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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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整理

工程影像资料监理细则

为了真实反映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和现场实物质量的一致性,规范监理影像资料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增强监理影像资料留存和管理的计划性,制定本“监理影像资料管理方案”,作为本项目监理影像资料的管理指导。

一)监理影像资料留存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1、所拍摄的影像资料应能全面反映单位工程中主要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与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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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梁柱节点钢筋设置和接桩焊接等空间部位时,应从多个角度拍摄记录四个面的质量情况;对重要机械设备、仪器等应有全面和重点部位的拍摄记录。

2、在拍摄影像资料时,应把旁站人员、验收人员、见证人员与实体同时反映在影像之中。

3、监理影像资料以照片作为主要载体;对于重要的工程活动应进行录像。

4、监理影像资料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资料员配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监理影像资料的摄制和管理工作。

三)监理影像资料的整理与归档要求

1、监理影像资料集中统一管理,以拍摄时间进行排序和归档。

2、监理影像资料应有文字说明,具体内容包括影像编号、影像题名、拍摄内容简要描述、拍摄时间、地点和拍摄者等。

3、工程竣工后应对监理影像资料进行后期技术处理,系统地剪辑和编排,并按城市档案要求提供装订成册的工程照片或电子文件(数码照片)。

附录:应留存影像资料的具体部位和数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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