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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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精品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精品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5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总分9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老年病科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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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医院临床重点专科申报专业范围
消化内科(消化科、老年消化科、腔镜中心)、骨科(骨一科、骨二科)、妇科、产科、儿科(含新生儿科)、口腔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检验科(检验科、放免室、核医学科、中心实验室),病理科、临床药学、临床护理、心血管内科(心内一科、心内二科、老年心脏科)、血液内科、内分泌科、神经外科、胸外科、心脏大血管外科、儿科、耳鼻咽喉科、精神病科、中医科、呼吸内科(呼吸科、老年呼吸科)、神经内科(神经内一科、神经内二科、老年神经科)、肾病科、普通外科(普外一科、普外二科、肝胆科)、泌尿外科、烧伤科、眼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内科、急诊外科、院前急救科)、肿瘤科(肿瘤内科、肿瘤外科、老年肿瘤、科放疗科)、感染病科、康复医学科、运动医学科、疼痛科、老年病科(老年神经科、老年消化科、老年心脏科、老年呼吸科、西院一病区、西院二病区)、器官移植科、医学影像科(CT&MR室、放射科、B超室)、。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康复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心血管内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心血管内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心血管内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老年医学的现状与展望

老年医学的现状与展望

人口统计学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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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老龄化 席卷全球
中国历次人口普查数据
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2.4亿,占总人口的17.17%;2050年,老 年人口将超4亿,老龄化水平将达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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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岁以上人口最多国家
World Population Ageing 2013 • United Nations • New York,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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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年医学的发展
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 1980年,原卫生部成立了老年医学专题委员会 1981年,中华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正式成立 1982年,中华老年医学杂志创刊 1995年,老年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2015年3月,批复北京医院设立国家老年医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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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医学的定义
研究人类衰老的机理,人体老年性变化,老年病的防治以及老年 人卫生与保健的科学,是老年学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医学涉及有 关老年人疾病的预防、临床诊断和治疗、康复、照护、心理及社 会等方面的问题分枝的一门新兴的、综合性的学科。老年医学是
以年龄来界定的医学专业,其研究对象是60岁及以上(特别是75 岁以上)老年人,重点关注失能和半失能的老年人、80岁及以 上高龄老年人及衰弱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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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医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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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性:老年医学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的个体化医疗 ,体现的是“生物-心理-社会-环境”医学模式,关注的 是老年人的整体健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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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性:老年医疗服务是一个涵盖了急性医疗到社区 家庭照顾的连续性的全过程,在配套关怀背景下(诊 所、医院、养老院、家庭),向老年人提供连续性医 疗服务,强调关注老年人功能状态和合理利用医疗资 源。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试行)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序号检查内容标准分评分标准备注一基础条件1001发展环境(10)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5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2分;规划的合理性得2分;执行效果得1分。

有学科发展3-5年规划和执行方案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5政策、措施齐全,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同)级以上重点学科,得5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3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专科规模(20)影像科室完备10有完备的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得10分;不完备者不得分。

放射科包括普放、CT、MRI、介入病房;超声包括心脏与外周;核医学有诊断与治疗科室布局合理10专科设置合理得6分;科室标识规范、清楚得4分。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山东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附件:
省临床重点专科评估试点评分标准
(通用部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基础条件”中对床位数有专项要求的,服从专项要求标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专业资料
八、试点专科的专科部分评分标准另行下发。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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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专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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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评分标准2019版

(老年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评分标准2019版

海南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老年病科)评审评分标准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总分1000分。

二、申报海南省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海南省省级医学重点专科(学科)管理办法》所要求的基本条件。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八、申报标准:I级重点专科自评分≥700分,II级甲类自评分≥600分,III级不作要求。

九、发现有弄虚作假一票否决。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5
每年接受来源于二级及以上医院进修医师、 护士 ( 半年以上 ) 人数超过 5 人得 5 分;少 1 人减 1 分;没有不得分。
5 技术推广项 ( 包括指导下级医院或基层医疗单位 ) 每年超过 2 次得 5 分,1 次得 3 分,没有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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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受邀在国 ( 内) 外召开的 学术会议上做学术报告 情况
医疗事故情况
老年专科 老年专科主要病种质量
17
主要病种 质量 (30)
及费用
诊断符合率
18
病区质量 甲级病案率 (115)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
果评价结果
10 查看医学会记录,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根据老年医学专科主要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
30 并发症发生率、费用综合打分。
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 30
合理性 ( 综合好转率、病死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 ) 等评价共 30 分。
创新项目的数量 14 创新能力
(40) 创新水平
20
近 3 年均有创新项目, 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得 20 分;少 1 项扣 5 分, 临床诊疗水平停滞不前,不得分。
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 1 名得 2 分;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得 2 分;3 年内获得省 8 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 ( 第一完成人 ) 得 2 分; SCI 收录临床方向论著 1 篇
得 2 分。
学历结构
医师队伍 7
(15) 职称结构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 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8
护士队伍 (30) 护士长能力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评分标准:本标准共分五个部分,总分900分,其中“基础条件”占65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55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申报条件: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为三级医院,并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积极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老年病科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技术指标: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情况外,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累积计分: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学科带头人和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人员范围: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评分标准:基础条件部分评分标准包括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性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发展环境部分评分标准包括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是医院重点专科不得分。

床位数部分评分标准包括至少有2个护理单元,床位总数不少于50张得8分;增加50张加2分,总分不超过10分;不足50张床减2分;少于30张床不得分。

支撑条件部分评分标准包括每张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1平方米,扣5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编号:□□□□□□□□□
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建设项目申报书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专科名称:
主管部门: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目录
一、老年病科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第一部分专科整体实力情况……………………
第二部分专科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项目设计………………………………
二、附件材料……………………………………………
第一部分专科整体实力情况
注:特色技术项目较多,可另附页。

第二部分专科发展目标
第三部分项目设计
一、项目设计简介
二、项目先进性、可行性
三、项目规划
四、项目实施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完整版)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

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3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三、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四、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五、学术带头人是指在各亚专科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各亚专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的正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此标准用于答辩评比和现场检查。

“检查内容”中标明“△”符号的,用于答辩评比。

对于答辩评比的内容,必要时将在现场检查时进行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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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

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
三、专科基地条件
(一 )基 本 资 质 1. 专科基地的总床位数、年收治住院病人数、年门诊量和急诊量适宜、专业医 疗设备和教学设施等完善,与《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标 准(试 行)》相 应 专 科 基 地标准细则要求相符。 2. 专科基地收治 的 疾 病 种 类 基 本 覆 盖 本 专 科 常 见 多 发 疾 病 和 疑 难 重 症,诊 治数量满足《专 科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基 地 标 准 (试 行)》相 应 专 科 基 地 标 准 细 则 要 求。 (二 )师 资 队 伍 1. 专科基地在职医师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数,应达到《专科医师规范化 培 训 基 地 标 准 (试 行 )》相 应 专 科 基 地 标 准 细 则 要 求 。 2. 指导医师由具有高级专业 技 术 职 务、从 事 本 专 科 诊 疗 工 作 10 年 以 上 的 医 师担任。同等条件下,取 得 专 科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合 格 证 者、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合格证书者优先。每名指导医师同时带教的培训对象不超过2名。 3. 指导医师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医患沟通和团队合作能力,以身作则、为 人师表。精通本专科及 相 关 专 科 的 理 论 知 识,具 有 丰 富 的 临 床 经 验、严 谨 的 治 学 态度,能规范开展临床诊疗和专科技术操作。热 爱 教 学 工 作,有 较 强 的 带 教 能 力, 认真履行带教职责。 4. 专科基地主任和教学主任需具备指导医师的条件,并具备相应的教学管理 和 研 究 能 力 ,熟 悉 毕 业 后 医 学 教 育 制 度 及 其 有 关 政 策 。
一、基本条件
(一 )所 在 医 院 基 本 条 件 1. 三级综合或专科医院。 2. 承担教学任务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 3. 综合医院应为国家卫生健 康 行 政 部 门 公 布 名 录 的 住 院 医 师 规 范 化 培 训 基 地。 4. 危重症医学或其他相关临床专业(内科学、急诊医学等)研究生培养单位或 培养点优先。 5. 危重症医学是国家重点学 科,危 重 症 医 学 科 是 国 家 临 床 重 点 专 科、国 家 临 床医学研究中心者优先。 6. 设置符合条 件 的 重 症 监 护 室 (简 称ICU),综 合ICU、内 科ICU 和 急 诊 科 ICU 均可,须同时收治围手术期和非手术的重症患者。若本科室 不 收 治 围 手 术 期 患者或收治围手术期患者数目不能满足要求,可与本院其他ICU 联合申报。 (二 )科 室 规 模 1.ICU 总床位数≥24张。 2. 年收治住院病人数≥750人次。 3. 床位使用率≥70%。 (三 )诊 疗 疾 病 范 围 1. 疾病种类和例数:所诊治的 疾 病 种 类 能 够 满 足《内 科 危 重 症 医 学 专 科 细 则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老年医学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
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变态反应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评分标准(变态反应科)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变态反应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通化县中医院老年病科室医疗质量考核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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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别: 总分: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临床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注: 、根据考核评分标准,每月进行一次全院医技科室大检查,其评分结果纳入当月的质量考核,与奖金挂钩,
并作为年终科室各项先进工作评比的主要依据,对存在的问题在周会或科主任会议上通报。

、如有重大差错或医疗事故年度评先一票否决。

、“医疗安全制度”项目可以扣至负分,其余项目扣完为止。

、如考核评分项目内容缺项的,按应检项目分数折算:考评得分 实际开展项目得分× =最终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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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

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影像科评分标准(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0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20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40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0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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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老年医学科评分标准(征求意见稿)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所在医院应当为三级医院,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专科所在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4.专科病房应当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且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患者数量达到治疗出院患者总数的2%。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如无特别注明,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内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内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高级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包括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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