
现场竞价时,递交的《竞买报价单》,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并有法人代表(含授权委托人)的签字。
2、竞买最小增幅的确定本次挂牌交易的最小增幅为1万元。
3、报价必须在现场公示的最高价位的基础上按规定的最小增幅以上加价,否则,被视为无效报价。
新的竞价生效后,上一竞价同时失去效力,竞买人可重新竞价,也可退出竞价。
4、现场竞价一共4轮,每轮15分钟,下午时分开始,时分结束。
5、竞买人报价每轮限定一次,报价单呈交主持人后不得撤回、更改,除上轮报价最高者可以在下一轮不报价外,竞买人在某轮中不报价,表示已经放弃,不得进入下一轮竞价。
二、现场受理规则1、凡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参加现场竞价,未按时参加现场竞价的视为自行放弃。
2、主持人宣布新一轮最高价位,并宣布竞价开始后,竞买人新的竞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出,递交的《竞买报价单》被确认为有效后,工作人员将最高报价在公示栏上公示,此轮竞价结束。
下一轮竞价照此类推。
3、新一轮竞价间隔时间结束仍无报价者,主持人经过确认,最高报价的竞买人即为竞得人,挂牌交易现场竞价结束。
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均有两个以上报价者,则最后一轮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如果最后一轮最高报价相同,主持人宣布增加轮次,调整间隔时间,报价相同者继续竞价,直到决出最高竞价为止。
4、现场竞价按照主持人宣布的规定轮次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三、现场竞价程序1、主持人宣布竞价开始,并宣布总轮数和每轮的间隔时间;2、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主持人递交《竞买报价单》;3、受理人员审查报价单公章、法人(或委托人)签字、报价是否在上一轮最高竞价之上加价;4、主持人复核,宣布本轮最高报价。
5、公示人当场公示本轮最高竞价;6、主持人宣布下一轮竞价开始。
四、现场竞价成交后的有关事宜1、当场签订《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约后按照公告约定的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分宗拍卖,共40宗,地块位于经开区板桥村2—7社,总面积为〔合7.457亩〕,分宗面积为至不等。
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土地规划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对每宗地的具体规划为准。
本宗拍卖土地起拍价为人民币1000元/平方米。
第二条本宗土地以现状拍卖。
第三条本宗地拍卖文件包括:1、拍卖公告2、竞买须知3、规划设计条件4、竞买申请书5、成交确认书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宗地图8、土地位置图第四条有关拍卖文件可于2005 年11月23日起到市土地矿产市场〔新益大厦南三楼〕索取或在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上查询〔 〕。
有意竞买人如决定竞买,应于2005年11月23日至2005年12 月22日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报名表》和《国有土地竞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向市国土资源局指定帐户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到帐〕,由市国土资源局发给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方可参与竞价。
竞买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竞买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买截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退回〔不计利息〕,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
开户单位: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开户行:中国银行涪城支行帐号:35205478091001或:开户单位:绵阳三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塘汛信用社帐号:000120110023第五条竞买人应提供以下资料:一、企业参与竞买的1、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按照该企业章程的规定提供〕;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2二、组织参与竞买的1、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2、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影印件;3、该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恩施火车站片区国际商贸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解析
恩施火车站片区国际商贸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经恩施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授权,由恩施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以拍卖的方式公开出让恩施火车站片区国际商贸城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委托人为恩施市国土资源局,拍卖人为宜昌市拍卖商行有限公司。
二、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三、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一)地块位置:位于恩施市恩施火车站附近,与金桂大道、施州大道相邻(详见《恩施火车站片区国际商贸城规划小区现状地形图》)。
(二)基本情况及规划用地指标要求:(1)用地情况规划建设用地面积:79182平方米(约合118.77亩)。
(2)用地使用情况用地性质:商业为主,兼居住(其中商业用地约60%,住宅用地约40%);土地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3)建设指标控制要求建筑密度:<30%,容积率:2.5~4.0,绿地率:>30%,停车泊位:公共建筑按0.4个/100平方米控制,居住建筑按0.3个/100平方米控制(其中地面停车率控制在5%~15%)。
(4)为保证火车站前广场的开发性及开阔的视觉效果,将地块沿金桂大道一侧以道路边线为基准控制60米为多层建筑区,建筑高度<24米,沿施州大道的建筑高度<80米(以通过的规划方案为准)。
(5)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地块沿金桂大道一侧多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最少5米,高层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最少10米,道路交叉口转角处的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10米(均自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接线算起)。
(6)机动车出入口共2个。
(7)建筑设计要求:建筑外观、造型、色彩应参照《湖北恩施市火车站片区城市设计》的要求进行设计。
(8)其它:建筑后退连路红线以及与相邻地块的间距必须满足《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和《湖北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等相关规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须知一、竞买方资格要求根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的规定,竞买方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同时,竞买方还需要提供一定的财力和技术实力证明,以确保投资和建设的可行性。
此外,竞买方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过去三年年度财务报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竞买方式和程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方式一般分为拍卖和挂牌两种形式。
而具体的竞买程序则由出让方进行规定,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公告发布:出让方在公告媒体上发布《竞买公告》,告知竞买人竞买土地的用途、面积、位置、起始价等相关信息。
2.参与报名:竞买人需要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报名,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竞买保证金。
3.现场竞价:出让方设立拍卖现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竞价。
竞买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竞价幅度。
4.交纳价款:竞价成功的竞买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价款的交纳,并且向有关部门办理土地用途和产权证书等手续。
5.签署合同:竞买成功的竞买方需要与出让方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实地调研和项目策划等工作。
三、注意事项•竞买人需要仔细阅读《竞买公告》中的相关出让政策、土地用途、规划条件、标的要求等信息,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后再进行报名;•在现场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要保持理性,确定自己的底价和上限,并且避免贸然出价;•竞拍保证金一定要按时缴纳,否则可能导致竞买失败;•此外,在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竞买方需要充分了解所购买的土地规划和用途,避免后期发生违规或亏损等问题。
以上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的相关注意事项,希望对竞买方有所帮助。
更详细的政策和流程信息,可参考相关地方法规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等法律文件。
国土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 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已经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公布,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部长徐绍史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2年4月3日国土资源部第4次部务会议通过2007年9月21日国土资源部第3次部务会议修订)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或者现场竞价结果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
第五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土地竞拍须知范本
土地竞拍须知范本一、竞拍人资格与条件1.竞拍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竞拍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竞拍方需按本须知要求提交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
4.如涉及联合体参与竞拍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联合竞买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二、竞拍申请与保证金缴纳1.竞拍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方递交书面竞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竞拍申请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竞拍方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名称/姓名、住所地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其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对竞拍土地的使用计划、资金来源说明以及可能涉及的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竞拍方需在提交竞拍申请书时同时缴纳一定数额的竞拍保证金,作为履行竞拍结果的担保。
保证金的金额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在竞拍公告中公示。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者将被视为无效报名。
三、竞拍程序与规则1.主办方将在指定时间、地点举行公开竞价会进行土地拍卖活动。
所有符合资格的竞拍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网络竞价。
2.现场竞价与网络竞价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如出现任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扰乱秩序等行为将取消该竞拍人的参拍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无人再出价的情况下由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拍方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与主办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若成交价低于底价则本次拍卖不成交。
四、后续事宜处理1.成功竞得的竞拍方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约定时间与主办方签订正式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期支付土地出让价款和相关税费。
逾期未签订合同或未按约定期限支付款项的将视为违约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损失和风险自负。
2.未成功竞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拍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退还但不计利息和其他补偿费用。
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1 适用范围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适用本规范。
1.2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他项权利,参照本规范。
1.3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及流转农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可参照本规范。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下列标准和文件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的条文。
本规范颁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和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使用下列各标准和文件的最新版本。
GB/T 18508-2001 《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国土资发[2001]255号《全国土地分类》国土资发[2004]232号《工业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3 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9)《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10)《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4 总则4.1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目的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出让制度。
4.2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本规范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范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有关规定
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有关规定一、招拍挂的基本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法公开招标,确保竞争公平性和透明度,遵循市场化原则。
2.紧缺资源优先使用原则:优先考虑利用稀缺资源以带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3.环境保护原则: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土地使用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
4.效益最大化原则:通过拍卖方式,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
二、招拍挂的程序1.准备阶段:确定拍卖方式、报名条件、开发方案要求、拍卖保证金等,并制定相关文件。
2.报名阶段: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提供相关材料,缴纳拍卖保证金,报名参与拍卖。
3.审核阶段: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开发方案进行评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竞标阶段。
4.竞标阶段:在指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竞拍,出价最高的申请人成为中标人。
5.确定中标人后,需向中标人发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收取地价款。
6.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付款,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
三、招拍挂的参与主体1.国有土地,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拍挂手续,可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法人或合法经营组织申请参与。
2.个人、个体工商户、外国法人、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与上海市居民、上海市团体成员或与上海市居民共同组成的联合体申请参与。
四、招拍挂的资格条件1.申请人应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信誉记录和专业能力。
2.申请人需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如拍卖保证金、注册资金等。
3.非个人申请人需具备相应的组织机构、经营许可等合法身份。
4.申请人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道德风尚,无不良记录。
五、招拍挂的拍卖方式1.竞价出让: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中标人需按竞拍最高价支付地价款。
2.拟推荐方式:以公开招标和报价拟推荐的方式进行,中标人需按报价支付地价款。
3.其他方式:可根据需要制定其他特殊拍卖方式。
六、招拍挂的土地使用年限1.商服类用地使用年限为40年。
2.住宅类用地使用年限为70年。
3.工业类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如何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准备工作
如何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准备工作如何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准备工作(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出让市场中常见的一种方式,对于准备进行这种交易的各方来说,前期准备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土地评估、规划设计、程序准备和法律咨询四个方面介绍如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首先,土地评估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
通过对土地的评估,可以确定土地的真实价值,为拍卖挂牌出让提供参考依据。
土地评估应该包括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用途、土地开发潜力等方面的考量,需要借助专业评估公司进行。
评估公司应提供详细的评估报告,包括土地价值评估、市场分析以及风险评估等内容,以帮助拍卖方做出决策。
其次,规划设计也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评估和拍卖挂牌前,拍卖方应制定明确的规划方案和设计方案。
规划方案应包括土地的合理用途规划和开发目标,设计方案则应体现土地的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规划设计的工作需要由专业团队进行,他们可以根据土地特点进行分析、研究和设计,以确保土地的最优利用和价值提升。
再次,程序准备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可或缺的一环。
在进行拍卖挂牌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包括准备相应的文件和资料,申请审批等等。
程序准备的工作应由专业人士负责,确保符合相关要求并能够顺利进行拍卖挂牌。
这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土地权属的清理、相关部门的审批流程等等。
最后,法律咨询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可或缺的一环。
拍卖挂牌涉及许多法律问题和风险,因此,在进行此类交易前,应咨询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了解法律法规,并进行风险评估。
律师会帮助拍卖方解答各种法律问题,确保拍卖挂牌过程的合法合规性。
在做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前期准备工作时,土地评估、规划设计、程序准备和法律咨询是不可忽视的环节。
只有充分准备,才能够确保拍卖挂牌的顺利进行,从而更好地实现土地的价值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
土地拍卖须知范本
________土地拍卖须知范本一、基本信息1. 组织单位本次土地拍卖由_____________________(组织单位名称)负责组织和管理。
2. 土地信息•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具体地址)•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或亩)•用途限制:______________(如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使用年限:__________年3. 参与方任何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本次拍卖会要求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二、竞买要求与条件1. 资格预审参加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资格预审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参与者不得参与竞买。
2. 保证金竞买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账户汇入足额保证金。
成交后保证金的处理办法将在《成交通知书》中明确;若未成交则于拍卖会结束后一定期限内无息退还。
3. 其他要求(此处可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特定行业的要求和条件。
)三、竞价规则1. 起叫价与加价幅度起叫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平方米(或其他计量单位),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_______元或其整数倍。
2. 确定成交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最高出价者为买受人,该出价为最终成交价。
3. 特殊情况处理如在竞价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进行的,组织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维护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宣布当前轮次无效、暂停或终止拍卖活动等。
四、合同签署与执行1. 合同签订成交双方应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若干日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逾期不签订的视为自动放弃交易权利,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 地价款支付受让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相关税费。
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3. 土地交付与使用在受让人付清全部款项并履行完所有手续后,组织方向其移交土地并协助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过户手续。
受让人必须严格依照批准的土地规划和使用性质进行建设和使用土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一、前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土地供应方式。
为了保证竞买者的权益并促进公平竞争,特制定本竞买须知。
二、竞买资格1.法人竞买人:具备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事业单位,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
三、报名条件2.竞买人需提供足额的保证金。
具体金额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土地面积、拍卖费率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并在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缴纳。
四、评标办法1.拍卖时采取封闭标标价法,竞买人需以封闭信封的形式递交自己的竞买价。
2.竞买价以人民币为单位,最小变动单位为0.01万元。
3.竞买人需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自己的竞买价,逾期不予受理。
五、竞买程序1.报名审查:招标机构对报名人及其资质进行审查。
2.保证金支付:通过指定的支付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
3.竞买价递交:竞买人将封闭信封交给招标机构,并确保其保密性。
4.评标结果公示:招标机构在公示截止日期前公示评标结果。
5.成交及支付:成交价以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需在指定时间内支付全款。
6.签订合同:中标人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六、注意事项1.竞买人应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发现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取消其竞买资格。
2.竞买人需提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土地规划、用途等信息,确保自身有能力并符合要求参与竞买。
3.竞买人在竞买过程中应遵守竞买规则,不得采取价格串通、暗箱操作等不正当手段,一经发现,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1.竞买人对竞买中出现的问题有疑义或异议时,可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申诉,申诉受理期限为竞买结果公示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
2.本竞买须知的解释权归市场监管部门所有。
总结:。
土地拍卖的流程和规则及注意事项
土地拍卖的流程和规则及注意事项土地拍卖是一项重要的土地资源配置方式,以下是土地拍卖的一般流程、规则和注意事项:1.流程:●公告发布:相关政府或拍卖机构会发布土地拍卖公告,包括拍卖时间、地点、土地性质、用途等信息。
●报名注册:潜在买家需要提前进行报名和注册,并提交相关身份和资金证明材料。
●展示期:拍卖机构会设立一段时间供潜在买家实地考察土地,了解具体情况。
●竞价阶段:拍卖师主持竞价过程,参与者根据规定的竞价方式和规则进行竞价。
●成交确认:拍卖师确认最高出价,并确定最终买家。
●结算和过户:最终买家支付购买价格,并完成土地所有权的过户手续。
2.规则:●保证金:参与者可能需要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作为参与拍卖的凭证,确保交易的诚信性。
●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土地拍卖通常会设定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参与者在竞价时需按照规定进行加价。
●竞价方式:参与者可以通过举牌、口头报价或在线竞拍平台等方式进行竞价。
●保留价:拍卖机构可能设定土地的保留价,如果最高出价未达到保留价,土地可能不会被成交。
●拍卖顺序:拍卖机构根据规定的顺序依次进行拍卖,一般按照拍卖目录中的顺序进行。
3.注意事项:●准备资金:参与者需要确保自己具备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保证金和购买土地的款项。
●了解土地情况:参与者应在展示期内实地考察土地,了解土地的位置、规划、用途限制以及相关法规政策等。
●遵守法律法规:参与者需要遵守土地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参与拍卖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合规性。
●注意竞争对手:竞标时需注意对手的竞价行为,制定合理的竞标策略,不过度竞价和超出自身承受能力。
●注意交易条款:参与者应仔细阅读和理解拍卖合同,注意其中的条款,确保交易条件符合自身需求与利益。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拍卖的具体流程和规则可能因国家、地区和拍卖机构而有所不同,参与者在具体的土地拍卖活动前,务必详细了解和遵守拍卖机构公布的规则和要求。
同时,在进行土地拍卖交易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律师,以确保交易的安全和合法性。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第11号令)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出让人)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竞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第三条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前款规定以外用途的土地的供地计划公布后,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第五条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活动,应当有计划地进行。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市规划和土地市场状况,编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等有关部门共同拟订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地块的用途、年限、出让方式、时间和其他条件等方案,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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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买须知
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拍,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分宗拍卖,共40宗,地块位于经开区板桥村2—7社,总面积为4971.354平方米(合7.457亩),分宗面积为94.738平方米至245.29平方米不等。
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土地规划要求以规划主管部门对每宗地的具体规划为准。
本宗拍卖土地起拍价为人民币1000元/平方米。
第二条本宗土地以现状拍卖。
第三条本宗地拍卖文件包括:
1、拍卖公告
2、竞买须知
3、规划设计条件
4、竞买申请书
5、成交确认书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宗地图
8、土地位置图
第四条有关拍卖文件可于2005 年11月23日起到市土地矿产市场(新益大厦南三楼)索取或在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上查询(网址:)。
有意竞买人如决定竞买,应于2005年11月23
日至2005年12 月22日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报名手续,填写《竞买国有土地使用权报名表》和《国有土地竞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资料,经审查符合竞买资格的,向市国土资源局指定帐户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到帐),由市国土资源局发给统一制作编号的竞价标志牌,方可参与竞价。
竞买人应对竞买申请书的承诺承担责任并全面履行。
竞买的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竞买截止之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退回(不计利息),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抵作成交价款。
开户单位: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所
开户行:中国银行涪城支行
帐号:35205478091001
或:
开户单位:绵阳三江开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塘汛信用社
帐号:000120110023
第五条竞买人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参与竞买的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3、股东会或董事会关于参与竞买的决议(按照该企业章程的规
定提供);
4、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影印件。
二、组织参与竞买的
1、设立该组织的有效批文;
2、该组织负责人的任命文件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3、该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委托代理人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影印件。
三、个人参与竞买的
1、身份证影印件;
2、委托他人参与竞买的,须提交经公证的授权文件及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影印件。
四、境外竞买人,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有关竞买人身份证明的文件,应按规定经认证。
竞买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竞买人应到现场踏勘拟竞买地块。
竞买人一经举牌,视为竞买人对本拍卖文件、地块现状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异议并全面接受,不得撤回。
第六条本次公开拍卖会定于2005年12月22日13:30时在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举行。
第七条拍卖程序:
1、至少在拍卖前20日将地块基本情况、土地使用条件、起叫价等在《绵阳日报》或《绵阳晚报》、绵阳市土地矿产交易网及绵阳市土地矿产市场电子显示屏等处进行公告。
2、有意竞买者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土地矿产市场办理报名
第九条竞得人逾期未与绵阳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违约,已付的竞买保证金全额不予退还,并赔偿市国土资源局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交易服务费。
第十一条几项具体规定:
1、板桥村2-7社商业(住宅)门面,由经开区管委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街景的施工图,并报经市规划局审定,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提出修改意见,必须按审定的方案实施。
2、竞买成交者在拍卖成交后一年内必须开工建设,否则将按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3、竞买成交者,动工建设前必须到管委会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开工手续,城市建设配套费仍按原规定执行,按总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收取。
4、竞买成交后,受让方应按规定缴纳成交总额4%的契税及万分之五的印花税和成交总额3.5%的土地交易服务费。
5、竞买成交后,规划手续(一书一证、绿线图)、出让土地使用权手续及《国有土地使用证》由经开区管委会按规定统一办理,其费用由管委会缴纳(费用包括规划资料费、地籍测绘费、土地登记费)。
6、竞买成交后,受让方必须在1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即土地款,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拖欠或抵扣。
否则,将视为竞买者(受让方)自愿放弃,其所交土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的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无条件收回。
7、动工建设时,由绵阳市规划局涪城片区规划所按照已经审查批准的总平面图(红线图)进行施工图放线,确定正负零位置。
8、在办理施工报建手续中发生的人防工程异地建设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白蚁防治费、建房保证金、定额测定费、建设施工意外保险以及水、电、气、通讯等基础设施入网费,由受让方根据市级及市级以上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自行缴纳。
2005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